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范文

时间:2023-03-06 15: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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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

篇1

关键词:小学学校管理以人为本道德

学校管理的依据是制度,管理应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学校管理的终极指向是促进人的发展,即以师生发展为本。学校的管理制度要尽可能逐步完整和完善,从每一项规章制度来说,内容要求简洁,触及主要问题。学校是一个处于变化的组织,是不断发展与相对稳定的统一体。随着社会发展对教育的不同要求,学校也在进行着不断的改革。但由于学校和企业等组织不同,教育的周期比较长,这就要求学校管理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当然,这不意味这学校的管理制度就是一成不变,管理制度也要根据时代的要求不断地调整完善、改革创新。

一、 建立以人为本的小学学校管理模式

第一,转变管理理念。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必须要精心栽培。小学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基础,只有打下良好的基础,才能使国家拥有更多的人才。我们国家是一个人口大国,能够实现有人口大国转变为人资资源强国,关键要看教育的质量。小学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基础,因此,小学教育至关重要。小学学校的管理者必须把小学教育的使命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不能为了管理而管理。必须要转变管理理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只有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才能真正改变传统学校管理模式。

第二,转变管理体制。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趋势,必须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切实做到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老师和学生的利益,而不能再把管理的角色当做是自己的权力,更不能认为管理者高高在上,而忽视老师和学生的利益。规章制度相对稳定并不是绝对不变的,没有不变的万古教条。如有的学校至今还规定小学生在课堂上“不准交头接耳”,这样的明文规定是为了加强课堂纪律,但是不是束缚了小学生在课堂上生动活泼地学习?

第三,转变管理方式。新的教育体制下,不能再以应试教育的眼光去衡量老师和学生,必须做到以人为本,真正为推进素质教育而努力。老师和学生的成绩不能再简单的用分数和升学率去衡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一切为了老师和学生,才能为国家教育改革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学校的管理方式,不能再沿用严格的规章制度,必须要考虑人的特点,增加一些柔性管理制度。比如针对老师、学生的现实困难,可以实施一些例外措施。当老师和学生遇到什么事情时,管理者必须积极主动地关心他们的生活,这样才能增强集体的温暖度并增加集体的凝聚力。

第四,使老师主体地位得到回归。学校的主体必然要包括老师,老师在学校的地位是不能轻易被忽视的。老师的主体地位得到发挥,必须要有健全的机制来保障。学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老师的主体地位,比如做到校务公开、老师参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等。只有让老师也积极参加到管理中来,才能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他们的主体地位,切实做到提高小学学校的管理。

二、 有助于小学生的道德养成

学校管理制度是人创造的,但不是人任意创造的。人创造制度既需要条件的满足,又需要际遇的配合,因此制度的形成往往要经过由习俗到规则的反复博弈。那些在反复博弈过程中得以保留下来并凝聚为制度的规则,具有极强的生命力、适应力和调控力,它们一经形成,往往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不变。学校管理制度也同样如此,它的稳定性为学校共同体内个体德性的养成提供了重要的依托和途径。我们知道,道德修养与道德建设不能一蹴而就,无论个人的道德品质、道德情操,还是社会的道德素质、道德水平,都不会一夜之间成就。因此,政治运动式、行政命令式的道德建设实不足取,它只能在短期内解决表面问题,而不可能在长期内解决本质问题:既不能使道德内化于心,又不能使道德长久于世。内化于心且长久于世的道德是养成的道德,因而如果我们想从本质上解决问题,那就必须从道德养成入手。

道德养成需要合适的环境,在合适的环境中,一种行为能够大量地、反复地出现,人们预期到它的出现,赞赏它并对与之相悖的行为加以反对和贬斥。学校管理制度即能够提供和创造这样的环境。学校管理制度的稳定性使其规定的内容成为许多人反复践履的行为,人们赞成这些规定,对执行者予以褒扬,对犯规者给予惩罚。于是,制度安排下的行为便会由不适而习惯,由习惯而自然,道德在其过程中也就逐渐成为人的无意识存在。由此,我们也可解读出学校管理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的紧密关联性,学校共同体成员个体的道德修养是学校管理制度伦理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学校管理制度伦理的形成与稳定又为共同体成员个人德性的养成提供制度化的环境和正向的导引,两者之间呈现出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状态。

学校管理工作是一项艰辛而复杂的工作,是一所学校稳定与发展的基石。有了良好的学校管理体制的运行,有了高效的领导力与执行力,就能带动一所学校的快速发展,实现新的能动性跨越。当一种秩序建立到完美无缺之时,它必定会逐渐打破先前的秩序,实现新的突破,那样的话,这所学校也就会在痛苦中发生新的蜕变,散发出新的活力,最终成为美丽多梦的现实主义之蝶。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茁壮成长才是民族的希望。小学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小学学校的管理模式对小学的教学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国家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只有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才能使小学学校管理模式走上正确之路。

参考文献:

[1]李建国. 学做“钢琴师”奏响“和谐”乐章——学校管理工作感悟点滴[J]. 教书育人. 2011(02).

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民办学校,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筹资金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非营利教育机构。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除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为本系统或者本区域成员子女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机构,以及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市举办的民办学校之外,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民办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民办学校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中,民办技工学校由*市劳动局统一管理。

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自理。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民办学校给予必要的资助。

第六条民办学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达到基本的教育质量要求。

第七条民办学校应当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民办学校的设立

第八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学有专长并熟悉教学业务和学校管理的校(院)长;

(二)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有按学校类别、层次与规模配备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并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专职和兼职教师;

(四)有符合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规定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

(五)有学校的组织章程;

(六)有办学和教学的管理制度;

(七)有相应的开办资金和保证日常教学正常开展的经费来源。

第九条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其学校名称应当明确表示学校的类别、层次。

第十条设立民办学校的申请审批程序,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设立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向其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在作出审批决定后的10日内,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设立职业学校的,向其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设立中等专业学校的,向其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四)申请设立技工学校的,向市劳动局提出;市劳动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向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组织*市高等学校设置审议委员会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批准筹建,对筹建结束需正式建校的,由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按本办法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民办学校。

第三章民办学校的管理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可设立董事会。民办学校设立董事会的,董事长为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不设董事会的,校(院)长为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

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与罢免董事长;

(二)聘任与解聘校(院)长;

(三)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管理学校的基金与资产;

(七)决定接受捐赠;

(八)修改学校的组织章程。

第十四条民办学校选聘的董事应当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备案。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校(院)长的任职资格,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学校校(院)长的任职资格执行,但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民办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选聘的校长须报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民办中等专业学校选聘的校长须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民办职业学校选聘的校长须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民办技工学校选聘的校长须报市劳动局备案。民办高等学校选聘的校(院)长须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设立董事会的民办学校的校(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三)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四)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五)聘任与解聘教职工;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不设立董事会的民办学校的校(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三)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聘任与解聘教职工;

(六)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七)管理学校的基金与资产;

(八)决定接受捐赠;

(九)修改学校的组织章程;

(十)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民办学校专职或者兼职教师的聘任资格和职称评定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学校聘任教师,应当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聘任期限,工作条件和工作纪律,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违反聘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民办高等学校的招生,按照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办理。

民办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招生的计划,经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纳入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的招生计划;其中,职业学校跨区、县的招生计划须经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民办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须经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民办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报市劳动保障局批准。

民办学校招收境外学生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民办学校教学计划中设置的主要课程和授课时数,应当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必修课应当选用经国家或者本市正式审定的教材。

第二十一条民办学校学生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的,由民办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其中,民办技工学校的学生,经市劳动局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由民办技工学校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学历证书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技术等级证书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

第二十二条民办学校可以举办校办产业,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在税收政策方面,与国家举办的学校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第二十三条民办学校可以收取学费。学费的标准,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提出,由市物价局核定。

第二十四条民办学校应当配备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民办学校的资金、财务管理以及校办产业并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益,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管理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第二十五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民办学校学生毕业后,在选择就业和升学方面与国家举办的学校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七条民办学校需变更名称、规模、董事长、校长的,申请应当按设立民办学校的程序,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审批或者备案。民办学校需停办的,应当提供学校善后处置的方案和学校财产清单,向原受理办学申请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提出申请,由原审批机关作出审批决定。

第二十八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接到停办民办学校的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学校资产进行清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对办学成绩显著的民办学校的创办人、校长及有关人员,应当予以表彰与奖励。

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对国家举办的学校的教师、学生表彰与奖励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民办学校。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按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擅自设立民办学校的,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民办学校违反招生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招生。

(三)民办学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

(四)民办学校滥发学历证书或者技术等级证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侵吞、私分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民办学校经费和资金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二条民办学校违反收取学费规定的,由物价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讼诉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篇3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篇4

1.基础:明确各岗位的底线要求。目前,绩效管理的基本功能之一还是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提供事实依据,因此,绩效管理的主体指标和核心内容应是学校对每个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学校应该花大力气制定全员、全面、全过程在师德修养、考勤与工作量、教学过程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底线要求。

2.发展:激励员工走向优秀。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设计,不是学校局部的或是某一方面的工作,而是属于学校发展的顶层设计与综合设计,因为它不仅是学校发展目标,也是发展目标学年度的具体化、动态化的分解,还是实现发展目标的途径、抓手和工具。

3.关键:全校上下达成共识。绩效管理的一级指标虽然只有四大项,但二级指标可能有几十项,三级指标可能就有上百条了,而每一项考核指标无不是对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我们让一线教师、教辅人员、后勤人员充分讨论自身工作岗位的要求,分学科召开教师会议讨论教育教学过程以及教育科研的要求等,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校绩效考核的框架意见,同时这个框架意见还要多次征询全体教职工以及教代会代表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通过这些方法与步骤,把绩效管理内化为全体教职工的自觉要求,让教职工不仅知道“做什么”“怎么做”,而且知道在“什么时间”“做到什么程度”,从而形成学校上下齐心协力的局面,并因此促进学校的精神文化建设。

4.定性:不可或缺的内容。我们可以规定一学期教职工病事假的底线要求,可以规定听课、开课、评课,以及主备人的底线要求,甚至对公开课也可以用分数来量化它的质量。但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可以量化考核。虽说量化是绩效考核精细化追求的目标,但描述关键行为应达到的程度,规范关键行为应有的程序与规则等的定性考核也不可忽视,因为这是学校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而有时定性考核反而更准确,更能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篇5

二、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教育目标的要求,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规划(计划)完成的情况。

三、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合理地安排教学人员,保证教学计划和新课标的实施。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提出教改和教研意见,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引导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关注学生的发展和能力的培养。

四、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根据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及其特点,进行生动、活泼、有效的社会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民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心理品质,密切与家长、社会的关系,加强对学生的校内外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领导好体育卫生工作,加强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服务性劳动,控制学生活动的总量,保护和增进学生的健康。

六、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规定确定学校机构设置、人员聘用、调配,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一支以骨干教师为中心的教职工队伍。

七、贯彻勤俭办学、勤工俭学方针,努力扶持校办企业,依法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改善办学条件,搞好师生的集体福利。管好校舍、设备和经费。

篇6

洪家中学现代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及成效

洪家中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农村学校,自1956年创办至今,走过了一条曲折的发展之路,几经坎坷,几经繁荣。在近50年的办学史上,一代代洪中人心存忧患意识,坚持改革、锐意创新,不断地应时应势而变,积极实行现代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作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1.借鉴企业管理制度,引入ISO900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1972年就明确指出:“许多工业体系中的新管理程序,都可以实际应用于教育。”ISO9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一组质量管理保证标准的总称。其本质就是通过对一个组织的各个管理环节的有效控制,使出现问题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升,大量应用于企业的质量管理。但其基本理念和本质特征契合学校本身的管理规律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能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的提高。

首先,ISO9000是从观念上突破,建立一种与国际接轨的管理理念,从根本上转变学校的教育观念和服务意识,它将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教育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诸多方面产生影响。新的运作模式通过程序文件和质量记录,从软件上完善和规范学校管理,保持其责任的可追溯性,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

其次,ISO9000重视人的管理。学校教师提高教育教学专业能力的机会较多,而提升管理能力的机会较少。ISO9000强调所有的人都参与管理,并且使各级人员具有充分的实现各自目标的自,有利于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改善人际关系,提高管理的绩效。引入ISO9000标准,将为学校建立了一个高效、规范的教育管理平台,以培养和加强师生的规范意识,在规范管理中提升能力,形成学校特有的校园文化。

再次,ISO9000有助于学校文化的建设。通过引入ISO9000管理体系,可将以往教学中的经验方法提升为对教育过程、教育目的的有效、科学、细化管理,从而能够按标准严格衡量教育质量,使教育程序有章可循,更制度化。通过管理的规范,来实现行为的规范,使之上升为一种学校文化。

洪家中学自2000年引入ISO9000体系,并获得了认证,从以下几个方面为着力点,相应进行学校内部体制改革。

(1)确立教育是服务的思想:“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个体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尽一切可能关注学生的需求是学校的核心功能。学校功能由被动保障转换为主动服务,学校工作的重点、各方面工作的规划与实施均紧紧围绕不断改善、提高服务质量的基本点上,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全面强调。

(2)注重质量管理的全面性:学校教育的过程将分为德育过程、教学过程、后勤保障、督导与评估等环节。借鉴ISO9000对各项工作全面进行质量设计并全部进行质量监控,做到凡事有准则,凡事有程序,凡事有监督,凡事有负责。以此为前提,将质量管理的重点向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教育教学这一中心的质量管理倾斜。

(3)注重质量管理的全员性:把学校中各级各类人员都作为“质量链”中的一环,强调全员参与和团队配合。同时强化全员的教育和培训,人人都持有“服务于别人,让被服务者满意”的先进教学理念,使学校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有强烈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注重质量管理的全程性:紧紧抓住教育教学的每一环节、每一阶段工作的质量管理,以阶段性目标的达成保证高质量结果的实现,注意对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接口”进行设计和质量控制,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能紧紧围绕着教育质量目标和谐高效地开展。

(5)注重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主要通过日常管理、内部质量审核、认证机构的审核系统活动,评审学校的质量方针、质量保证目标达成度,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发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正预防措施,使学校的管理始终处于受控、有效、持续改进与提升的状态。

ISO9000从根本上转变了教师的观念,使他们认识到教育就是服务,学校是服务者,做到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面管理,从而提高教育教学效能。

2.构建扁平式管理模式,推进学校效能建设

巴纳德提出,组织设计的“效力”与“效率”的原则,以此为基础,提出组织平衡理论。洪家中学在全面质量管理的前提下,权衡了科层制管理模式的弊端,仔细设计了职权范围,进行了管理模式上的改革。

很明显,在改革前,洪家中学采用的是传统的科层式管理模式,它最显著的特点是组织中权力构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机构体系,每个成员既要为自己的决定和行为对上级负责,又要为自己下级的决定和行为负责。虽然科层式管理模式强调权责分明,规章制度严明,强调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自上而下”的管理,它能充分体现领导的意志与权威,但教师往往处于听命执行的被动状态,缺乏创造和创新的精神、动力和思路,这与学校和教师工作所要求的创造性特点不相符合。再者,科层制注重的是上下级领导,很少有科室之间的平行沟通。由于科室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沟通障碍,便会造成学校管理的不协调性。

改革后,取消了中层干部这一级别,代之以咨询机构,既可以承接原来的各种决策的商议,又不至于降低效率。这种扁平式管理模式有着它不可忽视的优势,在实践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学校管理效能大大提高。

(1)权力下移,与普通教师联系紧密。据调查:新任教师普遍感觉到缺乏来自学校和其他老师的团队支持,他们的专业成长仍主要靠自我摸索、自然成熟。而急剧变化的社会对教育的要求,显然容不得教师慢慢成长的,要使学校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教师的成长,有利于学校效能的提高,本着“教师第一”的观念,唤醒教师的主体意识,确立教师的主体地位,学校构建扁平式的管理模式势在必行,它从上面的决策层到下面的操作层,中间相隔层次极少,尽最大可能将决策权向组织结构的下层转移,让基层单位(如教研组)或成员(如普通教师)拥有充分的自,并对产生的结果负责。这种管理模式保证上下层能及时、有效地沟通,强调教师的集体合作、对话与分享,减少教师职业的孤独感,增进教师对组织的投入效能,教师彼此成为专业发展的伙伴。这样易于形成互相理解、互相学习、整体互动思考、协调合作的校园文化。

(2)以人为本,柔性管理。传统的科层制管理模式强调用命令和规章制度对教师进行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管理对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是有效的,但是过分强调制度管理而忽视人的情绪、情感、道德的因素,反过来又会制约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所以,针对科层制的这一弊端,扁平式管理更强调柔性的人本管理。学校决策层在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时,会考虑到是否有利于教师、学生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学校氛围。在发出指令时,会设身处地考虑到是否有利于教学,是否会成为教师的负担,从而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教师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少做一些形式主义的事情,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钻研课堂教学,与学生彼此心灵沟通上来,这样才是切实提高学校效能的最佳措施。

洪家中学实行扁平式管理模式以后,学校教师的工作激情重新被唤起,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中来,且根据学生特点因地制宜,形成了不同的教学风格,开创了各种各样的班级管理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大为提高。

3.积极实施校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所以在现代学校管理中,核心要素――教师的管理尤为重要。即如何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从学校实际出发,真正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为本,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提升人的生命价值。

一直以来,传统的学校教师管理停留在简单的人事安排上,即根据学校的岗位设置及本人的专业特长来分配教育教学任务,并仅以考试成绩高低来单一地评价教师,使教师的成长处于停滞状态,教育教学观念陈旧,教育教学手段落后,很难适应现代教育教学的需要,很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尽管对教师的成长有一定的帮助,但由于培训形式单一,培训模式与实际相脱节,难以满足不同学校、不同教师的发展需要。

基于上述的教师管理与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几年来,我们在教师的管理与培训方面做了大胆的改革,变传统的单一人事管理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校本培训是其中一项主要内容。

校本培训即校本化教师继续教育,是以学校发展为本,以教师实践为内容的教师培养方式。根据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对教师现状和潜力进行系统评估与分析,并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自行规划设计并与专业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合作,积极开展旨在满足学校发展教师需求的校内培训活动。

我校明确“校本位”思想,在我校建立校本培训基地。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执行责任人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充实完善了原有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以促使教学处、教科室与校长办公室分工合作,将管理落到实处。

(1)校本培训的内容设置

开发适合本校特点的自培课程是校本培训的关键一环。因而在实施校本培训转化模式中,为了促使培训与知识迁移,管理者在培训前要分析培训者的需求,将工作任务布置给受训者,培训者则要系统设计好教学内容。我们将校本培训内容设置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教师师德师风培训;②教育教学理论培训;③教育教学技能培训;④教育科研能力培训;⑤现代信息技术培训。

(2)校本培训的具体做法

①自我反思。无论哪种培训,自学是基础。而校本培训更应提倡教师自主学习和自我提高。因为教师的提高,在于教师的自身,在于教师个体的内在驱动。落实反思教学制度,要激发价值取向,让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同时要提出自修要求和规划,引领教师努力钻研。

②结对帮带。开展师徒结对,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学校还要针对培养青年教师的各个实践环节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促使青年教师不断学习、进步。如举行座谈会、培训会,请老教师介绍怎样备课,使青年教师迅速适应教学工作;通过观摩、研讨、考核、评比等活动,给每位教师创设展示才华的舞台,提供体验成功的机会,使他们尽快地成长。

③参与互动。所谓“参与互动”就是教师不是以“受训者”的身份去被动接受培训,而是一个以主体者、研究者的角色主动参与教研、科研和培训活动。学校是研究中心,教室是研究室,教师是研究者。在互助中,即使统一备课、集体备课,教师也要再进行整合、二度设计,同一课题的教学不要出现统一的教学思路。要充分发挥每个教师的特长、个性,让教学“个性化”。

④案例引领。在培训前先给教师一个案例,开拓教师的思路,让教师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⑤读书沙龙。根据教师所从事的专业,以及兴趣爱好,组织若干读书学习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读书、研讨交流等活动。

⑥行动研究。这是专家帮助教师改进教学行为的一种现场管理策略,体现了专家与被培训者、理论与工作的最佳结合。

⑦请进走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请专家或名师来校讲座、指导;选派骨干教师外出学习。

⑧课题牵动。“科研兴师”,利用科研课题来拉动教师学习,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

通过几年的大胆改革与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支“准合格教师――合格教师――成熟教师――骨干教师”的师资梯队,师资力量大大增强,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六年来,学校通过引进ISO9000,构建扁平式管理模式,实行校本培训等一系列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尝试,走出了一条创新之路。学校的管理水平大大提高,办学品位显著提升,具体表现在:学校的办学规模迅速扩大,从1998年的7个班,29名教师,253名学生,迅速发展到2005年的62个班,252名教师,3229名学生,成为地方为数不多的大校。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迅速提高,尽管学校生源处于椒江区中下水平,但近几年来的普通高校上升幅度均居全区前列;特别是2005年普通高校高考获得了上升幅度全区第一,文科重点人数全区第二的优异成绩。

学校的办学效果得到了社会的承认,骄人的成绩也显著提高了学校的社会信誉度,树立起良好的公众形象,学校的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可见,学校管理体制的正确与坚定,果然大大提高了学校管理的效能与效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实行新一轮的学校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

1.如何正确处理改革中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人力资源是学校资源的核心部分,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主体。在实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必然会打破原有的陈旧的利益分配。这时,人力资源的开发,并不是一句简单的“转变观念”就可以解决的。那么,如何运用科学方法,发现、发展和充分利用教师的士气和创造力;如何遵循教师人才的发展规律,对学校人力资源进行充分挖掘和利用。将是摆在学校决策者面前的一个新挑战。如何建立共同愿景,建设一支学习型教师队伍,还任重而道远。

2.如何处理好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中的“人文性”

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相对于传统学校管理制度最大的区别便是它具有人文性。较之冰冷的、刚性有余的制度规范管理,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则是温情的、柔性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学校管理者如何用民主的方法制订学校管理制度,如何用学校的具体制度来保障民主,形成一个和谐的人文环境。这需要学校管理者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从而使民主和制度相辅相成,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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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民办学校,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筹资金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非营利教育机构。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除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为本系统或者本区域成员子女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机构,以及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市举办的民办学校之外,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民办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民办学校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中,民办技工学校由**市劳动局统一管理。

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自理。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民办学校给予必要的资助。

第六条民办学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达到基本的教育质量要求。

第七条民办学校应当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民办学校的设立

第八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学有专长并熟悉教学业务和学校管理的校(院)长;

(二)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有按学校类别、层次与规模配备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并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专职和兼职教师;

(四)有符合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规定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

(五)有学校的组织章程;

(六)有办学和教学的管理制度;

(七)有相应的开办资金和保证日常教学正常开展的经费来源。

第九条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其学校名称应当明确表示学校的类别、层次。

第十条设立民办学校的申请审批程序,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设立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向其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在作出审批决定后的10日内,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设立职业学校的,向其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设立中等专业学校的,向其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四)申请设立技工学校的,向市劳动局提出;市劳动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向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组织**市高等学校设置审议委员会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批准筹建,对筹建结束需正式建校的,由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按本办法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民办学校。

第三章民办学校的管理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可设立董事会。民办学校设立董事会的,董事长为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不设董事会的,校(院)长为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

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与罢免董事长;

(二)聘任与解聘校(院)长;

(三)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管理学校的基金与资产;

(七)决定接受捐赠;

(八)修改学校的组织章程。

第十四条民办学校选聘的董事应当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备案。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校(院)长的任职资格,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学校校(院)长的任职资格执行,但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民办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选聘的校长须报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民办中等专业学校选聘的校长须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民办职业学校选聘的校长须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民办技工学校选聘的校长须报市劳动局备案。民办高等学校选聘的校(院)长须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设立董事会的民办学校的校(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三)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四)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五)聘任与解聘教职工;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不设立董事会的民办学校的校(院)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三)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聘任与解聘教职工;

(六)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七)管理学校的基金与资产;

(八)决定接受捐赠;

(九)修改学校的组织章程;

(十)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民办学校专职或者兼职教师的聘任资格和职称评定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学校聘任教师,应当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聘任期限,工作条件和工作纪律,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违反聘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民办高等学校的招生,按照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办理。

民办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和职业学校招生的计划,经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纳入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的招生计划;其中,职业学校跨区、县的招生计划须经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民办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须经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民办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报市劳动保障局批准。

民办学校招收境外学生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民办学校教学计划中设置的主要课程和授课时数,应当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必修课应当选用经国家或者本市正式审定的教材。

第二十一条民办学校学生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的,由民办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其中,民办技工学校的学生,经市劳动局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由民办技工学校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学历证书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技术等级证书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

第二十二条民办学校可以举办校办产业,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在税收政策方面,与国家举办的学校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第二十三条民办学校可以收取学费。学费的标准,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提出,由市物价局核定。

第二十四条民办学校应当配备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民办学校的资金、财务管理以及校办产业并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益,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管理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第二十五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民办学校学生毕业后,在选择就业和升学方面与国家举办的学校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七条民办学校需变更名称、规模、董事长、校长的,申请应当按设立民办学校的程序,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审批或者备案。民办学校需停办的,应当提供学校善后处置的方案和学校财产清单,向原受理办学申请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提出申请,由原审批机关作出审批决定。

第二十八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接到停办民办学校的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学校资产进行清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对办学成绩显著的民办学校的创办人、校长及有关人员,应当予以表彰与奖励。

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对国家举办的学校的教师、学生表彰与奖励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民办学校。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按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擅自设立民办学校的,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民办学校违反招生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招生。

(三)民办学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

(四)民办学校滥发学历证书或者技术等级证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侵吞、私分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民办学校经费和资金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劳动局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二条民办学校违反收取学费规定的,由物价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讼诉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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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内不准存放资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细软物品。

2、对确需存放挡案资料、各种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3、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要有控制电源、火种的安全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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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维测定,使目标更具客观性、可操作性。学校各项目标是建立在对上一学年质量、团队素质、综合效益的比较,部门之间质量、效益的比较,与同业之间的比较,外部环境的变化等数据和情况认真测定、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的。

(2)学校内各级各类人员都参与目标的制定和实施,根据学校总目标和上一级的目标确定本岗目标。

(3)从总目标到分目标全面而具体,目标涉及学校各方面的主要工作,如在校生巩固率指标,学生家长满意率指标,中考指标,高考指标,德育指标,各年级素质教育指标,学生安全指标,教职工队伍建设指标,后勤服务工作指标、成本控制指标等。

(4)目标时时处于受控状态。一是对目标的制定进行评审,确保总目标的可操作性并能有效分解到部门和个人;二是对目标的实施进行监控,把握各部门及个人目标达成的趋势,及时调整措施,确保目标的达成;三是对目标的达成进行验收。学校所有人员都要参与管理并以目标来指导行为。学校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岗位、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过程,都处于目标计划的指导之下。

二、质量管理体系

目标计划体系建立之后,需要通过一系列组织精细、严谨、扎实的管理活动,引导教职工将目标落到实处,落到管理的全过程,而不是将目标束之高阁或秋后算帐。为此,学校需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英文首个字母的缩写,ISO9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一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总称。我国在1992年正式采用了ISO9000族标准,大量应用于企业的质量管理。

ISO9000的本质是:建立一个保证及提高质量的系统的管理体系,明确保证质量应达到的基本要求,通过对一个组织的各个管理环节的有效控制,使出现问题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升。以扎实有效的过程管理,确保目标的达成。

在国内基础教育领域应用ISO9000尚无先例的情况下,我们借鉴其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结合教育行业和学校管理的特点,在全国率先创造性地建立起了适用于基础教育领域的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这个过程的本身就是重大创新,突破了原有的教育思想观念。该体系的主要特点是:

(1)建立起“教育是服务”的管理机制。教育被视为一种服务,传统的受教育者学生及其家长、社会成为“消费者”,学校的教职工成为内部“消费者”。学校对内部消费者需求的关注及其和谐成为满足外部消费者需求的保证。在这样的视点下,学校关注满足消费者的利益与需求成为必须,学校对消费者是一种服务关系成为必然。保证和不断改进对学生及其相关消费者的服务成为学校的核心功能得到了确立。学生是学校的第一类消费者,学校教育的“产品”,是学校生存、信誉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的多元需求成为学校工作的聚焦点,受到全面的关注。这一管理体制的确立规范了学校、教师的教育服务行为。在教育教学、后勤等各项管理中,对如何确保以学生为中心,提出了基本要求,建立了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机制,把学生、家长满意度作为衡量学校管理业绩和各级各类人员业绩的关键指标。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全面的强调。

(2)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尽一切可能关注人的需求成为学校管理工作的精髓。在全面关注学生与家长的需求,并使其确保得到落实的同时,注重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在要求教职工努力达到体系中基本标准的同时,以制度鼓励全员创新、创造性工作,不断超越体系的要求,只有做得更好,而没有最好。

(3)坚持全面、全员、全程管理。一是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工作全面进行质量设计并全部进行质量控制,紧扣教育教学这一学校的中心工作,将凡是影响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强化管理的范畴,基本实现了“凡事有准则,凡事有负责,凡事有程序,凡事有监督”。以此为前提,将质量管理的重点向全体学生、学生的全面发展质量以及教育、教学这一中心环节的质量管理倾斜。二是把学校各级、各类人员都做为“服务网”、“质量链”中的一环,强调全员参与和团队配合。同时强化全员的教育与培训,使学校每个部门、每个人员都有强烈的消费者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抓好过程管理。紧紧抓住教育、教学的每一环节,过程的每个阶段的质量管理,以阶段性目标的达成保证高质量结果的实现。注意对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接口”进行设计和质量控制,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能紧紧围绕着教育质量目标和谐、高效地开展。

(4)规范了对制度本身的管理。对各种文件的制定、审批、修改、印制、发放、保管、回收、销毁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保障了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完整性、严肃性。

(5)管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具体,指导性与可操作性强。从校长直至每一个员工的岗位职责都建立了文件,使不同岗位人员都清楚有哪些职责和基本工作要求。每项工作都建立管理的流程,说明管理的步骤和要求,在此基础上,细化了工作规范。新入校的干部和教师通过学习、培训,能在短期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6)充分发挥了纠正与预防的功能。通过事前的预防,过程的检查,事后的及时纠正等一系列制度,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使学校管理不断持续提升。如通过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护导措施、安全教育措施、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等,确保了学生的安全。又如通过家校的沟通管理,既保障了家长能及时了解孩子在校情况学校发展状况,又保障了家长的意见能及时反馈到学校,得到及时解决,密切了家校关系。

(7)强化了监督机制。通过内部质量审核,以科学有效的检查原则、方法、步骤等,体现了检查的客观性。平时抽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加强了对管理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建立体系后申请认证,外部检查机构必须对学校进行系统全面的评审,通过认证后每个学期来学校进行评审,若评审不合格,将被取消认证资格。这种外部驱动机制解决了“自己的刀不能削自己的把”的问题。既加大了监督的力度,又增强了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转贴于

三、全员业绩考核体系

学校两支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始终是学校建设的根本,建立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解决了质量的过程管理,从过程上保障了质量,但没能有效地解决管理中第一要素“人”的科学管理、评价与激励,这是学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和难点所在。我们吸取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的先进思想和经验,创建了全员业绩考评体系(TIP考核体系)。从对象上分,其包括团队考核、个人考核。从考核模块上分,包括过程质量、业绩、职能素质与表现考核。

该体系与传统的考核制度相比,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

(1)用系统的方法使人与事复合。传统的考核管人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人事部门,管事的权力则分散于各学部领导身上,致使考核资讯相互脱节,学部和人事部门均难以获得全面、完整的资讯,导致考核结果往往片面、主观。

(2)用联系的方法使团队、个人、业绩成为整体。形成个人à团队à学校,紧紧围绕质量、效益的价值、利益导向,培养团队精神,凝聚整体发展意识。

(3)用评价链贯通目标à过程à结果,保障目标的实现。

(4)用工作行为的过程,职能素质、能力表现,业绩的统一,促进教职工综合素质的增值、创值,使学校目标的可持续性提升更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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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网络化管理对学校工作的重要性

在当前这个信息社会里,计算机技术的高度发达,都在极大地影响人们认识自然、了解社会、改造环境的主要工具和途径。人们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了过去想都不能想的目标,这是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利用网络技术实施学校管理,这是时展的需要,是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的需要。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学校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以往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如今社会的现实。学校的管理人员要掌握现代技术手段,对工作进行科学、有效、快捷的管理,以便充分提高工作效率。而且网络技术可以有效覆盖学校的全面工作,有效覆盖学校的全体职工。网络管理可以极大提高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因此在学校实施网络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实施网络管理的优势所在

节约管理成本这是一个最明显的优势。管理者只要在电脑前进行操作,就可以在瞬间将管理指令下达到各个老师的电脑上或者是手机上。不仅是成本降低,也提高了管理速度,节约了管理周期。节约的管理成本将成为一种积累,为学校的后续发展发挥作用。由此可见,网络模式的管理,比起以往纸质管理,也节约成本更提高效率。纸质的管理文件要经过几个部门才能转到教师的手上,而且打字印刷都需要时间和成本。而网络环境下,这些都可以省去,直接在电脑屏幕上就可以接受管理指令,瞬间到达的速度是纸质文件无法比拟的。在微信圈、QQ群里,可以实现即时下达指挥命令,以最为快捷的速度实现高效管理,实现低成本管理。同时实施网络环境管理,还可以减轻人力成本,以往收发文件的人员可以废除,不需要那么多的人员成本,可以将这部分人员用在更加需要的位置上。网络环境管理的另一个优势便是解决了和优化了学校的管理结构,网路技术彻底改变了传统管理模式。以往校长下面有着几个层面的领导结构,校长的工作指令要首先到副校长那里,然后到中层干部那里,最后才能到共走主体的老师手里,这样几经周转,时间耗去很多,有时会增加许多麻烦和矛盾。实施网络化就不同了,中间的管理环节可以取消了,人员之间的矛盾减少了。这样优化了管理结构的方法,为学校的发展和提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实施网络环境的管理,可以实现高效、精炼、迅捷的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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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学质量是当前教育改革的主题。为提高教学质量,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很多学校结合自身实际也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但是,深入研究发现,这些制度并没有如预期的那样有效地促进教师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努力仍然陷入重重困境[1]。那么,为什么很多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没有发挥提高教学质量应有的效力呢?很多学者从教学管理制度的完善性、执行力和科学性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过相关研究。根据新制度主义的观点,作为一种制度的教学管理制度要想在实施过程中获得应有效力,其本身首先要获得制度相关客体/主体的认同和接受,取得应有的合法性,否则就会陷入合法性危机,影响制度实施效果。本文从制度合法性角度,探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合法性危机的内涵、表现、原因及消解问题,以期为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一、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合法性危机的内涵

马克思•韦伯最早从行政管理角度阐述了合法性概念,并认为合法性是习俗、利益关系等纯粹情绪动机或纯粹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之外,统治得以巩固、稳定的不可或缺的更为重要的资源[2]。按照韦伯的观点,合法性既包括适合法律法规要求,也包括适合社会文化习俗要求,还包括适合重要人物的要求。制度合法性本质上是指制度在社会上或组织中获得了公众的广泛认同。学校管理制度的合法性指学校内部的利益相关者对学校管理制度发自内心的认同程度[3]。制度合法性危机与制度合法性相对应,是指由于公众对已颁布的管理制度产生了认同危机导致其难以有效地贯彻落实的一种现象,包括理性认同危机和情感认同危机两个层面。理性认同危机具体可分为手段危机、主体危机、价值危机、程序危机,其决定了制度“合不合法”的问题;情感认同危机则指利益相关者在心理、情感上对制度的认同危机,其决定了制度“有无效果”的问题。一般很难区分认同危机是在理性层面还是在感性层面,人们大多只关注对某一制度一个总体认同程度。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合法性危机是指学校制定和实施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不被师生所认同和接受,导致制度效率低下,甚至产生负功能的现象。教学管理制度合法性危机可以表现在单一的某个规章或条款上,也可以表现在一整套教学管理体系上。由于内心没有真正认同和接受,利益相关者往往对教学管理制度采取消极接受或策略化遵守行为,这导致制度表面上仍在运行,而实质上已名存实亡。

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合法性危机的表现

1.教学组织松散化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危机首先表现为教师对其“口服心不服”或“口不服心也不服”等行为上,在具体形式上就表现为组织“松散现象”的此起彼伏,随处可见。如学校领导与教职员工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关系,隔阂逐渐增大;教学管理干部与普通教师之间彼此对立,彼此相互指责;二级部门之间各自为阵,以局部利益为重,缺乏有效的合作;管理部门和教学部门相互埋怨,缺乏默契与合作。这种长期的组织松散问题最终必然导致组织“离心离德”,内部凝聚力下降,师资队伍不稳定,有利于学校基本职能发挥和教学质量提高的良好育人环境难以营造,学校发展的共同愿景和共享价值观难以形成。

2.教学工作边缘化

从内心里没有认同教学工作的重要性和教学管理相关制度,教师在教学上投入的时间、精力和情感越来越少,教师把教学工作当作副业,且慢慢习以为常或理所当然。虽然很多学校制定了像《教师教学规程》、《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规范》之类的教学基本制度,对教师的课前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和课后教学评价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范,可是照本宣科、随便对付的课堂教学仍然很常见,教学工作逐渐被边缘化。学校的教学管理队伍虽然日益庞大,但敷衍了事,不务正业的“懒政”现象也比较普遍,把教学管理工作也逐步边缘化了。由于缺乏实质上的工作重心,学校内部的教师与教学管理者之间的相互指责和埋怨越来越多。

3.教学研究原子化

教师之间的互动交流可以促进显性知识的迅速传播和隐性经验的明晰化,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但是由于教学管理制度僵化,学校教师被迫独立地从事着机械重复的劳动,观念封闭,视野狭窄,只能关注眼前和局部利益。例如,现在许多学校实施以工厂理念为基础的“绩效管理”,促使教师把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仅仅当作获取“工分”的一种手段,教师之间的教学合作研究机制难以形成。普通教师很难对学校管理制度及管理者的行为产生影响,而往往以容忍、冷漠、被动方式来表达其态度,无法体验到教学工作的乐趣及教学研究工作的意义。在教学研究和投入上的这种对制度的消极态度影响了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合法性危机的原因

1.制度制定:制度文本与教师期待错位获得合法性的制度必须保持适度灵活性,体现服务于师生的价值取向,保证程序上公开公正,机会上平等地对待不同利益相关者。根据合法性要求,学校现有的很多教学管理制度本身质量较低。具体表现在:(1)程序危机。制度在制定时没有坚持程序上的公开公正,往往缺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过程,忽视教师的参与。(2)利益危机。制度常常为部分利益集团所左右,利益和资源分配方案偏向部分利益相关者,广大教师的合法利益经常受损。(3)价值危机。很多制度坚持消极的x理论假设,在价值上固守控制思维,抛弃了服务师生的管理价值取向,管理的机械化和考核的过度量化使教学管理制度也从“促进教师工作的强有力手段”异化为“控制教师工作的极可怕的魔杖”[4]。(4)规范危机。一些学校把教师教学活动的整齐划一和一致规范作为教学管理追求的最高境界,在管理过程中要求一种绝对的规范性,这极大地挫伤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这些制度在程序、利益、价值和规范上的不合理性会引起教师的反感和厌倦,与教师内心期待发生极大错位。

2.制度执行:制度表达与制度实践背离制度执行和扩散是利益相关者不断互动博弈的动态过程,其效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1)人情危机。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照顾某些人情关系,而妥协退让,因人而异,执行不到位。(2)妥协危机。制度既是约束行动者的规则,也是激发行动者的使能器,因此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既要约束行动者的行动范围,也会受到多方行动者谈判妥协的影响。(3)竞争危机。由于当前学校组织边界受到外界各种力量的不断侵蚀,学校越来越行政化、庸俗化和物质化,教学中心地位日益受到多方力量的挑战,与之相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自然也受到来自与社团活动、社会服务活动和科研活动等方面制度的竞争。(4)道德危机。按照制度的本源表达,学校管理者应是营造良好制度环境的主体而不是获取制度利益的主体。但是由于利己主义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管理者往往利用信息优势钻制度“漏洞”,管理者与教师界限的模糊也很会使教学管理人员集“裁判员”与“运动员”身份于一身,利用双重身份实施败德行为。因此,现实中的教学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经常受到人情、竞争、妥协及道德危机的影响,制度的本源表达和制度的实践效果往往相背离。

3.制度变迁:制度稳定与制度变革矛盾教学管理制度需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才能为教师教学活动和行为选择提供相对稳定的预期,增强教师对教学管理制度的信念认同。但是由于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学校教育教学内外部环境经常性的急剧变革,很多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调整相当频繁,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必然导致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缺乏稳定的预期和认同。

4.制度资源:依附资源与契约资源分异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之所以能够被广大师生所接受、认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学校管理者拥有相当丰厚的合法性资源[5]。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物质激励措施开始在学校管理中越来越普遍化,同时教师与学校间的依附关系转变为契约关系,教师流动、离职现象逐渐成为一种常态,而目前学校的规章制度依然是以数字量化资源和身份依附资源为基础。由于精神激励法所能发挥的作用越发有限,学校过度依赖物质激励。因此,现实中教师-学校关系的变化导致制度实施资源产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但制度实施理念和方式仍然固守传统,这必然导致制度在实施过程遇到抵制。

四、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合法性危机的消解

1.理念转变:保证制度文本的合法性现代教学管理必须适应世界教育发展新形势,用基于知识经济的现代教育管理理念替代基于工业模式的传统教育管理理念;从传统的基于控制主义的监控思维向基于互动主义的服务思维转变,明确服务于师生教与学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宗旨;从自上而下的单向式、专制式制度制订程序向上下互动的双向式、民主式制度制订程序转变,保证制度决策的公开透明性;在坚持师生利益第一的基础上,从以部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为主导转向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各方合理利益的诉求;以人为本,从过分强调教学管理规范的效率性和统一性向适度保持教学管理的灵活性与和谐性转变。

2.决策变革:保证制度执行的适当性很多学校在执行教学管理制度时,由于过度集权,有关制度利益的决策权实质上多数掌握在个别重要的人物,如校长、副校长和教务长等人身上。决策权的过度集中降低了制度执行过程对人情、妥协、竞争和败德等行为侵蚀和影响的抵抗能力。因此,学校在构建科学、合理、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时,还必须设计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体系和教学管理民主决策机制,保证教学管理人员在制度执行中从人治管理转变为法治管理,从全能管理转变为有限管理,从权力管理转变为责任管理,从人治手段转为法治手段,真正实现教学管理行为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强化制度执行效果。

3.变革引领:保证制度变迁的连续性中国正经历政治、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的重大转型,为适应全球竞争需求,国家层面的教育教学频繁改革和科学技术推动的教学理念及手段急剧变革已是新时期我国面临的新常态。在外部制度和技术环境的强大压力下,学校内部的各种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调整也就不可避免。为了保持教学管理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和预期性,学校必须加强调查研究,认识教学管理变革的新常态,提高变革预见性,不是被动适应管理变革,而是主动引领管理变革;通过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保证内部教学秩序和机构的相对稳定性;使教学管理制度变革从激进式向渐进式、从集权方式向民主方式、从断裂式向连续性、从单一调整向体系优化转变。

4.环境优化:保证制度资源的匹配性由于政治、经济体制等大制度环境的变化,计划经济时代与身份依附关系相关的教学管理硬性合法性资源的合法性效力正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逐渐丧失。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现代治理能力及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学校必须不断建构和优化内外部制度环境,从重物理环境向重文化环境转变,在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规制性制度的同时,更要加强良好的价值观念、信念体系、认知模式的建立与典型化,重视规范性制度和文化-认知性制度等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补充和调节作用,强化软性合法性资源的构建与管理,实现软硬资源的合理匹配和相互补充。

作者:张侨 单位: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旅游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富安,靳敏.崇尚教学学术: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现实选择[J].中国大学教学,2010(11).

[2]余华.管理主义合法性危机的反思与超越[J].求索,2008(7).

篇12

结构工资制中教职工的工资是由职称、职务、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构成。由于评职称需要经历和业绩,任职需要关系和能力,工龄津贴和教龄津贴需要时间,所以,有能力的、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工资普遍偏低;无能力的资历的老教师工资偏高;有关系工作任务轻的教师工资偏高。这样,对有事业心、有作为有能力的教师来说,这种分配制度欠公平、欠合理。随着价值观、经济观越来越激烈的商品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就是商品,知识就是财富,创造就是一切的思想,使许多中青年教师想发挥自己的才能的同时也想得到应有的报酬和合理的评价,得到工作成绩与价值的肯定和鼓励。可想而知,分配制度不改革,管理的难度极大。开学分工时,教师掂轻怕重,多上一些课就找种种借口推诿。学校开完党支部会,开团支部会;开完老教师会,开中青年教师会,思想工作先开路,行政工作跟在后。平时工作有迟到现象,上课责任心不强,代课躲着走,公共工作没人做,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起来,管理效率极低。只有改革分配制度,才能改革学校管理制度。

二、学校分配制度与管理制度的初步探索

近年来,针对学校的现状,结合我个人工作的经历与体会,我想:如果能打破传统的分配制度,改革现行的学校管理体制,也许能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可是,多年来改革学校分配制度一直没有成功的经验,主要原因是:教师的工作很难用一把尺子或是一杆秤来衡量它的长短与轻重。单纯用“量”来定位教师的工作多少是不行的,必须结合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评定。于是,我起草了“学校岗位工资试行方案”,让大家来讨论。

方案包括两个部分:(1)课时津贴条例;(2)质量管理条例。前者是将学校的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和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工作统一使用课时津贴的概念折合成“标准课时”。这时量的分配。后者是对所完成工作的考核、评定。综合评定结果遵循“量变必须达到质变”的原则。全员取消结构工资制,保留档案工资,拿岗位工资。除每人保留200元的生活费外其余工资全部进入“标准课时”津贴进行统筹;每月每人发60%的岗位工资,其余的工资学期结束根据综合考核评定结果确定后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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