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中医医生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3-03-06 15: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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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医医生工作计划

篇1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有效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兴化市顺利实施,从2011年7月1日起,该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从运行的情况看,新的管理体制一方面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卫生事业经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使一些单位的不合理支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当然,在管理上也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笔者在实习期间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研,以下是笔者了解的有关情况及分析思考。

一、总体情况

兴化市现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6家,其中:乡镇(中心)卫生院45家,城市社区服务中心1家;在职人员1975人,离退休人员842人,临时人员875人。

截止2010年底,资产总额38083万元,负债18374元,净资产20114万元。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根据中央、省、市各级政府要求,从2011年6月30日起,兴化市4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管理原则

1.预算管理权不变。各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卫生局的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草案和本单位预算的调整方案,负责组织预算的执行。

2.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各单位的收入支出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原单位,各单位的资金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前提下可自主支配。

3.财务审批权不变。各单位支出仍按原规定程序审核签字,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支出。

4.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统一管理后,债权债务仍属于原单位所有,各单位要强化资金管理和财产管理,定期清理债权债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5.会计责任主体不变。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切实履行财务管理职能。

三、管理模式

1.统一账户管理。市卫生局在银行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总账户,并在总账户下开设各单位收入分户,同时撤销各单位原有银行账户。

2.统一会计人员管理。各单位设结报员一名(原则上要求是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在职在编人员),负责本单位收入上缴、支出结报及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

3.统一收付方式。各单位所有现金收入(扣除新农合直补报销所需现金)必须当日存入卫生局账户,由卫生局统一管理。卫生局根据各单位半个月的零星支出现金需求量发放备用金,用于垫付单位日常支出所需资金。其他大额支出,如工资、药品及医疗设备、车辆维修费、基本建设等支出由卫生局直接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4.统一收费票据管理。各基层单位统一启用新的收费票据,由卫生局负责票据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5.统一会计核算。市卫生局和各单位使用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实行远程网络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准确、快捷,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工作。

6.统一档案管理。当年各核算单位的会计凭证由市卫生局统一整理、装订、保管,以保证会计资料完整、规范、安全。次年一季度前将上年度的各项会计资料移交给各核算单位,由各核算单位负责管理。

四、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基层单位抵触情绪较大,实施有阻力。院长认为自受到限制,不愿配合管理,甚至个别院长为抵制管理,提出不愿担任院长。

2矛盾上划,难以解决。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单位业务收入下降,奖金发放水平、招待费支出额度等自然不如从前。原有债务偿还、临时人员及超编人员的工资发放无资金来源,诸多矛盾集中到卫生局。

3.支出合理性难以界定,操作困难。如部分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合作分成、上级专家会诊费、减免患者医药费用、借款利息支出等。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工资改革,资金缺口较大。财政补助资金如果不到位,集中核算工作就无法运行。

5.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财务管理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核算中心会计人员不参与有关单位内部工作或管理,对各单位的业务事项知道甚少或根本不知道,无法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职能无法充分发挥。

6.工作人员素质要求高,难以及时到位。在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尤其是要有极强的工作责任心。业务素质可以在工作中逐步提高,而思想素质的提高不是朝夕之事。

五、几点思考

兴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但我觉得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管理的责任重大,一些矛盾和现实问题很难解决。要更好地开展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1.强化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定岗位职责,明确考核办法。各单位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集中核算的各项制度和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

2.健全会计制度。针对当前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的支出口径。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收入管理、成本核算、内部稽核、费用审批、财产清查、财务分析等各项规章制度。

篇2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篇3

首先,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是弘扬祖国传统医学文化、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卫生事业独具的特色和优势,是一项宝贵的卫生资源。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始终坚持把发展中医药事业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从坚持卫生工作方针,促进城乡卫生统筹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

其次,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也是推进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需要。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对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要求,我们还有明显差距,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任务还很艰巨。中医药具有“简、便、廉、验”的特点,容易为广大农民群众所接受,有利于缓解当前过快增长的医药费用与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的矛盾。因此,我认为以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医药在农村的广泛运用,对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也是顺应时代潮流和群众需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优势和作用的需要。这几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日益频繁,世界各国对中医的疗法和神奇功效进一步了解和认同,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地位逐步上升,应用范围更加广泛。目前,全世界包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124个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各种类型的中医药机构,我国中药已出口到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国内的情况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健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养生保健的意识和理念正在发生新的变化。现在,国内有许多著名的专家、学者,他们十分推崇运用祖国传统中医药理论来指导国民进行养生和保健。从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医药工作也一样具有广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我市广大农民历来有信赖中医药治病的习惯,即使在现代医学快速发展的今天,广大群众仍希望卫生部门能够提供更高水平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随着医学模式和当今社会疾病谱的变化,中医药在防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老年性、功能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我们积极顺应这种需求和变化,期待通过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在我市群众中的影响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服务。

正是基于以上的认识,市政府才审时度势,慎重地作出了争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的决定,希望各级各部门通过今天会议的动员,对这项创建活动,思想上更加统一,认识上更加深化,行动上更加自觉。这是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

二、我市创建工作的现实基础

“十五”以来,我市在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中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初步具备了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的条件。2005年10月,我市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第九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单位。“十五”期间的工作为创建先进市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全市6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先后进行了改扩建,医疗用房面积由“九五”初期的2.4万平方米增加到5.9万平方米,床位由441张增加到1400张,还增添了CT、彩色B超、CR机等一批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医疗设施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新一轮的等级医院创建活动中,市中医院被评定为“三级乙等中医院”,德清、长兴、安吉三县中医院被评定为“二级甲等中医院”,南浔、吴兴二区中西结合医院被评定为“二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市各级综合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都建立了中医科、中药房,全市40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341个开展了中医药服务,开展率达到84.2%,一张遍布我市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已经基本形成。与此同时,各级医疗机构注重发挥中医优势,加强内涵建设,狠抓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中医医疗技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二)中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深化中医医院办院体制改革。南浔区、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分别于2004年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二家医院目前发展势头良好,业务量和经济收入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市及三县中医院先后开展了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通过将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医疗技术、服务质量与职务聘任、奖金分配挂钩等办法,优化了医院内部运行机制,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医院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为解决我市生活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市中医院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于2004年9月挂牌成立了“**市惠民医院”,市惠民医院投入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中医药价廉、高效的优势,为生活困难群众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据统计,市惠民医院已经为4000多名低保、特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共减免医药费用达147万余元。

(三)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对中医药科研项目采取“优先立项、优先资助、优先评奖”的“三优先”扶持政策,我市中医药临床科研成果数量逐年增加、水平不断提高。近三年来,共争取到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科研立项29项,获各级科技进步奖10项,其中省级三等奖5项、市级二等奖4项。全市建成国家、省、市级中医重点学科(专科)24个,其中安吉中医院骨伤科被列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几年来,我市通过与浙江中医学院等高校合作,建立了中医、中西医结合教育基地,**市中医院、长兴县中医院先后成为浙江中医学院教学医院。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中医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并建立了“培训-考核-晋升”的配套制度,中医药人员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县及县以上中医院中医师规范化培训面达到100%。2001年以来,我市还启动了全科医学知识岗位培训强化中医药培训课程,至今共有282名农村执业医师、564名乡村医生获得了合格证书。2003年以来,规范实施名老中医评选和继承工作,一代新名中医和中医药学术技术骨干脱颖而出,全市现有省、市、县名老中医17人,名老中医经验继承人9人,省、市中医临床学科带头人16人,其中,1人被确定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对象,2人被评为“全国农村基层优秀中医”。

(五)农村中医工作得到稳步推进。长兴县于2005年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和德清县先后通过了“浙江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考评验收。安吉县准备今年迎接“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评估验收。各乡镇卫生院引进中医适宜技术,积极开展“中医药进社区”试点工作,目前市红十字会碧浪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白雀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被列入省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单位。全市建成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科专病基地44个,德清县武康镇卫生院的中医针灸推拿、长兴县包桥卫生院的不孕症、安吉县下汤卫生院的中医外科等一批独具特色的乡镇中医专科专病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

在看到工作成绩、坚定创建信心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的建设标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差距,主要是: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干部群众对中医事业在整个医疗卫生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地位作用的认识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思路还不清晰,缺乏调研、论证和规划。

(二)区域发展还不够平衡。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个别地方安于现状,政策支持不到位,中医院的硬件建设未得到根本改变,个别中医院的软件建设比较薄弱。

(三)农村中医队伍素质不高、稳定性差。中医是一门经验性、实践性很强的医学学科。一些刚毕业的中医大学生由于没有病人,影响经济收入,导致专业思想不牢固,纷纷改行从事西医;而一些医疗单位从眼前利益出发,认为年轻中医医生产生不了效益,不愿接受中医毕业生,导致中医年龄老化、后继乏人、后继乏术的问题非常突出,特别是农村基层中医药人才更加缺乏。

(四)中医科研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各县区中医院的科研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

(五)中医医院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相对于综合性医院来说,中医医院建院时间短、底子薄、竞争能力较弱,再加上中医医院建院大多正逢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各级财政对中医药的投入不足,中医技术劳务价格与中草药制剂价格过低,补偿机制还不健全、融资能力较弱,这些都严重制约着中医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三、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创建工作总的是要对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中医工作实际,巩固成绩,寻找差距,查漏补缺,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迎评工作。具体要按照“咬定一个目标,坚持二项原则,搞好三个结合,计划四个阶段,推进五大建设”的思路来进行。

(一)咬定一个目标

就是要通过三年时间的准备,确保到2008年,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验收,正式评定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

(二)坚持二项原则

就是要坚持创建工作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创建工作创新求实的原则。

(三)搞好三个结合

就是要把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活动与建设卫生强市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在全力推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实验示范区建设相结合;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六位一体”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

(四)计划四个阶段

按照2008年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的时间倒计时安排,整个创建活动计划分成四个阶段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为项目准备及启动阶段。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创建申报,组建各级创建机构,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和研究制订创建方案。

第二阶段(2006年6月至2007年4月):为建设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2006年度的各项阶段性考核目标,并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

第三阶段(2007年5月至2007年12月):为中期评估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巩固前一阶段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完成2007年度阶段性考核目标,迎接省卫生厅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08年1月至2008年7月):为评估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创建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自评,进一步查漏补缺,在此基础上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验收,最后召开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五)推进五大建设

对照创建标准,联系我市实际,今后三年,我们的工作重点是要着力推进以下五个方面的建设:

1.推进中医药基地建设。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进一步改善医疗条件,力求在医疗用房、设施设备和人员结构等方面,基本达到同级综合性医院水平。要抓紧完成市中医院后勤综合楼、各县(区)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扩建工程,争取到期末有1-2所中医院进入省现代化中医院行列。同时,要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中的积极作用。

2.推进中医人才队伍建设。终期目标是每千人口中医数达到0.3人,全市培养出2名以上新一代省级名中医,评选出20名市级名中医,同时,为名中医配备好学术继承人。选拔培养农村中医骨干20名,引进、培养10名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生。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要求达到100%。中医药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参加率要求达到95%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西医人员接受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

3.推进中医临床医疗重点学科建设。完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群建设。新创建2个省级中医临床医疗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力争创建4-5个市级中医临床医疗重点学科(或专科专病),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每县(区)建设辐射当地的重点专科专病不少于8个。重视发挥各级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的作用,在综合医院中创建省级示范中医科2个,在全市逐步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重点学科(专科)群。

4.推进中医科技创新工程建设。争取在中医治疗不孕症、肝病、肾病、肿瘤、骨伤、针灸、腰腿痛等领域以及医院特色中药制剂的深度开发利用等环节上取得重大进展。开展各类中医药科技攻关项目15项以上,其中,争取省厅一级立项不少于4项、市一级立项不少于6项、县一级立项不少于4项;向基层推广6-10项中医适宜技术;进一步完善名老中医学术经验整理与继承工作。

5.推进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安吉县年内通过“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评审验收,使全市所有县区均达到浙江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标准。到期末,乡镇卫生院中医药覆盖率达到100%。建成5个省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力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参与率达到100%。全市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网络。

四、几点希望和要求

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市县联动、部门配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在此我再提四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计划,强化目标管理。市政府已经按照要求成立由我担任组长的市农村中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由分管县区长任组长的农村中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班子。要根据人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切实解决一些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际问题。这次会后,市政府将在征求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出台鼓励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创建先进市年度(阶段)考核标准》,各县区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制订年度工作推进计划。

篇4

截至2010年,区开设有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0家,民营医院5家,中医门诊部1家。全区共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37名,执业助理医师12名,其中职称分布情况:正高4名,副高12名,中级29名,初级104名,分别占中医卫技人员比例的3%、8%、19%、70%,另有中药师43名,2010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门诊人次为30.5万人次。当前,制约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

(一)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不健全,服务可及性不强;

(二)全区中医药人才缺乏,高职称、高学历中医药人才比重不高,中医药人才断脱档现象严重,无市级名中医;

(三)代表区中医药发展龙头的区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底蕴不足,中医特色和优势不突出;

(四)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优势学科难以凸现,中医药科研、教学和学术能力整体水平较低。

二、未来五年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1-2012年,充分整合和挖掘我区中医药特色优势资源,创建成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012-2015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努力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确立以创建促发展的工作措施,到2015年,在全区基本建立起城乡统筹兼顾、发展协调、功能完善、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高,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区域中医药疾病防治中心基本确立,能够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治疗及治未病需求。区中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专科中医院水平,老百姓对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二)具体指标

到2015年,全区年中医药门诊服务人次达到80万人次以上,开设中医(中西医)服务床位150张。基本建立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的招录、引进和培养政策,加强中医药人员招录和引进力度,“十二五”期间,每年招录和人才引进的人员中中医类别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依托区中医院着力打造区域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努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到“十二五”末期,争取拥有市级名中医3名、中青年名中医5名、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区内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搭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平台,开展3年一周期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按照相互促进、错位发展的原则,争取到“十二五”末,建成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加强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人员推广应用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使全区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适宜技术。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加快建立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龙头医院建设,努力实现区中医院跨越式发展

合理规划区中医院业务发展计划,通过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及各方努力,将区中医院建设成为适应群众需求、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专病)优势明显、服务质量优良的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中医院。

(1)突出中医药特色,大力推进中医龙头医院建设。区中医院要始终坚持以中医为主、西医并举的办院方向和服务宗旨,每年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应达到60%以上,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应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医院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及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的比例也应达到6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着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建设,确保规划期内顺利通过“二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使区中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中医药文化传播、对外交流为一体的区域龙头型中医院。

(2)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从2011年起,结合区域及医院工作实际选取4至5个目前老百姓迫切需求及有一定发展基础的科室进行重点扶持和发展,着力培育区中医特色专科,实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长”的优质中医药服务模式,在“十二五”期间,要建成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发挥中医专长,优先加强专科专病建设,逐步构建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专科专病协同发展,全面促进区中医院各科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3)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充分体现中医院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区中医院要高度树立作为龙头医院的示范带头意识,以发展我区中医药事业为己任,积极、扎实、有效的推动医院医疗、科研、教学和学术能力整体提升。在龙头医院自身做大做强的同时,依托人才队伍、专科(专病)等优势项目,辐射带动区域中医药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一是发挥中医药人才优势,通过建立定向的协作关系,实现区域内名老中医和基层中医骨干“下派、上送”的双向流动机制,以传承带教的形式努力实现区域内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二是依托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的开展,培训区域内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师资队伍,定期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并做好技术应用的指导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的中医服务能力。三是通过加强科研、学术和临床工作的研究探索,归纳整理中医药理论知识体系,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的经典病例,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或制订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升各基层医疗机构对特定疾病的中医药治疗能力。四是筹建区名中医馆,下设名中医诊室若干间,邀请省、市、区级名中医挂牌坐诊。开展名中医师承带教工作,通过整理、总结、继承、发扬和创新名中医的学术经验,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新一代名中医,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成为中医药技术传承推广和中医文化建设的良好平台。

2.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社区中医药服务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将中医药服务内容列入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工作目标,建立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对中医药基本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力度,到“十二五”末,争取均建成功能完备、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努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才的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中医馆或国医馆等特色医疗服务。

3.加强中医药服务的网底建设,大力推广和应用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

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为指导,以区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培训为载体,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临床全科医师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使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适宜技术,为农村和社区老百姓提供简单、便捷、有效、廉价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人才招录、引进和培养政策,全面加强我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招录一批、引进一批和培养一批的政策手段,积极探索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加强中医药人员招录和引进力度,确保“十二五”期间每年招录和人才引进的人员中中医类别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并做好人员培养培训工作,使全区中医类别的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岗位培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依托区中医院着力打造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努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中医药人员培养、招录引进力度,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针对区域内中医药人才缺乏的现状,适当增加卫技人员的核定编制数,确保各单位在每年人才招聘中中医类别人员录用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区中医院每年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应达到60%以上。通过几年的招录工作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包括备案和返聘的中医人员)占医师总数的25%以上,使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类别医师,确保中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人员满足日常工作服务需求,并达到国家级、省级示范区创建的要求。

(2)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技术骨干参加中医药研究生学历教育、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国内外临床中医学习班、培训班等项目的学习深造,加快培养一批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

(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实施短期和中远期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城乡社区卫技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争取到2015年,区内全科医师、社区责任医生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医师100%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

(4)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中医药学术讲座、中医药专科和本科的学历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中医药知识学习和教育的氛围。开设中医名家大讲堂,邀请重点学科、特色专科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定期开讲。

(5)加大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的培养力度,继续组织实施“西学中班”培训,要求中医医院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

(6)突破人才瓶颈,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将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列入区域卫生人才引进的重要工作任务,同时通过聘请有名望的高级中医药人才担任中医院名誉院长,加强医院的管理,围绕医院重点发展和扶持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千方百计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7)结合《区卫生系统柔性引才管理暂行办法》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省、市知名医院及医学院校的合作交流,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合作带动提高区域内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积极实施名中医评选活动,大力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

制定并出台《区名中医评选及奖励办法》,按照客观、公平、公正、满足老百姓需求的原则,评选一批中医药技术专长、临床经验丰富、医德高尚并有良好带教经验的区级名中医,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和勤于学习的中青年骨干作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应诊、学术交流和临床科研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或一对二的培养,由此来继承和发扬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区级名中医每3至5年评选一次,对评选出来的名中医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舞,以激励名中医带教的积极性。“十二五”期间,通过调研、评选和考核的形式组织1至2次区域内名中医评选活动,分别评选出5名区级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争取到“十二五”末,拥有市级名中医3名、中青年名中医5名、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

(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

在《区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错位发展的原则,明确我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的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老百姓迫切需求、发展前景较好专业,加大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扶持和建设,使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真正成为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科研学术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发展的领跑者。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周期为三年,“十二五”期间,将组织2次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评审和建设工作,建成不少于5个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争取建成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

(四)充分发挥区中医药学会作用,提高学会的学术和科研能力水平

区中医药学会作为区域内中医药文化传播及学术交流的平台,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各级中医药年会、召开中医药发展论坛、举办中医药沙龙,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医药学术氛围。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通过组织中医药科研项目调研、专题或联合申报等形式加强中医药科研能力的建设。

(五)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用。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优势,大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服务内容有机融入到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多个服务领域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保健、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老年护理等应用中医药治疗方案和健康干预手段,使疾病防治关口前移。制订下发《区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基本规范》,明确治未病工作的服务内容、流程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等要求。探索实施重点人群与重点疾病中医保健。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广泛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特色服务,深入开展中医药保健与健康指导服务。

(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中医药知识的传播与普及

1.加强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传扬中医药文化理念

努力打造区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阵地。区中医院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办院理念、队伍建设、诊疗活动、建筑风格等方面要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和内涵。各社区医疗单位通过建设不同特色的百草园来进一步宣传中医药文化。区植物园内通过种植各种中草药,全面介绍区域内现有的中草药材及其功效。通过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传扬中医药文化理念。

2.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以各类中医药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中医药知识,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氛围。一是大力开展日常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以中医药疾病预防、健康养生为重点,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居民、农村百姓的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使中医药知识贴近百姓,融入百姓生活;二是大力开展中医药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系列活动,使中医药知识渗透到不同人群之中;三是社区医疗单位利用各种文字、音像、健康处方、宣传栏等大力进行中医药健康宣教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知识的认知度,营造“识中医、信中医、用中药”的良好社会环境。

3.挖掘区域中医药底蕴,传承中医药文化

加大传统中医药文化的挖掘和推广力度。一是深入挖掘民间单方、偏方和中草药工作,整理成册并加大宣传;二是挖掘区域中医药独特的诊疗技术并积极申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

“十二五”期间,通过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省级示范区和全国先进单位,创建二级乙等中医院。使社区居民中医药常识的知晓率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的知晓率均大于90%,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大于85%。老百姓对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保障措施,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管理体系,为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卫生、发改、财政、人事、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农林、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工作计划,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中医药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职能;发改部门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推动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财政政策落实工作;人事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促进中医药人才引进;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做好中医药医保政策的落实和中医药医保处方额度的调整和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药品质量管理,帮扶医疗机构申报院内中药制剂与使用调节;农林部门配合做好中草药种植特色农业基地发展扶持工作;民政部门要将中医药普及推广纳入社区服务范畴。

(二)建立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

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实施中医药事业投入项目管理,把中医事业发展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成果推广和学科专科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00万元,重点支持中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在人才专项经费中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中医药经费的经常性投入机制,2010年起,新增对中医药类经常性经费的补助政策,由区财政对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乙等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按每中医门诊人次8元、每中医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相关价格政策,建立合理的体现中医服务价值的中医特色服务收费和中医药技术服务价值的价格体系,合理调整中医服务价格和中药药品价格,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服务。根据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制临床需要的中药制剂,并按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合理调配院内中药制剂资源。

(三)完善中医药准入和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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