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减免申请书范文

时间:2023-03-06 15: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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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免申请书

篇1

我叫言进,自幼与父母失散,由养父养大。养父是个流浪汉,带着我四处打工谋生,居无定所。十岁那年养父因患疾病无钱医治最终离世。我小学没有读完就开始自己谋生,以替人打小工甚至乞讨求得生存,饥餐露宿,颠沛流离。从山东到安徽,再从安徽到重庆,幸得火锅店长收留。开始因为没有户口只得以临时工身份暂居奇火锅,温饱方得到基本保障。去年8月份媒体先后播报了我的身世,最终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寻得亲生父母,户口问题得到解决,年纪不小的我不久也娶妻生子。在此,祝愿这些帮助过我的人、世上好人一生平安!

天有不测风云,孩儿出世后不久便大病不止,四处求医,在贵医院的医治下,孩子的病情终于有了好转。言进对贵医院的恩德感激不尽!然而,一开始的病急乱投医已经花去了我的多半积蓄,虽然贵医院给了我的孩子新生,但是在贵医院的费用已经将我的积蓄全部花光。虽然父母健在,但是老人是一辈子农民,已经将其所有奉献给我们了;由于孩子刚出生也没有来得及办理保险。情急关头,只得再次恳请贵医院可以帮我们一把,减免我们的医疗费用,救救我们的孩子!

篇2

学生救助申请书1敬爱的领导老师:

我是来自商英五班的__同学,因家庭条件不是很乐观,为减免爸爸妈妈的负担,特此申请生活补助助学金。

爸爸妈妈快要步入老年了,家庭条件不好,但看到我那么希望继续学习,所以才不辞辛苦的为我赚取学费。记得那时刚考完高考,接到的成绩并不是很理想,我很伤心,也很难过,自己又知道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但是我还是想继续我的学习之路,因为我知道,对于我们这些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只有学习这条路才能让我看到未来的希望,也只有努力读书才能改变我将来的命运,改变我以后家里的情况。为此,我苦苦的哀求爸爸妈妈送我去读书,让我继续我的学业。

开学了,爸爸妈妈好不容易东拼西凑的给我弄到了学费,看着这一桌子零零碎碎的钱,我真的心里很难受,并在心中暗想,一定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答我的父母。真的很感谢他们为我做的这一切。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一天天的长大,而爸爸妈妈却被无情的时光印上了深深的皱纹,而且他们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整日的操劳,给他们年迈的身体是雪上加霜。老师经常对我们说,出生在农村不是我们的错,但是走不出农村就是我们的错。是的,我要珍惜父母给我的这次机会,我要努力学习。将来好好的报答我的父母。

在此我希望领导老师给予我这次机会,让我能申请到补助金,能为减少一点我父母的负担,我深感谢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学生救助申请书2尊敬的校领导和老师:

你们好。我是来自计科(2)班的学生___,由于家庭情况确实比较困难,所以想向学校提出申请助学金。

我的家里住在一个湘潭县的小村庄庄里,家里有5口人,然而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坐苦工和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困的生活。

在学习上,本人在校期间品行成绩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做事遵守承诺。在生活上,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所以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加入能够获得助学金,我将在今后的学习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来努力完成学业,争取优秀毕业,为班级和学校争光。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不断汲取知识和方法为将来打好基础。为今后的学业做准备。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学生:__

_年_月_日

学生救助申请书3尊敬的.各位校领导:

我是____级__本科_班的学生,家住在农村,父母是农民,知识水平不高,我们家是村上的贫困户,重点扶助对象,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均来自那几分微薄的农田收入,平日生活拮据,家里房屋破旧,里面那仅有的几件家具都还是父母结婚时置办的,厨房还是搭建在家里的过道上,在雨下得特别大的天气里,炉火都升不起来,更不用说要想在该吃饭的时间里吃饭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这些年来,我读书的费用都还是问亲戚朋友借和靠他人的帮扶,即使是现在我所穿的很多的衣服都还是同学或朋友那些不穿了的衣服送我的。

从开学到现在,由于多种原因,我不知道"饱"是什么滋味,"饱"是什么,或许它已不存在了,于我来说。物价的上涨,让我必须在那原已微薄得可怜的生活费里必须在精打细算,否则,失去的将更多,不知道的也将更多。

鉴于上述的多种原因和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特申请生活补贴金,望个位校领导能够批准。

申请人:___

20__年9月13日

学生救助申请书4尊重的系领导、老师:

您们好!

我叫蒋训?,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05级社会学专业的一名学生,家住在山东省聊大学生助学金申请书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邱庙村,在这里特向系引导、老师申请助学金。

也许大家会以为,既然家住在经济开发区内,那么家里生涯程度应当不错,不应当再申请助学金。其实不然,在我的故乡,虽然国度屡屡出台文件明文规定制止非法征用农民耕地,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和农民所处的位置和控制的权利的不同,当地,政府仍然不断的征用农民土地,并应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成为土地开发的受益者,而农民则成为了土地开发的就义品。这样由于农民损失潦攀赖以生存的土地,而自己又无一技傍身,没有了经济起源,只能靠菲薄的土地补偿来生涯,坐吃山空,逐渐成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一个特别阶层,即没有城市户口,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上不去";损失了土地,无法重新成为农民,"下不来",成为了城市边沿的"新贫民"。不幸的是,我的家庭恰好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听闻现在有了这样一次申请助学金的机遇,为了减轻家庭的累赘,完成学业,特向系引导、老师提出此次申请,请老师予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9月13日

学生救助申请书5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

我叫刘学旺,来自计算机系15级软件开发专业0717班,我是一名喜爱读书、热爱集体并且性格温和的男孩。我出生在一个贫穷而又落后的小村庄。家中有五口人,爸妈文化浅薄,在家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爸妈两人身体状况较差,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我还有一个哥哥正在在____大学读书,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哥哥读书,与此同时家里也欠下了一定的债务。

从很小的时候起,爸妈就教育我: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可以对国家和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所以需要的不仅是丰富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修养。今年我圆满的完成了12年的学业,光荣的参加了高考。当我得到了___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全家人都很高兴。因为我们俩是我那个家族里难能可贵的大学生,也是我们村子里多年才出的大学生。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两个大学生的学习费用真是一个天文数字。为此家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家中实在是再拿不出足够的钱来供我上大学,可是我又不想因为贫困而丧失上大学的机会,我知道这个社会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这种深深扎根在心中的观念使我力争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学生。所以我一定要完成我的学业。故向学校证实我的家庭情况,定于特困生类型,以便我能在校获得各种补助,帮助我顺利完成学业。

此致

篇3

   尊敬的主管领导及负责人:

   您好!

   近几年,我们一家人一直在困苦艰难中度日。前几天,有幸听到了你们有关低保的宣传,这让我们全家犹如在漆黑的夜晚看到了指路的明灯。欣喜之极,真诚的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书,期盼能得到政府的甘甜雨露。现将我家的基本情况说详述于下。

   我叫___,__年_月出生,现居住在___,现无业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

   我的爱人___,__年_月出生,由于没有技术,文化成度又低,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月收入只有__元;

   我的父亲___,现年__岁,不但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还经常吃药打针困顿不堪;

   我的孩子___,现在才__多,我就不多说他了,让他跟着我们受苦了。

   这就是我们一家的基本情况,_张嘴吃饭吃药,生活中的吃喝拉撒全靠丈夫那一点微薄的收入和亲朋的接济在勉强支撑着。但值得欣慰的是国家没有忘记我们这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出台了低保政策。我也知道政府是不会抛弃我们的,我们也一定会坚强的生活下去,我们坚信,困难是暂时的,幸福就在某个拐角处等着我们的,我们一定会在政府的指引下,找到她的!!!

   我们全家含泪期盼您的回音,那将会是上帝赐给我们最美妙的声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学校贫困申请书2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系X班的xx。我来自荷泽,家在农村。

   我家有年迈的长辈、爸爸妈妈妹妹。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想申请学校的贫困补助。

   因为家里有年迈的爷爷奶奶,打针吃药需要有人在身边照料。父亲务农长期辛苦劳作却只能维持家里的温饱问题,父亲也曾外出打工不但工资被托欠更是累了一身的伤.母亲体弱,又要长期照顾爷爷奶奶,家里的收入来源就只有父亲一个人。

   旱年粮食又减产,让家里的生活更是变的捉襟见肘。考入大学五六千的.学费让父亲更辛苦。

   考虑到家里的实际情况,本想放弃大学,来减轻父亲的负担,但我深知知识改变命运,所以才在父母的期盼和坚持下进入大学,为此父亲宁愿背负债务供我完成学业,我深知求学机会来之不易所以我真诚的希望领导给我一次机会,帮我的家庭度过难关,让我有学上。

   我会好好珍惜努力做一个有用的人,回报学校回报社会。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学校贫困申请书3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__一中高一16班的一名学生,家住__县__镇__村,因家庭困难特向政府申请贫困助学金。

   我家现有7口人,爸爸,姐姐和我。我的妈妈因为疾病缠身,早在我三岁那年就亡故,家里仅靠爸爸一人劳动照顾我和姐姐们。很久以来爸爸为了照顾我和姐姐上学,不能出去打工,就靠种几亩地维持生计,没有一点经济来源,现在这个家仍旧靠年龄越来越大的的爸爸支撑,爸爸现在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还有高血压病,劳动能力远不如前些年,全家就靠种地卖粮那点钱维持基本生活,姐姐已经辍学,可爸爸再苦再累也愿意供我上高中,来改变我的人生。高中的生活让我的家庭更加困难,无力支付我的学费,我的入学学费都是爸爸跑遍了亲戚之后凑齐的。

   我自知家中的困难,因此决定要靠读书来摆脱现在的生活状况,我要靠自己的行动来证明,知识改变命运。我要努力学习知识,改变命运。所以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帮助我这个面临辍学的孩子,能顺利完成学业,成就我的大学梦想。

   在校期间,我会以“勤学勤思,刻苦读书”为座右铭,真正做到为刻苦,勤学,乐学,互助,做一个优秀的高中生。生活中照顾好自己,服务于同学。以能者为师,尊敬师长,天天进步。学习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我坚持以学校和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也不违反校规。在班级,积极参加各项有意义的比赛活动和知识竞赛,争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时刻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多为班级添光彩。贫困不是我的绊脚石,相反他是我学习的动力,更是促使我不断进步的内驱力.

   我会加倍努力,加倍刻苦学习知识,丰富自己的阅历,提升自己的文化修养,争做时代文明的优秀青年!

   因此我希望得到政府的援助,缓解一点经济压力,助我顺利完成学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

   __年__月__日

   学校贫困申请书4

   尊敬的学院领导和班导:

   我是08级统专管理工程系物流管理(2)班的一名学生。我出生于一个比较贫穷落后的农村家庭,家里的经济来源很不稳定,可耕地面积小,靠的是几亩农田的庄稼的收成来作为四口之家的主要经济来源。我上五年级的时候,父亲因为终日的奔波劳累,糊家养口,患上了风湿性关节炎,当时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病情日益加深,这一病就是好几年,现在一把年纪了还在广东东莞做保安。哥哥初二的时候就辍学打工了。我上学的费用都是上了今年,才把去年的学费给缴清的,生活一直都是很拮据。老天爷又喜欢作弄贫穷家庭的人,我上高中的时候,母亲又突发冠心病和高血压,家境显得愈加寥迫。为了治病再次向亲戚朋友们西筹东借,因为母亲没有到过正规的医院去治疗,现如今,只能靠天天服药克制病情的复发来维持生命。那时我只能用成绩来减轻家人的少许负担,也曾多次获得学费减免。

   大学通知书到来的那一天,全家人都是喜忧参半。我也曾想过弃学,但是父母亲坚决反对,爸爸说了一句话:苦了5年10年不算什么,但是不能苦了一辈子!就是这一句话一直激励着我继续自己的梦想。

   我现如今已经上了大三,但是每年高额的大学费用都是由父母亲一次次的向亲朋们筹借的,和在部队里面的七叔提供部分的支助,而每年的学费也都是分成好几部分来缓缴,现在还欠学校的3000元学费,到今天家里已经欠下了5万多元的债款。我大二的生活费用都是靠自己做兼职赚来的。大学两年多的生活磨练打造了我的懂事,办事认真负责,学习刻苦,生活态度乐观向上,从不因为自己的家庭背景而感到自卑。在大学里我曾在物流协会担任过外联部的副部长,进行过党课的培训,因为我深知,大学是一个全新的与社会接轨的舞台,成绩不再是唯一的胜券,所以我要多参加一些实践性的活动和组织,不断的从各方面提升自己,锻炼自己。

   我在校期间,在学习和生活上都有了一定的表现,品行良好,成绩优良,遵纪守法,团结友善,尊敬师长,无论家庭背景怎么样都会给以他人微笑。我也没有忽视过知识的重要性,所以我也考取了相关专业的一些证件。

   这次我听说学校来了贫困助学金,我马上提笔写了申请,我希望学院领导和班导都能够审阅我的申请,并在核实了我的真实情况后给予申请批准,以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同时能让我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我会倍加的努力学习,吸取更多知识,继续奋勇上进,以行动和表现来证明自己。蓝天人,蓝天情!请相信我,我一定可以做到一个合格的、优秀的、拔尖的、骄傲的蓝天人!

   至此

篇4

困难补助申请书一

尊敬的上级领导:您好!

我叫xxx,现年岁,xxx县xxx镇xxx村人,现是xxx畜牧局一名普通的职工,因家庭经济困难,经过再三考虑,特申请贫困补助。

我的家庭是一个五口之家:丈夫、儿子、两个女儿还有我。丈夫xxx是一位农民,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在家务农以种田为生;儿子xxx,24岁,在xxx大学;大女儿xxx,xxx岁,已出嫁,家庭条件一般,对这个家也帮不上什么忙;小女儿xxx,19岁,在xxx县第三中学读高中。我虽然有一份工作,由于家庭收入仅仅来源于我一个人,支出的项目比较多,所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艰辛深刻影响着我的儿女,家庭的困难已无力支持儿女完成他们的学业,影响着他们的健康成长。

困难补助申请书二

某研究所负责同志: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原是我所某室的一名科员。由于各科室的重组分流,我被裁了下来,一月只能领到120元的生活费。下岗之后,我积极主动地四处寻找工作,但由于我年龄偏大,原来在办公室工作无什么一技之长。加上我又是一名女同志,所以虽然跑了几十个单位,但终究无人聘用。我参加过三次人才交流会,但也因以上所述原因,没能找到工作。我一家五口人,一个儿子在外地上学,我年迈的父母也跟我们生活。他们只有我这一个女儿,这样家里的日常开销很大,我和丈夫原有的一点积蓄,在我下岗找工作这段时间内,也已消耗怠尽。然而不幸的是上个月,我的丈夫又不幸出了车祸,虽保往了性命,但至今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神志时好时坏,为了给他治病,短短的一个月里,我已欠下了一万四千元的债务,亲戚朋友那里几乎借了一圈。丈夫的厂里见我们如此的窘迫,给我们提供了些帮助,工资可以照常发放。这多少让我心里好受一些,但家里的漏洞实在太大,而丈夫的病依旧需要花钱。我一个下岗的女工实在难以支撑,但我只有咬紧牙关设法渡过难关。在许多好心人的帮助下,我已在我们街区一处租了一间屋子,准备开一间小卖铺,希望借此可以有些收入,但需要有至少五千元的启动费,这五千元对我是个天文数字呀。我周围的人已给了我不少的帮助,我已不能再张口向他们借钱。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想到了你们,我知道现在一切都处在转折的节骨眼上,你们可能会有你们的难处,但我想这五千元对你们来说可能并不算什么,可对我却可以救活一个家庭,因此今天特向你们申请,希望能以借款的方式为我提供这五千元钱,另外希望在经济上可以给点困难补助。我想,作为一位在单位干了19年的老职工,你们会考虑的,衷心地感谢你们。

申请人:李xx

20xx年xx月x日

困难补助申请书三

研究生处:我叫张xx,系法学院九七级刑法学研究生。我来自××省××市一个贫穷落后的山区,一家七口人。上有爷爷奶奶,下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正在上学,而我又在读研究生,一家人的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几亩薄地的收入。我由于是自费生,家里已为我欠下了近万元的债务,每每念及这些,我总是心存深深的愧疚,惟有以加倍的努力学习来报答他们。最近听说研究生处要发放一笔困难补助金,我本不愿给学校添麻烦,但觉得若能拿到困难补助,也可以减轻些家里的负担,所以特此提出申请,望能批准。

此致

敬礼!

困难补助申请书四

您好!我叫***,最近听说单位正在给有困难的职工办理困难补助,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单位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家庭困难,全家只能住在四十几平米的房子里,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七年了,由于家里负担较重,一直没有余钱购房,虽然住房狭小,也只能将就着过。

2、由于家庭困难,年迈的父母仍然住在老家,每月还得结余钱寄回去做他们的生活费,妹妹还在读书,生活费、学费都得靠我担负。

3、上个月,父亲由于风心病发,诱发脑梗塞,导致左半身瘫痪,现在仍然在遵义专区医院住院治疗,无疑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目前已经用去近2万元。对于我每月的2千元的工资,无疑是杯水车薪,生活上更加困难,冬天 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还得四处筹钱,让父亲继续治疗。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想到了你们,相信你们会考虑我的难处的,因此今天特向你们申请,希望能在经济上可以给点困难补助。

综上所述,望领导审核批准为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20**年**月**日

困难补助申请书五

尊敬各位领导:

篇5

___县城关镇新华福利印刷厂是开办多年的印刷福利企业,符合国家福利企业标准,2006年12月换发了新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之规定。据此现就减免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请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厂属集体企业,位于县城青峰路66号,注册资金61.4万元,法人代表李朝林,现有职工16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生产人员14人,安置“四残”人员10人,占职工总数的62.5%.本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帐簿设置齐全,能准确计算收入和核算税收并能及时报送各项报表。

本厂主要产品商标印刷及其它印刷,很适合“四残”人员工作。

二、减免税的原因:

我厂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为残疾人员建有“四表一册”和个人挡案,安置“四残”人员10人,占职工总数的62.5%,同时给每位残疾职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通过银行向每位残疾职工支付了不低于省政府批准的600元最底工资标准:本厂所从事的印刷业适宜“四残“人员工作,都有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及适应残疾人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保护措施。

鉴于上述理由,根据财税(2009)70号文件的规定,呈请___县地方税务局减免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20113.80.

三、经营情况及申请减免数额:

2010年度实现收入1612322.67元,销售成本1493018.58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0993.40元,管理费用27855.51元,销售利润80455.18元,全年实际支付残疾职工工资总额81716.00元,依据财税(2009)70号文件100%加计扣除法纳税调整减少额81716.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260.82元,申请减免2010年度企业纳税所得80455.18元,企业所得税20113.80元。

四、减免税的用途:

享受优惠政策取得的款项,用于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经济效益。

五、声明:

篇6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非法人工业企业改制的指导、政策宣传、法律法规与有关知识培训、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全县非法人工业企业改制的有关事宜由县政府副县长谷文中牵头组织协调,建立由县统计局、县经信局、县房产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煤炭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我县非法人工业企业改制工作。

二、明确优惠政策

(一)对非法人工业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予以减免。

(二)对非法人工业企业改制的各项登记费、工本费实施减免。

(三)对非法人工业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产生的验资费用,由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非法人工业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企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办理变更登记,所需交纳的费用和契税等,由税务、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予以明确。

(五)进行公司制改造时,免除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

(六)以上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11年11月30日。

三、严格改制程序

非法人工业企业改制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确保改制依法依规合程序。在下列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相关资料。

(一)县工商局。1.企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以下资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提交公司设立登记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相关决议和资料);(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8)住所使用证明(新公司住所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原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须经县级审批单位书面同意);(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原企业前置许可有效证件须经县级审批单位书面同意)。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均由股东本人签字。

(二)县质监局。非法人工业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3.改制后企业行政公章;4.县工商局查询资料。

(三)其他相关变更手续(安监、质监、国土资源、环保、国税、地税、煤炭、食品药品监管等)。

篇7

一、关于征收范围和标准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对象主要是高消费和娱乐享受型消费行业、高利润行业、垄断性行业、保护性资源开发类产业和政策限制类产业。主要涉及住宿、餐饮、娱乐、广告、房地产开发、电信、烟草、采矿等企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行业等。具体征收范围和标准如下:

1.涉外、星级以上住宿业(含商务会馆、产权式酒店)按经营收入的1.5%计征,其他住宿业按经营收入的2%计征;

2.餐饮业按营业收入的0.5%计征;

3.服务业(美容美发、保健服务、洗浴、照相、休闲健身、文化娱乐业以及中介服务业等)按营业收入的1%计征;

4.房屋出租(含市场商场内门面、柜台租赁)按租金收入的1%计征;

5.广告业中用于城市亮化工程的,按广告业务收入的0.5%计征,其他按广告收入的1%计征;

6.电力、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按营业收入的0.1%计征;

7.煤炭业按回采率征收。回采率在65%以上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1元;回采率在55%—65%(含65%)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10元;回采率在45%—55%(含55%)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20元;回采率在45%以下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30元;其他非煤矿产业(金、铁、铝、钼、锌、铅等)按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税之和的1%计征;

8.卷烟批发企业按营业收入的0.1%计征;

9.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工程销售收入的0.15%计征;

10.纳入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自收自支单位按收费额的1%计征;差额供给单位按收费额的2%计征;财政全供单位按收费额的3%计征(劳动部门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教育部门的学杂费免征);

11.为了安全环保或保护、节约资源等目的对特殊产品和行业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以及根据需要在水、电、气等某些特定商品定调价时,按调价总额的2%(一年计算)一次性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行业概念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149号)规定的营业税税目注释为准。

二、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权限和方式

**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价格调节基金实行直征、代征并行的征收方式。纳入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价格调节基金委托市财政部门代征。

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一律使用财政规定的统一票据,使用其他票据的,企业有权拒缴。

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稽查力度,对漏缴、少缴的被征单位进行稽查补征。对违反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拒缴、欠缴、逾期不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价格调节基金的减免

价格调节基金原则上不得减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减征或免征:

(一)经省、**市税务部门批准的全额免税企业,在免税期间免收价格调节基金;部分免税的企业,可相应减征部分价格调节基金。

(二)学校、幼儿园、残疾人福利事业、残疾人个体经营者。

(三)下岗职工从事个人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凭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和免税证明予以免征。但从事建筑、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的,不在免征范围之内。

(四)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申请减免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市价格调节基金减免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手续一并送交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经审查同意后予以减免。

四、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

(一)报批程序

使用价格调节基金,首先由使用单位向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审核后提出意见,呈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提出使用意见,经市长审批后,由财政局拨付使用。新晨

(二)使用范围

1.用于政策性补贴。当政府对群众生活必需的重要商品实施价格紧急措施时,给执行相关政策的生产者、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可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适当给予补偿。

2.用于平抑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当粮油副食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剧烈波动时,可适时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对相关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

3.用于公共基础产品价格不到位的补贴,如水、煤气、热力等。

4.用于对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

5.用于支持重要商品储备。

6.用于为保障供给、促进流通和结构调整进行的政府资助。

7.用于支付价格信息,向消费者、经营者、生产者提供的价格信息。

8.用于政府规定的其他调控价格的相关工作。

篇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10年第200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货物申报进口时,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人应当按照海关的申报规定填制报关单,申明适用《协议》协定税率,并同时提交下列单证:由台湾签证机构签发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货物的商业发票正本、装箱单以及相关运输单证。另外,货物经过大陆、台湾地区以外的第三方运输至大陆的,应当提交在台湾地区签发的联运提单、第三方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海关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

02

我公司近期发现有侵犯我们商标权的商品出口,想了解如何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需要交纳保证金吗?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0年第57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二是根据上述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

03

我司打算先向国外客户出口大约价值几百元人民币的货样;经查,该商品出口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这种情况也需要申领吗?

按照《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8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运出国(境)外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的货样或者实验用样品,每批货物价值在人民币3万元(含3万元)以下者,免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经营者填写的出口货样报关单查验放行。

04

我为加工贸易企业,有两本执行当中的加工贸易手册。第一本手册的成品基本已加工出口完,手册也快到核销阶段了,现想把第一本手册上面的一些剩余料件结转到第二本手册上。两本手册的生产厂家一样,生产的出口成品也一样,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剩余料件结转?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111号)第五条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使用,限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厂、同样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凡具备条件的,海关按规定核定单耗后,准予企业办理该合同核销及其剩余料件结转手续。二是根据《关于加工贸易监管中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2005年第9号)第六条的规定,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剩余料件结转,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经营企业申请剩余料件结转的书面材料、经营企业拟结转的剩余料件清单、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05

我是一名报关员,想了解一下报关员记分考核是按照什么周期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11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止。报关员在海关注册登记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不足1年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

06

我打算注销报关员证,但是发现报关员证不小心丢失了,该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6年第146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报关员遗失《报关员证》的,应当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在报刊声明作废。因此,您应该先办理遗失手续。之后根据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报关员注册,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为:《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报刊刊登的作废声明、《报关员资格证书》。

07

我公司是一家报关企业,现要在另一关区设立一家分支机构,想了解一下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登记手续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7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报关企业申请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到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聘的报关从业人员《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由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地直属海关出具的该报关企业符合《规定》第十七条的证明材料;申请设立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材料。

08

我公司上个月从国外进口的一批货物现在因为有质量问题申请退运了,请问当时缴纳的进口关税能申请退还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124号)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退税申请书》;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09

我公司企业分类管理类别是B类,现在想申请A类,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是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5%以下。请问报关差错率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10年第19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报关差错率”,指上一年度企业所有报关员以该企业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被记分的总次数,除以该年度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申报的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票数所得到的百分比。

10

我企业现在为A类企业,现要变更单位名称,请问企业类别会不会受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10年第197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仅名称或者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化的,其管理类别可以继续适用。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办理换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7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应当向注册地海关递交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提交);《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12

我单位在越南承包施工工程,现在部分工程已经完成,需退运部分施工用设备。请问应按什么贸易方式申报?

承包工程结束后复运进境原从国内运出的承包工程项下的设备、物资,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4561)。

13

货物查验时,海关会收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3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海关在监管区内实施查验不收取费用。对集装箱、货柜车或者其他货物加施海关封志的,按照规定收取封志工本费。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交纳规费。

14

我想从德国邮寄一台数码相机回国,现在是要征税吗?

照相机是海关总署2008年第65号公告中规定的停止减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应全额照章征税进口。而且由于相机价值较高,已经超过海关规定的物品进出境限值,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因此只能邮寄一台相机入境,且需征税进口。

15

篇9

第二条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

第二章补贴与损害

第三条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

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以下统称出口国(地区)政府。

本条第一款所称财政资助,包括:

(一)出口国(地区)政府以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让资金或者债务;

(二)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

(三)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

(四)出口国(地区)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或者委托、指令私营机构履行上述职能。

第四条依照本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补贴,具有专向性:

(一)由出口国(地区)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二)由出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三)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四)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本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

(五)以使用本国(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在确定补贴专向性时,还应当考虑受补贴企业的数量和企业受补贴的数额、比例、时间以及给与补贴的方式等因素。

第五条对补贴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负责。

第六条进口产品的补贴金额,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一)以无偿拨款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企业实际接受的金额计算;

(二)以贷款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接受贷款的企业在正常商业贷款条件下应支付的利息与该项贷款的利息差额计算;

(三)以贷款担保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在没有担保情况下企业应支付的利息与有担保情况下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之差计算;

(四)以注入资本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企业实际接受的资本金额计算;

(五)以提供货物或者服务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该项货物或者服务的正常市场价格与企业实际支付的价格之差计算;

(六)以购买货物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政府实际支付价格与该项货物正常市场价格之差计算;

(七)以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形式提供补贴的,补贴金额以依法应缴金额与企业实际缴纳金额之差计算。

对前款所列形式以外的其他补贴,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补贴金额。

第七条损害,是指补贴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对损害的调查和确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负责;其中,涉及农产品的反补贴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农业部进行。

第八条在确定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一)补贴可能对贸易造成的影响;

(二)补贴进口产品的数量,包括补贴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者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或者消费的数量是否大量增加,或者补贴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可能性;

(三)补贴进口产品的价格,包括补贴进口产品的价格削减或者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大幅度抑制、压低等影响;

(四)补贴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

(五)补贴进口产品出口国(地区)、原产国(地区)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

(六)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

对实质损害威胁的确定,应当依据事实,不得仅依据指控、推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

在确定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依据肯定性证据,不得将造成损害的非补贴因素归因于补贴。

第九条补贴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就补贴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

(一)来自每一国家(地区)的补贴进口产品的补贴金额不属于微量补贴,并且其进口量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二)根据补贴进口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以及补贴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微量补贴,是指补贴金额不足产品价值1%的补贴;但是,来自发展中国家(地区)的补贴进口产品的微量补贴,是指补贴金额不足产品价值2%的补贴。

第十条评估补贴进口产品的影响,应当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不能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的,应当审查包括国内同类产品在内的最窄产品组或者范围的生产。

第十一条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但是,国内生产者与出口经营者或者进口经营者有关联的,或者其本身为补贴产品或者同类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的,应当除外。

在特殊情形下,国内一个区域市场中的生产者,在该市场中销售其全部或者几乎全部的同类产品,并且该市场中同类产品的需求主要不是由国内其他地方的生产者供给的,可以视为一个单独产业。

第十二条同类产品,是指与补贴进口产品相同的产品;没有相同产品的,以与补贴进口产品的特性最相似的产品为同类产品。

第三章反补贴调查

第十三条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补贴调查的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

(二)对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的完整说明,包括产品名称、所涉及的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或者生产者等;

(三)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的数量和价值的说明;

(四)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五)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申请书应当附具下列证据:

(一)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存在补贴;

(二)对国内产业的损害;

(三)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十六条外经贸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在特殊情形下,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

在决定立案调查前,应当就有关补贴事项向产品可能被调查的国家(地区)政府发出进行磋商的邀请。

第十七条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补贴调查;但是,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补贴调查。

第十八条在特殊情形下,外经贸部没有收到反补贴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补贴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以下统称调查机关。

第十九条立案调查的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进口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以下统称利害关系方)和出口国(地区)政府。

立案调查的决定一经公告,外经贸部应当将申请书文本提供给已知的出口经营者和出口国(地区)政府。

第二十条调查机关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机关应当为有关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提供陈述意见和论据的机会。

外经贸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派出工作人员赴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但是,有关国家(地区)提出异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可获得的事实作出裁定。

第二十二条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认为其提供的资料泄露后将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可以向调查机关申请对该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

调查机关认为保密申请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对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提供的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同时要求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提供一份非保密的该资料概要。

按保密资料处理的资料,未经提供资料的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同意,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调查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利害关系方和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查阅本案有关资料;但是,属于按保密资料处理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应当给予产品被调查的国家(地区)政府继续进行磋商的合理机会。磋商不妨碍调查机关根据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并采取反补贴措施。

第二十五条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就补贴、损害作出初裁决定,并就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初裁决定确定补贴、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的,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应当对补贴及补贴金额、损害及损害程度继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终裁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在作出终裁决定前,应当由外经贸部将终裁决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通知所有已知的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

第二十七条反补贴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补贴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补贴、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三)补贴金额为微量补贴的;

(四)补贴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五)通过与有关国家(地区)政府磋商达成协议,不需要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的;

(六)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共同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补贴调查的。

来自一个或者部分国家(地区)的被调查产品有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针对所涉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应当终止。

第四章反补贴措施

第一节临时措施

第二十九条初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临时反补贴措施采取以现金保证金或者保函作为担保的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形式。

第三十条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由外经贸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自反补贴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第二节承诺

第三十二条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取消、限制补贴或者其他有关措施的承诺,或者出口经营者提出修改价格的承诺的,外经贸部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外经贸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或者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

调查机关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

第三十三条出口经营者、出口国(地区)政府不作出承诺或者不接受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的,不妨碍对反补贴案件的调查和确定。出口经营者继续补贴进口产品的,调查机关有权确定损害威胁更有可能出现。

第三十四条外经贸部认为承诺能够接受的,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补贴调查,不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或者征收反补贴税。中止或者终止反补贴调查的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外经贸部不接受承诺的,应当向有关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

调查机关对补贴以及由补贴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承诺。在出口经营者作出承诺的情况下,未经其本国(地区)政府同意的,调查机关不得寻求或者接受承诺。

第三十五条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中止或者终止调查后,应出口国(地区)政府请求或者调查机关认为有必要,调查机关可以对补贴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补贴或者损害的否定裁定的,承诺自动失效;作出补贴或者损害的肯定裁定的,承诺继续有效。

第三十六条外经贸部可以要求承诺已被接受的出口经营者或者出口国(地区)政府定期提供履行其承诺的有关情况、资料,并予以核实。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承诺的,外经贸部经商国家经贸委后,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可以立即决定恢复反补贴调查;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可以决定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并可以对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补贴税,但违反承诺前进口的产品除外。

第三节反补贴税

第三十八条在为完成磋商的努力没有取得效果的情况下,终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补贴税。

第三十九条征收反补贴税,由外经贸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反补贴税适用于终裁决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但属于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一条反补贴税的纳税人为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第四十二条反补贴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补贴金额,分别确定。对实际上未被调查的出口经营者的补贴进口产品,需要征收反补贴税的,应当迅速审查,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对其适用的反补贴税。

第四十三条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第四十四条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的,反补贴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威胁,在先前不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将会导致后来作出实质损害裁定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的,反补贴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终裁决定确定的反补贴税,高于现金保证金或者保函所担保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现金保证金或者保函所担保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予以退还。

第四十五条下列三种情形并存的,必要时可以对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之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一)补贴进口产品在较短的时间内大量增加;

(二)此种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

(三)此种产品得益于补贴。

第四十六条终裁决定确定不征收反补贴税的,或者终裁决定未确定追溯征收反补贴税的,对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期间已收取的现金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保函应当予以解除。

第五章反补贴税和承诺的期限与复审

第四十七条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四十八条反补贴税生效后,外经贸部经商国家经贸委,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决定对继续征收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也可以在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并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继续征收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承诺生效后,外经贸部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决定对继续履行承诺的必要性进行复审;也可以在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并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继续履行承诺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第四十九条根据复审结果,由外经贸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或者由外经贸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商国家经贸委后,作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承诺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五十条复审程序参照本条例关于反补贴调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复审期限自决定复审开始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第五十一条在复审期间,复审程序不妨碍反补贴措施的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对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作出的终裁决定不服的,对依照本条例第四章作出的是否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依照本条例第五章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五十三条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公告,应当载明重要的情况、事实、理由、依据、结果和结论等内容。

第五十四条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可以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规避反补贴措施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任何国家(地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出口产品采取歧视性反补贴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五十六条外经贸部负责与反补贴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第五十七条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年3月25日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中关于反补贴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出口补贴清单

1.出口国(地区)政府根据出口实绩对企业、产业提供的直接补贴。

2.与出口奖励有关的外汇留成或者类似做法。

3.出口国(地区)政府规定或者经出口国(地区)政府批准对出口货物提供的国内运输或者运费条件优于对国内货物提供的条件。

4.出口国(地区)政府直接或者间接地为生产出口产品提品或者服务的条件,优于其为生产国内产品提供的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条件,但特殊情形除外。

5.对企业已付或者应付的与出口产品特别有关的直接税或者社会福利费,实行全部或者部分的减免或者延迟缴纳。

6.在计算直接税征税基数时,直接与出口产品或者出口实绩相关的扣除优于国内产品的扣除。

7.对与出口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有关的间接税的减免或者退还,超过对国内同类产品所征收的间接税。

8.对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货物或者服务所征收的先期累积间接税的减免、退还或者延迟缴纳,优于对用于生产国内同类产品的货物或者服务所征收的先期累积间接税的减免、退还或者延迟缴纳,但特殊情形除外。

9.对与生产出口产品有关的进口投入物减免或者退还进口费用,超过对此类投入物在进口时所收取的费用,但特殊情形除外。

篇10

(一)凡在经民政部门审批、登记,由法人(非政府机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举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社会力量采取承包、租赁、合营三种方式与政府合作经营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

二、扶持政策内容

(一)养老服务机构的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税费减免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意见>通知》(政办[]号)精神的有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

(二)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用房自建、提供社会老年人养老的床位数达到张以上的,且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合居型居室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经过一年运营后入住率达到以上的,三个城市区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张床位不低于元,各县新建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给予不低于元的开办补助;租用房屋年以上进行改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三个城市区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每张床位不低于元,各县租用房屋在年以上改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张床位不低于元的开办补助。以上补助资金按民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分3年给予拨付。

对文件下发之前已经开办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不予追加开办补助。

(三)在三个城市区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入住个月以上、本市户籍老人的实际占用床位数给予每月不低于元,各县给予每月不低于15元的营运补贴。以上补助资金按民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分每年的月和月两次给予拨付。

三、扶持资金的申请和审批

凡申请享受资金扶持政策的社会办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辖区内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区)民政局负责审批,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办补助

1、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补助申请书(附件一);

2、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3、房屋平面图纸复印件;

4、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5、属租用房屋改扩建的,需提供双方协议复印件;

6、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二)申请营运补贴

1、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营运补贴申请书(附件二);

2、民政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属“公办民营”类型的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三)各县(区)民政局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交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准确核定新建养老服务机构的实际床位数和入住个月以上的本市老人床位数,严格审核养老服务机构与入住老人签定的入住协议和交费凭据。搞好入住老人服务满意率的调查,对符合资助要求的,填写《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补助审批表》(附件三)或《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营运补贴审批表》(附件四)。

四、扶持资金的来源和发放

(一)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资金原则上由所在县(区)财政承担,对财政确有困难的县(区)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情况和入住老年人的数量变化编制年度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金需求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年度预算,作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补助专项经费。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文件精神,认真筹措好资金,并将列入年度预算的补助专项经费足额拨入同级民政部门。市民政局将根据各县(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将补助资金拨入县(区)民政部门,由县(区)民政局按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发放。

五、管理与监督

(一)各级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资金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对受助机构的资金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养老服务机构在申请资助接受核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齐备的信息和资料,不得虚报接受资助的床位数。

(三)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养老服务机构,有关部门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优惠待遇,情节严重的,追回所减免的部分或全部费用,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采取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

2、养老服务机构建成后,改变使用性质的,不符合以上规定而享受政策优惠的;

3、养老服务机构的房屋和场地从事核准服务范围以外的项目经营牟利的;

4、资助的资金用于改善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环境、入住老人生活以外的其它支出的;

篇11

――我想问一下,从事工作的孤老人员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免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啊?

适用文件:《辽宁省残疾、孤老人员、烈属所得减免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1号

答:

孤老人员提出申请减免税时,应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纳税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复印件存档);

(3)民政局、残联核发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的有效证件(烈属需提供街道、乡、镇或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与烈士关系的证明);

(4)扣缴单位需提供本单位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员工的详细情况(姓名、个人收入、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50%比例及数额)。扣缴单位应将纳税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及减征税款证明的复印件,留存单位备查。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招高校毕业生有何扶持政策

问:四川彭凌子

――我想问一下,中小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国家有什么扶持政策吗?

适用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1〕16号

答: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所以,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发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怎么处理

问:河南马流长

――请问当场和评卷过程中发现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的有违纪现象,分别怎么处理呀?

适用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

答: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查实情况、如实记录,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拒绝签字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拒签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当填写收据暂留保管。”

“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二)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对预付工资的裁决不服能吗

问:辽宁尚予

――请问我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付劳动者工资的裁决不服,能向法院吗?如果的当事人有一方撤诉了,案件还继续审理吗?

适用文件:《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6〕6号

答:

如果你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篇12

一、现状和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税率,可以减免10%的所得税;各地政府面临经济转型的重任,为提高任上业绩,鼓励甚至鼓动企业通过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政府给予各种奖励,对有融资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进行财政贴息等;证券市场、金融机构也偏好高新技术企业的帽子,创业板以高新技术企业颇多,银行和担保单位成立专门从事科技贷款的部门、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易于向客户推销产品……正是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各种优惠待遇,不少企业纷纷走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道路,而事实上有不少企业仍是传统产业、技术含量差,或者管理上根本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但他们为谋取高新技术企业的光环,有的利用科技、税务等部门的漏洞,编造虚假材料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的与中介机构合作,共同虚报申报材料;有的在政府支持下勉强通过认证,但其管理跟不上要求,遂又与政府签订保证税收的协议,所得税优惠不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好处众多,通过认证的也有投机取巧的成分,如果一味仅是通过认证或者骗取了认证,在目前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在背景下,政府各部门必将根据蛛丝马迹,对其实质或管理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会采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补征少交税款及滞纳金,甚至进行税收处罚等手段。一旦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税务处罚就可能在5年内甚至永远都不能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其风险和代价不言而喻。

为了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又符合科技、税务等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求,笔者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和管理要求进行了梳理,以帮高新技术企业审视自我,做好备查,规避风险,确实享受优惠。

二、认证、管理的理解和建议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方面

企业在项目研发过程中要不断进行总结,从设计、工艺、生产、产品、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寻找新的突破口,不断开展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新产品、新服务或管理模型的发明创造,然后到科技部门查新,积极申请专利,无论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还是发明,包括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申请越多越好、授权越多越好。如果是受让、受赠、并购等取得专利,则要签订转让合同,且到主管部门备案。

注意:1.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授权专利一般要在6项以上,或一项以上发明专利;2.获得专利授权后还要不断续交年费,以保证专利一直处于有效期内,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3.自主知识产权要求近三年内或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权;4.要将专利应用到实际的产品生产或服务中,形成本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范围方面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1.电子信息技术;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3.航空航天技术;4.新材料技术;5.高技术服务业;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7.资源与环境技术;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企业的高新技术如何体现或产生,企业研发或技术部门要出具说明书,详细加以说明;企业研发或技术部门要将企业的产品(服务)归属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细分末节,最好有完全一致的项目,不能模棱两可;企业研发成功后到科技部门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注意其有效期一般为5年。

(三)人员方面

第一,在职工范围的界定方面,会计准则明确“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还包括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职工的范围明确了、扩大了。

第二,规定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第三,规定要求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研发费用方面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指标之一。企业须按规定如实填报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情况表;同时正确归集研发经费,聘请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1.研究开发活动的确认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按照上述定义判断是否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准备好研发活动(项目)的立项及预算报告,说明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计划投入资源(预算)、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注意:(1)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2)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归集、核算、加总的;(3)立项必须由公司相应的权力机构、人员、会议批准,若是外单位的委托,则须提供委托协议等证明性材料。

2.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企业须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企业须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样表)》设置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最好设置单独的研发费用归集科目,并在样表的基础上进一步添加明细科目,辅之以项目核算,从而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同时按《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归集、核算。

3.销售收入及研发费用比例的确定

销售收入一般包括主管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产品销售收入,否则分母变大后存在研发费用比例不达标的风险;也不能简单地将研发费用科目的发生额总和认同为全是研发费用,一定要按前述归集要求计算,该扣除的予以扣除,否则会因分子变小后存在研发费用比例不达标的风险。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方面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企业当年总收入等于营业收入,等于销售收入与非销售营业收入之和。

注意:高新技术产品最好是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可,部分产品可以参照已认可的产品,如果全是未经认可的产品,企业一定要能明确归集到《重点领域》的末级项目,且有相关证据,否则归集缺少可信度,涉税风险就较大。

(六)企业综合管理方面

1.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方面

(1)企业所有研究项目要制定立项报告,且立项报告要获得有权机构、人员或会议的批准;(2)建立符合认定要求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账、表、凭证等一应俱全;(3)企业与高等院校就主营业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争取获得市级以上产学研示范企业;(4)企业设有单独的研发机构,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争取获得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5)企业要建立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激励制度,依制度和开发进程做到奖罚分明。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方面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2)无论购入还是出售技术成果均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且有相关部门鉴定或登记备案为佳;(3)列出企业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的典型;(4)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要达4项以上。

3.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方面

(1)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达6项或1项发明专利以上,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4)授权已超期或虽未超期但未交年费不予计算。

4.成长性方面

企业的成长性包括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公式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1)成长性按≥0.35、≥0.25、≥0.15、≥0.05、

上述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自主知识产权(30分)、成长性指标(20分)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的能力;企业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赋值为零,即不可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每项指标分数比例分为六个档次(A,B,C,D,E,F),分别是:0.80-1.0、0.60-0.79、0.40-0.59、0.20-0.39、0.01-0.19、0,各项指标实际得分=本指标赋值×分数比例,如组织管理水平达B档,则得分可评为14分(=20×0.7);企业自行评价指标以申报之日前3个年度的数据为准,如企业创办期不足3年,以实际经营年限为准;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三、认证、复审的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介机构的选择和验证

企业必须选择综合评价AAA级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政府机构会有推荐,或在中介机构网站上查询并验证,具体要求: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出具真实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相关资料的准备

无论是认定、复审,还是申请减免税的资料,均须装订成册,配有目录和页码,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便于相关部门查阅和办理。

1.企业认定时应准备并提交的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企业一般必须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后提交给认定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视同重新认定。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企业复审时应准备并提交的资料

(1)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2)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须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资料提交给认定机构。

3.企业申请减免税应准备并提交的资料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见附件);(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上述资料企业一般必须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

(三)其他注意事项

第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

第二,认定或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或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如果已享受税收优惠的,将被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三,企业在销售收入上作时间的安排、资产规模上进行科目的调整,只要不违反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是可以的,但一定要记住任何税收筹划均须以纳税遵从为基本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得不偿失。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OL].中国政府网,200-3-19.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J].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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