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总结范文

时间:2023-03-06 15: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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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总结

篇1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区部分企业重生产经营轻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特别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缺失等现象依然存在。同时,也反映出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仍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不够广等不足。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杜绝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现予以警示通报,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各有关部门、各街镇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找准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事故高发特点、领域、环节,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严格开展执法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篇2

为确保“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12月27日及时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传达活动通知精神,进行全员发动。成立以配送中心主任为组长、主管为副组长、各班组长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听取员工意见,精心策划,制定符合配送中心实际情况,并行之有效的活动计划,落实责任,提出要求,确保活动按计划部署,有条不紊的进行。各班组及时根据配送中心的活动计划,开展班组讨论、发动;配送中心主任、主管与班组定点联系,定点管理,深入班组,进行监督指导。各班组开展针对设备、设施及岗位操作隐患查找,达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个人不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

二、大造声势,宣传手段行之有效

活动初始,在油库大门挂横幅一个,在库内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我要安全“活动专栏张贴活动实施细则及相关知识,使每位员工每次进入油库都能看到。在活动的中制作“百日安全无事故”黑板报一期,对活动进行引导、总结。及时采取各种宣传方法手段,营造一个轰轰烈烈的“强意识、查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氛围,提高全体员工对活动的认识,激发了大家参与活动的热情,为安全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真抓实干,做好冬防工作

组织全员进行冬季油库防火、防冻等安全专项检查并进行了防范部署,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防冻、防凝、防滑、防煤气中毒等工作,确保不发生油库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

具体做了以下防范工作:

1、对输油管线、膨胀管、消防管线、消防栓、炮,放尽积水,油罐排污阀门保温包扎,防止冻胀管线、阀门。

2、对油罐呼吸阀门进行擦拭,防止冻凝,确保活动灵活。并要求在每次接卸、输转等作业前都要进行检查。

3、对库区静电接地装置进行数据测量,更换部分锈蚀的螺丝垫片,确保完好有效。

4、对消防泵房设备进行防冻保暖工作,内燃机更换防冻液,电瓶充电,确保启动灵敏迅速。

5、部署加强对露天输油管线的巡视检查,防止冻缩断裂和冻坏阀门。

6、对消防道以外的杂草、落叶进行清理,清除易燃引火杂物。

7、备足木锨、扫把等应急物品,以备及时清理发货场地、罐区等作业区域的积雪,防止打滑、摔伤。

8、进行员工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员工防范技能,确保不发生中毒、触电、滑跌、摔伤等事故。并有针对性的进行了《防中毒》、《办公楼火灾》应急演练。

四、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

开展“禁令”学习和“六个一”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标准化操作规范的学习,提高全员的责任感和操作技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对照《2009年Xx配送中心重大危害控制及改进措施清单》中的项目,进行重新审核和学习,对发生改变的隐患项目,及时修订防范措施,新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防范措施。

五、加强预案培训演练,提高员工应急能力

篇3

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对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进行了安排,抓好活动的发动、组织、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活动、有总结,确保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同时,学校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

二、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奖惩分明。

活动期间我们根据学校不同地方的不同特点,深入到班级按照安全等级对每一个班级,建立各类清单和分析记录,逐步学校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得我们的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同时,重点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重点地点安全责任制、基层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等五项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考核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活动的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三、加大力度,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强化三个教育(即: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安全质量教育),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当前,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处于年底收关阶段,同时也是全年总体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今年以来,我们学校安全管理教育方面一直常抓不懈,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安全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方面还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因此,我们向教职工大力宣传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激发广大职工参加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的积极性,营造竞赛活动的热潮,同时也是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然大家意识到安全问题应时刻小心注意,不仅行课期间注重安全,课后及放假期间也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开展了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百日安全活动期间,我们认真开展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学校的各个班级进行安全普查,共检查了6项24次,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对查出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能执行整改的当场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

在百日安全竞赛活动期间,我们积极开展了安全大讨论活动,针对教室、运动场以及学校处于林区等几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习惯性不良行为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让每一名教职工都参与到讨论当中发表自己的意见,指出大家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让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改正不良行为,用正确的行为来保证工作的平稳顺利运行。

模板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稳定了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现将我乡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站在安全生产、国泰民安的高度,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纳入我乡20xx年年初的一件重要大事来抓。按照全县百日安全活动的主题,为了确保全乡百日安全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以乡长李红兴为组长的全乡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百日安全活动的组织、检查和考评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乡安全办,余元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其次,建立健全百日安全活动工作责任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认真贯彻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党政联席办公会,分析我乡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百日安全活动工作,定期召开百日安全活动会,从而使广大干群及企业员工关心安全,重视安全。与各村、各电站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包点人员名单,明确了各自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以百日安全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采取标语、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电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依法治安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丰富活动内涵,提高活动质量,在全乡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在宣传阶段,我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共组织各村、各电站张贴安全标语300余条(幅),营造出了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良好氛围,强化安全管理,为使我乡安全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大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每半个月对全乡安全进行检查一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1、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自查自纠活动。开展了以电站和村组自查、乡安全办抽查相结合的多层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重大隐患,坚决实施停产整顿,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同时我乡注调动群监组织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加强电站施工现场管理,狠反三违。针对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的值班跟班制度。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严格现场管理,认真解决在安全管理中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要把强化现场管理与查处三违现象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从严治安,着力治本。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突击生产酿成事故。

3、从严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查处。对分包矿人员责任到人,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进行督查,如有不在岗或监管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严格责任追究,按规定给予处分。

总之,我乡百日安全活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乡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蓼坪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模板三: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总结 在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管理体制,逐渐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克服人员少、施工场地多等困难,合理组织人员,严格按规定监督落实施工单位使用安全费用资金情况,提高施工单位安全装备水平,不断深化安全文化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现场安全生产中,杜绝了人身伤害事故、机电设备事故、通防事故,开工至今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 天。

一、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工作的基石,只有依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职工的不安全行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才能更好的做好安全工作。安全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制定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不适应现代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重新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同时配合领导、上级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 起草、修订安全管理制度 7 项(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管理制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入井检身及人员出入井清点制度、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 起草、修订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3. 起草、下发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16份。

4. 将施工单位纳入矿方统一管理,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并针对施工单位人员流动大、素质参差不齐等现实,以及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强化教育培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规范现场作业,加强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5. 编制了安全管理标准化,为其它矿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6. 配合领导开展采矿许可证、安全专篇的报审工作。

7. 按时上报华电煤业安全周报、月报。

8. 迎接煤业公司安全生产部及专家组安全检查6次。

9. 与准旗救护中队联系对不连沟事故救援事宜达成协议。

二、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为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基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1. 加大培训力度,定期进行公司内部全员培训,以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 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国家取证培训。

3. 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4. 根据工作需要,培训4名下井司机,颁发入井证,培养一专多能的人员,为实现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 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现场质量管理,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坚持严字当头,奖、罚分明,使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生产现场状况明显好转。

1. 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提高了管理效率,使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

2. 重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安全工作的基础,它既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最基础工程,更是矿井发展的最紧迫任务。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对矿建施工单位进行打分评比,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奖、罚。

3. 认真坚持好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处理各种违章、违法行为,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防止类似行为重复出现。

4. 组织安全联合检查 41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1份,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83条,依据《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回复单》进行督察,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四定的原则落实整改,整改完成 283 条,现场整改率100%;并对三违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本年度共实施安全罚款 164800 元整。

5. 组织开展3次突发灾害事件演习(防洪演习、消防演习、井下停电停风瓦斯超限撤人演习)。

6. 管理人员配备安全仪器仪表、并定期校验。

7.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结合现场工作实际,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明确瓦斯治理的目标、任务、重点和保障措施,并抓紧落实,进一步提高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落实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杜绝无风、微风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对工作面的瓦斯检查,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按规定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加强系统维护,确保运行可靠,瓦斯超限时必须能够及时报警、断电。进一步加强放炮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放炮的规定要求,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须使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放明炮。

8. 进一步加大工程技术人员白天、夜间值班下井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加大反三违工作力度,使查处三违工作更加细致化,。对个别严重违章作业的人员除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外,有力的促进了反三违工作向纵深发展,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9. 监督落实矿建单位通风系统改造。

四、 火工品管理工作

日常工作中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及时落实国家、上级部门、准旗公安局文件精神,有效预防火工品事故的发生,高度重视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火工品在井下运送、贮存、领用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管理是否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安全部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单独抽出人员专职办理火工品相关手续,从审批、购买、入库、出库、运送等环节全全负责,24小时领用随叫随到,为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一年的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级管理单位的要求,在准旗公安局、派出所的多次检查中,都达到要求;每日清点库存量,按需及时审批火工品,没有因为人为原因而导致火工品供应影响生产的现象出现;未出现火工品流失到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事件,保证了矿建单位火工品的正常使用。

五、 水保、环保方面

1.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分别与内蒙古水科学院、秀野水事监理公司签订监测、监理协议,按照协议要求督促检测、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相关内容展开工作。

2. 迎接黄委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内蒙古水政监察总队、鄂尔多斯水土保持局、准旗水土保持局、准旗环境保护局、准旗水土保持监督站来矿检查,并按检查意见要求进行整改。

3. 与内蒙古水科院达成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协议。

六、 科技项目申报

20xx年的科技项目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配合开展工作

七、 安全文化建设

篇4

1、为了认真贯彻公司文件精神,公司召开了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例会,传达活动精神,部署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目标,下达活动任务。并提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活动的主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营造“安全是美好人生的保护神,是企业效益的守护神”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三不伤害”成为公司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

2、各单位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分别成立了相应的活动小组,使“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在公司范围内得到落实贯彻。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1、逐级动员、人人参与

(1)在本次“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中,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例会的要求,召开本单位安全例会,传达了公司安全例会的精神,让每一名员工了解公司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2)围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主题开展活动,单位负责人对活动开展情况做了具体要求,并保证开展好本次活动。

(3)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情况,根据本单位安全现状,制定了活动方案计划。

2、广泛宣传

为了广泛宣传、动员公司员工参与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在公司内摆放安全展板、张贴宣传画、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安全知识读本、利用热电简报专版进行宣传。并于6月5日上午,公司组织人员到县城振兴路设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条幅开展咨询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宣讲安全常识。围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主题,在公司内部形成了“珍惜美好人生,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活动氛围。

三、充分开展自查、互查、督查工作,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1、杨总在生产调度会上专门安排各车间围绕“查隐患、找死角、反违章、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在查找中,做到查找和整改结合起来,边查边整改;把检查与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结合起来。

2、各单位通过岗位自查、单位复查、单位间互查,将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等具体情况上报了生产计划部。

3、生产计划部采用抽查和大检查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落实,查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彻底的安全隐患36项,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考核,并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保证了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开展活动、强化制度管理

1、4月3日与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公司员工及家属携子女到县城胜利山公园进行亲情沟通、交流、拍照并组织员工子女手拉手活动,将活动的部分照片制做成展板,悬挂在主控室东墙上,让公司员工时刻牢记子女的祝福和期盼。本次活动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以亲情促安全”的活动目的。

2、分别于4月6日--16日和5月22日、23日组织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观看安全生产教育影碟,加强了电力生产安全防护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从中得到了安全事故的教训;

3、4月中旬,公司给每名员工发放一本《淄博市民安全读本》,让员工全面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日常安全常识。

4、为确保公司运行、检修人员的身体健康,公司4月14日聘请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人员来公司给部分运行、检修人员进行查体,未查出疑似病人和禁忌症病人,同时也说明员工规范使用和配戴劳保用品的自觉性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

5、4月18日---4月30日各单位利用单位的微机组织班组轮换观看了《火的警示》的教育影碟,加深了对火灾的认识,了解了引起火灾的原因及应急灭火的措施。

6、4月29日,公司工会、团委组织员工部分代表进行了对人生责任和美好生活的认识讨论会,参会代表各抒己见,争论的面红耳赤,但有相同的认识:安全活动是搞好其他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并倡导人人关注安全。

7、4月17日,生产计划部配合督察部组织各单位人员进行了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器材演练活动,督察部齐经理现场讲解了各种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进行了实物演习。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员工的消防安全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8、4月18、19日组织生产人员进行了安全规程考试,并将成绩在公司宣传栏内进行了公布。倡导大家杜绝习惯性违章,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

9、6月1日,聘请县交警大队领导来公司做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版权所有

10、做好夏季"四防"工作,防患于未然。6月8日,县气象局对公司内所有防雷装置进行了检测,对不合格的接地线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为加强防汛工作,成立了防汛抢险队,制定了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对工作场所的空调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运转正常;为防暑降温,食堂为大修和安装员工送雪糕、西瓜、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食物,确保了大修和安装工作的正常进行。

11、6月22日,聘请县安监局领导来公司做安全知识讲座。

12、6月23日,组织运行人员进行了一次反事故演习,以提高运行人员判断事故和处理事故的应急应变能力。

13、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主题的征文活动,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组织、安排,各单位人员踊跃投稿,畅谈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其中优秀的稿件将陆续在《源能热电》上刊登。

五、总结不足、引以为戒

篇5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对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评审、依据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更新并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文件制度,形成了完整、规范、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实现了全面依法管理。

二、深化全员安全教育,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本公司建立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培训机制,把门店布置、体系运行、教育培训、危险源辨识等作为安全教育的内容,防微杜渐,提高了安全教育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使全体职工的自主参与程度,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抓好班组日常管理。

门店是安全生产最基层的单位,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从小、从细、从实抓起,不断提高店长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着力提高每名职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门店班组安全工作日常管理。

四、对于门店内部重点区域的日常检查不容忽视。

1.仓储货品的摆放。保持阴凉通风,远离电路及电源,远离易燃物。

2.消防设施设备及安全通道。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定期更新更换,保证安全逃生通道的畅通。

篇6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我局接到市局《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后,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在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并以县安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办字[20__]12号),对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分别提出了指导意见,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监管原则,加强对了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检查工作,使我县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认识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工作的重要性

县安委会领导及我局领导对搞好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十分重视,明确了这将对于我县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和救援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局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的思想发动和检查督促,工作中坚持抓紧抓好、抓实抓细的思想,强化了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的组织工作

现有生产经营单位220__家,生产经营范围涵盖我县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行业涉及广泛和复杂,企业安全基础和素质参差不齐。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充分听取了有关行业部门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意见,制定了“按照行业分类、对口负责”的工作原则,将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非煤矿山、危化及烟花爆竹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餐饮、商贸加工、文化娱乐及其他等8个行业,我局会同公安局、建委、旅游局、商务局、卫生局、体育局、经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对口帮助、指导和服务,并加强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预案制定完善工作分两步走,务求实效

我县生产经营单位一是数量众多,二是中小型企业多,三是企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要在短时间内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预案难度很大。为此,我局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两步走的策略。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服装加工、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大型商市场等重点行业及30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进行集中宣传培训和帮扶指导,以促使行业企业能够按照市、县要求,在20__年制定的安全预案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预案内容进行实战检验,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预案进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预案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第二步,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完善预案的基础上,发挥典型示范和推广作用,逐步对现有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推广和规范,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工作,力争用2-3年的时间,我县80%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四、认真开展安全应急预案培训指导工作,预案编制完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保证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预案制定完善科学、规范、合理,使安全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我局请县法制办、公安局和我局有经验的人员先后组织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3期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还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修订预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认真负责的指导帮助,消除了企业在制订预案过程中的顾虑,起到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作用。截止到9月底,全县已有__9家生产经营单位已制定完善了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27家,其中经营单位__家,使用110家;非煤矿山企业10家,其中矿泉水企业2家;建筑施工单位72家,其中本县施 工企业10家,外埠施工项目部56家;旅游景区19家,其中A级以上景区7家,星级宾馆19家、星级餐饮11家、公园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场21家,10000平米7家,集贸市场5家,家具城5家;交通运输业9家,其中客运5家、货运1家、水运3家、汽修企业67家,其中一类汽修5家,二类汽修62家(其中7家停业);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其中网吧11家,歌厅6家,健身房9家,洗浴场所20家,美容美发152家。我局按照计划组织了7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演练,并对照演习暴露的不足对原有预案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篇7

二、8月份,矿领导及业务科室队我队共查出各类隐患27条,除架棚不够宽外所有隐患均为一般隐患,其中:

通风类共3条。主要表现为:1、巷道内积尘多,超标。

机电类共13条,主要表现为:1、电缆吊挂乱。2、锚杆机准化不达标。

篇8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学校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要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各学校要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师生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南通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合本数。

三、救助体系

1、市局根据*市食品安全事故委员会的要求,成立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由局财务审计科牵头,局相关科室和市勤工俭学办公室等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有:

(1)启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2、各学校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学校校医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1)贯彻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尽力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迅速向当地政府、卫生机构等报告,同时上报事故发展情况和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根据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向新闻单位或提供事故有关信息要真实可靠,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应急指挥部相关信息

(1)市教育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地址:*市教育局财务审计科(市行政中心1313室)。邮编:*

电话:*

传真:*

*

(2)*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市金沙镇金通路93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

电话:*

传真:*

四、运行体系

1、监测

各学校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2、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所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报告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

4、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均属报告范围。

5、报告时限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卫生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小时内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必须在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2小时内;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各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汇报。初次报告是开展有效救治的关键,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趋势的事件,均按初次报告时限要求执行。

6、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灾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的信息有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即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同时提出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投诉举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市局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组织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8、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及时通报。

通报方式:

(1)市局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2)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接到报告后,经确认后向*市政府报告,对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南通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在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南通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事故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响应措施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在省、南通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南通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剧,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紧急处置

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经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市局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市局应急指挥部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继续进行监督,及时跟踪整改情况;汇总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六、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各学校要按照所发生事故等级做好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校事故应急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市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经市应急指挥部授权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及媒体。

2、医疗保障

学校要建立校医务室,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护救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市教育局。市局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措施,会同卫生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3、资金保障

各镇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06]91号)和分级负担的原则,负责安排本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各学校也要从有限的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凡遇重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则由市教育局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补助经费。

4、演习演练

市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响应能力,并对学校演习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篇9

为了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下列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组织体系由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办公室、事故现场指挥组、事故现场施救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保障组组成。

2.1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成员: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办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事故统一指挥、调度,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辖区部队迅速赶赴现场施救,遏制事态扩大,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参与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维护社会稳定。

2.2办公室

主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区监察局局长

区人劳局局长

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区交通局、区建设局、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区总工会、质监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做好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汇总及、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3事故现场指挥组

组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区武装部部长

成员: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区人劳局、区发展计划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质监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做好事故现场指挥工作。

2.4事故现场救援组

组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局长

成员: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以及辖区各有关医院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监护、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排除现场险情、抢救伤员、人员疏散等工作。

2.5事故调查组

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成员: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劳局、区监察局、检察院以及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参与事故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撰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2.6善后处理保障组

组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人劳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区总工会、事故单位以及事故所在镇办主要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伤亡者的事故伤残鉴定,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慰以及依法做好伤亡人员的补偿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各镇办、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以便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事故报告机制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镇办或直接上报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市属以上企业在上报区政府的同时应当同时上报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镇办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区政府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向市政府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

凡属于本预案适用范围的安全生产事故均启动本预案,并在启动预案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超出区政府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市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2指挥协调处置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地镇办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

在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应急组按照职责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理。

5.3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确保群众安全疏散及应急人员的安全。

5.4信息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的工作。

5.5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指挥组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区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由事故善后处理保障组负责组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6.2保险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善后处理保障组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6.3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

由事故调查组负责进行事故调查。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召集各事故组分析总结应急处理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7宣传和演习

7.1公众信息交流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企业、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7.2演习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篇10

建立完善我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与运行机制,完善指导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我乡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1.3适用范围

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4.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全乡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1.4.2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3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1.4.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本预案,各责任单位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组织体系

2.1成立我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我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应急指挥部)由乡人民政府乡长熊伟任总指挥,分管食品卫生的林继平主席任第一副总指挥,张建新、沈华、黎晚生、谭日红等任副总指挥,林继平兼任现场总指挥。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食安办、党政办、农业办、工商所、财政所、畜牧站、农技站、广播站、乡电信公司、乡移动公司、乡联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食安办办公。电话:传真:

2.2乡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上级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乡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村食品安全应急分队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3成员单位职责

食安办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系统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及医疗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农业办: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等。

畜牧站: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参与牲畜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工商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中心校:负责协助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农技站: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广播站:负责制定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乡电信公司、乡移动公司、乡联通公司:负责事故处置中的通讯保障工作。

2.4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上级应急指挥部以及相关成员单位办公、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

2.5.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乡应急指挥部指定食安办、工商所、农业办、卫生院等部门牵头负责。

(2)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5.2事故处理组

(1)组成: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单位为主负责;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监督召回有缺陷的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5.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院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加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2.5.4现场检测评估组

(1)组成:由乡食安办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及时上报检测评估报告。

2.5.5综合组

(1)组成:由党政办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协调各组的工作,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2.5.6信息组

(1)组成: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2.5.7警戒保卫组

(1)由派出所负责组织;

(2)职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6日常管理机构

乡食安办负责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

其具体职责为:组织协调和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负责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运行体系

3.1预警

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报告

3.2.1报告程序与时限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府、食安办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2)乡政府和食安办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安委报告,初次报告应在1小时内,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3)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陆续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5)总结报告

包括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2.2报告对象

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食品检验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2.3报告范围

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患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按规定路线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5通报方式

(1)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乡食安办通报;

(2)乡食安办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事故相关地区的相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周边相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安办要及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分级实施应急响应,VI级食品安全事故由乡人民政府响应。

(1)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乡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乡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

(3)乡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立即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应急指挥监管、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随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

4.1.2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1.3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4.2指挥协调

4.2.1乡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决定启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2.2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4.3紧急处置

4.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4.3.2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响应的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文献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置

食安办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乡合管办)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食安办负责对整改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5.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食安委。乡食安办根据应急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市食安委。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乡食安办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由负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方可。

6.2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应急指挥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物资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及、医疗器械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

7、演习演练与宣教培训

7.1乡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

篇11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系统

3.2.1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及时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

3.2.3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4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3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3.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或者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

3.3.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相关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3.3.4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3.5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3.3.7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3.8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国家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3)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组织新闻工作,并部署省(区、市)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7)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国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一同协调指挥。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1)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省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区、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市(地)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4)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响应:

加强对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督导,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

4.l.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市(地)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加强对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助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4.1.5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指挥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应急指挥部或者指挥部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6.2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6演习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国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6.7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7附则

7.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篇12

【摘要】实验室是高等学校进行教学实验、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科研的重要基地。本文通过总结目前国内外大量高校实验室发生的安全事故例子,结合目前高校实验室的现状及特点,整理出目前高校实验室易发生的安全事故种类及一般表现形式,从而引以为戒,减少事故发生。

关键词 高校实验室;实验室安全;现状

0 引言

当下,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校对实验室建设的重视及国家教育经费的持续高效投入,对高校实验室的建设起到了巨大的作用。随着高校实验室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实验室规模不断扩大,实验室内的教学科研活动日趋频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已引起高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随着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和实验室开放需求的增长,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和类别越来越多,安全事故常有发生。如何保证高校实验室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是当前重要的研究目标。

1 高校实验室的特点及现状

随着国家及高校对实验室投入的加大,目前已建成的高校实验室门类繁多,使用的仪器设备多样、使用人员集中及种类多样,从学生到教师、校外人员等,以及实验用房的紧张、实验人员操作及安全意识的层次不齐,使得安全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实验室本身实验功能的特殊性,涉及水、电、气、火等的安全使用; 仪器设备的正确操作,化学试剂尤其是有毒试剂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等。高校实验室经常使用种类繁多的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一些实验需要在如高温、强磁等特殊环境下进行,有些实验还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实验室的安全问题变得相当突出。

高校实验室的特点总结起来有以下特点:①实验室拥有大量贵重精密仪器、大量化学药品、试剂、有毒物品等。②实验室存有多种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甚至是放射性物品; ③实验室使用频繁,未经培训的实验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

这些年,随着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通过对以往安全事件的总结分析,积累经验教训,以便更好的开展实验室教学、科研。

2 高校实验室事故的成因及一般表现形式

2.1 成因分析

通过对大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和总结,不难发现大部分的安全事故都存在人为因素。粗心大意,麻痹疏忽,设备的维护不到位,抱有侥幸心理等是大部分实验室事故的根本原因。人为因素占据主要地位。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通常个人不安全行为和失误导致的事故占据较大比重。据台湾慈济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教育训练教材介绍,实验室安全事故中由于人为引起的事故比例占到 98%。可见,人在事故发生和预防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1]。

2.2 安全事故分类

关于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分类主要有根据实验室类别分类的方法和根据具体的事故原因进行分类的方法。国内目前的比较经典的分类方法比如按照实验室类别划分为生物、化学、机械电子三大类;还有按照实验室事故进行分类时采用了根据事故原因进行分类的分法等。

按照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大小来分,一般将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主要表现为4 种形式: ①爆炸;②火灾; ③机械伤人;④有毒物质。

火灾事故多数由于非正确使用或管理电源、不当操作、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 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品或压力容器的实验室; 储存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化工实验室易发生毒害性事故; 机电伤人事故在有高速旋转或冲击运动的机械实验室内容易发生; 爆炸、毒害、机电伤人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多与违规操作、设备老化和管理不善等原因相关[2]。

3 结语

高校实验室肩负着传授专业知识、树立良好实验习惯,从而培养理论与动手能力共有的合格人才的重要使命。实验室的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一个使用人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的保护自身与他人,服务于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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