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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的意义上,这“近似”之处,往往正是它的价值所在。一件艺术作品,不仅表现出作者的思想感情,也表现出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共同的心理氛围,和一种文化共同的价值定向。表现得越多,作品的艺术价值就越高。无所表现的艺术,也就是没有价值的艺术。
人们常常用“镜子”来比喻艺术,这个比喻并不恰当。艺术不同于镜子。一面镜子是一个死的物理事实,它所反映的事物,事实上存在于它之外。而一件艺术作品则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它就是它所反映的事物。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要求、理想、信念与价值在艺术作品中获得的意义与表现力,离开了艺术作品就不复存在。所以艺术,尽管与哲学有许多明显的区别,还是有共同的基础。
一个民族、时代、社会的艺术,必然与这个民族、时代、社会的哲学相联系。哲学是民族、时代、社会的自我意识,伟大的艺术作品总是表现出深刻的哲学观念,它不仅是民族性格、时代精神、社会思潮等等的产物,而且也能动地参与形成民族性格、时代精神、和社会理想,是自己的民族、时代、社会的代表。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艺术和哲学,我们到哪里去找一个民族的灵魂。
艺术与哲学的联系,在中国古典美学看来,是不言而喻的:“画以立意”,“乐以象德”,“文以载道”,“诗以言志”,最广义的艺术也就是最广义的哲学。自觉地强调这一点,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二个重要特征,也是我们探索艺术的民族形式、建立现代化的中国美学时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
中国艺术高度的表现性、抽象性和写意性,来源于它同哲学的自觉联系。通过中国哲学来研究中国艺术,通过中国艺术所表现的哲学精神来理解它的形式,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二
哲学,作为人类的自我意识,是理性精神的直接表现。如果借用康德的术语来比较,我们不妨说,西方哲学偏于“纯粹理性”,偏重于追求知识;中国哲学偏于“实践理性”,偏重于追求道德。前者多描述自然界的必然,后者多强调精神领域的自由。中国哲学是内省的智慧,它最重视的不是确立对于外间世界的认识,而是致力于成就一种伟大的人格。所以,和西方哲学相对而言,它并不重视对于客观对象的分析、区分、解释、推理,并不重视对于对象实体及其过程的精确叙述,而是把最高的真理,理解成一种德性的自觉。它始终不曾脱离人的社会关系,不曾脱离伦常情感的具体实践和具体感受。
这不是偶然的。中国历史上无情的阶级对抗关系,从来是笼罩在原始时代保留下来的血缘氏族宗法关系之下的,这种双重关系所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以及在这种文化心理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哲学,首先考虑的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关系。为了协调人与人的关系,就要讲统一、讲秩序、讲仁爱、讲礼让、讲义务、讲亲和、讲道德。而不是象西方哲学那样,更重视讲知识、讲方法、讲逻辑因果规律等等。现实的人生问题,在中国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中国哲学较早达到“人的自觉”。这种自觉首先表现为宗教观念的淡薄。东方思想宗教观念的淡薄是哲学史家们常说的问题,其实这种淡薄,不过是用对君主、族长和关系结构(礼)的崇拜和服从,来代替对神的崇拜和服从而已。这种双重结构是一种异化现实,自觉的人必然在其中找不到出路,而体验到强烈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是中国哲学的起源,也是中国哲学发展的基础。这一点决定了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的许多特征。
在西方哲学史上,直到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才有所谓“人的发现”,或者说“人的自觉”。与教会、神学和经院哲学所提倡的禁欲主义相对立,以薄加丘为代表的文艺复兴作家们宣称发现了与彼岸天国的幸福相对立的此岸的、地上的欢乐。这种欢乐意识是西方哲学觉醒的契机。以此为起点,西方哲学强调幸福的价值,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叛逆精神”、反抗性格等竞争性道德。我们不妨说它的.基础是“欢乐意识”。产生于欢乐意识的痛苦必然伴随着消沉和颓废,产生于欢乐意识的悲剧必然伴随着恐怖和绝望。这些,正是西方表现痛苦的艺术作品共同具有的总的特点。
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很高的自觉性。这种自觉性是建立在忧患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从文献上追索渊源,可以一直上溯到《周易》中表现出来的忧患意识。正是从这种忧患意识,产生了周人的道德规范与先秦的理性精神,以及“惜诵以致愍今,发奋以抒情”的艺术和与之相应的表现论和写意论的美学思想。这也不是偶然的。正如没有阻力,生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没有忧患,人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生命的力量和强度只有依照阻力的大小才有可能表现出来,与之相同,只有忧患和苦恼才有可能使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和返回他的自我,而思考生活的意义与价值,而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易·系辞传》云:“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的:其有忧患,所以对于人间的吉凶祸福深思熟虑,而寻找和发现了吉凶祸福同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使命感。通过对自己的使命的认识,周人的以“德”(“敬德”、“明德”)为中心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就把远古的图腾崇拜和对于外在神祗的恐怖、敬畏与服从,即那种人在原始宗教面前由于感到自己的渺小与无能为力而放弃责任的心理,转化为一种自觉的和有意识的努力了:通过对忧思的思考,在图腾文化中出现的“天道”和“天命”观念,都展现于人自身的本质力量。人由于把自己体验为有能力驾驭自己命运的主体,而开始走向自觉。人们所常说的先秦理性精神,不就是这样一种自觉的产物吗?
周人亡殷以后没有表现出胜利的喜悦,而是表现出那样一种冷静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是人们走向自觉的契机,是先秦理性精神的前导。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那样一种主体观念的先期确立,先秦学术能够呈现出如此生动丰富而又充满活力的局面。
《汉书·艺文志》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出并作”。这一段话,比较正确地概括了诸子兴起的原因。东周列国互相兼并,战争绵延不绝,灭国破家不计其数,富者剧富,贫者赤贫,百姓生死存亡如同草芥蝼蚁,不能不引起人们深深的思索。为了寻找这一切忧患苦难的根源及其解脱的途径,各家各派参照《易经》的启示,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其言虽殊,譬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虽说是各家互相对立,没有一家不从对方得到好处,虽说是法家“严而少恩”,墨家“俭而难遵”,名家“苛察缴绕”,阴阳家“拘而多畏”,不如道家和儒家那样源远流长,影响深广,但如果没有这些学说与之竞争,儒家和道家也不会得到如此长足的发展。儒家和道家,附带其他诸家和外来的佛家,相反相补,相辅相成,挟泥沙而俱下,成为后世中国学术思想的主流,而渗透到和积淀在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相对而言,儒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政治关系和伦理规范方面,道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艺术形式和审美观念方面。但无论哪一个方面,都存在着两家共同的影响。
儒家强调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道家主张任从自然才能得天真。它们之间的矛盾,常常表现为历史和人的矛盾,政治和艺术的矛盾,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前者是美学上的几何学,质朴、浑厚而秩序井然;后者是美学上的色彩学,空灵、生动而无拘无束。前者的象征是钟鼎,它沉重、具体而可以依靠;后者的象征是山林,它烟雨空濛而去留无迹。从表面上看来,二者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但是在最深的根源上,它们又都为同一种忧患意识即人的自觉紧紧地联结在一起。正如历史和人、政治和艺术、以及社会和自然都有其同一的根源,儒家和道家也都是同一种忧思意识即人的自觉的两种不同的表现。那种早已在《周易》、《诗经》和各种文献中不息地跃动着的忧患意识,不但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家思想的核心。
儒家尚礼乐,道家说自然,从同一种忧患意识出发,都无不带着浓厚的伦理感彩,都无不是通过成就某种人格的内省功夫,去寻求克服忧患的道路。两家道路不同,而所归则一。《孟子·告子下》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因于心,衡于虑,然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土,出则无敌国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这是儒家的道路。老子《道德经》则主张“贵大患若身”,“处众人之所恶”,这不是退避和忍让,而是顺应自然的法则(“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来和忧患作斗争(“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这是道家的道路。二者殊路而同归。那种单纯强调儒家入世,道家出世、儒家积极进取、道家消极退避的流行观点,恐怕失之片面,有必要加以补充才是。
从能动的主体的责任感,产生了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这是儒道两家都有的态度。孔子所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所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起子所谓“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庄子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都无非是表现了这样一种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而已。“寂今寥今,独立而不改!”这是什么力量?这是一种自尊自爱的、人格的力量。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人格理想的追求,在这里都充满着积极进取的实践精神。与忧患作斗争,与命运作斗争,这是一种普遍的实践。在这种实践中思想感情的力量不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外在的、异己的宗教、国家、法律等等,而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内在的人格,则是一种特殊的实践。这是中国哲学的特殊性,也是中国艺术、中国美学的许多特殊性的总根源。
总之,起源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和在忧患意识之中形成的积极进取的乐观主义、以及建基于这种自觉和乐观主义的、致力于同道与自然合一的伦理的追求,以及在这种追求中表现出来的人的尊严、安详、高瞻远瞩和崇本息末的人格和风格,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精魂。经过秦、汉两朝的扫荡和压抑,经过魏晋人的深入探索和韬厉发扬,它已经深沉到我们民族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构成我们民族文化、精神文明的基本元素。尽管千百年来兴亡相继的、统政治、经济、文化于一体的、大一统的封建国家力图按照自己的需要来熔铸和改造它,它始终保持了自己的活力。从另一方面来看,也许正是这种封建体制的压迫,才使它得以保持自己的活力吧?
三
古代思想,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满于当时灾难深重的现世生活,把希望寄托在对于彼岸世界的信仰上面。在西方,这个彼岸是以宗教方式提出来的天国,在中国,这个彼岸是以伦理方式提出来的“先王世界”。前者是一个外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是知识和信仰。后者由于它的伦理性质又获得了此岸的实践意义,基本上是一个主体性的、内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主要是内省的智慧。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对救世主之类抱着一种充满理性精神的怀疑态度。庄子的泛神论和孔子的怀疑论都反映了这个特点。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他说出了一个事实:以“敬”为中心的天道观念并没有把人导向外在的宗教世界。而这,也就是最高的智慧。从这种智慧产生了人的自尊、自信、自助的责任感,和苟卿所说的“制天命而用之”的主体意识,以及它的乐观主义的进取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在哲学之中,也表现在艺术和美学之中。
所以在中国,艺术创作的动力核心是作为主体的人类精神,它先达到意识水平,然后又沉入无意识之中,不断积聚起来,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触动发而为激情,发而为灵感,表现为艺术。所谓“情动于中,故形于声”,(《乐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大序》)这是一种内在的动力,而不是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外在的动力,例如神灵的启示(灵感),或者外在现象的吸引所造成的被动的“反映”。
但是这种内在的动力,却又力图与外间世界相统一。例如,它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统一(“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追求人与自然、即“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天地之和也。”)这种统一,作为艺术表现的内容,也就是情感与理智的统一,即所谓“以理节情”。把“以理节情”作为音乐创作和一切艺术创作的一条原则,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独到的地方。
情是生生不息,万化千变的事实,它呈现出无限的差异和多样性。理是万事万物共同的道理,它贯穿在一切之中,所谓“道一以贯之”,它呈现出整体的统一。“以理节情”,也就是“多样统一”。“多样统一”作为“和谐”的法则,不但是西方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也是中国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但西方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自然的和谐,它表示自然界的秩序。中国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伦理的和谐,它表示社会和精神世界的道德秩序。中西审美意识的这种差别,反映出西方物质文明的务实精神同东方精神文明的务虚精神各有不同的侧重。
若问这个贯通一切的道理是哪里来的,那么我们可以简单地回答说:来自此岸的忧患意识。产生于忧患意识的情感是深沉的和迂回的,所以当它表现于艺术时,艺术就显出含蓄、敦厚、温和、“意在言外”,所谓“好色而不、怨诽而不乱”。这是中国艺术传统的特色。“以理节情”的美学法则,不过是铸造这种特色的模子而已。它不但是美学的法则,也是一切政治的和伦理的行为法则,所谓“乐通伦理”、乐通“治道”,它们归根结底都是“忧患意识”的产物。
产生于忧患意识的快乐必然伴随着沉郁和不安。产生于忧患意识的痛苦必然具有奋发而不激越,忧伤而不绝望的调子。而这,正是中国艺术普遍具有的调子。中国的悲剧都没有绝望的结局,即使是死了,也还要化作冤魂报仇雪恨,或者化作连理枝、比翼鸟、双飞蝶,达到亲人团圆的目的。“蝴蝶梦中家万里”,正因为如此,反而呈现出一种更深沉的忧郁。这是个人的忧郁,同时也表现出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心理氛围。
四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里,演《周易》;仲尼■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奋(愤)之所为作也。此人意皆有所郁结,不得其通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又《屈原贾生列传》云:“屈原正道直引,竭忠尽智以事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榜,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这个说法,虽然在个别细节上与考证略有出入,但总的来说是符合史实的。屈原本人就说道,他之所以写作,是“惜诵以致愍今,发愤以抒情”。这不仅是屈原的态度,也是中国艺术家普遍的创作态度。我们看古代所有的诗文,有多少不是充满着浩大而又沉重的忧郁与哀伤呢?诗三百篇,绝大部分是悲愤愁怨之作,欢乐的声音是很少的。即使是在欢乐的时分所唱的歌,例如游子归来的时分,或者爱人相见的时分所唱的歌,也都捞着一种荒寒凄冷和骚动不安的调子,使人听起来感到凉意袭人,例如
昔我往矣
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
雨雪霏霏(小雅《采薇》)
或者:
风雨如晦
鸡鸣不已
既见君子
云胡不喜
(郑风《风雨》)
这种调子普遍存在于一切诗歌之中。“正声何微茫,哀怨起骚人”,普遍的忧患,孕育着无数的诗人。所谓诗人,是那种对忧患意识特别敏感的人们,他们能透过生活中暂时的和表面上的圆满看到它内在的和更深刻的不圆满,所以他们总是能够在欢乐中体验到忧伤:紧接着“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后,便是“忧从中来,不可断绝。”紧接着“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之后,便是“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伸,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这种沉重的情绪环境,这种忧愁的心理氛围,正是中国诗歌音乐由之而生的肥沃的土壤。
读中国诗、文,听中国词、曲,实际上也就是间接地体验愁绪。梧桐夜雨,芳草斜阳,断鸿声里,烟波江上,处处都可以感觉到一个“愁”字。出了门是“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在家里是“梨花小院月黄昏”,“一曲栏干一断魂”,真个是“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以致人们觉得,写诗写词,无非就是写愁。即使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也还要“为赋新词强说愁。”浩大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作为在相对不变的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代代相继的深层心理结构,决定了中国诗、词的这种调子,以致于它在诗、词中的出现,好象是不以作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似的。“愁极本凭诗遣兴,诗成吟诵转凄凉,”即使杜甫那样的大诗人,也不免于受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支配。
不仅音乐、诗歌如此,其它艺术亦如此,甚至最为抽象的艺术形式书法也不例外。孙过庭论书,就强调“情动形言,取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书谱》)这种奔放不羁、仪态万方而又不离法度的艺术,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杜甫欣赏张旭的书法,就感到“悲风生微绡,万里起古色,”这不是偶然的。绘画,是另一种形式的书法。它在魏晋以后的发展,内容上逐渐以画神怪人物为主转向以画山水竹石为主;技法上逐渐由以传移模写为主,转向以抒情写意为主;形式上逐渐由以金碧金彩为主,转向以水墨渲淡为主。这种转变和发展趋势,也不过是“取会之意,”把忧患意识所激起的情感的波涛,表现为简淡的墨痕罢了。“秋江上,看惊弦雁避,骇浪船还。”在那种平静和超脱的境界背后,横卧着我们民族的亘古的苦难。
五
“发愤以抒情”的观点,用现代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表现论”。
“表现论”是相对于“再现论”而言的。艺术的本质是什么?是再现作为客体的现实对象?还是表现作为主体的人的精神、即人的思想感情?主张前者的是再现论,主张后者的是表现论。二者并不互相对立,但各有不同的要求。西方美学侧重前者,它强调模仿和反映现实,中国美学侧重后者,它强调抒情写意。这种不同的侧重是与它们各自不同的哲学基础相联系的。
西方美学思想是在自然哲学中发生的,古希腊最早提出有关美与艺术问题的人是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是天文学家、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他们着眼于外在的客观事物的比例、结构、秩序、运动、节奏等等,提出了美在和谐的理论。这种和谐是一种数学关系,所以在他们看来,“艺术创作的成功要依靠模仿数学关系”,“艺术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后来的苏格拉底考虑到美与善的联系,但他仍然认为艺术的本质是模仿,除了模仿美的形式以外,还摹仿美的性格。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前人成就的基础上,即在模仿论即再现论的基础上,建立了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完整的美学体系——《诗学》。在《诗学》中他提出了三种模仿:按事物已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应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为人们传说的样子模仿它。后来的达,芬奇和莎士比亚,还有艺术史家泰纳,都继承了这一观点,他们先后都宣称艺术是客观现实的镜子。左拉和巴尔札克则把艺术作品看作是历史的记录。车尔尼雪夫斯基则更进一步,他宣称“艺术是现实的苍白的复制”。这是一个在历史上不断完善的完整体系,在这一体系的范围之内,所谓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模仿事实和模仿理想的区分而已。所谓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摹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摹仿事物的现实现象的区分而已。为了模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在这一体系中产生了“典型论”。“典型论”是更深刻的模仿论,但它并非近人所创,其根源仍然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这是西方美学的主流和基调。
与之相比,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走着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与《诗学》同时出现的中国第一部美学著作《乐记》,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确立了一种与《诗学》完全不同的理论。除了把艺术看作是思想感情的表现以外,它还把艺术同道德、同一种特定的人格理想联系起来。这在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中本是一种固有的联系,《乐记》把它应用于创作,指出“乐者,德之华也。”“乐者,通伦理者也。”这样的概括,标志着一条与西方的模仿论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乐记》以后的中国美学,包括各种文论、诗论、画论、书论、词论、甚至戏剧理论,都是沿着这一道路发展的。
现在我们看到,西方美学所强调的是美与“真”的统一,而中国美学所强调的则是美与“善”的统一。质言之,西方美学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科学价值,中国美学则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伦理价值。前者是“纯粹理性”的对象,后者则是“实践理性”的对象。它们都以情感为中介,不过前者更多地导向外在的知识,后者更多地导向内在的意志。二者价值定向、价值标准不同,所以对艺术的要求也不同。
把艺术看作认识外间世界的手段,自然要求模仿的精确性,反映的可信性,再现的真实性。自然要求对它所再现和反映的事物进行具体的验证。例如西洋画很重视质量感、体积感、空气感、色感和光感等等,那怕是画虚构的事物,想象出来的事物(例如拉斐尔的圣母和天使,鲁本斯的魔鬼和精灵)都力求逼真,力求使人感到若有其物。这就需要求助于对透视、色彩、人体结构和比例等等的了解,这些都可借实用科学来验证。透视可以用投彩几何来验证,色彩可以用光谱分析和折射反映来验证,人体的结构和比例可以用解剖来验证。验证就是认识必然。画如此,文学、雕刻、电影等等亦如此。
中国美学把艺术看体一种成就德性化人格的道路,所以它不要求把艺术作品同具体的客观事物相验证,而是强调“以意为主”,即所谓“取会之意。”即使“传移模写”,目的也是为了“达意”。所以也可以“不求形似”。越往后,这一特点越明显。魏晋人“以形写神”的理论,发展到宋代就被解释为“以神写形”了。对象实体不过是情与意的媒介,所以艺术创作贵在“立意”,可以“不求形似”。欧阳修诗:“古画画意不画形,梅卿咏物元隐情。”苏轼诗:“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迥然各异。
在中国美学的词汇中,所谓“创作”,也就是“意匠”的同义词,杜甫诗“意匠惨淡经营中”,一句话说尽了创作的甘苦。意匠功夫来自人格的修养,所以做诗、作曲、写字、画画、必须以在一定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定的人格修养、一定的精神境界作基础。“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这种诗外的功夫同样也就是画外的功夫。中国画家论创作,强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强调“人品不高,用墨无法,”就因为“意诚不在画也”。既如此,实物的验证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因为画的价值不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精确逼真地再现了对象,而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表现了人的精神境界、和表现了什么样的精神境界来决定的。
音乐也不例外。在中国美学看来,音乐的形式并非来自模仿客观事物,例如模仿小鸟的凋瞅或者溪流的丁咚,而是来自主体精神的表现,来自一种德性化了的人格的表现。所以它首先不是要求音乐反映的真实、具体、精确、可信,而是要求“德音不理”,“正声感人”,要求“情见而意立,乐终而德尊。”孟子《公孙丑上》云:“闻其乐而知其德。”《吕氏春秋·音初篇》云:“闻其声而知其风,察其风而知其志,观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贤、愚、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音乐,不可隐匿。”我们认为中国美学的这些观点,比西方美学更深刻地触及了艺术的本质。
六
如所周知,人物画在中国画史上不占主导地位。与之相应,小说和戏剧在中国文学史上也不占主导地位。虽然在明、清以后,中国也曾出现过一些真正伟大的小说、戏剧作品,但是,这几种西方艺术的主要形式,总的来说不曾受到中国艺术的重视。鲁迅说:“小说和戏曲,中国向来是看作邪宗的。”(《且介亭杂文》二集)他没有说错。《汉书·艺文志》早就宣称这类作品是“君子弗为”的“小道,”而把它黜之于“可观者”诸家之外。唐人以小说戏曲为“法殊鲁礼,亵比各优。”(《通典》),来人以小说戏曲为:“丧志”、“德政之累”(《漳州府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种擅长于模仿、叙事的艺术门类,同中国美学的主导思想有一定的距离。
这并不是说,古籍中没有关于戏剧和小说的专著。也有过一些这样的专著,如《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梁录》,《武林旧事》、《醉翁谈录》,《少室山房笔丛》……但是这些著作,没有一本算得上是美学著作。都无非野史、笔记,资料性、技术性的东西。《焚香记总评》和几本小说集的序言,虽然也发过一点议论,都无非随感、杂说,没有什么系统性、理论性。所以在中国传统美学中,小说戏剧的研究是十分薄弱的一环。这最弱的一环恰恰是西方美学中最强的一环。因为从模仿论的观点看来,这种叙事的形式正是再现现实的最好形式。
在西方,最早的诗歌是叙事诗,即史诗,如《伊利亚特》、《奥德赛》,它着重描绘事件发展过程,人物状貌动作,以及发生这一切的环境。西方的戏剧、小说就是从史诗发展而来。所以西方戏剧小说理论强调的是情节,认为戏剧小说的要素是情节而不是人物的个性或者思想感情。亚利斯多德《诗学》第八章规定,史诗必须遵循情节发展的逻辑必然性这一规律,达到“动作
与情节的整一,”他指出这种“动作与情节的整一”是史诗与历史的区别。后来新古典主义者在“动作与情节的整一”之上加了诸如“时间与空间的整一”等等,被称为“三一律”,“三一律”一度是西方古典戏剧小说创作公认的原则。
在中国;最早的诗歌是抒情诗,如《诗经》,它直接表现、或通过自然环境或人物动作的描述间接表现主体的人的心理感受。“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饥寒劳苦(忧患),以及起于饥寒劳苦的喜、怒、哀、乐、思虑(忧患意识),才是它的真正动力和内容。它有时也着重叙述人物、环境和事件,如《七月》、《伐檀》等,但即使在这些作品中、环境和事物也仍然不过是表现的媒介而已,它的要素仍然是思想感情而不是故事情节。中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叙事诗是《孔雀东南飞》,即使是《孔雀东南飞》,它的形式、结构也无不从属于情感的旋律。从“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到“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在徘徊而又徘徊之中表现出来的无穷的苦恼意识,才是这篇作品的中心内容。这个内容不仅决定了它的一唱三叹的形式,而且赋予了它以无可怀疑的抒情性质。其他如《木兰诗》等,无不如此。
不论小说戏剧是否确是从诗歌发展而来,中国的戏剧小说都带有浓厚的抒情性,同中国诗的性质相近。《红楼梦》中有一段叙事,脂砚斋评道:“此即‘隔花人远天波近’,知乎?”其实整部《红楼梦》,又何尝不是“隔花人远天涯近。”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典型的剧本故事,但是,你看它一开头:
可正是人值残春浦郡东,门掩金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一种炽热的、被压抑的、在胸中汹涌骚动而又找不到出路的激情,成了揭开全剧的契机。这是诗的手法,而不是戏剧的手法。汤显祖的《牡丹亭》,以出死入生的离奇情节著称,但是这情节所遵循的,仍然是情感的逻辑:“袭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停半晌,整花钿,没揣菱花,偷人半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由于是沿着情感的线索发展,而不是遵循逻辑的公式进行,全剧的结构就成了一种抒情诗的结构。连《桃花扇》那样的历史剧也不例外,“斜阳影里说英雄”,“闲将冷眼阅沧桑,”忧国忧民的愁思,交织着荣衰兴亡的感慨,就象是一首长诗。
与表现论相联系的是写意原则。这一点,即使对于小说戏曲来说也不例外。“优孟学孙叔敖抿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东坡续集》卷十二)。苏轼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写意原则在小说、戏剧中的应用。中国戏剧的程式化动作已成为一种惯例,象诗词中的典故一样,信手拈来,都成了情感概念的媒介。例如在京戏中,骑马的时候不必有马,马鞭子摇几下,就已经走过了万水千山,这是无法验证,也无需验证的。所谓“得鱼而忘签,”“得兔而忘蹄”,“得意而忘言”,这些中国哲学一再强调的道理,在这里既是创作的原则,也是欣赏的原则。西方的戏剧电影,务求使人感到逼真,演戏的骑马就得处处模仿真实的骑马,草原和道路伴随着得得的蹄声在银幕上飞掠过去,这种手法比之于京戏的手法,其差别就象是中医同西医的差别。前者讲虚实、讲阴阳,后者讲血压体温,细菌病毒。后者可以验证,前者不可以验证。不可以验证不等于不科学,有许多西医治不好的病中医能治好,就是这一点的证明。这就叫:“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致意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
七
“发愤抒情”是关于动力的理论。“不求形似”是关于手法的理论。二者在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缓慢而又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统一起来,成为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主流。这一主流的发展线索,同中国哲学的发展线索基本上符合。
“不求形似”的“形”,犹言形质、形象、器用。也就是各个具体的事物之所以存在的、或者说之所以被我们感知、认识和利用的方式。在中国哲学看来,形质、形象、器用都不重要。只有这些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些事物的道理才重要。道理是无形的,所以在形以上;器质是有形的,所以在形以下。《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重“道”轻“器”,重“意”轻“言”,是中国哲学一贯的立场。
西方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经验科学的语言,即“形而下学”的语言,它首先是人们认识一事一物与一事一物之理的工具,它的功能是描述性的,所以言能尽意而力求名实相应,力求反映的忠实性,摹仿的精确性、再现的可以验证性;与之相异,中国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形而上学”的语言。它主要地是人仍追溯万事万物本源的工具,它的功能是启示性,象征性的,所以常常“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中国哲学常常强调指出这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而这,也就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所谓“不求形似”的理论来源。
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追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象外之旨”,是同中国哲学的形而上学精神相一致的。正如西方艺术和西方美学要求反映的精确和描述的具体,是同西方哲学的形而下学精神相一致的。形而上学要求越过物物之理而迫索那个总稽万事万物的道理,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同辩证法相对立,有点虚玄,其实不然。这种思想恰好是要求从联系的观点和整体论的观点来看问题,所以它与辩证法息息相通。“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它是启迪我们智慧的一种途径。《易经》讲相反相成,老子亦讲相反相成,我们常说《易》和《老》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是我们又把它们的“形而上”立场同辩证法的立场对立起来,这岂不是很值得商榷的吗?
宋人最喜欢用“形而上”和“形而下”达两个概念,美学上的“不求形似”说之所以首先出现于宋代,不是偶然的。中国绘画之所以到宋代特别明显地趋向于写意,不是偶然的。“运用于无形谓之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张横渠《正蒙·天道篇》)不足以言之,故“贵情思而轻事实,”“逸笔草草”,宜矣。
所以中国美学不承认有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纯形式”。中国美学从来不讲“形式美”。在中国美学看来,形式不过是一种启示,一种象征,它无不表现一定的道理、一定的人格。“道者器之道,器者道之用”,“尽器则道无不贯,尽道所以审器、知至于尽器,能至于践形,德盛矣哉!”(王夫之《思问录内篇》)。艺术创造形式,不仅是为了明道,而且是为了明德。“德盛矣哉”,于是乎有“文”。“象者文也”,“文以载道,诗以言志”,哲学上的人格追求,导致了艺术上的写意原则。
道就是理,理就是德,德就是人格,人格的表现就是迹,迹就是器,所以器虽小,却又足以发明道。“夫道,弥纶宇宙,涵盖古今,成人成物,生天生地,岂后天形器之学所可等量而观!然《易》独以形上形下发明之者,非举小不足以见大,非践迹不足以穷神”(郑观应《盛世危言·道器》),这种从具体达到抽象,以个别领悟普遍,由感性导向理性,把概念和实在、形式和内容、必然性和偶然性统一起来的观点,虽然说得虚玄晦涩,却深刻地触及了审美与艺术的本质:艺术,在中国美学看来,就是要即小见大,以器明道。借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要在个别中见出一般。不过黑格尔所说的是本体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价值论,黑格尔所说的是认识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表现论。话虽同,含义还是不同的。
《周易·系辞传》云:“生生之谓易。”“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易象是一种抽象,又是一种具象。人们出于忧患,探索盈虚消息,因卜篮而有象,因象而有情,因情而有占,它是以形而上者说出那情而下者,又是以形而下者说出那情而上者,所以既是哲学的精义,又是艺术的精义。象形文字的形声和会意,也包含着许多哲学和艺术的要素。当然,卦、爻和象形文字既不是真正的哲学,也不是真正的艺术,它们是介乎哲学和艺术二者之间的、象征性的东西,但它们是中国艺术的雏形。正如胚胎发育的过程是生物进化的过程的缩影,在这个雏形之中包含着许多中国艺术由之而生成的要素。
最基本的要素是“道”与“德”。道是忧患所从之而来和从之而去的普遍规律,德是生于忧患意识的责任感和行动意志。由于忧患与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所以“道”与“德”是统一的。“道德实同而异名”,把道与德相统一是中国哲学的伟大成就之一。所谓“文以载道”,实际上也就是“文以明德”,它所表现的仍然是德性化的人格,而不是外在于人的客观事物。《庄子,天地篇》云:“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关尹子·一宇篇》云:“道终不可得,彼可得者,名德不名道。”《大戴礼记·主言篇》云:“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遵道也,是故非德不尊,非道不明。”道与德这两个概念,可以说是中国哲学的骨干子。实际上,它也是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的骨干子。从往后的发展来看,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强调表现人格、愈来愈强调“以意为主”,愈来愈把表现在艺术中的喜怒哀乐,同一定伦理的、政治的状况联系起来,这种发展趋势,也反映出哲学的影响。
与中国哲学相一致,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缘其着眼点在德不在形,在意不在象。“乐者,所以象德者也,”所以“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画者,从于心者也,”所以“人品不高,用墨无法”。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根据这一逻辑,自然“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否则就是自相矛盾了。
道是形而上的东西,看不见也听不着,“道也者,口之所不能言也,自之所不能视也,耳之所不能听也,所以修心而正形也。”(《管子·内业篇》)修心而正形,于是乎有德,有德便有象。由于“言不尽意”,所以要“立象以尽意”。在这个意义上,人对道德的追求,也就是对美的追求,这两种追求在艺术中合而为一。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艺术都是“六经”,而“六经”也是最广义的艺术。明乎此,我们就知道为什么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倾向于不求形似了。
王弼《周易略例·明象》云:“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象生于意而象存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象,即形象,不过是一种符号,一种象征;一种启示,一种过程的片断,不是实体,不是目的,不是对象的留影。所以“忘象”才能“得意”,拘于“形似”,是“舍本逐末”的“余事”,是“与漆污墁之工争巧拙与毫厘”,这样的人,不唯不可以作画,也“不可以与谈六经”。
这样的观点是逐渐建立起来的。早先,艺术家和美学家们还兼顾到形似。在讲表现的同时也讲再现,例如《乐记》在讲表情的同时也讲“象成”。顾恺之在讲传神的同时也讲“形神兼备”,谢赫在讲“气韵生动”的同时也讲“传移模写”。刘勰在讲“情在词外”的同时也讲“状如目前”。但是越往后,再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少,表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多,这一发展道路,是同艺术通向德性化人格的道路相一致的。
八
艺术,作为德性化人格的表现,不言而喻,它首先要求诚实。不诚实,不说真话,要表现德性化的人格是不可思议的。中国美学对艺术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就是诚实。这个要求,同中国哲学的传统精神完全一致。
《周易·文言传》:“修辞立其诚。”《苟子·乐论篇》:“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庄子·渔父篇》:“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不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这个儒、道两家一致的意见,成为中国美学的一个核心思想。
中国哲学是实践理性,所谓“修辞立其诚”,也有其实践意义。忧患意识是对德与福之间因果关系的意识。“天道福善祸”(《尚书·汤浩篇》),“唯厚德者能受多福”(《国语·晋语》),“诚”是德,故能致福,不诚是失德,故能致祸。古人所谓的“福”与“祸”,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社会效果”。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只有说真话的作品才能表现自己的时代精神和引起好的社会效果。说假话的作品尽管一时好听,从长远来说则是有害于社会和国家的。李《潜书》云:“善卜筑者,能告人以祸福,不能使祸福必至于人。喜福而怠修,则转而致祸;但祸而思戒,则易而为福。若是,则龟英皆妄言。故歌大宁者,无验于昏主,恤危亡者,常失于明后。善言天下者,言其有以治乱,不言其必治乱。”艺术家和哲学家都不是预言者,他们只要说出自己的真实的感受,真实的思想,他们也就对社会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钟嵘《诗品》:“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东方树《昭昧詹言》:“古人论诗,举其大要,未尝不喋喋以泄真机。”刘熙载《艺概》:“赋当以真伪论,不当以正变论。正而伪不如变而真。”《袁中郎全集序小修诗》:“非从自己胸臆中流出,不肯下笔……真人所作,故多真声。不效擎于汉魏,不学步于盛唐;任性而发,苟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是可喜也”……像这样的例子,不胜列举。诗、文如此,绘画、音乐等等亦如此。“俗人之画必俗,雅人之画必雅,”“……
贤、愚、不肖……皆形于乐,不可隐匿。”所谓文如其人,画如其人,乐亦如其人,这是中国美学一贯的观点。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的着重强调真实地再现客观事物,真实地反映客观现象,其着眼点和出发点显然是不同的。
因为说真话,所以艺术作品才有可能表现出自己的时代,表现出自己时代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心理面貌。“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如果说假话,治世之音怨,乱世之音安,那就不真实,不能表现时代思潮了。另一方面,由于艺术在本质上是真诚的,所以从你的作品,不仅可以见出时代,也可以见出你自己的人格,如果你说假话,也可以见出你虚伪的、或者阿谀取宠的人格,“不可隐匿”。“予谓文士之行可见: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君子则谨。沈休文小人哉,其文冶;君子则典。鲍照、江淹,古之狷者也,其文急以怨;吴筠、孔,古之狂者也,其文怪以怒;谢庄、王融,古之纤人也,其文碎;徐陵、庾信,古之夸人也,其文诞。或问孝绰兄弟?子曰,鄙人也,其文。或问湘东王兄弟?子曰,贪人也,其文繁。谢眺,浅人也,其文捷。江聪,诡人也,其文虚。“(王通《中说》)作品的形式结构,也表示出作者的心理结构。心理结构又可以纳入道与德的范畴。所以大至国家的道德(政治),小至个人的道德(人品),都无不在艺术作品中表现出来,而起到不同的社会效果,而成为衡量作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尺度。
这个尺度,不仅是美的尺度,也是善的尺度。所以艺术作品,在中国美学看来,是真(真诚)、善、美的统一。这种统一也就是人格的统一。艺术不仅表现这统一,也通过人与人之间思想感情的交流,导向这统一。所谓“同民心而出治道”,从古以来,一直是这样。这可说是中国艺术的一个传统。
当然,中国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偏离这个传统的倾向,如辞、赋骈文的纤巧,齐、梁宫体的浮艳,“俪采百字之偶,价争一字之奇”,完全颠倒了文与质的关系。但是这种倾向出现以后,立刻就受到中国美学的批评。当时的刘勰、钟嵘、斐子野、苏绰、李谔……以及后来唐代古文运动诸大家,都曾在批评这种倾向的同时,重申了“修辞立其诚”的原则。
刘勰《文心雕龙》云:“夫铅熏所以饰容,而盼情生放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放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昔诗人篇什,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何以明其然?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诵性情,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诸子之徒,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此为文而造情也。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丽而烦滥。而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思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故有志深轩冕而讽泳皋壤,心缠几务而虚述人外,真宰勿存,翩其反矣。……是以衣锦裂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刘勰这一段话,在批评“为文而造情”的同时,也指出了艺术的本质是“为情而造文”,“为情而造文”者是诗人,“为文而造情”者,辞人而已。按照刘朋的语义,诗人和“辞人”的区别,是说真话和说假话的区别,也就是真艺术和假艺术的区别。后世论画者,多指出金碧重彩画是“功倍愈拙”,是“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其所持的理由,基本上与刘勰相同。
“为情而造文”的所谓“情”,也不是任何一种“情”,而是在“以礼节情”的哲学思想指导下受“礼”所调节的“情”。即符合仁义道德的“情”。这一点在批评齐梁风气的许多文献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如《中说·王道篇》云:“古君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而后艺可游也。”《隋书·文学传序》云:“易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传曰,言,身之文也,言而不文,行之不远。故尧曰则天,表文明之称,周云盛德,著焕乎之美。然则文之为用,亦大矣哉!”“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沦缺,渐乖典则,争驰新巧……其意浅而繁,其文匿而彩……盖亦亡国之音乎?”柳冕《与徐给事论文书》云:“杨、马形似、曹刘骨气,潘陆藻丽,文多用寡,只是一技,君子不为也。”韩愈《答李秀才书》云:“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又《答李书》云:“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无迷其途,无绝其源,吾终身而己矣。”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云:“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本之以书以术其质;本之诗以求其恒;本之以礼以术其义;本之春秋以术其断;本之易以求其动;此吾所以取道之源也。参之谷梁氏以厉其气;参之孟、苟以畅其友;参之老、庄以肆其端;参之国语以博其趣;参之离骚以致其幽;参之太史以著其洁,此吾所以旁推交通而以之为文也。”我们看,韩、柳古文运动之所以有:“起八代之衰”的力量,还不是由于它的根子是扎在中国哲学的深处的吗?
古文运动给了虚伪浮夸和片面追求形式美的倾向以有力的冲击,但是那种“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作风,直到宋明以后才真正廓清。“真诚”问题作为一个艺术的本质问题。被明确地提出来,正如“不求形似”的问题作为一个创作方法提出来,都是宋、明以后的事。最明确地突出这于点的是李贽。李贽认为:“结构之密,偶对之切,依理于道,合乎法度,首尾相应,虚实相生”等等形式美的要求,之所以“皆不可以语于天下之至文,”其根本原因就是“假”。他写道:“岂其似真非真,所以入人之心者不深耶!”(《焚书》)他指出,真正的艺术家,只能是那种有话要说,不得不说,“宁使见者闻者切齿咬牙;欲杀欲割,而终不忍藏之名山,投之水火”的人。他的这种思想,上接屈原的“发愤抒情”说、司马迁的“发奋著书”说和刘勰的“为情而造文”说,下通袁宏道的“率性”说和龚自珍的“童心”观,可以说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核心思想。
九
“临邛道土宏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艺术家不是方土巫师,没有摧眠术,但他确实“能以精试致魂魄。”精诚,是一种能摇撼别人灵魂的力量。不仅是情感的力量、人格的力量,而且是一种意志的力量。这种被西方美学普遍理解为“形象感染力”的东西,在中国美学看来,无非是一种贯注着精诚的意志的形象。意志由于贯注着精诚,所以才能够在形象上表现出坚忍和顽强。
《论语·子罕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尽心上》:“士何事?孟子曰:尚志。”《礼记·学记篇》:“官先事,士先志。”从事艺术创作和哲学研究的中国知识分子——士,最重视的就是“尚志”。“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孟子·尽心上》)“志于道而道正其志,则志有所持也。”(王夫之《读四书大全》)中国哲学所祟尚的道与德,其支柱就是志。
所以志是一种动态的精神力量。其强度愈大,则人格愈高。“义所当为,力所能为,心欲有为,而亲友挽得回,妻孥劝得止,只是无志”(吕坤《应务》)。所以有志者,“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尽心上》)中国哲学上的这个“志”的概念,也就是中国艺术上的“力”的概念。
那种《易》所借以“观我生进退”的力,在艺术中表现出来时渗透着作者的情感和意志。这就是构成艺术的最基本的要素。各种力的不同形式的运动所留下的轨迹,若无“志”的充实,便不会形成一个方向性结构。如果是画的话,线条就会在纸上轻飘飘地、无目的地滑过去,而不会“力透纸背”,或者“如锥划沙”。情意力的基质是画的“骨”。没有力也就是没有骨。荆浩《笔法记》云:“生死刚正谓之骨”。画家们所谓笔法,其实也就是骨法。所以思想感情不同,笔情墨趣也就不同。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云:“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旧乎用笔。”这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艺术修养,技术修养基于人格修养、道德修养。必须“精诚忽交通,百怪入我肠”,然后“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没有这种画外功夫,画是不会有力的。中国书法家画家论字画,常说“有力量”或者“没有力量”很少说“美”或者“不美”,这种用词上的差异,是值得研究的。吕凤子先生说:
“根据我的经验,凡属表示愉情的线条,无论其状是方、圆、粗、细,其迹是燥、涩、浓、淡,总是一往流利,不作顿挫,转折也是不露尖角的。凡属表示不愉情的线条,就一往停顿,呈现出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的就显示焦灼和忧郁感。有时纵笔如‘风趋电疾’,如‘兔起鹘落’,纵横挥所,锋芒毕露,就构成表示某种激情或热爱、或绝忿的线条。不过,这种抒写激烈情绪的线条,在过去的名迹中是不多见的。原因是过去的作者虽喜讲气势,但总要保持传统的雍穆作风和宽宏气度。所以状如‘剑拔弩张’的线条且常被一些士大夫画家所深恶痛绝,而外紊内劲的所谓‘纯棉裹铁’或‘绵里针’的圆线条,就从最初模仿刀画起一直到现在都被认为是中国画的主要线条了。”(《中图画法研究》)
这一段话不但说明了艺术以渗透作者情意的力为基质,也说明了中国艺术所追求表现的力,不是“剑拔弩张”的力,而是“纯棉裹铁”的力。
其实,中国美学对中国画的这种传统要求,也是中国美学对诗、文、书法等等的通同要求。书法固然是反对“剑拔弩张”了,诗、词也反对“剑拔弩张”。所谓“怨诽而不乱”,“好色而不”,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不也就是诗、文领域中的“纯棉裹铁”和“棉里针”吗?!中国美学认为,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是理想的作品。所以,虽然象《胡笳十八拍》或《窦娥冤》那样呼天抢地的作品也能感人至深,却很少有人那么写。传世名作大都是合乎“温柔敦厚”的所谓“诗教”的。这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强毅的表现。西方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急促凄厉,处处使人感到恐怖和绝望。中国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从容徐缓:处处使人感到沉郁和豁达,感到一种以柔克刚的力量。
刘琨诗:“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我想我们不妨拈出这后一句,来形容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特点。如果说民族气派、民族精神的话,那么我认为这就是中国艺术的民族气派和民族精神。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国的艺术是消沉的,避世的,退让的,我一直不敢苟同。我认为恰恰相反。在慢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封建社会,中国艺术很好地表现了处于沉重的压力之下不甘屈服而坚持抗争,不甘沉寂而力求奋发,不同流合污,而追求洁身自好的奋斗精神。所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联系发展缓慢、数百年如一日的中国封建社会巨大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的进步含意应该是很清楚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这是什么力量?!这是在异化现实中追求自由解放的力量,是起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的力量。所以它是入世的力量而不是出世的力量,是进取的力量而不是退避的力量。但它又以出世和退避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是“纯棉裹铁”的力量。这种力量,归根结底,也就是“志”的力量,“骨”的力量,是在强大的持久的压力下坚定不移的力量。这种骨也就是所谓的“傲骨”,这种封建社会的“傲骨”是中国艺术的主干。例如中国画,虽然也有画牡丹和芍药者,但更普遍的题材却是梅、兰、菊、竹,这是因为它们有“傲骨”的缘故。“菊残犹有傲霜枝”,“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这些题材,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也是中国哲学所追求的理想人格的象征。
十
当然,一切艺术都表现力量,西方艺术也表现力量。但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力量,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拿敦煌采塑和一些西方雕刻比较一下,这一差别可以看得很清楚。面对着外间世界的忧患苦难,二者都表现出一种反抗的力量。但前者的反抗通过实践理性表现为一种精神的力量,后者的反抗通过求生本能表现为一种物质的肉体的力量。一如西方雕期中的人物各有个性,敦煌采塑中的人物亦各有个性。阿难是朴实直率的;迦叶是饱经风霜的;观音呢,圣洁而又仁慈。他们全都赤着双脚,从风炎土灼的沙漠里走过去,历尽万苦干辛,面对着来日大难,既没有畏缩,也没有哀伤。既不横眉怒目,咬牙切齿,也不听天由命,随波逐流。不,他们没有被苦难征服,而是迎着苦难平静地走去,不知不觉征服了苦难。138窟的巨大的卧佛,是释迦牟尼临终时的造像,他以单纯的姿势侧卧着,脸容安静、和平而又慈祥,“如睡梦觉,如莲花开”,好象是在对弟子们说:“如来正在消逝,去宣扬佛法吧。”这个人没有被死亡所征服,而是平静地迎着死亡走去,不知不觉地征服了死亡。死亡的主题,被表现为一曲生命的凯歌,它像壮严徐缓的进行曲,给我们以无穷的力量。
这是什么力量?是一种精神的力量而不是物质的力量。我们只有把它同西方雕塑的力量放在一起比较,才能对它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你看西方同样以死亡为主题的雕塑作品,例如《拉奥孔》,米开朗其罗的《死》或者罗丹的《死》,其主题莫不是在强壮肉体的剧烈挣扎中展开的:雄厚宽阔的胸脯中骚动着恐怖,郁结着生活的渴望。大块大块隆起而纠结的肌肉中凝聚着生命力,而脸孔上绝望的表情却呈现出一种无声的哀号。在这些里面我们也感到一种巨大的力量,它带着雷雨般的气势,猛烈地摇撼我们的灵魂。它是对死的抗议,是对于外在的忧患的外向的抗议。这种抗议的表现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它同东方艺术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力量迥然异趣。
不管论质、论量,前者都不亚于后者,甚至比后者更强,虽然它是通过一些体质文弱、动作安祥、姿势单纯的形象表现出来的。这也是一种“纯,棉裹铁”。它的这种神秘的表现性很能说明中国艺术的美学特征。你看那些修长而又柔和的衣褶,它们互相跟随,时而遇合,时而分离,徐缓伸展又蓦然缩转,轻悠下降又徒然上升,交织、纠缠而又分开,飞向四面八方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好象是一首无声的乐曲,它有着管弦乐的音色,但不软弱。有着进行曲的旋律,但不狂放。它从容不迫,而又略带凄凉。不是禁欲的官能压抑,也不是无所敬重的肉体解放。不是宿命的恐惧或悲剧性的崇高,也不是谦卑、忍让或无所依归的彷徨。深沉而又冷静的忧患意识,表现在一种情感和理性相统一的形式之中,使我们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力量。这样的一种力量,不正是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民族特征的一个最好的象征吗?如果说精神文明的话,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共同特征,不正是中国民族精神最集中的反映吗?
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这一切特征都是时代的产物。明清以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随着小说、戏曲和重彩画、人物画的兴起,雕塑也开始世俗化,敦煌清代的塑象和云南纬竹寺五百罗汉,就流露出前所未有的市井气,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精神需要寻找新的表现形式。这个形式是什么,是另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不过可以肯定,不论这个形式是什么样的,它必然要表现我们传统的民族精神。所以市井气,也像六朝宫体的浮艳,终必不能构成中国艺术的特点。每一个民族、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不同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文明。并且这个文明可以通过符号信号、语言文字和劳动产品的使用,而被学到和被传播,因而具有一种超生物的、历史的遗传性。正因为如此,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文明的独特性才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行程中保存下来和得到发展,而渗透到这个民族的个性深处,表现在这个民族各项活动的各个方面,而形成一种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
一种文明,对于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社会,具有价值定向的意义。通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这种价值定向不知不觉构成了该民族、该社会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不同标志,而在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基础上,为该民族、该社会的进步规定了自己的方式,从而使得各个民族、各个社会不仅在活动形态上,而且在发展速度上,表现出参差不齐。有差异才有竞争,有比较才有选择,然后人类才有进步,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民族的精神特征,一个民族独特的文明,不但是属于民族的,而且是属于全人类的。所谓属于全人类,是指它以自己的独特性为人类的进步作出贡献。这独特性正因为它是民族的,所以才具有全人类的意义。
例如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造成“文艺复兴”局面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在12、13世纪,十字军的远征疏通了地中海地区的贸易通道,意大利扼地理之要,操纵着西欧与东方的贸易往来。佛罗伦萨、锡耶纳、威尼斯等城市出现了大量集中与分散的手工业作坊,形成了人数众多的市民阶层。而这样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让经历了封建教会势力的一千年统治的人们开始要求挣脱精神上的奴役。被禁锢多年的古典文化成为驱散中世纪黑暗,建立新型资产阶级文化的重要武器。新的生产方式不仅动摇了中世纪的社会基础,也确立了个人价值,肯定了现实生活的积极意义,促进了世俗文化的发展,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与宗教神权文化相对立的思想文化――人文主义。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追根溯源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资本主义的因素最先在意大利萌芽,市民阶层的形成有力促进了世俗文化的发展,文艺复兴运动也首先发生在意大利。”(P43,《外国美术简史》高教出版社)追溯到这个最本质的决定因素,才算到位。
由此看来,丹纳理论中的不彻底性还是由于探索世界时所应用的哲学方法论的局限,于我们而言,打好扎实的哲学基础,学习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是研究学术不可或缺的环节。
其二,丹纳衡量艺术价值的尺度是“特征有益的程度”,他明确地强调:“你们将要看到结果是艺术与道德有关”(P374)。首先他说:“表现有益的特征的作品必然高于表现有害的特征的作品”、“表现一个英雄的一部就比表现一个懦夫的一部价值更高”(P378)。在他眼里,最高等级、最高价值的人物史诗中的英雄之上的“一般先知,救主和神明”(P382)。其次,他在对人体艺术价值高低的评价时说:“我们所寻求的最高的典型,是一种既有完善的肉体,又有高尚的精神的人”,归结起来,他是非常重视有益的特征――帮助个体与集体生存与发展的特征――抵抗其它力量,并帮助自己生长的特征的。
艺术与哲学的关系问题是西方由来已久的一个问题。在古希腊就曾经围绕这个问题进行过激烈的争论。到了近代,康德首先将美学(也即艺术)纳入其哲学体系内,把审美看作是沟通自由与必然、认识与实践之间诸矛盾的桥梁。谢林既继承了康德的观点,也将美学(也即艺术)当作调和理论与实践、必然(自然)与自由(精神)的对立,返归本原(“绝对”)的手段,并且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把艺术视为其先验哲学的核心和终端,认为艺术比哲学更适宜于把握“绝对”。在谢林的思想体系中,艺术是为完成其哲学的任务服务的,而哲学的根本任务是把握“绝对”(theAbsolute)。这个“绝对”在哲学上是“本原”,在艺术中就是“原型”,是包含着主观和客观的所有在内的原初状况,可简单地理解为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的绝对无差别状况。在谢林看来,对这样的“本原”,只有“美感直观”、“天才的直觉”才可把握,只有“诗的语言”才可描述之。所以谢林赋予“理智直观”和“美感直观”以重要地位,认为没有它们就不可能完成哲学的真正任务。谢林所说的“理智直观”,是一种绝对自由的、同时创造自己的对象的知识活动;这种知识活动的对象不是独立于这种知识活动而存在,直观活动本身和被直观的东西是同一的。哲学和艺术的官能都是这种理智的直观,但哲学的“理智直观”是一种纯粹的内在直观,它自己不能变为客观的,不会出现在普遍意识中,只有艺术的“理智直观”,也就是美感直观才能变为客观的,它指向外部,能够出现在每一种意识里。“整个体系都是处于两个顶端之间,一个顶端以理智直观为标志,另一个顶端以美感直观为标志。对于哲学家来说是理智直观的活动,对于他的对象来说则是美感直观。前一种直观既然纯粹是为哲学家在哲学思考中采取的特殊精神方向所必需,所以根本不会出现在通常意识_里;后一种直观既然无非是普遍有效的或业已变得客观的理智直观,所以至少能够出现在每一意识里。恰恰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作为哲学的哲学决不可能变得普遍有效的事实及其原因。具有绝对客观性的那个顶端是艺术。我们可以说,如果从艺术中去掉这种客观性,艺术就会不再是艺术,而变成了哲学;如果谢林哲学研究赋予哲学以这种客观性,哲学就会不再是哲学,而变成了艺术。”[可见,在谢林看来,哲学和艺术都是建筑在创造力之基础上的,它们是同一的,区别仅在于创造力发挥的方向不同:哲学的创造活动是直接向着内部,在理智直观中反映无意识的东西,从而现实世界完全从我们面前消逝;而艺术的创造活动则向着外部,通过艺术作品来反映无意识的东西,从而使我们身临理想世界。但是,是艺术,而不是哲学,最完美地体现了这种先于主一客体分裂的“绝对同一性”(即“绝对”)。因为美感直观是绝对的认识,所以最高的人类职能是艺术,而不是哲学知识。谢林的上述观点和看法确实不乏合理的成分,其突出表现就在于他一方面强调艺术与哲学的紧密联系,同时又特别注意艺术的特殊性质,强调美感直观对洞视宇宙和人生的独到意义。卢卡奇在他的著述里曾指出,谢林在下面这一点上超过了康德,那就是谢林确信:至少对少数精英,对哲学天才来说,人类意识具有直觉认识的现实性,而康德是否认这一点的[3】。在这一点上,谢林也有别于黑格尔。对于黑格尔来说,绝对真理只能在他的哲学中得到揭示,而作为颇具诗人气质的“诗人哲学家”谢林,则把这种殊菜奉献给了艺术。谢林可以说是第一个确立艺术和哲学关系的现代观点的人。他拒斥哲学与艺术之争,认为艺术与哲学是同源的,把诗(艺术)与思(哲学)看作是以同一方式面对同一问题,且把完美揭示最高问题的殊荣奉献给了艺术。他的这一观点及思路,不仅被海德格尔所认可和接受,也影响了现代许多的哲学美学大家。
二、艺术的职能与意义
在人类的整个历史长河中,艺术都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无法想象,假如没有艺术的存在,人类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然而,从古到今,中、西方的哲人先贤们对艺术的认识及态度可谓大相径庭。就是在德国古典美学中,几位大家(康德、谢林、黑格尔等)的观点都有所不同。而谢林,毫无疑问,对艺术的地位与价值是最为推崇的。在谢林那里,“美感直观”优于“理智直观”,处于自我直观的最高级次。艺术高于哲学,不仅仅在于只有艺术才能提供普遍接受性:“哲学虽然可以企及最崇高的事物,但仿佛仅仅是引导一少部分人达到这一点;艺术则按照人的本来面貌引导全部的人到达这一境地,即认识最崇高的事物。"【4]艺术高于哲学,还因为艺术是自我意识发展的最高阶段的表现,是其体系的最终完成,只有艺术才能向我们反映其他任何产物都反映不出来的东西,即那种在自我中就已经分离了的“绝对同一体”。艺术是哲学的唯一真实而又永恒的工具和证书,艺术对于哲学家来说就是最崇高的东西,“因为艺术好像给哲学家打开了至圣所,在这里,在永恒的、原始的统一中,已经在自然和历史里分离的东西和必须永远在生命、行动与思维里躲避的东西仿佛都燃烧成了一道火焰。哲学家关于自然界人为地构成的见解,对艺术来说是原始的、天然的见解。”[51在永恒的、原始的统一中,已经在自然和历史中分离的东西和必须永远在生命、行动与思维里躲避的东西仿佛都燃烧起来,成为一片火焰。自然界本来是一部写在神奇奥妙、严加封存、无人知晓的书卷里的诗,艺术揭开了它的秘密,去掉了那层看不见的、把现实世界和理想世界分隔开的隔膜,让那个只是若明若暗的理想世界完全袒露出来。谢林对艺术的看法,与德国古典美学两位大家——康德和黑格尔——最大的不同,就是对艺术的高扬。谢林把艺术视为哲学的唯一真实而又永恒的工具和证书,并最完美地体现了先于主体一客体分裂的“绝对同一性”,还揭示了封存已久、神奇无比的自然界的奥秘。“谢林的艺术哲学是其自然哲学对应的另一极,因为自然就是无意识的和隐藏着的艺术,艺术的使命就是解读‘神圣的自然’这本‘大书’,这种‘最古老的启示’。”[61在艺术中,自然和历史永远是和谐一致的,因此最高的人类职能是艺术,而不是哲学。他的这一观点,与黑格尔认为艺术只是哲学的初级阶段截然不同。结果,黑格尔的美学》(1835)和谢林的艺术哲学(1802)分别提出了“艺术终结”和“艺术至上”两种大为不同的观点。谢林对艺术的至上推崇,曾被人指责是“为艺术而艺术”。事实上,谢林并非单纯地为艺术而高扬艺术,而是同时把艺术作为科学和哲学的诗性基础。哲学既是科学,又超越科学:在哲学中,真善美相互渗透,并由此造成科学道德和艺术的相互渗透。既然惟独艺术才赋予哲学家从主观性形式表达的东西变成客观有效的能力,那么正如科学在童年时期从诗(艺术)中诞生,从诗中得到滋养一样,哲学也要流回到曾经由之发源的诗的大海洋里。谢林的这种观点,不仅得到当时德国浪漫派的拥护,也得到了后世一些哲学家的认同,比如德国的雅斯贝尔斯就认为“诗是语言本身的摇篮,是人最先创造出来的言辞、感悟和行动。哲学最初是以诗的形态出现的"『I而海德格尔竭力维护语言和思的诗的根基,也被视为是谢林思想的回声[8j。另外,谢林对艺术的高扬还在于他不是仅仅把艺术看作一种意识形式,一种把握世界的直观审美的思维方式,而是强调艺术是人生的一种建构力量,是超越于世俗生活的一个理想世界。在先验唯心论体系》一书中,谢林明确了艺术与其他工艺品的不同之处艺术是天才的作品,没有任何外在的目的,是以自身为目的;艺术不仅神圣,而且纯洁。要言之,就是艺术创造出一个超越现实之上的理想世界。谢林早期与德国浪漫主义者保持密切来往,也持有一些浪漫主义的观念和想法,那就是对人生活的科学的、功利的世界不满,认为现实世界要彻底改造。他对充满创造性的诗性世界一心向往,期待建构一个诗意的、浪漫的、神奇的理想世界。这样一个美妙的世界只有在艺术的沉醉中才存在。正如谢林自己所说的:“超脱凡俗现实只有两条出路:诗和哲学。前者使我们身临理想世界,后者使现实世界完全从我们面前消逝。”『9谢林的这种艺术对人生诗化和理想化功能的观点,及其把“人的状况”描绘为造成焦虑的原因,可谓是存在主义理论的先驱,与阿多诺所强调的艺术必须具有“艺术的精神”[1。也有一致之处。
三、关于神话
神话在谢林的《艺术哲学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谢林关于神话的论述,也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恩格斯就曾说:“我乐意接受谢林从基督教方面触及到神话的重要成果而得出的结论”n,又说:“这一部分(指神话部分,笔者注)讲稿比其他各部分要好得多,其中某些说法,如果使它们摆脱了神秘主义的歪曲的研究方法,那也是可以接受的,即使对于从自由的、纯粹人的观点研究这些意识发展阶段的人来说也是如此”[12]。与启蒙主义者认为神话是“臆想”和英国唯理论者认为神话是“哲学寓言”不同,谢林认为神话是不能像教学大纲、教科书那样按部就班地引申出来的,而是由整个民族在自己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创造的。谢林不仅把神话视为自成一体的整体,视为诗歌之作、原始诗歌,还认为“神话乃是任何艺术的必要条件和原初质料”[13】。所以没有神话就不可能有诗,不可能有其他艺术。任何过程都是在时间中进行的,神话本身也具有历史性质。谢林特别详细地分析比较了古代的希腊神话和近代的基督教神话,并通过这两种神话的对比揭示了古代艺术和近代艺术的区别。没有神话,艺术是不可想象的。人类永远需要有神话。如果没有了神话,艺术家就必须创造新神话。在先验唯心论体系》一书的结尾,谢林预言合自然与历史为一体的“新美学论坛—神话”即将诞生。谢林认为神话是意识发展历史上的必然因素,这是符合观的。谢林不仅第一个用哲学——历史眼光来看待神话,把它看成是意识发展的一种共同的、合规律的阶段,而且以历史的观念对神话进行探索。谢林没有把神话看作是个人的产物,而视为民众创造的产品。神话即使是作为民众个体意识而产生的,这一个体意识也是从人类共同意识中分离出来的。所以不能从个人那里,而要从一般人类意识那里去寻找神话的根源,因为在人类意识之中发生着神话产生的实际过程。“精神分析学”代表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学说与谢林的到一般人类意识里去寻找神话的根源说具有某些相似之处。一如艺术,在谢林那里,神话不仅仅是一种人类原初的艺术现象,或艺术地把握客观外界的原初方式,更重要的还是人的存在本身的问题,即“神话学并不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种类提出来的,而是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提出来的。”It4]谢林早期表现了对充满创造性的自然诗性世界的热烈渴望和向往,但后来慢慢地越来越把注意力放在艺术和被近代社会及文化排除在外的神话上,到了其思想发展的后期,对神话世界表现出尤为浓厚的兴趣。因为在他看来,理想与现实、有限与无限等矛盾对立的方面只有在神话世界里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统一。神话排除反思和逻辑,推崇直观,把感觉和想象当作真实的世界,把自然与人的精神统一起来,建立了一个理想与现实统一的世界。因而诸神的世界不是一个早已消逝了的往昔,而是近代人所应当追求的诗意世界的原型。他之所以倾心于神话,就是试图在神话这个原型世界里为人的生活世界的诗化提供一个理想的模型_l。所以谢林对“新神话”的期待实际上是对知性的理智思维和现实的功利世界的替换,为人们提供一条超越世俗生活的理想途径。谢林被后世视为浪漫主义神话理论的代表。他关于神话的许多精辟论述,对当时及后世的许多学者都有着巨大的影响。“现论家们所谓的新神话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依据了谢林的神话理论。”[1]从尼采到卡西尔、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都把神话看作是文化和人生赖以更生的必需手段,也都致力于创造所谓新神话。要言之,谢林的这种人本主义神话观是其思想中颇具现实意义的部分,对后世的影响也最为深远,开创了包括尼采在内的直到整个20世纪的现代神话学的先河。
四、非理性主义
一直以来,我们都把叔本华看作是理性王朝的掘墓人和非理性大厦的奠基者,实际上,现代非理性主义的先驱应该是谢林。卢卡奇曾指出谢林的“理智直观”是非理性主义的最初表现形式,并认为在这里,谢林的确超过了康德和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lJ7J。因为谢林认为“绝对”是可以认识的,而且给出了认识“绝对”的途径和方法,那就是“理智直观”。“理智直观”虽然是“理智”的,但此“理智”已不是康德、费希特的理智的意义,而是把这种心灵以象征意义的直观表现出来的。“理智直观”是绝对自由的,是一种把自身变成自己的对象的创造活动,并且以双重方式进行创造:或者是自由地和有意识地进行创造的,或者是盲目地和无意识地进行创造的,即在绝对性支配下的超思维的情感的创造。因此“理智直观”具有双重性,它既是辩证的,又是非理性主义的:一方面,它是一种对直接现存的客观现实中所出现的矛盾的辩证理解,是一条通向认识现实本质的道路另一方面又在知性和理性之间制造对立,使之缺乏辩证的过渡与媒介_l8】。“理智直观”是一切哲学的官能。后来海德格尔不仅接受了谢林的“理智直观”说,还进一步指出谢林超出康德的一点就在于其提出了“理智直观”【l9】。谢林的“理智直观”说,表明了谢林虽然想开拓通向辩证法的道路,但在方法论上却因“理智直观”而停留在辩证法的大门之外,同时又为非理性主义敞开了大门。叔本华、尼采及其后的非理性主义哲学家们,都认为世界的现象与本质是无法用理性认识的,只有直觉才能把握。谢林的“理智直观”可谓是非理性主义的最初表现形式。另外,谢林还较早从哲学高度探讨了艺术创造中的无意识的问题。谢林在他的著作中一再提到天才、灵感与艺术的关系。他认为,在艺术当中,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有意识地完成的,而是有无意识的参与,结合了无意识的活动,即是一种审美直觉。而艺术的唯一源泉,就是来自于人内心深处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动,也可称之为“灵感”。对于艺术来说,灵感是非常重要的。但谢林又对灵感作了神秘主义的解释。他认为灵感源自自由活动中有意识与无意识事物之间的矛盾,它是神秘的、不可理解的,正是它驱使艺术家不由自主地进行创作。并非所有人都能成为艺术家,只有少数具有天赋的创造力的人才能够。在艺术创造过程中,有意识的活动表现为技巧,它是可以学习获得的;无意识的活动在艺术创作中表现为诗意,它是无法习得的。换言之,诗意难以捉摸,技巧却是可以后天习得的。而天才,就是把有意识和无意识活动,也就是技巧和诗意统一起来的能力。谢林关于艺术灵感和天才的理论,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对灵感和天才的解释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把它们的根源都归结为绝对或上帝;二是强调了它们在艺术创作中的无意识性。无意识活动在创作中是主导的,虽然它是通过有意识的活动发挥作用,但总是凌驾于有意识的活动之上。因此,无论艺术家怀有多么明确的意图,总是被一种力量驱使着去表现他并不明白的事情,最终使有意识事物与无意识事物达到和谐与统一。由此可见,谢林对于艺术天才又作了非理性主义的解释。从谢林理论体系中产生的非理性主义的萌芽,可以证明把谢林作为非理性主义先驱的合理性。当然我们应该认识到,谢林思想中所流露出的这种非理性是一种不自觉的行为,因为谢林骨子里仍是一个理性主义者,他并不想成为非理性主义者。而且,谢林的非理性主义,也还不是我们所熟知的今天意义上的非理性主义。但是,就是谢林的这种最初的非理性主义,为后来的非理性主义提供了一个方法论的样本,从而才会有叔本华、尼采等人所开启的现代非理性主义的大潮。后世都把叔本华视为非理性主义的奠基者,但是,没有谢林为非理性主义规定的前提,哪会有叔本华经典的非理性主义的言论呢?
五、人本主义
文艺复兴运动之后,西方各国先后崛起的反对中世纪神学和封建专制主义的人本主义哲学思潮,包括17世纪的笛卡尔的唯理论哲学、18世纪的启蒙主义哲学,一直到德国古典哲学和美学,尽管他们也呼吁人性解放,争取人的心灵和精神的自由,他们最终还是把自由归置于理性,把理性看成衡量、认识和创造世界的最根本尺度(谢林除外)。而现代人本主义却是从对这种永恒的、至高无上的理性的怀疑、批判和否定开始的。现代人本主义哲学和美学在反对客观理性的同时,又都把研究重心转向人的生命、意志、直觉、意识、潜意识等非理性因素,把感性个体真正从纯粹思辨的领域中解放出来。可以说西方现代人本主义思潮是以非理性主义为其首要特征和基本理论核心的。而这种非理性主义思潮的源头正是来自干谢林[2。1。此外,谢林的艺术哲学有鲜明的人本主义色彩。尽管谢林的美学具有较为强烈的思辨性,也比较晦涩难懂,但其美学是关心人的前途,把人作为目的来进行研究的。比如,他把艺术视为其同一哲学的拱顶石,因为艺术是理想世界的最高能力,是现实与理想的高度统一,也就是人的最高境界。“能满足我们的无穷渴望和解决关乎我们生死存亡的矛盾的只有艺术。”口”另外,在其著述中,谢林还赋予神话以相当多的笔墨,认为神话排除反思和逻辑,只把感觉和想象当作真实的现实,所以神话的世界是一个理想与现实和谐统一的创造性世界;如果没有神话,人应该为自己创造出一个新神话:“新的神话并不是个别诗人的构想,而是仿佛仅仅扮演一位诗人的一代新人的构想,这种神话会如何产生倒是一个问题,它的解决唯有寄望于世界的未来命运和历史的进一步发展进程。"[221上文已述,在谢林的思想里,艺术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式,或一种把握世界的直观审美的思维方式;神话也不仅仅是一种原初的艺术现象,或艺术地把握客观外界的原初方式,而是作为人的存在方式被提出来的。谢林高扬艺术,是想强调艺术是人生的一种建构力量,是超越于现实生活的一个理想世界;他倾心神话,也是试图在神话这个原型世界里为人的生活世界的诗化提供一个理想的模型。谢林美学的这种人本主义理想,既体现出浓郁的浪漫特色,也是其思想现实意义的体现。在整个西方哲学史与美学史上,现代非理性人本主义思潮的出现都意义重大。而谢林的思想,对这一思潮中的许多领军人物都有或深或浅、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继谢林之后,从叔本华一尼采的意志主义、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弗洛伊德的无意识与性本能说、克罗齐一科林伍德的表现说,一直到海德格尔一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都将矛头指向古典哲学的“理性”,把理性作为自己解构的目标,又都把研究重心转向人的生命、意志、直觉、无意识等,把感性个体真正从纯粹思辨的领域中解放出来。
立足哲学对舞蹈进行分析,这种艺术形式主要根据人体在空间中的运动,达到美的形象的塑造,形成的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通常,在一般人看来,舞蹈与哲学关系不大,一个隶属艺术范畴,一个属于世界观,同时,舞蹈更加形象和生动,而哲学突出的特点就是抽象,表面看来,二者毫无相关,很难存在交融,甚至有些人永远都不会将二者置于同一地位进行思考,也不会进行相关理论的研究,这其中包括从事舞蹈专业的人士。但是,如果将舞蹈艺术中的美与哲学中的辩证美学相结合,舞蹈艺术对于情感的表达很难与哲学脱离。
一、对舞蹈艺术的社会哲学性的介绍
立足人类发展,对于不同时代、民族的艺术,其与社会哲学关系密切。哲学体现了社会的自我观念,伟大的艺术作品呈现了更加深刻的哲学理念。在邓肯看来,哲学的概念是最高的满足,在尼采的发挥下,才能充分体现舞蹈的力量,他将尼采视为第一位哲学舞蹈家,将其作为精神上的舞蹈家。对于伟大的舞蹈作品,体现了民族和时代的特征,是社会思潮的产物,同时,能够积极参与社会的构建过程,集中体现了时代的特征。邓肯的思想是尼采哲学意识的深化和延展,实现了对古板和程式化的舞蹈形式的突破,借助哲学思想,与现代思想相结合,借助灵魂的指引,实现对舞蹈的升华,形成了一种超越肉体的新的哲学舞蹈思维。因此,将舞蹈划分为哲学的高级形式,十分必要。当舞蹈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需要对整个认识进行不断深化和升华。舞蹈与哲学具有接缘性的关系,这在根本上是由舞蹈自身的直觉性决定的。舞蹈的直觉有助于强化对事物的认识,实现对哲学思维的升华,但是,其发挥的不是辅的推理作用,而是切实推动舞蹈编导和舞者的发展,直接发展为最具普遍性和公理性的层次。其在舞蹈认识和创新行为中作用突出,也就是说,借助直觉,使得舞者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同时,也促使舞者的认识更加创新性与创造性。在直觉的指引下,舞者悟性更加突出。通常,对于直觉,其准备阶段主要是幻想、想象、形象以及潜意识,能够诱发舞蹈思路的创新,同时,灵感和启示是直接形成和闪现的时期,能够促进创新思路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甚至诱发出人意料的创造性成果。
二、对舞蹈艺术的审美性与行为哲学性的分析
哲学的不断发展对艺术家自觉哲理的追求和探索都产生影响,促使艺术的创作更加哲理色彩。随着审美标准的不断变化,舞者艺术创作的起源和表现模式不断发展。艺术之所以获得辉煌的发展机会,其主要源于思维的进化,也就是说,艺术是随着人们认识深度、广度和能力的提升而发展的。哲学的发展使得哲学型艺术作品形式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舞蹈艺术是人们创作的行为,这种行为源自人类思考的开始,其创作更具依赖于人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认识。在时代哲学思维的影响下,文学思潮形成和发展。为了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艺术,需要立足作为思维基础的哲学。一种艺术形式得以承认和传承的条件就是适应社会的审美标准,而决定这种审美情趣的就是整个社会的哲学意识。艺术表现形式多样,这也得益于哲学发展的表现形式。哲学的发展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对于真理的感悟。艺术能够表现生命的伟大,表现人与社会、自然的关系,不同的历史时期,艺术表现形式存在多样性,这在根本上影响了哲学的变化和发展。同时,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哲学文化与民族艺术形式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三、对舞蹈艺术民族独立性的阐述
对于一个民族的了解,其哲学是重要的途径。文明的背后是哲学的推动。一旦缺少哲学的指引,民族将无法生存和发展。艺术创造的形式需要立足社会生活的需求,艺术构造的现实能够对人的观念产生影响。因此,哲学艺术决定了艺术的发展方向和审美层次。
四、对艺术与哲学关系的介绍
艺术的发展指引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与此同时,人类的生产和思维也反映在艺术创作过程中。正是因为艺术范畴的宽广性,同时,价值哲学精神的指导,才能实现艺术与哲学的相互交融,彼此深入,关注细节,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哲学与艺术不是相互孤立的,互相交融与辉映,在本质上反映了人类思维的漫长发展。从古至今,哲学与艺术都处在不断创新和发展中,在不同的空间范畴内,彼此不停息的向前,不懈地追求着各自的目标。
五、对舞蹈美学中哲学的介绍
(一)立足舞蹈学进行分析
对于舞蹈,其在古代被归纳为“乐”类,但是,在近现代则被归属为“艺术”范畴,后期提出了舞蹈学,其中并没有明确体现哲学。但是,在舞蹈学的研究过程中,其最主要的参照学科为哲学。舞蹈的审美标准、表演理论以及学术研究的方法都要依赖于哲学,需要考量相关学科和门类的成果。
(二)立足舞蹈美学进行分析
美学源于哲学,是从哲学分化出来的支脉。在古典美学中,将美的创造与鉴赏给予区别对待,长此以往,创造与鉴赏呈现分离状态,不科学十分明显,因为创造本身就是鉴赏的过程。创造与鉴赏不可分割,创造者就是最初的鉴赏者。也就是说,如果不具备审美观,很难进行选择性的创造。舞蹈的发展需要哲学的指导,否则就会沦为与世俗争风的地步。
(三)立足舞蹈心理学进行分析
心理学也源于哲学,与美学相比,其发展相对较晚。对于舞蹈而言,身体的问题是技术的问题,心理的问题才是艺术的问题。舞蹈心理学以舞蹈为对象,以美学作为指导,立足科学的心理学,形成自己的学科体系。对于舞蹈心理学,其研究的目标不是整个舞蹈,需要将其限制在舞蹈行为之中的心理范畴。
六、结束语
综上,哲学与艺术关系密切,同时,哲学与舞蹈的关系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这与哲学与艺术的理解不可分割。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哲学与艺术必将不断影响,相互交融,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1]张冬梅,吴新华.论邓肯从“自然到自由”的舞蹈艺术思想[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7,01: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