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范文

时间:2023-03-06 15: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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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

篇1

企业的社会化责任,可以看作是企业社会责任的2.0版。企业的社会责任,讲的是企业自己做一个好的社会公民;而企业的社会化责任,讲的是随着企业的社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企业如何做好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还要负责将与之关系网络共生的各种商业主体组织起来,维持好整个商业的生态环境和秩序。

举个例子,阿里巴巴自己讲诚信,这是企业社会责任;他还要在网商之间进行组织,维护社会诚信秩序,这就是企业社会化责任,而不久前被媒体披露阿里巴巴“欺诈门”事件,是其没有履行好企业社会化责任的体现。

一、社会责任VS社会化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它的局限在于,只是一种独善其身的原则,它没有组织他人,组织社会化的意思,没有把建立社会化秩序纳入企业责任范围。作为它的2.0版,社会化责任要求企业不仅要独善其身,而且要兼济天下。它强调的是企业对其所构建的社会化商业秩序,肩负一分责任。这个秩序,可能存在于上下游之间,也可能存在于价值链中间,也可能存在于社会价值网络中,它不脱离企业的生意范围,但又不限于生意上的事情。比如自己生态链上的合作伙伴之间打起来了,劝架就是一种社会化责任。伙伴之间关系和谐了,最终企业本身的经营环境就更和谐,有利于所有人包括自己和气生财。

企业社会化责任的形成由来已久。1914年,美国人亨利・福特提出,“汽车不应该只属于少数富人,而应该让每个人都买得起”。为此福特不断压低售价,同时给工人提高一倍的工资。他朴素的初衷是:如果连生产汽车的人都买不起汽车,还指望谁来买?如果没有人买得起,他造的汽车卖给谁?

再来看看互联网。如果Facebook是一个国家,那它已经成为拥有6亿人口的“世界上第三大国”。其创始人扎克伯格的目标是有朝一日让Facebook像电话一样方便好用,甚至比电话更具交互性、手段更丰富、更加无处不在。事实已经证明,Facebook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社交的方式,更塑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平等、开放的平台,这个平台的上亿用户和丰富的应用程序已经形成了高度依赖的共生关系。然而,由于它的商业模式建立在人们对于隐私、信息披露、自我展示的基础之上,更需要为用户打造一个安全并保护隐私的社区,近年来其用户隐私方面的问题屡屡爆出,颇有点儿走钢丝的意思。

毕竟,不管是福特还是Facebook,它们都不再是孤零零的企业自身,它们都需要通过工业化生产/信息化的手段,在自身营造的商业系统中尽到社会化的责任。

现在,企业社会化责任成为了互联网条件下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新阐释。平天下,就是指社会化管理。它分别落在两个主体,一是政府(相对于“治国”),一是企业(相对于“齐家”。春秋战国时因为没有设工商局,企业没有地方去注册,主要以家庭为经营场所。齐家就相对于现在的企业治理)。

过去一说社会化,都是政府的事,企业袖手旁观。其实,天下大乱,企业首先受害。天下兴亡,连匹夫都知道有责,企业反而没事人一样,这不正常。一不符合古训,二是不符合高科技未来趋势(SNS化),三是不符合自己利益(城门失火,殃及鱼池)。所以,企业要关心平天下――让社会太平和谐,尽到社会化管理责任,这个道理不难理解。

二、企业社会化责任的真正基石

1、自组织

政府进行社会化管理,与企业进行社会化管理,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重在他律,自上而下的他组织;后者重在自律,自下而上的自组织。前者是外因决定,后者是内因决定。企业社会化责任一旦被广泛接受,社会和谐发生的最大变化,将是从被动和谐(简称“被和谐”),变成主动和谐。从政府“一抓就死,一放就乱”,变成由社会自组织、自协调和自律机制,在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中间,先起一道调节器、减压器缓冲作用。

按这个标准,社会化媒体Twitter有不合格的地方。它在美国本土确实是社会自组织模式。但一出美国,Twitter就成了“政府强干预+部分自组织”模式,成了美国政府的外交工具,对当地秩序造成混乱。这与企业社会化责任强调从内因中形成社会秩序的原则非常不合。在中国,当微博以新兴的自媒体形态为大众提供信息传递的渠道时,一旦有真实性难以保证的消息未经把关便裂变式传播,将给大众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如果寄望于微博自我净化,可以实现但太过遥远,而相关的微博企业更应把好关,否则由假消息传播所引发的“诚信度”问题,将使企业的产品形象大打折扣。

而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也有值得探究的地方。与阿里巴巴并肩战斗的网商,规模已突破6000万人,当一个企业拥有了如此庞大规模的商业群体与之共生,其肩负的社会化责任更重。最近轰轰烈烈的欺诈门事件,正是这个生态系统出现矛盾。自身内部人员先去破坏游戏规则,网商因不满而乱时,如何组织网商去讨论游戏规则,让网商这个小社会,自己去“社会化”――规则自己制订,自己遵守,阿里巴巴如何扮演好维护“排队秩序”的角色,这才是本色的企业社会化责任。

2、社会化

从Google、Twitter,再到阿里巴巴、腾讯,我们看到,国内外互联网企业开始了一种从企业到社会化的扩展和演变:企业的生存和壮大更依赖于产业链环境和社会资源,企业的资本也不只用来提供企业自身的生产和销售,而是广布于产业链及其相关的社会环境。只有环境好了,才能自己好――比之企业发展的任何时代,社会网络都显得更为重要。

网络社会化是自组织得以低成本运作的核心保障。换句话说,企业通过什么进行社会化管理,自己得到什么好处,秘密全在社会资本。概括起来就是与自己的利益相关人开放地分享资源,在分享中形成秩序,在分享中实现共赢,在分享中促进和谐。传统社会中的宝贝不能与人分享,社会化的摩擦力非常高,高到企业不能、不愿去做社会化管理,认为那是政府的事。互联网全变了,“关系+信任”既是社会化管理的新资源,也是生意的新资源。因此,企业社会化责任得以从空想变成现实。

篇2

一、立体审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及其表现企业是社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从社会系统角度来看待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一)人本观的缺失

企业处理个人与企业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应该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适当的专业培训、与员工签订公平的劳动合同等。然而,现实中的企业在这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集中体现为人本观的缺失:

一是劳动合同问题。在现实中,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即使有合同,其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不规范。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没有规定雇工雇佣期限,没有涉及与工伤处理相关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问题。

二是劳资纠纷问题。近几年出现了雇主与雇员利益分化所带来的劳资冲突。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01年全国劳动仲裁受理的争议数量达到15.4万件,2o04年上升到26.o5万件,年均增长24。2002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47万件,2o06年上升到12.6万件,年均增长10.449。

三是生产安全、职业健康问题。有的企业由于职工流动性大以及保险意识不强而造成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等方面的保险覆盖率偏低。不少企业为了节省投入而没有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工作环境恶劣,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得不到保障。据2008年33日的《经济参考报》报道,2007年全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O6376起,死亡98340人。2003年,我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吨,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而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3]

(二)法律观的缺失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开展经营活动是企业履行法律责任的基本要求,但在企业实际运行中,法律观的缺失比较严重:

一是生产销售假冒劣质商品现象。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是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在实际生活中,企业生产销售假冒劣质商品现象严重,如“苏丹红”、“三鹿奶粉”事件都是企业缺少社会责任的典型。二是偷漏税现象。偷漏税成为一些企业利用转型期体制上的漏洞和法制的不健全获得利润的重要手段之一。据2008年4月25日《浙江日报》报道,仅浙江省国税局2OO7年就立案查处涉税案件12222件,补收税收14.78亿元,涉税税金100万以上的案件就有168件。三是虚假报表现象。一些企业为了取得上市的资格和条件,在上市前的准备中存在着大量弄虚作假的欺骗行为,其中突出的就是做财务假账,如“银广厦”事件、“蓝田”事件等。四是商业贿赂现象。贿赂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的经济行为中,企业贿赂集中体现在贷款贿赂、工程招标贿赂、股票上市贿赂、拉拢客户贿赂等。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07年以来,全国有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和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共收缴不当所得12亿元,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l9085件、涉案总金额42.06亿元。

(三)信用观的缺失

2002年10月,商务部、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企业因信用问题造成的损失达到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企业信用缺失问题非常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做假账。2006年,国资委在对181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突击检查后发现,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反;120家财务审计报告不充分;80家总资产损失超一成;财务中介收钱后做假账。然而做假账的现象地方企业比中央企业更为严重,如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隐瞒缩小利润、上市公司则虚报扩大利润等。二是企业合同违约。据国家工商局及商务部统计,全国每年订立合同有40亿份左右,合同标的140万亿元。1990年以前的合同履约率是80%一909,6,1990年以后的10年,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有些地区的履约率甚至才30左右。三是企业相互拖欠货款。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逾期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症。四是广告虚假,信息失真。利用广告、信函、传单等散发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主要表现在:扩大产品性能和作用、产品名不副实、无中生有、不法分子或中介机构利用广告骗钱等。

(四)社会观的缺失

近年来,受外延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影响,企业较少考虑环境保护。不少企业的利润是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导致经济、自然与环境之间产生大量的不和谐,主要表现为:

一是能耗和物耗比较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对公司2005年经济活动分析中谈到:2005年,我国钢材消费约占全世界的1/4、氧化铝约占1/4、水泥约占1/2、煤炭约占1/3、发电量约占1/8,而GDP总值却不足全世界的1/30。据测算,我国每创造1美元产值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3倍、德国和法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我国经济增长的成本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5以上。资源利用效率过低、再生化率不高、循环经济比较落后。2005年,我国的能源利用率为33%,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为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分别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25和20%。二是缺少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少企业缺少环境保护意识,超标准地排放“三废”,导致环境污染、气候变暖、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锐减、臭氧层破坏、资源短缺等现象发生。全国城市地区大气质量很差。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北京、天津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仅为241天和305天。三是对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不够关心。企业从社会所得之后,应该主动地回报社会。但事实并非如此,据有关数据统计,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企业不超过10万家。可见,企业慈善公益理念尚未形成,对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

二、深层剖析: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根源造成以上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该从各个层面加以分析:

(一)企业本质和制度缺陷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必然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个体小生产者之所以向协作转化、组建企业的原因在于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指出作为个体小生产者进行协作的根本目的是因为协作生产具有比单个生产能节约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获取更多的规模效益的诸多优越性。因此,企业的产生本身是为了自身更好的追求最大利润,这就是企业的经济属性,即企业的存在以盈利为目的。在利润和责任问题上,马克思曾做过经典性概括:资本家为了获取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为了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虽然弗里德曼关于“企业的责任就是使利润最大化”的理论已经失去了统治地位,但是企业的逐利性本质始终和社会责任是一对矛盾。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艰难地走过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对追求利润最大化具有强烈欲望,在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二者的权衡中往往屈从于后者。同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和市场体系还不成熟和完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法律滞后等因素成为企业道德责任缺失的客观所在。

(二)劳动力供求失衡和相关法律滞后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实性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存在严重的劳动力供求失衡和劳动力成本低廉现象。美国学者朱迪斯·巴尼斯特为美国劳工统计局提供的2002年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平均时薪是64美分,而在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报告中,2002年美国工人的平均时薪为21.11美元。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大批劳动力纷纷离开农村到城市打工,同时大量的城镇下岗失业职工需要就业,劳动力的过剩和就业岗位的有限造成了劳动力供大于求和劳动力成本低廉。这种现状使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对工人任意延长工时,压低工资。而农民工和下岗再就业的工人处于弱势,加之缺乏基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就不得不接受剥削。相关法律的缺位与劳动力的严重过剩和劳动力成本的低廉,致使企业在关于员工社会责任缺失问题上占据主动。立法是经济行为中维护经济秩序和制定经济规则的重要方式之一,而立法又往往滞后于现实需要。在新的规范确立之前,企业的行为无准确的原则可依,市场暂时的无序和混乱是必然的。立法的滞后性和经济规则的缺乏是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先发原因。

(三)社会价值观分化和利益相关者监管不够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外部性

当前中国社会不和谐现象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市场经济所造成的社会价值观的分化。在价值观呈现多元化的同时,消极、负面的东西在中国社会占了一席之地,各利益主体的行为缺少应有的规范,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冲动使企业的行为产生盲目性而失控。对于一个企业来讲,企业价值观是企业经营理念和企业哲学的定位,并从本质上决定着企业的经营方向。我国企业不仅在行业、规模上存在着差异,在文化上也存在着巨大差异。面对艰难发展中的价值选择,有些企业选择了逆时代的商业价值观,出现了为自身利益不顾社会后果的行为。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监管力度不够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外在因素,包括:政府与有关部门的监控能力与执法力度不强,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不完善,利益相关者的维权意识与行动能力薄弱,社会机构、媒体与公众的舆论导向与舆论监督的影响不强等。其中,政府的促进和监管在利益相关者中的作用发挥尤其不够。造成这种局面主要原因:一是错误的政绩思想。地方政府把GDP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作为造福一方的政绩,较少从科学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导致政府在与资本的博弈中,使资本占据主导地位,任由企业违背社会责任的各种行为。2OO8年,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溃坝事故就是一起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的典型的重大责任事故。二是官员认知上的贫乏。尽管国际上发起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传人中国已有时日,而且学界的探讨也已相当深入,但很多地方政府官员仍然不了解企业社会责任,对其意义和作用理解和认识不够。同时,消费者和员工作为主要相关利益者维权意识不够。新闻媒体利用传播媒介宣传倡导企业社会责任不够。

(四)企业经营者素质差异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不均衡性

篇3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8-0039-01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最普遍的定义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不仅为自己和股东创造财富,还应该考虑影响或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相关利益人(包括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社会弱者以及其他社会人员)的利益,并对社会承担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环境责任以及慈善责任四者的有机统一,具体包括创造财富、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这与我国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

2 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与发展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办社会”职能,要求企业必须承担职工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责任;在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对经济利益的片面追求以及转型时期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因素影响,很多企业漠视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缺乏诚信,主要表现为欠债不还、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2)无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严重;(3)忽视劳工问题,漠视安全生产;(4)逃避国家税收;(5)不正当竞争泛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些事件的频繁发生,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下降,企业和企业家没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已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认识。

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关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认识到企业除创造财富,关注员工之外,还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等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还关系到企业的目标定位,以及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和未来发展战略。

基于现阶段我国的基本情况,厉以宁教授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责任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出人才、出经验。第二,企业必须重视经济增长的质量。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企业所在地区的污染,改善环境。第三,企业要为社会的和谐做出贡献。问题是,这三个方面在企业的决策行为过程中,并不总是能保持一致,矛盾时常出现,企业经常面临选择。那么,企业如何才能实现这三者的平衡与协调,做出正确的行为;而政府和社会又该为企业培育一个怎样的环境呢?

3 企业未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分析

3.1 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理念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内因通常是主要矛盾,所以,首先从企业的内部原因来揭示问题的根源所在。

首先,由于目标的冲突以及事物本质的矛盾,企业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之间并不总是能协调一致的。面临这种冲突,企业会作出怎样的选择?到底是要经济利益,还是兼顾社会利益?日本企业之父涩泽荣一曾说过:“当然,世上的商业、工业都是为了图利,不必多言。如果工商业没有增加利润的效能,工商业就毫无意义,也没有什么公益可言。”也就是说,“企业为什么会存在”决定了企业追求财富的必然性,而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经营目标和考核评价体系更强化了企业的经营责任目标。

其次,从我国目前的企业现状分析,不难看出,享有盛誉的百年老店并不多,多数企业经营几十年,甚至几年就消失了,这与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不无关系。因为从一开始,企业就没有确立一个长远的发展理念;也没有把企业发展与员工职业规划、社区发展、社会公益等问题联系起来。这种理念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3.2 政府的职能履行

第一,政府作为管理者,应有效履行宏观调控职能,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但政府常常定位于企业的管理者而非服务者,缺乏公正、协调、责任和自律意识。而且,政府往往只注重经济总量增长,忽视了经济的协调发展,对企业的考核指标体系统统量化为利润、税收指标的增长,而忽视了环保问题、企业成长能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情况。

第二,目前,我国关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规章制度尚不健全,且政府对企业行为并无严格的奖惩机制。例如,排污问题,政府近几年在环保问题上花了大气力,制定了各行各业的节能减排措施。但有一部分企业以没钱投资环保,根本没付诸行动,反而以破产、职工下岗为筹码。出于社会安定以及经济增长考虑,政府多半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甚至还为其开脱。这里涉及的不仅是执行不力的问题,更关乎社会公平公正问题,严重挫伤遵纪守法企业的积极性。如果有企业违规了,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更多的企业会倾向于不履行这种消极义务。与之相伴相生的便是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问题,惩罚不力,只会令企业失去遵守法律制度的动力。

3.3 社会的诚信度

中国是文明古国,讲究仁义礼智信,然而,发展到今天,却在诚信问题上走得太远,首当其冲的是环境保护和食品、生产安全等问题,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受到严重挑战。在缺乏诚信、信任缺失的大环境下,企业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成长土壤。

4 改进建议

(1)企业应改进经营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传统的观点认为,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资源,一方占有意味着另一方就失去拥有的权利。将资源稀缺论转化到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意味着为股东创造财富和为社会创造利益就像天平两端的砝码,此增必彼减。但我们是否可以换一种思维方式,用整体和全局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呢?如果站在对全社会最大利益的角度,我们可以想办法通过企业、员工、社会等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有效竞争与合作来达到多方共赢。解决了这一问题,基于共赢,企业必须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是对占用社会资源的回馈,这是深谙“投入产出”理论的企业不会不认同的。而且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容易形成良好信誉,有助于节约交易成本。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的决策与行为应考虑社会利益,但并不等于企业行为完全能按社会需要进行,如国企改革,部分职工面临下岗、转岗,这不是依靠合作与竞争、妥协与权衡就能解决的问题,是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必须承受的代价。

(2)政府应加快立法、执法力度,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创造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外部条件。寄望于企业能自觉自律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不现实的。如环境污染问题,大家都意识到应该防治,但如果整个行业的所有企业都在制造污染,那么除非制度明确规定不允许污染环境,否则,是没有哪家企业会主动以高成本来防止污染,造福社会的。所以,社会责任的承担只有依靠强制的制度约束才能真正实现。

(3)政府应改进对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在考核指标体系中,加入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评价得分,如把企业对消费者、社区、社会公益、环境保护的贡献列入考核得分,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5 总结

社会是永远存在的,企业是社会的细胞,要想推进建设和谐社会,需大力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在于改变企业一心追逐利润而漠视社会责任及其所带来的危害,使企业的决策和行为能够促进企业、政府、雇员、环境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只有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国家和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发展,人民才会真正受惠。

篇4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行为越来越重视,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很多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履行着企业社会责任。本文主要从利益驱动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表现进行研究。通过本文的研究,在企业可预知市场结构的情况下,有利于企业制订最佳的履行社会责任计划,达到最好的收益。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效益函数也会帮助我们明确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履行度最有利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一、企业社会责任和市场结构

企业管理者在处理业务问题时,社会因素就可能影响他们的行动,实际也的确如此。社会经济学的观点认为,企业管理当局的社会责任不只是创造利润,还包括保护和增进社会福利。罗宾斯把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追求有利于社会长远目标的一种义务,它超越了法律和经济所要求的义务。战略就是决定全局的策略,而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就是指企业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来使企业赢得长远利益。一般企业在作战略选择时,都要经过不断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或者反复的实践来决定是否采取此战略。加里・德斯勒(Gary Dessler)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以外,应当也必然要向社会提供资源,为社会某个方面或者某些方面的进步作出贡献。

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公司内在价值和产品内在价值的一种内含物,也是产品的一种内在品质的代表,被赋予了无形价值的特质。微观经济学从市场结构即市场或者行业的组成方式上将市场划分为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四种形式。其主要依据是构成一个市场或者行业的厂商数量及产品的性质,与此对应的还有厂商对价格的控制程度、资源流动的难易程度以及售卖方式等。

二、企业社会责任函数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使得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的一种内含物,自然也随着企业运作成为产品的一种属性。人们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对于这种属性愿意付出额外的价格或者消费更多数量的产品。所以从某种角度看,企业社会责任也是一种商品,不过这种商品除了具有商品的属性外,还具有公共品的属性(见图1)。

(一)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函数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投入的是各种人力、物力,但其成本最终还是通过投入费用的多少表现出来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外在表现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是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假设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可以量化为0,1,2,3,4,5……,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用d表示,投入成本用C来表示,那么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单位成本函数为:TC=F(d) MC=f(d)。

假设:1.经理人是理性的;2.经理人明确知道如何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3.行业中所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投入产出函数是一样的;4.企业知道企业社会责任投入的最优比例,在加大投入而不改变比例的情况下,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投资。

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初期,随着履行度d的增加,由于存在规模效益,边际成本下降;当d突破最佳规模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边际成本呈加速度增长。每增加一个履行度,企业都需要比以前投入更多。

(二)企业社会责任效用函数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消费品,社会大众消费企业生产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产生一种效用,是一种正常品。所谓效用是指消费者从消费某种商品或劳务是否具有满足人们某种欲望的能力,另一方面又依存消费者是否具有某种欲望以及对满足程度的主观感受。正常品是指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人们对这种商品的需求增加。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人们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越来越关注,越来越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人们消耗企业社会责任越多,人们的总效用也越多。假设:1.企业社会责任是正常品;2.消费者都是理性的;3.社会责任履行度d是可以度量的。边际效用是指消费者在所有其他商品的消费水平保持不变时,增加消费一单位某种商品所带来的满足程度的增加。

设企业社会责任边际效用函数为U,则其函数为:TU=G(d) MU=g(d)

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是正常品,增加的每一单位企业社会责任消费的效用都是正的,但是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消费量的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单位效用越来越低,使得企业社会边际函数呈现一种单边下跌的趋势。

(三)企业社会责任价格函数

消费者的付出也是企业的所得,消费者根据自己效用的多少选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支付单价,这也是一种价格函数,消费者根据企业社会责任效用确定自己的支付。这样价格函数就和效用函数相像。边际效用高的地方,消费者愿意付出更高的价格。所以效用和价格是一种正相关关系。假设P=axMU+b,P和MU是正相关。设价格效用函数为P,则价格函数为:P=V(d)。假设:1.消费者是理性的;2.消费者可以判明自己的效用数。

随着效用的增加,人们愿意为新增加的效用付出的越来越少,由于先前的效用随着数量的增加,人们感觉到愿意为后来的效应付费的意愿越来越小,从而使得后来的效用价格下降,人们对增加的企业社会责任效用越来越不愿意负担高价。

(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产品销量函数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外提高了企业的形象,企业的产品由于企业形象的提升,新加入了增值的企业社会责任属性,增加了产品的内在价值,这样也增加了企业的产品销量。那么在价格和质量不变的情况下,产品销量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是一种正相关的关系。假设:1.信息是完全流动的;2.人们对信息的理解是充分的;3.人们对社会责任履行是敏感的。设依附产品存在的企业社会责任销量为Q,则销量函数为:Q=H(d)。

在履行度较低时,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比较敏感,企业的形象小幅改观使得企业社会责任销量加速增长,随着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的增加敏感都降低,产品销量增长速度减缓,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大销量是行业销量,履行度越大,销量增加越缓慢。

(五)企业社会责任收益函数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利润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收益减去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即:π=TR-TC=PQ-TC=v(d)*H(d)-F(d),对π求导,有π’=v’*H(d)+v(q)*H’-f(q),当π’=0时利润最大,即f(q)-v’*H(d)=v(q)*H’的时候利润最大。

在前文中,假设d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但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是相对于行业内不同企业所说的,则要探讨市场结构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的影响,同时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收益是否能够弥补企业的社会责任成本以及履行度增加以前履行量和边际价格差的积;探讨企业不同市场结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收益,从收益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

三、市场结构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的影响

在考虑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时就必须考虑企业所处的市场结构,为此就必须从企业存在的市场结构,研究企业采取何种策略使得企业效益最大。如前文所述市场结构分为:完全垄断行业、自由竞争行业、寡头垄断行业和垄断竞争行业。

(一)完全垄断行业

由于完全垄断行业中只有一个卖家,产品的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只有这一家产品可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产生成本费用,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不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产品的销量和价格产生的效果甚微。总的来说,企业会产生负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效益,因此企业从利益角度往往缺少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但是现实中也看到一些垄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这大多是出于利益驱动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的压力所致。

(二)完全竞争行业

在完全竞争性行业中存在着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产品是同质的,资源流动不受限制,信息是完全的。各个企业生产的是同质的和非品牌化产品,消费者不能区分不同企业产品的不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付出成本,由于非品牌化使得社会责任在产品的内涵中并没有实质地表现出来,而产品的价格是由包括使用价值和特有属性的效用决定的,这样价格就不能充分显示企业社会责任内涵,消费者对产品视为同质,所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销量和价格没有影响,也就是额外效益为0,故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利润为负,企业没有动力去履行社会责任。由于资源流动不受限制,企业不会考虑后续产生的后果。

(三)寡头垄断行业

寡头垄断行业是以少数几家大厂商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或大部分产量为特征。寡头垄断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同时也应考虑到对手的反应,因为企业社会责任策略关系到寡头垄断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量也是相对于对手企业提出来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在企业的产品中加入了一种无形的价值,消费者愿意付出额外的价格来购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无形商品。但是寡头垄断履行策略必须考虑对手的策略。

当企业a和对手企业采取相同的战略(都不履行,都履行,都高度履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付出成本,相同的履行度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产品的无形价值贡献相同,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异同认知还与以前相同,对整个行业的产品需求增加,但增加的销量所产生的效益不足以满足企业的成本消耗。当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由于整体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提高,企业获得效益部分弥补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当对手履行程度较低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产品的无形价值提高,企业通过较高的价格和从对手企业争夺来的销售量,弥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同时还有额外效益,对手企业由于销量下降和无形价值减值,使得企业对手承担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成本。在不明确对手策略的情况下,始终选择比对手更高的履行度,会使得企业得到更好的效益。但当企业同时执行较高的履行度时,企业不会得到收益,反而会使得大量的企业社会责任成本不能收回。那么这部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产生的效益,全部被社会公众吸收获取。因为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的增加,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成本呈现加速度上涨,对手企业相同的履行度和更高的履行度的报复措施,使得收益大为减少,最终企业难以收回成本。在这种企业争先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下,当企业都到达高度履行社会责任时,就出现了囚徒困境,都高度履行社会责任(坦白)使得双方获得的效益最小。所以当上述企业履行较高等级的社会责任时,由于寡头垄断企业实力都比较强,对手企业可以威胁采取相同的社会责任履行度或者更高的社会责任履行度报复。在这种寡头垄断的行业生态中企业数量较少,企业往往会采取串谋和勾结来达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相对平衡,形成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战略。

(四)垄断竞争行业

垄断竞争行业是指厂商生产的产品既有差别,也有相似,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比如服装,由于产品中被认为植入某种概念或者可以认知的区分差别的东西。垄断竞争处于寡头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同时企业之间也进行大量的竞争。企业可以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使得产品中增加企业社会责任这种无形价值,使之不同于其他厂商。当然由于企业数量众多,使得企业之间的串谋很难,企业会不断采取更高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不断地提高社会责任来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这样社会获得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效益就更高。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曲线、效用曲线、价格曲线和市场结构等方面出发,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从市场结构的角度看,完全竞争性行业和完全垄断性行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利益性动机最小;寡头垄断性行业由于受制于对手威胁采取相同的社会责任履行度或者更高的社会责任履行度报复,而最终相互串谋,采取最低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垄断竞争性行业由于存在较多企业,企业之间的串谋比较难,这样企业之间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来增加企业产品的无形价值,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买,才能为企业自身创造效益。所以垄断竞争性行业最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创造更多的企业社会价值。完全自由竞争和完全垄断型行业更多的需要政府来推动,寡头垄断型行业会因为串谋而履行较少的社会责任,这样就应该加大政府的监督力度,维护市场的公正。在不是因为规模效应而必须采取垄断来提供服务的行业中,政府应积极推动这个行业向垄断竞争演进,因为这样更有利于行业整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提高,为社会创造最大的福利。垄断竞争行业应采取积极的社会责任战略,为企业和社会赢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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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引发了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思考和研究,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观的确立,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也逐渐被多数人接受。企业会计与之适应,对企业经济活动产生的社会成本和效益进行计量和分析,从而产生了社会责任会计。因此弄清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含义对其问题的研究才能更加清晰,对于帮助企业做利于其长期发展的决策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社会责任

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克拉克教授在1916年就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SR)思想,他认为“科技和工业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和环境方面问题的责任之源”,“迄今为止,大家并没有认识到社会责任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企业的责任”。这说明当时随着企业大规模的生产和工业化,克拉克就已认识到企业经济活动对周围环境产生了影响,但他没有给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明确定义。

直到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在《管理哲学》(1924)中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SR)概念。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要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并认为其中包括道德因素。随后,“企业社会责任”一词开始被大众接受。哈佛大学的多德教授从企业权力来源角度界定CSR,他认为,企业财产的运用受到社会公共利益影响,“公司经营者的应有态度是树立自己对职工、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社会责任。”

在此基础上,学者博文(1953)正式提出了企业及其经营者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开创了CSR研究的专门领域,被誉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他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中指出:“企业应该自愿地以对社会负责的精神进行经营活动,即使这样做可能导致企业利润的降低。”

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在《工商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1971)中对CSR的理解用“三个同心责任圈”这一术语代表,即最里圈包括明确地有效履行经济职能的基本责任;中间一圈是指企业在实施经济职能时对社会价值观和优先权的变化要采取一个积极态度的责任;最外圈,包括企业更大范围促进社会进步的其他无形责任。

国内学者对CSR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刘俊海教授以公司为特定企业类型,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谋求盈利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负有维护和增进社会其他主体利益的义务。”陈留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股东负责、获取利益的过程中,要主动承担对员工权益、环境、社会公益等的责任。”陈讯等根据社会责任与企业关系的紧密程度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本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股东和员工的责任;二是中级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消费者、政府、社区、环境的责任;三是高级企业社会责任,包括慈善、公益事业。综合各家所言,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为保证股东利益,依法经营企业、积极创造利润的同时,承担增进其他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是企业价值在利益相关者间进行分配的外在表现。

三、企业会计责任的本质

企业向相关者进行利益分配时,就是对各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如对股东分配股息,对员工发放工资、福利,对供应商及时付款,对政府积极交税,并且按照企业履行责任所付出的成本、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源价值进行企业价值分配。

四、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理论的广泛传播、其实践的逐渐推行,使得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在1968年《社会经济会计》中首创了“社会责任会计”一词,并将其初步定义为:会计在社会学、政治科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应用。1972年,在他的《会计职业与社会进步》-文中进一步阐述了,社会责任会计是在社会委托责任基础上建立的,以会计形式衡量和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一种方法。由此便开始了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系统化研究。随着企业发展带来的社会负面问题增多,社会责任会计逐渐得到了会计界的支持,尤其是美国会计界三大协会的支持: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ECPA)发表了《企业社会业绩》研究报告,建立了一个初步的计量系统;美国会计学会(AAA)先后成立了各种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委员会;美国会计师协会(NAA)专门成立了“企业社会行动会计委员会”,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范围、目的、程序和沟通方式。接着197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次将履行社会责任会计作为企业会计报表一项重要目标。1974年美国出版了奥斯特斯《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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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载体,应明晰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保险的关系,完善和建立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和政策,为企业自身和社会的科学有效发展奉献力量。笔者略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探讨企业社会保险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一、 企业社会责任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使得企业社会责任从西方社会的舶来品变成了中国法律制度框架下的具体制度,可以说是我国经济社会和上层建筑发展的重要成果。

企业社会责任发源于欧美国家,是在欧美世界出现一系列问题的情形下发展起来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对企业员工、对环境发展、对社会的社会责任。

在我国,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组织体,在市场经济的潮流中承担了不可替代的职责。因此,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在目前经济和政治的转型时期,各种矛盾激化,社会财富的分配出现了不公平的现象。同时,在追求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人们也开始注重精神生活的建设。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一环。

二、 企业社会保险

1、定义

我国2010年修订的《社会保险法》第一条规定了:“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可见社会保险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保险费用,一旦劳动者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和生育风险而暂时或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时,由国家或社会向其提供物质帮助或服务的一种社会和经济保障制度。综合来说,社会保险是一项经济制度,如缴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分散风险;也是一项社会制度,如为了实现社会分配、社会公平、社会稳定等。

2、分类

根据《社会保险法》可以得知,我国社会保险可以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类。

三、 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社会保险的关系

1、两者的关系

一方面,《社会保险法》第三条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六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可见法律规定了社会保险是企业应当承担的重要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

另一方面,企业社会责任除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保护股东利益外,还应当考虑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利益。这里的利益相关人包括了劳动者的利益、消费者的利益、中小竞争者的利益、债权人的利益、环境的利益、地区的利益、社会的利益等。在现代企业的发展理念中,劳动者和股东共同被视为企业主人,是企业众多利益相关人中最主要的利益相关人,与劳工利益相关的内容也就是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通过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探讨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社会保险是劳动者日常生活的基本保障,在劳动者的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只有做好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工作,免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才能让其安心的工作,对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作用,也有利于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如果企业社会保险没有做好,劳动者的心理压力过大,缺少安心工作的安全感和信任感,甚至频繁的更换工作岗位,这样一来不仅不利于企业的人才稳定和长期发展,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的来说,企业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保证,劳动者的利益又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那么企业社会保险是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要素。

2、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但是,现在企业的社会保险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重视不够,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缺乏人才激励和考评机制等。

针对以上问题,人力资源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加强重视度,提高人员素质。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展开关于社会责任和社会保险的培训与学习,做到全企业上下都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2)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承担“社会人”的角色。人力资源部应投入相关的组织资源,充分认识自身角色,与企业领导和职工及利益相关者沟通交流,树立和传播社会责任和社会保险的文化和观念,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社会人”,使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都得到提高和发展。

(3)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才激励考评机制,维护职工权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尤其是针对发展良好、可持续经营能力强的企业,如果选择在证券市场融资,必须规范运行,这样才能保持长久的盈利能力,实现企业的最终目的。

总之,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利益,还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国家和政府必须在其中发挥引导性的作用。如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建设、加大财政的转移支付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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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经济责任观阶段。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企业及其管理者只对股东负责,创造利润是企业存在的唯一目的,在这种观点的指导下,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往往被忽略。

第二阶段,公众责任观阶段。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企业的行为活动应与社会责任及法律政策等保持一致,如果企业的活动有悖于公共准则,那么企业就必须终止其行为以保护社会利益。

第三阶段,社会责任感阶段。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企业作为一类社会组织形式,应形成一种内部环境,鼓励与支持企业成为道德行为者,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为满足社会最低期望承担义务,而应是最大限度地为改善社会福利采取积极的行为。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理念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资源等。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现状

尽管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社会责任问题,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仍令人担忧。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第一,现阶段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不健全是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充分的根本原因。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制度建设不完善,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得不到保障,削弱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机。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所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从单纯追求盈利的主体,如何转向富有社会责任的经济主体,在投资中讲求社会责任,是当前中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进程中必然要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二,部分企业不愿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改革开放前,我国采取的是“企业办社会”的做法,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让企业过多的分担了社会和政府的责任。我国的国有企业曾经承担了过多的“企业社会责任”,因为过重的负担,从而剥夺了企业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这使得企业在改革开放后,更注重发展自身经济,而不愿承担其相应社会责任。

第三,我国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引导和鼓励力度不足。我国政府虽然制定了企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但在加大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如何避免产生误解----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办社会的回潮;如何对能较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进行适当的行政或荣誉上的鼓励;如何加大企业积极性督促企业之间互相学习等问题,政府有待进一步深入思考对策。

第四,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具体内容了解不清,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力度不足。由于忽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性与历史性,导致我们在讨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时容易陷入两个极端:要么鼓吹以国际标准为标准,忽视我国社会现实,严重脱离我国国情;要么反对国际标准,一味强调中国的特殊性,排斥个球化。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也存在着不足,不能够很好的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思考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从企业自身,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性和能力;二是在企业外部营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环境。具体而言,可从如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正确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正视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作用。企业社会责任不是企业办社会。企业也不应消极承担社会责任,更不应将社会责任视为负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的一个契机。要正确认识企业与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应树立正确的社会经济观:企业社会责任能够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能够增强企业信誉,提高企业知名度,提高公众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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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共分八个部分,包括前言、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现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现状调查、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典型案例、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战略选择、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促进机制。

报告前言阐述了研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大意义。

报告第一章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演变历程着手,立足适应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需要,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进行了原创性的探索。

报告系统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国际和国内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国际上的发展,按照社会关注的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个别研究、广泛关注、全球发展三个阶段。在个别研究阶段,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焦点主要在于理念的纷争,争论的重点是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否应该承担利润目标以外的其他社会目标。在广泛关注阶段,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范围和影响不断扩展,研究主体从学者、NGO一直覆盖到研究机构与政府;聚焦重点涵盖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和动力等各个维度。在全球发展阶段,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众多国际组织都试图提出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此外,报告还简单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我国的发展,从简单的贸易壁垒认识、公司法学角度的研究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已经在我国形成了初步共识,即企业不仅要对所有者负责、追求利润目标,而且要对员工、用户、供应商、社区等其他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负责,以追求可持续发展。同时,报告指出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研究深度和广度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需要。

报告重点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报告在深入分析国际国内超过50个定义的基础上,原创性地提出定义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维度:内容(履行哪些责任,WHAT);方式(如何履行,HOW);动力(为什么要履行,WHY)。报告按照WHW三个维度对国际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分歧和不同的关注重点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提炼,为未来我国研究人员剖析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内容与结构奠定了重要基础。

报告认为一个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应该满足四条标准:一是有利于准确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二是有利于指导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深入推进;三是符合常识和中文的表达习惯;四是符合企业社会责任深入研究的需要。按照这四条标准,报告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应该系统回答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基本问题,即企业要履行哪些社会责任,如何履行,为什么要履行;提出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专业术语,实际上是中文表达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简称;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应该引入利益相关方概念,这样既能适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需要,又符合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基本趋势。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引入利益相关方概念,有利于深入研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方式与过程,同时适应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客观需要。

报告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为实现自身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遵循法律、道德和商业伦理,自愿在运营全过程中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负责,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的行为。

按照这一定义,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是指企业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负责任的行为,所谓负责任是指企业行为要符合法律的强制约束、社会道德的价值规范和企业推崇的商业伦理,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延或内容,按照企业能否自我选择的程度,可以划分为必尽之责任、应尽之责任和愿尽之责任;按照企业负责的对象不同,可以划分为利益相关方责任和环境责任。利益相关方责任又可以划分为:股东责任、员工责任、用户责任、伙伴责任、社区责任、社会公民责任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可持续发展责任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一是要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企业运营过程;二是强调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的自愿追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包括:两大内部动力,分别为价值观推动和企业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两大外部动力,分别为法律规章和社会道德的约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对企业发展方式提出的要求。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本质是社会资源的更优配置机制,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推进企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总括而言,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第二,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第三,企业价值的充分体现。

报告在分析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特殊性和中央企业需要面对的主要社会责任议题基础上,提出了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履行社会责任是中央企业的天然使命,也是社会对中央企业的普遍期望,并且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蓬勃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议题,既包括了一般企业的社会责任议题,也包括了中央企业的特殊社会责任议题。

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可以按照三个维度进行分析:一是中央企业作为整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报告梳理了八个方面;二是中央企业作为特定个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报告梳理了两个层次,基本责任和表率责任,各包括六个方面;三是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报告梳理了六个方面。

报告第二章回顾了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和主要理论。介绍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两次著名论争。分析了企业社会回应思想和企业社会绩效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阐述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三个主要支持理论:利益相关方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和“社会投资”理论。并重点介绍了利益相关方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的贡献。介绍了企业社会绩效与公司财务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结果,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促进企业财务业绩的提高。

系统整理分析了欧盟、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多个西方国家和机构的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规政策及其发展的情况。从公司法、环保政策法规、劳动法、产品责任与消费者保护四个方面介绍了上述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演变过程及其企业社会责任法规政策环境的特点。总结了西方发达国家健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环境对我国的启示:一是创造条件让职工参与立法,二是公司法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条款应为授权型,三是改善我国慈善捐赠减免税收制度,四是征收环境税,五是政府公共环境信息,六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七是完善劳动立法,八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九是发挥中间力量和非官方机构在政策法规制定中的作用等。

综合归纳了当前国际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发展的五方面趋势:一是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力量多元化,二是企业社会责任国际化趋势日益发展,三是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呈现标准化趋势,四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五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约束力量不断增强。适应国际社会责任实践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当形成多种力量共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局面,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与提高企业竞争力密切联系起来,高度重视社会责任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报告第三章分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现状。系统梳理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规范,从人权保护、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反腐败与反商业贿赂、公益捐赠与社区共建等方面介绍了有关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研究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十个方面的力量,包括政府、消费者、环境保护力量、员工、媒体监督和责任评价、责任投资运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商业伙伴、世界社会责任运动和研究人员。按照国有企业、外资在华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类型划分介绍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的情况。

报告第四章根据调查问卷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剖析,为今后推进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从社会责任意识方面看,当前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知识储备较为丰富,社会责任意识总体水平较高,对国有企业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认识较为统一。积极看待社会责任作用,认为提高企业形象和员工凝聚力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驱动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量力而行。从利益相关方看,中央企业最为重视股东和政府的需求,外部利益相关方并非其履行社会责任主要压力,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多是出于“内生”考虑。从社会责任内涵看,许多企业认为保持良好财务状况、确保企业利润、技术自主创新并非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多数中央企业认为社会责任的具体范围应该根据企业的需要来确定。从社会责任实践看,中央企业表现良好,企业经济业绩突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反对商业贿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客户关系,接受客户反馈意见,重视供应商的社会责任审查,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积极参与社区公益事业。从社会责任保障机制看,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社会责任的管理机构,没有在董事会决策中建立保障利益相关方利益的机制,绝大部分企业自身企业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的融合程度很高,与股东、员工、社区的信息披露和沟通及时,向社会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社会责任报告的比率不高。

报告第五章介绍了六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和实践,按照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先后顺序,分别介绍了国家电网、中国海油、中远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移动的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

报告第六章介绍了近年来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中央企业在上缴国家财政税收、保障社会生产生活需要、承担完成国家重大项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成绩突出,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发挥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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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当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如何制定?标准如何推广?是当前摆在国家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面前的迫切问题。

责任,游离于企业经营之外的承诺与行动

当污染、矿难、毒粉丝、毒奶粉、特氟龙、苏丹红 这些触目惊心的字眼频频出现的时候,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和提高企业“公民”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仅2005年一年,在中国的工业系统里面就死了15000人。2005年,在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所有死亡人数超过100人的重大事故,都发生在中国。面对这些惨痛教训,在扼腕长叹的同时,人们也在积极反思。在越来越重视责任,越来越多企业讲责任、倡议责任和承诺责任的今天,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责任缺失事件”在频频发生?为什么还有很多人对社会责任视若无睹?为什么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来遏制这些事故的爆发?为什么没有一种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和评估企业社会责任?

究其原因,一是源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缺失,二是因为当今浮躁的责任风气。纵观最近几年的各种论坛和各类评选不难看出,企业社会责任这个主题已经成为众多媒体、论坛、企业家、组织热议的话题,其中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观点和理论的评述也是众说纷纭,这种企业社会责任的异化言论与实际行动的脱节造成一种“责任”泡沫,形成一种“口号责任”下的“责任假繁荣”现象。

这种光说不练,心口不一的现象,直接导致责任主题被别有用心的企业家当作表演的工具,当成自我标榜和自我说唱的“脱口秀”。2003年8月国内媒体纷纷报道,太子奶集团因未兑现慈善捐款而被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告上法庭的事件。2003年1月12日上午,太子奶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捐赠仪式,宣布向“希望工程”和“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各捐款100万元。可截至当年8月,该集团的慈善捐赠依然没兑现,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愤而将之告上法庭。而该集团旗下的北京太子童装有限公司同时承诺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捐赠的100万元,除了20万元首期款之外,其他部分至今不见踪影。2004年7月《华西都市报》报道了当年6月11日在四川成都举办的一场大型慈善义演中,部分演职员竟然收取出场费。

太子奶集团是不付它应该付的钱,而明星们则是拿了他们不该拿的钱。这两个案例就是典型的违背承诺、轻视责任的“假慈善”、“伪道德”现象。这种基本信用的缺失,不仅是浮躁的社会责任风气下催生的产物,更是企业社会道德的沦落。如果没有一套标准,那么所有空洞的理念的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要拟建一套标准,以立法的形式保证它的可行性。

什么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我们知道,“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起源于美国,“企业社会责任”指企业在谋取自身及其股东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为其他利害关系人履行某方面的社会义务。根据这个原则,确定了现在流行欧美并推向世界的SA8000标准。而在中国,我们的国情与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与欧美有很大的不同,我们除了要吸纳SA8000的核心理念之外,还应该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科学标准。

说到底,中国的企业文化标准就是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实现“天”、“地”、“人”三元一体的和谐发展,既有国外其他标准的统一性,又有中国企业的个性和差异性。

标准如何制定

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不单是国家相关权力部门的事情,而是要依靠各个阶层、各种组织协会,还有NGO的共同努力。因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多元的要素集合。需要集思广益、通盘考虑、全面整合。

不过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我们的纺织产业已经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标准“CSC9000T”。它是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倡导并发起,面向全国纺织企业推行的一套社会责任管理建设体系,其核心是通过推广、引导企业实施这一体系,帮助企业规范管理行为,建立工会组织,健全员工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

CSC9000T是中国纺织业为适应国际规则,主动出击,拓展市场的产物。CSC9000T的要素可与其他管理要求相结合,帮助企业实现其社会责任目标与经济目标,满足预防风险和持续改进的要求,现在已经在广东佛山开展试点工作。

现在不仅有了行业协会的行业标准的建立,同时也有地方政府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认定,深圳市已经推出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规定,包括《深圳经济特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条例》和《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制度》等。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条例》主要包括对企业改善员工工作、生活条件和环境保护水平的新建和改造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和土地开发费予以优惠,对项目贷款利息予以补贴;企业捐助公益、慈善事业的,在企业税费方面予以优惠。而《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制度》旨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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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并连续成为外资吸引总数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我们应当能够清楚地认识到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不利。本文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进行简要说明,并对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和成因进行分析,最终提出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希望能为相关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对策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5-0227-03

收稿日期:2015-02-09

作者简介:陈丹(1991-),女,蒙古族,辽宁阜新人,渤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市场秩序的无条理,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都大大阻碍了我国企业的发展,加上企业的竞争存在着不科学性,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对其社会责任置之不理。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要求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当在保护环境、维护员工利益等方面给予关注。企业应当具有长远的发展目光,在市场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大有裨益。

一、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概念及表现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的,过去的企业社会责任仅仅局限在为股东最大限度的赚取经济利润,为社会提供需要的物品。但是,现在的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为股东赚取利润,还要对自然环境进行保护,要确保企业能够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更好地保障相关者的利益。“企业社会责任”是由斯坦福研究所于1963年提出的新概念,米切尔、布莱尔等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有关利益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确立扩宽了传统的模式,摒弃了“股东至上”的治理结构,从多个角度对企业主体的作用进行论述,对利益相关者的相关治理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相关学者把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定义为企业除了需要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外,未承担环保、就业、慈善等责任。有的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无法真正承担起的相应的社会责任及义务。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偷税漏税严重

1981年以来,每年我国税务部门都会开展税收大检查,但是一些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有增无减。如今“诚信纳税”与“依法纳税”并未渗入到每个企业,部分企业纳税人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偷税漏税。无论是私营企业,还是集体企业、国营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偷税漏税行为。企业偷税漏税行为不仅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还扰乱了税收改革法令的顺利进行,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2.企业环保责任缺失

在工业文明发展历程中,企业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却削弱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社会发展过程中,企业是最主要的经济主体,骑在提供服务或生产产品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副产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对人体产生了较大危害。传统企业追求的唯一目标是利益最大化,他们甚至采用了“高投人、高污染、高消耗”的生产方式,只注重经济增长,而忽视了环境的承受能力,从而导致了温室效应、水污染、大气污染、水土流失严重、臭氧层被破坏、土地沙漠化以及资源锐减等一系列问题。可以说,生态环境的破坏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3.企业就业责任缺失

在联合国制定和颁发的全球契约十项原则中,企业劳工原则包括:企业界应切实承认集体谈判权和支持结社自由;切实废除童工现象;消除一切形式的强制劳动;消除职业和就业方面的歧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快速增长,随之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导致社区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趋势呈现出“就业难”和“招工难”的现象。有40%的新增就业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依然面临巨大困难。可是,在严重的就业形势下,大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就业责任缺失现象,甚至违背了联合国制定和颁发的全球契约十项原则。

4.企业慈善责任缺失

企业慈善责任主要是指企业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等角度来为社会提供资金、实物或实际援助等行为。上述行为属于企业的自愿行为。但是由于企业慈善意识薄弱、我国慈善体制尚不完善以及慈善事业缺少驱动力等原因,导致我国企业慈善责任缺失现象非常严重。虽然一些企业慈善意识逐步提升,并且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慈善活动之中,但是大量企业善款迟迟无法准时到帐,导致无法顺利开展。虽然有些企业在慈善捐赠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并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运作机制。此外,有些企业的慈善活动往往是被动的。

二、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

1.对企业社会责任存在错误表现

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个问题上,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存在错误的表现。

首先,错误地认为企业没有必要履行社会义务,因此出现了企业逃避相关责任的现象,尽量躲避税收等费用,对社会就业问题考虑不到位,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不重视对环境的保护,还有的企业唯利是图,为顾客提供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利用虚假的信息迷惑顾客。 其次,认为政府强迫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如果企业是以追求利益为根本,那么企业就不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政府只能通过一些强制的手段。企业的社会责任分为法律范围内的责任和道德范围内的责任。法律范围内的责任是指利用国家法律的强制力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道德范围内的责任是指企业的社会行为要在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不受到政府的限制,但是企业要依靠自身的自觉性。再次,错误的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政府的关系不大,是企业自身的事情。在国外,明确规定,政府也要和企业一样承担起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和政府的社会责任不是分离的,而是包含的关系。政府的社会责任主要是在企业刚刚进入经济市场的过程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等没有清晰的认识,政府要承担起宣传的工作,在社会中培养起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2.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

据数据统计,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污染排放量是发达国家的十几倍,对我国的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松花江水污染问题给周围众多居民的饮水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严重破坏了松花江的生态环境。究其根本是由于吉化公司双苯厂的管理出现的漏洞。这次事故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当下,很多发达国家将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我国,虽然对我国的经济起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却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一些规模不大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缺乏长远的目光,对环境造成破坏,为后期的治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3.我国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很多企业对社会责任没有清楚地认识,没有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只有很少的企业能够自觉履行自身的义务。一些门槛较低的企业比如采煤业、纺织业等,由于这些企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提供服务,我国拥有数量巨大的靠出卖劳动力为主的民工,这就可能造成企业出现违反劳动法的一些做法,超时超额工作,很多职工的薪资待遇不及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在工作时,企业没有与职工签订合同,没有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而且一些企业存在使用童工的现象。在利益的驱使下,企业会降低其在初期的投资金额,盲目追求眼下的经济利益,这就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在市场上立足,在市场上缺乏优势,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盈利是企业经营的目的。企业社会责任不是毫无作用的,而是能够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是一项重要的投资。国内很多企业之所以瞬间倒闭,在很大程度上就证明了这一点。事实表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要比企业短期内躲避企业社会责任所获得利润要高很多。

三、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成因分析

1.市场经济发展不健全

我国的经济市场逐步从公有制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局面。市场机制发展不健全,这就造成各个企业在社会中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一些国有企业承担较多的责任,在市场中能够肩负起应尽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但是其余企业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存在躲避现象。企业为了增强自身的行业竞争力,就会选择价格低廉的劳动力,可能会对职工的权益造成一定的侵害。

2.对企业的违规处罚力度不够

一些企业虽然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但是由于执法力度不严,一些企业认为自身的行为不会引起利益相关者的反抗活动,不履行自身的义务,希望即使这样做,企业的经营也不会受到影响。有一部分企业会通过压榨职工的工资来增加企业的利润。企业对公共产品的意识不足,对公益事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方向。所以企业只有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并且履行企业本身的义务,才能促进我国经济的稳步向前。企业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对环境、顾客、劳动者等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这无形中会增加政府的压力,很难被社会认可,其产品很难在市场上立足,这就加速了企业的灭亡。企业即便是违反了规定,但是惩罚的力度不够,对企业难以起到警示的作用,违法成本低,导致企业会想方设法的赢取利润。由于违法带来的收益要比违规的成本大很多,对那些守法的企业造成一定的冲击,导致社会上有绝大部分的企业放弃社会责任,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不足

虽然我国的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企业社会责任,但是执法力度还不够,企业一些逃避社会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并应当保证职工的工作环境达到相应的标准。国家对违法《劳动法》的一些行为没有提出具体、有效的惩罚办法,法律的约束效力明显不足。我国的媒体在宣传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到位,没有发挥社会舆论对企业的正面作用,没有利用好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对企业的某些行为产生约束。总之,媒体没有充分发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4.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机制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所有制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绝大多数企业的经济形式变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职工的主体地位正在逐渐被剥夺,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差距越来越大,职工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我国,大量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职工维权意识严重不足,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在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股东的社会责任意识也较弱,目光仅停留在如何最大限度的获取经济利润,而不是监督企业肩负起承担社会责任。

四、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思考

1.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作用

政府应当对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积极引导,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政府应当从长远角度出发,在确保增加出口量的时候,还要保证环境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要建立可持续发展评估体系,提升产品的质量,加强对环境的管理,并逐步缩小与国企的差距。政府建立起贸易组织、行业协会可以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指明方向,帮助企业树立起社会责任的意识。

2.企业应当认清企业社会责任的意义

事实说明,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升离不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社会责任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保障。从长远角度来看,企业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注重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引进人才,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规范自身的行为,进而加强对内部的管理工作,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企业加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

将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列入企业生产经营的范围中,不仅可以保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且可以更好地增加利润。资源和环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乎到子孙后代的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在未来的工作中,应当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并加强对资源的管理,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4.企业应当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那些依靠剥削工人,从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企业是很难在社会中立足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润的同时,应当实行积极鼓励的政策,鼓励职工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利润。这样做,企业不仅履行了社会责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而且无形中增加了自身的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能够永久性的维持创新。因此,要想保证企业能够长期获利、长期发展,就要对职工予以足够的关心,并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

现在,很多大型企业开始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其发展也逐渐步入正轨。企业社会责任对我国是一个新的名词,在理论方面和实践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足之处。在未来的工作中,企业和政府应当努力走出误区,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改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经济市场中的良好发展,才能确保企业在社会中具有竞争优势,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站稳脚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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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新在1968年提出“社会责任会计”概念,指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在社会学、政治科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中的应用,从此揭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序幕,随后,法国、德国、美国等欧美发达国家也开始普及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我国会计学家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较晚,目前通常将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描述为在传统的会计模式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会计分支学科,探讨的是如何满足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政府、社会公众和个人的决策提供特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把社会责任同会计学有机结合,以会计方法全面地反映和核算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企业不可能做到绝对独立,其经营离不开社会资源与自然资源的支持。通过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真实地反映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和损害,最终目的是提高社会整体效益,实现社会净效益最大化。从而有利于协调企业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抑制企业行为的短期化,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意义

(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职能与过去相比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其不再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管理者和参与者,而是从宏观上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手段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当前我国正努力将社会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生态的平衡发展、环境的合理保护,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传统会计在会计目标、会计方法、会计报告和会计监督等方面都已无法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推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有助于国家宏观职能部门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资料进行分析、汇总,掌握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社会公益事业等相关信息,从而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以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地和谐发展,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波社会责任运动,社会责任已成为企业重要的竞争策略。国外各种企业排名显示出当前评价公司声望的指标已不再局限于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等经济项目,而更多是侧重于创新能力、发展与吸引人才能力、产品服务质量、社区和环境责任感等方面,这些指标都体现出社会责任标准评价公司的趋势。我国企业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取得与国外跨国公司平等的竞争地位,就必须加大社会责任会计的推广力度,与国际接轨。企业通过社会责任会计披露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业绩,体现企业对社会的关爱,对环境的爱护,对职工的关怀,可以充分展示自身良好的企业文化,从而建立企业形象及信誉。同时“社会责任标准”(socialAccoumahility 8000,简称SA8000)也是近年来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的一项新的国际贸易标准,它强调保护企业内部劳工的权利,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一系列最低要求。企业如果通过了SAS000的认证,就能更好地证明自身履行社会责任,赢得公众的信任,突破非关税贸易壁垒,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因此,我国要加大出口力度,企业必须更新经营管理理念,兼顾局部利益和社会全局利益,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运用。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近年来的“三鹿奶粉事件”使人们开始反思获利不应该是企业存在的唯一目标,一个企业想要长期发展,就必须兼顾经济、环境、社会三者之间的利益,取得三者之间的平衡发展,否则,企业的发展是不健全的,企业的成功也必然不可能持久。也就是说,要构建和谐社会,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该关注环境、资源和员工福利等问题,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在中国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已迫在眉睫。通过科学构建中国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合理确定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内容,灵活选择计量方法,有效建立规范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体系,从而真实记录企业活动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浪费情况,并反映企业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支出及实际取得的成效。政府也可以利用社会责任会计提供的信息,考核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包括人才培训储备、吸收失业人员就业、职工福利改进、劳动条件保护、企业环境美化、与员工交流等方面。此外,通过社会责任会计,运用会计手段定期反映企业提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督企业履行对社区及政府的责任,推动企业设立社会公共事业,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现状分析

(一)理论研究 我国关于社会责任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仍然很不健全,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界定模糊,也尚未确立相应的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内容,缺乏独立系统的核算体系。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相关的社会责任会计准则制定也滞后。2006年我国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一整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但是却没有涉及社会责任会计方面的准则。由于缺乏强制性的准则规范,大多数企业不会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也不具有可比性,从而不能取信于社会公众。近年来我国理论界的众多学者也开始对社会责任会计各领域进行探索,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理论渊源、西方社会责任会计的相关情况介绍、社会责任会计的实施、学科之间的比较、社会责任指标、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计量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思路,初步架构了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体系。但理论方法体系尚不成熟,在许多领域的研究还是空白,高质量的文献专著也较少,很少研究是将会计学与社会学、经济学、计量学、生态学等学科的发展结合起来的。许多研究仅是借鉴国外已有成果,且往往避重就轻。与传统会计相比,社会责任会计还存在一些尚未突破的理论难题,如计量方法和报告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社会责任会计的应用难以推广。

(二)社会实践 早在20世纪8代,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局就要求企业编制报送关于企业环境基本情况的统计报表,但这类资料一般信息使用者很难获得。中国证监会在1999年要求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在法律意见书中要注明公司是否由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劳动安全等原因产生债权债务。财政部在2002年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中专门增设了“综合社会贡献”指标,用以考核评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深圳交易所于2006年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上海交易所于2008年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均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应充分关注职工、股东、债权人、客户、消费者以及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承担其应尽的社会责任。国资委也于2008年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不仅明确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也详尽说明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但由于我国大型知名企业不多,

科技含量也不高,缺少推行社会责任会计的经济基础。尤其与传统会计相比,对社会成本和效益予以确认和计量较为困难,需要企业去做大量的数据调查与核实,导致企业提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成本偏高。因此,目前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实施仍然停留在原始的自发阶段,会计核算内容模糊不清,计量方法缺乏标准,非货币计量方法较多。同时,社会责任量化信息披露较少,基本以文字性描述为主,且往往只愿意反映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鲜少揭示其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导致社会责任会计在计算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时往往存在主观臆测,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银行均了社会责任报告书,但其报告水平并未得到国际上的认可。由此可见,在我国推行社会责任会计是大势所趋,但还有一条漫长的路要走。

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政策建议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目前,各个国家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主要是依靠企业自愿性披露。然而,社会责任的履行属于企业的社会义务,当社会义务与经济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企业就可能不会履行这一责任。因此,从长远来看,为了规范社会责任信息,制定相关的社会责任会计强制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是必然趋势。从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发展历程和实施经验来看,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和法规等方式规范社会责任会计,明确规定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强制企业执行,使企业行为得到调整,促进企业步人良好态势发展。例如,法国政府在1975年就提出了《关于公司法改革的报告》,建议各家大公司每年公布企业的“社会报告”。之后还先后制定和修改了相关法律,强制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组织要用货币金额揭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必须编报年度社会资产负债表。除此之外,英国制定了《工作和健康安全法》、《就业保护法》、《就业法》、《水资源安全及质量法》、《空气污染检查法》等一系列法律,美国政府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如《环境政策法案》、《空气质量标准法案》等。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各国政府分别规定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推动了本国社会进步。我国虽然也颁布了一些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的法规,但主要侧重于环境方面,且比较空洞,对企业社会责任规定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建议我国政府部门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制定一套具有实务可操作性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其内容应涵盖环境资源、社保、公共事业、劳动、产品质量和税收等各方面。同时,政府还应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落实各执法环节,严格监督企业的社会活动,修正和规范企业的经营目标,做到奖惩分明,使企业在国家机关的监督控制之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此外,社会责任会计也必须建立一定的准则和制度,这是企业处理社会责任会计的基本依据和原则。开展对社会责任会计准则的研究,规定社会责任成本和社会责任收益等具体内容和信息披露方式,使企业会计核算、披露信息时有相应的规范和准则可循,用以指导社会责任会计的实践。

(二)加强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的研究 实务上的操作往往需要经由理论知识的指导,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尤其是在计量、报告环节上的研究盲点,使得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停滞不前。面对这样的现实状况,我国会计界可参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的社会计量委员会机构,建立起一个专门的研究机构。这个机构除了包括会计界的专家学者外,还应吸收经济学、社会学、人力资源学、计量学、组织行为学和企业文化理论等学科的专家或学者,集百家之长,解决社会责任会计在理论和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并结合中国国情,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在构建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过程中,还应注意到社会责任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改变传统会计的思维模式。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是社会效益,而不再仅限于经济效益;其核算内容不同于传统会计核算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而是企业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由于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内容的多样化,传统会计里的货币计量会计假设也不再适用;除了传统会计的核算原则外,社会责任会计还需要增加社会性、政策性和强制性等原则;由于会计核算对象的不同,社会责任会计在会计要素上也需要进行创新;与传统企业会计主要是从数量、金额方面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比,社会责任会计既可用文字叙述的形式,也可运用社会资产负债表、社会收益表、增值表和环境损益与效益对照表等数字形式,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报告。只有通过分析比较。建立起一个不同于传统会计的理论体系,社会责任会计的实务操作才能真正实现突破。

(三)加强社会责任意识 社会责任会计至今仍然存在较多的理论难题,且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准则的约束和监督,从而导致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自主性高。因此,企业作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其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强弱程度就直接关系到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能否披露、披露是否全面。由此可以看出,要提高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质量,首先就必须先加强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例如,在发达国家,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会计理论界和社会公众都非常关注企业内部管理当局的社会责任意义,创造条件培养企业自愿披露意识。反观我国,普遍存在着劳动合同不规范,工作环境恶劣,频繁的生产事故,以及污染环境、资源浪费等问题,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针对这一现象,我国政府也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企业中大力宣传和倡导社会责任观,组织社会责任方面的讲座,充实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尤其要转变企业经营管理者长期形成的只重视经济利润的观念,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如环保意识、人本意识等。教育企业管理当局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既要立足于自身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要考虑社会的整体效益。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考评,也不能仅仅局限于企业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还应对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促使企业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与此同时,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程度也是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重要推动。美国正是由于社会公众勇于指出企业各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掠夺式经营行为,要求他们承担必要的社会义务,从而推动了美国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生。因此,我国除了需要在企业界广泛开展社会责任的讨论和教育以外,也应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使社会各界意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如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相关利益者就会抵制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有维权意识的企业职工和消费者也会使得只需求经济利益的企业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广大的舆论压力和新闻报道也会迫使企业不得不开始重视社会责任。这些都为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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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关于商人的社会责任观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渊源。资本主义的到来大大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当时企业社会责任观是消极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贝利(A.A.Berle)与哈佛大学教授多德(M.Dodd)围绕“企业的管理者是谁的受托人”展开了一场关于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论使社会责任作为学术问题真正登上历史舞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贝利-曼恩”的论战将其推向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又为企业社会责任奠定了理论研究的基础以及提供了研究的角度方向。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定义

理论界中影响比较大的是:社会四责任说(Brummer)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种,即是企业经济责任、企业法律责任、企业道德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四者相互并列。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说(Arichie B.Carroll)与前者不同,即特定的社会对企业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是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

两者所定义的都是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本文更赞同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基于一定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企业伦理与慈善责任(刘长喜,2005),该定义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前两者划分为他律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将后两者划分为自律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概念框架

(一)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

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是由美国会计学家David F.Linowes首先提出的,他提出社会责任会计是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业行为等社会公共部门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的会计分支。黎精明(2004)则这样定义社会责任会计:“社会责任会计是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者团体和个人决策提供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比较两者,可以看出,两者都是衡量社会效果,但前者的主体是政府及企业等社会公共部门,后者的主体则是企业。

(二)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

社会责任会计目标同会计目标一样,包括: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更多的中国学者将社会责任会计目标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基本目标为提高社会效益,具体目标是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社会责任信息。

(三)社会责任会计的假设

王雪芳(2004)比较全面的分析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四个会计假设:(1)社会责任会计的主体根据特定的个人、集体或组织的经济权益来确定,这使得会计的处理范围得到扩大;(2)社会责任会计的记录、核算和信息披露以持续经营为前提;(3)社会责任会计也需要进行分期,社会责任支出的受益期很难确定,因此,这个问题上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4)在计量上,采用多样化的计量形式,包括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

(四)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一般原则

社会责任会计的原则为8+3,即会计8项基本原则、社会性、政策性、充分揭示性。

其他的部分学者认为还应该包括:强制和自由相结合的原则;谁投资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及时反馈原则等。

(五)社会责任会计的会计要素

社会责任会计的会计要素是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对象的具体化。王雪芳(2004)则对传统会计六大要素进行了演化和创新,认为社会责任会计要素包括四项内容:(1)社会交易:一个企业对社会环境资源的应用和提供程度。(2)社会资产:未来能给社会提供利益的经济资源。(3)社会负债:在可以确定的日期要用现金、劳务或其他资产予以偿付的那些对企业提出的要求权。(4)社会损益: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总称。

(六)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

宋献中(1992)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包括:(1)调查分析法,(2)替代品评价法,(3)历史成本法,(4)复原或避免成本法(6)影子价格法。

阳秋林(2005)则分别针对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收益四个社会责任会计主要的核算内容提出了相应的计量方法。但我国的社会责任会计的确认和计量仍然处于一个不完善的阶段,就是因为每个方法都有它的缺陷所以大家才会不断的提出新的方法。

(七)社会责任会计的信息披露

随着我国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研究者们也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讨论研究。

由于社会责任披露内容不规范,企业只披露其对社会所做的贡献是当前中国存在的普遍问题,哪些内容是企业应当披露的呢?孙红梅(2011)就此问题选择典型企业为样本并结合国内和国外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进行归纳,认为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应当披露:(1)企业经营成果和分配情况。(2)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3)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4)产品或服务的性能与安全方面的信息。(5)企业对社会福利贡献方面的信息。企业社会责任所涉及的内容是广泛的,随着科技进步,对以上问题的答案是随时间而不断变化的。

通过对前面的文献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我国实施社会责任会计所存在的问题:(1)社会责任会计缺乏相应的会计准则,学者们的探讨还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2)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正处于探索阶段,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内容、方式都由企业自行决定,且以自愿原则进行披露。(3)实施成本高,由于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范围广,核算复杂且难度大,需要企业做大量的数据调查和分析。(4)社会责任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失真,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许多企业在披露时常常“趋利避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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