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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间接融资。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的限制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其间接融资过分集中于银行贷款。在国有商业银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形势下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难重重。首先,银行贷款数量少。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不足国有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发放国有大型企业致使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比例远低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比例。其次.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使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等特点因而银行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最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
3直接融资——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近几年随着中小板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开辟更为广阔的融资渠道然而我国的股票融资机制还存在这许多的不足之处。首先IPO审核时间长、不可预测。虽然我国证券发行上市采用了核准制但仍以实质审核为主基本无法确定能否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其次发行上市门槛高、层次较单一。虽然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但与主板市场的区别不大只向多层次市场迈出了很小的一步。此外,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落后于股市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其不发达程度在交易市场上表现突出1995年~1999年股票交易额占交易额的8356%,债券占1644%其中企业债券仅占233%。由于我国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规模管理方式,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来获取资金。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因素主要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种情况。
1内部原因
(1)中小企业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净收益理论认为企业债务融资的成本比股权融资的成本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会随着企业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选择不同而发生变化企业更多地利用债务融资增加债务资本比例,会提高财务杠杆比例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企业的市场价值相应提高。由此中小企业为了求得较低资本成本会尽量保持较高比例的负债。然而较高的负债水平,必然会使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增大从而导致较高的财务风险。
(2)中小企业信用道德风险高。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而且大多缺乏抵押品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依赖于中小企业的“软信息”,因此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高。而且中小企业通常自有资本较少,面临更为激励的市场竞争亏损和破产的可能性更大。由于破产成本低自身没有更多的商誉价值因此中小企业比大企业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大.破产逃债的动机更强,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的实践中也得到了充分证明。
(3)权益资本成本过高。以权益资本的形式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要求融资规模大这样与筹集到的大规模资金相比.发行费用微乎其微。而中小企业所需资金的规模一般偏小.发行费用相对来说很大,导致其在资本市场上等资难。
2外部原因
(1)中小企业融资的所有制歧视。长期以来.我国在资金配置方面存在着所有制歧视因素,融资渠道被国有银行垄断,银行贷款完全为国有经济服务。改革开放后,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长期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不可能一下子随着经济体制变革而发生实质性变化,这个转变需要更长的过程。国有银行垄断了资金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资本市场处于政府控制之下,这些金融机构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资金中小企业只能从银行得到很小一部分贷款。
(2)过度的金融管制。在市场不完全条件下金融机构不可能满足所有人借款人的请求而会进行信贷配给。在金融过度管制下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更为严格并且金融机构对风险也会更加敏感由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与信息不透明更加严重从而它的风险也就会最高,从而中小企业将成为金融机构进行信贷配给的首要对象,甚至会拒绝给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3)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结构上看中小企业对长期资金需求最为迫切金融机构即使给予贷款多为短期一般在1年以下这种短期资金只能作为企业流动资金运用而对于企业长期资金周转和长期发展投资资金则无法满足。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数量过少实力和规模也不大使得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受到制约。
参考文献:
[1]赵尚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2
[2]孙兰兰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5
企业融资方式和融资顺序的选择是并购融资必须面临的~项重要决策。从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情况看,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内部融资优先,债务融资次之,股权融资最后”的融资顺序正好相反,中周企业并购融资呈现出明显的反向选择性,表现为忽视内部融资、对股权融资相对偏好和对债务融资的轻视状况。
一、并购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
中国企业目前的并购融资主要的融资渠道集中在内部融资、贷款融资及发行股票融资几个方面。内部融资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减少融资成本及并购风险,但在当前企业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负债率过高的状况下,融资数量是十分有限的。为并购提供贷款的融资渠道目前仅限于商业银行,但由于受到贷款用途的限制(不能进行股票交易),一般也只限于非上市企业并购中使用。西方企业的并购融资活动,由于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使得混合性融资工具和一些特殊融资方式尤为盛行。除了贷款、股票以外,企业在并购中大量使用认股权证、可转化债券、杠杆收购以及卖方融资等方式,并将多种融资方式加以组合,增加了并购融资的来源。中国目前由于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很多融资:具基本上还没有应用,有待于发展创新。
二、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并购融资中介机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影响中国企业并购融资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对于融资渠道的限制首先来源于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的制约,除了立法限制以外,还受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例如中国目前股市规模很小,资金供给充裕,使得股价规模过高,因此要想通过直接的二级市场收购往往要付出很高代价,股权交易难以实现。与此同时,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流通股数量少,比例小,仅占总股本的l,3左右,人为增大了并购融资的资金需求量。这种情况下,对于并购企业而言,往往要付出高于非流通股转让方式数倍的并购成本。融资数量的增加,并购成本的提高也对并购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融资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三、充分发挥现有并购融资方式的优势
1.定向增发新股作为支付手段。定向股(TargetedStock或TrackingStock)是美国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一种新的公司重组方式,定向股是对多元经营公司所发行的普通股中的一种,一个公司可以拥有两到三个以上的定向股。采用定向增发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对于资本市场可谓是益处多多,它不但拓宽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还可以规范上市公司的重组。但是,和发行新股一样,定向增发新股也会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因此,在企业决定是否使用这种方式时,应该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是并购企业的股权结构;二是每股收益率的变化;三是每股净资产的变动;四是财务杠杆比率;五是当前股价水平;六是当前的权益报酬率。以尽量避免对原有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2.信托融资。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采用信托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有其独特的优势:首先,由于并购方在获得资金的同时其负债并没有相应的增加,因此用信托融资来解决资金筹集问题能够优化并购方的财务结构;其次,当并购方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而缺少并购所需资金的时候,通过资源配置的结构性重组就可以将不可流动的资产转化成具有高流动性的现金,从而解决了并购所需要的资金问题;其三,利用信托“结构性融资”特点,将信托财产“出售”给信托公司,以信托财产为信用核心进行融资,不失为并购融资的新渠道,从而能够极大地推动并购活动的进行;其四,信托融资为并购方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并购方掌握了融资的主动权,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托融资完成并购计划。在整个融资过程中,信托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预测和信托财产的价值评估两个关键环节将决定整个信托融资并购过程是否能够顺利完成。
四、开拓新型并购融资渠道
1.分期付款下的或有支付卖方融资。企业并购中一般都是买方融资,但当买方没有条件从贷款机构获得抵押贷款时,或是市场利率太高,买方不愿意按市场利率获得贷款时,而卖方为了出售资产也可能愿意以低于市场利率为买方提供所需资金,买方在完全付清贷款以后才得到该资产的全部产权,如果买方无力支付贷款,则卖方可以收回资产。这种方式在美国被称为“卖方融资”(SellerFinancing)。
从全省范围来看,石家庄、廊坊、唐山、邯郸等地担保机构的发展处于领先地位,但地区之间担保机构的数量差异很大。仅石家庄的担保机构数量就占据了全省总数的1/3,石家庄、廊坊和唐山三市的机构总数几乎占全省的总数的2/3,其余的地市的机构总数占比仅为1/3。数量最少的几个为张家口、承德、邢台和秦皇岛。担保机构的建设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
2、地区之间担保机构资本规模差异大。
各地市除了存在机构数量上的差异外,还存在很大的规模差异。如果以注册资本作为衡量担保机构规模大小的标准,则从图1可以看出,石家庄的大型担保机构的数量在全省遥遥领先,占全省大型担保机构总数的56.5%。同时,大型担保机构在省会占据主导地位,数量远多于中小担保机构的数量。而廊坊和唐山的小型担保机构则占绝对优势地位,两地小型担保机构数量占据全省小型担保机构总数的52%。衡水、张家口和承德同样也是以小型担保机构为主。相比其他地区,邯郸和沧州则是大中小规模的担保机构基本平衡。(图1,单位:万元)图1中小型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低于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中型指高于5,000万元低于1亿元(不含1亿元),大型指注册资本高于1亿元。仅仅从担保机构的数量来说,石家庄占据全省总数的31%,但是比较注册资本的规模,仅石家庄一个地方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量占据全省总量的49%。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省会的担保机构大多为大型机构,注册资本规模较大。全省注册资本超过十亿元的担保机构共3个,其中有两个位于石家庄。秦皇岛市担保机构数量虽然少,但是由于其大型担保机构占比较大,所以注册资本规模在要大于张家口、承德、邢台等地区。
二、小微担保融资服务存在地区差异
根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政府每年按照年度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河北省财政厅根据2013年各地区小额担保贷款开展情况,公布了2014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财政奖励资金通知。通知规定“奖励资金用于当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突出的经办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信用社区和妇联组织等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风险补偿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以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表1)可以看出,石家庄、沧州、唐山、承德等地对小型微型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情况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这与全省担保机构规模建设情况排名并不相符。比如,廊坊市的中小型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在全省排名第二,但是小额担保贷款的服务情况在全省位列倒数第二。这说明各地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担保融资业务并不均衡。
三、风险与收益、权利与责任双失衡
固定的担保收入和不固定的风险损失导致风险收益失衡。以资本金为1亿元的担保公司为例,假设银行贷款的年利率为5%,担保资金放大倍数为5,年担保费收入最高为1,250万元(担保费率不得超过同期利率的50%),考虑到各种成本和代偿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公司的利润可能所剩无几。河北省担保机构体系还是以小型担保公司为主,资本金低于5,000万元的担保机构几乎占一半,76%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不到1亿元的标准,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和县级担保机构甚至有些注册资本金只有几百万元。据调查,除了一些规模较大,经营较好的担保机构担保资金放大倍数能超过5倍,甚至达到8倍,很多中小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只有2~3倍。根据行业经验,担保资金放大倍数达到3倍盈亏才能基本平衡,小于3倍基本就是亏损。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往往会催生一些不良的后果。对于一些小型的担保机构来说,在低收益高风险的条件约束下,闲置资金不开展担保业务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一些担保机构为了提高收益,降低风险,不得不提高服务门槛,制定苛刻的担保反担保条款,超出了小微企业的承受能力,背离了服务小微企业的初衷。有些企业甚至为了获取利润铤而走险,违规经营。此外,在很多担保融资活动中,银行和担保方并没有遵循风险共担的原则,担保机构经常处于弱势地位。特别在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中,银行更是保持谨慎的态度,把风险和义务则完全转嫁到担保机构。银行和担保机构的权利义务完全不对等,但对于没有话语权的担保机构来说,只能按照银行的要求去做,或者是担保机构向银行缴纳足够的保证金,或者被迫选择有利于银行的担保方式。担保机构承担了百分之百的风险和责任,而银行则只有权利不承担责任。权责不对称导致风险完全集中于担保机构。
四、财政投入大幅增长空间有限
近年来,河北省通过财政投入大力支持融资性担保体系的建设,为小微企业融资保驾护航。据河北新闻网报道:“截至2012年底,我省各级财政累计向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入资本金52亿元(其中省财政注资9亿元),撬动银行贷款4,345亿元。”此外,为了支持担保体系的建设,达到河北融投担保集团和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资本金于2015年分别达到100亿元和10亿元的目标,省财政每年投入2亿元。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还鼓励多种形式融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帮助其增加资本金,做大做强。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各级财政累计筹集担保基金7.32亿元,同比增长7%,担保基金代位代偿3,381万元。相比在财政投资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很多偏远的地市、县级融资机构得到的财政补助是杯水车薪,甚至很多担保机构根本享受不到国家级或者省级的财政补助、奖励或风险补偿,又受到本地财政能力所限,财政投入不足以支持本地担保体系的建设。
1.1小企业发展迅速及小企业的融资状况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相关政策的出台,新疆小企业(法人类)的数量在急剧增加。根据相关资料分析:截止2006年底,该地区注册的(法人)小企业已经发展为1万多家,经营范围涉及: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因限于小企业自身的特点:规模小、专业性强;层次少、产品单一;投资少,转产容易,吸收新技术快,管理灵活;而且多为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不高。小企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其经营结构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成为当地的经济中最具有活力、有生机的部分,它们在促进市场竞争、提供就业、技术创新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新疆小企业的融资情况不容乐观,融资的渠道比较单一,决大多数小企业融资基本上是通过民间信用的方式去解决。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5年11月末,法人类小企业从当地银行贷款额为994亿元,法人户为4795占小企业贷款总额的74%。从银行方面来分析:新疆小企业贷款占法人类总额的51.56%,小企业的不良贷款为59.3亿元,占法人类客户不良贷款总额的33.33%,小企业不良贷款率高达52.92%。从这些数据中我们不难分析:新疆的小企业融资状况不佳,并且小企业发展空间不大。
1.2小企业目前的融资模式
新疆小企业目前的融资模式主要是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小企业资金来源较大企业而言比较复杂。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以自有资金(包括赢利留存)和民间借贷为主,由于这些小企业资金需求量少,民间借贷在此表现出积极的一面,并具有简便、快捷、灵活的特点。这部分企业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有强烈的需求,但因大部分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行为不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等原因,金融机构考虑风险因素不愿发或多发放贷款,因此无法满足这部分企业的正常资金需求。因而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呈现单一的渠道。以乌鲁木齐地区为例,分析区属500多家(含法人类)小企业的融资状况,有三个明显特点:
(1)资产负债率比较适中,从理论上分析,增加融资量还有一定的空间。
(2)固定资产占有率比较低,表现为增加融资时可用作抵押的资产或物品不足。
(3)该地区的银行贷款投放不均衡,银行贷款主要集中在较大规模企业上。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注入新鲜血液,虽说该地区的小企业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结构上与上世纪比较的小企业状况相比,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与内地特别是与我国的沿海南部地区的小企业相比,差距甚大。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小企业在推动新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2新疆小企业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2.1造成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的原因
(1)自身的条件限制了融资。
由于小企业资产规模普遍较小,盈利能力较低,表现出较低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企业不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这成为金融机构不愿意支持信贷的重要原因之一。据调查,仅乌鲁木齐500多家小企业当中,绝大多数的小企业企业法人整治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行为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实,报表账册不全,报表数据不连续,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全与信息失真;有的依据不同的需要,虽已编制不符合实际的财务报表;给银行信贷人员客观分析企业情况造成困难。这样一来,小企业需求发展时,无法从银行筹措资金,只有选择民间信用的融资模式。
2.2未建立直接的融资渠道
绝大部分小企业都缺乏诚信,成为金融机构考虑金融安全危而不愿冒风险支持其信贷。目前新疆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较少、手续费高、手续复杂,而且涉及职能部门多,较高的综合费用夹杂了小企业的筹资成本;再加上社会担保体系不健全,严格的条件和过高的收费加重了小企业的负担;放弃了对银行贷款的申请。小企业资金信贷评估体系缺乏统一性。“黑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资金信贷的客观、公正、公平的认可;社会信用环境差,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称为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因素。
2.3商业银行信贷分险控制与小企业自身发展的矛盾
商业经济下的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个体,商业银行要在“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的基础上运营,必然对小企业贷款做出慎重考虑。
3新疆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分析及发展思路
3.1对现行模式的建议
(1)调整现有的融资模式。
从大多数小企业自生的条件限定了融资模式的单一,但是小企业要发展就必然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有效的选择融资模式,会融通或缓和小企业因资金不足而出现的问题。因此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定位、发展战略非常重要,关系着小企业的生存。健全企业内控管理机制,积极增加自我积累,提高企业诚信度,可以拓展融资的渠道,解决恒心改造和扩大再生产是资金不足的问题。
(2)抓住机遇整合自身资源。
小企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政策环境是其自身获得快速发展的好机遇,应该树立现代企业的理念,完善企业整治结构,整顿财务纪律;正确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树立合法的经营意识,努力防范道德风险,努力构建诚信企业,赢得银行的信任和理解,为自己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勤俭创业,不断提高自身效益,注重资本积累,增加投资,使注册资本与自身实力相一致,从而实现企业资金需求与企业经营实际相匹配。
3.2发展思路
(1)要为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经济环境。
为了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7月25日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业务指导意见》,确定了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信贷应遵循的原则和要实现的目标,从政策、机制、程序和方法等诸多方面为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指导性的原则。突破了银行传统的信贷管理理念,为小企业的发展搭建了一个政策平台,也为银行业改进信贷管理、优化贷款结构均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自治区在遵循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给予小企业以政策保护,让小企业休养生息。还应该统筹安排,建立企业的社会信用体系,整治社会信用环境。针对小企业经营、纳税、财务、信用、守法等状况,建立一个完整的中介服务体系,供银行、担保机构等查询。探索建立小企业担保机构、建立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及小企业互助基金,完善担保功能,从财政和其他各方面筹集担保基金、充实担保风险基金,增加经济担保能力。改革和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允许各类居民向企业投资。并完善企业资产登记、评估制度,为小企业提供快捷服务。
(2)改善和加强金融服务,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央行推出有关信贷政策的前提下,制订适合针对新疆小企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指导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商业银行不断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可以考虑成立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吸收小企业股份,加大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信贷风险、提高经营效益与加强为小企业服务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金融发展的最终目的应是首先支持经济发展,同时保持安全性,并获得效益。
(3)充分发挥民间融资支持小企业的辅助作用。
民间借贷是一种古老的信用形式。它能在当今社会生存,并能有效发挥积极作用,自有其合理的、积极的一面。民间借贷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灵活、简便、无须抵押和担保,它在小规模企业和小企业发展早期的重要性往往超过其他融资方式;民间信贷受高利率、高风险影响,不利于政府监管,不利于形成良好的金融秩序。对民间融资活动,应在保护合法契约基础上,进行有效保护和监督,以鼓励民间投资、鼓励自主创业,营造企业创业必要的经济环境。引导民间借贷,又可解决金融机构尚无法满足的小企业的借款需求,发挥民间借贷的融资补充作用。
同时,要引导民间资金流动的规范化,允许吸收民间资金成立民间创业投资公司或民间创业投资基金,并将其作用定位于解决小企业创业资金需求和发展资金需求。
(4)规范、发展、扩大融资租赁业务范围。
融资租赁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模式,目前新疆的融资租赁市场很有潜力,它很适合小企业各个阶段的需要,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较,融资租赁具有明显的特点和优势:如担保安排比较简单,对小企业来说较易获得融资机会,因为资金用途直接,不易挪作他用。固定资产更新速度可以加快,因此小企业可以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取得土地、厂房,迅速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促进技术进步。在同样条件下,安排租赁一般比贷款更快、更简单。这样有利于小企业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赢利能力,企业不必一次性全额投资,就可获得所需固定资产的使用权,从而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利用率。目前可考虑设立面向小企业的小规模融资租赁机构,解决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
参考文献
[1]陈晓红.中小企业融资与二板市场[J].中国工业大学学报,2001,(3).
[2]陈晓红,郭声琨.中小企业融资[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间接融资。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的限制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其间接融资过分集中于银行贷款。在国有商业银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形势下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难重重。首先,银行贷款数量少。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不足国有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发放国有大型企业致使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比例远低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比例。其次.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使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等特点因而银行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最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
3直接融资——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近几年随着中小板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开辟更为广阔的融资渠道然而我国的股票融资机制还存在这许多的不足之处。首先IPO审核时间长、不可预测。虽然我国证券发行上市采用了核准制但仍以实质审核为主基本无法确定能否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其次发行上市门槛高、层次较单一。虽然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但与主板市场的区别不大只向多层次市场迈出了很小的一步。此外,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落后于股市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其不发达程度在交易市场上表现突出1995年~1999年股票交易额占交易额的8356%,债券占1644%其中企业债券仅占233%。由于我国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规模管理方式,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来获取资金。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因素主要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种情况。
1内部原因
(1)中小企业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净收益理论认为企业债务融资的成本比股权融资的成本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会随着企业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选择不同而发生变化企业更多地利用债务融资增加债务资本比例,会提高财务杠杆比例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企业的市场价值相应提高。由此中小企业为了求得较低资本成本会尽量保持较高比例的负债。然而较高的负债水平,必然会使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增大从而导致较高的财务风险。
(2)中小企业信用道德风险高。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而且大多缺乏抵押品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依赖于中小企业的“软信息”,因此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高。而且中小企业通常自有资本较少,面临更为激励的市场竞争亏损和破产的可能性更大。由于破产成本低自身没有更多的商誉价值因此中小企业比大企业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大.破产逃债的动机更强,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的实践中也得到了充分证明。
(3)权益资本成本过高。以权益资本的形式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要求融资规模大这样与筹集到的大规模资金相比.发行费用微乎其微。而中小企业所需资金的规模一般偏小.发行费用相对来说很大,导致其在资本市场上等资难。
2外部原因
(1)中小企业融资的所有制歧视。长期以来.我国在资金配置方面存在着所有制歧视因素,融资渠道被国有银行垄断,银行贷款完全为国有经济服务。改革开放后,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长期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不可能一下子随着经济体制变革而发生实质性变化,这个转变需要更长的过程。国有银行垄断了资金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资本市场处于政府控制之下,这些金融机构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资金中小企业只能从银行得到很小一部分贷款。
(2)过度的金融管制。在市场不完全条件下金融机构不可能满足所有人借款人的请求而会进行信贷配给。在金融过度管制下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更为严格并且金融机构对风险也会更加敏感由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与信息不透明更加严重从而它的风险也就会最高,从而中小企业将成为金融机构进行信贷配给的首要对象,甚至会拒绝给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3)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结构上看中小企业对长期资金需求最为迫切金融机构即使给予贷款多为短期一般在1年以下这种短期资金只能作为企业流动资金运用而对于企业长期资金周转和长期发展投资资金则无法满足。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数量过少实力和规模也不大使得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受到制约。
参考文献:
[1]赵尚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2
[2]孙兰兰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5
论文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已成为我国经济高速运转的助推器,但是“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不仅吝啬,而且慎之又慎,“强位弱势”是中小企业的二个显著特征。从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政府三者出发,来探讨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创新。
1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1在我国的转轨经济中,金融制度变迁的特殊性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体制性根源
中国经济的顺利转轨主要得益于体制内产出的平稳增长,而体制内产出之所以没有出现像前苏联、东欧国家那样的衰退,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政府的控制能力(配额约束)以及对国有企业的大量补贴。垄断性的国有金融资源与大中型国有企业形成持续的刚性联系,一方面因国有产权缺陷造成大量金融风险的积累,另一方面则形成了巨额的中小企业融资缺口。当然,这种融资制度的模式是内生于中国转轨经济进程的,其对国民经济发展呈“J”形上升(而非像前苏联那样呈“I”形下降)所起的作用毋须置疑。因而,从实质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终究是经济发展的这一特定历史阶段所不可避免的,属于经济体制变迁的隐性成本。从长期来看,随着这一成本逐渐增加,以及国有经济发展不足以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步伐,融资制度的创新也成为一种必然。
1.2源自于中小企业自身特点的融资非公开性是促使其融资难的重要原因
研究表明,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不愿按银行的要求披露所有信息,这是造成它们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为了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必然要求受信主体最大可能的披露其个人信息与企业经营管理信息,然而,中小企业公开或披露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将会给中小企业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因此,中小企业融资的理性决策原则必然是:潜在收入大于因公开经营管理信息而带来的风险成本。也正如此,中小企业不愿或较少地披露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同时,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中小企业规模小,在地域上又较分散,大多中小企业又无资信记录,因而,银行很难得到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而且,中小企业业务量小,手续麻烦,导致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的交易成本较高。在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银企博弈的结果必然是:银行为防止贷款风险增大,必然选择少贷或不贷策略,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慎之又慎。-
1.3中小企业自身信用不足,社会担保体系尚不健全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信用已经成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准则。企业信用是一种资源、一种生产力,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信用的好坏对企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企业信用不足在我国却具有普遍性,据“首届中国企业信用论坛”上公布的数字,中国企业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二个百分点,而占全国企业总数较大比例的中小企业信用不足问题尤为突出。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小企业贷款未批准的原因中,企业信用方面存在问题(欠息、逾期贷款、逃废债、挪用贷款等)占23.6,居于首位。中小企业信用不足已经成为制约金融机构贷款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若中小企业自身信用不足,但如果有发展前途,且有担保机构为其提供贷款担保,中小企业仍能够获取银行贷款,关键问题是我国目前的信用担保体系尚不健全,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已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但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无论在业务管理和经营模式上都处于探索阶段,仍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而且,在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中尚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担保机构多头管理、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困难、内部控制和管理不规范问题更为突出,这自然进一步加大了中小企业寻求担保的困难。在自身信用不足,信用等级低,又无担保的情况下,银行当然不愿意将贷款发放给中小企业。
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创新路径
2.1建立以主银行制度为基础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机制
在银行的间接融资方面的一项有效制度安排,是基于密切银企关系的主银行制度。通常而言,银企关系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所谓的保持距离型;二是所谓的控制导向型。前者主要适用于大企业与银行之间,后者则适应于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在控制导向型银企关系中,最典型的就是主银行制度。主银行制度是指一家企业的全部或大多数金融服务固定地由一家银行提供。与此同时,主银行对企业拥有相机介入治理的权利,甚至可以持有企业的股份,包括有投票权的股份。
美国关于小企业融资的主流文献十分强调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十分强调基于主银行的关系型融资的重要作用。原因就是小企业信息不透明,如果象大企业那样随意选择融资方式,随意选择与之交易的银行,其信息转换成本就非常高,而主银行制度有利于改变这一状况,既有利于银行获取和积累企业信息以及对企业实施必要的监控,也有利于小企业获得稳定的融资渠道。特别是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融资时,很大程度上不是依据其财务报表这类“硬信息”是否“好看”,而是依据与中小企业密切接触的信贷经理的主观判断。这些与中小企业密切接触的信贷经理,通过了解该企业的同行及经销渠道,主要业主个人的信用状况,甚至企业差旅费规模与用电情况的变化,采集到丰富的、关于中小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软信息”。主银行制度能够为银行为获得这些“软信息”提供便利,因而是一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较为有效的制度安排。由此可见,主银行对小企业融资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经济处于下降周期时,这种稳定的银企关系对小企业渡过难关更是至关重要。
2.2建立以多种形式股权私募为基础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
中小企业不仅需要银行的间接融资,更需要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性质的直接融资。由于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难以通过公开资本市场融资,因此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形式,主要就是各种形式的私募。私募市场是一个不依赖金融中介而是由投融资双方直接接触的市场,大都是与特定投资者相交易的场外市场。私募市场的有效性,既取决于相关交易制度的完善,更取决于公司制度及相关法律的安排。无论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一些新兴经济体相比,我国的公司制度都不利于中小企业获得直接融资。具体表现为:一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门槛”过高。《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是1000万人民币,与国际比较,这一标准明显过高。二是设立股份公司不等于公开发行股票(公募),而公开发行也不等于公开上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取发起设立或公开发行两种方式进行。但在企业改制实践中,似乎形成了一种固定模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就等于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上市。现有约5700家股份公司均无一例外地采取公开发行的募集方式。而即使是对于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交易方式也不只是公开上市一种。在我国大陆地区现有的约5700家股份公司中,已经公开上市的约2200家,其余公司也正在等待上市。为此,我们应积极推进公司制度的改革,为多层次私募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条件。
(1)降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鼓励以发起设立而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我国台湾地区除汽车行业等少数资本密集行业外是25万(300万新台币),欧洲国家基本不超过100万。显然设立标准过高,就会直接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数量,现在我国大陆地区工业领域的股份有限公司仅5700家,而台湾地区在2002年7月底就多达1519万家。因而,对股份公司的设立,应视同其它企业组织形式的设立一样,降低最低出资标准,以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通过私募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只有在股份公司的设立制度上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才能真正创造出中小企业对股权融资市场,特别是私募股权市场的需求,才能激发出创业和投资热情。
(2)鼓励发展以柜台市场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股票场外交易市场,促进中小企业股权的流通。在我国台湾地区,存在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这一市场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台湾证券交易所,二是柜台市场,三是兴柜市场,四是盘商市场。其中在前三类市场上市的股票仅1092家,绝大多数股票的交易则是通过典型的私人股权市场——“盘商市场”实现交易的。台湾经验的突出之处在于: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发行股票筹集权益资本。发行股票与公开发行及上市完全不能等同,上市与在交易所这样的公开交易场所上市也不能等同,表明了企业筹集权益资本(股本)的市场,应是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而不是单一的公开发行与公开上市。其中对中小企业权益资本筹集起决定作用的,是以私人募集为特点的多种形式的场外交易市场。除我国台湾地区外,欧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也呈现出明显的多层次特点。
[论文关键词]中外企业;融资制度;融资方式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尽管我国理论界和现实经济实践中没有形成真正的融资制度概念,但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基本可以归纳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现状:从政策目标看,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目标主要是就业目标,目的是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都在次要地位,并未充分重视;从融资体系看,银行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机构,财政以被动方式对国有中小企业资本金进行补充(当影响到中小企业生存);从融资方式看,间接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从风险控制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没有一个完善的释放和控制体系。
二、国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分析
(一)美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主要构成
1.政策性金融机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对中小企业进行间接融资扶持的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美国,由于受到法律限制,地方商业银行必须将融资额度的25%左右投向中小企业,除了商业银行以外,互助基金也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个人和中小企业投资入股形成的这种机构,可以看作合作社,主要为成员提供贷款,储蓄是贷款的先决条件。
3.风险投资公司。之所以将风险投资公司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分开,是因为风险投资公司的性质介于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是:勇于对新建企业投资,在首次公开招股的企业中,约有1/3是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对象。
(二)日本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构成
1.政策性的融资机构。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环境卫生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以及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均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它们具有不同的分工。目的和宗旨都是为保证中小企业获得充足资金。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日本,从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商业银行逐渐向中小企业增加贷款发放,到20世纪90年代初,对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占融资总额的65.8%,比20世纪8O年代增加了25个百分点,以后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该比率略有下降。除了商业银行体系,日本也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互助银行、信用金库等,这些金融机构的特点是:地方性强;互助、合作性质强。
(三)美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进入金融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与其它国家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结构比较,美国中小企业发行有价证券(公司债券、股票)的比例最高。美国中小企业长期资金的供给主要来源于公司债券,短期资金则依赖于银行信贷。这与美国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不无关系。
美国的公司债券发行市场发展较早,规模较大,企业筹资的顺序为公司债券、股票、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的比例大大超过银行融资。这是因为:除商业银行、公共事业外,企业发行债券的原则比较自由,在法律上对发行债券形成的负债总额不作限制;可发行债券种类多,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评估低等级或无等级债券;企业与作为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对发行总额、发行条件进行协商,即可作出发行决定。
中小企业由于受企业形态、组织规模、股东人数、资本金规模等各种条件限制,其股票往往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仍可以在柜台市场进行交易。柜台市场相对于组织严密的证券交易市场而言,通常被称为非组织的市场。柜台市场的主要经济功能有:非上市企业可以通过将其股份在柜台市场上公开出售以获得资本,增加资本金;为一些在证券交易所下市的企业提供一定期间的流动性。
美国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主要通过柜台市场。中小企业柜台市场包括:通过计算机中心。把各证券公司用通信网络相联系的NASTAQ系统;柜台交易市场主要由全美证券协会(NASD)管理。在该协会开发的NASrAQ系统上登记的企业,分为NMS和SMALLCAP。引入NASTAQ系统以前,主要由PINKSHEET传播股价、成交量等信息,1972年引入NASTAQ系统之后,实现了买卖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处理能力,市场规模也迅速扩大,成交量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居全美国第二位,并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实现了网上挂牌交易。
风险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从本质上是一种股权融资。但是,风险投资公司融资与一般上市融资存在区别:首先,风险投资公司通常仅对创业或者发展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而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一般已经进入成长期;其次,风险投资公司获取的股权通常比较集中,有改变中小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会要求对中小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而上市后新增的股权一般比较分散,不会影响原管理层的实际控制权;最后,风险投资公司所获取的股权一般暂时不会流通,待进入柜台市场或正式上市后才会流通。
2.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商业银行体系仍然是美国中小企业的最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商业银行主要为美国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
(四)日本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是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资金来源筹措长短期资金的。日本的中小企业自有资本比率平均为l3%,只相当于大企业的60%左右,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依存度又比大企业高得多。
2.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也有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不过,占主导地位的是债券融资。在日本,中小企业一般只具有发行私募债券的资格和能力,私募债券由于透明度低,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被认为是不正规的债券。
柜台市场在日本称为店头市场。1991年,日本也开始启动本国柜台市场网上交易系统(JASTAQ),但在市场规模、股票流通性方面都不如美国。美国和日本的柜台市场,对经济的差异影响迥异,美国新经济可以说是NASTAQ独力支撑的。对高科技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柜台市场与美国的区别在于:首先,管理机构管理的侧重点不同。美国注重资金分配的市场效率性,强调企业信息的公开性、规章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强调投资者自己负责的原则,从而以较低的管理成本管理市场。日本侧重于行政指导,规范市场行为,严格控制进入柜台市场的标准,以此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其次,它们登记基准方面的实质性不同。日本店头市场的登记基准形式上虽与美国NASTAQ中以小规模企业为对象的SMALLCAP相近,但其实质基准远远高于形式标准。再次,企业进入柜台交易的目的不同。由于企业公开发行股份的第一目的在于筹措资金,而NASTAQ的各种费用大大低于纽约证券市场,因此,美国有大量的已经具备进入纽约证券交易所资格的大企业仍然留在NASTAQ的NMS柜台市场中。在日本,只有在东京、大阪证券交易所一部或二部上市的企业,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进入一部或二部,通常必须从店头市场开始。最后,投资者观念不同。在美国,证券持有者主要是家庭经济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个人金融资产中50%以上是投向证券和非法人企业的,其中股票约占69.9%。这种敢于冒险的投资态度,给柜台市场带来了活力。而在日本股市上,个人投资者所占股份只有23.5%,其余均为金融机构、事业法人等掌握,对高风险的柜台市场,个人投资者很少。
日本以美国的中小企业投资法为蓝本,于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法。成立了三个由政府、地方公共团体以及民间企业共同出资的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对于有助于产业结构高度化,或有助于加强产业国际竞争的中小企业,经过认定以后,该公司实行股份投资,给以经营、技术上的指导,并把企业一直扶持到能在证券市场上市筹资。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为:几乎不参与创建企业的投资,对创建l0年以上的中小企业的投资约占2/3,对创建未满5年的企业的投资仅占16%;参与企业投资的几乎都是证券、金融机构下属的子公司型投资公司;融资比投资多;从投资领域看,非高新技术产业占较大比率。由此可见,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尽量避免风险,力求将失败率控制在最低程度。
三、中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比较
(一)融资体系的比较
从直接融资看,我国中小企业的债券市场和股权交易市场发育不足,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间接融资体系;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还未建立,直到1997年担保机构才刚刚发育,所以,商业银行体系承担了全部中小企业融资重任,这是不正常现象;从商业银行体系的运作看,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并不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的要求,因此,需要改革。
(二)融资方式的比较
到目前为止,我国股票市场的流通股总市值还不到GDP的20%,债券市场也受到严格的金融管制,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主要通过抵押和担保手段向商业银行融资,并且,难以得到政策性的担保支持,融资手段的单一,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摘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的主要原因是受到了外部和内部环境缺陷的影响,尤其是在没有给予财务管理部门应有的重视,有些财务相关的功能不能发挥主要有企业资金的分配、计划和运用,这就导致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企业的生命周期短和长期生存能力不足。本文第一部分概述了中小企业的概念及财务状况,第二部分提出了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提出相对应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构筑完整适用的融资体系,加强应收账款及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
关键词:财务管理;中小企业;融资
财务目标在中小企业中的特性是多样性的,但是中小企业管理者并没有研究多样性这一特征,大部分自然形成的居多。打个比方说:企业解决家庭就业的时候就会将平衡家庭人员的利益为目标;构建企业客户的时候一般企业都会选择与客户建立同一种目标。形成不同的公司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目标,对企业目标科学取舍,建立持续发展的财务管理目标,以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条件为基础。管理者总是认为重要的是要增加企业收入,往往忽视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当增加销售应收账款时并不考虑可不可以收回,如果能够收回,也不会考虑企业资金能否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资金不足也可以让企业倒闭,因为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清算。资金管理不善将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使企业失去投资机会等问题。只有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去解决财务管理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的概念及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
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环境中最有活力,同时也是数量最多的,但它也是有经济风险的主题,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与同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等方面相对较小,但由于其体积小,中小企业灵活地寻求生活在市场上,唯一与大企业相差的地方就是小企业的再生性强。目前,微型和小型企业中小企业也爆发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行业中小企业设定的标准也不同,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多态变化的特点。中小企业的每一个阶段,每个国家的中小企业都有不同的分类标准。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定性的,根据企业的经济特征和控制方式进行定义,从本质上反映的特点是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另一种是定量,通过一系列指标根据企业的大小定义,这种定性更直观。如工业企业的分类类别的标准小于2000,那么中小企业员工人数较少,或销售额小于3亿元,总资产4亿元或更少。与其他国家的标准相比,中小企业规模的实际数量是相对较高,但相对较低的资本和营业额的大小,反映了我国的基本国情是有更多的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从表2中资产负债率的指标显示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的普遍偏高。2014年的数据显示,小型企业比大型企业的数据资产负债率与指数相比高很多,但是从长期负债来看,中小企业占相对较小的份额,因此这些更高的短期公司借款在这种情况下也增加了这些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融资难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如果大企业决定融资的话,那么,金融机构会主动设法投资给大型企业。但是如果中小企业想要融资的话就非常困难,因为金融机构都嫌贫爱富。所以融资就出现了以下问题:首先,支持融资政策的力度不强。第二,缺乏实际操作性和执行力,实现政策的角度分析执行者主要是金融机构为自己的风险考虑,实施的是嫌贫爱富的控制策略。他们认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差,偿债能力弱,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形式突出;从他们自己的角度来看,中小企业不重视财务管理和融资,公司财务状况出现不满足贷款需求。第三,融资渠道单一或经常选择内部融资。
2.资产管理不当,财务控制薄弱
(1)存货管理混乱
由于中小企业的人员数量少,管理者同时身兼数职管理多个部门,财务管理不严格导致资金占用量大,却大对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专业性控制,从采购到生产再到销售都是一个人说了算,没有人第二个人从付款收款到办理入库手续这个全过程进行监督。没有人控制采购、无监督销售、库存损失严重的存在账目差异,这些问题存在于很多中小企业,它反映了存货核算流动比率高,存货周转减慢,导致企业的损失无法估量。在正常情况下中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总额都是40%-50%股票基金,公司一般不注意库存管理,看看多少钱绑在库存,如果企业库存严重堆积就会造成严重的流动性紧张,由于有很多积压的资金,就造成了现金流有一些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对于库存控制带来的财政困难一般都很难解决,同时长期的瓶颈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一些中小企业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没有看到长远发展的需要,忽略了客户管理,我们没有销售收入,不做成品的实际结转库存,收到的钱不记录,导致资金体外循环,使存货账面价值大于实际数量,造成账务不符。
(2)应收账款管理不善
公司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发生和收回,公司的销售部则主要负责公司应收账款和到期催收的应收账款。在应收账款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首先,信贷政策缺乏一致性。其次,会计制度不合理。第三,没有足够的措施来处理坏账。
(3)现金流量管理失控
对于现金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有两个,分别是出现较为严重的公款私存和缺乏核查的现金支出流程。
三、优化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1.构筑完整适用的融资体系
(1)政府方面
从中央到地方,我们不断推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但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总而言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政府应该继续开发符合实际的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金融机构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深化金融改革。金融机构应该改变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并结合中小企业的特殊情况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系统,提供基于网络的、三维的、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首先,关注中小企业信贷,开发有效的信用体系,组织专门的信贷基金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授权。其次,金融机构应该逐渐减少审批流程,降低贷款条件,同时扩大从资产的范围。最后,应该加强中小企业财务会计违规行为的惩罚,解决资产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提高盈利能力,降低对中小企业的财务指标要求。
2.加强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
财务管理混乱是大部分中小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资本管理不规范,会计和库存管理混乱,严重干扰了企业的决策分析,严重阻碍了企业正常的发展。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使用各种销售方法来销售产品,如信贷、市场营销,等等,还可以通过减少库存,加速资本的回报等方法。中小企业要根据行业的需要加强采购、销售、库存和其他成本控制方面的管理,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竞争力的目标。首先,优化采购流程。任何商业活动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就是降低成本。其次,通过对资金的利用提高运作效率。应该改进现金管理制度。中小企业应该提高企业的现金收益,从而达到节约企业流动资金的目的。最后,我们必须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减少库存积压,使大量被占用的流动流动起来,企业的采购和管理不但会有相关的费用和库存挤压,同时也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企业应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计算最优库存,所以尽可能降低企业的库存成本。提高资本管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引入供应链信息系统,建立从仓库到财务部门和供应链可以共享库存的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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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论文范文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弱到强,逐步成长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在资源配置、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创造税收、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对社会的贡献度已经超过大型企业。但是,融资困难在我国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阻碍了其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局
1.直接融资困难
直接融资是指货币资金供给者和货币资金需求者之间直接发生的信用关系。相对于间接融资而言,直接融资具有使资金需求者获得长期资金来源、引导资金合理流动、推动资金合理配置、加速资本积累的杠杆作用,还具有使社会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推动资金(资本)积累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特点。但我国企业上市标准高,要求严。能上市的企业多是规模大、技术成熟、管理规范、驾驭市场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大型企业。大多数中小企业离上市要求相差甚远,只能“望市兴叹”,徘徊在资本市场之外,直接融资受到限制。
2.间接融资不畅
我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依赖企业内部人员融资的程度很高,企业内部股东及其亲朋好友为企业提供的初始资本和后来追加的资本起着主导作用。事实上,企业内部股东提供的资金有许多来自股东以个人名义从“灰市”上借来的资金,这是中国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活跃的重要原因。公有制中小企业资产负债率比较高,这些债务中,除了一部分以相互拖欠货款为表现形式的强制性商业信用外,很大一部分表现为以银行贷款形式存在的债务。这些贷款很多是地方政府以行政干预手段要求国有银行发放的贷款,因为政府是这些企业的股东。中小企业的内部积累和强制性银行贷款,虽然解决了企业的一部分困难,但不能从根本上缓解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我国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难度很大,虽然表现出逐年递增态势,但份额依然太少,增加速度远低于中小企业增长和发展的速度。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拒绝率远远高于大型企业,贷款期限短,贷款形式单一,主要是抵押贷款,融资成本高,同期贷款利率高于大型企业。
3.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使其在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政府支持,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合理化,加速实现中小企业现代化,从而实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目标。党的十以来,我国修订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从总体上看,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全面的较为系统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政策优惠面基本涵盖了各行业、各类型、各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包含了中小企业经营的主要环节,这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框架,但很多政策、法规还只停留在文字上,尚未真正落到实处。如《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条文显示的资金支持占很大比重,但目前的财政政策资金存在资金规模不够、体系不健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有些专项资金设立晚,尚处在探索阶段,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均衡。许多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却无法享受,客观上造成政策歧视,形成对中小企业的不公平待遇。我国目前有些城市虽然成立了中小企业担保局,运用财政担保手段增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但制度很不健全,机构数量少,工作机制还没有理顺,运作管理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所以业务很少,甚至有些地方还没有开展工作。
4.风险投资不完善
我国的风险投资制度是伴随金融市场的发展而产生的,时间短,不完善,机构投资者很少将资金投入到中小企业。西方发达国家投入到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主体是天使投资,天使投资是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家庭、个人、企业,对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初创企业进行直接的早期资本投入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在国外,天使投资已经非常成熟,在企业早期或种子期投资中,投资额在25万美元以下的有84%来自风险投资。我国天使投资方式刚刚起步,政府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市场经济规则还不完善,广大中小企业的信用还有待提高,因此,大部分中小企业无法获得天使投资。
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原因分析
1.从宏观制度分析
我国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对中小企业发展缺乏积极的可持续的制度设计,相关支持和鼓励政策2000年以后才陆续出台,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常常发生变形,束缚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1)中小企业融资缺乏政府的政策扶持。多数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都采取了扶持政策,例如德国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被政府授权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美国《1952年小企业法》规定:每年政府采购中必须有25%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发达国家的这些措施都对其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我国在金融方面,迄今还没有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种优惠政策往往倾向于国有大型企业,而忽略了众多中小企业的需要。
(2)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有失公允。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政府的某些政策对中小企业有失公允。企业外部融资途径主要有两种:银行贷款和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而我国资本市场的门槛太高,广大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只能依靠银行贷款。我国资本市场主要服务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条件中小企业无法满足。受传统思想影响,地方政府在推进企业上市时主要考虑大型企业,顺序是国有大型企业优先于中小企业,国有企业优先于非国有企业,评判的依据主要是量而非质,而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单体规模小,很难通过股票和债券募集资金。随着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创造的税收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而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要么没有,要么制定了执行不到位,索取多,反哺少,造成中小企业承担的税费负担较重,自身造血机制无法有效形成,资金缺乏,严重影响中小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3)中小企业发展缺乏完善的法制环境。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尚未形成健全的金融法规体系,尤其是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尚付诸阙如。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日常管理主要是依据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这些政策文件不同于法律,也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弹性很大,无法发挥明显的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作用。尽管我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总体来说,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
(4)政府没有设置管理中小企业的统一机构。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政府给予特别的扶持,其中最为基础的环节就是建立统一的专门机构,来具体实施政府的政策主张,这是西方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表2详细列明了各国中小企业机构设置状况和主要职责。而在我国,中小企业多头管理,有好处都管,无利益都不管,这些管理机构缺少专一性,且职能多有交叉重复,容易产生权责不清的现象,不利于对中小企业的统一管理。
2.从商业银行角度分析
发放信贷资金的金融机构主体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特殊企业,开展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和其他创新业务,为经济社会提供服务,获取利润。商业银行拥有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坚持“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原则,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从各类商业银行获取贷款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然而多种原因造成商业银行不敢或不愿大力支持中小企业。
(1)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资金需求者对自身经营状况比较了解,而资金供给者———商业银行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市场前景、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方向等信息掌握不全面,不深入,盲目发放贷款,金融机构的风险就会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总量多,规模小,风险大,贷款成本高,银行不愿意向其提供贷款。
(2)银行的“惯性思维”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国有银行的目标客户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服务时间长,业务流程熟悉,所以银行非常乐意为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提供贷款。开拓中小企业市场,银行觉得相对陌生,服务理念、服务流程、服务内容等需要重新探索,一些制度和机制要创新,风险就会加大。为了追求利润,弱化风险,各商业银行普遍将信贷风险和信贷人员待遇挂钩,实行责任追究制。信贷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会减少风险大、业务成本高的中小企业的贷款量。
(3)金融机构服务水平低。受体制机制和理念影响,银行服务内容、方式、水平总是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同步和超前调整。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规模小,负担小,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快,业务更新快,资金需要量大。但由于资产数量少,资信差,抵押物少等原因,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远远小于其需求。
(4)银行贷款类型简单。商业银行贷款类型通常分为四类:信用、担保、抵押和质押贷款。为了防控风险,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过分倚重抵押方式贷款。由于各种原因,中小企业往往有效抵押物少,但又需要银行及时提供融资。我国专业担保制度和担保体系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不能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担保。导致中小企业贷款只好“曲线救国”,贷款主体本应是法人,不得已改为自然人。这样就造成银行贷款规模受到限制,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对资金量的需求。
3.中小企业自身原因分析
(1)经营管理水平低。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规范的,管理水平低。在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粗放,浪费严重。生产领域,专业化分工差,市场不稳定。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少,科学管理意识淡薄,生产、管理、决策等随意性大。这种情况同样体现在人事管理方面,通常中小企业采取家族式管理,员工与企业主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员工缺乏培训,流动性强,难以留住水平高的职员。在财务管理方面,中小企业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依靠企业家自己进行管理。员工素质提升慢,专业知识少,各种过程监督不到位,信息反馈不及时,缺乏长远规划,导致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短。
(2)人力资源缺乏。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匮乏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家素质低,二是企业员工素质低。据调查,中小企业的企业家达到大学程度的不到10%,好多是初中以下文化,大部分企业家本人素质欠缺,经验和能力不够,不能适应市场竞争。中小企业普遍缺乏统一的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人力资源规划,普遍没有接受“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员工仍被看成是“手段人”,在组织结构、参与管理、信息沟通等方面,职工处于被动地位,能力和积极性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3)诚信观念不强。相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普遍成立时间较短,尤其是资金少、技术低的低门槛行业,企业生命周期短,数量多,在银行审批业务时,每笔业务的流程是完全相同的,业务成本较大。一些中小企业由于主客观原因,行业内出现风吹草动,资金链就会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还本付息,造成不诚信现象的出现。
三、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的对策
化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政府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共同发力,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构建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特征的融资体系。
1.企业要增强内在融资能力
中小企业一定要规范内部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制,在董事会中引进外部董事,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制约协作机制,树立公正、规范的企业管理形象。必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另外还须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信用,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2.建立多层金融服务体系
(二)权益融资途径。权益融资主要指发行股票。台资企业一般选择在大陆、台湾和第三地上市。大陆股市于2001年向台资企业开放。2002年11月,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上市公司台湾投资者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香港由于高度成熟的市场和相对开放的政策,也是台企的上市的选择之一。此外还有台企选择返台上市。尽管台企融资的主要途径在大陆已开放并有政策倾斜,但仍面临一定的融资压力。究其原因,除了金融危机的大背景,更为直接的是大陆融资途径和融资环境的不便利。以银行贷款为例,大陆银行一般要求企业提供足额的财产作为抵押。但台资企业在大陆持有的固定资产一般并不多,将台湾的固定资产抵押又会引起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审批手续和手续费进一步提高了贷款成本。
二、台资企业之融资担保
(一)对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由来。台企融资问题存在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两岸金融合作发展和经贸关系发展的脱节。这使得两岸的金融合作既有实际需求也有巨大的潜力,同时也使得加深两岸金融合作成为必然趋势。2009年和2010年,《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分别签订,内容涉及两岸的金融监管合作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方面,这也标志着大陆进一步对台湾开放了金融市场。在这样的趋势引导下,上海亦加大了对台企的支持力度。2010年7月,上海《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鼓励台资企业参与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沪台合作或台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本市设立和发展。2011年12月,《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出台,《举措》共三个部分,总计十五条。其中,第四条特别指出积极推进台资企业融资体系建设,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机制,支持台企企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二)对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作用。融资担保可发挥的作用很大:1)融资担保可以破解借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融资担保机构作为企业的担保人,能够通过提供信用支持来解决银行不敢贷、企业不能贷的两难局面;2)融资担保机构帮助企业获得贷款后,当企业再次贷款时,银行和企业都会增加对贷款的信心,企业的信用度也得以提高,使其可以取得条件更为优惠的贷款;3)融资担保机构一般与特定银行有合作关系,在有利于拓展担保市场的同时还能提高银行的业务水平;4)融资担保的出现有助于改善信贷市场的结构和效率。随着担保行业的专业化,这种专业分工还能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5)担保具有杠杆效应,政府只需要出少量的资金,就可以带动几倍的银行资金投向中小企业;6)融资担保机构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从而对企业盈利和公民就业、税收增加等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起促进作用。此外,和股权融资相比,融资担保对金融市场、企业的要求也很低,且没有监管部门审批的限制,降低了汇率风险和额外的财务成本。
三、解决台企融资问题,加强融资担保监管
(一)对融资担保机构监管的完善。风险控制是对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监管的重点之一。除了自身的经营风险外,融资担保机构还存在着三方面的风险:一是融资担保行为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有了担保,原本达不到贷款要求的企业可以贷款或可能选择更高风险的贷款,这就导致了“信用逆向选择”;二是被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等诸多原因,到期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此时担保机构会成为银行追偿对象;三是与银行合作可能带来的风险。担保机构和银行的合作通常有两种模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后银行对担保机构申请担保,和银行给予担保机构授信后担保机构向银行提出贷款。在两种情况中,如果担保机构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贷前会导致银行的道德风险,并降低贷款审查积极性;贷后则有贷款偿还不能的风险。很多国家和地区针对这个问题采取担保责任强制分配制:如美国的担保机构对10万美元以下的贷款,只担保本金的80%,10万至100万美元,担保本金的75%。贷款银行还要对未担保部分贷款承担实质风险,不得再向借款人提出追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我国在《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第七条中对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担保责任已经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担保机构可以对银行贷款进行部分担保,担保责任分担比例由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协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银行处于强势地位,担保机构实际上承担了100%的担保责任。我国可以考虑完善分配担保责任制度,使贷款安全性与银行关联更紧密,促使银行提高审慎性,转移担保机构的部分风险。
在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合作的模式下,担保机构和银行均承担了贷款审核责任,对企业均有追偿权。银行贷款实行的是“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相应的,对融资担保机构也要规定“审保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以此来规范担保机构的内部运行机制,保障担保的安全和质量。此外,我国还应当提高融资担保再担保和保险的比率。完善再担保体系,促进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间的合作,开展具备足够资金条件的担保公司的再担保业务,发展融资担保的保险业务,使融资担保的风险有效转移,保证担保的安全性。再担保业务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已有涉及,《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对此也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再担保行业需要扩大业务量,以充分发挥担保的作用。最后,担保机构的监管权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下放到了地方,上海市出台的《管理办法》已对该《暂行办法》中关于担保机构的监管权做出了一定的突破。随着上海自贸区和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相继成立,融资担保业将大有发展。上海可以出台进一步的规定,完善融资担保监管机制。
(二)两岸合作设立面向台企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除了完善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制度,上海市还可以设立专门面向台企的专门政策性担保机构,支持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发展。这既是对《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的实践,也是对在沪台企融资难的响应。两岸合作设立面向台企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设想还源于海峡两岸的金融交流和金融合作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银行、证券和保险等行业的开放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两岸金融交流和金融合作的发展。而融资担保行业对市场的开放度要求不高,能够直接满足在沪台企的融资需求。此外,在上海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亦是对当下中国新一轮改革浪潮的呼应。该担保机构如果运行得当,将来可以对台企以外的特定企业开放服务,并可在未来转变为专门服务于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
制茶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困难
在现代企业的发展进程中,企业、政府、担保机构、商业银行相互协作、齐心协力才能形成有效的融资。而制茶企业在这些领域存在一定的融资制约因素。制茶企业小、散、乱,与落后的融资方式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一)制茶企业自身的缺陷
首先,制茶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也不雄厚,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均不高。其次,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产品市场定位不明确,未形成一个成熟而稳定的有机市场,资金回笼不稳定,很难通过担保机构和银行信贷部门对其偿付能力进行评价。再次,企业制度落后,财务信息透明度不高,内部控制不甚严格,致使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不得不谨慎行事,审查、监管难度随之增加。
(二)中小民营企业融资体系不完善
尽管银行信贷是民营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但实际民营企业融资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属同一金融体系,而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服务重点为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只能得到有限贷款。另外,相应的政策扶持体系、法律保护体系及创业投资体制均不够完善。
(三)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限制了区域信贷
首先,贷款成本高。制茶企业信誉低,所需贷款额度不大,大银行在审查、监督、贷后收账等环节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其次,银行的信贷程序不适合制茶企业。制茶企业资金需求与季节有很大关系。而银行信贷审批程度十分复杂,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很难满足制茶企业应急性融资需求。最后,区域性金融机构所发挥的作用十分弱。区域性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及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这些信用机构的信贷利率明显高于商业银行,大大增加了制茶企业的融资成本,一些企业除非融资无门,否则不会轻易触及。
(四)融资担保体系缺失
一方面,制茶企业生产规模小,产业不集中,无法找到有资质的较大规模企业作担保。另一方面,一些制茶企业的厂房建设存在违规行为,产权关系不明确或不健全,无法顺利通过银行的信贷程序,同样也无法通过抵押来申请贷款。
解决制茶企业融资瓶颈的思路与对策
产业的发展在于企业,而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是资金。企业进入不同的发展阶段,融资方式也会随之而改变。从内源性融资到到外源性融资是企业融资发展的一般规律。目前,制茶企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而顺利融资是其成长的加速器,融资机制的形成,直接决定和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及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一)政府要担当起推动融资方式转变的重要角色
与制茶企业融资相关的行业有中介机构、银行和政府。银行负责提供贷款,政府给予政府扶持、监督及信用担保,投资者则提供股权融资。那么在商业银行贷款限定条件下,制茶企业融资体系为:企业、中介机构、银行和政府相互配合,建立起茶产业及相关产业的融资平台,形成完善的市场融资体系,实现制茶企业的有效融资。同时,把握外在市场对铁观音、龙井、碧螺春等需求热潮,吸引外来投资者的眼球,为茶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企业要按照市场原则,健全财务报表等各种信息资料,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尽量满足银行贷款条件
在制茶企业中,尽管绝大部分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这些问题在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但公开透明的连续财务记录,按照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分析市场变化,谨慎经营决策,承认银行债务,完善债务偿还手续和责任是可以做到的。只有中小民营企业通过自身努力做到了这些基本要求,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才能实现。
(三)要牢固树立诚信观念
企业要获得银行的支持,首要是取得银行的信任。制茶企业特别是企业经营者要有很强的诚信意识,要在自身风险承受和偿还贷款能力的限度内考虑申请贷款这一融资途径,并主动为银行信贷资产提供安全保证。要有偿还贷款和维护自身信誉的意识,这是能得到银行支持的创业者应具有的首要品质,也是大多成功者的重要标志。国际惯例表明: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考核一般都把借款企业与企业经营者家庭合并为一个经济单位进行信用分析,全面分析其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此外,制茶企业应注重资金的日常管理,并且经常主动地向银行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要主动、热情地配合银行开展各项工作。在融资过程中,要突出项目特点,并且选择合适的贷款时机。
(四)建立信用担保体系
担保体系属于中介机构,由于具有较高的信誉,银行对其有所偏好,而制茶企业又可通过担保体系提高自身的资信等级,从而获取发展资金。第一,担保组织形式。具体可分为三种组织形式:一是所有制茶企业联合起来组建会员担保机构;二是企业、银行、政府共同组建担保公司;三是拨付担保基金。第二,担保实施方法。根据制茶企业发展形式,可采取互助担保基金模式。由借贷企业、担保公司和银行组建利益共同体,共同分担风险。其方式一是政府带头注入一定启动资金;二是担保公司实行“会员制”运作;三是建立完善的担保制度;四是担保公司为入股企业提供5-10倍于入股金额的担保金额,为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五是担保业务向开放型转变,以满足更多小企业主的融资需求;六是政府加大税收方面的优惠帮扶。第三,完善担保体系保障措施。加强对担保机构业务与财务的监督管理;加强担保机构自身的信息披露;采取和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硬性措施和机制;建立和健全对企业的资信调查、担保风险评估、履约状况分析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2创业投资特点分析
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创业投资有如下特点:
2.1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创业投资的投资周期长,过程复杂,需要应对企业团队和市场各类不确定性;但一旦成功,其获利十分丰厚。
2.2投资人参与管理。创业投资机构往往会先对创业企业的团队、技术等进行尽职考察,以鉴别出真正有前景的项目。而在投资后则为企业提供丰富的“服务包”,如金融、会计、营销、财务、战略规划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增值。
2.3创业投资机构能为企业提供信誉,有利于吸引新的资金。经过创业投资家的筛选、观察和增值,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提高了企业的信誉,有利于其进一步融资。
2.4对投资者而言,创业投资背景意味着某种“信号”。研究表明,有高信誉的创业投资背景的企业往往有更好的IPO原始收益和后期绩效。原因是创业资本介入已经说明创业企业潜力得到承认,经过投资管理团队的督促与引导后又实现了增值。此外,信誉高的管理团队在监管企业时,通常更注重投资研发,更注意培育市场开拓,因此企业往往有着较强的增长潜力。
2.5创业投资能够满足创业企业长期的资金需求,是一种价值投资,而非控股该企业,企业不用担心经营权丧失。表1是2011-2012年样本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项目的持股比例统计,前三位依次是5%-15%,5%以下以及15%-25%,充分说明创业投资并不追求控股。同时,创业者在获得较大的股权比例后,也会更加努力工作,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2.6创业投资最终目的是成功退出,我国现存的主要退出方式包括IPO,收购和回购等。表2说明了收购和回购方式是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的主要选择。而选择IPO退出只占16.7%,这可能是基于难度、成本等原因。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对一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42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2%,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促进技术进步、发展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2008年8月3日统计结果显示,在国际经济形势增速放缓,国内宏观调控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下,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今年上半年全国约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约十分之一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接近30%,较去年同比减少15%。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尤为突出,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再一次被社会各界所关注。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理论支持
梅耶斯(Myers)和麦吉勒夫(Majluf)提出的新优序融资理论,是以非对称信息为条件来研究企业融资结构的一种理论,强调信息对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次序的影响。他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是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管理者是企业内部消息的掌握者,管理者比市场及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通常,管理者的行为模式是:如果企业预期新项目的净现值为正,即该项目能够增加股东财富,那么,代表旧股东利益的管理者就不会发行新股,以避免把投资利益分割给新的股东。投资者在了解了管理者的这种行为模式以后,很自然地会把企业发行新股看成是企业不能有效增加旧股东利益时一种被迫融资行为的坏消息,导致投资者对新股出价的降低。因此,当管理者拥有对企业有利的内部消息时,最好采用债务融资的方式,以避免发行新股反而造成企业的市场价值下降。尽管债务融资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但通过发行股票去融资会使投资者认为企业发展前景不佳,致使新股发行时股价下跌。因此企业偏好的融资顺序应为:先考虑内源融资,后考虑外源融资;不得不进行外源融资时,则应首先选择债权融资,后考虑股权融资。
新优序融资理论鼓励企业经营者少用股票融资,尽量用自有资本和留存收益筹资,扩充其资本实力。另外,利用平时储备的借款能力负债筹资,直到债务负担达到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的危险区域时才考虑发行股票。由于该理论以不对称的信息环境为背景,也就是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越严重,越应该考虑这样的融资次序,因此,对于信息流通不顺畅的中小企业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困境
(一)中小企业内援融资能力弱
1、中小企业的产权模糊、管理方式陈旧。大部分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表现为一次博弈制度,这种封闭性的产权制度,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竞争力的提高;私营经济一般实行的是家族企业制度,企业行为主要以伦理道德规范来代替经济行为规范,这种发展模式有助于企业初创时期的发展,但却不适于企业规模扩大后经营管理的需要;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由于受经济条件、资源条件、技术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投资项目普遍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经济效益不高。
2、人才素质较低,技术创新能力欠缺。中小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缺乏现代科学管理理念,企业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导致人才匮乏,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盈利能力不足,难以实现通过内援融资来摆脱其资金短缺的困境。
(二)中小企业外援融资渠道不通畅
1、间接融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不足
按照新优序融资理论,中小企业进行外援融资时应先选择债权融资,而我国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基本上是依靠金融机构的贷款来完成。目前我国银行体系中仍以中农工建四大商业银行为核心,运用的人民币资金占到整个金融体系人民币资金运用量的75%,这种过渡集中的金融结构使绝大多数具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因为得不到金融支持,发展受到抑制,降低了资金配置效率。据银监会统计,2008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额超过2.2万亿元,其中只有约3000亿元贷款落实到中小企业,占了全部商业贷款的15%,比去年同期减少300亿元。
而中小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不仅拥有信息上的优势,相对于四大商业银行而言,还拥有交易成本低、监控效率高、管理链条短、层次少、经营灵活、适应性强、控制风险能力强的优势。但是,中小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国尚未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四大商业银行成立早、网点多、规模大,城乡居民对其信任程度远大于中小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因而居民储蓄往往汇集到大银行基层机构。另外,由于中小商业银行的结算网络体系不如大银行机构发达、迅捷,许多结算业务量大的工商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一般也将存款集中在大银行。这样,中小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受到影响,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也就力不从心。即使在银行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也较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2、直接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建立
(1)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发展缓慢。2004年5月我国中小企业板块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是对二板市场的积极探索。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事实上,我国更需要后一层面的资本市场。
(2)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发展相对落后。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是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几年来,尽管沿海一些发达省市相继建立了规模不等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大多数省份的创业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应大胆借鉴成功的经验,鼓励设立按市场化规范运行、主要投资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多渠道、多形式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范围。
(3)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发展壮大。近几年新兴产权交易市场,已成为风险投资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应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规划之中,该市场可以成为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渠道。应形成政府办市场、资本运营机构进行交易、中介机构负责组织策划的市场运作机制。
一)加强中小企业自我强化内在的管理
我国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资本技术密度低、技术装备落后、数量多,处于小规模运转状态。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大多处在竞争很强的行业,总体盈利水平不高,这就限制了其通过内源融资渠道融资的能力。要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必须加强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建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技术创新。
由于中小企业内源融资能力不足,往往需要通过外源融资尤其是债权融资来筹集资金,这就需要中小企业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作保证。而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问题已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已成当务之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首先应从企业自身做起,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务制度和信用制度,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同时,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对于信用风险的防范能力,以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其次,要加强政府引导,立法部门需要制定一系列关于构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执法部门要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公平竞争,规范中小企业的诚信行为,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工具,创建国家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使守信企业可以获得比现在更快捷、更优惠的贷款方式。第三,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相关执业规范,创造有利于中介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重视发挥中介机构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中的作用。(二)改革相对落后的金融体制
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而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又相对不足,同时还缺乏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撤销大量基层网点,瞄准大企业。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出现了类似的“倾斜”趋势。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能力又不足。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从以下方面人手:
1、改革现行信贷管理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现实中可以看出,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一再发文督促各大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不仅在于中小企业缺乏信用、给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高,更本质的原因在于,大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既不承担任何风险,又能获得利益,但给中小企业贷款,属于纯商业贷款,在许多中小企业的不规范运作、信誉没有完全树立的情况下,加之大银行辨别优劣客户的能力存在问题,风险较大。所以,大银行宁愿将资金存在央行的账户上、买国债等,也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也就难以健康发展。面对现实存在的不合理的信贷管理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02]224号),要求商业银行在坚持信贷原则的前提下,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尽量满足这部分中小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对此,政府要从外部减压,监管当局适时推出相应的监管措施;银行内部既要防止过分逃避责任,又要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控制度,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并根据贷款中小企业个体特点及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打破原有的贷款期限的硬性要求,可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贷款期,以减少中小民企的利息负担。
2、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应找中小金融机构(林毅夫,2001)。为加快中小金融机构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力度,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特别是韩国和日本等中小企业发展成熟的国家的先进经验,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项中小金融机构。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还是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服务,主要还是中小金融机构及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因此,充分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对广大城乡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小金融机构本身把握好自己的合理定位,探索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信贷方式,对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意义是很重大的。
3、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获得银行贷款普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为了解决该问题,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的“公共物品”,出资者大都是政府。具体由哪一级政府出资,视各国的具体情况而定。在制定信用担保方案时应严格审核担保条件,制定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收费标准、严格代位补偿等要求。信用担保是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如果风险控制不力、经营不善、完全可能会发生资不抵债的现象而至破产,从而累及银行资产质量,影响金融环境的稳定。因此,必须采取严格措施,识别、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我国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制定担保政策时,既要借鉴外部经验,又要根据我国财政、金融和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的特点,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担保体系。
(三)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完善
1、利用业已推出的中小企业板融资。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证券资本市场是满足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需求的最佳选择,它不仅可以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且,为注入中小企业的股权资金提供了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从而更有利于企业融通资金。深交所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建议,根据中小企业外部股权融资的需要和效果,适当放宽中小企业在股票市场的上市条件,通过增加企业规模和盈利标准的弹性,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到股票市场上市;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着重强调的是企业的成长性;适当调整现有股票市场的再融资政策,使再融资政策的具体要求与企业的竞争性、成长性等特点相联系,使再融资政策的最终目标为促进企业的融资效率。根据这一系列的政策、建议,科技型中小企业无疑在中小企业板的进入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更需强调的是,中小企业板更看中的是企业的成长性,而非高科技属性。这就为市场进入设定了门槛,需要我们培养大量极具潜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而非仅有科技因素即可。因此,对于有条件的成长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政府应积极对其进行“孵化”,助其进入中小企业板进行融资,同时,借助国内设立中小企业板的有利条件,积极建立优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育成制度。另一方面,某些已进入成熟和获利重整阶段的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买壳上市的方法进入主板市场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