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伦理观范文

时间:2023-03-07 15: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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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伦理观

篇1

二、以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为基础的环境立法

环境危机促使人类对自己的行为模式以及生产、生活和消费的方式产生了怀疑。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的环境学家们对人类中心主义予以了深刻的反省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开始探讨“生态中心主义”的理念。生态中心主义是指主张自然客体具有自身价值,应和人类具有同等的存在和发展权利,把“价值的焦点定向于自然客体和过程”的一种环境伦理学。生态中心主义把人类道德关怀和权利主体的范围扩展至整个生态系统,是基于对人类所面临的现实环境危机的忧思,是对人类中心主义以及近代以来征服自然理性意识的合理性的一种质疑。“生态中心主义强调每一系统都对整体的健康存在起着重要作用,并要求在此意义上评价物种的价值。”弥补了“人类中心主义”只关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缺陷,把人类关心的领域扩展至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但在处理现实世界中两大重要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强调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忽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生态中心主义反映到立法上则表现为环境立法的终极目标。环境学家汪劲认为,环境立法的终极目标,是人类对自然事物关系认识的一种抽象的价值观念与价值判断,是人类通过立法所拟达到的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或理想的目标。终极目标主要考虑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突出的是生态利益。这种理想目标与社会现实相去甚远,因而在环境立法目的上表现出一种超前性。生态中心主义看似理想,但却很难在实践中真正落实。以生态中心主义为基础的环境立法对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重视不够,这种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不强。三、以可持续发展伦理观为基础的环境立法

可持续发展观源于人类对长期以来不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诘问和反思。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发展。《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的发展。”而且,我们现在对“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的正确诠释:“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之一,将在我国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在处理发展问题时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第一,可持续性,使人类社会发展具有一种长久维持的过程及状态,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原则。这一原则一般被描述为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三个方面。第二,公平性,即强调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应给所有人平等的机会,实现他们过较好生活的愿望。这里的公平具有两层含义:即同代人之间的横向公平及代际之间的纵向公平。第三,系统性,即把人类及其赖以生存的地球看成一个以人为中心,以自然环境为基础的系统,系统内自然、经济、社会和政治因素是相互联系的。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人口的控制能力,资源的承载能力,环境的自净能力,经济的增长能力,社会的需求能力,管理的调控能力的提高,以及各种能力建设的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发展观所追求的是人类之间的融洽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包括生态可持续性、经济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性,它具有多元的指标体系。它不仅包括经济的、社会的,也包括生态环境的;不仅包括物质的、技术层面的,也包括制度和文化价值层面的。可持续发展伦理观与人类中心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可持续发展伦理观承认其他生物、物种、自然和生态系统具有内在价值。与生态中心主义相比的进步意义在于强调了人的主体地位,在对待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可持续发展伦理观指出了隐藏在人与自然之间对立的背后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导致当今生态危机的深层次原因,这更是对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的扬弃。

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对环境法学有着广泛、深远的影响。可持续发展观把环境法的理念提高到了新的境界,是人类在同大自然融合过程中得出的珍贵经验,是维护整体生态利益、实现环境正义、构建和谐生态系统的理论升华。

参考文献:

[1]汪劲.中国环境法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37-40.

[2]裴广川.环境伦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43.

[3]姬志闯.生态中心主义的理论表征与困境[J].河南大学学报,2003,43(3):88-91.

[4]夏少敏.环境资源法总论[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77.

[5]汪劲.环境法律的理论与价值追求[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212

篇2

    一、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

    所谓外部性,按照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诺思的解释是“当某个人的行动所引起的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时,就存在外部性。”[1]从旅游业的角度来考虑,也就是说某种旅游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并不一定在其自身的成本或收益上表现出来,但却会给其他个体乃至整个社会带来好处或坏处。当旅游活动的结果能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好处时,被称为旅游业的外部经济性(如改善旅游区的交通,受益者不仅仅是旅游业,也是整个旅游地区);反之,则被称为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如旅游业造成的旅游资源损坏)。

    二、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的表现及危害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包括旅游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性和旅游消费的外部不经济性。旅游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性是指旅游供给者(开发建设者和旅游经营者)在开发旅游产品过程中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又可称为旅游生产的外部费用。具体表现及危害是:(1)由于我国旅游资源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旅游地的资源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如旅游地的水体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旅游开发过程中的滥砍滥伐行为导致山区森林植被破坏;城市景点和市郊景点空气污染严重;旅游地垃圾污染已成为各风景旅游区的极大公害;它直接影响旅游地的旅游质量,影响旅游地的声誉,对旅游地环境造成极大危害。(2)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由于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经营者盲目建设,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为了旅游而搞旅游,不注意综合治理,无视文物古迹的历史价值和旅游价值,造成了景观污染和文物古迹的破坏等。

    旅游消费的外部不经济性是指旅游者在从事旅游活动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又可称为旅游消费的外部费用。具体表现及危害是:(1)旅游者在旅游景区、景点游览过程中产生损坏景区环境和景观质量的行为,如在游览过程中随意丢弃各种废弃物、乱攀乱爬、乱涂乱刻乱画、随意采摘等。这类不文明行为会导致旅游景区(点)环境污染,景观质量下降并最终造成旅游景区整体吸引力下降,旅游价值降低。(2)当旅游地接待的旅游流量长期达到或超过其合理容量值(即旅游饱和或旅游超载)时,其最直接和直观的后果就是旅游污染(如我国着名旅游风景区黄山、桂林等地,每逢旅游旺季,因旅游饱和与旅游超载所导致的水体污染现象就会趋于严重)或拥挤(旅游地到处充斥着游人,旅游者会感觉拥挤不堪,不能获得应有的旅游气氛,旅游的体验质量大打折扣).所以说,长期的旅游饱和与超载,将对旅游业造成致命的消极影响,因此西方有人称之为“旅游摧毁旅游”。[2]

    三、用旅游伦理的眼光来看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

    旅游业发展到21世纪,“面临着一个严峻的抉择:是立即采取行动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未来,还是坐等观望,任环境和经济的衰退毁灭其赖以生存的资源。”[3]为了使旅游对环境和文化传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同时使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利益最大化,1999年世界旅游组织制定了《全球旅游伦理规范》[4]。进入21世纪,旅游伦理的研究又伴随着生态旅游、旅游可持续发展等旅游新思维的推进得到了进一步的关注。旅游伦理研究是21世纪旅游学和伦理学共同面临的一个前沿课题,正日益成为各国政府、旅游组织和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同时也是我国政府、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爱尔维修曾说过:“利益支配着我们对各种行为所下的判断,使我们根据这些行为对于公众有利、有害或无所谓,把他们看成是道德的、罪恶的或可以容许的;这个利益也同样支配着我们对于各种观念所下的判断。”[5]我们知道,利益和道德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同样,旅游利益和旅游道德的关系问题也就成为旅游伦理的基本问题。利益是道德的基础,这既是18、19世纪西方功利主义伦理学派反复论证的一个命题,也是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结论。在旅游利益结构中,共同利益和个别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更多的表现为矛盾运动,特别是在旅游日益普及化、大众化的今天所表现出来的经济利益冲突以及环境利益冲突和社会文化利益冲突,充分反映出了旅游利益矛盾运动的客观性。解决这一系列旅游利益冲突,单凭政治、经济乃至法律手段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发挥旅游伦理的调节功能,尤其需要旅游伦理正确的价值导向。旅游伦理意识要求旅游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若要充分发挥旅游的积极作用,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旅游的外部不经济性予以改善和克服。但在实际旅游经济活动中,受经济利益最大化、个人效用最大化等价值目标的影响,旅游生产者和消费者极力追求自身的最大满足,而不管自己的利己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外部影响。因此,对所有与旅游有关的人员,即旅游业、公共部门、旅游地居民和旅游者进行相关行为准则教育,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伦理观念,特别是树立旅游生态伦理观念,是内化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途经。

    旅游生态伦理就是指人类通过旅游行为,把伦理目光投向大自然,建立人与自然之间完整、美丽、亲善、和谐的伦理关系。它倡导人类──旅游主体与旅游媒体(包括旅游开发、经营者)不再破坏旅游客体和旅游客体赖以存在的自由整体环境,进而保护这个生态共同体。

    孔子赞扬“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孟子说“仁民而爱物”,把“爱物”看成是“仁民”仁义之行和美德.在那个时代美与善几乎是同义的,古代哲人更是赋予自然事物—山川﹑溪谷﹑草木﹑禽兽以伦理美的色彩,并将爱护大自然﹑爱山爱水视作是“成教化”、“助人伦”的道德修养过程。[6]今天,如果旅游者能以这种生态伦理的眼光去旅游;去感知旅游中的“美”与“善”;去领悟人与自然的亲密﹑和谐,就自然会兴起一种崇高的情怀:关心他人,怜悯万物,爱护生命,感谢大自然。忘情于山水之中,旅游者得到了心灵的净化,道德的升华,自然之美与人伦之善才能真正达到和谐与统一。

    《可持续旅游发展》中还指出:“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实质,就是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成为一体,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使许多旅游目的地各具特色,旅游发展不能破坏这种脆弱的平衡关系。”因此,旅游业的发展必须考虑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道德规范,使自然和文化资源得到保护,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扼制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

    参考文献

    [1]贞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

    [2]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中国旅游出版社,1999.

    [3]WTO,WTTC,Earth Council,1997,张广瑞译.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日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J]. 旅游学刊, 1998,(5).

篇3

关键词:生态 诗歌 蛇 自然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戴维・赫伯特・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

1930)是20世纪初英国著名的小说家、诗人、戏剧家、散文家和画家。在其短暂的一生中,共创作了10部长篇小说,7部中篇小说、约50篇短篇小说、近800首诗歌、4部剧本和大量的美术作品。由于身患肺结核,劳伦斯抱病终生并痛苦不堪,健康的需要使他对生活环境的重要性有了更切身的体会。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业文明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种种污染对劳伦斯来说无疑是一把插在心中的利器,令其不得呼吸。因为大自然有着独特的情感,劳伦斯在短暂的一生中,不停地更换栖身之地,以求得到身心的健康;不断地远离污染的现代化城市,寻求他的精神家园。劳伦斯远离城市的喧哗,一方面是他虚弱身体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他的叛逆性格和作风无法适应城市的生活。而他的诗作《蛇》则充分展示了他对大自然的热爱以及对人类所谓文明的痛斥,其生态伦理观在这首诗中可见一斑。

诗作《蛇》是劳伦斯在意大利西西岛小住时创作的。它讲述了诗人在一个炎热的夏天与一条蛇相遇的故事。诗人以细腻的笔触描述了故事的全过程:不经意的偶遇、接下来的默契 “相处”以及最后的不欢而散。诗人的情绪也随着故事的发展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如果说“每部作品都是著者心灵的一次自我剖析,是作者的‘心声’或‘情态’的表露。”那么,在这首诗中,我们不难读出劳伦斯对人类所谓的“文明”的痛斥,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抗议以及他的生态伦理思想。

在许多作家的笔下,大自然是伟大而神圣的,劳伦斯也不例外。诗歌《蛇》中的蛇在其笔下显然是自然神祗的化身。

“我拿着水壶走下台阶,/必须等待,必须站住等待,因为他在我之前来到水槽边。”

当蛇来到诗人的水槽边时,诗人不但没有以人类是一切生物主人的观念自居将蛇赶走,还尽地主之谊,安静地站在那里等待,不去打扰这位不请自来的宾客,并进而对这位“客人”进行了细致的观察:松弛柔软的躯体、悠然自得的姿态……令诗人不胜欢喜,陶醉其中,竟忘了自己是水槽的主人。“有人在我的水槽,/我却像个后来者,等待着。”细细品读之下,作者对自然的崇敬和喜爱之情,跃然纸上。

自古以来,“在如何处理人和动物之间关系的问题上,有两种相反的思想传统:一种认为人类是其他生物的主人,这种思想认为人是高等的、有智慧的生命,而其他生物则是低等的、没有目的和智慧的,因而必然受到人类的统治和支配,这种思想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堡垒;另外一种思想传统则认为人和其他动物包括在内的自然生命有着天然的联系,同处于共同的地球乃至宇宙大生态系统内,人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事实上人和其他动物有着共同的祖先)超越自然生物链,将来也绝不可能脱离这个大生态系统而独自存在,这种思想坚称人不过是生态自然的一环,不过这一环有点特殊而已。前一种思想传统一直占据着统治、压倒性的地位;直到19世纪,以达尔文进化论的产生为标志,后一种思想传统才仿佛找到了最有力度的支撑点和论据。”显然,劳伦斯是属于后一种思想的拥护者,在这首诗中,“蛇”作为自然的代表和化身,得到了诗人的尊重和爱护。在诗人看来,这条蛇与人类是平等的,不是人类的异类。因此,诗人怀着敬仰之心款待他的到来,让他享受与人类同等的权利,并得到应有的尊重。诗人正是怀着这份对自然独特的情怀才情不自禁地把自己和蛇摆放在平等的位置上,并遵从人类中“先来后到”的规则,站在那里耐心等待,满心欢喜地欣赏这位先于诗人到来的“尤物”。

然而,人类文明的象征――教育却打破了这份和谐,向诗人这种崇敬自然的行为亮起了“红灯”,发出了呐喊声:

“我所受教育的声音,对我喊道:/他必须被杀死/因为在西西里岛,黑色的蛇是无害的,金色的蛇是有毒的。/我体内的声音,说道:如果你是男人/你就拿起木棍打死他,把他结果掉。”

这一声音打破了诗人内心的宁静,可是,这一切都不是诗人的本意,诗人是如此地喜欢这条蛇;既然蛇的到来让诗人如此欢喜,那么他又怎么会舍得杀死他呢?诗中的“我所受教育的声音”显然是人类的文明的代表,而正是人类无比推崇的文明让诗人感到困惑,令他的内心矛盾不已。可能是“体内的声音”没有强大到令诗人改变他对蛇的热爱,所以便试图通过所谓“男人”意识的诉求达到目的。但是,诗人仍旧没有在这些声音中完全失去自我的情感,他不得不再次申明自己对蛇的热爱。

“但是,我必须坦白我是多么地喜欢他,如此高兴他像一个安静的客人,来到我的水槽边喝水。平和又安静地离开,不道一声谢隐没于地球灼热的深处/我不杀死他就是懦弱吗?我渴望和他交谈就是反常吗?感到荣幸就是卑贱吗?”

在一连串的质疑中,诗人仿佛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他为诗中的蛇走出“黑暗之门”并得到了他的款待而感到荣幸;尽管“那些声音”不断地向诗人发出警告。

诗人的内心逐渐平静了下来,仿佛摆脱了“那些声音”的困扰。他注视着蛇喝饱水后的憨然姿态,越发觉得他可爱可敬,觉得他如同上帝一般高贵。“他像上帝一样,环顾四周,什么也没有看见。”然而,诗人最终还是没有彻底摆脱“那些声音”的影响。因为“那些声音”已经历史悠久,在人们的心中有着难以抹灭的地位,始终以“理性”的姿态在人们的心中扎根、长存,以致根深蒂固;诗人内心的感性相比之下还略显薄弱,短时间内自然会举棋不定、犹豫不决,以致做出错误的决定――拿起一根木棍砸了过去。但是,诗人立即就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认为这是一种粗鲁、可耻的行为。

“我立刻感到后悔/我想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地不齿、多么地粗俗、多么地卑鄙!”

在自己“卑劣”行为的衬托下,蛇的形象在诗人心中愈发高大、愈发高贵。

“因为我又一次觉得他像国王/像一位被流放的国王,现在该再次为他加冕了。”

诗人把诗中的蛇视为“生命的君主”,并声称自己“卑劣的行为”将受到惩罚。以蛇为代表的大自然在诗人心中的地位是如此地高大、神圣,在忏悔声中,诗人再一次宣告了自己热爱大自然、敬仰大自然的生态思想。

著名的生态学家史怀泽提出了“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他认为“人类的同情如果不仅仅涉及到人,而且还包括一切生命,那就是具有真正的深度和广度的伦理”。他还提出了这种伦理学基本的道德原则:

“成为思想型动物的人感到,敬畏每个想生存下去的生命,如同敬畏他自己的生命一样。他如体验他自己的生命一样体验其他生命。他接受生命之善:维持生命,改善生命,培养其所能发展的最大价值;同时知道生命之恶: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抑生命之发展。这是绝对的、根本的道德准则。”

劳伦斯正是怀着一份敬畏生命的道德准则,如同敬畏他自己的生命一样善待蛇。在诗歌《蛇》中,他始终把“蛇”视为自己的同类,甚至崇拜这条蛇,将其称为“上帝”、“国王”、“生命的君主”。并且在整首诗中,劳伦斯始终用第三人称“他(he)”来指称蛇,而不是用指物代词“它(it)”,这说明他赋予了蛇以人的形象,而没有把蛇看作是低人一等的物种;蛇在他的眼中不仅有生命,还和人类拥有着一样、甚至高于人类的品质特性,在此,劳伦斯尊崇自然生物的态度进一步明朗化了。劳伦斯眼中的蛇不仅神似人类,而且还有着和人类相似的形体。“他慢慢地停下来,放松蛇肩,继续深入洞中。”众所周知,蛇是没有肩膀的,但劳伦斯却绘声绘色地描述蛇钻进黑洞时的细节,描述蛇和人类拥有一样的形体。

在诗中,劳伦斯也传达了另外一个重要思想:在如何正确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问题上,文化因素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著名的生态思想家唐纳德・沃斯特也曾明确指出:

“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全球性生态危机起因不在生态系统自身,而在于我们的文化系统。要度过这一危机,必须尽可能清楚地理解我们的文化对自然的影响。”

在诗歌《蛇》中,诗人正是由于受到“所受教育的声音”的干扰才做出了令自己后悔不已的举动。为此,他鄙视自己的愚蠢,憎恨“那些声音”――人类文明。“我鄙视自己,鄙视我那该诅咒的人类教育的声音。”劳伦斯的观点由此与唐纳德・沃斯特的生态观不谋而合。如果我们对待事物的态度受文化影响,我们的行为举动自然会受其左右。

劳伦斯以“蛇”为诗命名,也是有着丰富的意蕴的。“蛇”在《圣经》里是邪恶的,是狡猾的。它是魔鬼,是欺骗了整个世界并诱惑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从而犯了原罪的撒旦。蛇最早的名字叫“晓星”――光明的传播者,曾经是天国中的天使首领,但他背叛了上帝,因此被赶出了天国。然而,它诱导亚当和夏娃吃伊甸园里上帝的禁果却是分辨善恶之树,即知识树。虽然蛇的行为背叛了上帝,但是,是它使人类明白了什么是善恶美丑,是它使人类拥有了判断行为的准则,正如它在受上帝惩罚之前的身份,它是“光明的传播者”。但上帝却因为亚当和夏娃没有听从他的命令偷吃了知识树的果子而惩罚了他们――把他们赶出伊甸园,饱受人间的艰难困苦;同时,上帝和“光明的传播者”、撒旦的化身――蛇势不两立。然而,蛇是自然的代表,是真理的象征:它不屈服于上帝强大的力量,它的心里不会仅仅只有上帝一个人的声音,它竭尽所能地帮助人类走向光明、走向真理,让人类认识世界的本来面目。

诗中的“蛇”和《圣经》中的“蛇”一样,对诗人不仅毫无恶意,而且还令诗人心情愉悦。然而,人类的文明却要诗人杀死他,要诗人毁了这颗真正的知识树,让一切原本和谐的世界变得冲突四起。蛇是自然的代表,而上帝是权力及文明的象征。蛇违背了上帝的命令,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但这种“不可饶恕的错误”只是针对上帝所谓的文明而言的。劳伦斯笔下的“蛇”尽管不是《圣经》里的撒旦,但却是现代生活里人类精神家园的象征,是原始自然的象征。“我所受教育的声音”告诉诗人蛇有害,也只是根据墨守成规的传统而言。

“全诗在诗人的忏悔声中结束。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忏悔的正是对人性的弱点有着清醒认识的诗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劳伦斯在《蛇》中表达了他对人类传统的文明教化的痛恨,因为它给诗人带来了苦恼,带来了无限的悔恨,是它使诗人冒犯了他无比敬仰的尤物――蛇。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人类文明及文化也处于“不断上升”的阶段,然而社会环境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让我们不得不反省自己,不得不深思一个问题:人类的前进步伐是否要以环境的破坏及精神的束缚为代价?劳伦斯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自然是使人善良、使人自由、使人幸福的;人类对大自然应该树立正确的认识,从而才能用正确的方式对待大自然,才能和大自然真正地和谐相处,才能实现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在其诗作《蛇》中,劳伦斯的生态思想得到了完善的论证。

参考文献:

[1] Lawrence,D.H.:The Complete Poems of D.H.Lawrence.Wordsworth Edition Ltd.,2002.

[2] 王诺:《欧美生态文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 史怀泽,陈泽环译:《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

[4] Schweitzer:Out of My Life and Thought,trans.by A.B.Lemke,Henry Holt and Company Publishers,1990.

[5] 苗福光:《生态批评视角下的劳伦斯》,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篇4

维持生态平衡是人类必须直面的一个研究课题。同样,网络信息资源中也存在着信息生态问题,也就是说,网络是人与信息的生态系统,也需要我们努力地加以开发、利用和保护。本文试就网络文化传播生态环境的危机与策略问题作些探讨。

一、网络文化传播之生态危害表现

道德伦理失范。杜拉凯将失范注释为“一种社会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为社会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由于网络技术的超乎寻常的高速发展,现实的道德规范很难适应这种高速的新环境,结果,不可避免地出现道德的冲突。道德的冲突,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网络生态道德失范问题:黄毒泛滥、版权侵犯、病毒传播、黑客骚扰等。

信息污染。信息污染是指网络上充斥着信息垃圾,妨碍了人类对有用信息的吸收和利用。遨游在互联网世界里,就会或多或少遭遇到垃圾邮件、病毒侵蚀、过时信息等的“轰炸”。

自由主义泛滥。网络突破了传播学上人际传播的单向传播模式,而代之以多元联动。在网络中,任何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思维和逻辑行事,可以较少地受到别人的压制和束拘,形成一个无拘无束的“自由王国”。由此,一些禁不住诱惑的人就开始堕入“情网”,并不由自主地越陷越深。

人际关系冷漠。由于网络文化的同律化、标准化、程序化,使人的思维简单化和直观化,致使人们的知识匮乏、审美能力下降。而人际传播关系也不断疏远,人际交往变成了“人机交往”。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入网者将会有更多的时间耗费在网络上。于是,出现了漠不关心现实生活的情状,这样,冷漠、孤僻等心理问题油然而生,进而导致人际间的亲情、友情等道德关系的破裂与沦丧。

侵犯隐私与网络犯罪。人们的一举一动会在网络上留下符号烙印,也很容易被追踪,因此让一些不法分子很轻易地获得“网民”的隐私。那些不法的数据采集商利用各种电子手段收集“网民”有关个人的点滴情况,并储存于计算机中,同时出售给违法公司。网络犯罪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对网络安全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是最为严重的破坏网络生态环境的行为。心理失衡。心理失衡时有发生。心理失衡也有人称其为“信息综合症”,是指与信息有关的症候群。有的因失去信息而感到精神上的匮乏,继而产生信息孤独感;有的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成为“信息恐惧症”。

文化霸权危机。“据统计,目前占世界人口20%的发达国家拥有全世界信息量的80%,而80%的发展中国家(其中包括中国)却只拥有信息总量的20%,信息富裕与信息匮乏的最高比例达100:1。信息大量集中于富国的结果,使得信息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发展中国家正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另一种形式的贫困威胁——信息贫困。”发达国家经由网络向目标国受众不断地传播文化信息,将自己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强加于人。

二、网络文化传播出现生态危机的原因

网络文化传播过程中造成生态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与网络的特殊性有关,也与网络发展过程中的其他因素有关。

网络文化的特殊性。所谓网络文化,“是一种蕴涵特殊内容和表现手段的文化形式,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依赖于以信息、网络技术及网络资源为支点的网络活动而创造的特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网络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文化。这种新兴的网络文化具有开放性、多元性、互动性、自主性、虚拟性等主要特征。它抛开了人类的肉体,抛却了限制与拘束,只留下人类自由精神的遐想与畅达。

网络生态空间观念的误区。许多人对“网络社会”的认识尚不够清晰,只是把网络看成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技术、一种“媒体”,远未把网络放到“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此崇高的程度,至少,在如今,还没有谁把网络看作是人类真正的“第二生存空间”。所以,即使有人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也不会像破坏自然环境那样遭到同样程度的谴责。由于对网络生存空间的淡漠和对网络虚拟性理解的偏差,导致了有些人对人类“第二生存空间”环境问题的曲解。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但它是真真切切存在的。然而,人们把这种虚拟性常常看成是一种虚幻性,结果导致了理解上的偏误。这与“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理论相比,其自觉性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信息崇拜”的负效应。信息崇拜,是指过分夸大信息的价值甚至将其神化。罗斯扎克指出:“信息被认为与传说中用来纺织皇帝轻薄飘逸的长袍的绸缎具有同样的性质:看不见、摸不着,却倍受推崇。”对信息的崇拜极其容易造成对信息的滥用、误用,造成网络信息污染,导致信息膨胀乃至信息高速公路的堵塞,从而极大地破坏网络生态环境。

传统德育教学的滞后。网络道德失范不仅仅是网络单方面的原因,也与我们传统德育本身存在的不足有关。如果我们具备比较崇高的道德品质、优秀的素质水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那么,在“网络社会”中会大大减少出现失范行为的可能性。黑客哲学的泛化。“黑客”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自视的黑客伦理或黑客哲学。他们怀疑权威,又具有高超的网络技术水平。由于“黑客”在互联网的早期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小视的作用,于是他们成为一些青少年崇拜的对象。黑客哲学要旨是崇尚信息自由共享,反对信息垄断,蔑视权威。这些观念的极端化使黑客在网络中“耀武扬威”。

语言文化霸权的威胁。互联网络上使用的通用语言是英语,不懂英语几乎寸步难行。正如尼葛洛庞帝所言的:“在互联网上没有地域性和民族性,英语将成为标准。”

这对于非英语民族和国家来说,就意味着在网上使用自己民族语言的机会被剥夺了。更有甚者,一些西方强国必然会依据其网络上信息流的绝对优势,向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进行文化侵略。

三、网络文化传播的生态伦理观策略

1.确立科学合理的网络生态观念。“‘生态’本是指自然界的万物依自然本来的规定而和谐地处在合理的生命循环之中,是自然界和谐性的一种表述。由于人类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学界近年将‘生态’嫁接到由人的存在而衍生的‘伦理’、‘文化’、‘哲学’,乃至‘宗教’等文化的概念上,从而形成了“生态伦理”、“生态文化”、“生态哲学”等观察领域。”在网络文化传播中,当我们用普遍联系的哲学观点去分析网络与网络运行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时,便形成了网络生态环境系统网络生态系统符合系统的一般特点,但它不仅是强调技术因素的网络系统,而是与网络发展有关的社会环境、信息环境与信息主体共同组成了一个网络运行大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强调各因子之间的普遍联系和整体性。所以,在网络系统上,只要某些或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产生整个系统的生存风险,即网络生态危机。在网络的运行过程中,我们要保持生态文明观念,坚持用生态观念去看待网络运行环境,保护网络生态环境、追求生态平衡,竭力创建以及维护好网络生态运行环境,使网络运行沿着人们设想的轨迹运动,树立人与网络生态运行环境相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网络生态观念,并使之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2.树立系统的网络生态伦理观念。生态讲究的是整体性与全局性的观念,从网络的角度来看,网络其实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它反映的是人与网络之间的生态平衡问题。在这种整体的系统中,“网民”利益与网络利益互相依存,互为作用,具有内在的互动性与紧密的联系性。整体性、互惠性和长远性是网络生态伦理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网民”对网络利益的保护与支持,实际上是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网民”对网络利益的损害也即对自身利益的损害。网络生态伦理要求按照生态伦理学的道德标准、基本原则和规范去指导和约束“网民”的网上行为,以便保护网络的顺利发展和生态系统的平衡。要言之,网络生态伦理观念就是寻求一种适于人类与网络共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念体系。它的基本原则是在承认和肯定人类满足与追求其基本需要和合理消费的前提下,还必须充分考虑网络生态发展的客观要求。

3.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对“网民”应不断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培养人文精神,提高他们的公德修养和规则意识,使“网民”树立起信息安全意识,按照安全制度规范操作与处理信息。作为学校或培训机构的思想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构建良好的并有利于思想道德教育的网上环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又生动活泼的德育教育活动,拓展“网德”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4.受众应该加强自律。网络主体要进行自我塑造与自我约束。自律的关键方法是遵循“我为网络、网络为我”、“从我做起”等意识的培养,通过反省,检查克服自己陋习,并在实践中,不断身体力行,这样,才能达到道德自律境界。同时应建构网络监督机制,加以综合治理。

5.持续提高网络技术。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通过一定的技术约束是防止外来信息入侵的较好方法。目前,过滤软件、分级系统、防火墙是当前主要的维护健康的信息环境的主要手段。如今,各国政府都加大了对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反“黑客”技术等等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美、日、德等发达国家将信息安全技术列为国防、科研的重点。在我国,由于网络技术整体发展水平的滞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因此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更显迫切。:

6.建立行业协会组织。2004年9月,新浪、搜狐、网易中国三大门户网站成立了中国无线互联网行业“诚信自律同盟”,旨在为积极响应2004中国互联网大会“构建繁荣、诚信的互联网”和“坚决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号召。结成同盟后,三大门户网站将共同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用户倾力打造“满意的产品质量、放心的资费标准、贴心的客户服务”,并通过此举以及在产业中的影响力,促进无线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成熟的发展。这对中国网络业的发展将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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