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23: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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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西南丰县为例,目前该县不管是增加农民收入还是财政收入,主要还是靠农业和农村经济。乡镇企业非常薄弱,提供的税收是390万元,不到税收总额的10%。出路就在于依托农业搞二、三产业。目前包括安徽、四川、河南、江西,这几年快就快在其特色产业上。中部地区尽管特色农业发展很快,但是是不完整的产业。以南丰的鲜果来看,现在有21万亩鲜果生产。鲜果进入盛果期,到2000年每一年提供2亿公斤到2.5亿公斤鲜果,其概念就是在100天的产销期间,每一天需要400辆卡车,每一辆卡车装5000公斤来运输,对于我们来说是根本不可想象的,因为没有产后的加工。
产业化重点应该放在中部地区,因为中部地区很多县是农业大县、财政穷县、工业小县,主要还是靠特色农业的发展,如何发展特色农业,就涉及农业产业化的问题。
产业化本质上是经济发展问题,但包括了很大的改革成分,如产前产后产中都与各部门有关,怎样搞?比如南丰甲鱼要依靠外地老板,自己不能搞,这涉及新的流通组织建设。还有资金的问题,收购甲鱼资金需要量很大,金融机构如何配套。包括供销社能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搞一个购销组织。现在供销社经济很困难,能不能利用供销社的人力,加上县里的支持来购销,这都涉及体制改革的问题。
蒋励(广东省农研中心副主任):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化农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农业产业化,就不会有农业的现代化。但是农业产业化不能代替农业现代化,不能以为现在提了农业产业化,就不提农业现代化了,这个关系一定要搞清楚。
农业产业化,应该是多种模式的,但是也应有共同的特点:
第一实行农业工厂现代化生产;第二建立区域专业规模化现代化的商品生产基地;第三建立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得农工商和生产紧密配合;第四联合各方要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大家都不吃大锅饭,既发挥联合优势又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五在生产力和专业分工高度发达基础上实行联合,联合是发展生产的客观要求。
这五个特点,我认为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标志,不能把什么事情都包括进去。加快产业化,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我认为十分重要。要搞产业化,大量的工作是改革的任务。体制上要改革与政府相关的管理体制,要积极探索。
农村的改革,我认为关键问题是产权,产权的问题搞清楚了,才能推动整个资源的流动,才能谈得上土地相对集中的规模经营。
何加正(人民日报经济部副主任):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是最终把农业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发展成面向市场的农业。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现代化的一个很重要的步骤。通过这个桥梁有可能更顺利地接近于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它将推动中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向新一轮发展,向新一个层次发展。目前,不管大家对农业产业化的问题认识上有什么分歧,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但这个概念提出来以后,在实践中,大家的做法基本上是大同小异,这就说明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不约而同的。这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应该说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是一个过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跟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农业的发展水平以及中国的市场的需求,和中国人的消费水平等都是相关的,他们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一说产业化,农村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我认为不是这样。要搞农业产业化就会遇到一系列问题,正是因为遇到这些问题,才会推动改革措施的出台,一些地方搞农业产业化,不得不先搞一些改革。农业产业化本身是在实践过程当中,我国实际上还是处于起步阶段。下一步还需要我们进行更多的探讨。
产业化的实质是体现利益分配的关系。农业投资和产业化开发的利润不能来自对既得利益的损害。在产业化过程中,应该把农民放在农业发展的中心位置。
谭向勇(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我觉得公司加农户的模式,整个过程都是自上而下的,把农民放在最末端,没有把农民放在农业发展的中心位置上。中国农业产业化,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农产品的供给问题,一个是农民收入增加的问题。整个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上,第一步应在中国首先发展比较完整的农户经济,实际上好多现代的农业技术在农户经济中也是可以纳入的。
为此,政府应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农户发展的政策,产业化首先要把农户经济发展起来,使农户经济逐步现代化。
第二步在农户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合作组织。在具体的形式上有两种:一种是运销合作社,一种是信用合作社。我们谈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就要找一个中介的组织,能够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另外一个就是信用合作社,使农业有比较充足的资金。
第三步在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能够逐步发展具有股份制性质的农民自己的工厂企业。我觉得是不是在考虑自上而下的发展思路的同时,考虑一下自下而上的发展思路,从农户到农民合作社,再到农民自己办的股份制性质的工业工厂企业。在一些龙头经济中,农民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为他没有能力跟龙头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对于工厂企业来说,他们交易费用也可以降低,因为面对的不是千家万户的农户,而是合作社和农民自己的工商企业。这样的话,整个市场经济才能全方位运转,特别是在市场化过程中农民的谈判地位能够提高。
李海涛(河南省商丘地区行署副专员):从我们地区产业化的初步实践看,农村搞产业化不仅是农村的需要,也是城市工业发展的需要。从大的方面讲,城乡工农分割这种格局如果不改变,我国的工业发展就受影响。
现在工业生产和农民的关系是买卖关系。比如农民卖棉花,中间要通过各个环节,为什么农民卖棉花要塞砖头,有很多原因。我们有几个工厂那么积极地去和农民结合,让利给农民1/4或1/3,这样农民非常高兴,生产非常积极。从宏观讲,国家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产业化,而农村产业化要到农村去和农民结合起来,要注意农民的需要,而不是某一个方面的需要,各方面需要紧密结合,就能形成新的生产力。
农村产业化,以我国幅员之大,情况很复杂,要连结城乡纽带,光靠简单的合同是不行的,要有产权作纽带,这样连结起来就更牢固了。
郭书田(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所长):农业产业化过程必然是总体多元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包括国有、集体所有、个体、私营,还有外资等等,形成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
在这种联合体当中,我们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要突出产权清晰化,避免在产业化过程中重新出现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导致资产流失的问题。在界定权当中,特别要重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问题。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一般是采取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形式。由于公司是以盈利为主要目标,而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基本主体,农民是很分散的,为了使农民适应大市场的需要,减少市场和自然的风险,这就需要重视依法保护农民共同所有的资产,并且使其能够得到应有的增值,并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使农民能够有决策参与权、收益分配权、管理人员的选择权,这也是农业产业化是否有生命力的关键。为此就需要在社会范围之内,建立连接市场的中介组织——合作社或协会。在这一过程中,最终得益者应该包括亿万农民。樊纲(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教授):所谓农业的“产业化”,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定义,我在此只强调两点:
2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广策略
2.1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加大了对农业机械化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这对提升农民农机化作业的信心,实现全面农业机械化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现行的经营模式将土地分割成小块给农民进行耕作,这使得很多大、中型农机具无法有效展开耕作,农业机械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实现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是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经营,这样不仅能够方便农业机械作业,还能够将分散的农机户组织起来,提升农业经济效益。所以说,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不仅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方式,更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2.2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水平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发展对于百姓的生活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加快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社会进步的必经之路,而农业生产实现机械化则是新农村建设的必施之法。新农村建设是为了让农民能够过上富裕的生活,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要实现农业增收、增产,还必须要拓宽农业发展类型,实现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农业机械化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式。机械化农业发展不仅能够有效完成农业生产任务,还能有效把控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标准,比如,实现种坑深浅一致,苗秧间距一致,施肥用量一致等,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同时还可以将更多的人力从繁重的农业生产工作当中解放出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
2.3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农机化人才队伍是帮助农村实现农业机械化目标的重要团队,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仍有一段距离,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与农村机械化队伍建设与培养落后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想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就必须要加强农业机械化队伍建设,因为只有高水平、高素质的农业机械化队伍才能够帮助农机具更好的发挥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在这一方面,各级政府应重视对农机专业人才的培养,将农机“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的3支人才队伍的建设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首要大事来做,尽快组建起高水平农业机械化队伍,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和新农村的有效建设提供保障。
1.1整体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一是对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认识程度有待提高。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的领导对信息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目标不明晰,工作重点不突出,还没有把信息化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也有一部分领导干部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比较简单。另一方面,部分农民对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也存在认识不足的现象,对信息的主动寻求意识不强,信任度也相对较低。网络信息由于其成本高和数量大不易辨识的特点而没有大面积普及,部分地区的农民对定制短信服务的热情不高,不愿花钱买信息。二是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不足。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对农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安排份额较少甚至没有安排,无法满足农业信息化长远发展的需要。加上各地资金筹措力度各不相同,影响了信息化设备的购置和配备。同时,农业信息机构建设乏力,缺少开展信息服务的经费。
1.2农业信息化服务缺乏地域或产业针对性
近年来,农业经济发展逐渐呈现出地域特色和优势产业发展集群的趋势。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系统是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联合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聚集各行业人才资源,围绕各地区农业优势和区域特色产业,衔接商务、物流等服务系统开展而来。但目前,各地尚未依据本地区的特色产业建立符合相关产业发展特色的信息服务系统。
1.3农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力量薄弱
从相关资料分析可知,当前基层农业信息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还相对较低,有很多不是具有专业技能和知识的人员,导致无法快速、完善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此外,大多数农民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信息化培训,尤其是缺乏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从而无法有效地从网络上获取有用的信息。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信息化发展的进程,影响了现代化农业建设步伐。
2加强我国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2.1加强对农业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制定农业信息化规划,使每年信息化建设有目标、有任务,把农业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农业信息工作责任制,将农业信息工作纳入各涉农部门年终考核内容,并与各单位信息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2.2加大宣传力度建议
充分利用已经在农民当中形成可靠宣传效果的媒体,在农业信息化的作用方面加强宣传力度,以引起各类不同群体对农业信息化的重视。
2.3完善投入机制
农业信息化发展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作为支撑,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予以足够的重视,在财政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议在农业专项经费中增加农业信息化的投入比例,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个人、集体、企业和外商多方投资,形成多元化投资渠道。各级财政应重点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和种养大户等建设数字农业,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
(一)从事农业劳动的素质比较低
目前在我国的总人口中,农民占到了9亿多,有一大部分的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基本上都是文盲和半文盲。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的现代化对农民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我国农民的素质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步伐。从上表对农业大省河南省的调查统计中可以看出,农业人口中的老龄化非常严重,这主要原因是由于大量的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城市,因为到城市打工可以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农村中从事农业劳动的文化程度比较低,大部分集中在小学或者初中的文化程度。老龄化和文化程度较低都对我国推行农业现代化非常不利。
(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落后,新技术推广存在较大风险
在我国的农村,尤其是我国的中西部地区,目前采取的仍然是粗放式经营。这种经营方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致使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盐碱化等自然灾害加剧,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近些年来,我国的农业成果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研究成果的转化上发展缓慢,许多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无法转换成现实的生产力;由于长期以来对农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农村基础从事工作的科研人员较少,没有健全的机构组织,缺乏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研队伍。因此在农村推广新技术存在很大困难与风险。
(三)农业现代化的投入较高,存在着金融风险
在美国和西欧等发达国家,现代化的农业科技含量大都已经达到了80%以上,基本上已经全面实现了良种化,喷灌和滴灌技术已经全面推广,在一些大型农场里,遥测、遥感和计算机控制拖拉机技术已经开始使用,互联网在农民中的普及率也很高。我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进行科学技术的推广和使用,而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在建国初期我国选择了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农业发展相对滞后,并且采取了“剪刀差”经济政策,农民的原始积累比较少,而且由于我国的农民福利制度相对落后,农民要在教育、儿女婚姻和养老问题上花费大部分资金,因此我国农业发展所需资金短缺。
(四)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目前的农业基础设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原有的设施陈旧。由于长时期无人维护和修理,以农田水利为代表的许多重点农业基础设施存在着陈旧老化的现象,严重削弱了农业生产能力。二是管理混乱。由于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主要还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经营分散,水利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存在只用不修,缺乏管理等现象,这种混乱的现象急需规范。三是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不足。农民靠天吃饭的意识仍然比较强,不愿意对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农业设施没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四是农业生产中所需的农资和农机具的装备水平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障碍。
二、政策性科技保险市场需求的经济学分析
(一)政策性科技保险保险的“需求不足”
农业现代化可以解决我们国家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甚至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农业发展好了,整个社会都会受益;同样如果农业发展遇到了问题,受损的不仅仅是农民,整个社会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农民购买政策性科技保险这种“产品”、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从而保证整个农业经济的良好运转,这样就可以使全体社会成员向受其好处。因而政策性科技保险属于一种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这种正外部性主要体现在农民对政策性科技保险需求的正外部性。城市轨道交通“消费”的正外部性,表现为市民购买城市轨道交通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而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私人成本收益和社会成本收益出现了差异,从而导致正外部性产生。农民购买政策性科技保险进行“消费”的边际私人收益为MPR,整个社会从全国人民“消费”政策性科技保险中可以得到收益,我们把它称为边际社会收益,记为MSR,MSR大于MPR.。农民“消费”政策性科技保险的边际私人成本为MPC,而整个社会的边际成本为MSC,从图中可以看出MPC大于MSC。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农民和社会分别确定出了自己的最佳均衡量Q1和Q0,结果农民的的最佳“消费量”Q1小于整个社会确定的最佳“消费量”Q0,政策性科技保险出现了“需求不足”的现象
(二)道德风险导致的市场萎缩
委托人和人之间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会产生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在推行政策性科技保险的过程中,由于作为投保人的农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发生道德风险。当保险合同签订完之后,取得保险合同保障的农户可能投资于风险较大的农业项目,或者是在经营中不再像签订合同前那样精心管理自己的项目。所有这些都有可能造成更大的风险。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不可能完全掌握这些情况,如果参加投保的农户投资的项目成功,他就可以获得很大的收益,而保险公司只是获得固定的保险费收入。但是如果投保农户的投资如果失败,保险公司就要支付很大的赔款,而投保农户可能仅仅承担很小的损失(在下图分析中,为了方便我们假定损失为0)。因此从参加投保政策性科技保险农户的角度来讲,如果不遵守合同,投资于那些风险大的项目获得的收益的期望值要高于投资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那些风险小的项目获得的期望收益。所以道德风险产生,保险公司的风险变大。农户获得保险合同后,投资于高风险项目可以获得5个单位的收益,大于投资于合同中规定的低风险项目获得的4个单位的收益,收益大的原因就是上面分析的:违反保险合同投资于高风险项目,一旦成功获得高收益,失败的损失却很小。因为现代化农业的风险和资金的需求都很大,所以我们假定如果得不到保险的保障,收益为0。因此,对于经营高科技农业项目的农户来说,占优策略是选择投资高风险的项目。那么对应于农户的高风险项目的策略,保险公司的占优策略是不承保。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博弈最后的均衡结果为:(投资高风险项目,不承保)。由于道德风险导致了政策性科技保险市场的萎缩。
三、政策性科技保险产品的设计
(一)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设计
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例如新品种的培育、新技术的研究等,这个过程一般耗时非常长,而且投入非常大,如果成功,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将是非常可观的;但是如果失败,所带来的损失也同样非常巨大。正是由于这些风险因素的存在,包括银行在内的大多数金融机构不愿意向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贷款,这样就会使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因为资金的短缺而无法开展。如果保险公司在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上提供一定的保险服务,就有可能改变这种状况。具体来讲有以下三种方案可供选择:(1)由科技创新项目的贷款申请者支付一定保险费,如果项目失败则保险公司负责归还银行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2)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人,直接给高风险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提供信贷担保。保险公司可以收取担保费作为保费收入。(3)保险公司与科技创新项目的信贷申请者共同分担风险,最后共同分配项目的利润。
(二)针对农户经营农业新品种或采用新技术时的风险进行产品设计
目前我国农业新技术和农业新品种的推广率都很低,因为我国多年来的传统小规模的农业耕作模式制约了农民的创新意识,同时由于我国农民的整体素质偏低,在进行良种推广和新技术应用方面受到很大限制。这些问题的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农民害怕打破传统的这些创新会带来损失,而自己承受风险的能力又太低。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进行以下几方面的保险产品设计:(1)针对某种农作物新品种或新技术在某地区推广实验阶段的风险进行保险。保险公司可以联合种子公司或者科研单位与农户共同签订合同,如果出现风险,则保险公司和种子公司或科研单位共同支付农民损失。具体损失支付比例,保险公司和科研单位可以共同商定,可以采取损失与将来利润挂钩的形式。(2)保险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农民支付保费,如果发生损失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也可与农户签订与利润相联系的保险合同。
(三)对农民购买农资及大型农机具的贷款进行保险
在进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经常需要购置一些昂贵的农资及大型的农机具,通常农民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由于道德风险的原因银行通常不愿意进行贷款,保险公司可以对此进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农民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人对农民的贷款进行担保,如果农民发生还款困难,则保险公司进行还款。这种方式要由政府的优惠政策或者直接的资金补贴。
四、开发适合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政策性科技保险应注意的问题
(一)政府应当对政策性科技保险的发展起主导作用
农业现代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发展的好坏对整个社会都有巨大的影响,正如前面的分析,因为其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农业现代化展好了,受益者不只农民,而是整个社会,如果我国的农业发展不好,受损的也不只是农民自己,会涉及到全社会。由于政策性科技保险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所以如果科技保险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其攻击和需求完全由市场决定,则必然导致供给不足或者效率低下。因此必须实行政策性的科技保险,必须由政府主导,由国家政府进行必要的扶持和政策上的引导。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政策、法律手段、税收杠杆、行政措施等来搭建保险体系,使科技保险真正能够很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
根据以往的经验证明,在农村推行的保险之所以失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民的意识问题。农民对保险的认可度直接决定着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要想在农村顺利开展农业科技保险必须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农民是主体,在农村开展科技保险,农业当然也是主体。为了改善当前农民参保意识薄弱的现状,必须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电视、报纸、海报、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