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5: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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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印制
二OO三年十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适用于物业建设单位与其选聘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使用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本示范文本条款或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文件、规范为准,也可向珠海市建设局、珠海市物业管理处咨询。
2、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填写、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合同文本中有【】符号的为选择项,选用【】内容的,以划√方式表示;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中及其它留有空格的部位打×,以示删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
第一章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物业建设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四至: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
住宅平方米(多层,高层);
商场平方米;
写字楼平方米;
停车场平方米;
工业厂房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见附件一。
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招标】【议标】方式,选聘乙方对本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本物业在未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并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1、
。
服务质量及要求:
。2、
。
服务质量及要求:
。3、
。
服务质量及要求:
。
第六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一、基本服务
(一)日常服务
1、公共环境卫生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户门以外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张贴,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房、池,对垃圾(专用)房、池、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按政府有关规定在服务范围区域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在雨季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公共卫生间每天清洁次;
【】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日湿拖一次;
【】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日进行一次清洁;
【】;
【】;
【】。
2、绿化与建筑小品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包括:【草地】、【树木】、【色块】、【花卉】、【园林小品】、【绿篱】等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制定绿化维护管理制度并实施;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
【】无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合理控制水肥,无杂草;
【】应绿化地绿化覆盖率达100%,无黄土现象;
【】;
【】;
【】。
3、治安防范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
人员配备:门岗个共人;
巡逻岗个共人;
大堂岗个共人;
。
服务要求及质量:
【】有专业治安防范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车辆行驶通畅,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看管公共财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看管;
【】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
【】;
【】。
4、交通、车辆停放秩序、停车场的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秩序的维护及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人员配备:停车场岗个共人;
巡逻岗个共人。
服务要求及质量:
【】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
【】有健全的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对进出本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保证车辆停放有序,定时巡逻;
【】使用固定车位及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当建立车辆档案;
【】车辆被盗的经确认后,协助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
【】;
【】。
5、装饰装修管理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1、有健全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查验装饰装修当事人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与装饰装修当事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
4、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责成当事人纠正,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
【】;
【】。
6、消防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消防管理,包括:【中控室】、【自动喷淋系统】、【烟感系统】、【广播系统】、【消防栓】、。
人员配备:。
服务要求及质量:
【】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帐;
【】制订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
【】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例行巡视,检查和保养;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无火灾安全隐患;
【】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
【】;
【】;
【】。
7、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共用照明系统】、【室外排水管网】、【自行车棚】、【建筑物防雷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垃圾中转站】、。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确保本区域内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以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
【】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道路、甬道、步道、活动场地、边沟涵洞基本完好、通畅;
【】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化粪池定期吸粪,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清洗外墙一次;
【】;
【】;
【】。
8、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区域内,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
【】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
【】;
【】。
9、社区文化建设
【】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并实施;
【】;
【】;
【】。
(二)定期服务
1、【日】、【月】用水清洗楼梯一次;
2、【日】、【月】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3、【日】、【月】清洗水池一次;
4、【日】、【月】清疏化粪池一次;
5、【日】、【月】清疏排水系统一次;
6、【日】、【月】清洗建筑物立面一次;
7、【日】、【月】检修水泵一次;
8、【日】、【月】检修电梯一次;
9、【日】、【月】检修发电机一次;
10、【日】、【月】检修中央空调一次;
11;
12、;
13、;
服务要求及质量:
(三)综合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2、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
【】白天有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
【】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小时内到现场;
【】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每个月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每次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满意率不低于%;
【】;
【】;【】。
二、特约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及改造:
服务内容:共用部位的范围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共用照明系统】、【室外排水管理网】、【自行车棚】、【建筑物防雷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垃圾中转站】、
。
服务要求及质量:
【】编制物业年度维修计划及维修预算;
【】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
【】建立维修回访记录;
【】;
【】;
【】。
费用支出方式:
【】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保修期后由产权人共同承担;
【】;
【】;
【】。
(二)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及改造
服务内容:【电梯】、【中央空调】、【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防盗对讲系统】、【智能化设备】、
服务要求及质量:
【】;
【】;
【】。
费用支出方式:
【】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保修期后由全体产权人共同承担;
【】;
【】;
【】。
(三)其他特约服务
【】;
【】;
【】。
三、有偿服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等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标准由双方商定。
四、其它服务
【】;
【】;
【】。
第七条乙方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及建筑共用部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本物业工程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总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1、物业服务费(物业建设单位支付);
2、;
3、;
4、;
第十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总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1、物业服务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缴交);
2、;
3、;
4、;
第十一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总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1、服务成本;
2、;
3、;
4、。
第十二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总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1、服务成本;
2、;
3、;
4、。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物业服务酬金
一、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甲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
1、;
2、;
3、;
4、。
二、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提取酬金:
1、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共用水费、电费。乙方按【每月物业服务总收入的%】【每月从物业服务总收入中提取元】作为酬金。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总支出,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结余列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总收入】、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每半年将物业管理计划和支出预算送甲方备案,甲方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备案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
2、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摊。乙方按【每月物业服务总收入的%】【每月从物业服务总收入中提取元】作为酬金。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总支出,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结余列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总收入】、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每半年将物业管理计划和支出预算送甲方备案,甲方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备案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
3、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共用水费、电费。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结余归乙方。
4、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
另行分摊。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结余归乙方。
5、
6、
。
第十四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按以下标准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1、住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商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写字楼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工业厂房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
2、已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但尚未售出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由乙方按本条第1点约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全额】【半价】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月日开始实施物业服务工作。并从年月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如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可作调整】。
2、甲方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
(3)。
3、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
(3)。
4、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采取。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当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于%时,乙方可在告知甲方后日无条件单方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保留对甲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所欠交管理费的追收权和向人民法院权。
第十七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车位使用管理费或停车保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一、车位管理费及车位使用管理费(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管理费;未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使用管理费)
(一)露天车位:
1、车位管理费
【小型车辆】元/月;
【中型车辆】元/月;
【大型车辆】元/月;
【摩托车】元/月。
2、车位使用管理费
【小型车辆】元/月;
【中型车辆】元/月;
【大型车辆】元/月;
【摩托车】元/月。
3、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元。
4、。
(二)车库或停车场:
1、车位管理费
【小型车辆】元/月;
【中型车辆】元/月;
【大型车辆】元/月;
【摩托车】元/月。
2、车位使用管理费
【小型汽车】元/月;
【中型汽车】元/月;
【大型汽车】元/月;
【摩托车】元/月。
3、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元。
4、。
二、停车保管费
1、元/月;
2、;
车主缴交停车保管费的,乙方与车主应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并约定保管责任。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车辆事故的,由责任方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按规定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九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的,由甲方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3、
;
4、
第二十条本物业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
;
2、
;
3、
;
4、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由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另行约定。
第二十一条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损害的,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二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从物业服务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3、。
具体投保的保险险种为
。
附加险险种为
。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务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二十三条其它费用
。
第四章双方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方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起草《业主临时公约》,在销售物业时向业主(指买受人)明示,并要求买受人作出遵守的书面承诺。
3、起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销售物业时与业主(指买受人)签订。
4、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协助乙方对物业进行接管验收。甲方交付给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
;
返修后由双方共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建筑面积保安宿舍,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3)。
6、在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建筑面积保安宿舍,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3)。
7、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资料包括:
(1)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
(2)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10、
。
11、
。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2、编制物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方案、预算并组织实施;
3、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业的有关规定,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并负责监督;
4、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1种或第2种收费方式执行的,每个月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总支出帐目;
5、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6、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甲方(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时)移交各类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但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9、
。
第二十五条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讼,由法院裁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甲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甲方根据第二十七条或乙方根据第二十六条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在送达另一方时生效,双方应当在二十日内对物业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业主或非业务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甲方应当制止,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强台风、暴雨、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公众、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质量等原因,使物业或者物业的一部分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国定规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三十五条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六章服务期限
第三十六条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年(一般最多不超过5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1)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法院。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临时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临时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份,乙方存份,在份。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 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
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
第十三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
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2、设备运行;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公共环境;5、绿化;6、交通秩序;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 [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2、本示范文本于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空格部位供甲乙双方以打“√” 方式选定,未选择部位打“x”)。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5、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文本中的条款及专业词汇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6、合同签订生效后,手写项及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对该部分内容意思表示一致,涉及到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7、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委托方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范围:
总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占地面积: m;
建筑面积: m。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甲方就 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
8.保安。
9.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 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其他。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其他。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略)。
第十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 倍收取。
第十一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3.其他: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第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 件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坚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