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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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二、督导内容
1. 各载体单位对湖北省等地间接来皖人员、近期湖北(重点是武汉)来返街道人员、农(集)贸市场周边居民、近期有动物制品接触或农(集)贸市场经营经历者纳入摸排、体测、隔离、治疗范围情况;
2. 各载体单位对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情况;
3. 各载体单位对所在的农(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娱场所及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取消情况;
4. 各载体单位对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情况。
三、督导方式
主要采取现场抽查、个别了解等方式。
四、人员组成及任务分工
此次工作成立10个督导组,分别由同志担任组长,由综合保障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相关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做好组长督导工作期间协调保障工作,并及时向街道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第一手资料、第一手情况。具体分组为:
五、有关要求
二、检查督导标准
(一)基础工作扎实
1.领导体制完善。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本单位普法规划,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议程。“六五”普法启动及时有力,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2.工作机制健全。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认真做好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类指导基层工作。
3.工作保障有力。普法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制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跃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效果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2.“法律九进”活动广泛开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针对每一“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落实长期工作实践中建立起的运作机制及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考核和交流,有效推进“法律九进”活动向面上拓展,“法律九进”活动成效显著。
3.重大节点法制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开展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法制宣传教育感染力、影响力不断增强
1.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善于运用文化的力量增强普法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建立各种类型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平台,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宣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定期利用公共文化场所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2.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注重依托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的窗口平台作用,结合法治实践中的鲜活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法治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3.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充分利用手机报、政务微博等现代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视探索和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围绕城市最活跃的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互动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步骤
检查督导工作从7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督导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督导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督导阶段(8月)。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包括检查的内容、形式、效果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并上报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择机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迎接上级检查阶段(9月)。各单位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县、市、省10——11月份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好迎检工作。将中期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联系,确保迎检有序进行。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检查督导的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民汉合校“双语”教学工作,促进民汉合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提升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推动素质教育深入进行,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督导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与稳步推进,坚持长期性与整体性原则。在督导过程中,分类指导各学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党办[2007]116号)要求,促进各学校着眼于“双语”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稳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
三、督导内容
本评估方案分督政、督校两个指标体系,分别明确各区(县)政府和学校在推进民汉合校“双语”教学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和工作目标。
四、督导实施办法
(一)督导评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督导评估分两个层面:各区(县)政府和学校进行自查自评,做好自我整改,自我提高工作,并把自评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此基础上,对各区(县)政府和学校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现状进行督导评估,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
(三)督导评估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采用综合督导和随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督导按所得分数分为四个等级:优秀(160以上),良好(140—159分),合格(120—139分),不合格(120分以下)。
(四)督导结果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上报**市人民政府。
五、评估指标说明
(一)督政评估方案设置三级指标体系,A级指标三项:A1“双语”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60分),A2“双语”教学工作的条件保障(90分),A3“双语”教学工作的成效(50分),满分200分,下设B级指标14项,C级指标32项。
一、督导评估小组
为加强我教委督导工作,成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挑选一批迎检骨干教师。
组 长:刘小龙
副组长:朱小龙
成 员:赵斌武吴云龙胡菲王润周武彦峰
二、督导评估内容
根据《甘肃省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方案》的评估内容,从学校条件和环境、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发展四个方面依照评估标准进行量化评估,最后做出评估结果。
三、发挥教学督导的咨询建议职能。
督导人员应收集有关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信息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领导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并有义务与教务处等有关领导进行交流和业务联系,确保学校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实施教学全过程的督导与监控
与全校教师共同努力,把好教学(备、讲、批、辅、考、评、补)全过程各个环节质量关。把好公开课、新授课、实验课、复习课、全过程各个环节质量关。
五、督导人员要深入课堂听课
每小周听课不少于3次。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过程中要做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虚美,公正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谦虚谨慎,在专业方面应虚心地向相关教师请教;作好听课记录,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反馈和评估;坚持原则,注意方法,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在课间或课后深入学生广泛听取意见,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看法,也可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评教,广泛征求和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对教学优秀者给予鼓励和宣传,对教学存在不足者,有责任帮助其分析其原因,督促其整改,以利其提高教学质量。
六、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开展有序运作
督导人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教学督导工作的内容、有效途径、手段和方法;确定督导工作的重点,交流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督导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下一步督导工作任务。
七、协助档案室建立教师教学质量档案
每位教师可随时查阅,从中了解自己有关教学质量的相关情况,并以此为参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八、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
面对教学、德育、后勤诸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分类推进,逐步提高督导工作的水平。
教学方面包含:备课、讲课、作业批改、自习辅导、听课记录、课后自我反思等;
纪律方面包含:集会、课外活动等;
卫生方面包含:教室、办公室、清洁区、厕所等;
安全方面包含:门、窗、水、电,桌凳,运动场地、运动器材、设备维修、防火、防盗、假期值班等等。)
主体性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尊重学校办学的自和创造性,指导学校依据自身的发展状况进行自我评估,促进学校构建、完善自我评估机制,增强学校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体现学校在督导评估中的主体地位。
发展性原则。确立以学校发展为本的现代督导理念,注重纵向比较和过程评估,既对学校管理和发展水平作现状评估,又对学校下一轮规划作发展分析,更要通过督导评估,促进师生与学校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差异性原则。承认学校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评估重点、标准和方法因校而异,充分考虑属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等因素对学校的影响,全面分析和把握学校发展的基础和轨迹。
激励性原则。注重学校发展的纵向比较,把评估作为学校发展的动力。采取质性评估和量性评估相结合、评估结果公开并与校长绩效考核有机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评估在学校发展中的监督、指导、激励、促进作用。
二、评估对象
我区第二批实施自主发展三年规划的中、小学校。
三、评估标准
1.评估指标的设置
评估指标包括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
基础性指标参见《区中小学自主发展督导评价基础性指标(修订稿)》。它由6个一级指标和36个二级指标构成。基础性指标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我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的,体现学校办学的基本要求,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
发展性指标是由学校依据本校三年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及年度指标自行编制的评估指标,体现学校发展性评估“一校一指标”的特征和要求,具有选择性和个体性。学校在编制发展性指标时要认真审阅对照本校三年发展规划,特别是目标体系和年度指标,充分顾及指标的本质性、可测(察)性、独立性和可比性。学校编制的发展性评估指标体系一般应由评估指标、评估内容、权重系数等构成,评估指标和内容不做数量上限定。
2.评估方法的采用
评估采用学校自评和评估组评估相结合的方法。
基础性指标由学校按照督导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实施自主发展三年规划学校终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行组织评估,评估组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核,不组织复评。进行基础性指标自评,旨在敦促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增强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和约束力。
发展性指标在学校自评基础上,评估组组织复评。
3.量化分值的确定
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量化评估的总分各为100分。
基础性指标量化分值由督导室统一确定,学校经自评得出量化总分,作为评估组综合评定的参考;发展性指标量化分值的确定因校而定,先由学校根据发展性指标的具体内容,确定指标的权重及分值,再由督导室组织审核认定,经学校自评和督导评估组复评汇总,得出评估量化总分。
4.评估层级的划分
综合学校自评和督导评估组评估意见,将评估结果分优秀和良好两个层级,得分在90分以上的学校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自评审核未达到良好以上的学校暂不进行督导评估,允许延期申请评估。
四、结果运用
各公民办校(园),局属各单位、各教育体育社会组织对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区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重点督导:1.是否成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是否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九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生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2.有无学校(幼儿园)擅自开校;3.有无学校(教师)组织补课、实习、实训;4.有无校外机构组织培训;5.有无体育社会组织(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开展体育聚集性活动;6.公共体育场馆是否按要求暂停开放;7.宣传引导和信息舆论管控是否有力有序;8师生动向动态掌握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其情况是否向挂片领导、蹲点干部汇报,根据排查结果,是否制定《师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9.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是否充足(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10.干部工作状态是否良好;11.值班值守是否在岗尽责;12.有无疑似和确诊病例漏报、迟报、瞒报等情况;13.学校是否设置预备隔离空间;14.学校、体育场馆等环境卫生是否整治到位,洗手水龙、肥皂、洗手液是否充足。15.是否制定网络教学方案,落实网络教学平台及资源,组织开展网络教学,特别要加强将农村学校落实情况的督导。
二、督导督查分组
全区教体系统督导工作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负总责。下设八个督导组:
第一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督导区域:
第二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三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督导区域:
第四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督导区域:
第五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督导区域:
第六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督导区域:
第七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督导区域:
第八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督导区域:
各督导组需用车请提前联系办公室统一安排,需要其他部门参加的,由相关股室具体联系、落实。
三、督导方式
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各组督导工作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可视情况进行多轮抽查。督查问责组以随机抽查为主。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到开学前完成。各督导组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五、相关要求
(一)各督导组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值班值守、工作状态、作风、纪律等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由督导组跟踪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由督导问责组进行追责问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将要颁发的《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并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
2、修订和完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职责,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二、加强“督政”工作
3、开展对区、区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安排,2012年4月前,通过抓动员,抓培训、抓问题、抓协调、抓整改、抓复评等工作环节,督促、指导这两个区做好迎接省政府的评估工作;2012年9月前,督促两个区做好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好迎接省政府评估组组织的“回头看”。
4、开展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评估。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指导,促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市教育局决定,自2012年开始,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进行评估。
5、启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家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协助省督导部门研究制定《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对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评工作。
6、开展市第四批“三名”工程的评选工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学在”的要求,打造教育的硬品牌,提升教育的软实力,组织实施市第四批“创建名校、培育名科、造就名师”的“三名工程”。
三、强化“督学”工作
7、继续开展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评估。为积极探索对中小学校督导评估的新途径、新方法,以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为抓手,以表彰示范校活动为载体,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按省督导部门的部署安排,建立对首轮市级示范校复查制度,启动第二轮的评估工作。
8、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校”的评估。为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校创建活动”的精神。为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改变“千校一面”办学模式,实施“一校一品”发展战略,创建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校”的评估。
9、开展对市属中小学年度工作的评估。为进一步督促、指导市属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市属中小学校年度工作开展评估。
四、积极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
10、认真贯彻全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和省有关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出台《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建立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形成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相结合的良性工作机制,增强督导工作的时效性、权威性。
11、召开全市督学责任区制度试点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
五、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查
12、开展对县(区)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的督查。重点督查:教育经费预算、管理、投入;教师工资与待遇;专项经费配套与使用;教育附加征收与使用。
13、开展对学前教育的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市学前教育三年建设行动计划》;开展幼儿园建设工程专项督查;开展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
14、做好承接“全国城市教育督导协作会20届年会”工作。
根据理事会建议安排,“全国城市教育督导协作会20届年会”由我市承办,通过年会的召开,进一步总结回顾年会发展历程,提高教育知名度和形象、交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了解国际国内发展动态、学习教育督导理论和探索教育督导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初步定在2012年下半年举办,到时请国家教育部有关领导、国教教育督导专家和会员单位领导等参加。
六、其他工作
每月至少督导一次,具体时间各组自行安排。
二、督导方式
采取自行督查与统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督导分组
由班子成员带队各组成员开展检查(见附件1)。
四、督导内容
详见附件2、附件3。
五、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教育强县”战略,促进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2013年我县实现“双高普九”打好扎实基础。
目标任务
根据《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础教育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对县督导”各项建档工作,力争我县督导复查成绩优秀。
实施步骤
1、六月份上中旬,召开县领导小组协调会。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分管教育领导、各中小学校长、实幼园长、县级医院院长参加。研究部署“对县督导”建档工作,重点安排A6部分建档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和实施步骤;各乡镇公安户口导出时间、三类残儿筛查、鉴定、建档要求;异地就学儿童取证工作安排;
2、六月份下旬,召开建档工作成员培训会。随带08-0年在校生花名册、08-0年基报表、省A6事业发展6个工作表、各乡镇文化户口册,异地就学证明、教务处学籍管理印章。研究A6部分建档的总体要求和建档内容;学习[2007闽督教政41号]文件A6部分评估指标和备查材料目录建档要求;研究探讨A6部分省6个工作表数据来源及表间关系和各率测算方法;职专、各中小学对08-0年职业中专、各校初高中、在生情况分析(年龄段分析、户口类别即本辖区、来自县内外乡、来自外县、未申报户口分析),并将来自本县外乡的在校生就学证明提供给相应的乡镇学校;认真比较08-0年各乡镇基报表内在校生(表31、32)年龄段分布人数(小学6-11周岁、中学12-15周岁)和文化户口册各年龄段人口总数;
3、七月份:由各中小心小学到各乡镇派出所导出公安户口(统计时间为2012年9月,即1958年9月1日后出生到2006年8月31日止出生的3—50周岁),统计户口变动情况;整理09年6月小学初中毕业生名册并做好验印工作。整理本辖区户籍学龄儿童少年在县外就读学生名单并交负当地乡镇政府;根据本辖区户籍人口协助当地乡镇政府筛查三类残儿(听力、视力、智力),并提交县级医院鉴定,建立残儿名册;
4、八月份下旬:根据各乡镇中心校提供的六年级毕业生名册,初中学校协助当地乡镇政府发放2012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并进行九年义务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初中学校跟踪登记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情况;各幼儿园、各中心校分别做好辖区内3周岁、6周岁学龄儿童的入园、入学宣传、动员工作;
5、九月份:幼儿园、小学、初中进行新学年学期初注册报名工作,对未按时入学儿童、少年进行及时跟踪,实行政府包村干部、校行政包片、班主任、科任教师下村动员的形式,力争当地学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从9月1日至9月15日止实行注册情况日报制度,分别报告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县教育局幼教、初教、中教股;对各校辍学生情况实时上报县政府、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对控辍保学情况实行乡镇长、校长问责制。做好小学初中各年级学生上下学年变动情况统计表,对09年秋各年级入学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做好省A6事业发展6表各块数据的收集、统计、对接、各率测算、验证工作,2012-2010学年基层报表在校生情况报表的填报工作;各中心校文技校针对A6项目事业发展新表6内容和评估指标要素的要求,对各乡镇文盲人口进行统计,按照相应年限的要求拟定当地文盲人口的扫盲计划,建立本乡镇的文技校相关档案。
九月份中下旬:继续异地入学情况的取证工作,各乡镇、学校认真对照省督教政2007年41号文件的建档要求,进一步规范文档目录,加强备查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充实,努力做到外观整洁、整理有序,档案目录一目了然,档案材料互相验证有效,便于上级检查。
鳌阳镇辖区内中小学、职专,实幼和其他幼儿的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成立城区督导建档领导小组,由鳌阳小学牵头,各项目负责人为成员,制定联合办公机制,指定集体办公地点,定期召开数据汇总和对接会。
6、督查验收:
县建档工作领导小组实时指导各乡镇的建档工作,各乡镇按各阶段建档工作进度汇报工作进展,九月份下旬县领导小组织人员将深入各乡镇检查建档工作完成情况。
组织机构
区第三幼儿园、市第一幼儿园、县幼儿园、县幼儿园
二、评估目的
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是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主导的,对辖区内幼儿园教育质量发展状况进行的监测与评估,属于诊断性评估,目的是了解幼儿园教育质量发展的现状,发现办园特色、特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总结发展经验,为幼儿园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路径和措施提供依据,为市、县两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前教育政策、管理措施和办法提供支持与服务,督促办园主体改善办园条件,改进管理措施,提高办园水平。
三、评估依据
2014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采用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承担研究制定的《省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附后)作为依据,辅之以近年来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要求。
四、评估时间
2014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时间为2014年5月下旬-6月中旬。
五、评估程序
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分为幼儿园准备和督导评估两个阶段。
(一)幼儿园准备工作
幼儿园准备既是幼儿园接受督导评估的资料收集、活动准备的过程,也是幼儿园接受督导评估之前的一次诊断性测评和自我总结、反思。
接受评估的幼儿园,要建立由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评估准备工作小组,同时,根据需要可聘请教育督导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专家、家长、社会人士等参加。
准备工作包括:学习测评活动方案和测评指标体系;准备资料——收集、整理、装订、装袋需要提供的各种资料;人员准备——通知、召集需要观测、访谈的教师、幼儿、家长等;活动准备——组织开展需要测评的幼儿接园活动、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就餐就寝活动等;自评自测——根据《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自评打分;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总结报告)——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自评、自测结果,现状分析与反思,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自评结果与质量发展报告于评估活动前一周提交评估小组。
(二)督导评估工作
1.评估小组
建立由教育督导人员、教育专家、幼儿园骨干教师5—7人组成评估小组。
2.测评活动
(1)学习方案:参与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前认真学习《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2014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学前教育质量检测个人测评情况记载表》等,熟悉评估内容与方法。
(2)个人评估:每个评估人员负责1—2个一级指标的测评,依据《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学前教育质量检测个人测评情况记载表》独立进行测评,测评人员须对每项三级(c级)指标进行评分;同时,在“测评情况记载”栏,对查阅的资料(佐证材料),幼儿园建设和环境的查看情况,对幼儿、教师、家长的访谈情况,幼儿生活、游玩、学习等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包括质量发展状况、特色与存在不足、问题等。
被测评幼儿园应为每个测评人员提供一位引导员,协助完成测评工作。测评时间从幼儿入园到幼儿离园,观测幼儿园一日的教学活动。
(3)幼儿园汇报:由被评估幼儿园领导作教育质量发展总结报告,包括评估准备工作情况,教育质量发展状况、特色,存在问题与不足,自评结果,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
(4)小组评议:在测评人员个人独立测评基础上,小组成员合议,形成小组测评结果,填写《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统计表》。
3.测评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幼儿园领导及有关人员的工作汇报。
(2)察看现场:幼儿园环境、班级环创、区角设置、寝室环境、园风园貌、教学设施设备等。
(3)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包括各种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与考评规章制度、教学活动设计、学习与会议记录、报告、园本课程、幼儿成长记录(卡、册)、教师业务档案等,包括文字、影像、图片等。
(4)座谈会:召开教师、家长座谈会(10—15人,大、中、小班兼顾)。
(5)个别访问:对教职工、幼儿、家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访问。
(6)听课:观看幼儿学习活动、游戏活动、自由活动、户外活动、就餐就寝活动等。
4.评估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形成学校教育工作综合督导三级评估指标,将指标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的内容和依据,以此推动学校全面落实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保证全区教育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一是强化规范管理。促使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为区域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二是进一步推动教育内涵发展。围绕全区均衡、内涵、特色三大教育主题,坚持德育为本、育人为先,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区域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评估指标:一是基础性指标,二是创新创优创效指标。基础性指标包括6个一级指标(200分):规范管理(60分);德育工作(20分);教学工作(60分);学区工作(20分);和谐校园建设工作(40分)。每一项一级指标分若干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包括评估细则、计分方法及评估流程。
创新创优创效指标属于加分项目,总分10分,学校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性、示范性,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经验和成果等,经督导评估委员会讨论研究认定,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
特色学校建设指标,作为一个独立的指标体系,依据《区AAA级特色学校督导评估细则》进行单独的督导评估。
三、评估方法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一是根据评估细则,对学校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根据实际效果进行量化计分,基础性指标加创新创优创效指标的总得分,为各学校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的实际得分。
二是根据评估细则,对学校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首先以分数呈现结果,其次以督导评估报告的形式进行反馈。
四、评估流程
一是基础性指标的督导评估,根据部门职能,将各项指标的督导评估工作进行详细分解,由分管局长负责。每一项工作的得分由日常积分和实地检查计分两部分组成。实地检查计分部分,由督导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及科室,统一安排、协调。
二是创新创优创效指标的评估。由各部门、各科室根据标准,提供相关资料、凭证等,由督导评估委员会统一研究,决定加分事宜。
三是特色学校建设指标的评估。年初学校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升级申报,督导室根据《区AAA级特色学校督导评估细则》,对不同等级的特色学校进行升级达标、验收复查。
五、评估结果
一是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基础性指标加创新创优创效指标的总得分,为各学校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的实际得分。督导评估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得分情况,评选出全区中小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此奖项与学校评优选先挂钩。
4月2日至17日。
二、排查巡查方式内容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省将派出8个暗查组,市派出10个暗查组,县成立7个巡查组对发现的焚烧火点、焚烧痕迹、焚烧异味、焚烧隐患进行督导、排查、巡查。按照“空间覆盖无死角、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本着“零容忍”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特别是重点区域、高铁高速沿线、红外监控未覆盖区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全环节、全覆盖督导巡查、排査整治。督导巡查监控系统拍摄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处置人员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一)及时处置,夯实基础。“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是对禁烧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乡迅速成立专班,建立巡逻巡查队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焚烧隐患、焚烧痕迹清理力度,从源头杜绝露天焚烧问题的发生。
(二)传达压力,压实责任。各村、各企业对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再研究、再安排、再部署,克服乡村干部麻痹思想,压实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大24小时巡查值守力度,对巡查处置不到位造成露天焚烧火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把发动群众作为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有效手段,充分利用微信矩阵、宣传车、大喇叭广播、条幅等方式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将露天焚烧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鼓励群众举报,打一场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人民战争。
(四)严厉打击,从严处理。对发生的露天焚烧火情发现当事人的,要及时移交派出所、乡环保所进行处理、处罚。对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一律进行高限处罚;对因特殊原因未查找到违法责任人的一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高限处罚;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违法人员一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违法人员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一律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倒查责任,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