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5: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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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长路申报里程及桩号与现场不符。
整改情况:促成施工单位到现场进行复核,将复核桩号及里程表附后。
(2)长长路波形护栏部分连接螺栓安装不完善。
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已将护栏连接螺栓安装完善,由于局部地方没有预留缺口,牛羊等无法通行,当地村民擅自将护栏拆开,导致部分螺栓丢失,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已发现此情况,并进行了阻止和解释。施工单位已组织人员全线检查,将部分螺栓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了修复完善。
(3)长长路部分立柱埋置土基顶部出现空洞现象。
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已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检查,将局部立柱埋置土基顶部出现空洞现象的地方进行了回填并夯实。
(4)长长路部分路段立柱未进行培土,导致立柱埋置深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已组织施工人员全线检查,在临悬崖边、陡坡等部分路基宽度不够的地段,进行培土并夯实。
(5)实体检测项目合格率低。
整改情况:立柱埋置深度合格率较低,主要存在于临悬崖边、陡坡等原路基宽度不够的地段,施工单位已组织施工人员全线检查,进行培土夯实,以保证立柱埋置深度的合格率。
二、西巴路整改情况
(1)西巴路申报里程及桩号与现场不符。
整改情况:促成施工单位到现场进行复核,将复核桩号及里程表附后。
(2)西巴路波形护栏部分连接螺栓安装不完善。
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已将护栏连接螺栓安装完善,由于局部地方没有预留缺口,牛羊等无法通行,当地村民擅自将护栏拆开,导致部分螺栓丢失,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已发现此情况,并进行了阻止和解释。施工单位已组织人员全线检查,将部分螺栓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了修复完善。
(3)西巴路k12+190—k12+200段左侧波形梁护栏安装不规范,影响交通运行安全。
整改情况:施工单位已组织组织施工人将西巴路k12+190—k12+200段左侧波形梁护栏拆除后重新安装,以保障交通运行安全。
(4)实体检测项目合格率低。
幼儿园的制度需要全体教职员工共同来维护,如果制度执行者及被考核者,同时也是制定制度的参与者,幼儿园的管理就具有了更大的民主性和群众性,同时也有了更强的可行性。
我园将通过教师座谈共同讨论,进一步完善各项考核制度,使教职员工对其目的有更深刻地了解,体会到制定制度的目的是让幼儿园有更好的发展,所有教职员工都应本着促进幼儿园发展的初衷,认同各项制度考核,并按要求去执行。
二、加强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加大涉外培训力度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医疗保障领域民生检视整改工作;建立台账,认真梳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民生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反馈清单健全清晰完整的整改台账。
(二)坚持强化责任,及时整改落实。对梳理检视的问题,认真反思,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研究对策,立行立改。对当下能够改进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完成纠偏整改和对账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明确目标,坚持长效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确保检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精准精细,提升民生效益。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认账担责,全面抓好抓实抓细任务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整改工作进行精细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在对账销号抓整改上做彻底,不断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民生工作、民生工程高质量实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组织实施。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部分统筹地区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经办招标进展缓慢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局对已招标选定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保机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2、医疗救助申报材料较多,个别群众在办理医疗救助的过程中,有多次到社居委补交材料的现象,部分群众对申请材料不熟悉的问题。精简申报材料,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凡是能在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不再需要另行提供,如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记录、基本医疗保险报补单等。同时,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市级医院开展一站式医疗救助。
3、医疗救助五保、低保等人群属性标识不清楚。及时配合市局将民政部门识别的“五保”“低保”数据导入医保信息系统,并动态调整维护。实现“五保”“低保”人群在医保信息系统准确标识。
4、少数地区存在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未办理慢性病证现象。加大慢性病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市局做好慢性病鉴定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管理,经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慢性病证(卡)或标识慢性病身份;经鉴定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书面告知,并登记在案。
(二)资金使用。
1、部分统筹地区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积极配合市局加强对全市医保基金的运行分析研判,强化基金监管,科学制定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体系。
2、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目前各县、区医疗救助资金还存在一定缺口。我区2019年目标任务为2500人,截止目前全区实际救助2701人,其中:参保救助2324人,直接医疗救助377人,资助资金累计支出136.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做到了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3、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发放不及时。积极配合市局实现30个工作日报结手工报补。
(三)基础管理。
1、城乡居民医保未实现慢性病门诊就医省内异地联网结算。积极配合市局在原省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增加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功能。完成异地就医定点医院HIS系统改造,开展异地就医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的联调测试工作。实现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就医异地联网结算。
2、城乡居民医保少数参保人员信息不完整,身份证号码、姓名缺失或不正确,个别人员联系信息不准确。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参保人员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3、医疗救助存在协议医疗机构录入“一站式”医疗救助病种信息错误等情况。加强与医院沟通、严格审核,避免该类事件的发生。
4、医疗救助工作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化,业务交接上手较慢。社区工作人员在办理手工救助时,对政策文件内容了解不透彻有审核金额错误的地方。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对政策、文件的学习,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做好制度完善和监管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培训及文件学习,该类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四)宣传引导。
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群众知晓率不高,部分群众不了解报销政策。宣传门诊住院待遇、转诊转院、意外伤害就医和特慢性病申报程序和材料、就医及支付范围、待遇标准等政策,引导参保群众按照政策办理手续享受待遇。
2、部分患者对大病保险政策不了解。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人群加强政策宣传,同时联合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保公司投放政策宣传海报,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大病保险政策的知晓率。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贵局《平湖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平审投报[2019]24号)我司已收悉。公司高度重视,提交集团党委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土方中标单位未完全履行合同,增加投资474.51万元
2016年6月24日,城市投资公司对南段和西段两侧土方工程进行入围招标,由三家公司中标入围,中标价5元/M3,合同内容包含土源采购、挖、装、运、堆等,在共完成土方量21.38万立方米后,入围单位中止合同履行。为尽快完成土方回填,城市投资公司决定将待开发地块多余土方运至本工程施工区域,8月17日,邀请了其中二家入围单位进行竞价招标,以18元/ M3中标,共完成土方量27.90万立方米、金额502.20万元。12月29日,城市投资公司直接委托平湖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施工的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产生的多余土方运至工程,合同单价17元/ M3,共完成土方量9.32万立方米,金额158.44万元。经测算,由此造成投资额增加474.51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我公司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实施细则》(平城〔2018〕32号),招标前对实施方案谋划更加精准,标后加强合同管理,履行合同条款,同时严格按照《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年度入围企业管理办法》(平城〔2018〕24号),加强对入围单位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顺利推进。
(二)个别土方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工程款多付16.33万元。
城司与平湖森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土方施工合同,合同单价18元/ M3,合同约定土方工程量以出土点实测工程量为准。双方在工程造价结算时土方工程量按测绘报告(平城工[2017]007号)提供的土方测绘量11.34万立方米计算,实际支付工程款204.12万元。
测绘报告中反映的土方测绘量为堆土方量,按照合同约定土方工程量应乘虚方系数0.92,结算工程量应为10.43万立方米,工程结算价应为187.79万元,实际多支付工程款16.33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我公司已于2020年1月17日向施工单位平湖森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收回工程价款163261.25元。我公司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加强合同履行监管、工程款结算支付审核,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确保工程款支出规范性、准确性。
二、工程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土方回填工程未进入市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2016年6月11日,城司通过城投集团招标平台对南段、西段两侧土方的堆放及平整采用非法定的“入围招标”方式,招标内容包含土源采购、挖、装、运到场内指定地点、修筑施工便道、堆土并进行分层压实等,土方暂定量为100万立方米,招标控制价为9元/ M3,总投资900万元,三家单位中标入围,中标价5元/ M3。
上述做法不符合《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令第55号)第十七条“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的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在今后工程招投标中,我公司将严格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令第55号)、(平政办发〔2019〕60号)以及《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平城简招[2019]2号)执行,规范招投标工作,严格项目招标审批制度,严格依规招标。
(二)苗木迁移工程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2016年6月17日,城司分三个标段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6家单位参加南段、西段两侧绿化迁移工程投标,计划迁移苗木7500株,三个标段中标价分别为190元/株、190.6元/株、189.6元/株,迁移费用约140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令第55号)第十四条第三款“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或不招标”及第二十条“……前款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的,应当经市政府或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在今后工程招投标中,我公司将严格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政府令第55号)、《平湖市小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平政办发〔2019〕60号)以及《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平城简招[2019]2号)执行,规范招投标工作,严格项目招标审批制度,严格依规招标。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变更未事前审批
本工程由于在项目前期对现场勘察不够深入、设计方案不够深化,导致工程边做边改,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内容多、金额大。其中主要道路节点提升增加金额1887.26万元;新增河道开挖增加金额1391.47万元;增设桥梁花箱、滴管系统增加金额439.92万元;增设遮阴棚等增加金额191.2万元;原方案苗木规格提高、数量增多增加金额266.01万元;调整中央绿化带增加金额225.11万元,合计大额变更4400多万元。以上变更均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提交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属于事后审批。
上述做法不符合《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办法》(平政发〔2015〕143号)第四条“建设工程确需变更的,应预先申报,并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的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上述变更于2018年10月26日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同意,同时出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25号)。今后我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严格按《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办法》(平政发〔2015〕143号)及《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平城〔2015〕68号)规定执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二)苗木迁移直接委托价格远高于招标价格
一、加强与一线职工的沟通,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帮助一线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此建议由***同志负责。定期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党风廉政、优质服务等情况。参加生产经营活动、政治学习、组织活动、重大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等相关活动,把关心基层、关心员工生产生活作为做好基层工作的重要任务,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员工的意见,切实解决员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政治理论学习课时不够,部分党员政治理论水平不高,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
此建议由***同志负责。紧抓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学习,实施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生活的日常化监督。
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保持高度和谐,提高工作效率。
此建议由***同志负责。一是增强部门协调配合的意识,二是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三是规范部门间协调配合管理。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进一步营造分公司的管理文化,进一步推进分公司的创新发展。
四、希望注重员工素质培养以及技能培训,挖掘员工的工作潜能,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水平。
此建议由***同志负责。将一批工作负责,专业技术精通的员工安排在工程项目施工和管理的重要岗位进行历练,通过施工生产实践,积累了工作经验,现在他们已成为分公司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的中坚力量,为特高压工程建设培养磨砺了一支知识精、战斗力强的青年队伍。
五、在工作安排上,安全、质量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树立科技创新意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单位文明形象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成立创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行政审批局第五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单位、窗口,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全面、分管领导抓具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
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中,依托大厅电子屏、宣传展板等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目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以党的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出行、文明公约、文明礼仪、诚信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展板10余块,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在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立志愿服务站,完善咨询服务台,配备雨伞、急救箱、针线包、医用酒精等便民服务用品切实做到形象标识明显、便民设施齐全、服务制度完善配套。
四、构建文明窗口,树立文明形象。
认真落实好外出请销假、顶岗等规定的基础上,坚持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规范上岗,以饱满的热情、得体的语言、周到的服务做好咨询接待和业务受理工作,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全方位、人性化的服务。
【正文】
宣威市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宣威市关于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关于对关于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的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问题描述:全市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办法不多。根据《曲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曲政发〔2014〕74号)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而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资料,2017年1月1日至11月27日期间,曲靖市虽已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5564辆,但仍剩余黄标车20643辆。
整改措施:落实《宣威市淘汰黄标车资金补贴办法》,加强宣传,引导车主注销“黄标车”。将黄标车纳入环保检验监管系统,严禁黄标车上线检测。将黄标车纳入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进行自动核查比对,严禁对黄标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黄标车登记管理,严禁黄标车办理区域内转出、转入、转移登记。加大路面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力度,设置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全市所有注册运行的黄标车。
二、整改情况
宣威市辖区符合淘汰标准的黄标车有3066辆,治理淘汰任务重,时间紧。为把握有利时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宣威市人民政府结合省、市两级黄标车治理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和出台了《宣威市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和《宣威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宣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周云峰任组长,杨枝梁副市长任副组长,由公安、环保、财政、交通、质量技术监督、住建、工业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筹开展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治理责任,宣威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与各治理责任单位工作负责人,层层签订治理工作责任状,把黄标淘汰治理工作作为生态环境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有序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数据
宣威市共有“黄标车”3066辆。截止至2019年2月,报废注销2119辆(报废补贴车辆2032辆、87辆未补贴包括政府车辆及机动车所有人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手续)车主申请灭失注销、询问笔录注销834辆,移出黄标车113辆(其中达到强制报废标准2辆,被盗抢/查封数21辆,无法认定进口车27辆,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2辆,复核为非黄标车51辆)。
宣威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已有1594辆“黄标车”所有人,领取到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累计核发补贴资金:一仟柒仟陆佰零玖元(小写:17609000),于2019年7月份资金以补贴到位。
(二)宣威黄标车治理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健全制度,强化配合协调。一是宣威市人民政府、市委领导高度重视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治理工作,亲自督促、催办黄标车治理进度;二是市黄标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加强治理工作组织部署,群策群力研究治理措施,不同治理责任部门间密切协同配合,并建立了一套联系、协调和治理工作机制;三是公安、环保、工信等职能部门以及报废回收企业联合办公,设立专门的治理淘汰工作场所,设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咨询窗口,各成员单位加强合作,相互协调配合,完善制度保障措施,紧密配合落实治理责任。四是时时监控工作动态,监督问效落实治理责任。每天分析汇总全市治理工作数据,每周研判分析各乡镇、治理责任主体的工作成效,定期工作动态,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分享工作信息、经验。
2、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一是各乡(镇),都组织召开了“黄标车”淘汰治理动员工作会议,统筹部署淘汰治理工作,乡镇领导与村、社干部逐级签订治理责任书,层层压实治理责任。二是各乡镇(街道)积极发动机关、各站(所)和村委会力量联合开展“黄标车”治理工作,同时乡(镇)公安交警中队积极发动农村兼职协管员、交通安全信息联络员、劝导员、治保员等力量深度配合开展“黄标车”排查治理工作,基本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三是各乡(镇)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加强 “黄标车”治理淘汰政策,补贴办法标准,限行公告等内容宣传,积极提高治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四是坚持针对“黄标车”车主、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精准定向的宣传和引导,书面向当事人告知淘汰政策、补贴标准,鼓励、引导当事人主动报废淘汰车辆;五是对积极自愿报废“黄标车”的单位或个人,结合个人环保义务、社会污染治理、社会环境效益、补贴利益效应、淘汰车辆监管和运行使用环境等方面进行重点宣传,放大社会影响、增强示范作用。
3、深度梳理,精准排查。一是公安交警对全市3066 辆黄标车开展深度梳理,治理任务数据按乡(镇)、村委会、社区、村组进行逐级分类、细化,并按治理责任下发、抄送到各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精准排查,全面摸排查清治理淘汰车辆现实状况、车辆状态、运行使用情况、车辆权属、所有权人联系方式、报废意愿等基础性工作数据;三是分类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先公车后私车、先攻坚重点车辆后治理一般车辆”的工作思路,坚持“一车一对策”的方法,加强宣传、引导,应用多种治理手段,加快淘汰治理工作进度。
4、加强配合、提升服务。一是“上门”开展治理服务。以“黄标车”车主、所有人为直接宣传、引导对向,主动上门告知当事人报废途径、联系方式、注销流程、法定凭证,并积极介绍补贴办法、标准,主动告知补贴申请流程,资金发放等政策和事项;二是充分发挥公安交警治理淘汰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帮助各治理成员单位提升治理、服务能力。公安交警以治理任务为导向开展治理能力教育、培训,要求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对“黄标车”治理工作做到“一懂、一会、三清”(懂政策、会业务、清楚辖区治理任务基数、清楚治理车辆状态、清楚辖区每日治理工作进度),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基层交中队帮助其他治理单位成员、责任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增强治理、服务能力;三是公安交警主动担当作为,对黄标车治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每一个人,全警动员参与黄标车治理。宣威交警以党小组,党员先锋队的形式包保治理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黄标车,以组队攻坚形式包保治理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以任务分解,定向治理的形式,强化落实治理责任。四是服务窗口前移,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黄标车”注销登记窗口前移到各乡镇交警中队,实施补贴申请资料预审核和申请资料内部传递制度,尽量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五是强化与报废企业的联系和协调,积极鼓励报废回收企业上门与“黄标车”所有人进行面商,提高自主报废、协商回收车辆的治理比例,鼓励、督促报废回收企业加大人力、设备、运力投入,提高回收、销毁率,同时加强监销、注销环节的警、企配合,消除监销环节车辆容易造成业务积压的制约因素。
5、严格监管,强化执法。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治理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把“黄标车”登记、检验关,自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面禁止受理“黄标车”转入、转出、转移等业务;二是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告,加强对“黄标车”禁行区域查缉,严格依法对违法“黄标车”进行处罚;三是强化布控监管,依托公安缉查布控系统,对全市未报废的 “黄标车”进行布控监管,时时掌握辖区“黄标车”运行状况;四是加强路面管控,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和执法,采取综合性监管措施,“黄标车”形成严密的监管态势,压缩其生存和运行空间。五是公安交警专门成立了一支20人的黄标车追查治理工作组,该工作组先后深入省内、外各地,追查、治理了30余辆黄标车,成为治理“骨头黄标车”的尖刀力量。
6、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业,交警大队民警、辅警中队长分别挂10辆、3辆、辅警挂2辆的目标任务。一是对逾期未完成黄标车工作任务的民警、职工,报请宣威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给予问责或宣威市公安局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回管理。二是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黄标车工作任务的辅警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对不开展工作的人员给予辞退。
七、存在问题,在黄标车清理过程中,由于资金补贴,车辆查找过程中,困难较多,前期推进缓慢,工作不够到位,但全体人员客克服一切困难,圆满完成黄标车清理工作。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核实,符合验收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正文】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2020年12月23-25日,省爱卫办组织专家组对开封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技术评估,经梳理专家组从八个方面反馈了25项问题,28条整改建议。省级技术评估既是对我市巩卫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帮我们把脉问诊和寻根问源,专家组所提建议中肯,发现问题正是我市日常工作中的薄弱部位和薄弱环节,制约着我市巩卫工作和标准的再提升。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关于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将技术评估反馈问题逐项分解,落实责任,同时下发六份整改任务交办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和标准,分解到六区和全市20余个部门、单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限时完成任务。每周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调度会上通报各区、各部门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依据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和奖罚,经过近一个月的整改,专家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完成情况
(一)个别单位资料归档、逻辑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如同一张图片分别纳入2019年和2020年爱卫月宣传资料归档,健康教育讲座签到名单人数明显多于照片上的人员等。卫生单位创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完成情况:
1.由市爱卫办牵头,对各区、各单位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进行培训,要求平时注意照片、文件等档案材料留存,专人负责整理归档,同时要求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宣传的元素,广泛组织开展“全球洗手日”、“世界厕所日”等宣传活动。
2. 对于健康教育档案资料不健全问题,由市卫健委牵头,逐一落实,一是加强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培训,按照细则重新梳理健康教育档案资料,将缺失的健康教育档案材料补充完整。二是加强对各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落实责任,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必须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每次的督导结果进行全区通报。被督导单位收到问题反馈后,积极配合督导组进行整改,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职工体检,将每年职工体检报告汇编入册,将职工体检报告作为职工身体健康的标尺,根据身体状况调整工作岗位。根据职工体检情况和需求,积极开展健康讲座,提升职工健康素养。四是积极协调区教体局,对社区体育指导员加强技能培训,由区教体局研究发放培训合格证。
3.全面加强卫生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爱卫机构建设,夯实组织机构,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整体规划,全面推进,今后开封市将以县城和乡村为重点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要求各县区制定规划和方案,有序推进省级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乡村创建比例,尉氏县、通许县、杞县要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争取三年内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和国家卫生乡镇占比达30%。
(二)个别单位未设置健康教育专栏,部分小区健康教育专栏数量少。健康教育促进跟进措施有待强化。部分无烟单位未悬挂“无烟单位”标牌,部分单位工间操活动未开展。
完成情况:
1.市卫健委牵头,全面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一是积极对接开封市日报社、城管局,利用路名牌、日报栏、公交站牌、广场大型液晶显示屏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二是在社区、车站、广场等人员流动多的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各类健康教育知识。市汽车站针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未摆放在醒目位置进行整改,及时制作2020年第四期、2021年第一期宣传版面后,安排专人将健康宣传栏摆放在候车厅旅客集中醒目位置,并利用候车厅电子显示屏对健康知识进行滚动播放。三是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区落实,对全市居民小区增设、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2500余块。
2.市卫健委牵头,全面落实禁烟行动,一是要求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店、网吧进行控烟工作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完善控烟制度,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鼓励辖区各单位积极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按照要求张贴禁烟标识,确保控烟工作高效开展。已经申报无烟单位成功的,将无烟单位标牌悬挂单位门口进行展示,将无烟单位命名文件放入档案资料。二是积极开展控烟宣传,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控烟工作当中,利用5.31世界无烟日进行大型宣传,号召全社会关注控烟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市教体局,全面落实单位工间操制度。
(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存在的遗留问题未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急待提升。加油站、汽车站、火车站、集贸市场内的公厕尚未达到二类标准。城市道路两侧、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的垃圾桶,部分未实现垃圾袋装化收集。如:街、劳动路农贸市场、东京壹号西北角待建工地等。城市道路绿化有缺株、死株现象。如:东京大道东环路等。待拆迁的城中村发现有饲养家禽现象。如:龙亭区北郊乡涧水河路边等。
完成情况:
1.市城管局牵头,2021年将推进城市厕所革命,目前对全市加油站、汽车站、火车站、集贸市场内的公厕进行全面排查,达不到国家二类标准的进行登记造册,年底前全部进行提升改造。
2.市环卫局牵头,对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垃圾桶未实现袋装化收集问题进行排查,全区域统计垃圾桶数量,龙亭区450对,鼓楼区660对,顺河区720对,禹王台区520对,示范区450对,共计2800对。共更换560对垃圾桶,购置垃圾袋35000余只,同时积极向政府申请垃圾套袋经费,确保全面实现垃圾袋装化收集运输。
3.市城管局牵头,下发《关于绿地内黄土裸露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所辖公园、绿地、绿化带全面排查、登记,建立绿地内黄土裸露治理台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天气条件对黄土裸露的位置采取绿化、硬化、覆盖等手段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基本完成新曹路、魏都路、西环路、复兴大道、西大街等管辖范围内行道树、环城公园七期绿地内缺株断垄补植工作,已补植法桐、白蜡等乔木385株,海棠、木槿灌木200余株,红叶石楠苗、金森女贞苗、小龙柏苗等绿篱植物64000余株,甘蓝、角堇等地被植物26955株。对暂时不能补植的位置已进行了全面覆盖。
4.关于待拆迁的城中村发现有饲养家禽现象的问题,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具体排查落实,对城中村饲养家禽情况进行打击制止,发现饲养户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居民进行劝解,经居民同意以后将家禽处理干净。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和消毒操作技能有待提高。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不到位,“七小”行业室内外存在有卫生死角。血站、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功能不全,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不规范。金明实验小学卫生保健室堆放消毒药剂,不是处在正常工作状态并存在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
1.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牵头,对所管辖“五小门店”进行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真正达到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好行业管理,做到环境卫生整洁、禁烟、浓厚巩卫氛围、防疫消毒措施完备等方面的工作,对照标准,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排查,严格禁烟,提高所管辖的小门店卫生管理水平。
2.对于血站、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功能不全,医疗废物收集包装不规范问题,市卫健委牵头第一时间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开封市中心血站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医疗废弃物暂存处进行改造,保留原室外消毒间,另外在室内加装隔断建成独立消毒间,进一步完善布局。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暂存处利用空间面积已整改,医疗废物鹅颈式封扎口封扎完整无外露。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排查,整改,确保医疗废物处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
3.针对金明实验小学没有正常使用保健室的问题,市教体局要求各校认真开展整改落实,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金明实验小学对保健室进行了全面排查,更换过期防疫物资,配齐配足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和相关药品等物资。
(五)部分餐饮单位消毒设施不足或无蒸汽、红外线消毒等消毒设施。超市散装食品产品基本信息不全,无法实现产品追溯。
完成情况:
1.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下发《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汴市监办[2021]6号)文件,对全市5600多家小餐饮店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户,重点对辖区内的中小餐饮的餐饮具消毒、超市散装食品和餐饮店凉菜间问题进行督导排查。发现问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指导各食品流通商户负责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对于消毒设施不全或无消毒设施设备的,要求必须购置消毒柜或委托第三方对餐具进行统一消毒。
2.对于超市散装食品产品基本信息不全,无法实现产品追溯问题。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汴商务文〔2021〕14号),全面动员、精心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商务局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各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及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超市散装食品销售过程管控,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散装食品是否实行专区销售,完善基本信息公示。
(六)“三防”设施标准不高。个别餐饮、单位的三防设施不到位,部分毒饵站建设标准不高,有鼠药外溢现象,孳生地清理不彻底。
完成情况:
1.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全市的所有小餐饮店“三防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并重新登记造册,积极督促小餐饮门店落实“三防”设施,在餐饮店后厨的下水道、排气扇外口安装防鼠网,在仓库门配备挡鼠板,木质门用铁皮包裹,与外界相通的门安装防蝇帘或风幕机、安装纱门纱窗,使用填充剂填充墙体细缝,投放灭蟑胶饵。同时,以后厨操作间、凉菜间、食品仓库为重点环节,开展“翻箱倒柜式”“搬家式”卫生整治,彻底清理鼠粪、蟑螂卵鞘等“四害”痕迹,确保后厨不得有蝇。
【正文】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切实巩固拓展好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问题摸排整改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担当、夯实责任。我镇多次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整改工作调度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核心任务来狠抓落实,明确各级责任分工,要求包村领导干部将责任传达到位,压实各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和帮扶干部责任,将压力传导到每一位干部。
二、加大督导力度。镇纪委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抓牢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挂点帮扶纪律,狠抓作风,对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岗的驻村成员予以严肃查处问责,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成效。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23日依据各级关于2018年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工作部署驻榆树湾工作队与榆树湾村两委共同对照问题清单进中2类16个问题,行“举一反三”问题查摆,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对查找出的2个类别3个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查找出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在结对帮扶方面
存在有帮扶责任人工作不到位、不细致,帮扶公示牌信息填写不全面、帮扶手册的填写较为简单和个别贫困户的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这两个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帮扶责任人对扶贫政策的学习和理解不深不透,不能从政策反面给予帮扶扶对象以帮助;二是帮扶责任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理解不到位,一味的认为自己能力有限不能为帮扶对象带来收益性的帮助,而忽略了扶志和扶智方面的思想帮扶。在整改中我们组织所有的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一是完善公示牌的个人信息,二是切实了解帮扶对象的思想状态和家庭的生活状态,有针对性的制定个人的2019年帮扶计划。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随时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档案和台帐。排查内容包括:
1、水利工程建设。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原则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以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和用电户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电站分类年检安全管理和 两票三制 执行情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农村水电企业设备检修、试验和农村水电供电区的安全供电。
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桥梁和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
五、隐患登记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管人员每月要对本股室、本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分别进行登记,逐级汇总。
六、隐患报告制度。对一般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要区分事故隐患的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彻底进行治理。对较大隐患应向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正文】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0年度第二次政务公开考评整改报告
市重点处对《2020年第二次政务公开考评问题清单》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认真落实,逐条进行了对照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文件未上传word和pdf 2个版本的附件;部分文件文号、成文日期、日期、有效性等要素不齐全。
整改情况:2020年需要上传word和pdf附件的文件都已添加,今后会认真核对文件的文号与日期,有效性等要素。
2.未整理形成本系统的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或梳理本单位现行有效的文件目录。
整改情况:已经上传系统的制度文件汇编并对外公开。
3.未进行有效意见征集
整改情况:整改中,后期将积极争取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4.工作规划栏目,涉及规划及规划完成落实情况信息偏少;计划总结栏目,缺少2020年工作要点、计划和上年度工作总结信息
整改情况:已整改
5.建议提案办理栏目2020年信息未更新也未情况说明
整改情况:2020年的相关建议与提案已经。
6.机构领导栏目,领导分工未包含政务公开工作
整改情况:机构领导栏目中,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分工已添加此项。
7.未设立制度文件和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栏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栏目2020年信息未更新
整改情况:由于相关信息较少,制度文件和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栏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栏目,这2个子栏目在2019年已经合并到“财政专项资金”总栏目;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已。
8.2020年下半年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整改中
9.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栏目信息更新较少
整改情况:相关招投标公示和施工、竣工信息已。
10.工程建设项目栏目,2020年未信息
整改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合同信息已经。
11.转发上级政策解读信息较少;本级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图解等信息较少
整改情况:上级政策解读与本级政策解读,这2个栏目暂时未开通。
12.回应关切下半年信息未更新
整改情况:回应关切截止2020年11月19日已全部公布,下半年回复社会公众问题共有25条,其中主要集中在道路施工建设方面。
13.监督保障栏目名称未更改,2020年信息未更新
整改情况:栏目名称已经更改。
1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未按要求整理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