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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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卫生局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检查。在长的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由省卫生厅组织检查,长沙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市级及辖区内民营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在长的军队医疗卫生单位建议由省军区后勤部动员处组织检查,在长的武警医疗机构建议由省武警总队卫生处组织检查。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由株洲市组织检查,南华大学附属医院由衡阳市组织检查。
二、检查的时间。省卫生厅对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时间定于*年12月21日;市州对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要求在*年12月25日以前完成。
三、检查内容。
1、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尤其是医疗机构中的患者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和落实情况。
2、门诊、病房等重点地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及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3、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
4、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
5、有建筑施工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各级各类医院。主要包括:
1、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
2、市级医疗单位:市第一、二、三医院,市中医院,市皮防院;
3、各县(市、区)直医疗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有住院病人的其他县直医疗机构;
4、各乡镇卫生院;
5、各县(市、区)辖区民营医院、厂矿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
6、各级各类医院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及设施;
7、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8、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
9、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开展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开展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8)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9)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或单位“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海西安全发展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和医院主要负 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重点时段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县(市、区)、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31日前)
1、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三项行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月至9月底)
1、针对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的所有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医院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和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牵头组织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7月份开展县级安全生产大检查。8月20日前,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市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各级各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12月上旬组织的综合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市卫生局领导和督促全市开展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
2、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3、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范围内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4、市直医疗单位、市皮防院负责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并协助市卫生局指导和督促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具体承办科室,明确专人负责,于5月25日前将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市卫生局疾控科,市卫生局联系人:蒋琴英,联系电话(传真)2331345。
2、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3、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企业和医院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全面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任何时候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督查和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安全工作无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百日会战”的重点时段
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尤其要注意抓好安全事故的高发高危期。为细化任务、重点重防,结合“百日会战”期间的重点时段,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国庆黄金周期间(9月25日至100月105日)。
(二)第二阶段,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100月106日至102月20日)。
(三)第三阶段,20__年期间(102月210日至20__年10月5日)。
三、“百日会战”检(督)查的重点内容
此次“百日会战”活动主要以检(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各单位自查整改与市局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督)查的重点内容分常态检(督)查和专项检(督)查两个方面:
(一)常态督查内容:
10、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设置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20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安全投入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4、按照隐患排查整改要求,正常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全程记录的相关台账资料建立情况。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近年来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6、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组织必要的演练情况。
7、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专项检(督)查内容:
10、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安装消防栓等。
2、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够,标识是否醒目以及是否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是否有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医疗、医技等工作用房,职工宿舍区域防火设置情况。
4、火灾报警、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医疗机构内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6、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年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7、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医技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保管、安全使用情况。
9、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完善和演练情况。
9、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主要是救护车等车辆的规范使用、检测检修和严格按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用车的情况。
100、有建筑工程单位的建筑安全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告知情况。
1010、各单位重要科室和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是财务科、机房等重点科室的防盗防泄密情况。
四、“百日会战”实施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逐级落实安全大检查中各环节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促使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宣传发动到位。
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单位的实际,制定严格周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工作方案于100月100日前报局人秘科,电子邮箱:)。要以最近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为反面教材,利用板报画廊宣传、职工大会宣讲等办法,强势宣传、造浓氛围,真正在全单位形成工作必有安全、言谈必提安全、生活必重安全 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做到安全措施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根据人员的变动和工作调整,局党委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补充领导力量。组长由局长担任,由局级各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卫生健康局各股股长、基层单位负责人、各医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急办,县计生协会副会长安银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二)与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先后2次召开了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通知,进一步强化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医护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掌握安全知识以及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我局邀请了消防专家,分别组织局级培训2次,基层举办了6起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安全培训。通过培训演练,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专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现场扑救技能和疏散逃生能力,增强了自防、自救能力和对于火灾隐患的发现处置能力。
(二)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在6月16日甘谷县大十字广场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卫生健康局应急办组织下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成卫生健康局宣传展台,只做宣传展板10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6月24日,在局机关5楼会议室由县消防安全中心讲师就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全卫生系统80多人参加培训。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行业特色,宣传预防接种安全、血液安全、医疗质量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相关知识。同时,各基层单位也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一)强化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排查不漏一个死角,治理不留一处隐患。做好消防重点部位、建筑施工场地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等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营;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注重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及疏散逃生自救能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库,并跟踪督办,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二)在安全生产活动月中,各乡镇卫生院开展消防预演活动,县医院、中医院开展组织消防、安监、疾控公安人员参与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广大职工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严格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为深刻吸取当前连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我局下发了重大节假日,“两节”期间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组成2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各基层单位根据局里的统一安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风险部位、风险点逐一进行了排查,建立了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明确了各风险点的责任人。
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多次主动邀请安监、消防部门对各基层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重点对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有毒化学试剂、易燃易爆气体等)管理情况,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情况,消控室人员上岗值守情况,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督办通知》2起,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各单位根据《督办通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 活动开展情况
(一)开展排查安全隐患。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聘请县消防大队等部门专家进行排查隐患活动。针对所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及时将隐患整治到位,直至专家组验收通过,全面消除隐患,减少单位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