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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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
(三)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四)舱室等级、票价;
(五)乘船日期、开船时间;
(六)上船地点(码头)。
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船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设施内的时间。
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运单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船票号码;
(三)旅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四)行李名称;
(五)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六)包装;
(七)标签号码;
(八)起运港、到达港、换装港;
(九)运费、装卸费;
(十)特约事项。
旅客的托运行李的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时起至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交还旅客时止。
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需要港口经营人提供泊位、候船、驳运、仓储设施,托运行李作业、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务及其他工作等,应由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的基本形式为中、长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业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和港口经营人名称;
(二)码头、仓库、候船室、驳运船舶名称;
(三)托运行李作业,包括行李保管、装卸、搬运;
(四)候船服务,包括:问询、寄存、船期、运行时刻公告,票价表,茶水,卫生间;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议项
1.租车期限
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2.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19座空调客车( )1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所租车辆应符合市内包车的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上述要求或更换车辆。
3.运行路线、班次和时间
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所租车辆的具体运行班次和时间由甲方制定班车运行动态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准时调运车辆。
4.能力保证
为确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职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诺每个运行班次能同时提供适合甲方需要的每辆30座或者其相符的运能。
5.租金与结算
19座( )空调客车的租金为 元/辆(含往返),乙方承诺各价格不高于同行业或其他相似客户的价格,甲方临时租车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双方每月分别对班车趟次、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甲方于次月20日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将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约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车(包括公休和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拖班,应在当日当班次发车前一小时通知乙方,租金不变。
3.甲方应尽可能固定班车的乘员,乘员人数符合车载人数,协助乙方驾驶员共同搞好安全行车和服务工作。
4.甲方应加强对乘车职工的教育,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内卫生,遵守交通法规,车上严禁吸烟,不乱扔杂物,故意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文明有序乘车。
5.甲方应提供场地供乙方班车停放、管理。
6 甲方有权拒绝租挂靠乙方运营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查验乙方的运营手续(含保险。 证照),有权对不称职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甲方一旦发生挂靠和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或引发的纠纷、矛盾、经济损失、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7.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对所租车辆的班次、数量、时间进行调整时,应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在正常运行班车中,利用行李箱运送有关物品,往返于城区和厂区,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危险和污染品严禁上车,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违反者,乙方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含租用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各种投保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运行计划,提供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
3.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甲方用车需要。
4.乙方应确保所租车辆符合“车辆要求”的约定,所配驾驶人员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服务规范。
5.乙方应保证所租车辆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夏季车内温度高于26度保证冷气开放,冬季车内温度低于12度时保证暖气开放。
6.乙方除为所租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外,必须投保承运人险且每座投保额为40(肆拾)万元。投运前须将车辆驶车证及保单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
7.乙方应确保安全行车并将乘车规定明示于车厢内,所租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导致车辆和第三方损失的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在上下车和行驶中造成甲方职工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赔偿费用和责任。如因甲方的原因和职工不遵守乘车规定及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车辆和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应服从甲方指挥,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9.乙方车辆因晚点、抛锚、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灾害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达规定站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调配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以保证甲方职工正常上下班。如15分钟后仍无车到达,经乙方确认后,甲方职工可合乘出租车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须票据或其他材料吻合。
10.乙方车辆因年检、维修等停驶时,乙方应安排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
11.乙方车辆应提前5分钟到达始发站。乙方应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及班车运行秩序的管理,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路线、时间、站点运行,不得私自提前发车、迟到、串线、溜站、甩客。对甲方的投诉,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整改。
12.乙方驾驶员有权监督和规范甲方职工的乘车行为,对违反乘车规定的职工和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对甲方职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车规定和行车安全的要求,乙方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13.甲方不能按约支付租金,经协商,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且不免除此前应付租金,同时,甲方还须承担违约责任,每辆车须支付贰万元违
约金。
14.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需求采取定车定人、专项服务方式实行日常承运服务,在接到甲方有关班车调度、服务质量的投拆后15分钟内给予明确
答复,对于重大投拆应及时给出书面改正意见或致歉书,若对甲方投拆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理,重者解除合同。
15.对于因车况(空调、安全性、卫生等)原因连续投拆同一车辆两次的,乙方应更换车辆。乙方驾驶员本着服务的宗旨禁止与员工争吵、打架,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一驾驶员一个月内被员工投拆两次或三位员工同时投拆的乙方应更换司机,如被投拆车辆得不到明显改善或车况达不到合同承诺的标准以及不更换甲方不认可的驾驶员,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000元以内的车费以及与乙方解除合同。
五、违约与其他
1.为方便甲方职工乘车,乙方应在所租车辆前后设置明显标识。标识样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2.除本协议另行约定外,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签署相关协议,否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壹万元。
3.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否则,期满自行终止,双方承诺,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续签权。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二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
(三)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四)舱室等级、票价;
(五)乘船日期、开船时间;
(六)上船地点(码头)。
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船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设施内的时间。
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运单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船票号码;
(三)旅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四)行李名称;
(五)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六)包装;
(七)标签号码;
(八)起运港、到达港、换装港;
(九)运费、装卸费;
(十)特约事项。
旅客的托运行李的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时起至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交还旅客时止。
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需要港口经营人提供泊位、候船、驳运、仓储设施,托运行李作业、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务及其他工作等,应由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的基本形式为中、长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业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和港口经营人名称;
(二)码头、仓库、候船室、驳运船舶名称;
(三)托运行李作业,包括行李保管、装卸、搬运;
(四)候船服务,包括:问询、寄存、船期、运行时刻公告,票价表,茶水,卫生间;
二、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三、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
四、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
五、旅途过程中,享有在规定期间内变更乘坐运输工具、座位号的权利。
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旅客运输管理的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
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性、紧急突发处理方案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运输目的,同时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注意合同生效时间及转让
1、车票、船票等既是客运合同的表现形式,同时又是有价证券。客运合同虽然自旅客购得客票时成立,但合同并未同时生效,而是自检票时起生效。
2、作为有价证券,除记名的客票外,其他不记名的客票在检票之前可以转让。
三、双方无正当理由都不得影响延误合同履行
客运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方经过要约、承诺,形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合同订立生效后,承运人不得在无正当理由下任意解除、延误或拒绝履行合同,旅客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延误合同履行。
四、承运人不得拒绝及拒载的责任
1、旅客运输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通常的运输要求。
在客运合同的订立中,尽管在一般情况下,旅客一方提出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要求的意思表示为要约,承运人同意承运为承诺,但对于旅客的要约,承运人承担着强制承诺的法律义务,除正当理由之外,不得拒绝。
2、如果承运人拒载,旅客可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有权对拒载承运人给予处罚。
五、旅客不当乘运承运人应承担的责任
1、旅客不当乘运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承运人补交票款的全部或者不足部分。否则,承运人可以旅客未履行基本的合同义务而终止合同的履行,并有权在适当的地点要求旅客离开运载工具或返回适当等级乘坐。
2、对于无票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在始发站发现的,承运人可以拒绝其乘运;在到达站发现的,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要求其补交票款和加收票款。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本示范合同适用于经营权的使用权、车辆产权均归企业所有,实行承包经营模式的企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
北京市一日游包车客运服务合同
客运企业(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包租甲方客车组织一日游活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客运服务内容
单位:个、辆、元人民币/日。
车辆厂牌型号
座位数
数量
费用标准
其他要求
甲方负责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客车包租给乙方用于组织一日游活动使用,并配备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
二、包车客运服务期限
包车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包车客运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包车客运服务费(含驾驶员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结算期限为第_______种:
1.当日结清;
2.三日内结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二)应当按照约定在包车客运服务期限内为乙方提供车辆,保证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车辆均具有相应的营运资质,并为车辆投保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
(三)应当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四)车辆因年检、维修、保养、故障等原因不能出车或中途不能运营时,应当负责安排车型相同或相近的车辆替换,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五)应当为其提供的车辆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在发车前由该驾驶员与乙方指派的导游员对《一日游行程单》进行核对确认,并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业安全服务规范要求的客运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六)应当在车厢内明确提示乘车人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应当按照约定使用车辆组织一日游活动,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二)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车辆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三)除另有约定外,车辆使用期间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组织一日游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支付。
(四)应当至少提前一日预定所需车辆,并同时将加盖旅行社公章的《一日游行程单》(应当与告知游客的相一致)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五)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一日游业务规范合法经营,随车配备持有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的导游员提供全程服务。
(六)不得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或强行要求驾驶员驶入危险地段。
(七)不得将甲方车辆转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六、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
(一)一方违约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一方违约造成投诉、新闻媒体批评、提讼等事件并给对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的毁损或灭失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毁损或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乙方迟延____________天以上支付包车客运服务费用的;
2.乙方故意毁坏甲方车辆的;
3.乙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车辆和服务,造成当日旅游行程延误或取消,或经乙方催告,甲方迟延_______天以上仍未提供或未纠正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存在影响运营安全问题,经乙方要求,甲方当天不予调换的;
3.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十、其他
(一)《一日游行程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的驾驶员和乙方的导游员应当认真填写,随身携带,并由乙方向其组织的游客公示说明。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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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一日游行程单
日期
合同编号
旅行社名称
运输企业名称
导游员姓名
驾驶员姓名
导游证编号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
导游员电话
驾驶员电话
行程安排
时间安排
活动内容及地点
备注
上午
中午
下午
旅行社联系人
身份证:_________
第一条 本着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关系的原则,依照国家政策、法规、法律等规定,结合甲方制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双方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由乙方租赁承包经营客运路线,并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_________空调豪华_________座大客车。共_________辆,车辆牌照为_________,_________给乙方全额风险抵押租赁承包经营与_________对开,_________至_________直达快客车线。
第三条 乙方因资金有一定困难不能一次清承包车辆风险抵押金,经甲方同意可分期付款,计收利息,乙方按期偿还本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计息。)
第四条 线路租赁承包时间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线路租赁承包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期承包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延承包。)
第五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线路承包金_________元,甲方为了优惠专线承包经营,在承包期前二个月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 车辆折旧租赁承包期间,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使用经营管理权,车辆折旧承包全额风险抵押金缴清后,甲方可按每辆车_________元优惠价转让给乙方。
第七条 车辆折旧租赁期间或车辆折旧期满,直至车辆报废,车辆的牌照、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永属甲方所有;线路租赁期,线路的所有权,线路证、卡的所有权永属甲方,乙方不得损坏和遗失。
第八条 在租赁承包期间内,原则上不许转让承包,乙方因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对车辆转让承包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清理一切债务后,向甲方缴纳转让手续费_________元/台,方可签订转让合同。
假若乙方资金暂有缺口,可用参股形式吸收部分外来资金,由乙方严格把关,与实际出资人签订参股合同。如果发现内部员工弄虚作假,以自己名义代人签订假参股合同(非本人出资),从中坐收牟利的情况。乙方有权取消投资人参股权,其投入股金及股权自动让出,股金一年以后连本带息退回实际投股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乙方除对假参股人所得中介费、代劳费等全部没收外,还将处以所得总额一倍的罚款(所有没收款项和罚金全部上缴甲方)。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公司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第十条 原有租赁承包至_________线营运且尚未到承包期的部分普通型车辆,其车主若同意参与_________至_________直达快客车专线投资的,可投资合股经营。不愿意投资合股经营的,由乙方折价收回车辆,但在不保留上下客站场的原则通过下,车主基愿意继续营运的,其产值、管理费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为_________元/月。凡愿意过户迁出的,可迁出,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发车站点(_________)提供专窗售票,专位停车上客,积极为乙方配载,甲方在乙方总营收中收取10%的劳务费(电脑售票费每票收取0.20元)。
第十二条 原则上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增车、增班、减车、减班。甲、乙任何一方要增车、减车、增班、减班都必须征得双方同意和认可。
第十三条 如遇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性的变化和新的规定,甲方应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规定交纳安全基金_________元,到期如数退还。
第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先交后行”的原则,在每月的28日前向甲方缴清下月的各项规费后方可营运。乙方如有营收款在甲方,甲方可代为抵扣,如果仍不足以交清,乙方应及时补交,甲方下达达催款单期限不交者,甲方将采取收缴车辆牌照、证件、扣车、停止车辆运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对此拖欠的承包金按0.5%收取滞纳金。
第十六条 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缴交的租赁承包金,代征、代交、代收的各项费用按十二个月计收。乙方在租赁承包期车辆所需费用和车辆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乙方需雇用司机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进行登记、考试、考核合格并按照市劳务规定,办理有关用工手续后方可雇用开车,乙方雇用人员均要参加社会劳动保险。
第十八条 在乙方按月缴清承包金及各项规费的前提下,甲方有责任代办、代缴各种费用,并及时办理,确保票证按时发放到位;协助乙方搞好车辆的年检、季检,年审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商务事故、保险索赔及调解有关纠纷。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协调对方站售票、停车、洗车等事项。签订运输协议,协办营运收入结算、划拨、核算、兑现。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职能部门和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提起申诉和索赔,并对甲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政府和甲方企业相关的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passenger line construction contracting costs related to adjust the content to analyze its inherent characteristics analysis of passenger dedicated line, thereby the work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project in the status and role of. Passenger transport special railway line construction contracting costs related to adjustment is the biggest characteristic of the " uncertainty ", which determines the passenger dedicated rail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ers are faced with a very heavy responsibility, it must accomplish to avoid risks in order to reduce the loss, the use of risk to obtain enormous economic benefit.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risk; uncertainty; role position;
中图分类号:F715.4 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12-0020-02
铁道部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从2004年开始拉开了大规模修建客运专线的帷幕。客运专线最直观的特点是“技术标准高、投资规模大”。目前在建的客运专线投资均在几百亿至上千亿不等,线路从一百多公里至一千多公里不等,一次性建成,均为国家Ⅰ级主干线。
客运专线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大规模修建客运专线既为施工单位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契机,也同时蕴含着潜在的风险,尤其是经济风险。
就客观分析施工单位亏损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客运专线的中标价不能真实反映工程的费用,例如沿海某客运专线概算人工费定额价格水平为18.62~20.02元/工日,而福建省人工定额价格水平为36.00~48.00元/工日,高速公路人工定额价格水平为49.00元/工日,而且不进行人工费价差调整;另外一个原因是客运专线的施工承发包合同的合同条款对施工单位苛刻也是造成施工单位亏损的主要原因,这方面有两点非常显著,一是砂石料等地材的招标设计价与施工期的现行市场价相差甚大,且不进行材料价差调整;第三:汽油、柴油、钢材等材料每季度进行材料价差调整,但是5%以内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四:除主合同、主合同材料价差、Ⅰ类变更及Ⅰ类变更材料价差列入费用可调整范围外,其他项目均由风险承包费用包干,如Ⅱ类变更、其他措施费及赶工、误工费用等等。目前施工单位亏损和面临的情形从发包合同的角度上讲大致如以上四点。
上述浅析只是从最直接和最直观的角度上分析了目前许多施工企业修建客运专线亏损的几个原因。施工企业的客运专线的管理是方方面面的,是一个系统的、有机的整体,必有一条主线贯穿于各个方面,才能将项目管理整合成一个整体。哪么这条主线是什么呢?就是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
那么客运专线的合同管理工作在施工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一点就应该是它是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的一条主线,它是把项目管理整合成一个整体的基础。
如前文所述作为客运专线的项目管理人员如果不充分了解合同的特点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尤其是费用约定的内容的特点而进行的项目管理是盲目的。那么客运专线的合同管理的根本内容和目的是什么呢?毫无疑问合同管理的根本内容就是项目的收入组成成分,构成客运专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有合同内收入、合同内材料价差调整、Ⅰ类变更、Ⅰ类变更材料价差调整、可调整Ⅱ类变更及其他项目收入。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争取项目经济效益最大化和把经济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首先变更工作是任何一个项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中,变更工作能否做得成功就是关系到项目的生死存忙的大事,所以这是任何项目都对变更工作非常重视的根本原因。做为客运专线的变更有什么样的特点呢?这只能从项目的亏损方面才能找到它的答案。
施工单位在修建客运专线中亏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各种各样的,但仅从施工单位所处的地位来讲有些风险是自身无法克服和左右的,因为合同条款约定的是不能更改的,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施工单位就毫无作为可言,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延伸掌握地方和铁道部的文件,结合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从中掌握一些有用的信息为我所用。
目前客运专线合同条款中关于费用调整的项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第一:主合同;第二:Ⅰ类变更可以调整费用;第三:主合同的材料价差可以调整费用;第四:Ⅰ类变更材料价差可以调整费用;第五:由于Ⅰ类变更引起的废弃工程。同时也意味着其他任何发生的项目均为不可调整的费用,即属于风险包干费用承担。
其中客运专线的Ⅱ类变更在其他费用中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而且是最能明确计算费用的。但是由于客运专线线路长,地质情况和沿线的风土人情复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变更。
但分析这些Ⅱ类变更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由于地方原因引起的改河、改沟、改路以及涵洞扩径;二是由于要确保运营安全增加的安全防护措施;三是由于地质原因不明引起软基处理方式变更,隧道围岩类型变更,边坡防护类型变更,桥梁桩基长度变更,路基土石方比例变更等几类变更。通过以上几点分析有些Ⅱ类变更是由于地方原因引起的,诸如地方要求“改河、改沟、改路”的三改工程以及新增通道和涵洞扩径等,这类Ⅱ类变更的工程项目的是为地方服务,是施工单位无法控制和左右的,也就是说这类变更是为了满足地方的生产、生活需要,是由地方提出的;另外还有一些变更是具有全线共性的问题,如为确保“运营绝对安全”而提高标准或增加安全防护措施,如上跨桥增加防抛网,高边坡增加主动防抛网和被动防抛网,靠近铁路侧的线路增加和延长防撞墙,这类变更是由铁路工务段提出的,也是施工单位无法左右和控制的,也就是说施工单位既不能控制它们实施的项目,也不能控制它们的施工设计方案。另外有些Ⅱ类变更产生的原因就是由于地质原因不明引起的地基处理方法变更、隧道围岩变更、边坡加固防护变更等,不能说这类变更不应该发生,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施工单位处置失当。
例如某客运专线通车后业主根据Ⅱ类变更发生的原因,把Ⅱ类变更划分成可调整和不可调整两类,其中由于地方原因引起的“改路、改河、改沟”的三改工程和涵洞扩径或新增涵洞以及由于确保运营安全增加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划入可调整范围,其他原因引起的Ⅱ类变更列入不可调整范围。
由此可见客运专线的合同关于变更的最大的特点是它的Ⅱ类变更费用处置的不确定性,既然是不确定,那就意味着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就是要是考验项目负责人的预见性和决策力。
由上所述做好客运专线的合同管理工作在施工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点就应该是它是指导项目Ⅱ类变更工作根本指导方针,而对于任何项目而言变更索赔工作都是重中之中,是决定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性因素,因而也可以说客运专线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否做好是关系到项目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客运专线收入的第二项重要内容是主合同及Ⅰ类变更的材料价差调整,该项收入一般约占到合同收入的15~22%,所占比例高说明能否做好材料价差工作对项目的成败同样至关重要。材料价差调整同样具有非常不确定性的特点。所谓材料价差调整指铁路招投标时的概算按某一特定的年份编制作为编制期,由于施工期和编制期的时间跨距较长,各项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已不能真实反映出工程造价,为了较真实的反映工程造价,铁道部每年或每季度均材料调差系数以及汽油和柴油的价格。材料价差调整的基本公式是:C=A/B×D×(M-N)。各类符号的含义是:A:当期验工计价价值,B:相对应的总价值;D:该项目的材料费;M:施工期的材料价格系数,N:编制期的材料价格系数。
从材料调差的公式我们也能得出一条结论:尽管合同投资是确定的,但是由于材料价差系数是浮动的,即各年度或各季度的调差系数是不一样的,铁路工程材料价格指数虽然总体呈上涨趋势,但并不总是呈稳定趋势上升的。由于材料价差系数在各季度表现的不同,甚至会出现异常值,那么它蕴含的风险和机遇就同样非常的大。这一情况是由决定材料价差的几个因素造成的:
第一:工程验工计价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下的不完全相符。
验工计价从定义和规定上讲应该真实体现现场实际的施工进度,但实际上往往会超验工计价,那么由此也决定了在施工大干期未必是验工计价最高的,也可能在施工大干期材料价差系数最高的,而验工计价却不是很高,也可能在非施工大干期材料价差系数不高,但验工计价却很高,而决定材料价差的一个因素就是当期验工计价占该项目合同投资的百分比。
第二:材料费占该分部分项工程价值的比重
一般性地认为价值高的项目的材料费的比重也高,但事实上不完全是这样的。例如简支箱梁的材料费占工程费用的比重高达62.86%,钢桁结合梁的材料费占工程费用的78.13%。另外由于客运专线对线路的沉降要求非常严格,桥梁的比重一般至少占线路的50%以上,有的客运专线占到80%以上,这就决定了桥梁上部结构的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也非常高,如果不能做好验工计价工作,几项影响因素或处于不利条件下则会造成材料价差损失非常大。
第三:材料价差系数在各个季(年)度波动幅度
(一)承运人的性质和种类
当代运输生产的高风险、高技术性质要求承运人具备多种条件才能进行运输生产活动。一般来说,承运人首先应拥有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掌握运输技术的运输专业人员并具有较雄厚的经营资本。因此,承运人一般不能是个人,而是较大规模的。其次,从企业制度角度来说,运输企业必须是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其资格首先应符合法人的一般法律规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运输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专门运输法的规定。
运输企业既然是企业,必然同其他企业一样,具有营利目的。所不同的,是运输企业的营利目的,是依靠运用特定运输工具运送旅客和货物,即支出运输劳务和物化劳动并收取运费才得以实现的。但是,运输生产的性质决定,运输经济关系的相对方不是特定的、少数的个人或组织,而是不特定的、全的人或组织。运输企业具有公用性质,运输企业的二重性决定,企业效益和为社会服务作用的对立统一。这就导致必须以法律予以控制和调节。此外,特定地区和线路上所容纳的运力与运输需求应当适应,并且应当具有运行的固定性和性,进而要求限制承运人数量,并且限制承运人之间进行无节制的自由竞争,结果,是由法律确立承运人的垄断和独占地位。法律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平等保护运输合同关系双方主体的权益,需要对承运人加以严格的资格(或身份)规定,并明文规定其权利范围并课以法律义务。但社会生活中并非一切运输生产活动都具有同等的公用性,因此,西方国家有所谓公用承运人和独立承运人之分,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立承运人的相对方仍是社会大众,其公用性仍是不可否认的。因此,独立承运人不过是契约自由在运输合同领域内的标榜而已。我国有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输之分,只有营业性运输才属运输企业生产活动。
1、承运人资格与经营特许权
西方某些国家在19世纪初,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制度曾一度允许一切人或者公司从事某些运输活动,但后来就逐渐被严格的限制和管理所取代。基本原因在于公路、铁路、内河、航空、海上等运输活动固有的公用性和对国家、全社会的经济、军事作用。各国对具体运输方式的严格管理程度和发生时间并不是相同的,一般取决于各运输方式的水平。最早出现国家干预的是铁路运输,其后是公路运输,再后是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
国家对运输业的管理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某些情况下,政府可以直接投资、经营运输业务,即政府直接作为承运人与相对方发生运输合同关系。大多数情况下,政府采取投资控股的方式控制运输企业的活动。政府的直接经营活动,导致取消一切竞争,导致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上证明效果并不理想,本世纪七十年代美国运输业内发生的所谓“放松管理”的运动是一例证。因此,最普遍的国家管理方式是制定专门运输法,一方面限制进入运输领域,规定承运人从业资格和经营特许权,不具备法定从业条件、未取得运输特许权的个人和组织,一律不得从事运输活动。另一方面,专门运输法和行政法规对运输经营业务主要是合同的基本、运价、合同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行政管理,承运人不得违反,否则即构成违法。限制进入和严格管理双管齐下,只要在力度上适当,就能取得既适当竞争、又不放任的良好效果。
承运人资格是法律对承运人从事运输业务实际能力和条件的规定,如一定数量的运输工具,配备适当的运输人员,具有达到一定限额的注册资本等,在具备这些条件后才能向运输主管部门申领经营许可证,而政府部门是否批准则根据运输供求关系而定。经批准,承运人在许可范围内从事运输活动。承运人对社会具有公用性,即其必须为全社会提供运输服务,同时,其又具有营利目的,其营利目的只能通过运输经营活动实现,这就是承运人特殊身份的表现。承运人作为公用企业,根据其履行公共事业职能的作用大小,有权享受、接受国家投资和政府资助、补贴等权利,同时具有服从政府管理,履行特别负担的义务;作为具有营利目的的企业法人,其营利目的只有通过依法定标准收取运费实现。企业营利和国家限价的矛盾决定了运价的制定和调整的复杂性。对运输企业来说,营利目的不能靠提高运价实现,只能靠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
2、承运人的种类
(1)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其数目经常不是一个。承运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发生在联合运输中。联合运输有两种方式,一是使用同一运输方式的不同承运人组合在一起,共同完成同一人或物的运送;二是不同的承运人使用不同的运输方式完成同一人或物的运送。前者又称相继运输(或连续运输),后者又称多式联运。不同的承运人在运输合同关系中的地位有明显区别。
相继运输中,一方面,同一运输方式的运输线路划分为不同的区段,另一方面,运输关系要求特定的旅客和货物运输从起点到终点具有连续、不能中断、不可分割的特性。所以,完成这一运输过程必须经过若干运输区段、由不同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与旅客或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但并不履行部分区段或部分数量运输(客运中单一旅客不存在这种状况)的人(或称运输经营人)。第二种是代表其他承运人与旅客或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并完成第一区段运输的承运人,即第一承运人(或称缔约承运人)。与此相对的是“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前者的委托或授权,履行全部运输或后续区段运输的人。在运输合同关系中,缔约承运人只能有一个,而实际承运人可能是多数。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中一方单独履行全部运输的,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是同一的,不存在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之分。但运输活动中普遍存在的转车、转机、转船均属于联合运输,其主要特征是“一票到底”,利用人只需同缔约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签订合同,便可享受全程所有区段的运送。缔约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负责。实际承运人与缔约承运人之间是基于委托、转委托或授权而形成的关系,实际承运人只是在权范围内对自己履行的特定部分或区段的运输负责。二者之间适用关于的法律规定。而缔约承运人虽然和旅客或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但其可以不承担任何实际运送工作。实质上,缔约承运人的性质是人。
相继运输所发生的特殊的运输合同关系,我国《海商法》和《航空法》均作了详细规定。我国《航空法》规定了“连续运输”,根据《航空法》第136条规定,由几个航空承运人办理的运输,这些承运人共同作为运输合同一方,除合同明确规定缔约承运人须对全程运输负责外,各承运人只对自已履行的部分运输负责。旅客只能对发生事故和延误的区段承运人享有请求权,所有承运人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制度的实质是将所有实际承运人竟合为同一承运人,其中不承担任何实际运输的缔约承运人,实质上不是承运人,其性质只能是运输。但我国航空法对此未作区别。《铁路法》中未规定承运人种类,但事实上,铁路运输中的旅客中转换乘,货物运输中的换车,性质上属于由不同区段的承运人共同完成的运输,所以立法上仍应明确规定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然而,由于我国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准军事化的管理体制,以及铁路的国有性质和政企不分,决定了铁路运输企业之间是行政关系性质,从而导致除国际铁路联运是国际相继运输以外的所有国内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一方是否划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即规定相继运输制度,是无足轻重的。
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关系的原理同样适合于公路运输和内河运输,但由于我国公路和内河运输立法进程远不及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因此有关承运人仍待。
(2) 多式联运承运人
多式联运是指承运人以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负责将旅客和货物从一地运送到另一地的运输。多式联运承运人,又称“多式联运经营人”(我国《海商法》)。多式联运与相继运输的区别在于前者须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履行同一旅客或货物的运送,而后者不论承运人数目多少,均为同一运输方式。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履行运送义务、把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组合在一起的人,而不是实际承运人之一,但多式联运经营人仍应对全程运输负责,经营人与其他承运人之间仍然是委托、授权而形成的关系。但是,多式联运中不同运输方式承运人及其该部分运输的法律适用,既非缔约地法、又非某一实际承运人法或某一专门运输法。多式联运责任问题上有分散责任制和统一责任制之说。分散责任制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无须对全程运输负责,有关责任由发生责任的区段上的实际承运人负责并适用此区段的相应法律。分散责任制不利于保护合同关系中旅客和托运人的利益。统一责任制规定,经营人应对全程运输负责,合同成立、生效等问题适用合同缔结地法,有关赔偿问题则适用事故发生地法,经营人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可另以合同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
(3) 承运人的人和受雇人
今天我所要竞争的职位是综合运输科科长职位。我之所以选择这一职位,是因为我在以下几方面有扎实的基础和条件:
第一、我对交通运输管理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曾在交管所从事运政管理工作近年,对交通运输管理有比较全面的感性和理性认识,深刻理解行政管理工作对运输的重大影响。通过这段经历,树立了我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丰富了我运输管理的经验,提高了我综合运输管理的能力。
第二、熟悉行政管理的的各项法规、,亲身实践过行政执法,熟悉各个环节和程序,特别对运输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条例等尤为熟悉。再加上近年在局机关从事办公室工作、财务稽征科从事稽查、征费工作,这些都为交通运输管理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第三、我善于总结,勤于思考。在工作中,我善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能对工作进行一些探索性的思考。在交管所工作期间,我曾就客运市场管理、运政执法等问题进行过有益的探索性思考,并形成文字,刊载在《中国道路运输》、《重庆道路运输》等杂志上。
第四、我有较强的学习自觉性和对工作的适应性。我一直把“活到老、学到老”这句古训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不但学习政治理论,而且积极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对文字处理、电子表格、网络等都能熟练运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始终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做到学以致用。正是由于平时的点滴积累,我的综合素质已得到很大的提高,为我适应各种新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我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不论我在何种岗位,我都能脚踏实地、尽心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得到社会经营者的认可。我曾多次被重庆市交通局、xx市交委评为“优秀交通稽查员”、“优秀运管员”,在交通局办公室工作期间,年年被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及重庆市交委评为“优秀信息员”。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清楚的知道,在我的身上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与人交流时主动性不够。但我在努力地克服这些缺点,也真诚的希望领导和同事们给我指正和帮助,使我不断完善。
北京黎岩
你见到的蓝色饮料是一种专门的运动饮料。它的主要成分是糖、多种电解质和抗氧化物,是根据人在运动时生理消耗的特点而配制的。它不同于普通饮料,呈弱碱性,能中和运动后体内产生的酸性物质。运动饮料的功能性很强,除了能够更好地补充水分、糖分和维生素外,还能及时补充人体因运动而流失的微量元素。
但是“运动饮料”不能多喝,每次喝200~300ml对汗液补充的效果最好,营养吸收率最高。而运动饮料一般都含有柠檬酸,所有的酸性物质都有潜在的腐蚀性,所以,尽可能不要在口腔滞留过长时间,这样会增加对牙齿的腐蚀。
“运动饮料”并不是什么人什么时候都可以喝的,只在运动量大、时间长、出汗量大时才可以适量饮用。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喝“运动饮料”,饮料中所含的各种电解质会加重血液、血管、肾脏的负担,引起心脏负荷加大、血压升高,造成血管硬化、中风等。所以,这种饮料对普通人群并不适合,因此没必要特意购来饮用。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药剂科蒋肖男(执业药师)
为何绝经期女性尿路感染多反复?
我是一位中年女性,罹患尿路感染已有半年时间,时好时坏,医生说是与我进入绝经期有关。真的是这样吗?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广州蒋钰
从诸多临床资料来看,绝经期女性罹患尿路感染,的确会有一种临床症状不重,但却时好时坏、迁延不愈的特点。流行病学研究证实,绝经期女性尿路感染的患病率为15%~20%,其中有25%的患者呈现复发性特点,比较顽固。这是由于绝经期女性雌激素水平下降,泌尿生殖系统发生不同程度的结构改变,局部抵抗力也随之下降,从而在罹患尿路感染后容易复发,且病情比较顽固,单纯抗感染治疗效果不佳。
所以,对于呈现复发性特点的绝经期尿路感染,你除了要注意选择敏感抗生素有效控制感染之外,还要了解是否有雌激素水平低下的问题。如果有这类问题存在,就要同时给予小剂量雌激素配合治疗。例如,加用甲羟孕酮胶囊300mg口服,每日1次,以增加细胞上皮厚度及细胞内糖原含量,提高局部抵抗力。临床资料表明,适当加用小剂量雌激素配合治疗,对减轻患者症状,降低尿路感染复发率具有明显效果,是一种有效的辅助疗法。
陕西省宝鸡卫生局韩咏霞(副主任医师)
家庭拔火罐如何操作?
我家有4位老人,他们常出现腰酸背痛的症状。我听说拔火罐对减轻这种疼痛有良好的效果。请问,家庭拔火罐该如何操作?
吉林刘莹
拔火罐操作简单、方便易行,且对治疗腰背痛、腿痛、颈肩痛、风湿痛、落枕、失眠等症效果显著。但家庭拔火罐时要注意如下几点:
选合适的火罐罐口应光滑无破损,防止割伤皮肤。拔罐时,根据所拔部位的面积大小选择适宜的罐,像背部、腰部、肩部、大腿处,可以使用中罐、大罐,而小腿、手臂和颈肩部则适宜用小罐。
拔火罐的手法首先用镊子夹一小团棉球,蘸上适量酒精,罐口斜朝下,点燃棉球,伸入罐内底部烧1~3圈后抽出,并迅速按压在皮肤上。注意:不要让燃烧的棉球碰到罐口,以免烫伤皮肤,在同一位置上不能反复拔。起罐时要一手握罐,一手压旁边的皮肤,让空气进入罐中自然就下来了。拔罐之后皮肤上的紫斑一般两周左右即能消失。
拔罐滞留时间一般留罐10~15分钟,大罐吸拔力强,可适当缩短时间;身体虚弱的老人和幼儿拔火罐的时间要减半。若拔后皮肤起泡比较小,一般会自行消退;起泡较大时,最好到医院处理。
另外,拔火罐治疗后不要立即洗浴,应间隔4小时以后,以免身体受凉。需要指出的是,家庭拔火罐只能起到辅助治疗作用,若病情比较严重,要及时去医院治疗。
山东省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翟爱华(主治医师)
如何治疗晨起干呕?
我今年62岁,近一段时间经常会干呕,尤其是早晨起床后比较厉害,我去做了胃镜也没有发现异常。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该作何治疗,平常要注意些什么?
河北刘丽芸
根据你所提供的症状,考虑慢性咽炎的可能性较大。慢性咽炎是咽部黏膜、黏膜下层及淋巴组织的慢性炎症,常表现为咽喉部易出现干呕、疼痛或异物感、干燥感、梗阻感、针刺感等不适。部分患者会出现晨起刺激性咳嗽或者干呕,早上起床及刷牙时尤其明显。该疾病多与长期烟酒刺激、辛辣油炸食品刺激、讲话较多、空气污染等原因有关。
治疗上主要是针对病因进行对症治疗:如戒烟戒酒,积极治疗急性咽炎及鼻腔、鼻窦、扁桃体的慢性炎症;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避免粉尘及有害气体的刺激;加强锻炼,增强体质,预防感冒;生活应有规律,避免烟酒及辛辣油炸食品刺激,多食富含维生素的食品,注意用声等;老年人还应注意保持大便通畅。可给予清咽利喉对症处理,主要是口服金果饮、含化片;也可选用各种中成药,如清咽利喉颗粒、一清胶囊、十味龙胆花颗粒等;如果是慢性肥厚性咽炎,咽干、咽部异物感明显,可采用分次激光、冷冻或电灼的方法治疗。
但干呕也可能源于返流性食道炎、上消化道溃疡以及上消化道肿瘤等疾病,建议你到综合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以更好地对症治疗。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医院耳鼻喉科刘江峰(副主任医师)
涂搽霜,谨防混入雌激素
我因为胸部比较平坦,就买了一种丰胸霜涂抹。两个月后,我的胸部略微丰满了一些,可是月经却不正常了。我很害怕,这是为什么啊?
江西乔叶
市场上所售的霜或丰乳膏,多数是含有生化添加剂(如胎盘提取物、蜂王浆等)或植物提取的有效成分(如丹参、红花、赤芍等提取物)。但很多不正规的丰乳产品违反国家规定,在产品内添加雌性激素,主要是乙烯雌酚。
长期使用含乙烯雌酚的霜等“丰乳”产品,在促进暂时性增大的同时,也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如引起子宫内膜过度增生,导致月经期延长、月经量增多等,经常使用会损害肝、肾等脏器。因此,女性朋友最好不要长期使用丰胸的霜类、膏类产品,即便选用的是正规产品,也一定要慎重,认准品牌,使用两个月后应停用一个月再使用。在使用期间要留心观察正常月经周期及身体各种异常的变化,若出现月经不调等症状,应立即停用并去医院检查治疗。
的健美需讲求科学的生活方式,如做到饮食平衡合理,多吃富含蛋白质和适量脂肪的食物,多做胸部运动,经常按摩等。如果因遗传、体形等原因,不能使达到较好的“丰满”度,可借助质地好的文胸,以帮助增加你的曲线美。
成都市金堂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连孝华(主治医师)
宝宝出牙慢该怎么办?
我的宝宝已经10个月了,才长了2颗牙,而与他同龄的孩子已长了4颗牙,我有些着急,孩子平常身体挺好的,怎么长牙比别人慢。请问这正常吗?有什么方法可以促进孩子长牙?
广州君非
宝宝长牙的快慢因人而异的,它跟遗传、体内钙含量等都有关系。大部分婴儿是从6个月以后开始长牙。只要其他发育良好,一般在4~12个月之间出牙都算正常,你不必太担心。婴儿应出多少颗牙可采用下列公式简单地估算:出牙数(婴儿)=月龄-(4或6)。尽管如此,妈妈也应注意以下几点,才能促进宝宝顺利尽快的长牙。
食用硬度适中的食物婴儿出生后4个月,牙龈就已发育到一定程度,让其适当咀嚼半固体食物。如面米食品、炖得较烂的蔬菜等,以促进宝宝牙龈、牙齿健康发育。
辅食搭配合理喂养宝宝的饮食要多样化,既要保证一定量的鱼肉蛋奶等含蛋白质的食物,也要一定量的蔬菜和水果,并且食物不要太精细。
多晒太阳冬季出生的宝宝,2个月即可抱出户外活动,晒太阳的时间夏季宜在早晨,冬春季可以在午后。应尽量暴露皮肤让阳光直晒,寒冷季节可只露出面部和双手。
适当补钙缺钙的宝宝不但出牙缓慢,还常有夜间啼哭、出汗多、食欲减退、枕秃等症状。这时应使用钙剂治疗,但也应注意适量使用。盲目大量补钙会影响其他矿物质如锌、铁等的吸收,造成宝宝体内营养素比例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