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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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继续开展以创建“安全学校”活动。各校要根验收的标准,明确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到“安全”的活动中。
2、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知识教育。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挖掘文本的安全知识资源,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增强安全意识,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安全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自护能力。
3、加强安全管理。继续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校舍安全、游泳安全、外出活动安全等一系列涉及学校安全工作,做到期初有布置、有计划,期中有检查、有督促,期末有评比、有总结,努力减少和遏制各项安全事故的发生。
4、通过学校宣传栏、广播、家长学校等阵地和学生大会、安全例会、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信等途径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到师生、学生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使学校的安全教育形成校内外强大合力,上下齐抓共管,共筑安全防堤,为学校创造一个安全系数高健康和谐的环境。
二、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
1、各校要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工作,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都能为人师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全面推进我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坚持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载体,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素质,推进依法治教进程。首先,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建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施教;其次要以“四民主两公开”为载体,扎实推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深入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教育环境,是关系到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大问题,也是搞好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内容。各校要定期与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治安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对学校内部的治安及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内部安全和治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得力,教育是否落实,设施是否过关,特别是要对学校内部的重要要害部位(食堂、宿舍、电教室、办公室、财务室等)进行全面的检查。联合相关部门,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继续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力度,促使教书育人的环境不断优化,治安秩序保持平稳。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和许多困难,各校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贯彻“两法”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尊重和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努力做好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二是要继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学生严禁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的教育,正确引导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生活观;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别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隐患的打击力度。三是突出重点,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各校要继续坚持帮教制度,要定人、定时、定责任,充分利用新课程改革的大好环境,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抓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毫不松懈地做好控制流失工作,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月活动工作安排。
罗镇乡中心学校
二00六年二月十二日
2006年安全法制月活动工作安排
月份工作内容
二月份1、各校组织修订和完善学校各种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学校普法、综治、“安全”等工作计划,健全学校安全保卫组织机构,明确各种安全岗位人员职责;
2、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2、开展安全及法制教育;
四月份1、各校组织学期中安全大检查,并整改安全隐患;
2、组织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五月份1、在全体师生中开展一次以道路交通、游泳、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月活动;2、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展“消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并开展一次消防专项整治活动(6月11日);
3、布置学校期末安全大检查;
七月份1、组织暑假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2、开展校舍安全检查月活动,及时整改校舍安全隐患;
3、开展安全及法制教育活动;
八月份1、做好学校暑假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各校修订各项安全责任书,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与措施;
3、组织开展“反”宣传教育活动;
九月份1、学期初安全检查;
2、各校组织各教师、班级、学生及其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十月份1、各校组织师生开展冬季森林防火、消防知识及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2、在师生中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3、组织学生参加市安全法制知识竞赛或征文比赛;
十一月份1、学校组织“创安”自查自评及总结工作;
2、做好迎接各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
3、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
20__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20__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 “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20__年12月28日—20__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本文来源:文秘站 检查(20__年4月26日—20__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20__年9月17日—20__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0__年安监局将实 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调查。
10月份:“建筑领域中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协调市建设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20__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二)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的同时,20__年安监局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检查工作要求
通过全市范围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营造出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一星期内分别将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按期报送每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由市安委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2010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2009年12月28日—2010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检查(2010年4月26日—2010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2010年9月17日—2010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010年安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调查。
10月份:“建筑领域中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协调市建设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2010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二)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的同时,2010年安监局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检查工作要求
通过全市范围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营造出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一星期内分别将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按期报送每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由市安委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打击整治安全隐患不整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及时或未开展安全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法律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一批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停产整顿一批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生产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惩治一批非法违法相关责任人,切实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倒逼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进监督检查方式,突出监督检点,抓住监督检查关键,继续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等方式,有效提高检查成效,做到查一次收效一次、查一次提高一次,促进企业克服麻痹思想、等靠思想,减少隐患常查常改、常改常犯现象,激发企业主动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
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分级分类建档管理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并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凡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将严格实行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发挥监督检查的警示震慑作用。
4.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的工作效能。科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检查指导,充分发挥标准化企业引领带头作用;二是监督检查专家管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形成专家积极参与监督检查活动的良性循环,保证专家检查的责任和效果,全面客观准确地查找问题隐患,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5.进一步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以建设规范化、专业化监督检查队伍为目标,以人员、装备、保障等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
二、重点监督检查执法对象
根据我区“三定”方案的规定,我局依照职业范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其他经营单位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经营单位12家;金属制造企业1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三、一般监督检查对象
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法履行综合监督职能,实施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区其他企业的一般检查,一般检查的企业为12家(其中粉尘涉爆4家,有限空间4家,使用危化品企业4家),实施一般监督检查对象,原则上每年至少执法检查一次。
四、综合监管事项
充分发挥区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妥善处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工作关系,从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联系发改、科技经信局、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商务、公安、住建、文旅、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对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及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原则上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应急管理部门参与配合。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着力解决行业领域内存在的源头性、基础性、瓶颈性问题,适时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风险隐患进行会诊,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努力解决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五、完成区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监督检查内容
(一)积极开展全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参与区安委办组织开展的综合督查行动。比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节日、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对全区各乡镇街、区直有关各部门、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促进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确保全县各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逐级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不深入、走过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单”制度。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切实监控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二)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监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等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四)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事故瞒报谎报查处跟踪制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健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完善诫勉约谈、责任追究、警示通报等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执法监察工作重点
坚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重点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为监察执法重点,在监察执法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健全和职业危害的申报、检测、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法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进行执法检。
(一)煤矿: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严肃查处瓦斯超标、粉尘防治、透水作业、空顶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强化煤矿矿长带班值班责任、职业病预防和劳动用工管理,保证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杜绝非法违法承包(转包)、以探代采等违法生产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三)危险化学品:对全县境内的加油加气站、氧气、乙炔气、甲醇改装等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点检查。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依法进行“三同时”审查以及在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行政许可换(领)证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职业健康、保险缴纳、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佩戴及使用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活动。
(四)烟花爆竹: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无证生产经营、三超两改和违禁使用“氯化钾”以及制定和执行结编机、装兑机、烘记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五)重点建设项目: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检查。突出抓好水利、道路、建筑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察,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作业场所中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和治理,进一步推动建设单位履行业主责任,强化业主意识,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村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加大对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重点岗位、重点工艺的防暑降温、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应急救授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七)职业健康:督促企事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的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好管理责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检测及公示告知,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督促企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离岗的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佩戴及使用执法检查,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隧道作业、石材加工、家俱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进行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
(八)加强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件查处。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核查处理力度,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告知解决途径。对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要及时受理并按照举报核查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核查,核查完毕后,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确保核查率达100%。经核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举报查处的重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执法监察频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整合监察执法力量,每月监察执法时间不少于15天,全年不少于200天,监察执法企业完成100家(次)以上;特别是对高危企业(煤矿、涉煤、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的监察执法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全县生产经营企业的监察执法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直接监管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100%,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100%的目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食品加工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实际情况。
3、县安监局执法队伍力量现状。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围绕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工作任务,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食品加工企业为日常监管和执法监察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为综合监管对象。依法监督企业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全县执法检查业务指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执法检查质量。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县安监局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15名,2015年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53天,执法检查总法定工作日为3795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1560个。(计算方法见附件1)
六、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企业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和食品加工企业。对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实行综合监管。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数量。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每个工作日检查2家次,每次检查由2名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共应完成执法检查数量1425家次。
1、县安监局执法检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12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68家,非煤矿山企业25家,冶金有色企业4家,食品加工企业13家。
2、县安监局综合监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77家。
(以上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执法检查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主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点。突出非煤矿山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突出检点部位、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爆炸、火灾、中毒等灾害的关键环节;在执法检查内容上突出监管对象的安全状况检查,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未经“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问题。
(四)执法检查方式
1.以专项检查为主,综合检查为辅。按照2015年度局重点工作计划,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抽查。根据工作实际,各相关中队抽查乡镇负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每个乡镇2-3家。
3.联合检查。按照省市布暑结合本县实际,与公安、交通、建设、质监、工商、教育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依据各自职责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执法宣传。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向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帮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执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两次全县执法监察队伍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岗位练兵、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点评等活动,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和执法监察质量。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强化执法计划的落实。为确保执法计划落到实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季度、月检查计划并落实到大队执法人员。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范围等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县局监管或执法检查工作及时调整执法检查计划。
(二)坚持实是求是、量力而行原则。依据本局的执法权限、人员数量、装备情况和本县生产经营单位的状况确定执法监察对象和频次。考虑到安全生产事故(件)的突发性特点、可能接受领导交办、群众举报(投诉)、专项检查、联合执法、中心工作等事项,留出一定的工作时间作为机动。做到执法计划与执法能力相适应,工作时间与执法任务相适应,执法要求与人员配置相适应,量力而行,确保计划落实。
(三)坚持分级分类、一岗双职原则。将全县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安全危害程度和实际状况,将监察对象分为重点监察和一般监察两类,在监察过程中,根据监察对象安全状况变化情况,可适时调整分类。县安监局突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等重点监管对象的行政执法监察和对危害因素较大的工商贸企业的综合监管。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区)按“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落实行业管理范围内、行政辖区内企业的监管。
(四)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突出重点对象的监察,兼顾一般对象的监察,注重对高危行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非治违,采取计划监察、专项监察、联合执法、专家检查等方法,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强化源头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监察计划完成率、执法检查现场处置率、限期改正及时复查率、投诉举报及时核查(或转处)率、交办案件及时查办率、案件及时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率、涉罪及其它无权管辖案件移送率、行政复议维持(或行政诉讼胜诉)率、案件及时报备率、案卷质量合格率均达到100%。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控事故起数,将事故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为XX的社会经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三、监察对象和监察频次
(一)重点监察对象
1、地下、露天开采矿山;
2、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储存企业;
3、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企业;
4、正在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的项目;
5、新、改、扩建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发生较大变化(如法人变更、开采设计变化、矿区置换等)企业;
6、去年或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
7、县域范围内的重点工程(如高铁工程、兴赣高速工程等)项目。
(二)一般监察对象
除重点监察对象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列为一般监察对象。
(三)监察频次
对重点监察对象的监察,原则上每季度执法监察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3次,对一般监察对象的监察,原则上每年执法监察不少于1次。
四、监察内容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七)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十二)职业卫生安全健康法规制度落实情况。
(十三)两个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指定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备案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职责分工(见附件)
按局内部年初制定的局领导分工及股室设置方案落实执法监察职责,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股室负责人组织并带领所属股室人员实施本计划。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监察计划落实。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经政府备案、批准后,就成为我们一个年度的执法监察工作行动指南,全局监察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计划的制定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维护计划的法规性,也是我们年度的工作任务,要严格依法、按计划执法监察,克服过度执法、随意检查。
县工信局全年拟计划组织12次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每月一次,每次检查1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自行拟定。“双随机”抽查、其他专项整治检查以及突发性重大事项上级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同步组织开展或另行安排检查时间。
二、检查对象
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分公司。
三、检查方式
县工信局全年12次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与省工信厅、市工信局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暗查暗访活动以及其他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同步进行,检查组人员例行检查包括县工信局2-3人,其他专项检查包括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及相关专家,人数待定。
刚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__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全面总结了我县去年的政法综治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部署了今年的政法综治工作,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认清我县当前的政法综治形势
今年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政法工作,积极落实各项维护社会稳定措施,确保了元旦、春节、清明节期间以及全国、自治区、南宁市和全县“两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可以说,截至目前,整个__县的社会治安工作成效是比较显著的。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能盲目乐观,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目前,我县政法工作总体形势不容乐观,矛盾纠纷、总量还比较多,重点区域、复杂场所治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三大纠纷”、交通事故善后处理等一些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北京奥运会、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和奥运圣火传递、南宁“两会一节”的临近,我们政法工作将承受更大的压力。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社会治安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凌厉攻势。全县政法机关要继续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破案率,做到“大案必破、命案必破、挂牌必破”。要针对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到勤排查、早发现、快解决、狠打击,依法严惩,继续把刑事案件总量压下去、遏制住,使多发财案件、严重暴力犯罪发案明显减少,社会治安面貌进一步改观,社会政治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要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取决于对案件的预防和控制。破案再好再快,也不如少发案、不发案。因此,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把重点工作放在社会治安防范上。今后,我们要在健全基层组织、完善群防群治网络、提高和强化基层干部和骨干的素质、完善和强化工作机制和经济保障能力等方面狠下功夫,真正把基础工作打牢。要加大防范投入,县专项综治经费要向防范方面倾斜,并且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集中财力解决治安防范上的重点问题。要增加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逐步落实重点场所、重要目标的电子监控,建立打防控指挥网络,提高装备水平。要突出加强人群聚集地和重点部位的技防建设,强化对社会面的控制。公安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打防控措施。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基层的政权组织建设好,特别要大力建设好派出所、司法所、中心法庭等基层政法组织。要整合好治保组织、巡防队员、单位保安员、内保人员等专业队伍力量,发挥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通过专群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安全防范中的作用,防止出现防控体系上的死角和盲点。
三、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设平安__,构建和谐社会,重点是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化解矛盾作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的决策部署,把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作 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一是认真做好排查调处工作。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使排查调处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有效。要突出抓调处责任制落实,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部门责任,制定调处方案,做到领导负责,专人处理,限时解决。对排查不深不细,对问题熟视无睹,或虽然发现问题但没有采( )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引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抓住热点难点问题不放。要抓好农村“三大纠纷”、企业改制重组、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不稳定问题的专项治理,抓好重点纠纷案件、重点人员的化解、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发生影响稳定的。
三是在治本上狠下功夫。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同志,要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怀着深厚感情去做人民群众的工作,特别要深入到困难企业、困难行业、困难村屯和困难群众之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了解掌握影响稳定的苗头和各种不安定因素,千方百计地做好矛盾的缓解、化解工作,调解纷争,减少对立,促进和谐。
四、要坚持从严治警,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机关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非常艰巨,切实抓好政法队伍建设,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公正执法保障公平正义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是政法机关肩负起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的根本保证。我县政法部门在队伍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党和政府、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要引起高度重视。我认为要牢牢抓住两条:
第一,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要按照政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纪律。要在政法系统组织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教育整顿,继续抓好各项禁令和纪律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干警的考试考核。对违反禁令和考试考核落后的,实行梯次递进管理,视情节不同分别给予警示、换岗、下岗和淘汰处理。坚持下管一级带队伍,上查一级追责任。干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千方百计为政法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进一步解决好政法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狠抓班子,带好队伍。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头脑,统领政法工作。要深入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法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对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引咎辞职制度,促进领导班子建设。一个好的政法领导班子,必须有最好的精神状态、有最实的工作作风、有最优的工作业绩、有最佳的社会评价。要高标准,严要求,一级带一级,把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钢铁队伍。
五、要严格问责,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分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摆到突出位置,进步熟悉,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治理,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校园平安,为南汇教育的改革、发展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教育局各职能部分的安全工作职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的服务和指导。要按照岗位要求,把工作职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纳进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继续开展责任签约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校(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明确分管副校(园)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等在安全治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治理和教育的责任。聘请学校校外法制副校长,开展对学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参与学校的安全工作。
2.完善各类安全制度、专项预案
教育局将制订12项安全治理制度、18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下发《南汇区教育局安全工作实用手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各类安全治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治理。
3.加强宣传教育,进步安全治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治理办法》,做好即将印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今年3月26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治理,共建***校园”。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公安机关、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主题,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以进步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学校班主任等队伍的作用,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进步分辨是非的能力。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现题目的学生,加强预警机制的落实,及时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食饮水、卫生室等的安全治理。根据市教委、市食药监局的要求,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知识进课堂的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应急预案的教育与演练,进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开展1~2次全区性的安全工作观摩活动,重点突出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安全教育,二是应急预案演练。要组织好各级各类安全培训,不断进步教育局各职能部分有关职员、学校治理职员的安全意识和治理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抓好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教职工尽快把握安全教育与治理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往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做到持证安全操纵。要指导学校用好、填好《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并开展评选。
4.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检查工作
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监、食药监、文化等部分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检查工作。会同公安在学校门口及周边安装监控系统,有效防范校园周边安全事故的发生。重视发挥学校人防、技防和物防的综合功能,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室的督查,防止食品中毒及传染病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校车的治理,严格执行“校车证”制度,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未办理校车证的车辆、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题目及车辆“超载、超速”题目。要配合做好“自有校车同一标识”工作,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要做好消防等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区综治委的领导下,在区周边的协调下,与公安、工商、城监、食药监、文化等部分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要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工作。做好农民工子女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食堂、厕所、消防等设施和条件。要指导农民工子女学校认真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
5.扎实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要深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好第二轮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申报工作。要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推动和加强学校安全治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6.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
要强化安全生产治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校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确实保障安全使用,遇重大险情及时上报有关部分。要加强企业日常安全治理,组织阶段性专项安全检查。要继续做好教育系统闲置房、场所租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防止事故的发生。要做好校办企业厂长(经理)、安全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复训工作,填写好职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卡,签约好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特殊工种操纵职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7.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研讨、交流活动。
分两个层面。区级层面开展到兄弟区县学习、取经活动,以及日常的交流、研讨活动;校极层面由片组长组织,定期到安全工作先进学校开展参观、交流、研讨活动。开展区安全工作论文评选,食品卫生健康教育教案评选,食品卫生知识竞赛,编制下发《南汇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论文集》。
8.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出台《南汇区学校安全、卫生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南汇区学校安全、卫生治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南汇区学校安全、卫生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安全工作的总结、考核、评选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主要领导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衡量指标之一。
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两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争取教育局安全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都名列前茅,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计划于3月下旬对学生进行一次遵纪守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主题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为防止学生在暑期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学校坚持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宣传预防溺水常识。同时发放告家长书以提醒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子女,防止他们私自下河玩水造成溺水死亡。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一支专职的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4、强化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详和的校园环境。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一是加强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二是严格门卫询问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应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三是严格学生请假出校登记制度。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教师摩托车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和人多时段,安排教育干部在学生放学出校时进行值班指挥,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不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3、加强校园饮食卫生及防病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消毒、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开学前,学校必须对炊事人员进行体检,对不宜从事炊事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岗位。学校要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组织学生群体性预防用药。突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食堂严禁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4、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5、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应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6、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电气设备工作性能正常,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
7、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学校对防止拥挤踩踏事故,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均由教干、班主任组织学生分楼层列队有序下楼。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坚决消除管理安全隐患。
1、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各项工作目标:
2、严禁校园内存在裸线和私拉乱接现象;
3、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杜绝校内发生治安事故;
4、保管好实验室有毒药品,使用有毒药品要规范操作;
5、总务对安全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发现隐患迅速整改,并做好台账.
6、严格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处理当事人.
二、采取措施:
1、加强领导管理、健全安全制度
由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牵头,与教导处、少先队一起,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室—总务处—全体教师”三级安全网络体系,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学生值日制度”、“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制度”、“体育课安全制度”、……并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力争使学校的学生管理提升一个新的台阶,为早日走进全国示范小学的行列打好坚实的基础。
2、学习安全法规、增强法制意识
本学期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在各种场所,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相关的安全法规,例如:危险物品存放制度,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各种途径,例如报纸、电视、黑板报、杂志……宣传安全法制的意识,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的意识。
3、严格操作规范、加强防范措施
学期初就在全体教师中宣传必须牢固树立依法办事、规范管理的意识,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规范操作,要求教师为学生提供的教学活动、公共设施、教学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特别是体育的器材的质量必须严格过关,要求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常规来进行教学,例如:体育课的教学、自然常识的教学等等都必须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并且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校长室、总务处、教导处、少先队要及时地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在第一时间内消除,对一些不负责任的同志要坚决调离重要岗位。
4、加强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管理是安全的生命线,只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才有可能杜绝安全适度的发生。因此,本学期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设施的管理、学生骑车的管理、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的管理、校外活动的管理、危险性劳动的管理、每周对学校的房屋、厕所、墙头、各种设施、校内电线实验器品等检查一次,做到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根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5、具体工作
(一)、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教育。
1、利用晨会、学生大会、广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出黑板报专题教育,使学生注意安全,警钟长鸣;
3、班与班之间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4、检查班主任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是否落实。
(二)、体育卫生工作计划。
1、经常检查室外活动器具;
2、每月查看校园有关设施安全情况;
3、备好医药用品,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4、每天注意饮水卫生,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5、每一节体育课、课外活动,督促并检查任课教师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6、严禁学生在校内外玩火、玩水。
(三)、其他工作方面。
1、每天放学,教师要认真做好护送工作;
2、加强对骑自行车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3、学生之间发生伤痛之事应立即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