时间:2023-03-06 15:56:45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企业社会责任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企业的社会化责任,可以看作是企业社会责任的2.0版。企业的社会责任,讲的是企业自己做一个好的社会公民;而企业的社会化责任,讲的是随着企业的社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企业如何做好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还要负责将与之关系网络共生的各种商业主体组织起来,维持好整个商业的生态环境和秩序。
举个例子,阿里巴巴自己讲诚信,这是企业社会责任;他还要在网商之间进行组织,维护社会诚信秩序,这就是企业社会化责任,而不久前被媒体披露阿里巴巴“欺诈门”事件,是其没有履行好企业社会化责任的体现。
一、社会责任VS社会化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它的局限在于,只是一种独善其身的原则,它没有组织他人,组织社会化的意思,没有把建立社会化秩序纳入企业责任范围。作为它的2.0版,社会化责任要求企业不仅要独善其身,而且要兼济天下。它强调的是企业对其所构建的社会化商业秩序,肩负一分责任。这个秩序,可能存在于上下游之间,也可能存在于价值链中间,也可能存在于社会价值网络中,它不脱离企业的生意范围,但又不限于生意上的事情。比如自己生态链上的合作伙伴之间打起来了,劝架就是一种社会化责任。伙伴之间关系和谐了,最终企业本身的经营环境就更和谐,有利于所有人包括自己和气生财。
企业社会化责任的形成由来已久。1914年,美国人亨利・福特提出,“汽车不应该只属于少数富人,而应该让每个人都买得起”。为此福特不断压低售价,同时给工人提高一倍的工资。他朴素的初衷是:如果连生产汽车的人都买不起汽车,还指望谁来买?如果没有人买得起,他造的汽车卖给谁?
再来看看互联网。如果Facebook是一个国家,那它已经成为拥有6亿人口的“世界上第三大国”。其创始人扎克伯格的目标是有朝一日让Facebook像电话一样方便好用,甚至比电话更具交互性、手段更丰富、更加无处不在。事实已经证明,Facebook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社交的方式,更塑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平等、开放的平台,这个平台的上亿用户和丰富的应用程序已经形成了高度依赖的共生关系。然而,由于它的商业模式建立在人们对于隐私、信息披露、自我展示的基础之上,更需要为用户打造一个安全并保护隐私的社区,近年来其用户隐私方面的问题屡屡爆出,颇有点儿走钢丝的意思。
毕竟,不管是福特还是Facebook,它们都不再是孤零零的企业自身,它们都需要通过工业化生产/信息化的手段,在自身营造的商业系统中尽到社会化的责任。
现在,企业社会化责任成为了互联网条件下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新阐释。平天下,就是指社会化管理。它分别落在两个主体,一是政府(相对于“治国”),一是企业(相对于“齐家”。春秋战国时因为没有设工商局,企业没有地方去注册,主要以家庭为经营场所。齐家就相对于现在的企业治理)。
过去一说社会化,都是政府的事,企业袖手旁观。其实,天下大乱,企业首先受害。天下兴亡,连匹夫都知道有责,企业反而没事人一样,这不正常。一不符合古训,二是不符合高科技未来趋势(SNS化),三是不符合自己利益(城门失火,殃及鱼池)。所以,企业要关心平天下――让社会太平和谐,尽到社会化管理责任,这个道理不难理解。
二、企业社会化责任的真正基石
1、自组织
政府进行社会化管理,与企业进行社会化管理,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重在他律,自上而下的他组织;后者重在自律,自下而上的自组织。前者是外因决定,后者是内因决定。企业社会化责任一旦被广泛接受,社会和谐发生的最大变化,将是从被动和谐(简称“被和谐”),变成主动和谐。从政府“一抓就死,一放就乱”,变成由社会自组织、自协调和自律机制,在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中间,先起一道调节器、减压器缓冲作用。
按这个标准,社会化媒体Twitter有不合格的地方。它在美国本土确实是社会自组织模式。但一出美国,Twitter就成了“政府强干预+部分自组织”模式,成了美国政府的外交工具,对当地秩序造成混乱。这与企业社会化责任强调从内因中形成社会秩序的原则非常不合。在中国,当微博以新兴的自媒体形态为大众提供信息传递的渠道时,一旦有真实性难以保证的消息未经把关便裂变式传播,将给大众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如果寄望于微博自我净化,可以实现但太过遥远,而相关的微博企业更应把好关,否则由假消息传播所引发的“诚信度”问题,将使企业的产品形象大打折扣。
而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也有值得探究的地方。与阿里巴巴并肩战斗的网商,规模已突破6000万人,当一个企业拥有了如此庞大规模的商业群体与之共生,其肩负的社会化责任更重。最近轰轰烈烈的欺诈门事件,正是这个生态系统出现矛盾。自身内部人员先去破坏游戏规则,网商因不满而乱时,如何组织网商去讨论游戏规则,让网商这个小社会,自己去“社会化”――规则自己制订,自己遵守,阿里巴巴如何扮演好维护“排队秩序”的角色,这才是本色的企业社会化责任。
2、社会化
从Google、Twitter,再到阿里巴巴、腾讯,我们看到,国内外互联网企业开始了一种从企业到社会化的扩展和演变:企业的生存和壮大更依赖于产业链环境和社会资源,企业的资本也不只用来提供企业自身的生产和销售,而是广布于产业链及其相关的社会环境。只有环境好了,才能自己好――比之企业发展的任何时代,社会网络都显得更为重要。
网络社会化是自组织得以低成本运作的核心保障。换句话说,企业通过什么进行社会化管理,自己得到什么好处,秘密全在社会资本。概括起来就是与自己的利益相关人开放地分享资源,在分享中形成秩序,在分享中实现共赢,在分享中促进和谐。传统社会中的宝贝不能与人分享,社会化的摩擦力非常高,高到企业不能、不愿去做社会化管理,认为那是政府的事。互联网全变了,“关系+信任”既是社会化管理的新资源,也是生意的新资源。因此,企业社会化责任得以从空想变成现实。
一、立体审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及其表现企业是社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从社会系统角度来看待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一)人本观的缺失
企业处理个人与企业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应该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适当的专业培训、与员工签订公平的劳动合同等。然而,现实中的企业在这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集中体现为人本观的缺失:
一是劳动合同问题。在现实中,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即使有合同,其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不规范。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没有规定雇工雇佣期限,没有涉及与工伤处理相关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问题。
二是劳资纠纷问题。近几年出现了雇主与雇员利益分化所带来的劳资冲突。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01年全国劳动仲裁受理的争议数量达到15.4万件,2o04年上升到26.o5万件,年均增长24。2002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47万件,2o06年上升到12.6万件,年均增长10.449。
三是生产安全、职业健康问题。有的企业由于职工流动性大以及保险意识不强而造成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等方面的保险覆盖率偏低。不少企业为了节省投入而没有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工作环境恶劣,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得不到保障。据2008年33日的《经济参考报》报道,2007年全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O6376起,死亡98340人。2003年,我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吨,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而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3]
(二)法律观的缺失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开展经营活动是企业履行法律责任的基本要求,但在企业实际运行中,法律观的缺失比较严重:
一是生产销售假冒劣质商品现象。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是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在实际生活中,企业生产销售假冒劣质商品现象严重,如“苏丹红”、“三鹿奶粉”事件都是企业缺少社会责任的典型。二是偷漏税现象。偷漏税成为一些企业利用转型期体制上的漏洞和法制的不健全获得利润的重要手段之一。据2008年4月25日《浙江日报》报道,仅浙江省国税局2OO7年就立案查处涉税案件12222件,补收税收14.78亿元,涉税税金100万以上的案件就有168件。三是虚假报表现象。一些企业为了取得上市的资格和条件,在上市前的准备中存在着大量弄虚作假的欺骗行为,其中突出的就是做财务假账,如“银广厦”事件、“蓝田”事件等。四是商业贿赂现象。贿赂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的经济行为中,企业贿赂集中体现在贷款贿赂、工程招标贿赂、股票上市贿赂、拉拢客户贿赂等。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07年以来,全国有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和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共收缴不当所得12亿元,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l9085件、涉案总金额42.06亿元。
(三)信用观的缺失
2002年10月,商务部、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企业因信用问题造成的损失达到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企业信用缺失问题非常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做假账。2006年,国资委在对181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突击检查后发现,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反;120家财务审计报告不充分;80家总资产损失超一成;财务中介收钱后做假账。然而做假账的现象地方企业比中央企业更为严重,如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隐瞒缩小利润、上市公司则虚报扩大利润等。二是企业合同违约。据国家工商局及商务部统计,全国每年订立合同有40亿份左右,合同标的140万亿元。1990年以前的合同履约率是80%一909,6,1990年以后的10年,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有些地区的履约率甚至才30左右。三是企业相互拖欠货款。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逾期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症。四是广告虚假,信息失真。利用广告、信函、传单等散发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主要表现在:扩大产品性能和作用、产品名不副实、无中生有、不法分子或中介机构利用广告骗钱等。
(四)社会观的缺失
近年来,受外延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影响,企业较少考虑环境保护。不少企业的利润是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导致经济、自然与环境之间产生大量的不和谐,主要表现为:
一是能耗和物耗比较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对公司2005年经济活动分析中谈到:2005年,我国钢材消费约占全世界的1/4、氧化铝约占1/4、水泥约占1/2、煤炭约占1/3、发电量约占1/8,而GDP总值却不足全世界的1/30。据测算,我国每创造1美元产值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3倍、德国和法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我国经济增长的成本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5以上。资源利用效率过低、再生化率不高、循环经济比较落后。2005年,我国的能源利用率为33%,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为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分别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25和20%。二是缺少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少企业缺少环境保护意识,超标准地排放“三废”,导致环境污染、气候变暖、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锐减、臭氧层破坏、资源短缺等现象发生。全国城市地区大气质量很差。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北京、天津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仅为241天和305天。三是对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不够关心。企业从社会所得之后,应该主动地回报社会。但事实并非如此,据有关数据统计,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企业不超过10万家。可见,企业慈善公益理念尚未形成,对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
二、深层剖析: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根源造成以上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该从各个层面加以分析:
(一)企业本质和制度缺陷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必然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个体小生产者之所以向协作转化、组建企业的原因在于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指出作为个体小生产者进行协作的根本目的是因为协作生产具有比单个生产能节约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获取更多的规模效益的诸多优越性。因此,企业的产生本身是为了自身更好的追求最大利润,这就是企业的经济属性,即企业的存在以盈利为目的。在利润和责任问题上,马克思曾做过经典性概括:资本家为了获取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为了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虽然弗里德曼关于“企业的责任就是使利润最大化”的理论已经失去了统治地位,但是企业的逐利性本质始终和社会责任是一对矛盾。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艰难地走过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对追求利润最大化具有强烈欲望,在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二者的权衡中往往屈从于后者。同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和市场体系还不成熟和完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法律滞后等因素成为企业道德责任缺失的客观所在。
(二)劳动力供求失衡和相关法律滞后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实性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存在严重的劳动力供求失衡和劳动力成本低廉现象。美国学者朱迪斯·巴尼斯特为美国劳工统计局提供的2002年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平均时薪是64美分,而在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报告中,2002年美国工人的平均时薪为21.11美元。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大批劳动力纷纷离开农村到城市打工,同时大量的城镇下岗失业职工需要就业,劳动力的过剩和就业岗位的有限造成了劳动力供大于求和劳动力成本低廉。这种现状使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对工人任意延长工时,压低工资。而农民工和下岗再就业的工人处于弱势,加之缺乏基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就不得不接受剥削。相关法律的缺位与劳动力的严重过剩和劳动力成本的低廉,致使企业在关于员工社会责任缺失问题上占据主动。立法是经济行为中维护经济秩序和制定经济规则的重要方式之一,而立法又往往滞后于现实需要。在新的规范确立之前,企业的行为无准确的原则可依,市场暂时的无序和混乱是必然的。立法的滞后性和经济规则的缺乏是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先发原因。
(三)社会价值观分化和利益相关者监管不够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外部性
当前中国社会不和谐现象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市场经济所造成的社会价值观的分化。在价值观呈现多元化的同时,消极、负面的东西在中国社会占了一席之地,各利益主体的行为缺少应有的规范,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冲动使企业的行为产生盲目性而失控。对于一个企业来讲,企业价值观是企业经营理念和企业哲学的定位,并从本质上决定着企业的经营方向。我国企业不仅在行业、规模上存在着差异,在文化上也存在着巨大差异。面对艰难发展中的价值选择,有些企业选择了逆时代的商业价值观,出现了为自身利益不顾社会后果的行为。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监管力度不够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外在因素,包括:政府与有关部门的监控能力与执法力度不强,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不完善,利益相关者的维权意识与行动能力薄弱,社会机构、媒体与公众的舆论导向与舆论监督的影响不强等。其中,政府的促进和监管在利益相关者中的作用发挥尤其不够。造成这种局面主要原因:一是错误的政绩思想。地方政府把GDP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作为造福一方的政绩,较少从科学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导致政府在与资本的博弈中,使资本占据主导地位,任由企业违背社会责任的各种行为。2OO8年,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溃坝事故就是一起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的典型的重大责任事故。二是官员认知上的贫乏。尽管国际上发起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传人中国已有时日,而且学界的探讨也已相当深入,但很多地方政府官员仍然不了解企业社会责任,对其意义和作用理解和认识不够。同时,消费者和员工作为主要相关利益者维权意识不够。新闻媒体利用传播媒介宣传倡导企业社会责任不够。
(四)企业经营者素质差异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不均衡性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8-0039-01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最普遍的定义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不仅为自己和股东创造财富,还应该考虑影响或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相关利益人(包括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社会弱者以及其他社会人员)的利益,并对社会承担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环境责任以及慈善责任四者的有机统一,具体包括创造财富、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这与我国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
2 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与发展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办社会”职能,要求企业必须承担职工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责任;在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对经济利益的片面追求以及转型时期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因素影响,很多企业漠视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缺乏诚信,主要表现为欠债不还、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2)无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严重;(3)忽视劳工问题,漠视安全生产;(4)逃避国家税收;(5)不正当竞争泛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些事件的频繁发生,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下降,企业和企业家没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已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认识。
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关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认识到企业除创造财富,关注员工之外,还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等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还关系到企业的目标定位,以及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和未来发展战略。
基于现阶段我国的基本情况,厉以宁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责任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出人才、出经验。第二,企业必须重视经济增长的质量。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企业所在地区的污染,改善环境。第三,企业要为社会的和谐做出贡献。问题是,这三个方面在企业的决策行为过程中,并不总是能保持一致,矛盾时常出现,企业经常面临选择。那么,企业如何才能实现这三者的平衡与协调,做出正确的行为;而政府和社会又该为企业培育一个怎样的环境呢?
3 企业未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分析
3.1 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理念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内因通常是主要矛盾,所以,首先从企业的内部原因来揭示问题的根源所在。
首先,由于目标的冲突以及事物本质的矛盾,企业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之间并不总是能协调一致的。面临这种冲突,企业会作出怎样的选择?到底是要经济利益,还是兼顾社会利益?日本企业之父涩泽荣一曾说过:“当然,世上的商业、工业都是为了图利,不必多言。如果工商业没有增加利润的效能,工商业就毫无意义,也没有什么公益可言。”也就是说,“企业为什么会存在”决定了企业追求财富的必然性,而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经营目标和考核评价体系更强化了企业的经营责任目标。
其次,从我国目前的企业现状分析,不难看出,享有盛誉的百年老店并不多,多数企业经营几十年,甚至几年就消失了,这与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不无关系。因为从一开始,企业就没有确立一个长远的发展理念;也没有把企业发展与员工职业规划、社区发展、社会公益等问题联系起来。这种理念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3.2 政府的职能履行
第一,政府作为管理者,应有效履行宏观调控职能,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但政府常常定位于企业的管理者而非服务者,缺乏公正、协调、责任和自律意识。而且,政府往往只注重经济总量增长,忽视了经济的协调发展,对企业的考核指标体系统统量化为利润、税收指标的增长,而忽视了环保问题、企业成长能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情况。
第二,目前,我国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规章制度尚不健全,且政府对企业行为并无严格的奖惩机制。例如,排污问题,政府近几年在环保问题上花了大气力,制定了各行各业的节能减排措施。但有一部分企业以没钱投资环保,根本没付诸行动,反而以破产、职工下岗为筹码。出于社会安定以及经济增长考虑,政府多半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甚至还为其开脱。这里涉及的不仅是执行不力的问题,更关乎社会公平公正问题,严重挫伤遵纪守法企业的积极性。如果有企业违规了,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更多的企业会倾向于不履行这种消极义务。与之相伴相生的便是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问题,惩罚不力,只会令企业失去遵守法律制度的动力。
3.3 社会的诚信度
中国是文明古国,讲究仁义礼智信,然而,发展到今天,却在诚信问题上走得太远,首当其冲的是环境保护和食品、生产安全等问题,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受到严重挑战。在缺乏诚信、信任缺失的大环境下,企业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成长土壤。
4 改进建议
(1)企业应改进经营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传统的观点认为,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资源,一方占有意味着另一方就失去拥有的权利。将资源稀缺论转化到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意味着为股东创造财富和为社会创造利益就像天平两端的砝码,此增必彼减。但我们是否可以换一种思维方式,用整体和全局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呢?如果站在对全社会最大利益的角度,我们可以想办法通过企业、员工、社会等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有效竞争与合作来达到多方共赢。解决了这一问题,基于共赢,企业必须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是对占用社会资源的回馈,这是深谙“投入产出”理论的企业不会不认同的。而且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容易形成良好信誉,有助于节约交易成本。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的决策与行为应考虑社会利益,但并不等于企业行为完全能按社会需要进行,如国企改革,部分职工面临下岗、转岗,这不是依靠合作与竞争、妥协与权衡就能解决的问题,是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必须承受的代价。
(2)政府应加快立法、执法力度,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创造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外部条件。寄望于企业能自觉自律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不现实的。如环境污染问题,大家都意识到应该防治,但如果整个行业的所有企业都在制造污染,那么除非制度明确规定不允许污染环境,否则,是没有哪家企业会主动以高成本来防止污染,造福社会的。所以,社会责任的承担只有依靠强制的制度约束才能真正实现。
(3)政府应改进对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在考核指标体系中,加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评价得分,如把企业对消费者、社区、社会公益、环境保护的贡献列入考核得分,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5 总结
社会是永远存在的,企业是社会的细胞,要想推进建设和谐社会,需大力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在于改变企业一心追逐利润而漠视社会责任及其所带来的危害,使企业的决策和行为能够促进企业、政府、雇员、环境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只有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国家和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发展,人民才会真正受惠。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行为越来越重视,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很多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履行着企业社会责任。本文主要从利益驱动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表现进行研究。通过本文的研究,在企业可预知市场结构的情况下,有利于企业制订最佳的履行社会责任计划,达到最好的收益。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效益函数也会帮助我们明确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履行度最有利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一、企业社会责任和市场结构
企业管理者在处理业务问题时,社会因素就可能影响他们的行动,实际也的确如此。社会经济学的观点认为,企业管理当局的社会责任不只是创造利润,还包括保护和增进社会福利。罗宾斯把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追求有利于社会长远目标的一种义务,它超越了法律和经济所要求的义务。战略就是决定全局的策略,而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就是指企业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来使企业赢得长远利益。一般企业在作战略选择时,都要经过不断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或者反复的实践来决定是否采取此战略。加里・德斯勒(Gary Dessler)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以外,应当也必然要向社会提供资源,为社会某个方面或者某些方面的进步作出贡献。
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公司内在价值和产品内在价值的一种内含物,也是产品的一种内在品质的代表,被赋予了无形价值的特质。微观经济学从市场结构即市场或者行业的组成方式上将市场划分为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四种形式。其主要依据是构成一个市场或者行业的厂商数量及产品的性质,与此对应的还有厂商对价格的控制程度、资源流动的难易程度以及售卖方式等。
二、企业社会责任函数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使得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的一种内含物,自然也随着企业运作成为产品的一种属性。人们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对于这种属性愿意付出额外的价格或者消费更多数量的产品。所以从某种角度看,企业社会责任也是一种商品,不过这种商品除了具有商品的属性外,还具有公共品的属性(见图1)。
(一)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函数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投入的是各种人力、物力,但其成本最终还是通过投入费用的多少表现出来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外在表现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是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假设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可以量化为0,1,2,3,4,5……,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用d表示,投入成本用C来表示,那么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单位成本函数为:TC=F(d) MC=f(d)。
假设:1.经理人是理性的;2.经理人明确知道如何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3.行业中所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投入产出函数是一样的;4.企业知道企业社会责任投入的最优比例,在加大投入而不改变比例的情况下,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投资。
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初期,随着履行度d的增加,由于存在规模效益,边际成本下降;当d突破最佳规模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边际成本呈加速度增长。每增加一个履行度,企业都需要比以前投入更多。
(二)企业社会责任效用函数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消费品,社会大众消费企业生产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产生一种效用,是一种正常品。所谓效用是指消费者从消费某种商品或劳务是否具有满足人们某种欲望的能力,另一方面又依存消费者是否具有某种欲望以及对满足程度的主观感受。正常品是指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人们对这种商品的需求增加。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人们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越来越关注,越来越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人们消耗企业社会责任越多,人们的总效用也越多。假设:1.企业社会责任是正常品;2.消费者都是理性的;3.社会责任履行度d是可以度量的。边际效用是指消费者在所有其他商品的消费水平保持不变时,增加消费一单位某种商品所带来的满足程度的增加。
设企业社会责任边际效用函数为U,则其函数为:TU=G(d) MU=g(d)
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是正常品,增加的每一单位企业社会责任消费的效用都是正的,但是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消费量的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单位效用越来越低,使得企业社会边际函数呈现一种单边下跌的趋势。
(三)企业社会责任价格函数
消费者的付出也是企业的所得,消费者根据自己效用的多少选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支付单价,这也是一种价格函数,消费者根据企业社会责任效用确定自己的支付。这样价格函数就和效用函数相像。边际效用高的地方,消费者愿意付出更高的价格。所以效用和价格是一种正相关关系。假设P=axMU+b,P和MU是正相关。设价格效用函数为P,则价格函数为:P=V(d)。假设:1.消费者是理性的;2.消费者可以判明自己的效用数。
随着效用的增加,人们愿意为新增加的效用付出的越来越少,由于先前的效用随着数量的增加,人们感觉到愿意为后来的效应付费的意愿越来越小,从而使得后来的效用价格下降,人们对增加的企业社会责任效用越来越不愿意负担高价。
(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产品销量函数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外提高了企业的形象,企业的产品由于企业形象的提升,新加入了增值的企业社会责任属性,增加了产品的内在价值,这样也增加了企业的产品销量。那么在价格和质量不变的情况下,产品销量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是一种正相关的关系。假设:1.信息是完全流动的;2.人们对信息的理解是充分的;3.人们对社会责任履行是敏感的。设依附产品存在的企业社会责任销量为Q,则销量函数为:Q=H(d)。
在履行度较低时,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比较敏感,企业的形象小幅改观使得企业社会责任销量加速增长,随着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的增加敏感都降低,产品销量增长速度减缓,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大销量是行业销量,履行度越大,销量增加越缓慢。
(五)企业社会责任收益函数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利润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收益减去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即:π=TR-TC=PQ-TC=v(d)*H(d)-F(d),对π求导,有π’=v’*H(d)+v(q)*H’-f(q),当π’=0时利润最大,即f(q)-v’*H(d)=v(q)*H’的时候利润最大。
在前文中,假设d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但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是相对于行业内不同企业所说的,则要探讨市场结构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的影响,同时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收益是否能够弥补企业的社会责任成本以及履行度增加以前履行量和边际价格差的积;探讨企业不同市场结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收益,从收益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
三、市场结构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的影响
在考虑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时就必须考虑企业所处的市场结构,为此就必须从企业存在的市场结构,研究企业采取何种策略使得企业效益最大。如前文所述市场结构分为:完全垄断行业、自由竞争行业、寡头垄断行业和垄断竞争行业。
(一)完全垄断行业
由于完全垄断行业中只有一个卖家,产品的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只有这一家产品可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产生成本费用,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不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产品的销量和价格产生的效果甚微。总的来说,企业会产生负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效益,因此企业从利益角度往往缺少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但是现实中也看到一些垄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这大多是出于利益驱动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的压力所致。
(二)完全竞争行业
在完全竞争性行业中存在着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产品是同质的,资源流动不受限制,信息是完全的。各个企业生产的是同质的和非品牌化产品,消费者不能区分不同企业产品的不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付出成本,由于非品牌化使得社会责任在产品的内涵中并没有实质地表现出来,而产品的价格是由包括使用价值和特有属性的效用决定的,这样价格就不能充分显示企业社会责任内涵,消费者对产品视为同质,所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销量和价格没有影响,也就是额外效益为0,故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利润为负,企业没有动力去履行社会责任。由于资源流动不受限制,企业不会考虑后续产生的后果。
(三)寡头垄断行业
寡头垄断行业是以少数几家大厂商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或大部分产量为特征。寡头垄断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同时也应考虑到对手的反应,因为企业社会责任策略关系到寡头垄断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量也是相对于对手企业提出来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在企业的产品中加入了一种无形的价值,消费者愿意付出额外的价格来购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无形商品。但是寡头垄断履行策略必须考虑对手的策略。
当企业a和对手企业采取相同的战略(都不履行,都履行,都高度履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付出成本,相同的履行度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产品的无形价值贡献相同,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异同认知还与以前相同,对整个行业的产品需求增加,但增加的销量所产生的效益不足以满足企业的成本消耗。当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由于整体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提高,企业获得效益部分弥补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当对手履行程度较低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产品的无形价值提高,企业通过较高的价格和从对手企业争夺来的销售量,弥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同时还有额外效益,对手企业由于销量下降和无形价值减值,使得企业对手承担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成本。在不明确对手策略的情况下,始终选择比对手更高的履行度,会使得企业得到更好的效益。但当企业同时执行较高的履行度时,企业不会得到收益,反而会使得大量的企业社会责任成本不能收回。那么这部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产生的效益,全部被社会公众吸收获取。因为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的增加,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成本呈现加速度上涨,对手企业相同的履行度和更高的履行度的报复措施,使得收益大为减少,最终企业难以收回成本。在这种企业争先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下,当企业都到达高度履行社会责任时,就出现了囚徒困境,都高度履行社会责任(坦白)使得双方获得的效益最小。所以当上述企业履行较高等级的社会责任时,由于寡头垄断企业实力都比较强,对手企业可以威胁采取相同的社会责任履行度或者更高的社会责任履行度报复。在这种寡头垄断的行业生态中企业数量较少,企业往往会采取串谋和勾结来达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相对平衡,形成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战略。
(四)垄断竞争行业
垄断竞争行业是指厂商生产的产品既有差别,也有相似,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比如服装,由于产品中被认为植入某种概念或者可以认知的区分差别的东西。垄断竞争处于寡头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同时企业之间也进行大量的竞争。企业可以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使得产品中增加企业社会责任这种无形价值,使之不同于其他厂商。当然由于企业数量众多,使得企业之间的串谋很难,企业会不断采取更高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不断地提高社会责任来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这样社会获得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效益就更高。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曲线、效用曲线、价格曲线和市场结构等方面出发,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从市场结构的角度看,完全竞争性行业和完全垄断性行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利益性动机最小;寡头垄断性行业由于受制于对手威胁采取相同的社会责任履行度或者更高的社会责任履行度报复,而最终相互串谋,采取最低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垄断竞争性行业由于存在较多企业,企业之间的串谋比较难,这样企业之间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来增加企业产品的无形价值,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买,才能为企业自身创造效益。所以垄断竞争性行业最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创造更多的企业社会价值。完全自由竞争和完全垄断型行业更多的需要政府来推动,寡头垄断型行业会因为串谋而履行较少的社会责任,这样就应该加大政府的监督力度,维护市场的公正。在不是因为规模效应而必须采取垄断来提供服务的行业中,政府应积极推动这个行业向垄断竞争演进,因为这样更有利于行业整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提高,为社会创造最大的福利。垄断竞争行业应采取积极的社会责任战略,为企业和社会赢得效益。
【参考文献】
[1] 魏埙,蔡继明,刘骏民,柳欣.现代西方经济学教程(第2版)[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
[2] 哈尔・R・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6版)[M].费方域,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 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卡尔・E・沃尔什.经济学(第3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 斯蒂芬・P・罗宾逊,玛丽・库尔特.管理学(第7版)[M].孙建敏,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5] 加里・戴维斯.管理学精要(第2版)[M].吕廷杰,赵欣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6] 刘建秋,宋献中.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创造研究:回顾与展望[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3):101-105.
[7] 朱永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研究[J].经济经纬,2008(5):97-100.
[8] 李红玉,陆智强,姚海鑫.社会责任对公司绩效的作用原理――基于社会资本的一个理论解释[J].软科学,2009(10):13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