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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涌入了大量农村人口,而农村人口流动的形式也从以往的“单个外出”逐步变为“举家迁移”。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不断迁移,也产生了大量的流动儿童。据调查,截止2014年11月1日,我国流动儿童总数达4290万人。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人口“举家迁移”至城市的现象日益普遍,因此也产生了大量的流动儿童。流动儿童日益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而随父母迁移至城市后的流动儿童所面临的教育问题开始被关注,尤其是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的完善,它的社会性的深化,并不意味着家庭的作用的削弱,而是意味着家庭作用的加强”[1]。因此,在关注流动儿童学校教育的同时,也应当关注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问题。我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提出,要开展针对流动人口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文明办协调各部门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为流动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2]。因此,探讨主体多元背景下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指导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呈现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现状,以及揭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本文以常州市流动儿童为例,随机抽取2014年8月到12月常州市符合流动儿童标准的家庭及学生,对其作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1份。
(一)家庭教育观念淡化,家庭教育目标不明确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的家庭教育观念是影响家庭教育的关键因素。因而,流动儿童父母的家庭教育观念对其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影响。针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观念问题,从回收上来的281份调查问卷结果看,其中同意教育孩子也要讲科学的占95.8%,说不清的占3.1%,不同意的占1.1%;同意任凭孩子顺其自然发展的占78.5%,说不清的占14.9%,不同意的占6.6%;同意只要孩子学习成绩好,其他都不重要的占15.3%,说不清的占57.1%,不同意的占27.6%;同意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情的占61.8%,说不清的占1.9%,不同意的占36.3%;同意家庭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占26.9%,说不清的占49.7%,不同意的占23.4%。通过上述统计数据可以得出:流动儿童父母存在着家庭教育观念较淡薄,家庭教育目标不明确等问题。
(二)流动儿童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
当前,流动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普遍存在缺乏有效指导的情况,这也是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所存在的问题之一。针对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问题,从回收的问卷调查结果看,对于是否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持肯定意见的占12.1%,持否定意见的占68.7%,介于两者之间的占19.2%;对于是否通过各种方式与孩子沟通,持肯定意见的占13.7%,持否定意见的占52.5%,介于两者之间的占33.8%;对于是否认可现在的家庭教育方式,持肯定意见的占52.9%,持否定意见的占17.3%,介于两者之间的占29.8%;对于是否尝试或探索更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方式,持肯定意见的仅占9.4%,持否定意见的占76.4%,介于两者之间的占14.2%。
三、主体多元化背景下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策略
(一)建立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体系
建立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体系,有利于改善现阶段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相对比较滞后的现状。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实施主体有:政府部门、妇联组织、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等。建立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体系需要以上这些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建立。首先,政府部门应以法律形式补充和完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管理机制,为其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此外,政府除了出台相关法律文件之外,还需完善有关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和制度,并建立完善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监督考核体系。其次,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强化对流动儿童家庭与学校的建设及管理。既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还要注意结合流动儿童自身的特点,开发适宜流动儿童的教育内容,创新针对流动儿童的教育形式[3]。
(二)充分发挥主体的作用,协同管理
主体部门必须明确在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责任与任务,充分发挥其作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实施主体的作用,此外,还要加强各主体部门之间的合作,开展各主体部门的联合行动,从各方面切实保证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得以有效施展。各主体部门在制定具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计划时,要注意互通有无,分工与合作,齐头并进,以保证指导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此外,还要构建有效协同管理机制,按期举行主体部门联席会议、专题讨论会,并建立监督评估工作制度,将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各项目标任务予以落实。
四、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首先,家庭教育观念淡化,家庭教育目标不明确。其次,流动儿童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主体多元背景下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指导策略有:第一,建立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体系。第二,充分发挥主体的作用,协同管理。只有做好这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问题。
【参考文献】
【1】B•A•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杜殿坤编译,北京: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第407页
一、问题的提出
2010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里提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庭提高教育能力。”家庭教育是一种没有专门计划和明确目标,随环境而转移的,以潜移默化的“亲子”影响为主的离散性教育,分散在千家万户之中,因家长的文化修养、社会地位、道德观念的不同而具有很大的个体差异。父母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包括身体、政治、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心理和教育等方面。
本研究是围绕3~6岁重庆市城镇幼儿园家庭教育素养的调查分析,围绕家长教育素质和家长教育行为以及儿童的成长问题三方面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
二、调查对象与方法
本次调查时间为2013年9月,从重庆市征集了12个区域、共计25个园所。园所包括示范园11所、公办一级园、民办一、二级园各3所,民办三级园2所。其中主城区幼儿园15所,县镇幼儿园10所。在各个园所抽取大、中、小班幼儿家长参与调研,共计2425个家庭,回收有效问卷1896份,回收率78.19%。其中公办园1473人,民办园423人,男童1004名,女童972名。
本研究所用工具为自编问卷。从家长基本信息、教育素质与行为以及儿童成长问题三方面组成,并参考有关专家意见编制而成。问卷采用封闭式和开放式相结合方式设计,分两部分:26项客观性题(单项选择、多向选择)和2项主观性题。在研究过程中,将各园所分项目统计;园所类别归类统计;各项目合计统计几种形式。在研究中,11所示范园又分为主城区和县镇示范园,各选项数据及比率接近。鉴于此,示范园计为一项综合统计。
园所数据统计按等级分类为:示范园、公办一级园、二级园园、民办一、二、三级园;调查问卷主要以调研园所通过网络下载,向家长发放形式。整个过程用时50多天。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受访人基本信息
对受访人年龄、性别、学历、职业、收入基本信息进行分类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受访者年龄,示范园家长30岁以上的占83.67%,35岁以上有37%;公办二级、民办二、三级园家长25~30岁占30%以上,示范园家长相比其他类别家庭年龄更为成熟。受访者母亲占63.60%、父亲占36.40%,母亲为此次调研主要人群。学历上,示范园家长本科学历占42.88%,硕士及以上占10.05%,是所有类别园所学历最高人群;其次是民办一级园、公办一级园;公办二级、民办二、三级园家长学历中学、专科最多,占有比例80%以上。职业项目来看,政府机关、军人、金融服务业、事业单位家长更多选择示范园、公办一级;公办二级、民办二、三级家长自由职业者居多,分别为45.03%、41.07%。从家庭收入来看,示范园家长收入最高、公办、民办一级园之间家长收入差异不明显,5000元以上占4成;民办二、三级园家庭收入最低。
基本信息数据统计显示:示范园家长群综合素质最高;公办一级园、民办一级园次之;公办二级园、民办二、三级园家长综合素质较低。
(二)教育素质与行为
1. 教育素质。从育儿能力、家庭教育氛围、家庭教育承担者等方面进行调查,数据统计表示,对受访者“育儿能力”自查,分“游刃有余”“基本胜任”“有问题不知如何处理”三项。其中家长认为育儿“游刃有余”仅为5.21%,其中综合素质最高的示范园家长此项仅为3.66%;“基本胜任”占64.27%;“有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占达到30.04%。近九成家长育儿方面缺乏自信。近94.65%的家长认为孩子的教育需要幼儿园与家长结合。
在家庭教育方式中,45.92%家庭存在“成员间相互不一致”“工作忙,没有精力管”“隔代教育”“单亲教育”项分别为26.68%、24.94%、2.23%。这说明成员间对教育不一致是家庭教育最大问题;而现代父母承受的社会压力和工作压力等,也让部分家长感到力不从心,将孩子的教育交给长辈管教。
“家庭教育氛围”选项,“民主型”家长选项最高,占51.44%。其中示范园、公办和民办一级园家长自我评价均达50%以上。民办三级园最低,此项比率29.51%;“严厉型”和“溺爱型”比例接近,分别为21.12%、17.67%。“放任自流型”合计比率为9.77%,约15.57%民办三级园家长认为属于此项。
“主要家庭教育承担者”选项中,五成及以上的母亲是家庭教育承担者,其次为长辈,父亲参与率较低,公办二级园仅为6.8%。示范园父亲参与度最高,占29.61%。调查数据显示母亲主要承担家庭教育者,父亲参与角色,相对整体素质最高的示范园所父亲最为重视儿童的教育。
在“父亲的育儿角色”项目调查中,74.4%家长认为父亲角色很重要,近两成家长认为“重要,但没有时间”。此选项民办三级园最高,达30.6%。
针对家长是否意愿参与家长志愿者活动,有70%家长愿意参与,其中民办二级园达96.43%;58%家长愿意让幼儿参与活动。
综上数据显示,近九成家长对育儿不自信;家长有家园共育意识;家庭教育主要以母亲、长辈为主要承担者、父亲参与度低;家庭氛围各层级园所有差异,示范园、公办民办一级园家长“民主型”较高,“严厉型”“溺爱型”较次,而“放任自流”型民办三级园比率最高;多数家长愿意自己与儿童参与互动性活动。
2. 教育行为。从家园联系方式、家长陪伴时间、陪伴方式、育儿知识渠道等方面进行统计。
此选项为多选,“幼儿园与家长联系方式”项目统计,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家园栏是幼儿园最常用方式,示范园、公办一二级、民办一级园使用班级博客或qq方式。
表中15项显示,最为家长青睐的方式,亲子活动”最受家长欢迎,其次是“家长开放日”“个别交流”“班级博客”“讲座”“家园栏”。
“陪伴孩子时间”项,70%以上母亲陪伴孩子“一天半小时以上”,民办三级园相对较低,占44.64%,21.43%的家长利用周末陪伴孩子。
“陪孩子做什么”选项,由高至低分别为:示范园“做孩子喜欢的游戏”“阅读”“外出郊游”“约小伙伴一起玩”,四项合计占73.26%;公办一级园“做孩子喜欢的游戏”“看电视”“阅读”“外出郊游”公办二级园“看电视”“做孩子喜欢的游戏”;民办一级园“做孩子喜欢的游戏”“外出郊游”“看电视”“阅读”;民办二级园选择“看电视”“做孩子喜欢的游戏”民办三级园选择“看电视”“外出郊游”“约小伙伴一起玩”,选择“阅读”项仅为10.92%。
“增长育儿知识的渠道”项,“朋友沟通”方式最高,占24.67%,“上网”“看书”“电视栏目”方式分别占21.78%、20.33%、17.20%。
综上数据显示:幼儿园与家长联系方式,家长更喜欢亲子、个性化交流方式。大部分母亲能保证陪伴孩子的时间,民办三级园家长因为生活及工作压力,陪伴时间较少。与儿童的交流方式,示范园家长尊重儿童个性成长,注意引导幼儿对书的兴趣,亲近自然和儿童同伴交往;一级园家长尊重儿童个性成长,但“看电视”比例较高;民办三级园家长陪伴“看电视”比率最高,对“阅读”不重视;家长和孩子对电视的依赖较大。朋友交流、网络、书籍、电视成为家长拓展育儿方式的主要渠道。
(三)儿童教育行为问题
此项为多项选择。从儿童生长发育、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学习习惯、个性心理五方面进行统计,情况如下:
“生长发育”一项共计1253人次,占总人数的66.0%。其中“孩子抵抗力低,容易生病”占54%;“体重、身高不达标”项占28%;肥胖、先天性疾病分别占12%、6%。
“生活习惯”一项共计有2562人次选择,占总人数135.13%,是五个选项中比例最高一项。其中“不能按时入睡”“不能独自进餐”“不能整理自己的物品”问题比率分别为31%、26%、21%。
“行为习惯”选项,共计有2214人次选择此项,占总人数的116.77%。包括九方面的内容,其中“无理取闹”“不珍惜物品”比例最高,分别为26.24%、22.49%;“不愿意分享”“不遵守规则”次之,分别为16.12%、15.58%。
“学习习惯”选项,共计有2512人次选择此项,占总人数的132.79%。其中“注意力不集中”“喜欢看电视打游戏”“做事拖拉”“不喜欢看书”几项比例最高,分别为27.47%、25.72%、21.30%、12.10%。
“个性心理”选项,共计有1756人次选择,占总人数的92.62%。其中“不自信”“情绪不稳定”“性格暴躁”三项最为突出,分别为28%、26%、20%。
本研究从“现阶段最突出的问题”和“育儿困惑”两方面进行主观性调查。共计有768人参与了主观性答题,占总人数40.51%。其中示范园、公办一级园、民办一级园家长参与度相对较高。“儿童最突出问题”经过整理,包括个性、人际交往、情绪管理、自理能力、爱看电视、生活无规律、注意力不集中、挑食、睡觉、不尊重长辈等问题。项目合计1861人次,占总人数242.32%。
“育儿困惑”一栏中,内容包括:如何与幼儿沟通?如何培养兴趣、特长及良好的习惯?家庭教育如何把握度、隔代教育问题、成员间如何协调、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还有一些比较具体的问题,如是否需要教孩子识字、算数,要不要让孩子上兴趣班等。合计困惑总数757个。小班幼儿家长问题集中于自理能力、睡觉、进餐等生活能力,以及情绪管理等方面;中大班家长更关注于幼儿社会往、学习习惯等问题。
综上所述,幼儿育儿问题明显突出,同时也反映出家长育儿问题明显;隔代教育、成员间观念不一致等问题让家庭教育矛盾突出;工作压力和缺乏育儿经验,让家长焦虑、力不从心。
四、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1. 学前家庭教育发展不均衡。综合上述调查数据,六个类型的园所家长存在明显差异。示范园家长综合素质:包括年龄成熟、学历、工作环境、收入、教育意识与行为等方面最强;公办、民办一级园次之;民办二、三级园相对最低。
2. 学前家庭教育家长乏力。通过统计,反映出学前儿童成长问题突出,其中生活习惯、学习习惯、行为习惯分别为135.13%、116.77%、132.79%;个性心理发展问题占92.62%。对待儿童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六个层级家长没有明显差异,家长育儿乏力,近九成家长育儿方面不自信。整个学前家庭教育育儿能力与水平都需要得到提高。
(二)建议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涉及到家长和子女两方面。指导的全过程四类对象包括:学前儿童、学前儿童家长、直接指导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的指导者和组织指导者、对学前儿童及其家长进行指导的管理者。学前儿童的指导工作在幼儿园、社区、企事业单位、传媒介中进行。学前儿童指导过程包括:学前儿童的发展、学前儿童的家庭教育、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指导和学前儿童家庭指导工作的组织管理。鉴于此,拟以下几点建议:
1. 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学前家庭教育指导机构。面对日益完善的学前教育体系,与学前家庭教育发展滞后的现状。政府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就学前教育而言,因其多功能和综合性,需要应实施跨部门综合,而不能仅限于教育单一部门的垂直管理,需要将相关的多方面的行政力量整合起来,如民政、妇联、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基层社区相结合,建立学前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营造氛围,建立系统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社区、幼儿园指导家庭教育素养的提高工作。
2. 加强园所指导,切实做好家庭教育引领工作。福禄贝尔提出:“学校同家庭的联系是完美教育和儿童健康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学前教育机构成为文化交流与教育经验交换的场所。各园所要加强对教师指导家庭教育能力的培养,使其善于同家长和热心支持幼儿教育的各界人士合作,共同为幼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3. 创建网络平台,分享优质学前家庭教育资源。互联网时代,运用网络虚拟空间,打破地区、性质、等级的界限,通过社会支持、媒介宣传、专家引领、园所联盟、家长参与等方式,建立一个网络平台,只要能上网,就可以分享优质教育资源和育儿理念与方法,让更多的家长和儿童受益,促进园所、教师、家长、幼儿共同成长。这种方式成本低、收效快,受益广,值得实践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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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罗.麦金托什. 发展生态学理论[M].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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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刘熙瑞. 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J]. 中国行政管理,2002(7).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3)05-0152-05
一、引言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和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大量流动、留守儿童随即产生。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跨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3万人,十年间流动人口数量增加逾80%。据此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21,88%。五年间全体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为242万。同时,0-17岁城市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同属于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随父母迁移或与父母长期分离的状态可能会对儿童的发展带来诸多影响,他们的家庭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有研究认为:家庭经济条件根本制约着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流动儿童父母自身素质影响家庭教育的质量。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状况更加不容乐观。这些留守儿童或仅由在家的单亲看护,或由祖父母、亲戚等父母之外的人代为照料,他们无法享受到家庭正常的抚养、教育和关爱,儿童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因此,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使其有效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势在必行的。
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内地31个省的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状况,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状况进行总体描述,并对当前中国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中国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政策环境、现状与问题
近十年间,各部委相继出台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通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等文件。从参与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部委来看,部门数量显著增多,有利于从多个角度开展工作;与此同时,中国家庭教育工作已将流动、留守儿童作为独特的群体开展工作,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逐渐明晰;特别是从新的“五年规划”来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提法更加强调了政府的职能和接受指导服务的社会福利性质。
(一)全国各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与成绩
近五年来大多数地区采取了措施,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普遍开展了“共享蓝天”等关爱行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贫困家庭进行济困扶助和指导服务。
1 党政领导对流动、留守儿童工作重视,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
相比于对其他人群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很多省份对流动、留守儿童的重视程度最高,均建立了党政领导、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如云南省、黑龙江省妇联均组织协调十余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相关文件。甘肃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教育、民政等16个政府相关部门全部纳入,各地均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构建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司法五大关护网络。
2 探索校外托管机构建设,深化“家长”模式
调查发现,在阵地保障上,各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如:2010年,安徽省政府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计划3年在全省2万所农村小学、1308个乡镇建设留守儿童之家。
在服务模式上,“托管家园”和“妈妈”成为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主要模式。如:湖北省开展了“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其中实施了“11135工程”,即开通1条留守流动儿童维权服务热线,创办10个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创建100个留守儿童服务站,招募30000名“爱心妈妈”,安装50000部亲情电话。重庆市、杭州市、长春市均开展了“家长”行动,参与家庭数万乃至数十万。北京市西城区创新活动形式,将不同年龄段的未入园流动儿童组织起来成立了“四环游戏小组”。2007年广东省开展了“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2010年该活动建立健全项目各种标识要素和行动规则,建立活动长期开展的网络平台和爱心父母的支持系统。
3 动员各方力量,做好困境儿童教育、救助工作
调查发现,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各省积极募集资金用于流动、留守及其他困境儿童的帮扶工作。广东省帮扶困境儿童总数40万人次,帮扶款1.5亿元。黑龙江省共开展关爱活动4000余次,募集资金(物资)约5千万元,救助儿童5万余名。
4 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监护人素质及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能力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涉及的人群主要是三类:管理者、指导者和家长。调查发现,一些地区为提升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水平,开展了针对特殊群体的培训工作。如:云南省举办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管理人员培训。重庆市举办了首期争创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示范校骨干培训。黑龙江省建立了30所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注重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咨询、指导。北京市丰台区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成立了全市首家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将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长同时列为法制学校宣传教育对象。
(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问题与不足
1 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政策不断完善,但对政策落实的力度不足
从党政与家庭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来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工作组织形式、内容都进一步明晰,从宏观的关爱支持趋向对家长的直接指导。但从实际工作成绩来看,尚未全面体现政策指导的内容。当前的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以关爱、帮扶等活动为主,真正开展对儿童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较少,政策落实的力度不足。
流动、留守儿童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多发群体,最主要的原因是父母关爱和管教的不足。因此增强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关爱孩子的情感,掌握教养技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尽管当前相关政策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但基层开展的活动多是直接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活动,这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流动、留守儿童的困境,但是这些治标不治本。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救助活动对于庞大的流动、留守儿童群体无异于杯水车薪。而且在采取“家长”、“留守儿童托管”措施的地区,一些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更加安心地将孩子交给托管机构,没有后顾之忧地外出打工,甚至连春节都不与孩子团聚,与活动的初衷出现了背离。
因此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在抓政策制定的同时,还要抓政策的落实,抓效果的评估;变指导性文件为可执行的目标任务,并确保有效的保障措施。
2 管理系统有待完善,缺乏统筹安排
(1)各管理部门缺少协调沟通
目前中央多个部门,如教育部、民政部、妇联、关工委等,都在参与全国的家庭教育工作。多部门管理的格局,有助于从多角度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体系,让家庭教育工作在短时间内有较大发展。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之间缺少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合作还仅限于一起指导文件、开展调研的层面,在具体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上大多是依托各自的体系展开,没有系统的分工,经常出现一些工作重复做、一些工作没人做的局面。相互之间也缺少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影响了指导工作的成效。
(2)地方的管理体系、管理政策仍需完善
目前各地都出台了一些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服务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过于笼统,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的工作内容,考核评价也不规范,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大多是教育或妇联部门的工作人员兼职搞家教指导工作。家教指导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由于缺少强有力的推进机构和专业人员,各地家庭教育工作的进展比较缓慢。
3 指导机构数量不足,指导阵地有待开发
(1)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往往更需要个性化的指导服务,目前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与此同时,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质量普遍不高,持续发展困难。例如,广东反映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工作普遍存在缺经费、缺场地、缺师资、组织家长学习难的“三缺一难”现象。山东也强调针对留守儿童的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学内容不够科学规范,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经费不足、人员缺少培训也是困扰其他各省市家庭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目前经费困难一方面是和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量不足有关系,另一个原因是流动、留守儿童的工作经费往往用于活动室的建设、疾病救助、助学等方面,真正用于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经费非常少,严重制约了指导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的开展。
(2)社区和企业在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的作用有待加强
据本次调查研究统计,全国目前已建立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35万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阵地,但受资源和工作体系的制约,各类家长学校在开展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服务时存在不便。同时,在校学生不能覆盖所有流动、留守儿童群体。社区、企业组织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本应更具优势,但目前建立的街道、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仅有5万所,企业的参与率更低,这和实际的需要还相差太远。
4 指导服务的对象主体存在易位,指导服务的针对性不足
(1)实际工作中未体现“家长”的主体地位
每种教育活动都有其特定的指导对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指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家长”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主体,而当前实际工作中主要指导服务的主体是“儿童”。其原因之一是针对家长的指导服务难度要大得多,面临着很多的实际问题,如人员分散不易组织,文化素质参差不齐,需求各不相同,培训周期长、见效慢等。
(2)流动、留守儿童中的低龄和大龄群体更易被忽视
从留守、流动儿童的年龄结构来看,在全部留守儿童中,0~5周岁的占27.07%,6~14周岁的占55.37%,15~17周岁的占17,56%;在全部流动儿童中,0~5周岁的占27.97%,6~14周岁的占44.43%,15~17周岁的占27.59%。可见,学龄前及义务教育后的流动、留守儿童数约占到全体流动、留守儿童总数的一半。然而,这部分儿童及其家庭往往不是中、小学家长学校能够覆盖服务的对象。他们的家庭教育又不容忽视,就学龄前儿童而言,早期家庭教育决定了其生长发育、认知发展、情感及社会性等诸多方面;就义务教育后儿童而言,求学与就业中的诸多问题均亟待解决,同时,有数据表明这些大龄流动儿童已成为犯罪高发人群,他们的家庭教育亟待加强。
(3)流动、留守儿童是需要被区别对待的两个群体
流动、留守儿童同样是受人口流动产生的群体,但其境遇的改变及因此带来的一系列生活和心理的改变却截然不同。有研究比较了两类人群其环境资源的不同,同时两类儿童的家庭互动模式也不同,其家庭功能及由此产生的家庭教育问题也截然不同。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般活动并没有将两类家庭区分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而仅把“流动”和“留守”视作两个连续的“词汇”。
5 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1)活动流于形式,专业性不足
在调查中,我们看到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服务呈现出一种“过节性”重视的状态,只有在过重要节日时,或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时才开展活动,其他时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浅层原因是针对家长的指导服务难度较大,深层原因是指导人员的非专业化问题。中国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人员以非专业人员居多,工作人员往往缺少流动、留守家庭指导服务方面的培训,不知道指导工作如何开展,因此流动、留守儿童工作的内容上体现出重对儿童的“情感补偿”,轻对家长的“效能训练”的特点。因此,投入专业工作队伍、进行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开展专业指导服务项目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基础。
(2)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研究不对接
在调查中,很少有地区提及开展过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的相关工作与实践研究。同时,本研究发现在目前发表的相关文献中,一般仅限于对问题的研究及一般性建议,很少有对干预及其效果的研究。理论与实践存在差距,这是今后实践和研究工作需要提升的空间。
三、对中国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1 对政策文件落实的建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策的制定既要考虑政策的全面性,又要考虑政策的实践指导价值。从政策的文本分析和各省的实践情况来看,当前政策存在两大落实难点。
第一,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提高其能力水平。这一点从近十年的政策来看是在不断的明晰并愈加强调,但在落实中的关爱活动多、直接指导少。原因可能在于指导者的能力不足及指导服务渠道不畅。因此在政策落实中首先要加强对指导者能力的建设、理顺对家长开展指导的渠道,如加强在劳动力转移中的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对学校、社区、企业单位等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另外,各地在制定家庭教育发展规划时要制定配套的评估标准,切实推进政策的落实及对政策效果的评估,保证各项指导工作的完成。
第二,从新的政策文件看,强调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向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这一提法对政府角色提出了更高要求。一般来讲,对于成人进行的教育旨在提升生活品质,属于支持性公共服务。但对于流动家庭而言,它牵涉到社会的发展并对个体的生存状态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个别省份已经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为实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而进行。如何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是需要政府、研究者及实践工作者共同解决的难题。
2 对组织管理的建议。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涉及人群分布广、层级多、差异大,完全由一个部门承担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现有资源和体系上都不现实,由各级妇联、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还会保持,因此目前的重点是继续完善这种工作模式。第一,政府应提升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角色,合理设立家庭教育职能部门,加强对家庭教育特别是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科学分工,根据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需要和各部门的优势合理划分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和指导人群,实现人群的全覆盖和各项指导内容的全落实。第三,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妇联、教育等部门虽然有分工,但是在各项工作上经常有交集,因此有必要建立沟通机制,如定期召开各部门参与的工作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第四,完善基层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政策,注意理顺上下级关系。第五,尝试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建立横向的业务联系,打破以往工作运行以“体制内”进行的传统方式。
此外,规划明确,对孤儿、城乡低保家庭的儿童参保(合)费用和医疗费用给予资助,设立儿童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并扩大贫困家庭患病儿童救助范围。
(中国教育报)
开创家庭教育新局面助推创城工作――拉萨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综述
邓晋伟
“家长学校”是家庭教育的重要阵地,市妇联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助推了全市创城工作。
市妇联一直致力于家长学校阵地建设,积极创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及社区家长学校。在城关区河坝林社区创建了全区首家“家长学校”社区示范点,在城关区嘎玛贡桑社区创建了全区首家“流动妇女儿童之家”。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家长学校81所,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共41次,组织家长培训班17期,引导广大家长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理念。同时,各县(区)妇联组织以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知党恩、感党恩、报党恩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妇联作为群团组织,具有做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在工作中,市妇联采取“借势”和“整合”的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家庭教育氛围。一是注重日常宣传,编印藏汉两种文字的《家庭教育行为规范》,并深入社区学校,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开设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