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道德教育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06 15: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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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道德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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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榜样的选择标准远离人本主义

过去,我们在树立榜样的过程中总是单一的要求榜样的十全十美,力求高、大、全,远离以人为本的思想。雷锋、焦裕禄、孔繁森、李林森等都属于此类,他们是道德完美之人,意志坚强,从不谈自身的利益和享受,唯一的欲望就是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这样的榜样虽然会在一定时期内赢得学生的敬仰,但是过犹不及,当学生意识到榜样与现实生活的差距后,会感到榜样人物高不可攀,可敬而不可学。那么榜样人物的教育作用就无以体现。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中强调,人们仅有对目标和结果的期望动机是不够的,只有当人们感到这一目标不仅是可望的而且是自己可以做到的,才能更有效地敦促人们去为之奋斗。

2、榜样的选拔和宣传力度不够

在网络信息爆炸的今天,榜样的选拔和宣传不多或者没有恰当地运用好这一新媒体。当今的大学生受网络影响巨大,网络可以说成为他们接触和了解社会的主要渠道,但是传统的榜样选拔和宣传还是更多地依靠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这样势必影响榜样在青年一代中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其次,在榜样的宣传中,教育者更多地从国家、社会的道德要求去塑造和宣传榜样,很少去考虑榜样精神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共性与差异,这样的榜样是没有活力和说服力的,也就无法激起学习的内在动力。

3、榜样的社会认可度不持久

榜样要产生长久深远的影响,就要有持久性和持续性的宣传和教育。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当这些道德榜样出现后,在一阵热火朝天的宣传之后,道德榜样就消逝了,而后出现的不是榜样的腐化或是榜样的悲惨状况,究其根源在于对榜样的社会认可度不持久,后续教育不够,保护机制也不完善,当榜样牺牲或受伤之后,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只能寻求社会良心的求助。这种道德完人的堕落和英雄的悲惨境况,都是对榜样影响的极大冲击。

二、标杆与传统榜样的区别

标杆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运用在管理领域,有了“标杆管理”的概念。标杆管理又称为基准管理,是一种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是一个识别最佳实践并寻求如何学习实现超越的过程。标杆管理在商业领域的应用相当广泛,但是在教育领域中还不够成熟。与传统的榜样学习相比,虽然“标杆”与榜样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还是有很多本质上的区别。

1、传统的榜样学习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更多的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注重的是形式,是社会和政治的效应;而标杆属于纯粹的管理学范畴,讲究程序和方法,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比较、跟踪学习和借鉴等一系列规范化程序,改进和提高自己,赶超标杆,因而更注重技术性和操作性。

2、榜样学习的动力是外来的

往往是自上而下的号召、推荐和学习,自主性差;标杆学习则是自控式的,学习动力来自内部,是主体为了摆脱困境、提升自我而实施的一种自主发展策略,因而学习的自主性比较强。

3、传统榜样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典型性

有时甚至免不了“高大全”,选择和评判的标准比较单一;而“标杆”则更多地指向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识别和引进的“最佳”是相对于选择对象而言的,也含有“最适合”的意思,没有单一化和绝对化的评判标准,“标杆”的类目分析更细化,因而比榜样学习更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4、榜样学习往往停留在经验管理阶段

做法单一,注重面上的宣传,对于怎么学习的落实常常是不到位的;标杆管理则认真研判、分析优劣,吸收、模仿、反思、创新,并最终形成一套适用的,利用提高自我的改进方案,因而更注重点的落实和创新。

三、构筑“标杆效应”在高校德育教育中的模式

虽然传统榜样教育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但是我们仍在找寻榜样,寻求的榜样的力量引导。调查问卷显示:65.11%的同学表示“想成为别人学习的榜样,感觉很骄傲很自豪”,97.75%的同学认为“先进典型的精神是可贵的,社会需要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道德榜样的感召力依然存在,人们追求善良等人性基本品格的热情从未泯灭。但是对“榜样”的需求和界定已更个性化、时代化和平民化。尤其是当代大学生心中的榜样,已经走下“高大全”的舞台,走近“平民英雄”、“平民偶像”,于是“标杆效应”登上了大学生的德育教育的舞台。

1、选标和树标

在选标和树标阶段,首先要做好两个基本步骤:建标准、树典型。标准就是根据国家、社会和家庭对大学生的发展需求,结合实际,建立明确的育人标准,即要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因此在目标的定制上,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树立勇于担当、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人生态度,典型就是根据育人标准,在一定范围内培育和树立的活生生的标杆,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这样标准就成为可看、可比、可学、可及的,真切感受的先进,从而发挥好引领、激励的作用,感同身受的典型更能营造一种催人向上的氛围。标杆的特色性要鲜明,选择标准要多元化、平民化,比如:学习标杆、服务奉献标杆、社会实践标杆、生活标杆、道德标杆、文艺标杆等等,都应该是学生认可和接收的典型,符合当代大学生的道德评判标准。

2、对标

接着就是要对标。选树好标杆后,就要发挥好标杆的示范效应、激励效应、辐射效应。要有效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微博、QQ等宣传标杆;搭建优秀学生大讲堂、“1+1”帮扶活动、优秀学生示范岗、学生荣誉盛典等学生展示平台,让学生自己言传身教,发挥好朋辈作用。在标杆效应的辐射下,各个学生可以自由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标杆、然后寻找差距。自由对标很好地发挥了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激发出内在的学习动力。通过寻找与适合自己的标杆的差距,分析存在的原因,量身定制修改提升计划,并实施计划,最终实现对标杆的赶超。

3、赶标超标

最后就是赶标超标。学习和创新是标杆管理的核心环节。学习标杆不是简单地模仿,而是在提高自我能力的同时实现创新。对标之后的关键是要赶超标杆,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色,最终让自己成为新的标杆。因此标杆的树立一定是可以超越的,而且必须经过努力奋斗之后。避免树立“高大全”的,可望不可及的,脱离生活实际的刻板型的标杆;同样标杆没有典型性,容易被超越,也不能激起超越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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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必须热爱祖国,拥护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自觉贯彻国家的各项教育方针。把依法执教作为自己的职业义务,坚决不做出任何有损于国家利益的言行。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其基本要求就是要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安心于教育工作,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教育事业奉献出自己所有的光和热。同时,我们要真心关爱学生。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如果一个教师仅仅热爱事业,那么他只能是一个好教师;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相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热爱学生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因素,而高校老师对学生的热爱主要就体现在了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1.2教书育人、严谨治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所以,教师敬业的首要表现就是做好教学工作。科学研究是艰苦的、严肃的事情,需要严谨的精神和态度。但是在教师中也出现了求名争利、心态浮躁、治学不严谨等问题,突出表现形式就是科研成果的粗制滥造,重量不重质,甚至出现了伪造数据、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等现象。南京大学韩儒林教授有一副对联: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作为高校教师要要摒弃浮躁情绪,有耐心下苦功夫去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要坚决抵制学术不端的行为。

1.3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所谓服务社会强调要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而为人师表则要求教师品德高尚,才能卓越,既要言传,更要身教,要言行一致、做学生的措模。说过“:老师对学生的影响,离不开老师的学识和能力,更离不开老师为人处世、于国于民、于公于私所持的价值观。广大教师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当代高校教师,要用自身的良好行为,从政治思想、道德水平、治学态度、行为举止等多方面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老师们通过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的处事态度,教给学生怎么做人、如何做学事。正是这种示范作用,一直以来“为人师表”都是学生们人格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往往“胜于言教”。

2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2.1提高高校教师法律素质

高校教师作为学生们在校期间最为密切的人,他们在管理和教学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法律素质,会对学生们产生直接的影响。老师们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因此,高校教师必须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法治的思维习惯,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专业的书籍、参加法律讲座、关注与学生有关的法律法规来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树立法治意识。

2.2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学习

品德高尚的教师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后来的努力,尤其是通过不断的学习、自我修炼与自我完善而逐步积累形成的。只有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才不会在提升道德修养中迷失方向,才能真正培养出高尚的师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论学习主要是通过个人自主学习和相关部门组织集中学习相结合:自主学习不会受时间、地点得限制,有一定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但是受个人水平和自控力等方面的影响,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组织集中学习,就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职业道德学习,能够克服自主学习的不利因素,使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不断提升。

2.3加强高校教师的道德实践

道德实践是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最终归宿,只有通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道德实践,才能真正对自身塑造良好的师德起到积极的作用。具体做法有三点:一是钻研业务。二是科学研究。三是关心爱护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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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导学生结合时代感知舞蹈

艺术始终是时代的风向标,舞蹈艺术同样是时代的先导,总能够引领潮流时尚,总能折射时代的变换。当我们回顾传统的各类型舞蹈,每一个舞蹈类型都与当时所处的时代紧紧相连,与时代的风云相生相伴、相辅相成。我们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艺术的普及;我们生活在艺术社会中,现代化的活力体现在艺术领域中。无论是歌曲、舞蹈还是影视,既体现着传统的人文内涵,也展示着现代的精神风貌。因此,在舞蹈艺术赏析的教学过程中,既要涵盖民族舞,还要包含芭蕾舞,当然,也不能少了对现代舞的赏析。我们的民族舞蹈体现的是各个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中国幅员辽阔,经过漫长的岁月和文化的积淀才造就了如此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舞蹈。教师在进行民族舞赏析过程中,要让学生了解不同民族的语言、习俗等,让学生在认识民族文化的基础上感受舞蹈的价值;而对于现代舞来说,它是冲破了芭蕾舞的束缚应运而生的舞蹈,并且结合了多种舞蹈的元素,很多舞蹈艺术家经过多年的研究探索,才使得这一舞蹈形式拥有众多的表现风格和表现形式,并形成了不同的艺术流派。在进行现代舞的赏析过程中,教师要结合舞蹈内容,给学生讲解现代舞的形成过程,要学生边看边学、掌握舞蹈要领、心领神会。

3.通过对精品的赏析鼓励学生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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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外心理学界关于心理契约的内涵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般认为心理契约是雇员出于对组织政策、实践和文化的理解和各级组织人做出的各种形式承诺的感知而产生的相互义务的一系列信念。高校教师心理契约就是学校与教师双方彼此对对方应该付出什么,同时又应该得到什么的一种主观心理约定,约定的核心成分是双方的非正式的相互责任。我们认为高校组织与教师之间形成的心理契约指的是教师个体关于自己应对组织履行何种责任,作为回报组织应对自己承担什么义务等形成的主观信念。这一系列信念是教师对教师职责的主观认识与理解,更是教师对自己职业行为和职业价值的自我要求,是高校与教师之间非正式的相互责任的一种认可、约定和承诺。

2.高校教师心理契约与职业道德的关系

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心理契约的重要构成因素,因为高校组织与教师之间的心理契约达成度直接影响到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颁布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就具体的贯彻落实工作发出通知。这是首次制定印发关于高校教师师德的规范。新规范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阐释和解读新时期高校教师的师德内涵: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可以说,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内容是心理契约的一种表现形式,教师与学校的价值认同与交换关系,无法把双方的相互责任界定于聘任合同之中,每位教师对自己应该为学校付出的责任理应有明确的认识。这些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约定,是在高校的聘任合同中无法明确提出并进行量化的,而只有通过教师将这些行为要求内化为心理契约中教师个体对组织应承担的责任,才能使教师的职业行为真正地得到实质的约束,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才能够真正地建设并发挥作用。高校教师对学校有一定的期望,希望借助学校来实现自己物质和精神上多层次的需要,而学校往往也会利用各种组织资源来实现学校的目标。平等、自由、尊重是契约双方共同追求的基本精神,由契约到教师职业道德的跃升正是契约化追求的最高境界。良性而健康的心理契约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础。教师心理契约有利于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避免学校与教师之间由于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的工作效率降低和职业道德缺位。积极地建设高校与教师之间的良性契约,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过程,是实现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创新的必要前提。

二、高校教师心理契约对职业道德的积极影响

长期以来,中国高校管理者忽视教师的自尊心、主体意识和价值理念,把教师作为高校组织的人力资产而支配和使用,忽视心理契约的达成标准而影响教书育人的绩效。现代心理学研究发现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心理契约密切相关,两者高度契合能促进高尚教师职业道德构建和心理契约的良性发展。高校教师承担着学术科研和一线教学的工作职责,是高等学校发挥社会职能的主要载体,在保障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中起着重要作用。同时,高校教师作为知识型职业具有很强的自主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学术科研和人才培养中的自身努力程度及奉献付出方面具有较大的自主空间。高校教师的教书育人使命及其工作特点、工作环境要求高校教师首先要具备高尚的师德,将爱岗敬业自觉内化为道德品行,从而有效发挥出师者的表率作用和育人功能。高校教师高尚职业道德的养成除外部激励与约束之外,还与教师心理契约密切相关。教师心理契约正是创造高校和教师成员之间和谐关系的隐形通道。相互期望的满足,和谐关系的建立,在心理上给予教师精神满足,使教师处于心理上信任学校、工作中充满活力的状态。这种和谐顺畅的氛围为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提供了环境,教师会自觉审视自己对学校的付出程度、自身工作状态是否与良好的心理契约相匹配,从而在科研、教学以及参与学校管理、关注学校发展等实际行动中,提升自身工作成绩以适应和符合学校对自身的期望。如果教师与学校间处于互不信任、互不满意的不和谐状态之中,不仅不利于教师职业道德的构建成长,反而会导致教师职业道德滑坡的危险。因此,只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教师心理契约高度契合,才会为高尚教师职业道德的构建奠定基础。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是个体与组织心理契约的协同性发展目标。对于教师个体而言,教书育人的内在兴趣是教师职业道德建构的动力;对于高校组织而言,师道尊严的外在要求是教师职业道德建构的推力。内在动力与外在推力的有机融合、共同作用,为有效建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提供了动力源。高校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教师应具备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创新的能力,而对教学科研的内在兴趣是教师不断提升自身教书育人水平的内在驱动力。同时,教师在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后,原有的与学校组织保持的良性心理契约也将随之发生变化,会随之形成个体对学校组织的新的需要与期望,与高校组织达成平衡的心理契约成为教师职业道德构建的助推力。高校组织须敏锐地意识到教师心理契约的变化并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在教师职业发展规划、科研平台提供及教师个性需求方面满足教师的心理期望。当教师当前的心理期望得以满足的同时,高校组织对更高标准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了一定的心理预期,对教师职业道德构建产生了外在推力,高校教师亦会通过自身努力达成高校组织的预期,高校组织与高校教师在这种动态平衡心理契约的作用下,不断呈现螺旋式上升,从而推动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组织心理契约的协同发展。值得注意的是,高校组织心理契约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一种互动关系。心理契约是联结高校与教师关系的心理纽带,是确保两者关系和谐的必要条件,是高校教师行为的决定因素。高校教师的心理契约水平越高,教师对高校组织的满意度越高,其信任度、敬业度和事业心以及工作起来的积极性和效率也就越高。高校教师借助心理预期不断评估自己的言行是否与高校的发展目标和制度要求一致,将个人的职业发展与高校的未来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将个人前途整合到高校的事业中去,从而提高对高校的认可度、忠诚度和归属感,有利于形成平衡而健康的心理契约。

三、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负面影响

“心理契约违背”是指个体在组织未能充分履行心理契约的认知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情绪体验,其核心是愤怒、怨恨、辛酸、愤慨的情绪,个体感觉组织背信弃义或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心理契约的主观性、动态性和脆弱性决定了教师和学校的期望和心理承诺往往会随着各种外在客观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而心理契约的缔结与违背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师的言行举止,从而影响教师的职业道德品行。研究表明,心理契约的违背和破裂通常会对员工的后续行为产生消极影响。基于高校教师个体视角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的影响下,部分教师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教师工作的首要目标,作为教师个体在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价值认同缺失。进而言之,教师是育人的高尚职业,不能忽视教师职业对职业道德的高标准要求。但有的人只把教师工作看作是一个“养家糊口”的普通职业,这种职业认同即心理契约必将极大地降低教师职业道德的价值砝码。所以,应聘教师职业资格的个体不应仅仅审视自己的业务能力,更要深层次地认识个体的职业兴趣。而基于高校组织的视角分析,当前学校组织往往缺乏应有的认识高度,对大学教师“教书育人”的标准要求,很容易只重视教书而忽视育人,人才招聘往往看重教学与科研成效,却忽视教师个体的职业道德水准。在日常管理中,又偏重教学与科研条件的硬性要求,忽视教师的心理契约达成度。这导致心理契约违背现象日益增多,进而影响到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高校教师作为知识型员工,心理契约违背的负面影响力巨大,心理契约违背会直接导致与教师职业道德相背离的不端行为产生,甚至引发高尚师德的坍塌,并可能在更深层次上遏制中华民族创新精神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其不利影响体现在以下几点:

1.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不利于建设学术道德

规范学术道德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首要内容。学术道德是开展学术研究的道德底线,是大学教师必须具备的道德自律。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在以下几方面不利于学术道德的坚守:一是导致教师存在心理落差和心理不平衡,心浮气躁,怨天尤人,不能专心教学,更不能潜心搞科研,为学术道德失范埋下了隐患。二是造成学术研究动力不足、使命感不强。高校教师承担着为实现中国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跨越的历史重任,教师心理契约违背致使教师处于不和谐甚至焦虑的工作状态,不仅不能做到基本的履职尽责,更遑论服务于国家的人才需求战略。三是造成学术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意识是凸显学术道德伦理性和科学研究精神的关键。学术创新意识的培养不仅需要教师不断进行思考、探索、发现、创造,也离不开一个宽松和谐的学校氛围。教师心理契约违背打破了创新意识培养所需的外部环境,在心理期望始终处于不和谐的态势下不可能培育出学术创新意识。

2.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不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高校教师的言传身教作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在学生良好人格的养成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流人才的基础是砥砺一流品性,因此教师应强调理想信念、艰苦奋斗、厚德载物的传统美德。注重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教育,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进步。高校教师与高校组织保持良好的心理契约关系,才能自觉地通过教师严谨的治学态度、谨慎的科学精神、严于律己的人格修养、乐于奉献的道德境界传递给求知求学的大学生,从而培养出人格独立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青年人才。然而,心理契约违背所表现出来的教师职业道德风气不端,直接给学生带来不好的示范作用,对于处在人格塑造关键时期的大学生极为不利。

3.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削弱师德构建的效度

教师职业道德建构基于内在动力和外在推力的共同作用基础之上,作为教师个体本身在教师职业道德构建中起决定性作用。在高校教师存在心理契约违背时,即使学校从管理方式、激励制度、发展空间等方面积极倡导并构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也不能有效发挥教师个体在教师职业道德构建上的主观能动性。心理契约违背的教师不管是选择保持沉默、被动接受,还是选择提出意见,或是选择破坏、忽略,教师会无视自身的工作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同程度地实施与学校组织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相背离的行为,甚至损害高校组织的利益,心理契约违背所表现出的负能量,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着学校对高校教师心理契约构建而做出的努力。

四、如何强化高校组织与教师心理契约的达成度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构亟待与心理契约达成协调性、统一性和契合性,这需要教师个体与高校组织两个方面形成共识。在教师个体方面:教师个体要以事业为追求目标,而不是以生存和生活为目标;尊重自己和教师职业的纯洁性,尊重学生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质量。在学校组织方面:教师的选拔不仅要看重学位,更要看重心理契约的价值取向。要培养良好的心理契约目标,基于高校管理者应当抓好如下几点:

1.充分认识心理契约与教师职业道德的价值关系

充分认识高校教师心理契约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关系,依据心理契约形成的内外各方面的因素,最大可能且最大程度与教师达成一致,使得契约双方都能遵守这种非书面的隐性契约,才能有力地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进程和效果。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人师表是这个职业的基本要求,声誉就是教师的第二生命。学校必须正确运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形成对教师的一般性规范,进而形成一种舆论氛围,起到道德约束的作用。学校管理者要立足人性化、人本化的管理方略,尽量减少强硬的外在职业道德行为要求,通过调动教师内在的驱动力,适度强化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性要求,真正让教师建构高尚的情操和自觉育人的品质。

2.强化教师心理契约的沟通路径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缓解教师的职业心理压力,激发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心理契约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有利于满足这种心理需求。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学校管理者与教师之间畅通而有效的沟通十分重要,心理沟通可以实现信息交换与传递,达成共识并形成统一行为目标,把学校教师队伍凝聚成一个有效整体,确保学校德育目标的最佳实现。在教师与学校心理契约的动态调适过程中,只有通过广泛而有效的沟通与交注,才能使教师与学校详尽地相互了解双方的理念、价值和精神,不断调整各自的认知与利益,从而建立成熟而稳定的心理契约特征。高校组织与教师之间有效的沟通机制,可以消除或削减教师对高校的各种猜测和主观成见,更有利于教师形成主体意识,激发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自觉自愿地为学校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作为组织的学校必须在沟通机制的保驾护航下,努力实现公平决策,合理调解,平衡补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心理契约违背的机率。同时,为了避免最初形成的心理契约遭到破坏和违背,适时调整和修订心理契约的内容是确保双方心理稳定平衡的基本条件。

3.充分利用心理契约的激励机制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受多种因素影响,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更为关注那些正式制度,而忽略了非正式制度的潜在影响,尤其是非正式制度带来的无与伦比的激励作用。培育信任、和谐的教师职业道德氛围是工作创新的关键。这就要求高校在发挥传统正式制度的重要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激发非正式制度的激励作用,尤其是精神激励和感情激励,因为精神激励是一种比物质激励更高层次的东西。学校在与德育工作者共同合作时,必须尊重、关心和信任教师,努力激发教师的内在动力和工作热情,塑造教师对其职业道德文化的承认和认同。只有这样,才能让教师形成对学校的精神依托和实质信任,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和层次。高校教师更需要尊重其专业地位和个性特征,他们希望拥有一个能证明自己价值和尊严的平台,一个能够稳定获得所需的信息并随时进行知识更新的渠道,这是最能形成激励作用的因素。因此,在对教师进行一般性的物质激励的同时,还可以采取出国培训、年度评比、名师制度、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等,提升精神奖励的重要性。同时,也要做到激励与惩罚结合。高校的激励机制必须以教师的主要需要为出发点,最大限度地把学校目标与个人发展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激发教师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这对于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4.发挥心理契约的干预与约束力

高校组织与教师双方的信任是心理契约的基础,缺乏彼此信任,教师就不会对学校尽职尽责,学校对教师则会缺乏关怀爱护,这样就不会有心理契约的良性平衡。教师与学校共同信守承诺,学校事业才能得到不断创新和发展。同时要看到学校缺少制度约束必然会导致一些教师的不良意识和行为的产生,只有不断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才能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可循。学校制度规章以外的价值规范、道德信仰、生活和舆论氛围等形成的约束属于校园文化的一部分,它是学校和教师在长期工作生活交往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它可以起到激励的作用或约束的效果。在当前学校管理中,正式的制度约束与非正式的环境约束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心理契约本身就是一种对人们心理期望的管理,是通过对人们内心期望的影响而完成的一种软性管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首先着眼于对教师的各种外部干预措施,同时,加强教师的自我约束,强调教师自觉规范言行举止,通过自我反思、自我评价、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从而增加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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