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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履行督查的内容上,坚持以投入为主线兼顾一般预算支出,做到依法治理乱收费规范教育投入,严格教育支出与维护财经法纪相结合,通过历年审计情况看,教育乱收费行为行到一定遏止,财政对教育支出逐年有所增长,部门对预算管理逐步规范。
3、在履行督查的力度与成效上,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方针,做到审、帮、促相结合,支持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如:××中学的违法卖地问题、××中新大楼投入、××中办班等,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不是一棍子打死,本着支持事业发展,规范学校管理角度去思考,并向人大、县政府提出审计建议支持教育发展。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日
期:___________
xx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总结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xx年教育督导工作的要点,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针对教育重点难点,深入而扎实地开展督政、督学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圆满完成全年的教育督导各项工作任务,为助推我市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和均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标准化学校计划达标任务。
1.根据省教育督导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xx年市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保障,落实年度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
2.对今年计划达标学校进行实地调研,摸清底数,督导自评及整改,加强创建工作过程性专项督导。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及要求,制定了xx年市标准化建设学校达标计划,并完成向省教育督导室的呈报工作。
3.为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对已达标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系列专项督导抽查,巩固和提高标准化学校创建成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履职情况、专用教室使用情况、控辍及学籍管理情况、常规管理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并将以上督导检查情况上报了有关领导。
4.完成对今年计划达标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按省时限要求,九月初组建了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验收组并对评估组成员进行了培训,xx年xx月xx日至xx日,历时七天完成勃利县、茄子河区标准化计划达标学校评估验收工作,共评估验收学校9所,其中先进学校2所,合格学校7所。形成并下发了本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验收通报,并按时完成了将有关备案材料向省上报工作。
5.十一月中旬,接待并完成了省标准化学校专项督导组对我市的抽检工作。我市的标准化学校建设及市代省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受到省抽检组专家的一致好评。徐康君主任参加了对鹤岗、佳木斯的省督导组抽检工作。
(二)完善并落实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有效发挥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作用,促进教育加快发展。
6.完善并落实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全市划分了市级督学责任区11个。xx月14至xx月xx日,市督导室对市直学校(高中、幼儿园)督学责任区的责任督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通报。xx月末,对市直学校(高中、幼儿园)督学责任区的责任督学工作进行问卷调查,督学责任区的责任督学进行工作总结,从而掌握责任督学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而促进其更好的工作。
7.完成对兼职督学的培训工作。上报了省117名督学(市直属70名、新兴区8名、茄子河区20名、桃山区4名、勃利县15名)
8.完成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全市和各县区召开了责任督学挂牌到校工作启动大会。
(三)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任务。
9.筹备并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动员大会。制定了“迎国检”实施方案,部署了“迎国检”工作任务,成立了市“迎国检”领导工作小组,分解并落实了“迎国检”工作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
10.对迎检区(县)和市直学校基础工作进行专项推进督导检查。
11.深入“迎国检”区(县)听取政府迎检工作情况汇报,下发通报,督促自评整改。
12.指导并审核区(县)和各学校“迎国检”自评报告和上报的八项指标,分析测评校际差异系数,夯实“迎国检”工作基础。
13.督导室四次召开“迎国检”工作会议,对各区县和各学校上报法表数据进行多轮次审核把关。规范统一上报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形成完善迎检档案材料。
14.督促各局和教育局各科室完成“迎国检”应分担的职责和任务。
15.xx月17-xx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三区领导、区督导室及部分学校校长赴江苏无锡、常州两地考察学习“迎国检”先进经验,赴外地考察学习的督学进行了个人汇报和此次考察学习的总体情况汇报。xx月xx日,教育局召开均衡发展“迎国检”专题会议。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员到市直属学校(高中、幼儿园)检查“迎国检”档案材料落实情况。
(四)全面开展了对区县文教局主要工作目标年度督导考核工作,促进教育难点、热点问题解决。
16.深入三区一县及市直学校检查治理“三乱”方案安排落实情况,开学学生报到情况及全市责任督学挂牌情况。上半年先后开展了以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控辍、控制择校和大班额、三级课程开设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并及时下发通报,督促解决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17.下半年先后开展了以均衡发展“迎国检”、“督学责任区”工作和学校常规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专项督导检查,收到了良好效果。
18.根据工作安排,十一月份下发了《关于对区(县)教育局xx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实施考核的通知》,对考核评估时间、程序和重点内容做出了明确安排和要求。
19.xx月xx日至xx日,经与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协商,组建区县教育局年终工作目标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历时四天对区(县)文教局进行了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考评组依据“对照标准,把握要领,综合评定”的原则,采取“看、听、议、访、查”等多种方式,对区(县)的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估,对得分结果进行了综合汇总,形成并下发了《关于对区(县)文教局主要工作目标督导考评情况的通报》。
(五)强化教育督导自身建设,切实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
20.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一是今年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我市成立了七台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市主管副市长亲自担任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提高了教育督导机构的层级和权威。二是设立了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兼任,完善并强化了教育督导机构及办事职能。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有效落实依法行政。
21.加强教育督学队伍建设。一是聘任市总督学、副总督学,总督学由市教督委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和市教督委委员、教督办主任,市政府教督办主任二人同时任职,区(县)也都聘任了总督学和副总督学。二是聘任了53名市级兼职督学,50名区县级兼职督学。三是把4名基层教师和2名教委科室人员纳入到市督导室,充实了市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增强了督导队伍力量。
22.完善并落实了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1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员岗位责任和管理制度。
(2完善并落实了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3履行督导部门职责有效发挥督导作用。一是下发了全年工作要点。二是召开了全市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六)全面开展了对直属学校检查等专项督导工作。
23.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市教育督导室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全方位认真开展了对直属学校和学前教育(含民办园)的常规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个别学校存在的工作不足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和各校获得的等级形成通报在全市公布,检查对各校的常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24.按市教育局要求,对市直属全部初中学校和部分区县学校的控辍情况、规范办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并将调研报告上交给有关领导。
(七)其他工作
25.按照黑政教督委〔xx〕xx号文件精神,研究了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有关内容。
26.完成省教督委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意见征求意见和上报工作。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完成了三区一县及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数量上报工作。
2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部省举办的督导人员相关学习培训。
28.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对三区一县的包校工作进行了对接,对区(县)部分学校进行了督导调研。
29.积极开展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按市教育局安排,参加了高考、中考等组织工作。
30.市政府督导室人员到各直属中小学检查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具体事宜。
31.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工作总结材料。研究xx年主要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两基”国检是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区县(市)全部通过省里的评估验收,并报教育部审查合格之后,由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据《教育法》及《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个省级行政区域“两基”工作的整体验收和评估确认,是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法履行的一个法定程序,也是目前国家在教育方面最全面、最权威、最高规格的一种检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最近分别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强调,并明确机构编制部门是重要的迎检责任单位之一。因此,各区县(市)机构编制部门要在本地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克服简单应付的思想,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安排部署,按照有关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确保涉及机构编制部门的各项指标达标。
二、明确机构编制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根据上级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在迎接“两基”检查中,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时核定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2、按照核定的中小学编制,及时审核下达各中小学用编计划。
3、协助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定岗分流等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是:
1、完成第一轮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方案测算、审核和编制核定工作;
2、按照核定编制,配合做好中小学教职工定岗分流,并督促落实到位;
3、做好各中小学教职工进人用编计划审核,办理好上下编手续;
4、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做好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的调整工作;
5、做好第二轮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方案测算、审核工作;
6、完成迎“两基”国检的情况汇报、资料汇编等工作。
会上,全国31个省、市、区和6个单列市主管厅长(总督学)在大会上交流了2012年工作和2013年工作思路安排。分组讨论了《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估暂行办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暂行办法》、《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认定办法》、《建立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工作方案》等4个文件征求意见稿。表彰了2012年教育督导信息宣传先进省市10个。甘肃列15。
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做法概要:
(一)机构建设。
已设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有:天津市(委员会下设:综合处、督政处、督学一处、二处,编制18人)、内蒙、上海市、安徽省、江西省、贵州省、等。
(二)督导工作。
各省、市、区基本形成了督政、督学、监测评价体系。北京市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天津市对义务教育均衡先进县奖150万,学前教育先进县奖100万;河北省开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认定;辽宁省实施“双高普九”督导评估,建立了教育评估人才库;天津、吉林、江苏、陕西省等各开展大学督导评估;上海市、浙江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综合督导评估;广东、福建实施“教育强县评估”;江西省开展高职院校督导评估;河南省开展教育先进县评估;按20%奖励,每县100万;湖北省对完成义务教育均衡的县奖100万,整市(州)完成奖500万,示范县奖500万;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健全完善;重庆市建立了教育督导评估院,全面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评价。
教育部督导办何秀超主任、周坚副主任讲话要点
周坚副主任就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要求:
1.督导评估认定的政策要点:(1)指导思想:以评促建,督促政府落实职责,促进教育公平。(2)要解决的问题: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基础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3)评估认定的重点内容:一个前提(门槛)、两项内容、一个重要参考:一个前提: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评估(先达标,后整县评估认定);两项内容:一项是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认定,一项是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一个重要参考: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调查。
2.评估认定程序:县自评—市(州)复核—省级督评—国家评估认定。要求省级督评先向社会公示,再向国家申报(每年8月向国家上报)。要建立动态监测评估制度,实行全程跟进监测预评。
一、切实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一)教育督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中不可替代的行政监督体系,是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我县教育科学发展的有效措施。近几年来,我县教育督导部门在促进教育法律法规落实、促进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县的教育督导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和要求,教育督导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支持配合教育督导部门依法开展督导工作,齐心协力推动教育强县建设。
(二)教育督导是政府行为,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坚持定期听取教育督导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督导奖励经费,改善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条件,确保教育督导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研究教育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会议,应有同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参加。教育督导机构在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时,被督导单位应当按要求提供与督导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对督导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确保教育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完善教育检查评估管理制度,凡各类教育督导、检查、考核、评估、验收等,统一归口教育督导部门统筹管理,其他部门不得重复检查、评估。
二、明确教育督导的任务职责
(三)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根本,积极开展教育工作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建立起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县区域内的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组织重大教育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评估;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学校督导室和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五)加强学校督导室建设。在全县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设立督导室,形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室”的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网络。学校督导室主任原则上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兼任,按照学校规模,配备2—4名懂管理、精通教育教学工作的行政领导或教师担任督导员。学校督导室要坚持督学为主,实施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全过程的监督与指导。加强学校督导室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督导工作月报制度、整改情况限时反馈制度、督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六)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配齐专职正副主任督学、督导室干部和兼职督学,形成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专兼职督学、教育督导干部和学校督导人员的督导工作队伍。按政策落实教育督导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提高督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督导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教育督导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督导理论和业务实践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教育督导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督学资格认证制度,提升督学专业化水平。
四、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
(七)全面构建督学责任区制度。坚持“因地制宜、便于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划分。建立健全责任区督学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完善随访督导、督学约谈、情况反馈、跟踪督查等工作运行机制,落实责任区督学公示、结果通报、举报受理等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督学责任区学校评优评先审核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内被督导对象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保障。
(八)明确责任区督学工作职责和职权。责任区督学的主要工作职责是:①督促并指导学校管理工作,帮助学校提高管理水平、推进依法办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②督促并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引导和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办学品牌和办学特色。③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调查处理教育举报,提交责任区督学工作报告和随访督导检查记录。④完成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责任区督学的主要职权是:①责任区督学随访督导时,可采用上门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校园巡视等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工作,学校及相关人员要主动配合,提供有关信息,不得拒绝、阻挠、干扰督学开展工作。②根据工作需要,责任区督学可直接约谈学校负责人,责成其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解决和落实。③在各类教育先进集体评选表彰过程中,应将督导结论作为重要依据。
1.年终评估缺乏针对性,不考虑发展问题。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年终评估时,无论是县城学校,还是乡镇学校、农村教学点;无论是重点学校,还是普通学校,都是采用同一张表格、一把尺子来衡量。这根本没有考虑学校地域、教育发展水平都不尽相同的事实,这种缺乏针对性的评价结果不仅影响了评估的有效性和结果的可信度,还不利于调动学校领导改进的积极性。
2.重文字材料查阅,轻现场指导。评估工作一般是提前发个通知,被检查的学校在评估之前会调动所有力量依据表格做文字材料,应付检查。现在由于网络的普及和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应用,所有文字资料很容易准备,导致评估完全失去了意义,久而久之,基层学校还有谁平时愿意扎实工作?
3.重行政领导,淡化教育教学指导。年终评估一般是翻翻资料,询问一下分管领导,听听校长的书面汇报,主要是了解学校行政管理手段与方法,而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只要大面积听教师的课,内行的人就可以了解到学校的教学管理、师资培训、教育科研等基本情况。但事实上,年终评估几乎没有走进课堂的评估者,更不可能指导课堂教学行为。难怪,不少校长特别善于做文字资料和表面工作,不深入中心工作。
综上所述,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由年终评估学校转为平时督导学校已迫在眉睫。怎样有效督导,让教育督导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催生出更多特色化的学校呢?
1.制订可行的督导实施方案。尽管各地在努力实施教育均衡发展,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各级各类学校实际上存在差异,督导部门要深入调研,制定出符合各类学校发展的的督导细则。其制定要广泛听取学校的意见,结合学校师资、硬件设施等情况,科学合理,真正让学校全体教师能跳跳摘到桃子,最终使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2.灵活督导方式,重视过程督导。学校的发展是持续的,不能忽视过程,更不能只看重文字材料而忽视实际情况。这样就要求教育督导部门平时要深人学校,由文字材料检查转向现场查看和现场指导,可以根据学校活动情况,指派督导成员暗访教师、学生乃至学生家长。提炼学校特色,发现问题;也可以参与学校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筹划等相关管理,提出具体操作性意见,切实起到教育督导的诊断、改进、提炼、提高的作用。
3.加强教育督导的监督力,建立督导的回访制度。目前,年终评估结束后,往往由教育主管部门写一份检查报告公布在当地教育信息网上,虽然指出了缺点,但是由于没有回访制度,尤其是对于校本教研开展的有效性、教师课堂教学的高效性、教师软实力的提高策略等问题,学校整改到不到位根本无人过问,没有达到督导的真正目的。因此,笔者建议,督导部门要给学校提出具体意见,现场办公,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4.学校特色申报,重视专项督导。为了催生特色学校的形成,督导部门不妨在年初让学校向上级申报本学期或本年度工作特色以及预期目标、实施步骤和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邀请督导组专家成员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况,学期末通过召开现场会,请相关学校参观与交流。
问:我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的对象是什么?督导评估包括哪些内容?
答:《办法》指出,我区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及发展水平4个方面。
政策制度包括:职业教育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就业准入与职业资格、教产合作与校企合作、学生资助与免学费、质量保障与评价考核、教育管理与教师队伍管理等。
经费投入包括:中职预算内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量的比例、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中职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与普通高中之比、中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师资队伍建设师均投入经费年增长率、免学费的中职学生数符合政策规定、获得国家助学金的中职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办学条件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生均实训基地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价值、教学用计算机拥有量、专任教师生师比、自治区市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比例、“双师型”教师比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教师学历达标率、兼职教师比例、教师培训规模。
发展水平包括: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职业培训规模、中职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满意度、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特色。
问:我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由哪些部门组织实施?
答:《办法》指出,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对各市人民政府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本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进行督导评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5年至少实施一次专项督导或综合督导。
问:我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施程序是怎样的?
答:根据《办法》,我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施程序可分为5个步骤:
1县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填写《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撰写自查报告,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2市级人民政府按上级要求组织本市所辖县(市、区)进行自查自评,汇总并填写《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撰写自查报告,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3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评估计划及市级政府自查自评情况,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并向当地政府反馈评估意见。被督导评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督导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收到书面督导评估意见1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4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督导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国家教育督导部门。
5自查报告及《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有关数据以教育事业报表、经费报表中的数据为准。
问:我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是怎样的?
答:《办法》提出了三项评估方法。一是审核材料与实地评估。督导评估工作采取材料审核评估与实地督导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收集审核信息。由督导评估组听取汇报、审计经费、查阅资料、调查问卷、实地考察学校办学条件,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座谈会等。三是分析评价信息。督导评估组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参照调查问卷结果,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问:我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结果如何认定?督导评估结果如何运用?
答:《办法》指出,我区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由自治区教育督导部门统一。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根据《办法》,督导评估结果主要运用于三个方面:
全区现有小学37所,中学8所,小学在校生12274人,初中在校生5085人;小学专任教师829人,初中专任教师535人。要通过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高效配置,不断缩小城乡办学差距,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2014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步伐,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全面落实,城区“小片区”管理模式实施到位,小学、初中教育资源均衡配置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分别控制在0.65和0.55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及以上,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规范,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加大宣传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力度,让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理解、支持均衡办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确保2012年10月顺利通过省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为创建“教育强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将成立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自评工作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完成。
区政府办、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2012年区政府关于支持、重视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区领导讲话等相关材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审核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申报材料。
区教育局:全面总结-2012年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均衡办学,努力缩小小学、初中校际间的差异系数;拟订《区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并分项目进行自评,做好区级备查材料的汇总、整理和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利用电话彩铃、短信、宣传标语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区财政局:对-2012年区财政投入教育及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包括教师工资福利、“三个增长”、生均公用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务员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紧缺学科教师配备,缓解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做好-2012年支持教育部门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的资料收集整理,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安分局:提供-2012学年6-14周岁全区适龄人口名册,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法制教育、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发改局: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教育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立项审批等工作情况及-2012年涉及教育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相关资料。
区司法局:以普法工作为重点,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做好-2012年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民政局:做好-2012年涉及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重点突出扶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等问题,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审计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地税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残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提供-2012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资料。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收集整理-2012年涉及教育的资料,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自评工作汇报材料,接受区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做好《基础数据统计表》的填写并送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各中小学: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课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拟定汇报材料,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问责,对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表扬,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月)
1、完善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机构,加强对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订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学校,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5月份召开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动员大会,对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4、各级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并将责任分解到人,形成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工作网络。
5、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及做法。通过网络、宣传栏、宣传材料、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2年月-8月)
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要于6月20日前完成自评自查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接受区政府的督导评估。7月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检,初检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7月25日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汇报材料、《基础数据统计表》送交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各项目组要根据《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细则》和《关于印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的通知》要求,做好档案材料收集、整理。8月20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及分项目自评情况的撰写,确定自评分数,汇总《基础数据统计表》、评估表,编写资料目录,做好各类材料分类入盒。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2012年8月-10月)
第一阶段 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5日,完成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及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整改时间: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因此,整改工作贯穿自评工作的始终。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26日,各单位务必根据“对县督导”的评估标准,对照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认真制订本单位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工作计划及年度本单位“对县督导”自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第一阶段自评整改等工作。
年9月6日起。
第二阶段 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完成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时间:自年9月6日至年9月30日,完成整改、自评、汇总上报等工作。
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5日。
第三阶段 迎接省、市对我区教育工作“对县督导”评估工作,市政府拟在年11月份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省政府将在年月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评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年月26日至30日,省政府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不容乐观。全区教育工作基础薄弱,事业发展各指标中部分指标达不到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文中明确规定:“对不合格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务必针对本单位的实际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纠、补缺补漏等整改工作,并切实做好省级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及年度和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是确保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有人员变动的,应根据政办〔〕15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评估办人员,并认真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各乡镇、各职能单位每年在制定教育工作计划时,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督促对照指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力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切实整改,认真自评。各单位要根据《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做到:一是根据对应的指标要求,核清基础数据,查找问题与原因所在,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项目到位;二是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自评整改工作。自评工作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3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政办〔〕74号)文中的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两个年度自评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各乡镇
1、要进一步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等工作,要与各行政村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制定保障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乡规民约。完成适龄人口就学取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积极配合区残联做好本乡镇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普查、鉴定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履行教育工作的总结。(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附件3)
2、重新核实3~24周岁人口基数。一是核准户籍人口基数(参照附件4核实,并打印遗漏的适龄人口名册,在以乡镇为单位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二是核准未申报户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基数。避免学龄人口漏登、错登等现象,确保各种表册卡数据相符。
3、文化户口册重建工作。即对上面已核定的各类适龄人口基数重新用《3-24周岁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用电脑打印,并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与电脑打印的《户籍人口花名册》序号相同)。
4、分别填报《年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及相关报表的过渡表。
5、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中文化程度更改工作。并认真做好核实更改后的统计工作(详见附件5)。
6、认真做好各种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区教育职能单位
1、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教育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26-30日,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督促学校做好组织入学和动员辍学生返校,要与各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
(3)核清各类学校的基础数据。对照评估标准要求,核准各种基础数据。同时,为了帮助乡镇做好辖区内在学生取证和文化户口的滚动登记工作,还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核清辖区内“户籍人口”就学基础数据;二是核清辖区内“未申报户籍人口”基础数据;三是核清接收外县区人口就学基础数据。要求各类学校把本辖区外的学生分别用《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汇总表》按年级、乡镇、行政村、年龄段归类造册及时送给本乡镇或辖区内各乡镇,作为乡镇文化户口的滚动登录的依据。同时报送区教育督导室1份。
(4)继续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促进学校重视自评工作,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来开展自评和迎评工作。
(5)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对在我区就学的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进行全面摸底、认定。以后每年均提供各类学校毕业生信息,协调区公安分局或有关单位及时输入户籍人口中“文化程度”信息栏,并做好核实更改后的汇总统计等工作(详见附件5)。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区教育局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或协调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2、区财政局
根据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继续逐步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年度自评、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4、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5、区公安分局
要求各派出所及时为乡镇重新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花名册;及时做好15-24周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四、上报材料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教育工作总结(、年度各一式2份);《年度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5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审核时、年度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年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年度、年度)。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提供适龄残儿童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我县“双高普九”工作专题汇报片《教育新跨越》,直观了解教育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
县长陈同志向验收组做了工作汇报,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汇报了我县“双高普九”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思路。
近年来,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把发展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实施“双高普九”为抓手,以中小学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和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核心,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育管理,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快速发展。
在实施“双高普九”过程中,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职责到位,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教育的良好局面;通过完善人事制度,加强师资培训,教师队伍素质得到稳步提高;加大经费投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各类教育办学条件;抓重点攻难点,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注重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陈县长在报告中指出,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双高普九”省级验收为契机,认真听取验收组的宝贵意见,继续深化科教兴县战略,强化政府行为,加大依法治教力度,扎实做好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城乡教育投入、抓好初中控辍、加大课改力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打造优质学校、加快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均衡化发展、提升教育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加快教育强县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开创基础教育新局面。
市政府副市长黄同志通报了前阶段市级核查组对我县“双高普九”工作的核查情况。他简要介绍了近几年来为实现“双高普九”省级达标验收所作的努力及发展历程,充分肯定了我县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在实施“双高普九”工作中有四点工作举措和经验值得肯定和推广: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职责到位,扎实推进“双高普九”工作;二是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完善机制,大胆改革,激活教师队伍建设;四是突破重点,攻破难点,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1.顺利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工作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区今年代表长春市教育局迎接了吉林省教育督导工作检查,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正处长级督学许世彬同志带领下,一行5人,于2011年11月14日—19日,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张峰主任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学刘金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学王淑丽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区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期间,分别听取和审阅了区政府及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农业、地税等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抽检了合心镇和所属的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中心幼儿园和化技术学校各一所。在城区共抽检了两所中学、两所所小学和一所幼儿园;考察了长春市第87中学、迎宾路小和幼儿园,省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审核分析相关数据、实地查看办学条件、访谈师生、分析汇总等办法,对绿园区教育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督导评估,并召开了反馈会。检查组对我区的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次省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加快了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实现了各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新的飞跃,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成了第三批省“三a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
根据省、市文件的要求,我区迎接了第三批“三a”学校的复检,2011年12月12日,市督导室一行7人通过看材料,实地踏查,对我区迎宾路小学,合心小学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两所学校所取得的成效给了充分的肯定。
3. 全面完成了长春市2011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检查工作
按照长春市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将市教育重点工作细则分解到各科室,加大工作力度,与职能部门配合,强化对全区学校落实市重点工作和局工作要点的过程性的检查指导,重点抓好迎检学校的督促、检查指导。
4.开展了全区中小学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是一种综合督导评价机制,旨在激励和引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依法施教,自主办学,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的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层次。按照省、市重点工作督导评估的要求,督导室于 11月29日—12月16日对34所中小学进行了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检查,促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
5. 加强督导信息建设
创建了绿园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网并与吉林省教育督导网链接,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几点意见》,仅2011年,已向省督导网投稿22篇,其中有9篇督导信息在省教育督导网公开。
6.落实了专项督导工作
为了更好的提高我区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于12月10日、13日由督导室组织,幼教科、体育卫生科参与,对我区11所幼儿园整体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家长问卷、实地踏查、查看账目等方式对幼儿园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全面的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限期整改。
7. 完成了a类校的评比工作
绿园区在认真学习长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的《长春市城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a类校验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认真落实,9月6日至9月17日对全区17所城区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区属6所中学、11所小学进行了全面验收。经过自评、自查、区内验收,有16所学校达到教育教学管理a类校标准,有1所小学未达到标准。通过开展a类校验收工作,有效地督促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方针,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制定出符合本校实际的办学规划,引导学校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督促学校在办学中努力做到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所有方面,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
8.督导室自身建设水平得到了提升。
(1)坚持业务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共学等方式,加强了对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学习政治、业务理论和知识,不断提高了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岗位能力。
(2)实行了责任督学制和调研制度。加强了作风建设,树立了服务观,开展了经常性的随机督导,结合重点工作和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和专项督导。
(3)强化了评估管理,规范检查与评估行为,减少了评估总量,减轻了基层负担,转变了工作作风,服务了基层。
9.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切实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督促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五五”普法规划中提出的各项要求。
(2)迎接了市教育局对我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复检,巩固示范校所取得的成果,更好的发挥示范、榜样作用。
(3)加强了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
法制课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把法制教育课列入课时计划,做到教案、教材、课时、教师“四落实”,利用地方课时,上课主要以班会、集中学习、讲座等形式,向未成年人讲解法律常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明辨是非,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为校园教育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