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范文

时间:2023-03-07 15:01:00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公路工程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篇1

主管单位:湖南省交通厅

主办单位: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种:中文

本:16开

国际刊号:1674-0610

国内刊号:43-1481/U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75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篇2

1、工程量计算规则不明确与工程量计算有误

工程量是编制工程预算的基础数据资料,计算工程量是按照设计图纸上的几何尺寸计算工程数量,除设计图纸上已列工程量进行复核计算外,有些工程量如构造物的挖基支护与排水等,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计算确定。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对工程内容和工程量计算规则都作了十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定额运用时没有仔细分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如预算定额中路基工程的人工挖运土方,是以天然密实土为计量单位,包括挖松、装土、运送、卸除与空回全部工序。又如桥涵工程中砌筑工程,其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砂浆体积,其工程内容包括配、拌、运砂浆、砌筑、勾缝及砌体养生等。

路基工程预算编制时,应先分析路基土石方数量汇总表中挖方与填方数量有否考虑路槽体积,否则预算取数据时有误;路基土石方计量中未扣除利用方,全部考虑计价方有误;填方路段借土工程量计算不正确,因为填方是按压实方体积计算,借方开挖、运输是按天然密实方体积计算,定额运用时挖方数量、运输数量,需按填方压实数量分别乘表1系数取用。

2、预算编制时产生漏项或重复计价现象

当设计图纸中有关工程数量计算不齐全时,就会发生漏项现象,如在路基填筑前预算未考虑清除表土、填前压实、土质台阶、整修边坡、整修路拱等项目,从而预算出来的路基工程造价偏低。

在编制桥梁工程预算时,常将桥涵工程中拌和场地平整、拌和设备安装与拆除、桥涵支架、现浇梁板的支架漏列。

在套用定额时,必须注意设计图纸中常将某项工程量包含于另一项工程量内,如有些路基土石方数量汇总表中已将挖边沟、截水沟、土坑等挖方量计入,而在编制纵向排水工程时,又计价一次,这样造成重复计价现象。

又如软土地基处理中采用砂或碎石等材料作为垫层时,未扣减相应的路基填方数量,使路基填方造价与实际不符。

桥涵工程定额中预制钢筋混凝土上部构造,如矩形板、空心板、连续板、少筋微弯板、预应力桁架梁、顶推预应力连续梁、桁架拱、刚架拱均已包括底模板、底座,而在编制上部构造预制时又计取底模板和预制构件底座、大型预制构件底座的费用。

3、桥涵挖基中干处与湿处开挖分不清楚

干处挖基是指无地面水及地下水位以上部分的土壤,而湿处挖基是指在施工水位以下部分的土壤。辨证预算时常常将水中项目一律列为“湿处或水中”,而时间在水中施工中,一旦采用围堰、筑岛填心施工,就不得按湿处定额计价了。

4、定额抽换与换算不明确

以下几种情况应进行定额抽换与换算:

1、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标号或水泥标号、碎石规格与定额中所列情况不同时,可按基本定额中的配合比表进行抽算。

2、水泥、石灰类稳定土基层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中所列配合比不同时,有关材料应进行换算。

3、定额中片石与块石比例、I级钢筋与Ⅱ级钢筋比例与设计不同时,定额数量进行调整。定额规定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额配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

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标号水泥,不得调整定额数量。

在砌筑工程中对砂浆用途不了解造成定额抽换不明确。如浆砌块石实体式台、墙中,5号砂浆砌块石,设计为7.5号砂浆砌块石,仅需将5号水泥砂浆换为7.5号水泥砂浆,定额中10号水泥砂浆为勾缝用,不应换为7.5号水泥砂浆。

5、定额套用错误

路面工程预算中,各类稳定土基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路面的压实厚度为15cm,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为12cm,垫层和其他种类的基层压实厚度为20cm,面层的压实厚度为15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台班数量按定额数量计算。如果超过以上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台班数量×2,人工工日每1000m2增加3.0工日。在编制路面结构预算时,产生套用定额错误。如3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分15cm厚两层拌和与碾压,正确套用预算定额号为[预-7-2-7-7+815],将人工工日数调整为30.6+1.515+3=56.1工日,拖拉机、压路机、平地机数量加倍;但会错误地将定额套用为[预-77-2-7-72]或[预-77-2-7-7+815],而人工工日数、平地机、压路机、拖拉机台班数量未作调整。

6、漏乘定额中规定系数

压路机台班当低等级公路设计为单车道路面宽度时,两轮光轮压路机乘以1.14系数、三轮光轮压路机乘以1.33系数、轮胎式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乘以1.29系数。

半填半挖路槽时,人工工日乘以0.8系数。

装载机装土方如需推土机配合推松、集土时,其人工工日、推土机台班数量应按“推土机推运土方”第一个20m的定额乘以0.8系数计算。

挖掘机挖土方不需装车时,应乘以0.87系数。

推土机推除草皮,如不采用人工割草,草与草皮一起推除时,定额乘以1.1系数。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时,铲运机台班数量乘以0.7系数。

二、正确编制公路工程预算

公路工程预算编制是一个细致复杂的计算过程,如何确保公路工程预算的编制质量,达到合理计算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因此,合理、正确的编制预算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1、确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

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并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力求更客观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编制预算时能更准确地套用有关定额,使确定的有关综合费率更加合理。

2、熟悉与理解编制办法及预算定额

编制办法、预算定额是公路工程预算编制的依据。编制办法对预算编制的各个程序和步骤、内容都作了具体规定,必须熟悉、理解与严格遵照执行。

预算定额对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都作了详尽的描述,章节总说明、说明对该章节如何计算工程数量,如何套用,如何调整,亦作了详细的说明,套用定额前须仔细阅读,推敲理解。

3、读懂图纸与正确计算有用的工程量

图纸是计算工程量的依据,编制预算必须读懂图纸,认真核对工程数量。熟悉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顺序依次计算工程数量,做到不重不漏。最后填写好工程量清单,以备查用。

4、正确计算有关的综合费率

注意收集有关工程的政策、法规、造价信息及地方政府的政策等其他有关资料。如浙江省交通厅浙交[1996]478号通知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补充规定》;国家计委、经贸委计价格[2000]744号文件《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资料。

主副食品运距的调查,了解粮食、燃料、蔬菜、水的供应情况及其平均运距。

根据编制办法与有关资料,按照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正确计算有关的综合费率。

5、合理确定工程所在地的材料预算单价

应对材料价格的现场调查,了解材料的产地、产量、规格、运输方式、运距、装卸费等,明确各种材料的供应地点和供应范围,计算材料运杂费、装卸费等其他费用,以最经济的材料价格,编制最合理的工程预算。

对于自采材料和自办运输,可套用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计算。

6、如实编写编制说明

预算的编制说明是预算工作的小结,也是为预算审查提供了纲令性文件,因此编制说明应写好以下几点:

(1)施工组织方案;

(2)采用定额的调整及综合费率,施工技术装备费,计划利润,税金的费率等;

(3)材料预算单价的确定;

(4)预算金额,人工、钢材、水泥、木材、沥青等材料用量。

三、结语

篇3

公路工程材料特点主要能分为两方面:一是有品种繁多、需求量大、采购较为集中以及受环境限制等;二是针对不同材料提出的要求,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还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公路施工企业还应对材料相关采购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提高采购人员额成本控制意识,并增强其一切从市场经济出发的观念,而后确保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另外,公路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是指直接构成工程主体结构的永久性材料,包括:水泥、沥青、钢筋、钢绞线、格栅、锚具等。

1.2公路工程材料管理的意义

材料管理的概念就是指对各类施工材料在生产的总过程中实施计划、供应、保管及合理使用;材料的主要内容有编制材料计划、采购定货、合理供应、组织运输、库存保管、领发、回收等;建筑材料的特点有品种繁多、需求量大等。建筑材料的基础作用是保障建筑施工的顺利开展,重要作用是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材料更是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生产要素,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材料的管理,并针对材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对策,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升。

1.3加强公路工程主要材料采购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公路工程材料采购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加强工程主要材料采购管理能够有效降低材料在工程中所占用的成本比例,从而提高工程效益。第二,加强工程主要材料采购管理能够保障材料质量,从而为公路工程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以及公路工程质量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二、公路工程主要材料采购策略

公路工程是一项施工材料需求量巨大的工程,在公路工程中施工材料成本往往占了整个工程成本的60%左右,同时公路工程材料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着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而材料采购环节,作为公路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重要性显而易见。材料采购成本主要包括:材料购买价格、材料运输费用、材料存储和保管等费用。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公路工程材料采购环节一直是公路工程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公路工程主要材料采购成本控制要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材料购买价格控制。第二,材料运输费用控制。所以,在采购材料的同时应对运输条件、运输路线等因素进行充分考虑,从而合理组织运输。由于材料采购量大,所以在采购材料时应与供应商家协商,将运输费用包含在材料采购费用内。另外,在采购材料时,应遵循就近采购的原则,这样能够有效降低运输成本。

三、公路工程主要材料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缺乏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约束材料采购管理工作,若是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那么必将对材料采购管理工作造成严重阻碍。材料采购工程主要有材料采购部门或人员负责完成,与工程其他部门缺乏紧密联系,若是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就无法有效约束材料采购部门或人员,加上与工程其他部门联系不紧密,确实其他部门的信息支持,这样一来材料采购环节中就极易发生问题,例如材料采购人员以公谋私。

3.2材料采购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实现信息化管理是材料采购管理的必然趋势。但是,当前我国许多工程中的材料采购管理工作仍然采用传统的手工操作管理方式,这种落后的管理方式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化材料采购管理工作的需要,甚至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相较于信息化材料采购管理,传统的管理方式成本费用过高,不具备较好实时性和动态性,非常不利于材料采购管理工作的进行和发展。

3.3没有科学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材料采购计划与公路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有着紧密的联系,是根据施工设计方案计算出材料采购成本,确定材料采购数量,而后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以及计算的材料采购成本和确定材料采购数量制定出材料采购计划。如果制定的材料采购计划不科学,且采购部门或人员依旧按照该计划执行采购工作,那么必定对材料采购管理工作以及工程成本控制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

四、加强公路工程中主要材料采购管理的控制措施

4.1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

公路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管理工作程序进行具体规范,要求采购管理部门或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禁止在采购管理工作中出现随意性、消极性或是以公谋私、公饱私囊情况。以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建立责任制度,让材料采购管理人员充分明确自身的职责、工作方法、步骤及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保证质量应采取的措施,从而对材料采购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引导和制约,促使材料采购管理人员真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规范有序、流程清晰。

4.2建立材料采购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企业应建立材料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以此实现材料采购信息管理信息化。材料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子模块系统构成:计划采购系统、价格分析系统、合同管理系统、质量跟踪系统、库存管理系统等。传统的手工操作管理方式即落后又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所以建立材料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势在必行。实现材料信息化管理能够具有高实用性、易操作性、可共享性、可升级性等特点。高实用性不仅能适应材料管理工作的实际业务流程,还能很好的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建立材料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有效降低材料采购成本,提高材料采购工作效率,从而为材料采购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4.3加强提高材料采购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材料

采购管理人员素质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材料采购管理工作的优劣,因此,公路企业应积极展开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要求材料采购管理人员积极参与,通过培训着力提高材料采购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还应结合工程实际制定相应的奖罚机制,通过定期或是不定期的工作检查和工作效果考评,激励材料采购管理人员的竞争意识,促使材料采购管理人员的潜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篇4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_________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2017公路工程合同(2) | 返回目录A.参阅通用条件

1.l.l项目

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

1.1.1工程

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

2.5业主财产

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

2.6保密

例: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期限。

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

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X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4.2业主的赔偿责任

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监理单位赔偿。

赔偿金=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4赔偿的限额

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

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____%(建议比例5%~IO%),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全。

业主的累计赔偿限额:

业主据实赔偿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5.2履约担保

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多种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方式。

例:担保书格式或保证金形式、担保时间、担保金额(占监理合同金额的比例,建议比例5%~10%)

4.6.2业主要求的保险

例: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期限、业主的条件。

5.2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例;进场期限、完成监理服务时间、缺陷责任期、退场期限等。

5.4.4物价变动的补偿办法

例;业主对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减,予以或不予弥补(扣除)及其计算方法。

6.2.1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

例:自监理合同附件C中二、4规定的业主支付日起算;

当地资币_____日

外币______

对过期应付款项的补偿利率:

每日_____‰

6.3货币

例:业主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货币种类、比例、汇率等。

7.2语言和法律

例:监理合同的主导语言。

监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7.3奖励

例:业主在提前工期、优质工程、节约投资和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的奖励办法: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提前工期奖励办法

优质工程奖励办法

节约投资奖励办法

7.5.2版权

例:未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出版的资料内容。

8争端的解决

最终解决争端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问法院起诉。

例:双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规则,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力。

仲裁规则

B.修正、补充或删除通用条件的条款

双方可根据各自不同的项目特点和环境,针对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在此对其予以修正、补充或删除,并在执行过程中以专用条件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2017公路工程合同(3) | 返回目录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O77_9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日即历法日。

1.1.10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解释

1.2.l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l.2.l为了文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职责

2.3.1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监理人员

2.4.1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责任和保障

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庄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保障

4.5.1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S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保险

4.6.1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l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监理合同的变更

5.4.1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I.I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3.5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转让和分包

5.6.1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

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其它

7.1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版权

7.5.1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5.2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7.6通知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友情链接
发表咨询 加急咨询 范文咨询 杂志订阅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