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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工城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13年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一)建工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按)、《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187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职称外语要求。职称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核要求。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参照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管理,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不少于90学时。
(六)公示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三、面试、笔试有关事项
申报高级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或专业知识笔试。其中申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桥梁)、工程造价、风景园林专业的须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笔试的内容分别为建筑施工技术、道路桥梁施工技术、建筑预算、园林工程施工;水利专业按浙水办人〔2009〕3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成绩合格证》;申报其它专业的参加论文答辩和专业知识面试。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为确保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送审的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材料中的论文、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提供原件,材料中的证书提供复印件时,须由单位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县(市)、区申报的材料需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市属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送审材料具体要求是:
(一)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1套);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另需电子版的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要求用jpg格式,身份证号做文件名,尺寸不大于300×420,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在50k以内。
(三)《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3纸打印)一式30份,并须加盖公章;
(四)《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学术论文基本情况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30份;
(五)《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1份,另报电子文档;
(六)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七)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八)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
(九)破格申报人员,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十)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1.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近1年劳动合同(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近1年(按申报材料截止月往上推1年算)在甬工作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多人申报的单位可统一出具)等原件,同时再附上述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宁波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接从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检验、标准化、计量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下简称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凡符合条件要求参加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参加评审。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第五条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工作,由省人事厅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凡申报考评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第七条学历及资历条件。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考评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五)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六)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在取得学历后要继续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上述第二、三项中规定的相应资历要求。
第八条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的,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近几年中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获得先进工作者、嘉奖、记功等能证明其质量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的奖项,可视同为其年度考核优秀。下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考评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
(一)在国家级刊物上出版的质量专业论文或书籍中,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累计达10万字以上;
(二)在省部级专业报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
(三)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并荣获全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九条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并在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期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近几年中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规定学历和资历限制,破格申报考评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
(一)在质量专业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含三等)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成果奖的主要研究人员;
(二)在正式公开出版的质量专业书籍中,本人独立撰写累计达30万字以上,并被大中专院校采用作为教材;
(三)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并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三章考试
第十条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的办法。
第十一条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对考试合格人员,发给合格证书,作为评审质量高级工程师的必备条件。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
第十二条考试内容及方式。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专业基本理论、业务知识等。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考试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民主评议、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汇总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其省直主管部门(单位)汇总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市以下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事局审查同意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学历证书、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近期l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省人事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第四章评审
第十四条符合申报条件并持有有效的考试成绩合格证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有关材料,经民主评议、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送呈报部门。
第十五条呈报部门(各市人事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直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符合要求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呈报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呈报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其他有关评审材料按时呈报到高级评审委员会。
第十六条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问题及手续不全的评审材料,呈报部门有权决定“不予呈报”。
第十七条省人事厅组建“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审工作。该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承担。
高级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成员调整、工作程序及评审办法等,依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八条评审条件按《计量、标准化和质量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人职发[1994]7号)执行。
第十九条对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呈报部门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异议期为15天。
第二十条经评审通过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事厅核准公布,发给资格证书。
第五章评价工作组织纪律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组织纪律,切实做好考试命题、试卷管理、考场组织以及其他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对泄密、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参加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已评审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三)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1、建筑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测量员,施工员,造价员、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评估师、注册建造师注册设备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以及特种工上岗证等等,具体的要看你所从事工作类别、专业类别。
2、技术职务可以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之分。一般先从初级申报,初级可以分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中级就是工程师;而高级可分副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之分,专业职称评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毕业证、工作简历、专业论文、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考试合格等证明材料。
(来源:文章屋网 )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㈠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㈡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㈢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㈡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㈢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㈣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㈤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关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㈠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分支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㈡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具有开拓新的方法技术或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㈢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必须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省(部)级测绘科技、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㈡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测绘科技、工程项目2项以上。
㈢主持技术推广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开发新产品2项以上,或主要参加3项以上。
㈣编制或审核大型测绘工程项目综合技术设计2项以上,或单项设计书4项以上,并组织或主持完成大型测绘工程项目或生产任务1项以上。
㈤主持完成3项以上大型测绘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㈥编辑设计或编审过市级以上普通地图集或专题图集,并已出版。
㈦年承担完成了3种类型10台以上测绘仪器维修或检测鉴定任务,能独立解决其重大技术问题。
㈧主持完成测绘仪器的研制、改装或精密仪器的安装测试工作1项以上。
㈨主要参加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技术推广工作,完成数字化制图或编辑入库等项工作。
㈩参与开发和研制测绘专业信息系统2项以上。
(十一)主持或组织完成2项以上500个生产工日以上的大地测量、摄影测量、地形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图制图与印刷、地理信息等测绘工程项目。
三、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必须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㈡主持或组织完成的项目成果获市(厅)级以上优秀成果奖、优秀图书奖一等奖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㈢主持完成大型测绘工程项目,以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其项目设计水平先进,质量优良,产生显著的效益。
㈣主持开发、推广的科技成果2项以上,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㈤在测绘生产技术工作中,理论结合实际有创新,解决了本专业领域科研生产中关键性技术问题,编写了相应的技术报告。
四、论文、著作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必须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㈠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㈡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上2篇以上。
㈢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获奖的论文2篇以上。
㈣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报告或编写的大中型项目技术设计书3篇以上。
五、外语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㈠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㈡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㈢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㈣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㈡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㈢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㈣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关于申报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注:机关公务员身份不能申报)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2.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3.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有下列成绩之一:
⑴组织和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性问题,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的;
⑵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取得了重要成果,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由9至1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在**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正、客观、准确、保密”原则,保证评审质量。
2、成立**老科协职称申评工作办公室,在**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同本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联系,负责受理助理级以上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认定的有关事项。
3、各团体会员单位要成立技术职称资格推荐审议小组,该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5—7人组成。
二、转正定职
1、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不需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双学历学位和研究生毕业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受理评审的系列
1、工程技术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高校教师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
4、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5、经济系列: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必备条件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是本会所属企事业并是**老科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凡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应提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工程设计报告二篇以上;
(四)对外语、计算机等级水平的要求,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和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核实灵活掌握。
五、评审标准条件
1、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者可任职。
(二)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②研究、设计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有独立承担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工作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③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②研究、设计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③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技术职务。
(四)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评教授级高工:
①主持和设计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解决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关键性问题。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的(集体项目前三名或确系实际执行主要完成者,显著经济效益指年创税后利润50万元以上,下同)。
②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研究开发方向,取得了显著成果,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③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部省级一等奖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④在国际性的科技成果交流展览中获金质奖1个或银质奖2个、铜质奖3个的。
⑤获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专家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或结构调整、更新、换代的产品,成为自治区名牌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在自治区内同类产品中名列前三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⑦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⑧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将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教任职条件
助教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或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提高,经考试或考查,确认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二)讲师任职条件
讲师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担任4年或4年以上助教职务期间,已取得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确认已掌握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内容,具有本专业必须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③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教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三)副教授
承担五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①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发展前沿的状况,并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②教学成绩显著,能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出版过有价值著作、教科书;或在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或在实验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较大的贡献。
(四)教授
承担五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教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①教学成绩卓著。②发表、出版过有创见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③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对在教学工作或科学研究工作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规定限制。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理讲师任职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任助理讲师职务:
①获得学士学位,见习期满;或担任教员职务两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二)讲师任职条件
讲师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已承担4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籍和资料,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③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理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三)高级讲师任职条件
已承担5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高级讲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可任高级讲师:
①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熟练地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卓著。
②能指导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造诣较深、成绩显著。
③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对在教学工作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规定限制。
4、科学研究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任职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者,可聘任为研究实习员。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年见习期满,并具备下列条件,可任研究实习员:
①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②了解本专业研究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能承担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③能阅读一个语种的外文专业书刊。
(二)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任助理研究员;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四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任助理研究员:
①对本学科、本专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门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独立地掌握本门学科必要的实验技术,能独立地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工作;
②取得过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推广科研成果中有明显成绩,或在野外科学工作中获得有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在上述之一工作中起主要作用,能指导初级研究人员进行工作;
③能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对从事不同类型研究工作的人员,外文要求可有所不同)。
(三)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副研究员:
①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
②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大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
③取得过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提出反映这些成果的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取得系统的又有较大学术或实践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发表过较高学术价值的科学论文,或在上述之一成就中起关键作用。
④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
⑤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科技人员、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四)研究员任职条件
担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研究员:
①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或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②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并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③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
④培养出较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和科技人员,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对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的研究人员,在聘任各级研究职务时可不受上述规定的学历和资历的限制。
5、经济专业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理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独立地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胜任助理经济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二)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济效益。获得博士学位,胜任经济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2年左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三)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5年。
六、破格晋升条件
为鼓励自学成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在生产、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等方面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者,可不受规定的学历限制,放宽资历年限,破格申报评审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①荣获市级授予的劳动模范;
②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四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③创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获市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⑤在任职期间(三年以上)企事业管理成绩突出,管理经验被市主管部门或市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十年,并取得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三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
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成果奖、发明奖,下同)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③创省、部级名牌产品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获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⑤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被自治区主管部门确认,并在全区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
七、申报、推荐及受理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交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除本人姓名用笔填写外,其余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
2、单位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推荐意见,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等情况写出具体推荐评语。
3、申报材料每人一式二份,在今年7月底前,送交**老科协职称申评工作办公室,整理后送评委会评审。
4、申报人在交申报材料的同时,高级的每人交评审费用500元,中级的每人交400元,初级的每人交300元。
八、评审及审批
1、高教、科研、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要按学科、专业设置若干学科(专业)组,对被评审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并向高级评委会提供真实可靠的推荐意见。
2、对照相应系列条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各档次职称规定必备学历资历条件和破格晋升条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3、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出席评审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获通过。评委会的评审表决,只投同意或不同意票,不投弃权票,正式投票要一次性完成,不得搞复议。
4、评委会应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日期、出席会议的评审委员、会议议程、评审委员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记录要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记录人签名。
5、评委会的评审结果须经**老科协专业职称资格申评领导小组批准,由**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行文公布,并发加盖钢印的职称资格证书,方可有效。
九、参加本协会的民营企业人员职称的评审
参加本协会的民营企业人员的职称,由个人向企业申请,再送服务民营企业委员会初审,然后提交老科协专家评委会评审。
校企合作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在船舶工程技术专业中的实践
成果完成人:
李庆宁,陈长江,陈彬,熊绪,朱春华
成果完成单位: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推荐等级建议:
二 等 奖
推荐单位名称(盖章):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推荐时间: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
成果科类: 工 学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推荐学校(盖章):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成果类别:教学改革
申报等次:二等奖
成果名称: 校企业合作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在船舶工程技术专业中的实践
完成单位:(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成果主要完成人:李庆宁,陈长江,陈彬,熊绪,朱春华
申 请 人 及 简 况
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所在单位
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
在该成果中承担的工作
李庆宁
高级工程师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610学时
主持项目设计引进实施
陈长江
教 授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150学时
参与项目设计实施
陈彬
高级工程师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600学时
参与项目实施
熊绪
副 教 授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80学时
参与项目引进
朱春华
高级工程师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80学时
参与项目设计实施
一,成果主要创新点
1,争取企业对高等职业院校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使得专业教学软硬件水平得到显着提高.
2,探索出了实行产权联结,按现代企业的制度运作,建立双向嵌入的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共同进行专业实训室的建设,共同制定专业核心课程生产性实训教学大纲,构建以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为主体的实践教学体系.
3,在船舶类高职院校率先与船舶专业设计公司合建生产设计工作站,并开展实船生产设计,进行生产性实训教学,使学生有了直接参与船舶生产设计的真实的教学平台,能真正做到从学校到岗位的零距离.学生生产性实训的成果用于企业生产,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设计收入设立"上海佳豪武汉船院学生奖励基金",还可以作为工作站的发展基金,进一步推动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发展.
4,专业教师以工程师身份积极参与工作站的船体生产设计,与企业的工程师进行了联合设计和技术交流,企业的工程师定期对教师进行了 "tribon"软件和造船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为校内实训基地训练了一支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成果主要内容概述
1,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上海佳豪武汉船院船舶生产设计工作站,工作站既作为佳豪公司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也作为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的生产性实训教学基地.学院提供近600㎡的场地,XX年9月佳豪公司投入50余万元,购置电脑,安装船舶设计软件.2018年6月再投资200余万元安装"tribon" "sb3ds"软件.使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结合所学专业,提高职业能力,养成职业习惯,提升职业素养,"工学结合"培养应用性人才.
2,学校和企业"双向兼职,双岗双职"建立良性运作机制,构建了共同参与的校内生产性教学基地的管理体系,工作站工作团队由本院师生和上海佳豪公司派驻人员组成,工作站站长由学校专业老师担任,企业管理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站承接船舶产品生产设计任务,将实船产品引入生产性实训教学,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师以工程师身份参与船舶生产设计,与佳豪公司的工程师共同指导学生,与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广泛的技术交流,掌握本专业的最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了自身实践教学水平,培养与锻炼了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
3,学生以企业员工的身份参与船舶产品生产设计,学生在真实的生产产品,真实的生产过程,真实的职场氛围,真实的企业文化中教学做合一,实现了与工作岗位的零距离.
4,实现教学与生产双丰收,学校与企业共受益.XX年佳豪公司从工作站直接招聘技术熟练的学生40名进入佳豪公司工作,现在大部分学生已成为项目主管,为佳豪公司创造了辉煌的业绩.上海佳豪武汉船院船舶生产设计工作站先后完成了中国远洋总公司南通中远船务分公司350人生活驳船,振华港口机械公司1200吨,3000吨浅水铺管船,南京武家嘴船厂1080teu标准集装箱船,长航宜昌船厂8000吨多用途船舶等共230个分段,近8000张图纸的生产设计,设计产值150万元.图纸已全部用于企业生产,得到了厂家的高度赞扬.
2,以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的生产性实训教学模式带动船舶动力装置,船舶内燃机,船舶电气自动化等专业.2018年,工作站又引进了佳豪公司在船舶动力装置,船舶电气自动化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专家,计划对学校船舶动力装置,船舶电气自动化专业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培训,开展实船生产性实训,以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的生产性实训教学模式带动船舶动力装置,船舶内燃机等专业,形成以点带面的专业化,系统化.
通过改革与实践,专业建立了新的人才培养机制,《船体识图与制图》课程被评为11年省级精品课程,编辑出版了《船舶工程技术专业课程设计实训指导》,《船体放样实训指导》教材,发表了人才培养和实训教学论文三篇,对船舶类国家示范性建设的人才培养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三,成果应用推广情况
1,与船舶专业设计公司合建生产设计工作站,并开展实船生产设计,进行生产性实训教学,在该模式的影响下,全院各部门都积极开展产学合作办学,全院船舶类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9%以上,毕业生获得企业的高度赞扬.实现了与船舶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性实训教学体系.
2,工作站的实船生产实训为学生提供了船舶生产设计的真实教学平台,图纸用于企业生产也创造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收入的一部分设立上海佳豪武汉船院学生奖励基金.
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下同)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出版、发行、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燃气、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专业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检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科技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2年以上申报;
(三) 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或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及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市(厅)级以上城市规划科研项目或课题,其研究成果经评审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参加或承担编制过综合性市域以上的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分区规划设计;
3、独立主持或编制完成过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规划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并能跟踪实施;
4、组织和主持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2项以上;
5、编制过居住区级用地规模以上的各类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2项以上或专项规划、交通规划、重要风景区的详细规划或其他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2项以上;
6、组织和主持编制过3万人口以上的城镇(镇规划建成区)总体规划4项以上;
7、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从事建筑(装饰装潢)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过市(厅)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课题;
2、承担(完成)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或4项二级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
3、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或成片开发项目中5项有一定规模的民用建筑的设计;
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材料、电气、建筑智能化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2、承担(完成)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或4项二级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
3、作为单位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设计项目;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2项省级以上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6、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四)从事工程(结构、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燃气、电气、建筑智能化)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承担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项目施工;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2项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施工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5、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五)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工程科研项目或课题,并在其中承担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主持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2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为主编制了主要有关文件;
3、独立主持过2项中型工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2项以上的可行性研究;
4、主持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并在工程中应用推广;
5、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承担过相当一、二级工程3项以上,或相当于三级工程5项以上的科技管理;
6、参加起草制订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7、独立编制过3项中型工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3项以上的招标书或投标书。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含优秀勘察、优秀标准设计、优秀建筑软件,以下统称“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省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六)解决设计、施工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在建设工程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较大创新和突破,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处理重大工程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九)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外语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以上:
(三)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计算机应用技能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或参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者;
(二)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位)以上;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一级)职业任职资格的技能劳动者。
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和直接认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服务实际,对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和技术攻关的能力状况进行考核鉴定,确定技能水平的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直接认定是指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企业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技师、高级技师水平的,直接授予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直接认定不适用于高级工(三级)的评价。
第四条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和直接认定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思想品德:重点考评职业道德、劳动态度等;
(二)工作能力:以职业能力为导向,考核实际操作能力、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传授技艺能力等;
(三)培训提高:参加相关业务或技能培训情况,学习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情况;
(四)工作业绩:为单位创造效益和突出贡献情况,获得各项先进荣誉称号和参加竞赛获奖情况。
第二章分工与权限
第五条市属企业高级工的评价工作由市及义乌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有技师发证权限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市属大中型企业技师评价和直接认定工作;无技师发证权限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市属大中型企业技师评价和直接认定工作。
第七条高级技师的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或委托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省部属企业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评价工作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章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
第八条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向隶属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鉴定职业(工种)、鉴定级别、鉴定工作安排、考评人员配备、鉴定方式、试题来源以及有关事项说明。
第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提交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同意后由企业组织职工进行申报,申报条件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第十条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其中,高级工评价不进行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条件的,可免考理论知识。
第十一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核)按下列方式进行鉴定:
(一)对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鉴定,由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按照职业技能社会化考评的方式确定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技能鉴定内容。对已经建立国家或省级题库的职业,可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题库中抽取的试卷内容进行30%左右的调整;对尚未建立国家和省级题库的职业,可由企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岗位要求,组织专家命题,并经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使用。
(二)对非通用职业(工种)特别是企业生产(经营)特有或特定条件下的职业(工种)的鉴定,由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鉴定规范,结合岗位实际要求,组织专家编制鉴定大纲和鉴定要素细目以及鉴定考核试题,经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使用。理论考试应结合岗位实际,可由企业实行定期统一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可采取现场作业评定法、产品抽样评定法、模拟、仿真操作评定法和典型工件加工评定法等方式进行。
(三)倡导企业按职业功能分析法,开发相应的鉴定模块,采用模块式考核方式。其模块可按主辅结构划分为基础性模块、主体性模块、辅模块或基本技能模块、岗位技能模块、日常技能模块;也可按职业领域或工序划分模块,如维护、修理、安装、调试等模块;生产线各岗位之间联动关系密切的企业可采用独立操作型、助手配合型、模拟口述型等模块;也可以根据本企业特点,灵活划分为各种考核模块,以全面真实评价职工的综合能力。
第十二条考评员、专家组人选由企业提出,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委派。
必要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选派质量督导员对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进行督导。
第十三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核)各占100分,分别达到60分为合格,其中之一有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考试(核)成绩两年内本企业开展的高技能人才评审时有效。
综合评审由参加评审的专家投票决定,同意票占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为通过。
论文答辩成绩是综合评审时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考评合格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直接认定
第十五条直接认定由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综合管理,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直接认定评审机构的设立:
(一)直接认定评审委员会。由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由相关职业(工种)专家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一般为7-15人,其中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主任由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各专家考评组的工作;
2、召开评审会,对符合技师(高级技师)资格条件并完成考评程序的人员进行评审。
(二)专家考评组。专家考评组由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组建或委托相关部门(行业)、大型企业、院校组建,主要由相关职业(专业)的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高级讲师组成,一般为3-7人,在考评前15天组成。考评组的专家评委可根据每次考评职业(工种)的不同而作适当调整。其主要职责是:
1、审核申报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包括职业资格、工作业绩、技术能力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对参加评审人员进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或组织面试;
3、确定参加评审资格人员名单。
第十七条申报直接认定为技师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50万元以上,须由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二)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市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第十八条申报直接认定为高级技师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80万元以上,须由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二)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第十九条参加直接认定申报者应提交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直接认定申报表、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各项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技术业务工作总结或在生产实践中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的方案、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
第二十条直接认定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企业组织。企业根据年度直接认定工作要求,组织并推荐符合条件者参加直接认定。
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须经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专家考评。专家考评组按本办法第四条的内容,对申报材料、能力和业绩情况进行审核考评。根据审核情况由专家考评组进行投票,同意票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报直接认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资格确认。结合审报材料及专家考评组考评情况,由直接认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实行票决制,同意票率在50%以上的为通过。通过评审的申报者由相应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工程师分类:园林建筑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考中心函[2010]1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驻地单位:
为做好西安市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心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一) 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青年专家申报中级职称。
(二) 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三) 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女专业技术人员满47周岁申报中级职称的。
(四) 在县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 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以上专业工作满8年申报中级职称的。
(六)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七) 取得博士学位的。
(八) 取得外语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九) 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的。
(十)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十一) 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市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获市政府三等奖前5名申报中级的。
(十二)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古汉语考试。
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由省职改部门审批;晋升中级职称的外语免试,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区、县及市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免试条件,在评审表中填写免试意见。加盖公章,将有关获奖证书或其他免试证明材料随审批文件上报市职改办。
这是我国的特有职称评定方式,是从前苏联引进的,和国际通用的‘工程师’有区别;我国的是行业职称,国外是执业资格;我国正在施行的‘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师’等等,会慢慢取代现有的技术职称,都是向国际通用法转轨。但是,在我国,不论在国企还是民企,目前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正如2#楼版主所说【有用,公司升级、组建公司,都有很大的用处,注册证是你的上专业认证,工程师是你的通用技术水平认证】中级有用,考监理工程师就是要中级工作3年后才有资格考。现在公司升级还是需要的,有些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者高级职称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个人主要是涨工资了。
工程师 (Engineer)
望文生义,便是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治理,评价能力的人员。实在,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等工程师,专家等职称。该然,那也只是对于从事工程修设或管理人员技术程度的一种本定而已。
工程师的称呼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围持有学术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在欧洲海洋一些国度,工程师称呼的使用被法律所限造,必需用于持有学位的人士,而其他出有学位人士使用,属于背法。在好邦大部份州及加拿大一些省份亦有相似法律具有,通常只要在专业工程测验与得合格才可被称为工程师,而法律的范畴普通只在蓄意欺诈的情形下才会施行。
技术专野(technologist)一词有时取工程师同义,当词是由技术(Techno-)和后缀(-ologist)组成,意义是研讨技术的己,彼实称普通正在欧洲海洋一些有规管农程师称号使用的国度中被使用,由于已蒙法律管造。在一些推丁邦野,technologist只是正在工程师取技术员之间的专业资历。
迷信野摸索世界以发明广泛规律,但工程师使用广泛规律以设计实践物品。
在好邦,Engineer一词也用于指操作机械引擎(Engine)的己,好比铁道 Engineer 是指火车司机,轮舟 Engineer 是指轮机员,流动引擎机械师通常是负责流动引擎。
因为工程项目有许多品种,那么,工程师也天然有良多类品种,例如:网络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出售工程师等等等等。
纲前,农程师认证方法有良多类,测验是最广泛的一类认订方法。
像针对于疑作工业的工程师方背认证考试便是又普及,露金质又高的-齐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程度)考试,俗称软考。
跟着国度科技开展天不时加快化,以及高新工业天没有续尺度化。工程师职员仍是缺心很大的,大批的岗位须要使得如今如斯剧烈的便业环境带来了春天的气味。尽力吧,看诸位梦念成实。
按职称(资格)高下,分为:学受级高档工程师(正高职),钻研员级高等工程师(正高职),高等工程师(副高职),工程师(中职),助理工程师(始职)
通常所道的工程师是指中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分评定,齐国通用。其中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和利用计算机考试。
中级工程师评订准绳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止条例》划定的任职基础前提:
担任工程师职务,当具有下列前提:
1、具有下列部分之一的前提
(1)出产、技术治理部分
①基础控制古代出产治理和技术治理的方式,有独立解决比拟庞杂的技术答题的才能。
②可以机动应用本专业的基本实际学问和专业技术学问,熟习原专业海内外隐状和开展趋向。
③有必定自事出产技术治理的理论经验,获得有适用价值的技术结果和经济效益。
④可以指点帮理工程师的工做和进修。
(2)研究、设计部门
本条件适用于测绘专业各分支专业,即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含矿山测量、水利测量等)、地形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质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制印、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从事科学研究、技术设计、技术生产及测绘仪器设备维修、质量检查监督、技术管理、技术开发、科技信息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测绘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二)主持完成市(厅)级测绘科技项目、工程项目两项以上。
(三)主持技术推广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开发新产品两项以上或主要参加三项以上。
(四)编制和审核大中型测绘项目综合技术设计两项以上或单项设计书四项以上,并组织或主持完成大型测绘工程项目或生产项目一项以上。
(五)主持完成三项以上大中型测绘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六)编辑设计或编审大型普通地图集或专题图集,并已出版。
(七)承担完成三种类型10台以上测绘仪器维修或检测鉴定任务,并能独立解决其重大技术难题。
(八)承担完成重大测绘仪器的研制、改装或精密仪器安装调试工作。
(九)主要参加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技术推广,完成数字化制图或编辑入库等项目工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测绘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测绘科技进步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或组织完成的项目成果获得市(厅)级优秀成果奖、优秀图书奖一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主持完成大型测绘项目,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其项目设计水平先进、质量优良,产生显著的效益。
(四)主持开发、推广的科技成果两项以上,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译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或交流论文2篇以上。
(四)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2篇以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破格申报:
1、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在推广新新技、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3、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二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4、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省级5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1部(独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
九、附则
一、培养方案与提高专业兴趣
以培养冶金工程专业工程应用型技术能力为宗旨,恰当设置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比例及逻辑关系,加强本科生工程能力培养力度。专业课理论教学中,以讲授冶金工艺基础知识和生产控制基本规律为重点,培养学生冶金知识学习与应用能力。结合冶金行业工程案例讲解,引导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生产和工程设计问题,培养思维判断与分析能力。例如,氧化铝生产工艺专业课,根据氧化铝生产主要流程,从原料制备到氧化铝成品生产共12个主要工序,制定12个专题讲座,在阐明原理的基础上,采用视频、图片辅助,详细介绍工业化生产中的主要设备、工况条件及调控机制,使氧化铝冶炼过程讲解更加具体。在入学教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充分了解所学专业,掌握一定专业知识[4]。介绍教师的研究课题及参与的工程项目,引导学生搜集整理冶金研究领域有关最新科研成果,提高专业和科研兴趣。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提供图、文、声、动、实等信息,加深对抽象知识点的理解与应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讲座,了解专业最新发展,开阔科技视野,加深对专业的认识。
二、优化教学方法及资源
(一)工程案例教学法
结合冶金工程专业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引入工程案例教学法,并将大量工程实践研究成果编入教案,引导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生产问题,培养知识应用、思维判断和分析能力。聘请企业工程师任教。外聘的校外导师定期以生产流程工程技术路线及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为案例,讲授冶金专业生产实践,传授专业知识在生产实践的应用。目前,学院已聘请了3位分别来至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及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为冶金专业校外指导教师,近期将与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省内企业合作,聘请具有一线丰富生产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为校外导师。
(二)实验室教学平台
本科生实验课大多数是基于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进行的验证性实验,是提高专业基础实验技能的重要教学手段之一。专业基础实验技能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使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实验技能,重点在于仪器使用、基本操作规范和对基本实验现象的理解[5-6],加强冶金工程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极为重要。目前,冶金实验中心规划建设的主要实验室为“冶金专业基础实验室”、“仪表实验室”、“矿物预处理实验室”、“有色金属冶金实验室”、“钢铁冶金实验室”、“冶金环保实验室”及“分析实验室”。所有实验室建设方案已完成,相关主要设备已完成选型,保证冶金工程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虚拟仿真实验室
近年来,虚拟仿真技术被应用于冶金工程专业实验、实习和课堂教学,显著提高了学生实践能力和学习效果[7-9]。冶金实验中心规划重点建设实验室有“虚拟仿真型实验室”,主要建设内容有“钢铁生产全流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烧结、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等系统全流程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利用虚拟仿真技术资源,结合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考核方式,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该中心规划采购METSIM过程模拟软件,应用于冶金工艺流程热量平衡计算、化学反应、过程控制、设备设计、成本估算和过程分析,实现实验过程零污染,教学资源零消耗,实验无危险性[6],实验教学内容丰富,增加学生动手操作机会,为冶金工程专业工程师培养提供重要保障。
(四)实习基地平台
按照冶金专业本科培养方案,集中实践性环节学分比例占整个培养方案的17.14%,具有相当分量。本校已与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签订《冶金专业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合同,共建冶金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实习基地,将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及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在企业进行,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实现专业基本应用能力培养。实践基地主要为冶金专业学生提供实践教学场所,项目实施后,将定期聘请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生产经验丰富的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讲座和培训,可满足每年300人次冶金工程专业本科生的实践需求。根据冶金专业发展需要,学校将陆续拓展实习基地建设,选择国有或地方大型骨干冶金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增加冶金专业实习基地的多样性。
(五)“双创”项目全覆盖
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强责任、精技术、善管理、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确立了“113”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双百分百”),即“让100%学生接受创新创业知识教育,资助100%学生经历创新或创业训练,期待3%学生取得优质创新创业成果”。开展“本科生导师制”,由学生自愿选择专业老师,并在其指导下,申报“双创项目”,独立开展立项项目的实验研究、撰写论文、完成课题。以本文指导的2016级3名本科生为例,经过一年来实验室科研项目实践,在专业认识和科研开展基础手段方面获得较大提高。
(六)提高师资队伍工程教育素质和水平
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教学团队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以专业核心课程构建为平台,搭建教学团队的框架结构
1.实施电气专业核心课程制度。
在原有的培养方案中,电气专业基础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选修课的门数超过25门,目前急切需要构建的专业核心课程是要对原有课程知识体系进行重组。电气专业的核心课程应满足关联性、整体性和独立性原则。在电气专业众多主干课程中,电路原理、自动控制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磁场、电力电子技术、电机学、电力系统分析之间承启关系清晰,内在联系紧密,同时又各自形成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比较适宜作为电气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确定电气专业核心课程门数及课程名称之后,教学团队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挑选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教学经验丰富、师德高尚的教师担任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同时,加强专业核心课程的网络化建设,提高课程教学的现代化水平。本教学团队的成员承担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核心课程均须建设网上教学平台,丰富核心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建立优质的网上试题库和教研成果共享资料库,采用多媒体课件和板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堂讲授。为了能更好地解决学生答疑困难,实践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教师不但每周进行定时定点答疑,均会使用E-mail、QQ、博客等网络平台答疑方式,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指导。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的构架。
建设好专业核心课程,关键在于建设优秀的教学团队,而优秀的教学团队又必须具备稳定的构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教学团队建设的总体构架是“所在二级学院主管、团队负责人总管、团队责任教师具体负责”的三级管理体制,三级之间分工明确,有机协调。二级学院负责从体制与机制上为教学团队建设提供保障,是教学团队的指导者、支持者和服务者,而不是发号令者。教学团队负责人统管团队的各项事务,在教学模式改革、团队工作计划制订、团队成员组成、内部经费使用、考核与评价成员等方面均应有相当的自。在团队领导上,选择合适的团队负责人对建设好团队十分重要。团队负责人应善于开拓创新,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以便在沟通、协调与尊重的基础上为团队建设提供组织与服务。根据电气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需要,教学团队对各门核心课程均应设置一个责任教师岗位,下设2~3个中青年主讲教师岗位,责任教师和主讲教师可兼任。教学团队的建设应形成以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为主力、中青年教师为重心、中高级职称教师为主体的团队结构。在教学团队的建设过程中,应积极引进电气类企业有知名度的高级工程师加入到团队中来,作为团队和企业沟通的桥梁,为践行为地方发展提供支撑的办学理念夯实基础;成立由专兼职教师共同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研讨、设计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开发教学项目和项目课程,将企业的人才需求引入到培养方案中。
(二)以实行教学实施大纲为契机,提高教学团队的教学水平
以前实行的教学大纲主要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教学内容指导性文件,被视为一种教学辅助文件。大多数情况下,学生无法看到教师编写的教学大纲,不能充分理解所学课程的概貌,不能充分了解教师讲课的重点和进度,这导致教学大纲与教师教学脱节、与学生学习脱节。而课程实施大纲详细地描述相关课程的目的、任务、要求、进度安排、评分标准等。在教学团队建设过程中,要求团队教师必须撰写所上课程的教学实施大纲,在撰写过程中对课程整体进行一次再把握,对整个教学流程做到心中有数,对相关重难点能思虑透彻。为了学生在选课时可以用作参考和做上课准备,教师需要将电子课程实施大纲,上传到教学资料共享平台,与学生共享。在教学中严格按照课程实施大纲组织教学,每一轮授课结束以后,教师要进行教学反思,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修订更新,从而提高课程的教学水平。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团队教师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质疑,善于综合,正确思辨,勤于实践。
(三)大力培养青年教师
在教学方面,团队应大力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定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的老教师作为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传、帮、带”,实行一对一的指导,指导青年教师的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着力夯实青年教师的理论基础,掌握教学艺术,提高教学水平。教学团队把青年教师培养与管理纳入团队工作的议事日程,围绕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落实青年教师在教学方面的培养措施。让青年教师进实验室,协助指导课程实验、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等实践工作,要求青年教师与学生一样完成实验和课程设计的全部实践内容,增加实践指导能力,为以后的工作做好准备。要求青年教师听老教师全程授课,在经过集体备课、逐章试讲、严格评议后才能独立授课。对青年教师的授课情况定期旁听和评议,了解他们的课堂授课情况,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研究改进教学方法的途径,提出建议和意见。在科研方面,教学团队要努力为青年教师创造更好的科研环境,在申报、争取各类科研课题时及时提供信息,并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组织有丰富科研经历的教授、副教授从各方面,如科研选题、项目申报和论文指导等,负责对青年教师的科研指导。
(四)坚持“工学一体化”,为培养复合型的应用型人才做贡献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具有强弱电相结合、电工与电子技术相结合、系统工程与控制技术相结合的特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教学团队的建设,应遵循专业特点,根据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气工程高级人才的需求,坚持工程应用与理论教学一体化的理念,培养复合型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必须加强与生产实践一线的结合,更加重视实验教学、生产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为此,在学校多项措施与政策的帮助下,教学团队教师应积极展开与企业的合作,加强实验教学与科研、工程应用相结合,积极联系企业共建校内实践基地。团队教师与企业工程师一起,根据企业生产的最新需求,设计和引进包括供电、测量、微机保护屏、无线温湿度监控系统等一系列实验装置,建设和完善校内电工实习和专业综合实验基地。学生可在这个实验平台上充分动手实践,模拟工业现场运行,选做自己感兴趣的实验。这种模式可以做到教学实验与工业现场的高度逼真,弥补生产现场不能进行运行操作和安装接线的缺陷,使学生达到解决教学实验问题如同处理工程问题一样的效果。
(五)加强教学团队科研和教改能力,促进教改和科研项目与教学的结合
充分利用自身的科研优势,依托硕士点、省重点实验室,积极申报教学、科研课题,撰写教学、科研论文,以科研促教学。围绕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评价、教学环境等内容开展相关教学项目改革研究,促进教学研究成果转化。通过科研项目和成果进课堂、进教材、进实验室等,积极促进科研成果向教学的转化,结合本课程的教学工作,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以申报国家级、省级、院级教改项目为契机,围绕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课程实施大纲撰写及课改热点、难点问题,引导教师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教改科研课题、质量工程等科研项目,让教师边实践、边研究、边改进,以科研形式开展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及教学效率的提高。
(六)建立团队建设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团队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制订教师培养计划。根据教学和课程建设需要,为各位教师量体裁衣,制订教师培养计划。同时,将教师培养计划和激励措施联系起来,积极努力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有机会获得去国内外培训的学习机会,在课堂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将获得团队经费奖励等,有效调动团队教师参与专业建设及课程改革、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能力的积极性。
2.建立团队定期教学活动制度。为了加强团队教师间的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学质量,教学团队应按照教学活动制度定期积极开展各项教学活动,要求团队教师积极参加。
3.建立团队教师集体备课制度。两位以上教师教授同一课程要求必须进行集体备课,由各备课组长负责。集体备课的形式多样,每门课程都应有集体备课教案,各授课教师根据各班级的实际情况修改成个人备课教案。
4.完善兼职教师管理规定,制度上确保兼职教师参与专业建设及课程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