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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形成社会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频频出现问题,使得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面临审计风险。由于社会审计是以第三方身份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督,产生审计风险的可能性比国家审计、内部审计更高。可见,对造成社会审计风险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不仅能够提高社会审计的审计效益,还能了解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能够更快的改善高社会审计风险的状况。
(一)审计环境不严谨,易造成审计风险
我国审计环境是包括法律环境、规章制度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和审计行业自身等四个方面。法律中关于社会审计及审计风险方面的内容过于粗泛,不够具体化、实际化,使得注册会计师及其审计人员失去法律判断标准,从而也就增加了审计的风险性。我国目前《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都有明确规定何种行为追究审计人员、审计双方、被审计单位等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是该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和其他法律的衔接性。对于规章制度环境方面,也就是我国的会计准则本身存在漏洞,使得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的先决条件(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已经丧失,那么也就加剧了社会审计的风险。被审计单位依据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不可行的财务操作手段,这样条件下势必会导致社会审计风险的增大。市场经济环境多元化、多变动、灵活性高等特点,使得被审计单位行为不稳定性、可靠性不高,那么极易造成审计人员无法对其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性反映和评价,从而提高了审计风险。CPA行业环境中对事务所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和事务所间不正当竞争的现象都严重影响到其审计质量,也就直接加大审计风险,在这种恶劣审计环境下,审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都难以得到实现。
(二)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人员审计道德水平与专业能力参差不齐
注册会计师审计道德水平与专业能力是作为审计行业自身环境中的一个关键、重要环节。随着社会审计的不断高速发展,使得事务所也呈现过于快的速度在发展,过快的速度使得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会计等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国内事务所间相互竞争追求业务而相互压价,使得事务所及其会计师丧失审计独立性,甚至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危害资本市场投资环境,也就从而加剧了审计风险。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活动是具有高度专业性、技术性的活动,对于审计人员的要求非常高,而事务所些许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不够,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工作不够深度和广度必然会产生审计风险。
(三)被审计单位舞弊行为,审计方法本身存在问题
被审计单位为了得到投资者或者金融企业的资金支持,而千方百计对本单位的财会活动和经营活动进行变动甚至出现舞弊行为,使得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审计过程中无法发现其故意、虚假行为,而出具不真实、不准确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可能采取的舞弊手段为以假乱真的伪造记录或凭证、隐瞒或删除不利交易、记录虚假有利交易和有目的性的使用不适合的会计政策等,甚至有的单位采取与注册会计师或者事务所进行私下交易为其出具想要得到的审计报告,而使得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面临不同程度的审计风险和承担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过程中,会计师采取的审计方法可能存在本身缺陷,不适宜用于该被审计单位,这种会计师根据主观臆断性进行判断审计方法本身存在风险性,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程序和审计计划的有效执行。
三、防范社会审计风险的措施
(一)谨慎选择客户,降低事务所可能面临的审计风险
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应该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特征、概况、审计目的、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于一些不合法、高审计风险的审计要求应该予以拒绝,从而有效的降低或抑制审计风险。事务所应该建立客户风险评估机制,从而谨慎选择审计单位,对于管理较好较规范、内控制度完善、历史情况良好的这些单位的审计风险较低,那么事务所就可以予以考虑来降低可能面临的审计风险。事务所谨慎选择客户能够促进其合理分配审计资源,对于具有高审计风险的客户集中较多审计资源和选择有效审计程序,从而有效的降低事务所可能面临的审计风险。
(二)完善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的相关审计环境
我国有关独立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应该随着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发展状况进行实时调整、变动和配套,及时抑制不良的法律环境。法律法规应该加强对审计独立性的强制规定,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严厉法律惩戒,杜绝类似压低审计价格和各个事务所间不良竞争的行为,从而明确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企业单位审计公允性和真实性方面的法律责任。根据各方审计实践经验将会计规章制度环境中的会计准则和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行完善,从而能够加强企业或者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为审计环境和市场经济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行业应该配合法律、政府部门进行制定具体相关规范来完善行业协会审计环境,从根本上和源头来尽量降低审计风险。
二、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应用中存在的风险分析
我国部分企业及其他组织机构虽然已经应用了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并将其财务相关工作中,但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对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认识不到位、财务审计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以及财务审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导致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在应用中还存在一定风险,以下是对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应用中存在的风险分析:
1.对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认识不够到位
部分企业及组织机构对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财务审计只是对其内部各项财务工作进行监管,企业及组织机构没有对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有一个明确定位,导致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化。
2.现代社会财务审计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
目前我国诸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都是将现代社会财务审计机构纳入内部纪检部门或者是财会部门,并没有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来开设,财务审计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就形同财会部门中的内部稽核工作。在企业及其他组织机构中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与财务相关工作往往都是由同一个领导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审计功能的发挥。
3.财务审计制度有待完善
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规范性与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然而在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实际开展中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机构甚少有部门会按照严格规范化的财务审计程序执行各项业务操作。就目前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的实施现状而言我国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制度还不够完善,例如工作开展未围绕财务审计的范围、财务审计内容、财务审计程序、财务审计分工结等等,并且财务审计报告也有待完善,缺乏一定的客观性,从而导致现代社会财务审计缺乏应用价值。
4.财务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加强且缺乏技术支持
大多数企业及其他组织机构中的审计与财务工作都是一种相分离的状态,这对财务审计工作的良好开展十分不利。财务与审计工作本身具有较强的关联性,现今部分企业及组织机构中的财务审计工作人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这类工作人员财务审计理论性知识较强,但是缺乏实践经验,无法做到财务与审计两者兼顾。除此之外,企业中大多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只了解专业相关知识,对先进的计算机软件与硬件相关技术缺乏认知,财务审计中可开发的财务软件较少,再加上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对计算机技术的操作能力有限,因此造成我国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的作用力无法得到充分彰显。
三、预防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应用风险的措施研究
1.树立现代社会财务风险观念,强化对财务审计工作性质的认知
在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做出的每项财务审计决策都会直接影响其在经营过程中获取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因此企业必须对现代社会财务风险引起足够的重视。企业领导应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实践中合理强调财务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性,以此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员工,让财务审计人员对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有一个客观清晰的认知,明确财务审计工作性质,并树立现代社会财务风险观念,在财务审计工作开展中有意识的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
2.优化财务审计人员配置
现今随着我国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内容与对象等因素都发生了变化,审计财务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掌握法律、会计、税务以及工程预算等诸多内容,单纯的财务或者审计人员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的良好开展,应根据自身企业所需配置优秀的会计师、工程师、律师以及审计师等等,以此来满足企业对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多项要求。
3.完善财务审计内部机制
企业在财务审计机制建立时应保证财务审计内部机制的独立性,使其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之外,企业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人员不应该与其他部门建立利益关系,在财务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标准化与规范化财务审计制度开展相关业务,强化对企业内部审计报告和审计证据的查证与核实工作,确保财务审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4.合理应用计算机技术,强化财务审计人员素质培训
近年来,我国计算机科学技术有了进一步发展,企业在财务审计工作开展中应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降低财务审计工作难度,提高财务审计工作效率,实现现代社会财务审计工作的信息化与科学化。此外,要发挥财务审计人员在财务审计工作的引导性作用,就要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强化财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财务审计人员要掌握计算机相关硬软件操作方法,只有这样其才能够合理运用数据库对财务审计中的各项数据进行有效分析与评价。
Is审计,是指Informationsystemauditing,即信息系统审计,它是指审计组织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组织计划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的全过程,以判断该信息系统是否安全、可靠和有效,并对信息系统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做出判断或单独提出信息系统审计报告的全过程。以确认审计风险或评价企业信息战略、优化组织运营为目标,对组织营运所依赖的信息系统进行独立、客观确认和咨询活动。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即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CAAT);二是指审计部门以组织的信息系统为对象,以风险评估或内部控制检查为手段,对该系统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系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确认或通过优化企业信息管理,增加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即信息系统的审计或EDP审计。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成立于1969年,最初称为EDP审计师联合会,总部在美国的芝加哥。目前该组织在世界上100多个国家设有160多个分会,现有会员两万多人。是信息系统审计的专业人员唯一的国际性组织,CISA(CertiifedInformationSystemAuditor)也是这一领域的唯一职业资格。该组织通过制定和颁布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实务指南等专业标准来规范和指导信息系统审计师的工作;它还设立了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基金会,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以使该组织的成员能够享用其最新研究成果;通过在世界各地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增进国际间同业人员的交流。ISACA每年还举办CISA资格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CISA资格,符合ISACA规定的工作经验及其他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会被授予CISA资格。
1IS审计发展历程回顾
在信息系统审计的萌芽阶段,人们称之为电子数据处理审计(electronicdataprocessingauditing)或计算机审计,它是作为传统审计业务的扩展发展起来的。早期的计算机应用比较简单,相应地,计算机审计业务主要关注对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的取得、分析、计算等数据处理业务,还称不上信息系统审计。从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来看,这一阶段的主要业务内容是对交易金额和账户、报表余额进行检查,属于审计程序中的实质性测试环节。此时,它只是传统财务审计业务的一种辅助工具,对客户的电子化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为财务报表审计人员提供服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展,计算机对被审计单位各个业务环节的影响越来越大,计算机审计所关注的内容也从单纯的对电子的处理延伸到对计算机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了解和评价。在制度基础审计的模式下,计算机审计的业务内容已经扩展到了符合性测试领域。风险基础的审计模式的采用以及信息技术在被审计单位的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与其所服务的组织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在这种情况下,对被审计单位风险的评估必须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纳入考虑范围。发展到这一阶段,计算机审计的业务范围已经覆盖了一项审计业务的全过程,计算机审计这一概念已经不能反映这一业务的全部内涵,信息系统审计的概念随之出现。
1.1在建立信息系统审计制度,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研究方面,美国走在前面
早在计算机进入实用阶段时,美国就开始提出系统审计(SYSTEMAUDIT)。1969年在洛杉矶成立了电子数据处理审计师协会(EDPAA),1994年该协会更名为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NFORMATIONSYSTEMAUDITANDCONTROLASSOCIATION)即ISACA。美国是首先对网上财务信息的审计直接颁布指导性文件的国家。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为指导其会计师事务所成员,于1997年1月颁布了名为《互联网上的财务报告》(FinnacialStatementsontheIntemet)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于1999年8月15日更新,是现阶段的最新版本。该指导性文件详细表明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和鉴证组成员的立场。他们指出网上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不同于传统印刷版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网上披露财务信息只是一种营销手段,网络为企业提供了时常更新其信息的可能性。
1.22001年1月,英国审计职业委员会(APB)颁布了
《网上审计报告公告》(ElectmnicPublicationofAuditorsReports)该公告主要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1).检查电子版财务信息的生成。(2).审计报告的用词。在对应印刷版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中,审计报告往往通过页码范围来确认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然而在网站上所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中,使用页码范围已不合时宜,因此APB建议直接使用财务报表名称来取代页码范围;同时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指出所使用的通用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国籍。(3).信息间的链接。APB非常关注已审计信息和未审计信息之间使用超链接的问题。APB建议审计师应要求“在信息使用者通过超链接从已审计信息跳到非审计信息时,网站应能向使用者发出警告信息”。
13澳大利亚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AustralianAuditnadAssurnaceStnadardBoard,AASB)AASB是最先对网上财务信息审计作出指导的审计准则制定者。AASB于1999年颁布了审计指导声明(AGS)1050《与电子方式呈报财务报告相关的审计问题》。AGS1050的目的在于“当公司利用信息技术在公共网络如互联网上已审计财务信息时,就一些问题为审计师提供一定的指导”。AASB在AGS1050中重述了审计的基本准则,并强调“电子方式财务报告并没有改变管理当局和审计师的责任”,即财务报告的主要责任仍在管理当局。
1.4日本的系统审计是从八十年代开始,1983年通产省公开发表了《系统审计标准》,并在全国软件水平考试中增加了“系统审计师”一级的考试,着手培养从事信息系统审计的骨干队伍
2IS审计在我国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剖析
近年来,我国审计信息化建设在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即:金审工程)范围后,有了较快发展。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方面逐渐形成体系,审计业务软件开发应用中也有了较快发展。但审计信息化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将影响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进程。
2.1审计人员对信息系统审计理解偏差,信息系统审计水平匮乏论文下载
在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由于我国CPA的市场化建设及推行较晚,现行的CPA的素质较低。同时在CPA的考试中也没有计算机方面的要求,因此绝大多数的CPA运用计算机的水平很低。CPA的审计工作仍然是传统的手工审计。计算机仅仅用作文字处理或者基本不用。有些单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只占在职人员总数的5%左右,与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同时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知识更新培训的不足,许多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及相关技能无法得到同步提高,计算机应用仍停留在较低水平上,计算机功能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应用意识不强,操作技能还不熟练。因而审计系统计算机人材缺乏的问题,也是制约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因素之一。
2.2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研究几乎是空白
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成型的专业规范理论结构。会计、审计界所进行的一些信息系统审计的探索和尝试以及开发的一些信息系统审计软件,还大都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处理的阶段。
2.3信息系统审计硬件条件严重不足
2.4信息系统审计软件条件严重欠缺
虽然我国的网络财务软件较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大,但是由于推出较晚,目前使用面还不广。同时网络财务软件的设计没有考虑审计软件设计的需要,使得审计软件的数据收集以及其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的制约。
2.5IS审计信息化建设效益低
2.6IS审计成本不断攀升
2.7IS审计业务水平不满足信息化发展的的要求
2.8IS审计准则及专业规范不到位
我国的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成形的专业规范。目前我国会计审计界所进行的一些计算机审计的探索和尝试以及开发的一些计算机审计软件还大都停留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处理的阶段。
运用传统的会计审计知识已经不能对这样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内控测试与评价,从而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基础模式”的审计业务,影响我国会计师行业审计业务质量。这一现状使得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与国外大型会计公司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基于新经济时代的完善的IS审计模型的构建策略
新经济是建立在网络经济和技术创新基础上的一种经济形态,以信息网络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正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发达国家飞速发展。因此,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关系到我国审计事业的兴衰,体现着我国审计事业发展水平。为此,构建完善的Is审计模式成为当务之急:
31构建完善的Is审计准则体系
目前,我国的Is审计准则比较分散,不统一,执行起来具有很大难度。现有审计准则既有审计署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又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而且只有一般性原则和指导意见,缺乏具体的实务公告和行业指南。并且《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方法》只是涵盖了审计工作的一部分,针对我国目前审计实务界的现状,广泛采用的仍是系统打印出来的数据进行手工审计,即绕过计算机审计,如何对其进行规范,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准则。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颁布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准则。因为这套准则既有一般性的原则和指导,又有具体的准则和实务公告,从独立微机到联机系统,再到数据库系统的审计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内容比较全面并且结构性强。
3.2构建完善的Is审计实施体系
信息系统审计实施体系是指由IT和审计相关的学科为理论基础,以传统审计为实践基础,以审计指南为指导,以审计工具为辅助,以审计业务为核心的有机整体。构建信息系统审计实施体系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信息系统审计的内涵和外延,从而有助于该领域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也可更加有效地指导实际的审计工作。完善的Is审计实施体系如图所示:
3.3构建全面的联网审计系统
联网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网络互连后,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测评和高效率的数据采集与分析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实时、远程检查监督的行为。随着近年来一些地方联网审计试点的开展,有数据显示,在2003年,审计署对中国工商银行进行了联网审计,和1999年相比,全部参审人员仅为1999年人工现场审计的1.1%,人均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却是1999年的38倍。
联网审计正悄悄改变着延续了100多年的传统审计模式。联网审计是顺应信息化发展的产物,不论在亚洲还是在欧洲、美洲,联网审计都处在试点阶段。据悉,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联网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完成。《工作方案》规定,审计重点是国家工商总局等四大中央部门,将首批执行联网审计。该方案根据《审计署200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2004至2007年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和(2005年财政审计应用计算机技术工作意见》制定。审计人员坐在办公室内就能动态甚至实时跟踪、查看被审计单位预算资金动态,从资产负债变动、预算经费收支、大额支出、预算指标执行、行政性收费等多个角度进行数据分析,发现疑点或异常后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努力把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对具体项目审计中,大量的审前调查在自己的办公室内完成,进驻被审计单位前已经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审计实施方案等,审计员在被审计单位的主要工作不再是查账找问题,而调查取证联网审计发现的疑点。
但联网审计,包括其试点活动都在近三年内才开始启动,联网审计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一些法律、技术、规范等多方面的难题。
(1)法律盲区是联网审计的主要障碍之一。比如,按照现有审计法规,审计机关能否具有与被审计单位联网取得数据的权力,有没有随时获取被审计单位数据并进行审计的权力,在发现问题后有没有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的权力,被审计单位有没有相对应的义务等。
(2)信息系统审计技术急需跟进。在开展联网审计前,应首先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审计;要探索适用范围更广的公网传输机制;要研究数据库技术、联机分析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在联网审计中的应用;要通过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联网,建立审计数据中心,为审计业务提供支持。
3.4运用信息技术支撑审计管理的科学化
通过审计项目管理系统,审计人员可获得自己所需要的项目信息或上报自己的审计情况;审计组长可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并掌握审计进度情况;专职复核人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可对审计项目进行监督复核;本级审计机关领导对审计项目进行查询、指导和监督。
当前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领域涉及内容较多,审计机关的人力以及财力投入不足,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再加上重视程度不足,导致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上存在的漏洞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发现与纠正,而且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目前主要停留在合法性审计阶段,审计工作亟待完善。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不全面
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主要是停留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环节,还存在着审计不够细致深入,审查不全面的问题,不能充分全面的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不足之处进行反映。
(三)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还存在着缺乏全面完善的审计评价标准,现行的一些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标准非常少,没有全面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准则等相应的可操作性指导文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绩效的评价缺乏指导。
(四)绩效审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与普通的审计工作有着较大的差别,对于审计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政策理论水平以及研究分析能力都有着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以“财会型”的审计人才为主,对于公共管理以及行政作用发挥不够熟悉,不利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完善策略
(一)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管理体制
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对于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体系,尤其是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为了便于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指导有遵循,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审计法以及绩效审计准则,可以通过出台文件的方式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目标、内容、程序以及方法。
(二)确保社会保险审计工作的全面性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应该分为保险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支付以及影响四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在基金的筹集阶段,重点是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是否及时、足额,程序是否合理,征缴比例是否适当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在投资运营审计阶段,则重点是对投资运营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将基金用于贷款抵押等现象进行审计,以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为目的。在支付审计阶段则主要是对保险金的支付合法性、支出是否符合预算计划、领取人员条件以及领取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进行审计。在基金影响审计上,主要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发放对参保群体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进而对社会保障水平进行评价。通过这几方面的全面绩效审计,准确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全过程管理情况。
(三)构建科学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指标
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指标的制定上,应该遵循简明实用、系统性、可比性、适度性以及可测量性的原则选择评价指标。在具体的评价指标的选择上,应该包括经济型评价标准、效率性评价标准、效果评价标准、公开透明性评价标准以及真实合法性评价标准,通过这些评价指标,准确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成本、收益情况、投资运营效果、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以及收支管理等程序规定的履行情况。
(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人才培养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由于审计对象、审计方式的不同,因此审计工作也有着较强的特殊性,对于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审计机关应该在政策、法律法规、绩效审计专业知识、金融、投资运营管理等方面对审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提升审计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面的专业技能水平。此外,还应该针对审计报告的编写等相关要求,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能够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更合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建议和意见。
另外,社会福利按资金的来源与管理不同,又可分为:国家性的社会福利、地方性的社会福利、单位性的社会福利、社区性的社会福利和民间性的社会福利等。
社会福利资金是指社会筹集、国家提取和依法征收的为全体社会成员或主要成员以及社会上某些特殊成员而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其主要来源包括:社会募集资金、社会捐赠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和住房资金等。
二、社会福利资金的审计
社会福利资金审计是指审计组织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福利资金收入、运用和管理情况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的经济监督活动。其审计目的:有利于保证社会福利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社会福利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社会福利资金审计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的审计、捐赠资金的审计、职工福利资金的审计和住房资金的审计等。
(一)社会募集福利资金的审计
⒈社会募集资金的主要来源及使用范围
社会募集资金的来源包括:①销售中国福利彩票总收入扣除奖金、管理资金以外的净收入;②彩票销售中不设奖池的弃奖收入;③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
社会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有:①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支持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②对老化、陈旧的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予以适当资助;③对社会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给予适当资助;④同等条件下,社会福利资金要优先资助老、少、边、穷和灾区的社会福利事业。
社会募集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或与有偿资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老、少、边、穷地区给予必要照顾。一般采取无偿方式的有:①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乡镇敬老院;②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和光荣院;③流浪儿童收容遣送设施;④社区服务设施。
⒉社会募集资金的审计要点
⑴对社会募集资金筹集情况的审计。对资金筹集的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①发行机构是否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年度发行计划组织实施。
②募集资金实行按比例分配留成是否按照规定,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批。
③募集资金是否全部入账,并在银行开设专户,有无多户存储。
④募集资金是否通过银行直接汇入民政部门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账户,有无擅自截留、挪用应上缴或留成的募集资金。
⑤收缴的募集资金是否向缴款机构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⑥存款利息、弃奖收入是否直接转入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账户。
⑵对社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对社会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①募集资金是否按照社会福利资金收支计划使用,有无超计划使用的现象。
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由各级民政部门和募委会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批。
③募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用于投资办企业(社会福利企业除外),有无拆借和委托贷款,有无参与股票和期货交易,或为其他单位的经济合同提供担保。
④募集资金资助建设的社会福利设施,是否建立了永久性标志,标明资助单位、资助金额、竣工时间等内容。如因故变卖转让并因此改变服务性质的,其变价收入中与原社会福利资金数额相等的部分是否归属与社会福利资金。
⑶对社会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计。对社会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①彩票发行机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账簿设置、凭证形式、记账程序,以及财务机构设置、财会人员职责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
②社会募集资金的收入、记录、转账、汇总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③社会募集资金的募集留成和使用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二)社会捐赠福利资金的审计
⒈社会捐赠资金审计的主要来源
社会捐赠资金是指国内国外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以及国际组织向我国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资金或实物。负责接收和管理社会捐赠资金的部门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政府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另一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金会。对社会捐赠资金进行审计,有利于促进接受捐赠的部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保证社会捐赠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的真实、合法,提高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捐赠资金主要用于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两个方面,下面对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资金审计要点进行探讨。
⒉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要点
⑴对社会捐赠资金收入情况的审计。对社会捐赠资金的收入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①接收的捐赠款是否全部入账,并在银行开设专户,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明细分类账,有无多户存储,隐瞒账户,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②接收捐赠资金的收据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收据存根与收入明细账、银行存款和现金是否相符。
③增值收入是否转入捐赠收入科目,结转资金增值收入是否及时。
④接收捐赠的实物是否进行妥善保管,有无因保管不善,发生损坏变质情况。若接收外汇捐赠资金是否及时结汇。
⑵对社会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对社会捐赠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拟审计以下内容:
①社会捐赠资金分配、发放、使用的手续和制度是否健全、合规。
②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是否按照捐赠者意愿或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私分和虚列支出等问题。
③管理部门有无对捐赠物资实行有偿调拨,变相出售,收取管理费、折价款、补偿金等,有无将所得收入作为部门收入的问题。
④管理部门是否存在分配资金中间环节过多,层层截留,挤占挪用致使捐赠资金不到位的问题。⑶对社会捐赠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计。对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①社会捐赠资金管理部门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账簿设置、凭证形式、记账程序,以及财务机构设置、财会人员职责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
②捐赠财产、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调拨、登记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原始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③资金分配、使用的报告制度及效益考核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捐赠物资的变价处理是否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价格是否合理。
审计组织应当于审计工作结束后,写出对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报告,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社会捐赠资金审计的基本情况;对社会捐赠资金接收、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作出的总体评价;社会捐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及审计处理结果等。
(三)职工福利资金的审计
职工福利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福利是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等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生活和服务设施、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向职工提供物质帮助和服务活动的总称。其目的是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困难,改善和丰富职工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以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企业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两个方面,即职工福利可分为职工集体福利和职工个人福利。
⒈职工集体福利资金的审计。职工集体福利资金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资金,又称法定公益金。职工集体福利是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集体消费和共同性消费设施以及为集体提供服务,又包括职工集体生活福利和职工集体文化福利两个方面。职工集体福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⑴法定公益金明细表,提供的资料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
⑵法定公益金的计提顺序、基数、比例以及变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⑶法定公益金的减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其用途是否合法,对动用公益金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增加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冲减公益金并相应增加任意盈余公积。
⒉职工个人福利资金的审计。职工个人福利资金是企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所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又称职工福利费。职工个人福利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生活方面的各种福利项目,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宿舍冬季取暖补贴、职工探亲期间工资和往返车票补贴、职工交通补贴、带薪休闲等。对职工个人福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⑴获取或编制职工福利费明细表,复核加计,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数合计数核对,查明是否相符。
⑵结合工资审计,查明按工资总额计提的应付福利费是否符合规定,计提金额是否正确,并将职工福利费计提数与相关的成本、费用项目核对一致,查明有无提高提取比率的情况,有无会计处理错误的情况。
⑶审阅职工福利费明细账,并抽查本年度职工福利费的原始凭证,查明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报销是否符合审批程序,有无用于发放奖金或其他不合理开支的情况。
(四)住房资金的审计
住房资金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建立的城市住房基金、企业住房基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在住房制度改革中筹集或形成的其他资金。
1.城市住房基金的审计。城市住房基金是市(县)人民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的专用基金。该项基金从同级财政现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和当地提取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渠道筹集。对城市住房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⑴各级财政部门的财政投入是否及时到位,应转入城市住房基金的收入是否及时转入。
⑵主管部门对城市住房基金是否专户存放,专款专用。
⑶拨入各部门的基金是否按规定范围使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2.单位住房基金的审计。单位住房基金是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转换住房机制而建立的专项基金。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支付出租住房的购建、维修管理费用和出售住房时个人支付房价与住宅造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提租后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房租补贴等。对单位住房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⑴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计提各项住房基金,并保证住房基金的专款专用。
⑵企业在成本中列支的住房基金,是否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⑶各地是否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房改。
⑷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是否按规定划转,并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挪用等违纪问题。
⑸出售公有住房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售房单位有无未经审批、不经评估自行售房,有无不按批准规定的范围和价格售房的问题。
⑹住房出售收入是否按规定归集和管理,应上交的是否按规定上交有关部门,留归各部门的是否按规定存储。有无截留、挪用应上交的售房收入。
⑺利息收入是否按规定管理,有无收入不入账、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
3.住房公积金的审计。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不能挪作他用。对住房公积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⑴单位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基数和比例归集住房公积金,有无虚报职工人数,冒领财政补贴的问题。
⑵各单位是否按规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来源是否正确。
[中图分类号]F239.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8750(2012)02-
一、引言
现代社会,企业拥有和配置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在获得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效益,这既是社会公众的期望,也是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一种体现。为此,人们呼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披露相关责任的履行情况。上市公司作为优秀企业的代表,其利益相关者众多且分散,其社会责任的履行与披露更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我们应该承认,某些上市公司过于注重经济报告的社会影响,对社会责任报告的态度不够端正,造成上市公司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存在着责任指标缺失、管理体制不善、报告内容刻意粉饰等诸多问题,这些上市公司“外部效应”所引起的社会不经济行为已经引发了利益相关者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忧虑。作为第三方鉴证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正好能够满足这一需求,它可以保障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真实可信,消除利益相关者的顾虑。
在国外,Bowen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曾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及针对企业社会责任实施审计的建议[[收稿日期]2011-09-23
[基金项目] 北京市属高校人才强教“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项目(PHR20100512);北京市教委“科研基地-科技创新平台”项目
[作者简介]张庆龙(1974―),男,天津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审计理论与实务;陈凌云(1979―),女,福建莆田人,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审计与内部控制理论。][1]。Bauer和Fenn认为社会责任审计就是系统地评估和报告那些有社会影响的、有意义的、可以确定的企业活动[2]。Carol和Richard则明确提出,审计人员应该针对社会责任报告中是否包含对主要利益相关者来说影响重大的信息进行专业判断,审计人员应该独立公正地为所有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是否完整、真实的意见[3]。阳秋林、李冬生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是由专门的审计机构积极主动地接受政府、社团和个人的委托,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手段,对企业所履行的各种社会责任进行有效审计的总称[4]。陈毓圭等人提出中国的上市公司正开始逐渐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注册会计师应该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审计鉴证方面发挥积极作用[5]。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也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6-12]。纵观这些研究成果,我们发现: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实践层面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计核算研究的滞后性,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工作尚未获得切实的法律依据和道德依据的支撑,缺乏社会力量的有效支持,同时也缺乏相关的认证制度作为审计的资质依据等等问题。与此同时,根据我们的统计,2010年,我国共有494家上市公司公布了社会责任报告,其中有50份经过了第三方鉴证,且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和进行第三方鉴证的公司数量逐年增加。由此看来,社会责任审计的问题依然具有研究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期望通过理论建构与实践操作两个层面,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问题进行有关探索。
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理论建构
从其发展来看,作为一种第三方鉴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凭借鉴证者的专业水平以及鉴证服务的标准和程序为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度提供保证。所谓鉴证,是指“用一套特定的原则和标准判断一个报告组织的鉴证对象,如报告,以及支持组织业绩的基本制度、过程和胜任能力的质量的一种评价方法”[13]。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从审计依据、审计原则、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审计目标五个方面来构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理论框架。
(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依据
明确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审计依据有利于维护审计人员审计行为的合法性,有利于明确审计对象与受托责任主体并对其进行评价、出具审计意见。我们可以从受托社会责任层面、社会伦理道德层面、法律制度层面和经济信息层面来确定和分析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依据。
1.受托社会责任层面
上市公司通过社会融资来扩张自己的企业规模,从社会投资者那里获取资本。广泛的市场融资使得企业的股东在社会上分布较为广泛,且具备较高的流动性。上市公司与社会股东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使得上市公司从行为上应该注意保证和维护资本供给者(社会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并不能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来实现自动的和谐,二者之间存在“囚徒困境”,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实际上就是这种困境的表现形式之一。例如,上市公司A和上市公司B共同生活在一个社会区域,目前承担社会责任的政策是:号召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但却没有相关约束,承担社会责任所带来的收益由二者平分。假设二者都承担了社会责任,那么各自获得的收益为8;假设仅有一方承担,则需要支出方承担成本为4,所获得的收益各自为6;假设双方都不承担社会责任,那么仅有自然增长的1作为各自的回报。具体的博弈如图1所示.
以A公司为例,A公司发现,如果仅有自己承担社会责任,则其净收益为2(社会收益分配6减去成本4),与没有付出成本的一方收益相同(另一方的社会收益分配为2),即没有付出成本的一方却坐享其成,由此A公司会选择“不承担”行为,希望让对方付出而自己不劳而获。对B公司而言,同样会有相同的选择。这一博弈的结果最终会走向最不利于社会整体福利提升的方向――全体“不作为”,上市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时就陷入新制度经济学的“囚徒困境”。由此可知,如果所有上市公司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那么所有相关企业的福利都将获得较大程度的增加。但是,如果某些上市公司承担了社会责任而其他上市公司选择“搭便车”,那么承担责任的企业所贡献的整体成果就会被不劳而获者不公平地分享,从而挫伤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最终可能造成所有上市公司都选择不承担社会责任,相应地,社会也就无法得到源自上市公司所贡献的整体福利。如何才能走出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囚徒困境”呢?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法是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都能够接受中立的第三方进行社会责任审计,以此来评价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保障上市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公平性,这就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提供了源自于受托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理论依据。
2.社会伦理道德层面
任何社会都必须建立秩序,为此都必须进行有效的社会控制。社会伦理道德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控制方式,它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增强人们的自律意识和自律精神。在市场经济中,激烈的竞争关系引发了利益分化,形成了多元利益主体。这种分化可以分为正当的竞争引起的分化与不正当竞争引起的分化,由损害他人和社会的正当利益进行的不正当竞争引起的分化,会刺激人们以侵害他人和社会的方式攫取个人利益的动机。如果社会生活的竞争给人们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取得成功留下太多的可能,那么它所鼓励的就是不合理的动机与期望。一种社会政策的调整也是如此,如果社会政策的调整造成太多的社会条件与机会上的偶然性,使一部分有条件利用它们的人因此而得到偶然的社会权力,那么它所鼓励的就是不合理的动机与期望。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具备一般竞争主体的特征,有天生的谋利倾向;而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企业同时也必须承担提供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事实上,公司的经济利润目标与社会利益目标在有限的资源利用选择上存在冲突,而使二者关系平衡实际上就是社会政策协调的出发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作为一种社会政策的调整,其本身是企业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协调,是对不正当竞争的一种约束与社会控制,是上市公司遵从社会伦理道德的展现,它能够确保利益相关者获得社会责任经济信息的真实可靠,督促并倡导上市公司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最终在社会道德的指引下促进社会共同利益的实现。
3.法律制度层面
社会责任是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公有地”,如果每个上市公司都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及社会利益,那么上市公司的经济增长就需要以社会利益的减损为代价,社会责任则因出现了“公有地灾难”而无人顾及。防范这一悲剧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强制约束与监管,法律和制度的硬性约束便成为首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需要强大的法律制度作为其实践层面的审计依据,这也是真正能够确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合法依据和推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完善的重要措施。为此,各国都从法律法规层面建立专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制度,进行硬性规定,营造政府与全社会公众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氛围,通过施加外部压力来推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这种“外部环境的压力”可能导致博弈双方改变原有的不利选择,通过外部力量的硬性规制避免双方在承担责任上的故意逃避),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供了重要的实践依据。
4.经济信息层面
比起其他三个方面,上市公司的经济信息最为相关利益者所熟悉,从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监管部门的监管到独立第三方的鉴证,上市公司的经济信息都是被重点关注的内容。企业利润的实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利润是企业的目标之一。从微观层面上看,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时必然会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就考虑利润的实现,同时利润也是社会考核企业,或者说考核企业家是否真正尽到责任的重要指标。从宏观层面上看,利润可以引导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一个国家的资源利用、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必须靠市场经济和利润机制引导[14]。因此,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审计依据之一应该是经济信息,包括企业的盈利能力、税收贡献、资产使用效率、资源配置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等。
(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原则
审计原则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所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它是对审计指导思想的凝练与梳理,也是判断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准绳。一般而言,审计工作原则包括依法审计原则、独立审计原则以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属于审计范畴,遵循并力行审计的几大原则,但由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有别于传统的审计,所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还要遵循其他特定的审计原则,即社会性原则、政策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和充分性原则。
社会性原则是指社会责任审计是以反映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成本和效益的会计报告作为主要对象,它需要站在社会的角度来评价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目标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评估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完成情况,并最终评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业绩是否与社会责任报告相符。政策性原则是指由于社会责任审计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和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因此需要审验上市公司社会成本与社会效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制。一致性原则是指社会责任审计不仅要审查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记录是否在处理程序与处理方法方面保持纵向的一致,而且也要审查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所记录的责任内容、计量方式是否在企业间保持横向的一致,以此保证社会责任审计信息的公正性和可比性。充分性原则是指审计主体应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采用社会责任审计报告的方式向利益相关者提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保证其所审验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充分涵盖各方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主体
Johnson指出,对上市公司进行社会责任审计的机构主要包括关注投资回报率的投资基金组织、关注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监督组织及自我关注的公司本身,三方基于不同的目标共同形成了针对公司的社会责任审计主体[15]。从目前来看,我国仍然缺乏成熟的投资基金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建设刚刚起步,内部审计关注社会责任明显不足,缺乏足够的动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本质上是一种第三方的鉴证行为,它的承载主体是接受社会利益相关者授权或委托实施审计且处于独立公允状态的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其中,专职机构应是以社会责任审计为专门工作的社会审计组织,专业人员是在上述专职机构具体实施审计操作的审计人员。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作为社会鉴证业务,要求从事社会责任审计的主体、审计事项的委托人和被审事项的当事人之间均无利害关系,以此来保证鉴证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及评定的可信赖性。而满足这一要求同时又具备审计能力的独立性中介机构首推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接受审计委托以检查和评价受托责任完成情况,同时能够结合企业会计报表进行审计,避免有关财务的重复审计,最终提高社会责任审计的效率。
(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是审计主体在进行社会责任鉴证时所关注的审计范围及具体项目的总和,它的设定决定审计工作的切入点,直接关系到社会责任审计的实施效果。Carroll依据责任关切程度、企业应对哲学、所系社会问题的不同从三个维度划分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社会责任依责任关切程度分,包括公司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依企业应对哲学分,包括对抗、防御、适应、超前四种态度;依所系社会问题分,包括针对产品安全、工作安全、员工健康、产品消费、环境保护、雇佣公平等责任[6],这种分类为细化社会责任审核内容提供了权威的依据。国内学者何雪锋,屈萌,李大帅 [16]和周兰、彭昕 [10]也对社会责任内容进行了宏观的概括,但都未明确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
我们认为,就其内容而言,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分类标准:一种方法是借鉴西方依据所关切的社会问题来设定,如将经济效率、教育投入、雇佣关系、培训发展、晋升机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众维护、文化艺术和政府关系等作为审计的主体内容,另一种方法是依据利益相关群体划分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如2006年9月2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就是依据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来定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因为依据利益相关群体划分审计内容能够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都能直观地获得与自身利益相对应的审计信息,同时也能够避免因社会问题所属的主体相同而造成的重复审计。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这样做可能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第一种方法在我国由于社会关注度不高的问题缺乏实践性。因此,我们采用后一种方法,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审计内容概括为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债权人、员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同业竞争者、环境保护者、社会和政府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依据这些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指标细分,形成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指标体系。
(五)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目标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目标是审计人员期望通过社会责任审计实践而达到的最终结果,它决定着社会责任审计的方向,指导着社会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与倾向。对此,Carol和 Richard认为社会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从而减少审计期望差,降低相应的审计风险[3]。根据英国社会和伦理责任协会(ISEA)制定的社会责任鉴证标准AA1000,鉴证社会责任的目的是遵守法规要求,为赢得利益相关方信任而确保提供可靠信息,以帮助企业更好决策,提高管理体系,改善报告质量。关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目标确认的总体方向,学界目前已经达成共识,但他们忽略了目标的层次性,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研究不够充分。
我们认为,既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属于鉴证业务,那么由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运用社会责任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技能与经验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来鉴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具体水平和实施情况,就可以保证和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程度,因此,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总体目标就是关注上市公司社会行为对其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影响,系统、客观地鉴证上市公司受托社会责任履行与否及履行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总体目标,我们可以从鉴证行为本身目标和鉴证社会效用两个方面阐释具体的审计目标。
鉴证行为本身关注的是呈报信息与审验结果是否符合。为此,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需要审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目标是审核社会责任报告是否按照适用的准则和制度规范进行编制;公允性目标是审核社会责任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具体状况;真实性目标是审核社会责任报告对已发生的社会责任是否进行真实记录;完整性目标是审核社会责任报告对已发生的社会责任行为是否确实已经记录;准确性目标是审核已记录的社会责任项目内容及相关数据是否按正确的数值予以记录。对鉴证行为这五个具体目标的关注,能够保障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鉴证的准确度和真实度。
鉴证社会效用关注的是鉴证行为力图实现的社会效果,希望通过社会鉴证来实现对法律、道德、经济和社会的积极影响。据此,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拥有独特而具体的法律目标、道德目标、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法律目标是社会责任审计主体作为社会中介力量,通过外在鉴证审核使上市公司遵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社会责任,并依照规定社会责任报告;道德目标是社会责任审计力图防范上市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出现“搭便车”现象,保障上市公司能公平承担对社会利益相关者的道德义务;经济目标是社会责任审计希望能确保上市公司信息的准确性,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同时通过社会责任审计的结果体现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增进社会责任对经济效益的促动作用;社会目标是社会责任审计接受源自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委托与授权,做出独立而又公正的社会责任鉴证,获得社会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并通过社会责任审验的标准和程序教育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鉴证社会效用的目标设定,能够使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鉴证得到社会的认可。
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实践问题探索
以上我们从审计依据、审计原则、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审计目标五个方面,构建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理论框架。如何使这一理论框架不成为空中楼阁,得以在实践中执行,我们认为,必须解决如下问题。
(一)强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管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公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08)》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总体状况比较接近,企业盈利能力、企业规模与制度因素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17]。盈利多、规模大和制度较完善的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较为全面,但大多数上市公司在自身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格式不规范,没有一定的规律,且缺乏、清晰性和准确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完整,主要披露社会贡献和员工福利信息,回避披露为企业各利益相关者服务的信息;信息披露的形式过于单调,非正规形式(说明和评价方式)的披露形式居于主导地位,缺乏系统的、单列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信息披露的标准化不强,定性分析过多,定量分析较少,缺乏纵向与横向比较;信息披露的载体较少,缺乏最为重要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为了强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我们需要针对目前的问题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格式、内容、形式和载体等方面予以完善:在格式方面,可以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社会责任指引》或类似规范,将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按照几个类别分项披露,使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在不同公司间具有可比性,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有用性;在内容方面,除了要向股东、债权人、企业员工承担责任外,还要包含对供应商、商、消费者、环境保护、社区维护和政府所承载的社会责任,并进一步细化对各利益相关者的具体责任;在形式方面,应该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的会计体系,用数字化的方式直观表现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项目,同时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非会计形式的应用范围限定于非量化的指标项目;在载体方面,应该制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会计制度,强制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并规定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最低信息要求,要求上市公司最终编制并提交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作为上市公司年报的辅助载体,对社会责任信息予以验证核实。
一般而言,在缺乏审计、大众监督或者强制报告规定的情况下,企业所从事的社会责任活动往往会大打折扣。所以要想从根本上强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就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督力度,保证企业对外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性与公允性。最为根本的保障措施就是建立并健全我国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制度,以此来与社会责任会计制度相呼应,督促并修正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所披露的信息。
(二)构建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标准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已经跳出单一的企业管理范围,纳入全球供应链管理当中,社会责任的约束也从原有的“自我约束”发展为“社会约束”,这就需要建立并执行能够得到各方公认并符合各方利益的社会责任“审计标准”。 审计标准是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事项进行评价的指标与准绳,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需要确立标准体系,以此作为具体审计行为的参考依据,规定被审计社会责任事项所需达到的标准和范围,以评判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在各个细分指标方面的承担情况。
就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标准而言,国外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标准很多,其中影响比较广泛的标准包括:ISEA制定的AA1000鉴证标准,社会责任国际组织公布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出的关于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ISO9000 、关于环境保护体系的ISO14000,道•琼斯设立的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the 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exes),英国金融时报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依据“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股东关系、人道主义”为衡量标准推出的4 种名为“FTSB4GOOD”的金融类“道德指数”,“透明国际”组织的腐败认知指数(CPI)等。另外,一些行业性、地区性乃至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制定了劳工标准、人权标准,如ETI(道德贸易行动守则)、FLA(公平劳工社会守则)、ICTI(国际玩具商协会守则)、WARP(环球服装社会责任守则)等,这些标准正在逐步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
我国的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与外国市场状况存在较大的差别,这就需要我们依据国情来设定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实际情况的社会责任审计标准。而要想设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标准,首先,应该借鉴国外成熟的审计标准来建立社会责任审计的通用标准与指标划分,如借鉴AA1000鉴证标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等,通过筛选来确定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所应达到的通用标准,并且学习相关的指标划分方法;其次,根据我国审计的现实情况选定审计“标准”的具体指标栏目,或是依据上市公司在社会公共行为中可能涉及的问题进行评判,或是依据供应链体系下各个环节的相关利益群体设定相关的社会责任审计标准;最后,在借鉴西方“分类”的精准定义与指标类别并依据我国现实情况“整合”和选定指标之后,再按照各个指标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关切程度以及审计行动所侧重实现的审计目标来设定各级审计指标的相应权重,进而构建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标准体系,指导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操作。
(三)巩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依据
前文我们从受托社会责任层面、社会伦理道德层面、法律制度层面和经济信息层面等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分析,后两个层面的内容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实施时可以作为具体的执行依据。从实践层面上,在获得受托社会责任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充分支持后,社会责任审计需要逐步完善操作执行层面的保障措施,建立并健全针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制度、组织和认证。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需要更加强大的制度支持。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专门法规,比较而言,制度的保障走在了法律的前面,2006年9月深交所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8年5月上交所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通知》、2009年1月上交所的《上交所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1号》更附上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审议工作底稿,都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编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相关内容、标准及措施。制度上的逐步完善可以暂时弥补社会责任法律的缺失,但要想发挥更为有效的指导作用,还需要针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工作给予更加体系化、明细化的政策指导。
另外,现代大型跨国公司引进相关的企业责任认证标准,对与自己的业务相关企业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限制,实际上给我国的国际贸易带来巨大的压力。为了突破国外的贸易认证限制,同时更为了推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监管的发展,我国正逐步引进国际公认的社会责任认证,AA1000、SA8000、ISO14000在我国已经逐步获得推广,这些国际标准的实施与认证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提供了资质方面的重要保障。
(四)探索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辅助机制
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是一项全社会共同推进的系统工程,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并建立有力保障社会责任得以履行的社会责任审计辅助机制。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需要建立政府监管部门信息透明机制。如果每家上市公司相对于其他公司都是透明的,那么上市公司之间就能依托企业间的横向对比来设定自身的社会责任战略,并依托共同标准参与社会责任鉴证。这就需要政府监管部门能保证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监督的准确、全面和及时,更要保证信息公开、透明,以此支持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开展。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需要建立利益相关方对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目前在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错误地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谋求经济利润的目标相悖,这其实是社会责任激励机制缺失的结果。实际上,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本身就会带来经济效益,通过差异化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不同需求,使得利益相关者能够认可上市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在企业声誉认可的指引下进行采购,作为对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回报,这将促进上市公司自愿履行社会责任,并依托社会责任审计作为上市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信息沟通的有效渠道,从而获得基于独立社会鉴证基础上的信任和共赢。
另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还需要上市公司自身社会责任会计机制和内部审计机制的配合。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作为社会的“鉴证”行为,需要针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数据进行审验,通过量化的指标实现审计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因此上市公司需要构建或完善上市公司自身的会计制度和会计体系。同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作为“社会”的鉴证行为,毕竟具有源自时间与资源的局限,那么为了保障社会责任信息的准确披露,上市公司就需要建立社会责任内部审计机制来保障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自我监督,以此来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所进行的社会责任鉴证,从而在内外部两方面保障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
(五)培养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人员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作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来承担相应的审计工作。若想确保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教育和培养,提高社会责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首先,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对承担社会责任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增强法律意识的灌输,使其具体的审计行为符合社会责任专门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他们还应遵守社会责任审计所公认的审计准则,学习社会责任审计所特有的规范标准;其次,要注重对承担社会责任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道德的维护,加强社会责任审计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能恪守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在执行社会责任审计鉴证业务过程中,始终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以保障被审计公司利益相关者的社会利益为自己的道德目标;再次,要注重对承担社会责任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技术的更新,加大针对社会责任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的投入,使注册会计师能够掌握最新的社会责任会计、审计的法律规范更新及审计技术发展情况,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尤其要侧重培养针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相关能力,从而使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增加信任,同时使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作为第三方鉴证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当然,针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审计工作,仅仅依靠有限的注册会计师是远远不够的,它还需要国家建立针对社会责任会计和审计的职业认证考试,培养符合社会责任审计标准的专门人才,或者将社会责任审计内容纳入已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或会计师考试体系,以此引起从业人员的关注;同时,我们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加快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的社会组织的发展,培育并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社会责任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提供组织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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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y Establishment and Practice Study of Listed Compani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Audit
在13日上午的大会报告阶段,先后做主题报告的有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叶平教授、吉林大学的刘福森教授、北京大学的郇庆治教授、南京师范大学的曹孟勤教授、东北大学的秦书生教授、北京工商大学的王鲁娜教授。14日上午的大会交流阶段,清华大学的蒋劲松副教授、南京林业大学的曹顺仙教授、四川师范大学的唐代兴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解保军教授、北京林业大学的杨志华副教授、东北大学的于春玲副教授等做了主题发言。专家学者们就生态文明的研究范式、理论体系构建、实践路径选择等相关主题做了报告。
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管理当局的国家审计机构以及执行独立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其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两个方面,其中社会审计是由管理当局批准设立的社会中介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所进行的独立第三方审计,应当指出本文所指的外部审计主要是指社会审计。相对于传统的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由于独立于当事企业不会受到企业管理当局的制约,只需要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以及相关利益主体负责,因而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公正性与科学性。
一、我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我国的外部审计尤其是社会审计得到了快速发展,以注册会计师为代表的独立第三方审计市场初步形成。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外部审计还存在诸多问题,上市公司出现了较多的财务报告造假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以2013年为例,2013年共有10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或当地证监局处罚,9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因财务造假正接受证监会调查,其中包括万福生科、绿大地、新大地,天丰节能等。
二、我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独立性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审计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
尽管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管理当局先后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多部法律法规中提出了外部审计对上市公司和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作用,并从外部审计的提名、选任、解聘、续聘及申诉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界定。但是,仔细研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发现无论是《公司法》第169 条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59条大都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实践操作性,从而给外部审计机构和上市公司的实践带来诸多影响和限制。
(二)外部审计市场发育不完善
西方发达国家外部审计的成功实践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外部审计市场发育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将会影响和制约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很显然目前我国的外部审计市场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理当局对上市公司新股发行价格的干预,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审计不是真正面对市场,而是往往面对政府和相应的监管机构,由此可能会导致诚实守信的会计事务所遭受“劣币驱除良币”的风险。二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由于常常实际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导致内部治理机制不科学。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外部审计委托人权的归属上,即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委托人制度的具体实施和操作由谁说了算。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市场发育存在缺陷。
(三)上市公司外部审计收费不规范
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外部审计报告的质量应该与审计收费之间存在很强的线性关系,即高质量的外部审计报告需要过硬的审计技术和良好的职业能力,自然其收费也比较贵。可是,这种情况在我国似乎不太显灵,在实践操作中我国许多上市企业都会将期末资产总额、合并会计报表单位数等指标作为收费计量标准并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协商。正如前文所述,目前我国的CPA行业正处于发展的战国时期,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从而使得许多事务所为了揽取客户,不惜血本相互压价,压低收费。
三、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独立性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外部审计法律法规
整体来看,增强我国外部审计尤其是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归根到底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制建设,只有进一步加强外部审计法律法规建设,才会推动和促进我国外部审计独立性的提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管理当局在外部审计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修订和完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从外部审计提名、选任、解聘、续聘、辞聘以及申诉、强制轮换制度和强制拆分等多个方面切实增强法律条文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并重点在行业监管体制、监管部门的责权范围及其协调机制、行业协会性质职能以及自律管理机制、市场准入条件及限制及民事赔偿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可行的操作规程。
(二)构建科学注册会计师监管体系
在构建科学注册会计师监管体系方面,我国管理当局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文章。一是根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基本思路,科学规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监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着力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行业自律管理为补充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二是进一步改进事务所聘任制度,着力强化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职能,切实规避上市公司在外部审计机构选择方面由总经理或董事长一人说了算的情况出现。三是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大力推行合伙制事务所组织架构模式,并通过实施税收优惠、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共有财产分割制度来提高事务所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报告的质量。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引领和培育
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外部审计的独立性需要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作为基础,尤其是良好的职业操守显得的十分重要,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引领和培育。一是加强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加大培训投入,提升教育手段,改进培训方法,注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培训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会计事务所内部的自律和运行机制,促进行业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的提高,引导和培育事务所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健全股份管理、收入分配、重大事项决策、风险基金管理、内部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主体作用,成立职业道德惩戒委员会,执行严格的行业道德惩戒机制。
参考文献:
(一)连续性审计是控制评估与风险评估的集合
任何一种审计理念和模式的出现,都是基于现实环境的反应。连续性审计作为一种审计理念,是对信息时代企业处于千变万化的环境中的一种适度反应。通过连续性审计,可以将零碎的审计信息、内容进行整合,降低由审计缺陷以及审计漏洞而导致的审计风险,从而更好地完成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审计活动的归宿,更好地完成审计目标是连续性审计存在的基础和价值体现。连续性审计倡导利用所有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针对审计对象和内容,形成一个从控制评估到风险评估的风险控制连续性集合,这个集合有助于审计人员对目前的审计状态进行全方位的把握,在必要时可以结合内外部环境的需要重新设计审计流程,以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实现审计目标。
(二)连续性审计是基于环境变化的动态反应
信息时代企业面临更为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因此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生成表现出综合性、复杂性、衍生性等特征。传统审计在信息时代无法及时对企业信息的这种生成特点作出应对,因此审计效率和质量必然降低,审计风险也无法得到控制。连续性审计认为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企业或组织)在信息时代都面临着极为不确定的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地控制审计风险,实现审计目标,必须不间断地、富有连续性地展开审计活动,以确保审计活动的有效性。连续性审计动态性表现为:针对企业经营周期和业务周期变短的现实,结合信息生成综合多变、复杂的特点,采取动态适应的审计方法和手段,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动态适应性是连续性审计的鲜明特点,无论是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还是国家审计都应该根据审计所处的环境作出动态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不但要富有连续性,更需要具有适应性,从而提升审计有效性。
(三)连续性审计是基于时间与空间的无缝化审计
时间性连续是连续性审计的一个重要特点,但是连续性审计绝不仅限于时间上的连续。连续性审计是以时间连续为基础,以空间连续为主体的无缝化审计。针对一种审计目标值,会有多种审计方案和组合来实现,根据成本效益原则,要想完成审计目标,必须是高效率和高效能的审计组合。连续性审计是基于时间和空间的无缝化审计,并不意味着连续性审计是一种高成本的审计模式,而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审计风险,取得有效审计结果的无缝化审计。连续性审计可以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审计的无缝化审计,通过信息自动生成达到连续性审计的目标。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连续性审计可以简单概括为:连续性审计是基于风险导向的,强调动态适应性的,以时间和空间为基础的无缝化审计。
二、连续性审计应用性框架
在信息时代审计主体和客体面临十分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根据连续性审计这种理念,可以强化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以及国家审计的内涵,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为了提升连续性审计应用性效果,必须结合理论与实务的具体需要,构建具体的连续性审计应用性框架(见图1)。
(一)连续性审计应用性框架构建
连续性审计是基于现实环境的一种动态反应。连续性审计是通过强化审计程序、审计信息获得和信息分析的连续性,来提升审计监督、鉴证和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信息时代,连续性审计程序的完成和目标的实现要受到审计环境、审计目标、信息技术以及审计协议的制约。审计环境决定了连续性审计实施的必要性,审计目标则是连续性审计的归宿。信息技术可以确保连续性审计的实施在一个高效稳定的系统中得以完成,而审计协议则决定了审计信息获取在空间、时间上的连续性。
事实上连续性审计可以看作一个在闭区间内的“可微”函数,令审计质量为y,审计程序和数据信息获得及数据信息分析为x,信息技术(t)与审计协议(p)分别为另外两个影响变量,则y=f(x,t,p)。显然在技术条件一定和审计协议清晰的基础上,审计监控和数据信息获取及分析的连续性将直接影响审计质量。当?驻x趋于无穷小时,如果y=f(x,t,p)可微,则意味着实现了对被审计对象的连续监控,数据信息获取及分析也是完整的,这种情况下,有助于更好地控制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和实现审计目标。?驻x趋于无穷小意味着连续性审计必须在空间、时间上实现无缝化审计,任何审计事项和信息的疏漏都可能对审计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无缝化连续性审计必须建立一个能够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自动筛选的系统。
连续性审计可以应用到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当中,由此丰富这三种审计形式的内容。鉴于这三种审计形式的关系和角色定位不同,连续性审计还可以通过借助一些审计程序和手段,实现国家审计、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密切配合。总体来看,连续性审计强调针对审计环境和审计目标进行审计程序、审计系统的优化调整,通过利用信息技术和审计程序的严密性来保证审计行为的横纵连贯,以风险为导向强化审计程序和行为的监督防控,最终通过不断循环调整和反馈提升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二)连续性审计应用性框架进一步阐释
1.连续性审计是一种先进审计理念
审计行为是基于环境变化而产生的经济行为,无论是受托责任观还是信息不对称理论都强调由于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审计手段和方式的革新。连续性审计就是在审计主体和客体所面临环境日益复杂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审计目标所倡导的一种审计模式。连续性审计本质是解决由信息生成的复杂性所带来的审计风险和效率问题。从本质来看,连续性审计首先应该视为一种审计理念。审计环境的变化导致审计手段和模式必须进行对位调整,在信息化的今天,各种信息技术与手段为连续性审计的应用创造了条件,通过强化动态适应、风险控制以及时间空间上的无缝化,有助于更好地完成审计目标。需要指出的是,连续性审计强调审计程序化与弹性,即连续性审计不是固有程序的集合,而是始终根据审计目标及环境的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程序化审计以及保持弹性是连续性审计的鲜明特点。程序化审计主要应用于一些固有审计范围,这些审计范围可能影响因素比较少,可以通过程序化审计来完成审计信息的搜集与整理,获得满意的审计效果。而审计弹性则是在审计过程中,既要根据审计目标的需要来安排审计程序,同时又要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以及审计对象变化情况来适当安排审计内容。事实上,在审计当中,保持弹性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例如实质性测试与符合性测试的选择使用。
2.连续性审计具有很强的适用性
连续性审计可以从空间上放大其内涵和外延,摆脱审计主体、客体以及审计手段的条件约束和限制,拓展实现路径。从图1中可以发现,连续性审计可以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中开展,从而形成一定意义上的国家连续性审计、连续性内部审计以及连续性社会审计。连续性审计作为一种审计理念、方法和模式,可以影响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行为和具体内容。连续性审计作为一种理念应用到国家审计、内部审计以及社会审计当中,意味着可以根据审计需要进行现实的选择。根据连续性审计的应用特点和现实条件,连续性审计又可以分为业务连续性审计、专项连续性审计以及特定事项连续性审计。
业务连续性通常指的是企业业务链,业务连续性审计主要是在开展国家审计、社会审计以及内部审计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审计,设计出不同的业务审计程序,进行连续性审计。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审计主体实施业务连续性审计的内容和程序可能是不同的,但是一般情况下,业务连续性审计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在信息化背景下,审计环境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审计对象业务环境的不断变化,因此连续性审计的一个主要应用范围就是业务连续性审计。
专项连续性审计是一种法定审计模式,开展专项连续性审计是当前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的一个主要趋势。例如针对国有企业资金的专项审计,一直是国家审计的重点内容。专项资金使用、安排、配置不仅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且必须建立相应的决策使用机制。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呈现流量的形式,其状态会发生多种形式的变化,为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避免浪费,必须加强资金专项审计,而且必须根据资金具有流量形式的特点,开展连续性审计。
特定事项连续性审计是一种高密度、高连续性的审计模式。特定事项往往具有特定目的,因此特定事项连续性审计具有自身的要求。这里的特定事项审计不同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审计,特定事项连续性审计是指那些有可能对审计目标和审计风险的控制产生主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它可以是单独的审计事项,也可以是整体性的审计事项。
3.连续性审计是面向战略的
从连续性审计应用框架中可以看出,连续性审计已经远远超出了狭义上单纯依靠信息技术进行内嵌式审计阶段,FASB第2号财务会计报告强调会计信息应该能够满足决策有用的基本要求,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应该采取多种审计手段和方法。连续性审计显然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产生的。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其本质都是对会计信息进行再甄别和判断,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连续性审计应用性框架为现实中审计功能的拓展和作用的发挥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和方式,因此它是面向会计目标的,同时也是面向战略的。
三、连续性审计应用性框架作用发挥的策略
作为一种审计理念、方法和模式,连续性审计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自身也存在一定局限性。为了更好地应用连续性审计,应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树立连续性审计意识
连续性审计首先是一种审计理念,在信息时代,应树立连续性审计的观念和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应用好连续性审计。建议未来应该加强连续性审计理念教育,无论是开展国家审计、社会审计还是内部审计,所有审计人员应该认识到什么是连续性审计,应让审计人员从仅仅利用计算机手段进行程序化审计中解放出来。审计人员应该认识到连续性审计首先是一种理念,它具有动态适应、风险导向以及时间空间无缝化审计的特点。
(二)建立连续性审计物质、技术保障体系
任何一种审计模式的有效实施都需要物质与技术作为保障。连续性审计在实践当中要发挥正能量,需要一定物质与技术保障。连续性审计物质与技术保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人与知识保障、物质资源保障以及信息技术保障。首先,连续性审计的程序设计、执行需要人的参与。连续性审计的最终完成需要人的参与,人是连续性审计实施的主体,连续性审计范围的选择、程序的设计、执行以及控制评价都需要人的参与。而参与连续性审计的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有效的审计行为需要知识作为保障,知识是审计行为作出贡献和产生绩效的关键变量。其次,连续性审计的具体应用需要物质资源保障。连续性审计的深入开展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审计行为本质上是监督和控制力量,因此它是一个内外部能量交换的过程。最后,连续性审计需要信息技术保障。信息技术手段是实现信息共享的关键变量,连续性审计能够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是信息的畅通与搜集的便利性,不然连续性审计论文便无法保持高效率与高效能。通常情况下,连续性审计的实施需要建立一个信息畅通、数据安全可靠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信息、审计人员以及审计预警共同构成了连续性审计三个要素,依靠审计协议,审计人员利用信息系统提供相应的咨询、鉴证服务。
(三)做好连续性审计效果评价
效果评价是检验连续性审计有效性的必要途径。做好效果评价工作,是连续性审计“优化调整、横纵连贯、监督防控、循环反馈”的主要体现。连续性审计效果评价主要关注以下方面:首先是连续性审计是否体现出审计环境、审计目标的具体要求。连续性审计虽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是必须考虑成本效益和现实条件的限制。连续性审计有助于提高审计效率、缩短审计周期,但是连续性审计需要在审计工作开展之前做大量的工作,而且需要良好的物质和技术保障,因此针对连续性审计效果评价,应首先评价连续性审计是否更好地提供了咨询以及鉴证服务。其次,连续性审计最大的特点应是自动与实时,这种特点决定连续性审计效率与质量。连续性审计是面向会计目标的,因此针对连续性审计效果的评价,应该关注其审计的有效性与会计信息的质量。最后,连续性审计效果评价应关注风险的防控效果。连续性审计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其风险防控的效果和质量是评价连续性审计的直接依据,因此应该针对连续性审计建立相应的审计风险评价机制。
1内部审计的定义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在2003年颁发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对内部审计定义为:它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即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这个定义不仅考虑到我国内部审计的现状,还考虑了今后内部审计的发展要求。
本人认为:这个定义的构成要素分3部分,一是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项独立客观的工作,即受组织内部负责人的领导,其工作性质应体现独立客观性,只有在组织内部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设立独立审计部门才能满足这一特性二是内部审计有三个职能,即监督、评价和控制职能。监督职能是包括内部审计在内的所有审计活动的本质反映主要通过审查地勘单位内部经营活动的真实、合法性加以表现;评价职能是内部审计的又一重要职能,内部审计在监督地勘单位经济活动规范运作的吲时,应对单位提供有关改善经营管理方面的评价、分析及咨询的报告与建议;控制职能,是内部审计的一个独特职能,也是内部审计上作表现为地勘单位价值增值的重要途径。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又是一个独特的部分,因为内部审计是把单位内部控制作为审计对象,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的审计堵塞内部控制环节上存在的漏洞,为地勘单位增收节支或提高投入产出率而创造价值增值的机会。三是内部审计把审查与评价地勘单位经营活动及内控制度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为审计目标,通过这些审计目标的完成,达到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目的。
2内部审计在地勘单位中的地位
内部审计作为地勘单位管理的一个手段,其地位不仅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支持,而且由于内部审计的重要价值和特殊的工作性质,使其在地勘单位中处于重要的地位。
2.1开展内部审计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内审计重要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都对开展内部审计作了明确的规定,这说明内部审计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同时,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在组织内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说明了内部审计部门职能定位与内部其他职能部门有明确的不同,体现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高层次性、广泛性和综合性,内部审计这种在组织内部的特殊的职能定位和权威性,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2.2内部审计是地勘单位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其在内部管理职能殊的控嗣地位首先它不是直接的管理控制,而是通过检查和评价各管理环节的控制程序所实施的再控制,目的是改善经营管理绩效,为实现地勘单位目标服务。其次这种控制不是局部的控制,而是对整个地勘单位经营管理过程的全方位监控,审计控制范围包括财务、经营管理、投资、基建、资源管理、制度、绩效和工作流程等。人们常把内部审计比作领导的眼睛,这种特殊的专业职能体现了内部审计特殊的价值。
3如何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内部审计的作用
3.1继续做好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审计
现在的内部审计除了开展各项专业审计工作外,愈来愈重视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中的位置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给地勘单位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与效果,希望内部审计成果通过有关方面的落实或改进,带来改善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叠加效应。在这种情形下,内部审计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沟通就显得十分重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专项准则对协调的原则、方法与内容加以说明,即内外部审计主要指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之间应相互配合,评价利用各自的审计成果,改进审计方法,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但在具体实施中还有有待于改进的地方,如政府审计对内部审计的成果缺乏可信度与评价的标准,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给社会审计组织的问题,有政府要求的法定业务,如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还有各种委托的专项审计,从事这些业务的社会审计组织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时沟通,使内部审计人员能及时了解财务处理及调整事项的可行性与合法性。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单位财务部门沟通的同时,应与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减少社会审计由于受托费用而影响其工作质量的因素。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管理层的一个职能部门,在做好内外部审计沟通的同时,应更加注意与单位财务、投资、经营及综合管理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按照地勘单位管理程序和审计工作程序办事。
3.2培养一泷人才,做好审计队伍建设
关键词: 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运行模式;实施架构
Key words: public building;carbon audit system;operation mode;implementation architecture
中图分类号:TU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3-0086-03
0引言
公共建筑碳审计通过量化的方法确定公共建筑的碳排放状况,是指针对已建成使用的公共建筑,对其一定时间段的碳排放进行测算,核算公共建筑日常运作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量,审核公共建筑的碳排放管理状况,从而使公共建筑达到节能减排目的。运行模式是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度运行的保障。
1公共建筑碳审计的运行体系
公共建筑碳审计的运行体系是指制度运行的载体,是公共建筑碳审计的各参与方通过审计活动而建立的关系系统。运行体系在识别制度中各项要素的同时,理清了各项要素相互之间的关系。根据传统的审计模式以及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本身的特点,将其运行体系建立见图1。
在图1中,审计委托人和碳审计客体之间的委托关系是整个审计活动产生的根本原因。在公共建筑碳审计中,这种委托关系可以是社会公众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碳排放权管理委托,也可能是建筑物所有者与其碳排放管理者之间的内部碳排放管理委托等,这些委托关系的存在带来了公共建筑碳审计的必要性。
整个审计活动过程是公共建筑碳审计运行体系的载体。审计活动过程是指审计委托人委托审计人员针对相应的审计内容实施审计活动,并编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直接作用于审计客体,反应委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在整个过程中,公共建筑碳审计准则和标准化的审计方法作为规制介入,对公共建筑碳审计活动中的相关人员和具体行为进行规范,保障审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公共建筑碳审计主体是具体审计行为的执行者,是运行体系的核心,审计主体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行为质量影响着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因而审计准则和审计方法主要的约束对象是建筑物碳审计主体。公共建筑碳审计主体包括国家审计主体、社会审计主体和内部审计主体三类,但在制度发展的不同阶段,每类主体在运行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我国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发展分为碳排放合法合规性、经济效益性以及碳交易市场成熟三个阶段。公共建筑碳审计的起步阶段,内部审计主体和社会审计主体形式比较少,同时也缺少激励其发展的经济动力。政府审计主体成为建筑物碳审计主体的主导形式,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建筑物碳审计在中国缺少实践的经验,操作风险较大,而政府审计主体所具有的完善的组织体系能够很好的满足要求,并可以承担最初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等方面的风险;另一方面政府审计具有更高的权威性,能够保证公共建筑碳审计的顺利实施,推动其在合法合规性方面的发展,使公共建筑碳审计逐渐走上正轨。
随着低碳经济以及碳交易市场化的发展,公共建筑碳审计将从合法合规性逐步转向经济效益性,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将逐步活跃起来,参与到公共建筑碳审计中。此时社会审计作为独立第三方所具有的独立、客观和公正性在公共建筑碳审计中占有巨大优势,将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当碳交易市场发展成熟、成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时,公共建筑碳审计将融入到一般的审计业务中,其发展与制度的完善服从一般审计的规律。政府审计主体、社会审计主体与内部审计主体都得到充分发展,社会审计以其独立客观性主导整个建筑物碳审计,政府审计以其权威性指导建筑物碳审计,同时经济效益的推动将使越来越多的建筑物使用者或拥有者开始重视建筑物的碳排放管理,针对建筑物碳排放的内部审计主体也充分发展,在建筑物的碳排放管理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的实施架构设计
2.1 京都议定书减排模式的借鉴1997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对缔约方的减排量和减排期限做出了具体规定,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实施,截止2010年已有190个缔约方批准了《京都议定书》,并开始履行其中的义务。目前国际的减排格局基本是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其实施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短期内并不要求全球范围内的GHG排放总量减少,以1990年为历史基准线,GHG排放总量是增长的,尤其是非附件一的国家。②局部开展强制减排行动,以欧洲为主要代表的强制减排区大力发展低碳产业,不断完善碳交易及碳金融等相关业务,逐渐以市场的力量推动GHG减排,并在社会中形成了发展低碳的公众和政治压力。③建立履约的灵活机制。为实现发达国家的履约灵活性,《京都议定书》建立了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T)、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排放权交易和联合履约在赋有减排义务的附件一国家即发达国家中进行,清洁发展机制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进行,以推动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利用率和减排。
2.2 我国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实施的基本框架《京都议定书》提供了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发展的思路:目前无法做到全部建筑物实施强制性碳审计的情况下,将公共建筑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强制实施碳审计的公共建筑;第二类为预备实施碳审计的公共建筑,第三类为剩余的所有公共建筑。对第一类建筑物实施强制性碳审计,通过柔性机制来激励引导制度的实施,并总结经验数据制定公共建筑GHG减排的基准线;在减排基准线逐渐完善的情况下,第二类公共建筑开始实施碳审计,同时引入碳税制度推动碳审计的实施,并采取谈判和隐性时间表的方式带动第三类公共建筑的实施,第一二类建筑物实施碳审计带来的优势示范效应将带来公共建筑碳审计实施上的扩张;最后实现所有公共建筑均实施碳审计制度,推动公共建筑节能减排。根据这个思路对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的运行模式设计见图2。
2.2.1 阶段一的实施过程公共建筑碳审计实施的第一个阶段是从无到有的阶段,在现有的环境下强制推行实施,因此选择一部分公共建筑强制实施碳审计,并通过柔性机制确保实施。
在公共建筑基本信息采集时,将公共建筑按照用途分为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体育建筑及通信建筑等。公共建筑碳审计实施过程中涉及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利益,因此在选定强制实施碳审计的公共建筑时按照其所有者来确定。基于“先动优势”和“辅收益”,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物和政府投资公共建筑作为强制实施碳审计的建筑物。
在阶段一的实施过程中,通过柔性机制来推动相应建筑物强制实施碳审计。柔性机制又称银行机制,是指在不影响总体减排目标实现的前提下,为增强管制对象履约能力,降低管制体系对管制对象的履约成本以及对管制体系所涉及区域内管制行业的安全性和区域经济的潜在影响而设计的灵活履约机制,柔性机制包括抵消机制、时间性柔性机制和条件性柔性机制。
柔性机制的首要机制是抵消机制,也就是允许实施碳汇项目抵消GHG排放。在公共建筑碳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允许建筑物所有者通过实施植树造林创造碳汇来抵消被审计建筑物的GHG排放,这一方面减少了被审计建筑物实施碳审计的压力,另一方也通过该引导措施激励对环境的改善;时间性柔性机制体现在公共建筑碳审计实施的时间以及对减排额度赋予的价值并不随时间而消失。所以在公共建筑碳审计初步实施阶段并不对所有建筑物强制实施,另一方柔性机制允许公共建筑在GHG减排过程中产生的超额减排量存储,并可以自由选择时间使用。时间性柔性机制可以通过创造经济利益激励公共建筑实施碳审计;条件性柔性机制主要考虑设置针对公共建筑的排放权配额储备库,以灵活处理被审计建筑物的排放额度配置。
2.2.2 阶段二的实施过程选择国有企事业单位所有及投资公共建筑预备实施碳审计。这一部分预备实施碳审计的建筑物同样基于先动优势选择政府有控制力的建筑物,以增强执行能力,并进一步借助实践经验完善碳审计实施方法以及减排基准线,以为后期的排放配额设置做好准备。在阶段二将更多公共建筑纳入碳审计实施框架的同时对所有公共建筑实施碳税政策。
第二阶段的实施过程中,引入针对所有公共建筑的碳税制度,推动公共建筑的GHG减排。碳税的税基一般有两种,一种以建筑物的GHG排放量为基数;另一种以建筑物消耗能源的碳含量为基数。已实施碳审计的公共建筑由于具有GHG排放数据,可以以GHG排放量为碳税税基,并确定相应的税率;对还没实施碳审计的公共建筑以所消耗能源的碳含量为税基征收碳税,并实施差别税率。通过该途径引导公共建筑主动实施碳审计,并促进公共建筑节能减排。通过碳税制度所征收的税款用来实施建筑物节能技术研究以及奖励GHG减排。
2.2.3 阶段三的实施过程在阶段三要对所有公共建筑实施碳审计,承担共同的减排责任,并引入惩罚机制规范公共建筑GHG排放以及保障碳审计实施的效果性。
经过阶段一和阶段二后,公共建筑碳审计的实施准则、实施技术方法都得到了很好的完善,公共建筑排放基准线以及排放配额也能够科学地确定,此时要在所有公共建筑中推行碳审计,对所有的公共建筑GHG排放量进行核算,审核其排放量是否在排放基准线之下或是分配的定额之内,推动所有公共建筑承担共同的减排责任。
当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完善后,要依据审核结果引入惩罚机制,对排放量未达标公共建筑所有者进行惩罚,确保碳审计的实施效果。GHG减排的惩罚机制一般包括补偿、罚款和其他措施。补偿是指在下一个审计周期补偿该审计周期超出的排放量,意味着被审计建筑物若在当期超过了排放基准线,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减排或实施碳汇项目弥补配额亏空;罚款是指对审计当期超出排放基准线的建筑物所有者实施相应的罚款,督促其进行改进使排放量达标,该罚款一般也应用于建筑物减排或碳汇项目;其他措施包括其他行政经济措施等。
3建筑物碳审计制度的运行保障
按照经济学的观点,气候变化是典型的环境外部性问题,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叠加的结果。若想校正这种失灵,就必须使外部成本内部化,把不受约束、不受限制的碳排放变成稀缺性商品,并使它成为商品进入市场交易,从而以市场手段推动减排的实施。因此,碳交易是实现GHG减排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目前各国应对GHG减排的基本手段。
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的基础是碳核算及相关的碳审计,碳审计与碳交易制度是相辅相成的。碳审计确定了排放量的多少及排放量配额,碳交易市场则是对排放量配额进行交易,即碳排放量高的单位要拿出一部分经济效益对环境进行补偿;同时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发展又会反过来促进碳审计发展,因为市场交易带来的经济利益必将引导更多的组织和个体参与市场交易,而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前提便是碳审计;同时碳审计的审核鉴证作用又可以规范经济活动,促进交易诚信的建设。
公共建筑通过碳审计审核鉴证的节省的碳排放量可以进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建筑物所有者即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此时就实现了以市场的手段引导建筑物所有者进行碳审计活动,碳交易制度促进了公共建筑碳审计的实施。公共建筑碳审计对建筑物排放量的核算以及鉴证作用也是实施碳交易的前提,因此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公共建筑碳审计的实施要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相结合,通过交易制度推动公共建筑碳审计的实施,同时借助公共建筑碳审计保证市场交易秩序。
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同样是在特定的审计环境下产生和发展的,其产生源于大环境的GHG减排压力,但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仍缺少良好审计实施环境的推动。要实现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的良性发展,必须加强审计环境建设,从政治经济制度以及法律社会环境等方面,构建良好的审计环境。
4结语
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是推动公共建筑在使用阶段节能减排的重要制度,运行模式是公共建筑碳审计制度的推行模式、实施过程和保障。通过合理运行模式的设计可以推动公共建筑碳审计在中国的实施,推动公共建筑的节能减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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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
1.1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已经颁布了《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法律条款还较为笼统,不十分严密,并且法律之间还有些不协调、矛盾之处,实际操作性差,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执法部门监管力度不够,使得造假者所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小于其既得利益,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不够,起不到很好的惩戒作用。社会审计也未起到很好的中介作用。从当前的社会审计情况来看,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相对较少,并且年龄结构失衡,整体业务素质不高,再加上是挂靠体制方面的影响,导致其独立性差,为了获得更多企业客户,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不能发挥中介机构作用。
1.2会计人员的业务素养低
从企业会计人员的组成结构来看,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的年龄较大,并且受专业教育方面的制约,特别是在当前财务会计法规经常改动的情形下,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能深刻领会新会计法规的精髓;在某些家族式企业中,还存在任人唯亲的现象,安排一些外行来担任主管会计,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失真。
1.3企业产权行为主体利益间冲突
企业产权主体涉及到政府、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等,由于其自身行为目标与经济特点上存在差异,各自有不同的利益,难免会出现利益上的冲突。企业经营者和其它主体相对比来看,还有自身特点,也就是经营者直接对企业负责,所以,其占有的信息资源要优于其它主体。但是,企业经营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其提供的信息披露边际效益与边际成本相同的信息量,也就是披露的信息只能让自身利益实现最大化。很多信息从社会利益最大化视角出发,但是经理层主要是从本身利益出发,故意隐藏重要信息,进而损害社会利益。与此同时,因为信息上的不对称导致经营者操纵信息,进而提供虚假信息。
2. 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策略
2.1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
及时出台与新修订《会计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使得细则更加具备可操作性。并且在强化会计法律建设的过程中,要加强对会计法规的宣传工作,让企业负责人能深刻认识到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理念,维护法律权威,并进一步加大对法律实施的执法力度,进而有效扭转当前市场经济中会计秩序出现的混乱局面,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保障。
此外,还应该加强监管力度,也就是建立会计信息的外部约束机制。政府部门强化审计、财务等方面的监督,促使企业能提供企业资料的情况,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要经由会计事务所对企业进行社会监督,建立与企业信誉评价体系,对于会计信息造假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进而能更好督促企业提供真实会计信息。
2.2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2.1对会计人员展开系统性知识培训。企业内部会计工作的操作性强,要真正做好企业会计方面的工作,应该学习会计方面的系统知识。另外,还应该组织人员学习相应的会计制度与法则,在对会计制度与法则学习的过程中,将学到的理论运用到实际会计工作中,按照相应的规定来处理相应业务。为了检测会计工作人员的培训质量,还应该对工作人员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真正将培训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2.2.2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某些会计人员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禁受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进而不能坚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抛弃诚信理念,作假账,严重损害了国家与集体的利益。因此,企业会计人员应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深刻认识到其所从事工作的总要性,提升其思想道德水平,提升服务意识,成为思想素质过硬的高素质队伍。
2.3协调好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
因为企业内部是委托——关系,所以,理清方与委托方的利益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创建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在企业经营者中引入竞争机制。其次,继续规范并大力促进市场建设,活跃资本市场,经过对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代替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并在企业内部创建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使得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趋于一致,进而有效改善双方的相容性。同时,还应该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创建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明确企业内部各自主体的责权利,将会计根据职能与作用的差异,将其分成对内管理会计与对外报告会计。与此同时,创建有效的监督与激励机制,使得经营者、所有者以及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在利益上能达到真正相容,构建良好的利益关系。
参考文献:
[1] 魏双曹.当前我国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J].价值工程,201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