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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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 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 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商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
①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规章,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制订规章属于对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认可后,管理规章才能生效。这些管理规章不属于政府行为,没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协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管理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按照管理规章出面协调和解决,管理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是多方面的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管理条件,因此根据管理项目的需要,一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他专营公司完成。比如将清扫小区衔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或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我国的物业管理开展不久,群众生活水平也还不高,不能象国外那样实行物业管理的高收费《在国外物业管理也是微利行业》但又不能沿用传统房产管理“以收定支”的做法,弥补经费不足的办法就是开展多种经营,以经营收益补充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公司除享受上述权利外,也应承担下列义务: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管理委员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督;③重大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经管理委 员会认可;d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乙方:_______(业主/物业使用人)身份证号:________
为了维护_________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____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_________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_________的正常运行。
2.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_________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_________的整体形象。
2.自觉遵守_________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_________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在与甲方签订该协议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_________《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_________整体的营销推广。计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的各项管理规定。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 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_________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 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 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 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 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 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 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第十二条 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转让、抵押、出租、转租、调换、与他人合用摊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 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____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 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
第十五条 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条 严禁偷窃、挪用_________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当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第十九条 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条 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中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通道。
(三)对购物中心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
第二十二条 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
第二十三条 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第二十四条 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向甲方提出报修,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修理或由甲方进行修理、更换并按规定缴纳委托维修费。
第二十五条 购物中心电梯(电扶梯)运行时,需严格遵守“乘坐须知”:
1.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使用客运电梯和电扶梯运载货物和其他杂物;
2.电扶梯运行期间禁止反向行走、嬉戏和跑跃,停运期间禁止行走;
3.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须有监护人陪同;
4.乘坐电扶梯时,头手身体严禁超出扶梯外,以免发生事故;
5.禁止向电梯上丢抛包装箱(袋)等废弃物,禁止携带超长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电扶梯;
6.电扶梯运行期间,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停止电(扶)梯运行按钮;
7.使用电梯运载货物时,需听从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不得超载,进出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店铺内预留的电话线路及附属设施,乙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窃。安装电话开通后,应自觉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乙方电话出现故障,应请电信部门维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委托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条 空调运行期间,购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关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及用物体挡住进出风口,确因需要调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四)清洁卫生管理约定
第二十九条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条 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
(五)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甲方对店铺的统一装修和设施设备的统一安装,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动。
第三十二条 开业后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
第三十四条 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第三十五条 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购物中心。
第三十六条 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条 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凡有违反有关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对乙方摊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则
《装修守则》、《店铺经营规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
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依现行合同法,物业管理合同系无名合同之一种,其主要规范的是物业管理关系双方当事人就特定物业[1]的管理事项而合意设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物业管理合同的大量出现是我国实行住房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一方面生活中物业管理关系日益增多,物业管理合同大量出现,另一方面,理论界和现行立法并没有对物业管理合同的特殊性有足够的认识、进行系统的规制,这直接导致了现实生活中大量物业管理纠纷的出现和难以解决。在本文中,笔者拟就对物业管理合同的属性进行分析,区分其与民法中的相似制度,并就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规制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应有的关注。
一、物业管理合同的基本内容
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或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得订立任何内容的债权契约,是为债权契约自由原则。[2]但值得注意的是,民法虽对契约不采类型强制原则[3],但对于若干日常生活常见的合同,各国合同法一般均在分则以有名合同加以规定,按学者解释,这不外基于两项机能,其一、以任意规定补充当事人约定之不备。其二、以强制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利益。[4]
查现行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发现并没有对物业管理合同作出的任何特别规定,在现行立法上,物业管理合同自应属于无名合同之一种。目前实践中对物业管理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地方规章实现的,各地的做法存在较大差异和不规范性,学者关于合同法的研究著述中也少见此方面内容。依民法理论,合同内容,尤其是其中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按意思自治原则所设定权利义务的具体体现,亦是判定合同性质的基本途径。以下结合现实中的情况,对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作一个大致概括,为我们最终廓清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做出铺垫[5]:
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以下方面构成:
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认定以及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作出确认和记载。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的条款。这是物业管理合同最为重要的条款,具体内容又因为管理事项类型的不同而呈现差异,一般有以管理服务为主的物业管理和出租经营与委托管理并重的区分。
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的。这一般除了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以外,各地的地方性规章也大都进行了底限性规定,但各地规定的情况参差不齐,可资参考的是国际健康组织(WHO)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设定了安全、健康、便利、舒适的居住环境基准,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点:⑴。火警防范,如加强消防设备、防火设施的管理;⑵。清洁维护,定期清除垃圾,清理水沟,外墙洗刷等;⑶。公共设施维修,水电机械维护、公共电梯、空调设备的定期检查;⑷。花木整理,修剪花草树木,随时更换枯死的枝叶等。[6]这四点基准也应该是物业管理的标准要求。
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物业管理合同皆为有偿合同,因而价金和酬金条款是其自然的主要条款。
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此为物业管理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管理义务的方便计。
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维修费用一般独立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独立开来,其收取方式主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
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物业管理服务的终止与一般合同的终止存在差异,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不允许随时随意解除合同,如果一方提出要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就必须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或由法院、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8、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物业管理关系虽然仅在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发生效力,但由于物业管理关系存在特殊性,物业所在地居委会、城建部门和相关市政部门也对其享有一定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因而物业管理关系的纠纷解决及关系结束也与其他合同存有差异。
9、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的其他主要条款。
由此可见,相较与其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在诸多方面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但在理论和实务中,学者和法官对此并没有引起相应的注意,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的定性现在比较流行的观点有两种,即或认为物业管理合同为委托合同的一种[7],或认为物业关系为民法中制度的特殊类型,物业管理合同亦为设立关系的合同,以下笔者将对这两种观点分别予以检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看法。
二、辨析-物业管理合同与相似民法制度[8]
(一)、物业管理合同与委托合同
先看委托合同。按《合同法》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根据该章的其他条款的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明确委托合同的特征。
1、合同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定,此两方当事人为委托合同的主体。
2、受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处理委托人的事务。
3、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有有偿、无偿之分。
5、受委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6、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9]
对应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和特征,不难看出二者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1、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所谓委托人的事务,一般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委托人若不委托处理就不得不亲自为之的事务。反观物业管理关系中的管理服务,其实质是作为管理服务人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化、技术化的有偿服务,由于物业管理具有需要专业化、技术化的技术服务的特点,作为业主、业主委员会并不都能够亲自来处理,同时对于一个大型的住宅区而言,如果每一个业主都事必亲躬,那么住宅区的秩序就无法维持。可以看出,物业管理事项与被委托事务存有明显差别。
2、《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这实质上是规定了受托人的忠实义务。但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并不是完全按照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指示处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工作是依据合同约定的范围、项目,遵循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独立自主地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活动的。在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活动中,业主、业主委员会只有监督权,而没有干涉和指挥权。物业管理公司也没有服从业主、业主委员会指示的忠实义务。
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委托合同范围内所获得的法律后果,归属于委托人,因此委托合同由委托人承担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七条还规定:“受托人处理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而物业管理则不同,无论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一般都要由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分别承担自己的责任。
4、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委托合同的成立只须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思一致即可,无须以一定物的交付或一定行为的完成为要件,订立合同也无须遵循固定的形式;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要式合同、格式合同,必须依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招标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并且一般要求要采用物业管理示范文本,最终合同的相关内容和履行还要接受城建、市容、及居委会等相关机关的监督。
5、委托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在合同存续期限上有较大差异,被委托人处理的事务往往比较单一,时间比较短;而物业管理则不同,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是系统的、专业化的服务,这个服务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反复进行的,如果物业管理合同签署的期间较短,就可能因物业管理公司追求短期效应,采取不恰当的方式从事物业管理,从而不利于物业管理设施的长期保养。此外,出于物业管理关系的特殊性,物业管理一方当事人不得象委托合同当事人那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两种合同采用的报酬支付方式不同,物业管理收费的方式与委托合同不同。物业管理收费方式一般是依据业主公约以及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由业主或住户按月交纳。而委托合同所规定的费用是将处理事务的费用与给委托人的报酬分别规定的,处理事务的费用可以预付,也可以由受托人垫付,而后由委托人偿还,对与报酬则采用完成委托事务后支付或无偿委托不支付报酬,这种支付费用及报酬的方式显然与物业管理收费有着巨大的差别。
7、委托合同一般是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特别信任为前提条件建立的;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通过招标投标之后获得的,物业管理人一般皆需要获得一定的资格认定证书方可以成为物业管理合同的招标对象。
8、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一般皆为有偿合同。
从以上的诸多方面,可以明显看出物业管理合同与委托合同存有若干重大差异,物业管理合同远非委托合同之一种,现在实践和理论中以委托合同为物业管理合同定性的做法曲解了物业管理合同的本质特征,混淆了基本的法律关系,对于实践中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贻害不浅。
(二)物业管理合同与权授予行为
,指人于权限内,以本人(被人)名义向第三人所为意思表示或由第三人受意思表示,而对本人直接发生效力的行为。[10]为一项民法上扩张和补充民事主体行为能力的重要制度。在的分类中,基于被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即委托(意定),是最常见、最广泛适用的一种形式。实践中有些人认物业管理合同为的委托合同,也有人认为物业管理合同为权设定行为之一种,并得出物业管理行为为行为的结论,这其实也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对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误解,以下从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和物业管理行为的具体内容两个方面予以澄清。
首先,一般情形下,委托合同是产生委托授权的原因和基础[11],在上文中,笔者已经用足够的篇幅表明了物业管理合同不是一种委托合同,退一步说,即便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有相关的委托条款,但其一,此不能作为对整个合同定性的依据,其二,理论通说皆认委托合同并不必然地产生权,只有在委托人作出授权的单方行为后,权方才发生。因此物业管理合同与权授予行为自当不同。
其次,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公司通常都是没有权的。物业管理活动中虽然有涉及到法律行为,但一般都不需要物业管理公司来,而且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大量活动是根本就不涉及法律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进行。因此,行为与物业管理活动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用的概念来解释物业管理活动。
再次,民法理论皆认人获得相应的报酬系基于委托合同,而行为非为营利性行为,这一点与物业管理制度的目的有着重大冲突,而且是以被人的信誉为前提的,否则,相对人就不能安全地进行交易。何况的最终效果只能是提高被人的信誉。现代社会,物业管理向规范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如果将物业管理归属于行为,那么,物业管理企业所进行的一系列的物业管理活动,最终效果就应该只是提高业主、业主委员会的信誉,在这种结果之下,物业管理企业就不会有动力来下大力气从事这些活动,显然,的这种效果不符合物业管理的实际。[12]
最后,在物业管理关系中,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的物业管理活动是以自己的独立意志为前提的,在具体事项的 管理操作中并不需要依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意思行事,这一点也与存在重大差异。
明显地,物业管理合同不是权的授予行为,物业管理活动也与行为存在本质的差别,试图用制度来解释物业管理关系显然是不妥当的。
三、物业管理合同性质分析-从现行法出发的分析
法律不是凭空创设契约的类型,而是就已存在的生活事实,斟酌当事人的利益状态及各种冲突的可能性,加以规范。通常,民法系以给付义务为出发点,而设各种契约类型的。[13]然而社会生活纷繁芜杂,千头万绪,交易活动亦频繁多变,法律终有照顾不周之处,此时当事人不得不在法定契约类型之外,另创新类型的契约,以满足不同的需要。按学者王泽鉴的分析,非典型合同主要由三种途径发展而来:有就特殊情况而特殊约定者;有因长期间之惯行,俨然具有习惯法效力者。有因应现代化交易需要,以定型化契约条款而创设的。[14]
笔者认为关于无名合同的主要问题,并不仅在与于其与有名合同的区分,如何在法律相关规定未尽详备时,提供可兹应用的规范才是问题的关键。
具体到物业管理合同所设定的主要给付义务,从物业管理者角度言,一般有以下两个方面[15]:
1、物的管理,系指对建筑物、基地及附属设施之保存、改良、利用乃至处分等所为之物理的管理,原则上以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为限。
2、人的管理,系指对区分所有人群群居生活关系所为之社区管理,其对象不外以居住于建筑物上的人为限,凡出入区分建筑物的人的行为,均应纳入,内容一般为对建筑物不当毁损的管理、对建筑物不当使用的管理及对生活妨害秩序的管理。
基于不同的具体情况,物业管理又可以分为部分管理和全部管理,单就其各自来看,在物业管理合同的签定上似乎只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应不存在特殊之处,然而,颇值疑问的一点是,为复合性的部分管理或整体管理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否是为非典型合同中的混合契约?
从物业管理关系的主要给付义务来看,物业管理团体提供的服务既有对物业共有部分的狭义上的管理,又有对共有物业设施的维修、保养,既有有关机械设施的购买、更换,又有对居住环境的安全维护,其涉及到若干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内容,主要有雇佣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等等。
就此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应该既不是现行法中所规定的任一类型的有名合同,也不是一般所谓的无名合同,而是一种类型结合合同,属混合契约之一种,即一方当事人所负的所个给付义务属于不同契约类型,彼此间居于同值的地位,而他方当事人仅付单一的对待给付(有偿契约中)。[16]
四、结语-兼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规制
在大陆法传统理论中,民法对生活关系的归制主要是通过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从这个意思上说,法律关系就是民法的基本工具或调整方法。[17] 然而法律关系虽为当事人创设权利义务的私法空间,使得权利人[18]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依自由意志对自己的利益进行取舍和保护,但法律关系本身只是法律对生活关系的采攫,是用法技术手段对生活的再拟制,单从其外在的名称和表现上并不总能够足以判断出内在的、个性的法律特征,尤其当这种法律关系是一种复合的法律关系或是生活中的出现的新型法律关系时。
拉伦茨说过: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法律纽带。[19]在我看来,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是权利及其对应的义务是构成该法律关系的独特个性,并在此基础上与其他法律关系实现区分的基础,在复合性的法律关系中,情况相对复杂,但整体思路仍然如此贯彻。从另一面观之,民法正是在这种区分的基础上才能通过法律关系实现对不同生活关系的区别和规制。实际上,通过对不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特别是后两种性质的辨明,进而在理论与立法中为该种法律关系设立特定规制规则,这也是大陆法传统中形式理性应对实践生活的自在逻辑。
通过上文的分析,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物业管理合同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与其他相似民法制度、行为存在的重大区别,换言之,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活动在民法调整的生活关系中具有较大的个性,民法完全应该对其实行个性化的、具体的而非一般化的、概括的调整和规制,从这个思路出发,在合同法中或另设特别法[20]将物业管理合同作为有名合同之一种加以特别规定应该不存在太多的障碍。相应地,在实践问题的处理中,通过对物业管理合同性质的辨明,明确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清其与委托关系和关系的差别,这也是正确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必要前提。
参考书目:
1、陈华彬:《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3月版。
2、王泽鉴:《债法原理》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
3、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修订版。
4、谢在权:《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
注释:
[1] 物业一词并非汉语中的一般概念,在目前相关的专业非专业词典中也都没有对物业的具体解释,据学者考证,在粤港方言别是东南亚地区和我国香港、澳门地区,物业是作为房地产或产业所有权的别称或同义词而使用的。相应地,物业管理,有学者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角度将之定义为:维持区分所有物之物理机能,并充分发挥其社会的、经济的机能,而对之所为的一切经营活动。陈俊樵《论区分所有建筑物之管理组织》,(台)《中兴法学》第24期第191页。
[2] 王泽鉴:《债法原理》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08页。
[3] 大陆法上的契约类型源自罗马法,但罗马法上的契约采类型强制原则。详见周楠《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版,第706页以下;另参考王泽鉴《债法原理》第一册第108页注〈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
[4] 参见王泽鉴:《债法原理》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09页。
[5] 参见钮丽娜:《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特征及相关案件的审理》,《人民司法》2002年第8期,第14页。
[6] 陈华彬:《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207页。
[7]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学者大都持此种观点,详见:陈华彬《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3月版;钮丽娜《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特征及相关案件的审理》,《人民司法》2002年第8期第14页;范云《论物业管理中的几个关系问题》,《宁波大学学报》2001年9月号,第112页;周四新《完善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构想》,《财经理论与实践》2000年第3月号,第119页;秦德平《物业管理法律问题研究》,2000年第3期,第112页。
[8] 有学者认为民法中可称制度者,应有一系列规则或理论体系的支持,因而下面将要论述的委托合同和意定的授权行为,能不能称为制度,这本身就是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在这里笔者无意于这样的争论,之所以采用这样的指称,笔者纯粹是为了避免表述上的累赘,参见丁文《物权请求权与我国物权法》,《法学》2003年第3期。
[9] 同上,第四百一十条前段。
[10] 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440页。
[11] 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2次修订版,第169页。
[12] 参见李钊:《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筑物业管理的理论体系》, 详见chinalawinfo.com
[13] 王泽鉴:《债法原理》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09页。
[14] 同上,第110页。
[15] 陈华彬:《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207页。
[16] 王泽鉴:《债法原理》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13页。
[17] 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2月第2版,第110页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
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珠海市建设局印制
二OO三年十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适用于物业建设单位与其选聘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使用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本示范文本条款或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文件、规范为准,也可向珠海市建设局、珠海市物业管理处咨询。
2、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填写、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合同文本中有【】符号的为选择项,选用【】内容的,以划√方式表示;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中及其它留有空格的部位打×,以示删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
第一章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物业建设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四至: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
住宅平方米(多层,高层);
商场平方米;
写字楼平方米;
停车场平方米;
工业厂房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见附件一。
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招标】【议标】方式,选聘乙方对本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本物业在未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并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1、
。
服务质量及要求:
。2、
。
服务质量及要求:
。3、
。
服务质量及要求:
。
第六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一、基本服务
(一)日常服务
1、公共环境卫生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户门以外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张贴,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房、池,对垃圾(专用)房、池、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按政府有关规定在服务范围区域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在雨季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公共卫生间每天清洁次;
【】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日湿拖一次;
【】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日进行一次清洁;
【】;
【】;
【】。
2、绿化与建筑小品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包括:【草地】、【树木】、【色块】、【花卉】、【园林小品】、【绿篱】等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制定绿化维护管理制度并实施;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
【】无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合理控制水肥,无杂草;
【】应绿化地绿化覆盖率达100%,无黄土现象;
【】;
【】;
【】。
3、治安防范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
人员配备:门岗个共人;
巡逻岗个共人;
大堂岗个共人;
。
服务要求及质量:
【】有专业治安防范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车辆行驶通畅,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看管公共财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看管;
【】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
【】;
【】。
4、交通、车辆停放秩序、停车场的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秩序的维护及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人员配备:停车场岗个共人;
巡逻岗个共人。
服务要求及质量:
【】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
【】有健全的机动车停放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对进出本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保证车辆停放有序,定时巡逻;
【】使用固定车位及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当建立车辆档案;
【】车辆被盗的经确认后,协助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
【】;
【】。
5、装饰装修管理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1、有健全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查验装饰装修当事人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与装饰装修当事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
4、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责成当事人纠正,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
【】;
【】。
6、消防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消防管理,包括:【中控室】、【自动喷淋系统】、【烟感系统】、【广播系统】、【消防栓】、。
人员配备:。
服务要求及质量:
【】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帐;
【】制订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
【】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例行巡视,检查和保养;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无火灾安全隐患;
【】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
【】;
【】;
【】。
7、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共用照明系统】、【室外排水管网】、【自行车棚】、【建筑物防雷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垃圾中转站】、。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确保本区域内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以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
【】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道路、甬道、步道、活动场地、边沟涵洞基本完好、通畅;
【】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化粪池定期吸粪,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清洗外墙一次;
【】;
【】;
【】。
8、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区域内,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人员配备:
。
服务要求及质量:
【】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
【】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
【】;
【】。
9、社区文化建设
【】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并实施;
【】;
【】;
【】。
(二)定期服务
1、【日】、【月】用水清洗楼梯一次;
2、【日】、【月】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3、【日】、【月】清洗水池一次;
4、【日】、【月】清疏化粪池一次;
5、【日】、【月】清疏排水系统一次;
6、【日】、【月】清洗建筑物立面一次;
7、【日】、【月】检修水泵一次;
8、【日】、【月】检修电梯一次;
9、【日】、【月】检修发电机一次;
10、【日】、【月】检修中央空调一次;
11;
12、;
13、;
服务要求及质量:
(三)综合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2、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
【】白天有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
【】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小时内到现场;
【】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每个月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每次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满意率不低于%;
【】;
【】;【】。
二、特约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及改造:
服务内容:共用部位的范围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共用照明系统】、【室外排水管理网】、【自行车棚】、【建筑物防雷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垃圾中转站】、
。
服务要求及质量:
【】编制物业年度维修计划及维修预算;
【】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
【】建立维修回访记录;
【】;
【】;
【】。
费用支出方式:
【】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保修期后由产权人共同承担;
【】;
【】;
【】。
(二)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及改造
服务内容:【电梯】、【中央空调】、【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防盗对讲系统】、【智能化设备】、
服务要求及质量:
【】;
【】;
【】。
费用支出方式:
【】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保修期后由全体产权人共同承担;
【】;
【】;
【】。
(三)其他特约服务
【】;
【】;
【】。
三、有偿服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等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标准由双方商定。
四、其它服务
【】;
【】;
【】。
第七条乙方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及建筑共用部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本物业工程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总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1、物业服务费(物业建设单位支付);
2、;
3、;
4、;
第十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总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1、物业服务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缴交);
2、;
3、;
4、;
第十一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总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1、服务成本;
2、;
3、;
4、。
第十二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总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1、服务成本;
2、;
3、;
4、。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物业服务酬金
一、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甲双方按如下约定执行:
1、;
2、;
3、;
4、。
二、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提取酬金:
1、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共用水费、电费。乙方按【每月物业服务总收入的%】【每月从物业服务总收入中提取元】作为酬金。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总支出,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结余列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总收入】、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每半年将物业管理计划和支出预算送甲方备案,甲方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备案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
2、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摊。乙方按【每月物业服务总收入的%】【每月从物业服务总收入中提取元】作为酬金。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总支出,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结余列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总收入】、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每半年将物业管理计划和支出预算送甲方备案,甲方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备案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
3、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共用水费、电费。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结余归乙方。
4、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
另行分摊。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结余归乙方。
5、
6、
。
第十四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按以下标准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1、住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商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写字楼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工业厂房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
2、已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但尚未售出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由乙方按本条第1点约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全额】【半价】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月日开始实施物业服务工作。并从年月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如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可作调整】。
2、甲方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
(3)。
3、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
(3)。
4、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采取。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当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于%时,乙方可在告知甲方后日无条件单方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保留对甲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所欠交管理费的追收权和向人民法院权。
第十七条本物业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车位使用管理费或停车保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一、车位管理费及车位使用管理费(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管理费;未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使用管理费)
(一)露天车位:
1、车位管理费
【小型车辆】元/月;
【中型车辆】元/月;
【大型车辆】元/月;
【摩托车】元/月。
2、车位使用管理费
【小型车辆】元/月;
【中型车辆】元/月;
【大型车辆】元/月;
【摩托车】元/月。
3、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元。
4、。
(二)车库或停车场:
1、车位管理费
【小型车辆】元/月;
【中型车辆】元/月;
【大型车辆】元/月;
【摩托车】元/月。
2、车位使用管理费
【小型汽车】元/月;
【中型汽车】元/月;
【大型汽车】元/月;
【摩托车】元/月。
3、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元。
4、。
二、停车保管费
1、元/月;
2、;
车主缴交停车保管费的,乙方与车主应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并约定保管责任。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车辆事故的,由责任方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按规定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九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的,由甲方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3、
;
4、
第二十条本物业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
;
2、
;
3、
;
4、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由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另行约定。
第二十一条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损害的,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二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从物业服务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3、。
具体投保的保险险种为
。
附加险险种为
。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务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二十三条其它费用
。
第四章双方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方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起草《业主临时公约》,在销售物业时向业主(指买受人)明示,并要求买受人作出遵守的书面承诺。
3、起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销售物业时与业主(指买受人)签订。
4、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协助乙方对物业进行接管验收。甲方交付给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
;
返修后由双方共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建筑面积保安宿舍,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3)。
6、在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建筑面积保安宿舍,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3)。
7、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资料包括:
(1)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
(2)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10、
。
11、
。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2、编制物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方案、预算并组织实施;
3、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业的有关规定,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并负责监督;
4、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1种或第2种收费方式执行的,每个月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总支出帐目;
5、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6、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甲方(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时)移交各类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但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9、
。
第二十五条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讼,由法院裁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甲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甲方根据第二十七条或乙方根据第二十六条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在送达另一方时生效,双方应当在二十日内对物业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业主或非业务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甲方应当制止,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强台风、暴雨、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公众、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质量等原因,使物业或者物业的一部分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国定规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三十五条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六章服务期限
第三十六条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年(一般最多不超过5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1)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法院。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临时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临时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份,乙方存份,在份。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1、保洁 (1) 公共保洁 A、 公区域院内及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 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楼宇保洁 A. 1、主楼1-6层 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7-8楼电梯口; 15-16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 ;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 ;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3.保卫 (1) 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 人员编制:3人 (3) 工作标
(4) 准:(见附件)
4.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室外保洁: (2)室外保洁: (3)交通秩序: (4)绿化: (5) 保安: (5)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
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 (小写) .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7) 乙方人员必须服(8) 从安排; (9)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10) 如出现一个月内同(11) 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6)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6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
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
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
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6.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
1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3、家属门卫的管理工作。
14、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1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二)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1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三)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四)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带病开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应全院饮用水和洗浴。对茶浴炉房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应集中时间对外收取供暖费,并支付供暖费。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学校创收水电费。
10、按要求统计、收缴、上报家属住户水电费。
11、按要求对院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此物业位于___市____街__号__层,建筑面积__平方米(实际面积高于或者低于合同规定面积,均以此标注面积为准,不作调整) 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______,房产证证书编号:______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结构;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等。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7,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 物业费用及缴纳方式 :
1,甲方按年于每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___元人民币(___元)此费用包含第三条所列各项委托管理事宜及下列费用:采暖费,电梯费,停车场的使用费,其他未列入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2,甲方应严格按照以上条款要求的缴纳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有权强行将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如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
4,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选聘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有权对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执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合同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及规定严格执行。
2 ,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住宅号: ;业主姓名: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定《地下车库车位买卖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车库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进行维护、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车库物业管理制度或规定;
3、建立健全车位档案及其它相关资料;
4、制止违反业主公约、本车库的物业管理规定及《z新城业主手册》的行为;
5、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监督甲方履行本协议,就管理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小区的业主公约、《z新城业主手册》和本车库的有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缴纳本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乙方车辆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的私家车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5、爱护停车场设施,若损坏设施须照价赔偿。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构成:
⑴、车库照明电费、水费及耗材更换;
⑵、车库保洁及垃圾清运费用;
⑶、道闸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正常维护费用;
⑷、交通管理费用。
2、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间:每月28日前交下月的费用;
3、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每车位每月 30 元;
4、乙方从签定本协议之日起十日内,不管是否停车,须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若乙方原因中途停止停车,也须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5、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或拒绝交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缴纳违约金;
6、乙方出租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缴纳;
7、乙方转让车位的,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并在甲方备案和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四、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的使用人在本物业范围内应当遵守本物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其发生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及乙方车位使用人(亲属、朋友、乙方许可进入或使用其车位的其他人员)和甲方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存在人身、财产的保险或保管关系;
3、为维护地下车库的功能及整体美观,乙方不得在购买的车位上乱堆杂物,不得私自搭建其它建筑物,禁止改变其使用功能;
4、由于地下车库属无人看守刷卡后自动起杆进出的,不交物业管理服务费而造成不能正常进出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在本物业范围内,业主与业主(或与使用人)之间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属于民事纠纷的可请甲方进行调解,调解协商不成的,业主可用法律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利。
6、甲乙双方均有通过合法手段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但均不应以对方履行本协议中有瑕疵而不履行本协议。
五、有关事宜告知
1、乙方在购买车位后,应注意该车位的实际高度和长度,超高、超长的车辆严禁驶入,若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
2、车卡押金每张50元,遗失不补卡,不退款,遗失后需重新办理;
3、车卡应随身携带,停车后切勿遗留在车内;
4、车卡仅限本车使用,一车一卡,凭卡出入,车卡不得转借或私自转让;
5、当更换车辆时,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号变更手续,保持车号和卡号的对应关系;
6、若车卡不慎丢失,持卡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物业服务中心挂失,并办理相关手续,尽量预防和减少损失;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
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
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上述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履行保证金50万元。房地产公司也陆续向物业公司交付了物业管理房产及有关附属设施。物业公司在实施物业管理行为期间,向住户收取了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费等,但是没有按合同约定向房地产公司支付承包金。房地产公司因此诉至法院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承包费及违约金。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A公司等13个业主组成的滨海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已经在1997年8月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审判]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投资公司只是滨海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其擅自与B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权“发包”给物业公司行使,借机收取承包金。该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这个承包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判决驳回了房地产公司要求B物业管理公司偿付承包金和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