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组织宣传范文

时间:2023-03-06 15: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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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组织宣传

篇1

二、加大戒毒宣传教育力度。按市政府《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开展有计划、有重点的宣传活动,把《戒毒条例》宣传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计划,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平台开展戒毒宣传月,充分运用各种传媒,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戒毒条例》,使之家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拒毒防毒和参与禁吸戒毒工作的意识。企业要开展面向外来员工的宣教,学校要举办“禁毒两堂课”,娱乐服务场所要开展针对高危人群的宣讲,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各地禁毒办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牵头组织禁毒执法人员、禁毒工作者、禁毒志愿者、禁毒社会工作者,通过举办讲座、集中授课等形式,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使相关人员能够正确运用《条例》,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能力。要按《通知》要求,开展以吸毒人员、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正在接受刑罚的吸毒人员和参加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及其家属为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贯彻《条例》,使其坚定戒毒信心,配合戒毒工作的开展。

三、切实抓好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思想,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各地禁毒办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和服务本行政区域内戒毒工作的职责,主动向本级政府报告戒毒工作情况。

各地应对符合医学上吸毒成瘾标准,现场抓获的吸食注射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吸毒人员、家属要求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因吸食注射受过处理又吸食注射的人员、社区戒毒后又吸食注射的人员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全市公安、司法戒毒场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依法收戒。强制隔离戒毒按照“就地就近、划片移送”的原则实施,我市建有公安、司法戒毒所对强制隔离戒毒对象就地收戒,戒毒所床位满员后,按照划定的片区,将强制隔离戒毒对象移送省级司法戒毒所收戒;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按期解除戒毒和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市禁毒委诊断评估备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含因病)意见报市禁毒委诊断评估审批。

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挂靠在综治办,要负责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戒毒协议,并指导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戒毒人员开展谈话教育和定期尿检,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帮助、护理、服务和监督,年末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现状进行评估。

各地要在吸毒人员所在的乡镇、街道建立社区戒毒工作站,落实社区戒毒措施,并按照每20名吸毒人员安排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标准,落实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要选择一个有一定规模并热衷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作为吸毒人员就业安置基地,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公安机关要做好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积极探索对身患疾病残疾等难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的处置办法。公安派出所要加入街(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具体开展帮教谈话、定期尿检、戒毒人员信息录入及年度戒断评估等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将社区矫正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机结合。

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戒毒医疗机构管理、戒毒医疗服务等相关工作,协调并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所取得戒毒医疗机构资质,协助公安机关解决身患疾病残疾等难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的处置办法。

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戒毒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关心吸毒戒断人员的生活保障,开展社区帮扶救济等。

工、青、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为社区戒毒(康复)提供指导和支持,为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要组织禁毒志愿者,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志愿服务。

四、加强戒毒工作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专业工作队伍,为社区戒毒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深入贯彻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平和安厚)现场会议精神,市、县两级禁毒办要积极主动提请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社区戒毒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落实乡镇、街道“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建立由基层综治、司法、公安、社会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本地登记在册海洛因类吸毒人员百名以上的芗城、龙海、浦、平和、东山,要整合相关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拓宽就业渠道,力争实现“社会面上海洛因类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达50%以上”的目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所需经费,要按《条例》规定执行,纳入县(市、区)级(街道、乡镇)财政保障。

(二)全面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在有效促进吸毒人员戒断的基础上,还要以就业安置为核心,积极探索集中就业安置、分散就业安置、鼓励自主创业和提供公益岗位等四种就业模式,努力帮助这一特殊人群回归社会。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愿意前往戒毒康复基地生活工作的,可以介绍到戒毒康复基地执行社区康复。

根据《条例》规定,外地户籍吸毒人员有条件的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社区戒毒,为有利于这一特殊人群的回归,对办有“居住证”的吸毒人员实行就地参加社区戒毒的方式,与实际居住地街(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协议。对超过规定时间不到社区报到或违反协议的,按照《条例》规定呈报强制隔离戒毒。

省禁毒办将统一制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各项制度规范、各类文书,在正式文本下发之前,我市仍然使用市禁毒办制定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手册。

篇2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2、职责

(1)组长负责全校禁毒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副组长负责全校性的毒情调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好全校性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禁毒教育;组织师生签订禁毒工作责任状。

(3)汤华负责制订学校禁毒工作计划、撰写总结;杨万霞负责指导教师上好禁毒知识教育课及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各班主任负责对班上学生进行禁毒知识教育。

二、加强学校教育,提高对预防教育的认识

据有关资料显示:受侵害较严重的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因不知危害而吸毒的占吸毒总人数的82%。每个吸毒者每年耗资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几十万元。如果普及了禁毒预防教育,使人人都了解的危害性,懂得禁毒的法律法规知识,全国每年就可少损失上千亿元。由此可见禁毒预防教育的重要性,禁毒预防教育是既治标又治本的重要措施之一。提高全校师生对的预防能力,培养学生从小树立“贩毒有罪,吸毒可耻”、“不绝,国无宁日”、“珍爱生命,远离”的观念和意识,切实把禁毒知识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落实到每一位师生的行动上,保持“无毒学校”而努力奋斗是学校预防教育的指导思想。为此,“在各学科渗透预防教育,通过专题教育的形式,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情趣,增强学生预防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学生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做‘珍爱生命、拒绝’的好学生”成为我校预防教育的总体目标,为学校禁毒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学校的禁毒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六包”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层层签订禁毒工作责任状。签订由学校校长与教师签订《禁毒工作责任状》,班主任教师与学生签订《禁毒保证书》。学校包教师、学生,教师包本班学生、本人家庭成员、本户房屋租赁户不涉毒;学生要做到自己不吸毒,并向家人、亲戚宣传不吸毒、不贩毒、不制毒、不种植原植物,监督、检举家庭成员及社会闲杂人员的涉毒行为。学校还将开展预防教育的情况作为对教师进行常规考核和评定评优秀学生、德育标兵、五好小公民的重要内容。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1、各班利用班队活动对学生进行预防专题教育活动,诸如,的认识、的危害、防范等等。为了配合各班的禁毒教育活动的开展,学校专门印发了《*将军希望小学禁毒教育资料手册》,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各班利用班队课对学生进行预防教育,开展禁毒知识竞赛;学校规定,各班预防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4节。学校还利用远程教育资源下载禁毒教育资料、课件等运用于预防教育活动。

3、由学校牵头,请县*局禁毒大队、戒毒所的干警到校进行预防教育。

4、由学校牵头,让戒毒所的戒毒病员到校向全校师生进行现身说法,谈她们吸毒的经历和感受。

5、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预防教育活动,举行了全校性禁毒教育讲座,由法制副校长和学校校长对全校师生宣讲禁预防知识。

6、各班的学习园地,坚持每期都有禁毒教育方面的内容;学校坚持每月一版禁毒教育黑板报;坚持利用学校的宣传栏,宣传有关法规,介绍及其的危害等等。

7、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对学生进行预防教育。今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学校与戒毒所联合开展了预防教育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到戒毒所参观,听戒毒所干警作禁毒教育讲座;我校学生还为戒毒所的戒毒病员表演了精心排练的文艺节目,使戒毒病员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并从中受到深刻的教育;学校还组织学生撰写了禁毒心得体会,谈自己对的认识和如何珍惜生命、远离等,学校对学生的心得体会进行了评比,其中13篇心得体会分别获一、二、三等奖,于期末时对获奖学生进行了表彰。

8、组织师生参观县禁毒委举办的禁毒教育系列图片展等活动。

五、禁毒教育,成效显著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

重点,提高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斗争的社会良好氛围。为全县打好新一轮人民战争奠定基础。

二、宣传目标

认真贯彻《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深入学校、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使预防知识知晓率在学校达到100%、城镇达到95%、农村达到85%以上。广大人民群众的抗拒毒、防毒意识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禁毒法》集中宣传活动2、组织司法干警深入龙树、江底、桃源、文屏、茨院五个重点乡镇,利用赶集天,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出禁毒展板、书写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广播等方式分别在这五个乡镇开展1——2次的集中禁毒宣传活动。

3、6月份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次学习、贯彻《禁毒法》考试活动。

(二)加大各乡镇司法所禁毒宣传活动的力度。

1、各乡镇司法所都必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联合各站所,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广泛地开展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禁毒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禁毒的意识,使他们自觉地远离。3、要求每个乡镇至少搞1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势的禁毒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禁毒人民战争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宣讲团深入高危人群中开展宣传活动。

1、组织全县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以强化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的观念为主题,以开展讲座的方式为主,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1次以上禁毒法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普法宣讲团于8月份,深入戒毒所为戒毒人员开展一次《禁毒法》专题法治讲座。

3、组织普法宣讲团,以各清真寺宗教活动节日为契机,深入清真寺开展禁毒知识讲座。

(四)开展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社区矫正的宣传工作。

篇4

 一、领导重视,分工落实 。为认真履行禁毒成员单位职责,提高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一是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分管科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强制隔离戒毒科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二是制定了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投入经费5万元扎实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禁毒法治宣传。一是大力开展《禁毒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社区、乡镇、学校、企业等大力开展与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认真开展“6.26”禁毒日法治宣传活动。在“6.26”国际禁毒日,由宝鸡市司法局牵头、市金河强制隔离戒毒所承办,邀请宝鸡日报小记者团联合开展“远离 珍爱生命”观摩教育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禁毒戒毒舆论氛围,增强全民禁毒意识,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掀起禁毒集中宣传热潮,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防范和抵御合成侵害的能力。通过参观、学习,让青少年了解及其危害,告诫他们远离,加强防范意识,珍爱生命,宣传和戒毒的知识,倡导同学关爱社会、关爱生命,提高青少年的道德素质与法律意识,让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毒防毒意识,让孩子健康成长。通过学生和家长实地观摩,宝鸡日报及全媒体宣传,展示市金河强制隔离戒毒所近年来的工作上所取得的成果。三是发动各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认真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各县区司法局按照统一安排,以挂图展、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普法手册、免费咨询等方式,深入宣传了的种类、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严重危害性,预防、拒绝的方法,国家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等知识。

三、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戒毒人员戒断率。在宣传月期间围绕戒毒人员认知矫正和心理矫治两大任务,不断创新教育矫治方式方法。一是坚持每周三集中开展法律常识、思想道德、戒毒常识、心理健康等课堂化教育教学活动。二是组织心理咨询师针对戒毒人员实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四是坚持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教育活动,编印配发《戒毒人员日行一善的一百种方法》、《日行一善教育读本》,汇编“日行一善”善行录,编创弟子规体操。五是进一步优化“三三三”戒治管理模式,建立了规范管理、科学评估、综合戒治三项机制。

篇5

[中图分类号] R512.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4)09(b)-0084-04

艾滋病高危人群规模估计是艾滋病监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分析和预测艾滋病流行形势的核心变量,是制订艾滋病防治策略和进行资源配置决策的重要依据[1-2]。暗、吸毒人群、男男人群是我国目前艾滋病流行的主要高危人群[3-7]。为了配合中国艾滋病疫情估计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中心(简称性艾中心)2012年在全国10个省份开展了艾滋病高危人群的规模估计工作。石家庄市按照性艾中心下发的《2012年全国艾滋病相关高危人群规模估计试点现场工作手册》[8],利用科学方法,对石家庄市暗、吸毒/注射吸毒人群和男男人群进行了规模估计。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石家庄市暗、吸毒/注射吸毒人群、男男人群规模

1.2 研究方法

1.2.1 调查估计暗人群 采用普查法。以区县为单位收集辖区高危场所数和暗人数,汇总全市高危场所和暗登记数;选取两个区县作为调查点,统计调查点暗活动场所数量占全市暗活动场所的比例(p)和暗的数量(r);两县分别抽取不低于30%的场所进行现场核实,汇总抽取场所中登记的暗数(t);每个抽取场所选择2个工作日和1个周末进行3 d的现场观察,记录这3 d中曾在这些场所活动的暗数量,汇总抽取场所中现场调查的暗数量(M);计算本市暗规模的估计数N=(r×M)/(t×p)。

1.2.2 调查估计吸毒/注射吸毒人群规模 采用乘数法。到公安禁毒部门了解本地注册的吸毒人数和年龄范围;通过辖区戒毒所了解之前18个月曾经进所进行过戒毒,并已经出所的本市吸毒者人数(R)和注射吸毒者比例(P2);通过公安系统“吸毒人员动态管理系统”了解2012年7月之后新抓获的本市吸毒人员信息;到戒毒所核实被抓获的吸毒人员中,过去18个月进过戒毒所的比例(M2);计算本地吸毒者规模N2=R/M2,其中,静脉吸毒者人数为N2×P2。

1.2.3 调查估计男男人群规模 采用捕获-再捕获法。第一次捕获采取网络调查方式,设计简便、明了的安全套使用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年龄、居住地、居住时间、性取向、最近一次同性是否使用安全套和未使用的原因;将问卷链接至本地规模最大的同志网站聊天室,选择人群特征明显的图片作为链接引擎,并在图片上注明“石家庄同志请点击进入”;调查时间为1个月,确定第1次捕获标记的人数(M)。在不同的目标人群活动场所招募15名“种子”,进行现场调查培训;网络调查10 d后,由“种子”通过分类滚雪球的方法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是否在规定时间登陆聊天室参加网络调查,确定现场调查人数(T)和参加过网络调查的识别人数(R)。利用校正公式N=(M+1)×(T+1)/(R+1)-1计算本市男男人群规模。

1.3 资料收集

于石家庄市统计局收集市2011年人口年龄统计表,分性别统计各年龄段;收集石家庄市2011~2012年艾滋病暗、吸毒人群、男男人群哨点监测数据。

2 结果

2.1 基础资料收集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省会,辖市内6区、13个县和5个县级市,全市常住人口1027.98万人。根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中的“高危行为干预信息”显示,全市2012年暗干预的估计数为3680人,男男人群估计数为1752人,公安禁毒部门登记注册本地吸毒者为3215人。

2.2 暗人群规模估计

2.2.1 全市高危场所和暗登记数 在以往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的基础上,全市24个县(市)区通过召开场所业主会议、与业主访谈等形式,逐一对辖区所有高危场所进行调查登记,全市共登记高危场所457所,暗6369人。

2.2.2 调查点高危场所和人群规模 根据全市高危场所和人群分布情况,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区(X1)、一县(X2)作为调查点。X1登记场所17所,暗271人;X2登记场所20所,暗227人。调查点暗活动场所数量占全市暗活动场所的比例p=37/457,暗的数量r=498。

2.2.3 现场核实记录 两区县各抽取15个(抽样数量均大于30%)场所进行现场核实,30个场所登记的暗数量t=453;选择2个工作日和1个周末对抽取场所的实际活动暗数量进行3 d的现场观察记录,发现除1个场所1 d实际活动的暗数量比登记数多1人外,其余场所每天活动的暗数均低于登记数。按照国家要求各场所取登记数和现场核实数高值计算,现场核实抽取场所暗数量M=454。

2.2.4 全市暗规模的估计数计算 N=(r×M)/(t×p)=6165人,低于全市暗场所登记数6369人,确定本市暗规模估计数量应为6369人。

2.2.5 暗占相应年龄段女性人口的比例 根据哨点监测结果收集本市2011~2012年暗监测对象的年龄范围为18~51岁,从石家庄市2011年人口年龄统计表中统计18~51岁的女性人口数量为2 885 780人,暗占相应年龄段女性的比例为2.207‰。

2.3 吸毒/注射吸毒人群规模估计

2.3.1 曾在戒毒所目前已出所人数 到石家庄市戒毒所和河北省戒毒所分别查询2012年7月之前18个月(2011年1月~2012年6月)曾经进所戒毒并已经出所的本市吸毒者人数,分别为市戒毒所102人,省戒毒所6人,合计调查时段曾在戒毒所目前已出所人数R=108,年龄15~52岁,其中,注射吸毒人员18人,年龄24~52岁,注射吸毒人员比例P2=16.67%。

2.3.2 新抓获人员曾经进过戒毒所情况 通过“吸毒人员动态管理系统”查询新抓获(2012年7月1日~10月30日)的吸毒人员为311人;将311名新抓获的吸毒人员信息,与市戒毒所和省戒毒所戒毒人员登记信息逐一核对,在2011年1月~2012年6月曾经进过戒毒所,并已经出所的人员有6人;计算新抓获人员曾经进过戒毒所的比例M2=6/311。

2.3.3石家庄市吸毒人员估计 吸毒人群规模估计N2=R/M2=5598人;注射吸毒人群规模估计:N2×P2=5598×16.67%=933人。

2.3.4 吸毒人员比例 查询石家庄市2011年人口统计年鉴,调查吸毒人员年龄段18~52岁人口数为5 638 636人,吸毒人群占相应年龄段人口的比例为0.99‰;调查注射吸毒人员年龄段24~52岁人口比例为0.17‰。

2.4 男男人群规模估计

2.4.1 第一次捕获 2012年10月1~31日通过网站聊天室链接参加问卷调查的有效答题人数为851人,年龄集中在21~40岁,占80.38%;在本地居住>3个月的调查者占92.23%;认为自己性取向是同性恋的占56.29%,双性恋36.55%;不清楚的占6.11%,异性恋占1.06%;符合对调查人群的确定。

2.4.2 第一次标记人数的确定 按照问卷现居住地选项,选择“石家庄市”的共计466人。根据问卷IP来源统计,利用IP地址查询网站查询,明确IP地址为“石家庄”的问卷共计440份;另有37个查询结果为“河北”,无法确定具体城市,其中也应有部分为石家庄;可以确定实际根据IP地址统计为石家庄的问卷与问卷选项为“石家庄市”的466人非常接近。确定第一次通过网络捕获标记的人数M=466。

2.4.3 种子招募培训 从主要在酒吧、浴池、会所、公园/公厕、学校活动的目标人群同伴教育员中各选取2人,从5个农村县市各选取1人,共计15人做为“种子”;对他们进行现场调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调查方法、调查内容和调查表格的填写。

2.4.4 第二次捕获 与第一次捕获间隔10 d后,2012年11月10~20日在不同活动场所和区域的“种子”通过分类滚雪球的方法,共完成现场调查406人,调查地点覆盖1个酒吧、1所浴室、3个会所、3个公园/公厕、18所学校和7个农村县市。调查对象年龄16~64岁;在本地居住最短2个月,最长64年;市区调查对象274人(67.49%),农村调查对象132人(32.51%)(涉及全市15个县市)。406名调查对象中在规定时间浏览目标网站的有117人,参加网络问卷调查的有15人。确定现场调查人数T为406,第二次识别的人数R为15。

2.4.5 男男人群规模估计 利用校正公式计算,N=(M+1)×(T+1)/(R+1)-1=11 878人

2.4.6 人群比例 按照现场调查对象年龄段16~64岁,查询2011年石家庄市人口统计资料,此年龄段男性人数为3 677 742人,计算男男人群比例为3.23‰。

3 讨论

目前,用于高危人群规模估计的方法有普查法、枚举法、捕获-再捕获法、乘数法、提名法等直接和间接的方法[1-2,9-11]。本次石家庄市根据性艾中心方案的要求,采用普查法估计暗人群规模为6369人;采用乘数法估计吸毒人群规模为5598人,其中,注射吸毒人群933人;采用捕获-再捕获法调查估计男男人群规模为11 878人。三类人群占人群中的比例均较低,与石家庄市艾滋病疫情一直处于低流行态势相一致。

此次暗人群规模估计结果为6369人,是2012年“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中全市该人群估计数(3680人)的1.73倍;调查点县区在场所摸查过程中发现了以往不曾掌握的小型、低档暗场所,提示在其他县市区也可能存在以前不被掌握的低档场所和高危人群。监测资料显示,低档暗安全套使用率低、艾滋病感染率较高[12-13],在艾滋病的异性传播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的干预工作中,应更加全面的对高危场所进行摸查,促进对低档暗的干预工作。

本次吸毒人群规模估计为5598人,是目前公安在册登记吸毒人数(3215人)的1.74倍。注射吸毒人员比例(16.67%)和规模(933人)不高,与近年哨点监测的结果相符。但是近年来,吸食新型的人群呈现不断扩大蔓延之势[14],新型使用后使人增强,极易发生无保护的,增加感染艾滋病、性病的风险[15-16]。据公安人员介绍,虽然吸食新型的人群增长迅速,但因吸食新型的人员,特别是吸食时间不长的人员较难以甄别和抓获,而被抓获和送到的戒毒所的往往是吸毒特征比较明显的吸毒者。而本次采用的方法是利用戒毒所和公安机关抓获人员的数字进行计算,会造成部分没有被抓获的吸毒者,特别是社区中吸食新型者的流失。过去石家庄市对吸毒人员的监测、干预工作主要依托辖区内的戒毒所开展,今后应通过在娱乐场所和社区寻找、发现吸食新型人员,采取发展同伴教育员等方式,掌握更加准确的人群信息,扩大监测和干预规模。

本次男男人群规模估计,第一次捕获采用网络调查的方法,第二次捕获采用从不同男男活动场所招募“种子”,覆盖到酒吧、浴池、会所、公园/公厕、学校和农村地区,人群估计结果为11 878人,是2012年“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全市男男人群估计数(1752人)的6.78倍,表明还有很多的目标人群没有纳入干预视线。近年来,男男人群已成为我国艾滋病传播流行的最重要的人群[7,17-19],2013年石家庄市新报告艾滋病疫情中同性性传播占58.91%,已成为目前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今后应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同伴教育员的作用,扩大对该人群的监测和干预覆盖面。

本次通过系统、科学的方法,对石家庄市三类艾滋病高危人群进行了规模估计,得到了艾滋病高危人群的规模基数,为今后疫情预测及防治策略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扩大艾滋病防控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目标人群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同伴教育员队伍并提升其素质与能力,加强社区组织的能力建设,落实干预、监测等各项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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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33-0200-02

自《禁毒法》《戒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实施以来,综观当前各地在《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工作规定》的框架内,立足于戒毒管理模式理论与实践研究,据调查得知,我国目前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已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组织机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戒毒管理局,建成256个强制隔离戒毒所。中国符合戒毒工作规律的戒毒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同时,具有区别于公安戒毒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强戒工作模式也已基本建立起来。作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戒毒人员社区矫正机制构建在新时期有着现实的重要意义。为此,本文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 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机制构建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强戒人员的再社会化

对强戒人员进行一段时间的“监禁式”强制隔离戒毒,可有效地戒除其毒瘾,但也存在弊端,由于长时间封闭,强制隔离容易使强戒人员受场所内大量吸毒人员所形成的“群体亚文化意识”影响,易形成交叉感染,从而加重了他们的不良心理及不良社会认知的形成。而采取社区矫正这种开放式戒毒机制,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不良问题,进而可以有效利用亲情交流及社会交流,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使戒毒者最终能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融入社会。

2.有利于体现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社区矫正可充分体现康复治疗、权利保障和人文关怀。

社区矫正使戒毒人员在不与社会隔绝的环境中进行,可实现其顺利回归社会的目标,发挥社会资源优势,让社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彻底摆脱不良的生活习惯,顺利回归社会。

3.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我国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危害国人健康、破坏社会安全稳定、阻碍国家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戒毒工作已成为国家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我党维持政治稳定的重中之重。通过对强戒人员社区矫正使戒毒人员由被动强戒到主动自觉远离,重新过正常人的生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进而实现“中国梦”。

二 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适用的对象及程序

对强戒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必须依法进行,依据《禁毒法》的规定:

1.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应当是具备以下条件:(1)期限要求。必须是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达一年半以上。(2)考评级别。经所内综合评估各方面情况达到优秀等次。(3)担保条件。家庭健全,有固定居所,且家人有能力和条件进行担保。(4)社区组织健全。当地社区组织健全,且已经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5)无犯罪记录。个人无其他犯罪记录,且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累计在3次以下的。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对于因病所外就医、有强烈戒毒意愿、自愿戒毒的戒毒人员、其他适用非监禁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适用社区矫正。

2.法定审批程序

依据《禁毒法》有关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实行法定审批程序:(1)确定适用对象。强戒场所对符合强戒人员社区矫正条件人员进行确定。(2)书面申请。强戒场所在确定了社区矫正对象后,应向公安机关提出实行社区矫正的书面申请,并附社区矫正对象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综合评估报告。(3)审核批复。公安机关收到上述材料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在法定工作日内做出批复。(4)移交。公安机关做出批复后,应及时通知矫正对象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相关组织部门和个人,并确定移交日期和地点,同时,强戒场所应派管理人员在规定日期将矫正对象及相关法律文书一并送达规定的地点进行交接,交接完成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出具接收回执。

3.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

依据《禁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在社区矫正期间应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1)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及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矫正期间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矫正对象依法进行打击;对不服社区管理、重新吸毒的及时通知原强戒场所,收回矫正对象,并做出是否延长强戒期限的决定。(2)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依法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好日常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核、奖惩审报、评估工作。(3)强戒所负责做好定期回访及跟踪教育引导工作,并向社区矫正工作者提供矫正对象相关矫正技术资源,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收集整理好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4)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社区提供司法社工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就业培训及咨询、困难家庭社会保障等服务。(5)居民委员会及村委会负责协助公安及司法机关做好日常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助矫正对象家庭做好帮教工作。

通过一段时间的社区矫正后,戒毒所可依据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社区矫正评估报告和建议,结合在所期间的评估报告,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决定是否提出提前或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三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的实现途径

第一,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支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是一项社会性活动,而这项活动是一项比较新的活动,社会各界对它不了解,这就需要我们各地各部门做好宣传引导。要拓宽宣传方式、方法,多利用新型媒介如官方微博、互联网等做好正面宣传。如果宣传不到位,那么在后续开展工作中就一定会举步维艰,最终不了了之。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领导干部多下基层、多和群众交流“问计于民”,将我们和老百姓之间的那层纸捅破,只有宣传到位才会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才会使社区矫正越做越顺。

第二,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各地实际操作的指导性文件,用其来指导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法制的完善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部法规的出台可能在当时是符合社情、国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就可能存在法律的滞后,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随时洞察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第三,做好分类管理。将吸食不同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按照吸食种类的分类管理教育,针对不同的戒毒者开展不同的社区活动、技能培训。

第四,指导人员要本着“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原则,对于矫正对象要充满爱。要以德服人、以德管人,在做好教育矫正的基础上争取社会上的认可,让更多的人理解这项工作。

第五,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人才储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社区矫正是一项技术性的工作,没有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工作人员就没法很好地开展工作。

第六,对强戒人员回归社会后强化管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需要对其进行强有力的动态管理及监测,这既是巩固前期强戒成果的需要,也是进行回归社会后续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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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特征包括:1.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能强制性地使吸食者连续使用该药,并且不择手段地去获得它;2.连续使用,身体的耐药性愈强,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对该药产生精神依赖性及躯体依赖性,断药后产生戒断症状(即断药后出现脱瘾症状);4.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产生危害性。

目前的共包括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杜冷丁、美沙酮、盐酸二氢埃托菲、咖啡因、安纳咖、麦司卡林、麦角酸二乙基酰胺(LUD)、苯环已哌啶(PCP)、等,而其中最常见的也就几种。

鸦片,俗称“大烟”“鸦片烟”“烟土”等,来自于罂粟花落后结的果实,是一种棕褐色的黏稠状物。长期吸食鸦片会使人枯瘦如柴,面无血色,精神颓废;严重破坏人体肠胃功能、肝功能及生育功能;可引起新生儿先天畸形,最终能致人死亡。

海洛因,俗称“白粉”“白面儿”,是鸦片的衍生物,为白色柱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按其线性度可分为4种型号,既可以加热后鼻吸或直接鼻吸、吞食,也可以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药效快如“闪电”。吸食、注射海洛因均可一次性成瘾。长期使用可使人消瘦倦睡,感情麻木,免疫功能下降,易患病毒性肝炎、肺脓肿、艾滋病等症,剂量过大一次可致人死亡。

大麻,为一年生草本植物,经加工后可吸食、饮用、吞服、注射,因其价廉在当今世界使用最多,范围最广。吸食大麻会引发气管炎、结膜炎、内分泌紊乱等疾病,表现为呆滞、懒散、失眠、焦虑,诱发精神错乱、偏执狂和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易作出危害社会的犯罪或攻击行为。

冰毒,俗称“疯药”,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因其外观为无色、透明,结晶体像冰而得名,既可吸食服用,也可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性成瘾,属中枢神经兴奋型。吸食者精神偏执,思想行为怪异,体重急剧下降,出现幻听、抽搐、头颅不停摇摆等症状,“敢于干平时不敢干的事情”,危害性极大。

,属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一种,主要成分有冰毒、鸦片、麻黄素等,俗称“劲乐丸”“魔幻药”。服用后,表现为亢奋、嗜舞、偏执、妄想以及暴力倾向。服用过量会出现呕吐、腹泻、精神混乱、心绞痛,可发生惊厥脑出血、循环性虚脱、昏迷、死亡。

杜冷丁,学名哌替啶。作为人工合成的物,被普遍地使用于临床,镇痛、麻醉作用时间维持2~4小时。杜冷丁的滥用是我国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之一。据调查,部分人是从治疗某些疾病而逐渐上瘾的,但大多数吸毒者滥用杜冷丁只是为了追求感官刺激。杜冷丁有一定的成瘾性,连续使用1~2周便可产生药物依赖性。停药时出现的戒断症状主要有精神萎靡不振、全身不适、流泪流涕、呕吐、腹泻、失眠,严重者还会产生虚脱。(奚同发)戒毒治疗的三个阶段

戒毒是指吸毒人员戒除吸食、注射的恶习及毒瘾。

据省戒毒所办公室主任蒋登理介绍,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一般应包括三个阶段:脱毒——康复——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

(1)脱毒。为减轻吸毒者停掉后出现的戒断反应,给予戒毒者以药物治疗或控制其出现戒断反应的过程。脱毒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和基础。

(2)康复。脱毒后,吸毒者仍存在心理依赖和一定的身体依赖,对的渴求和稽延性戒断反应仍要持续很长时间,所以,要对戒毒者在脱毒的基础上进行康复治疗,以巩固脱毒效果,克服心理依赖。

(3)重新步入社会的辅导,亦称帮教。在完成上述两个阶段后,重点帮助戒毒者为重返社会作好各方面的思想准备,如开展帮教,教他们如何社交、求职、处理家庭关系和应付生活中的压力等,激发其抗拒的觉悟与决心,并在他们出所后建立固定的联系,进行定期的随访和检查。常用的戒毒方法

(1)自然戒断法,又称冷火鸡法或干戒法,是指强制中断吸毒者的供给,仅提供饮食与一般性照顾,使其戒断症状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目的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不给药,缺点是戒毒过程较痛苦。

(2)药物戒断法,又称药物脱毒治疗,是指给吸毒者服用戒断药物,以替代、递减的方法,减缓、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的痛苦,逐渐达到脱毒的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使用药物脱毒。

(3)非药物戒断法,是指用针灸、理疗仪等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反应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通过辅助手段和“心理暗示”的方法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痛苦达到脱毒目的,缺点是时间长,巩固不彻底。(奚同发 蒋登理)为什么有人会复吸

复吸也称复发吸毒,是指吸毒者在经过戒毒治疗后,又开始使用脱毒前所依赖的的行为。导致吸毒者戒毒后是否复吸的主要原因,取决于多种因素:

(1)戒毒决心的大小。吸毒者戒毒的决心大小,对其日后是否复吸有直接的影响。决心不大,“心瘾”未除,是吸毒者戒毒后复吸的重要心理因素。

(2)脱毒治疗效果的好坏。如果脱毒治疗效果不佳或戒毒不彻底,戒毒者只得到脱毒阶段的治疗,而没有进行康复与重归社会阶段的帮教,就很容易导致复吸。

(3)稽延性生理戒断反应的轻重。经脱毒治疗后,戒毒者的许多生理遗留症状还长期存在,造成吸毒者难以度日,极易故态复萌。

(4)诱发因素的多少。吸毒多具有团伙性,戒毒者一旦离开戒毒机构回到社会,旧环境、老毒友的诱惑和影响,会使其经不住诱惑而再次复吸。

(5)社会、家庭等因素影响的强弱。吸毒成瘾者往往会因家庭破裂、事业失败、信誉扫地、前途无望、受他人歧视等来自社会、家庭的各种心理压力难以承受,在逃避现实的心态驱使下重返吸毒之路。(刘红春 毕冠领)毁了他们

吸毒除了对吸毒者的身体有多种危害,比如大脑病变、心脏病变、瘦弱不堪、罹患艾滋病等外,还可能危及吸毒者的生命。由于吸毒者难以忍受毒瘾发作的巨大痛苦,往往采取自伤、自残甚至自杀的方式摆脱毒瘾的发作。郑州就曾有一位女性因毒瘾发作时痛苦难忍,最终以牙刷插入鼻孔自杀。

另外,吸毒者为满足毒瘾易造成吸食(注射)过量导致呼吸中枢衰竭而死亡或中混杂有毒、有害物质出现过敏性休克及各种复杂的并发症,严重者导致死亡。中央戏剧学院毕业的电影演员朱洁拍电影时吸上了,最终在几年前因吸毒过量死亡,年仅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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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与。

吸毒是采取各种方式(主要有静脉注射、肌肉或皮下注射、通过呼吸道途径吸食),反复大量地使用一些具有依赖性潜力的物质,包括精神类和麻醉类药品。

吸毒人数居高不下,并且群体逐渐向素质阶层扩散。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国际国内渗透加剧;二是新兴日趋增多;三是贩毒活动日趋组织化;四是非法种植罂粟问题屡禁不止;五是滥用和品问题依然严重。

二、对大学生开展禁毒宣传的必要性

1.高校是禁毒宣传的主阵地

公安部和中国禁毒委员会规定,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系统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地教育以提高大学生对的抵御能力。

2.医学院校是高校禁毒宣传的排头兵

与药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来源于品而又不同于品,品是最典型的具有“双刃剑”特点的药物。因此,医学生更应该深入、系统地了解知识,掌握品和的管理条例。

3.医学院校的禁毒宣传有利于禁毒知识的普及

医学生今后承担起预防和治疗疾病的责任外,还有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的责任。让医学生具备防毒禁毒知识有利于防毒禁毒知识的普及。

三、化学课程与禁毒宣传相结合的优越性

为什么在众多的医学课程中选择化学课程进行防毒禁毒宣传呢?

1.化学课程涉及的知识面广

我们的化学课程有《医学有机化学》、《医学基础化学》、《分析化学》等课程,同时,本课程面向的学生多,涵盖临床、护理、口腔、预防、检验、药学等几乎所有的医学和医学相关专业的学生。正由于具备宣传所需要的广泛性,所以比其他的课程甚至是医学专业课程更能起到宣传的效果。

2.医学化学课程与防毒禁毒宣传结合相得益彰

(1)有利于提高化学课程的趣味性和实用性

把禁毒教育恰当穿插于化学课程中,有利于提高化学课程的趣味性和实用性。如在胺和生物碱章节结合讲解冰毒、、k粉;在课堂气氛沉闷时,恰当穿插禁毒形势和禁毒方法;在分析化学课堂上讲讲如何进行检测。

(2)有利于提高禁毒宣传的知识性和权威性

《医学有机化学》、《医学基础化学》、《分析化学》等课程的专业知识本身就和检测、性质、的分子结构等知识密切相关,有利于增强宣传的知识性和权威性。

四、如何在化学课程中穿插防毒禁毒宣传

1.结合医学化学教学,认识的多重危害性

首先,是对身体的伤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毒性作用。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会引起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如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由于长期吸毒后,身体对的依赖性,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就会产生戒断反应,甚至引起死亡或各种并发症。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其次,吸毒对社会的危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家庭的危害。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首先,吸毒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2.结合医学化学教学,宣传如何预防

(1)保持心理防线,切记不要盲从。许多青少年吸毒者说,我是看到别人吸,我才吸的,他们吸得,我为什么吸不得。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产生尝试的念头,提高警惕,抵御诱惑。

(2)培养不吸烟的良好习惯,杜绝不良嗜好。对于没有鉴别能力的青少年来说,从吸烟到吸毒只有一步之遥,曾有戒毒专家警告说:“吸烟是吸毒者的预备军”。

(3)慎重交友,杜绝攀比和赶时髦。“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许多吸毒青少年都是基于从众心理或迫于伙伴压力而染上毒瘾的。有些青少年在自觉不自觉地不想“丢面子”中,就可能经缠上了你。谨慎交友不与吸烟、吸毒者为伍。同时,还要克服攀比和赶时髦心理。

(4)正确面对挫折。每一个人都应成为生活的强者,以理智、健康、积极的态度面对挫折,把挫折当成新的征程和垫脚石,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要自暴自弃,沾染。

3.结合医学化学教学,对学生开展戒毒方法指导

首先,介绍四种常见的戒毒方法。

(1)家庭戒毒。在公安部门的监督下,在卫生医疗部门指导下,由家庭监护有吸毒行为的成员在家进行戒毒的一种模式。对象一般是初吸者;其次,戒毒后需要巩固戒毒成果的吸毒者。

(2)自愿戒毒。是指吸毒人员自愿到社会上开设的戒毒所戒除毒瘾,自愿戒毒的时限一般为10~20天。

(3)强制戒毒。强制吸毒人员在戒毒所内戒除毒瘾。强制戒毒时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时间。

(4)劳教戒毒。对“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的人员,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其次,谈谈戒毒成功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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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于2011年总结并推行了具有宁夏特色的“331”戒治管理模式。2012年建立了所内病号排查制、告知制、巡诊制、三级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制“五项”病患防控措施,建立规范了戒毒人员全员健康档案。2013年协调出台了《宁夏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及转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查处收拘强戒吸毒人员正常死亡处理办法》,我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体系被进一步完善。

强化教育,提升戒毒戒治水平

不断加大教育矫治工作力度,建成了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教育基地“三中心”(即禁毒警示中心、心理咨询中心、课堂化教育中心)。加强所内戒毒人员职业技能教育,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形成了权责明确、流程清晰、运作便捷的美甲美容、电焊、电工、家政服务、烹饪、电脑操作、缝纫等所内职业技术教育合作模式,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收治的没有一技之长且能参加正常培训的戒毒人员,基本都能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年获证率达到培训人数的80%以上。加强所内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广泛开展心理知识普及教育,获得心理健康教育的在所人员达到100%;定期对入、出所和特殊类重点戒毒人员开展心理测试及心理评估,测试评估率达100%。加强所内戒毒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强戒人员法律常识、思想道德、戒毒常识,戒毒康复训练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场所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广场文化月”“禁毒宣传月”等活动和在所人员“法治文化建设年”文艺巡回演出、“文化名人进场所”帮教活动,丰富场所文化活动,愉悦戒毒人员身心,营造健康向上的所内矫治工作氛围。

勇于担当,圆满完成收治任务

2013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大收戒”工作的部署要求,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在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雁飞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在自治区禁毒办、财政厅、卫生厅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勇于担当,经过艰苦努力,将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所改造成为专门收治患严重传染病吸毒人员的场所,于2013年11月28日圆满完成了收治严重病残强戒人员的工作任务,填补了我区无专门收治患严重传染病吸毒人员的场所的空白,解决了我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难的问题,为维护我区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培训,提升警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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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健全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加快推进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全面巩固和深化禁毒成果,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为构建和谐、促进全处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滕宝山任组长,办事处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综治办主任胡万学任副组长,办事处综治办、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所、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心学校、水陆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办事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梁春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三、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

办事处综治办公室:将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纳入综治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组织开展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对吸毒人员情况进行评估;规范和管理自愿戒毒医疗机构。

办事处民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将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考核;将符合社会救助的戒毒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办事处劳动保障办公室:配合市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就业局,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对实现就业的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根据政策规定提供社会保障。

办事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禁毒宣传,组织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

办事处财政所:将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中心学校:负责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进行文化教育;对在校学生开展预防教育。

水陆派出所(禁毒办):负责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检测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对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对康复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参与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司法所:负责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提供司法援助;配合水陆派出所(禁毒办)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工作。

四、强化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专业机构和队伍。

有吸毒人员的社区居委会要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根据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充实和调整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社区民警、社区专(兼)职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社区医护人员等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主任兼任。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对每名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建立一个由其家庭人员(监护人)、社区民警、社区医护人员、社区专(兼)职社工、禁毒志愿者及其所在单位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小组。各社区在聘用现有专职社工的基础上,还可以吸纳志愿者、义工等参与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

(二)落实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经费。

严格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将社区戒毒和康复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依法依规接受社会捐赠,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人为开展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提供财物和经费支持。

(三)规范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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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市禁毒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全市禁毒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禁毒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取得新突破。为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去年7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先后听取了禁毒工作的情况汇报,调整充实了市禁毒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并在9月9日召开了全市禁毒工作会议。各县(市)区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禁毒工作机构,各乡镇(街道)都设立了禁毒工作办公室,明确了专门分管领导,各村(社区)也落实了禁毒工作专管员,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禁毒工作组织网络已经初步形成,为下步禁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尤其是去年全市在强化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海曙正在全区推广南门街道戒毒康复工作模式,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配置专门的工作场地和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街道吸毒人员的戒毒康复工作;慈溪、余姚两市对吸毒人员较多的乡(镇)街道都配备了两名专门工作人员,确保戒毒康复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禁毒预防教育有了新进展。全市各级禁毒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精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对青少年学生和吸毒高危人群的宣传力度,基本实现了预防宣传教育对各类重点人群的全覆盖。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制作下发了一批本土化的宣传教育资料,在全社会掀起了宣传、学习《禁毒法》的。二是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充分利用社会基层组织、禁毒志愿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开展《禁毒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等“六进”活动,大大提高了《禁毒法》的社会知晓率。三是市禁毒办会同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在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于去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夕成功举办了一台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的大型《禁毒法》宣传晚会,并对我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中涌现出来的30个先进单位、5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三)打击犯罪能力实现新提高。全市公安机关20*年共侦破涉毒刑事案件769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026名,分别比20*年上升了8%、7.8%;缴获海洛因4644.*克,比20*年上升2.45%,缴获冰毒1*15.71克、麻古13*31粒,合计约22600克,比20*年上升了102.33%。打击犯罪实绩名列全省第二。特别要指出的是,去年公安机关在奥运安保和抗击重大自然灾害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仍能取得这样的战果,充分体现了我市公安机关的良好作风和过硬能力。尤其在侦破大案要案方面,去年的成绩也很突出。20*年全市共破获特大案件62起,其中一案六人以上的团伙案件6起,同比增长100%。余姚市公安机关破获的“4.12”专案,从一条模糊线索入手,苦心经营两2个多月,辗转云南普洱、西双版纳、勐连以及缅甸等地,共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4名,缴获麻古5.4公斤,被省公安厅评为精品案件并受到表彰;此外,鄞州破获的“3.18”特大贩毒案、海曙破获的“6.09”特大贩毒案、江北破获的“7.*”特大贩毒案都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这些案件的成功侦破,充分说明我市缉查大案要案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四)禁毒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20*年全市共查处5800余人次吸毒人员,其中滥用传统1739人次,滥用新型4*3人次,收戒率名列全省第一。我市已在海曙、鄞州、慈溪、余姚建成4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目前累计收治成瘾人员458名,成为扼制与压缩消费市场的有效手段。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村)禁吸戒毒工作也从试点开始到全面推开,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针对新型迅速蔓延的态势,公安机关联合文化、工商组织开展了为期三3个月的打击整治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获场所内涉毒案件20余起,停业整顿涉毒娱乐场所5家,查获吸食新型人员1000余名,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环境,震慑了娱乐场所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禁种铲毒工作保持了良好态势,连续六6年实现基本禁绝种植原植物工作目标。精麻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网上审批率保持100%,有效确保了精麻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另外,为改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条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奉化市就建造新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正抓紧开展前期工作。

二、积极应对我市当前严峻的禁毒形势

总体上看,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尤其是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我市毒情形势发生了一些积极变化,全社会的知毒拒毒意识明显增强,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初步扼制,禁毒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受国内外“毒潮”侵袭的影响,我市的毒情还是呈现出不断变化、快速扩张之势,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零包贩毒依然突出,团伙案件明显增多。20*年全市共破获一次缴获10克以下贩毒案件497起,占全年破案总数的64.62%;一次缴获的百克(粒)以上大宗贩毒案件62起,占全年破案总数的8.*%;特别是一案六人以上的团伙案件有6起,同比增长100%。

二是吸毒群体持续扩大,吸毒人员增幅居高不下。20*年全市在册吸毒人数比上年增加了4356名,增幅为31.25%,其中外地籍吸毒人员增加2894名,增幅为35.68%。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我市吸毒人员年平均增幅都在30%以上,从去年的数据看,我市吸毒人数快速增长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新型来势凶猛,社会危害日益突出。据统计,20*年全市共破获涉及新型犯罪案件331起,占案件总量的43.04%,比20*年上升51.14%,查获吸食新型人员4*7名,占查获总人数的70%,同比上升69.72%,缴获新型数量占缴获总量的82.1%。

我市团伙案件依然高发、吸毒人员持续增多、新型快速蔓延的态势充分说明,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历史任务。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市作为经济相对发达的对外开放城市,更容易受国内外毒潮的侵袭。我市至今没有发现本地制毒案件、20*年查处的涉毒犯罪嫌疑人中外地籍人员占了76.02%。各方面的情况表明,我市已成为重灾区外流贩毒的首选目标,地下市场的发展要比我们预测的速度更快、规模更大。

面对以上毒情形势,从我们自身来看,禁毒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尤其是在认识的高度、工作的力度上明显不适应禁毒斗争的新任务。在认识方面,仍有个别地方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够。在工作方面,少数地方对省、市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甚至出现个别地方因没有贯彻落实去年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而被省禁毒委定为2009年问题市级督导整治单位;还有个别地方至今没有按全省统一部署建立独立的实体化的禁毒队伍或办事机构。直接危害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事关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的日益泛滥,腐化人的心灵,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从吸毒造成的经济损失看,去年我市缴获的各类数量折合人民币约3000多万元,我认为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大家知道违法犯罪是隐性的,被我们查获的只是一小部分,隐蔽的消费市场造成的经济损失远不止这个数。从吸毒带来的危害看,不少吸毒人员在吸食后,意识和自控能力失常,往往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甚至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尤其让人痛心的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仍在扩大。去年我市查获18岁以下青少年吸食的有54人,其中有10人第一次吸毒是在校期间。

因此,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推动禁毒工作,不断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市禁毒委今年要围绕贯彻落实去年市“9.9”会议和市政府“40”号文件精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全市的部署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其中关于市、县(市)区)两级禁毒办配备专职副主任的问题,市里正在酝酿、考虑,希望各地也要根据工作需要抓紧配备到位。确保我市禁毒工作扎实开展。

三、努力实现我市禁毒工作的新跨越

2009年,全市禁毒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经济社会形势新变化对禁毒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依法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禁毒工作,努力实现“宣传更广泛、打击更高效、戒毒更规范、机制更完善、管理更到位”的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预防教育,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害。要紧紧抓住宣传教育这一根本预防措施,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区域高危人群禁毒宣传教育责任机制,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禁毒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使广大在校学生从小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意识。今年要在职业教育学校中开展“争创市级示范学校”活动,推动预防专题教育的全面实施。二是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禁毒教育模式,不断深化“不让进我家”活动。三是共青团组织要按照团中央关于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行动”的部署,大力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形成一支热心从事禁毒教育和帮教工作的生力军。四是公检法司、宣传、交通、城建、文广、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在车站、码头、广场、休闲场所等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经常化禁毒宣传教育。五是公安、文广、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娱乐场所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定期开展禁毒教育培训,提高自律意识。六是司法行政、公安、卫生、民政部门要在监狱、劳教所、戒毒所、拘留所等高危人群集中的特殊场所,开展针对防治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活动。

(二)加强缉毒侦查破案,切实增强严厉打击犯罪的震慑力。要加强经常性的毒情形势分析预警,积极开展阶段性、区域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各地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毫不放松地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端毒窝、断通道,始终保持对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一是要实行全警参与,进一步明确公安禁毒、边防、铁路、海关、机场、高速交警、交通公安等相关警种禁毒职能,完善协作机制,提高全警整体合力。二是要以“堵源截流”为重点,树立主动“打出去”的侦查理念,积极开展区域性贩毒犯罪集中打击活动,加强与云南、贵州、重庆、安徽、湖南、广东等外流贩毒对我市冲击较大地区的缉毒协作交流,确保堵源截流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要牢固树立情报主导意识,建立完善情报交流和应用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地区以及其他系统情报的交流与协作,不断规范情报的流转、应用、考核机制。加强车站、码头、机场、港口、文化娱乐场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等易涉毒阵地的控制,尽可能延伸情报信息触角,实现对犯罪的主动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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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17;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220-01

一、我国犯罪的原因

(一)国内因素

1.禁毒类的法律规制不完善

随着犯罪手段的不断变化,又因为法律具有滞后性,所以法律不能有效规制犯罪。这就需要对相关的法律进行完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中关于贩卖的解释是:“贩卖是指具体的行为不是罪名”,这就导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可以从事除贩卖以外的犯罪活动而不承担刑事责任,这就会滋生青少年犯罪活动。并且,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限制能力人进行犯罪,比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法律对他参加犯罪没有相应的规定,这为犯罪的发生提供机会。我国关于类的罪名中没有关于吸毒的罪名,虽然吸毒可以被其他罪名吸收,但是因为缺乏针对性,这就使吸毒者有侥幸的心理,不利于从犯罪活动链末端来遏制犯罪活动。

2.部分地区经济极度贫困

经济因素在犯罪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区域因素的限制,导致一些地区颇为贫困,如果想改善生活就必须需求其他经济来源的渠道。行业的回报率特别高,少者百分之几十的利润,如果在贩毒一线的的话,可以达到百分之几百的利润,这相比平日务农工作,其经济回报是极为诱人的。部分贫困人口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从事行业,特别是偏远山区,因为缺乏法律意识,又容易被的高额利润所吸引,可能拉帮结友共同贩毒。

3.“优越”的地理环境

从地理上看,我国西南部相邻的缅甸、老挝和越南三国边界处就是有名的金三角来源地,同时,我国西北部临近的就是金新月源产地。这两大产地都国际著名,而且产量惊人,向我国输入地理距离近。加上我国边界地区多是山区,这就使打击行动开在难度大,为贩毒提供有利的地形条件。

4.庞大的市场需求

截至2015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234.5万名(不含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数、死亡人数和离境人数)。2015年,全国共查处有吸毒行为人员106.2万人次,其中新发现吸毒人员53.1万名,同比分别上升20%和14.6%。按照国际通用的计算方法,每一个显性吸毒者周围至少有4~5个隐性吸毒者,我国的吸毒人数应在400万至500万人之间。如果每人每天吸食一定量的,如果计算起来,我国每年消耗的数量相当巨大。这么巨大的市场需求就让贩毒分子跃跃欲试,从事各种贩毒活动,来获得高额利润。

(二)犯罪的国际因素

1.国际犯罪日趋猖獗

近年来国际犯罪不断发展,犯罪活动也日益猖獗。首先,产量和交易量猛增。,跨国贩毒组织的不断扩大和增多。根据有效统计,全球已知的交易组织多大几百,这些组织逐渐集团化,内部分工明确,组织有条不紊,还有先进的武器装备作为保障。甚者,大毒枭都有自己的雇佣军队来保护生意。并且毒枭还和一些军火商、政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就导致贩毒组织不断扩大,行为更为猖狂。

2.开辟新的贩毒通道

由于国际对的打击程度越来越大,原来的一些贸易通道受到阻碍,商为了把运出去,不得不寻求新的贩毒通道。金山角和金新月产地离我国比较近,他们利用中国山区开通了所谓的“中国通道”,首先进入中国,然后由中国再向其他国家运输。这就导致大量在我国运输、贩卖,产生了一大批的犯罪活动。

二、犯罪防治对策

(一)健全、完善有关禁毒的法律规范

1.扩大贩卖的解释

针对《刑法》第17条第2款中的“贩卖”,对其需要扩大解释,不能把它当做是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这虽然目的是为保护未成年人,但是却损害了社会大众的利益。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对以贩卖为目的的其他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一方面,由于现在素质教育普遍,未成年的辨识能力已经不断提高,而且一些犯罪就和投毒防火一样,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所以在涉及犯罪问题上其应该承担和成年人同样的法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另一方面,以贩卖为目的的其他犯罪行为的出发点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社会危害性强,如果依照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来说,也应该加强法律对未成年行为的规制。

2.增加吸食类犯罪罪名

如果没有吸食需求,那么关于类的犯罪就不会发生,可以说是犯罪的源头。如果能对源头进行有效的遏制,这无疑对禁毒行动是有重要意义的。当前,我国对于吸食的的管制仅在于行政处罚上面,没有涉及刑事责任,这对吸毒者来说无疑是放纵。因此,我国应当学习其他国家对吸食的先进管制经验,设立吸食类犯罪的罪名,严厉打击吸毒行为。

(二)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首先,要针对特定人群进行宣传,比如学生、偏远山区的居民。让学生对的危害有了解,使他们远离,这就为管理青少年犯罪打下基础。同时偏远山区的居民对了解比较少,不清楚犯罪的危害,有时就因为经济利益而盲目从事犯罪行为。其次,在人群聚集的地方进行定期的预防宣传活动,挺高人们的防毒意识。最后,在一些公共场合投放公益的禁毒广告,让这些广告潜移默化的改变人们的生活和思想。通过宣传犯罪的方式与手段、吸食的后果以及犯罪的法律后果,以此告诫人们远离,避免侵害。

(三)加强戒毒工作力度

在预防犯罪和打击未知吸食行为的同时,对于已知的吸食者要进行有效管理,帮助他们戒掉。一方面,要深入了解每个吸毒者的各方面情况,为他们建立档案,在戒毒过程中要全程跟踪,对待不同种类的吸毒者采用不同的手段,提高戒毒成功率。另一方面,加强戒毒所的建设,让戒毒管理机构更加人性化和规范化,使戒毒者在戒毒所能受到科学的治疗。

(四)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犯罪

由于犯罪活动都是跨国性的,如果只靠某一国家的力量是不够的,这就需要各国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行动。各国在配合打击源产地的同时也要切断向外的运输渠道,在打击贩毒分子时各国也需要同一态度,全方位的合作,以达到有效打击的效果。各国公安和缉毒部门也要相互交流,学习对方打击犯罪的手段与方法,共享禁毒情报,提高各自的缉毒效率。

参考文献

[1] 吴迅.犯罪的经济原因及对策[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8(2):17-20.

[2] 李桂全.我国犯罪的原因及防治对策[D].吉林:吉林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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