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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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XXX年度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签订XXX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矿长与总工程师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全年做到无重伤及及重伤以上事故,杜绝瓦斯、水灾事故;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主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培训有关煤矿安全技术,法律法规等知识,切实提高煤矿工作的安全思想认识。
2、认真履行总工程师职责,负责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管理,参与瓦斯排放与治理,并监督提供技术服务指导。
3、认真编制好矿井每年度的灾害处理计划及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协助矿长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供第一原始资料。
4、负责补充、修改、编制适合本矿的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审核。
5、制定矿井安全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学习。
6、抓好矿井的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工作,保证瓦斯监控的正常运行,准确的打印出每天的瓦斯日报表。
7、按实测资料绘制好矿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防系统图,避灾线路图并按期填绘。
8、协助矿长抓好矿井安全管理工作。
9、总工程师在任职期间,由于不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0、此书有效期为XXX年3月4日至XXX年12月4日。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煤矿矿长: 目标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保障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煤矿企业更快更好安全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新《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执行双七条规定和继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全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工作,扎实推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镇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镇实际,签订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 特大事故、重大事故率为零;
2、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
3、事故上报率100%,责任范围内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二、安全生产责任及要求
1、认真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建立健全本单位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督促和支持安全管理员的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完善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创新。
3、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年度生产工作计划、职工培训复训计划、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修订、制度修订、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保证各单位在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强化伤亡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及时上报、救援、调查和处理。
4、认真抓好矿井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安排工作,督促处理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5、督促执行国家煤矿行业的法令法规、规定及矿内的各规章制度,严格考核方案。
6、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目标执行。
7、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每星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每天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周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现象,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直至消除隐患。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全员开展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9、严格事故处理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镇安监站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的处理。
10、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组织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指标如期顺利完成。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责任及要求
1、按照山政发„2007_6号文件《山阳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验收标准和验收办法》(一下简称《标准》)规定要求,企业、员工必须取得相关证照,具备相关资格证书,《标准》中要求的五项证照和三项资格证不齐全的,一律无条件停产。
2、必须严格按照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开采方案施工,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的边坡角符合规范要求,严格设计实施爆破作业(无峒室爆破作业)。
3、尾矿库按资质单位设计建筑施工,且符合设计要求,排洪设施完备,不超库容,证书齐全,不超设计排放,坝下居民搬迁到位。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投入足额的安全经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定岗、定员、定职责,并做好监督落实。聘请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露天不少于40小时。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以包代管,工人全部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装备齐全。
5、落实使用民爆物品的各个环节、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规范的购买、领用、发放等流向登记制度,完善运输、仓储设施建设、严格入、出库检查登记与储存、保管、看护制度,储存仓库、人防、犬防、技防措施到位。健全使用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民用爆破器材丢失、被盗。
6、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
7、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完成情况、事故处理、重大危险源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逐个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报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着力构建六化、六化煤矿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省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要求,结合全区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管理责任范围
负责本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责任目标
全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为零,其余指标在下达指标以内。
三、管理责任内容
(一)各煤矿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地质规定》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二)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加大对煤矿的投入,全面提高煤矿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煤矿企业抗风险、灾害能力。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严格按规定配齐、配足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
(四)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培(复)训任务,使从业人员的培(复)训合格率达到100%,持证上岗;未经培(复)训合格,严禁上岗作业。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每个工区,每个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按规定正确使用、管理和维护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所有作业场所不许处于监测监控范围。配足各种监测剑龙仪器,并按时进行校验,正常使用。
(七)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类数据、资料、报表。
(八)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排查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场所、环境、人员和设备设施,根据排查结果确认隐患等级,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能够及时整改消除。
(九)强化瓦斯治理,严格按照瓦斯综合治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排除隐患、综合利用二十四字工作体系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推动实现瓦斯防治五零目标(零突出、零爆炸、零燃烧、零窒息、零超限)。必须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瓦斯治理达标,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十)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并定期进行断电试验;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撤人、停电停风撤人、放炮撤人制定;对新开掘进工作面和启封密闭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对密闭实行编号管理。
(十一)严禁超定员、超通风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设计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只能布置2个掘进工作面和1个采煤工作面作业(瓦斯治理工程除外);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十二)全面认真执行双七条规定,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8个100%、1077措施和先探后掘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实现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矿灯发放记录和出入井检身记录三统一。
(十三)必须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合同。
(十四)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开展粉尘防治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转向行动,积极配合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十五)加大对四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改革和采、掘、运机械化的运用。
(十六)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国有煤矿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地方煤矿必须达到二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强化动态达标,各煤矿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工作。
(十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和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广先进技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十八)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实践安排和方法步骤逐项开展。
(十九)监督管理部门端正工作态度,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发现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有权利进行举报。
上述工作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区能源局监督实施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能源局和煤矿企业各执一份。
煤矿安全管理责任书【2】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非煤矿山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柳林乡人民政府特与
一、控制指标
1、杜绝死亡一人(含一人)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
2、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3、杜绝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各类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二、工作指标
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柳林乡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有各项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研究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加强矿区管理。建立安全检查、会议记录、隐患整改、职工信息等一整套安全管理档案;矿区要有标准的办公用房,做到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档案管理规范;矿区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审批范围开采,不越界开采,保证不引发越界开采等群众纠纷。
4、认真学习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证管理人员、职工具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各类培训必须建立台帐。
5、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企业要自觉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或者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指出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矿山企业应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装备齐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夏季提供必要的防暑药品;为全部企业职工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8、特种作业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严禁带病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严格爆炸物品管理,做到按规定存放,专人保管、使用,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0、露天矿山开采必须实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方式开采,开采的边坡角符合规范要求;爆破作业后要先清理危岩、浮岩、悬岩,防止滑坡,禁止在未清理危岩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1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矿山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制订可操作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和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定期开展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救援预案应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12、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自觉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企业)(章)
代表:
xxx乡人民政府(章)
代表:
签字日期:
煤矿安全管理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目标责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管理条例》,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公司总体部署要求,特制定20XX年目标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公司所属煤矿年度内杜绝重大事故,消灭死亡事故,实现零重伤,轻伤事故比去年下降20%。
二、生产指标
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生产指标,在安全的前提下,每月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三、安全培训
完成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及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培训;班组长取得《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生产及辅助人员经煤矿教育培训中心接受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煤矿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及规定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岗位、班组、科队分级排查,煤矿集中排查,生技处、总工办检查,安检科、安监处督查相结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闭环管理,并健全隐患治理台帐。
五、工程管理
外包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等,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目标
健全责任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树立全新的安全理念。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必须达到或保持一级标准化矿井,实现动态达标。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杜绝三违,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安全考核
(一)对矿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不力的,追究矿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发现三违行为,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严格实施质量与安全奖惩。
(五)年度内轻伤事故不能实现降低20%的煤矿,扣发矿长和相关责任人一个月绩效工资;月度内发生重伤事故,扣发相关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
(六)月度内发生死亡事故,扣发矿长及相关责任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扣发其他科队级及以上人员当月全部安全绩效工资。
(七)生产任务考核严格按《煤矿生产管理条例》执行。
八、相关事项
(一)本责任状执行期间,若人动,接任者须继续履行本责任状的规定。
(二)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责任状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煤炭工业既是资源性产业,又是高危行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需求不断增加,资源、环境和安全压力进一步加大,国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去年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煤炭问题,出台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从省情出发,相应制定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两份纲领性文件都进一步明确了煤炭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指明了煤炭工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解决煤炭工业突出问题的主要措施。其核心内容,就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围绕这一目标,国家将进一步加强以安全为主的煤矿综合治理,抓大抓强,弃劣并小,要关闭淘汰一大批资源枯竭、安全无保障、生产规模小、资源回采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矿井,乡镇小煤矿首当其冲。近两三年来,我县通过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保留了18家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此,县委、县政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与全国、全省煤炭工业发展要求相比,我县煤矿企业还存在不少问题,还存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生产规模小,没有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二是安全条件不完善,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三是资源回采率低,没有完全达到标准要求;四是矿山环境治理滞后。因此,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产业政策,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转变发展观念,迎接挑战,抢抓机遇,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联合兼并、技术改造等途径,避免“一叶覆舟”的命运,共同努力推动我县煤炭工业健康向前发展。
二、要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坚持以人为本,层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确保煤矿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湘政发[20__]4号文件规定,全面履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国土资源、安监、工商、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国土资源部门作为第一责任部门,要负责牵头抓好非法煤矿整治,严防非法煤矿反弹,同时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对煤矿硐探项目的安全监管。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抓好非法煤矿关闭工作,其中产煤乡镇要继续推行乡镇干部挂牌监管制,安监站要按照《__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管理职责。各煤矿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煤矿负责人要切实担负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经常深入井下带班作业,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抓好投入到位。
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县煤炭主管部门和产煤乡镇安监站、产煤村安全员要立足各自职权,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贯 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要从我县煤矿实际出发,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和顶板管理,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杜绝瓦斯事故和透水事故。要强化行政执法,对无视政府安全监管、存在有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在安全问题上,处罚再怎么严厉都不为过分。各煤矿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持以风定产、瓦斯检查“三对口”、“一炮三检”、敲帮问顶及探放水等规程要求,严禁空班漏检。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方案实施整改。当前雨季来临,各矿要制定好防洪保井保安措施,加强顶板检查和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3、认真组织落实当前煤矿关闭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和县政府决定,我县第二批关闭矿井为花桥镇求路坪、学堂湾两个煤矿,县政府已于3月10日下发了关闭文件,《怀化日报》于3月11日进行了公告,前段工作还算比较平稳、顺利。按规定,对这两个煤矿的关闭工作必须在3月31日前按“六条标准”组织落实到位,即炸毁井筒、填封井口、拆走设备、拆毁线路、遣散人员、恢复地表,对此县煤炭局要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花桥镇政府参加,分工负责,共同实施完成。各煤矿要按照原来的会议议定,在月底前将补偿资金筹措给付到位,做到善始善终,确保社会稳定。
二、承担的责任
1、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3、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足额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强化隐患整治。
5、认真落实煤矿业主按规定带班和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加大现场管理力度。
6、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7、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一通三防安全投入,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在自有资金内保证安全技术改造和资金投入。
8、自觉按时足额向市安监局缴纳风险抵押金。
9、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先抽后采的方针,全面推进采掘头面挂牌公示制度,掘进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高瓦斯矿井实现专用回风巷通风。自觉加大尾矿治理力度,确保尾矿有序、规范。
10、对所有工人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对工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1、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审批,按要求运输、储藏、使用。
12、自觉接受相关单位依法组织的各项检查。
13、证件到期的矿,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在此期间自觉执行相关规定。
14、按时完成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15、自觉保护环境卫生,做到办公楼、宿舍外观整治、内部干净,保证矿区清洁卫生达到规定标准。
16、自觉关闭矿区内的设计范围外井口,并做好日常监督,若有擅自启封生产,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万源市太平镇政府 煤矿
镇长: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根据《临沧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临沧市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对XX年度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正视成绩与问题,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20*年以来,各产煤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各煤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思想重视,领导加强,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共同努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一)四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20*年,全县煤矿发生各类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下降1人,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下降幅度均超过往年同期水平,居全市前列。
(二)安全监管体制日趋完善。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的煤矿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全市18个产煤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安全生产办公室,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8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经费被纳入县财政预算,并配备了必要的安全监管设备。
(三)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煤矿安全管理逐渐规范,所有煤矿均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全县煤矿都建立了监控系统,各煤矿瓦斯监测监控数据上传率达到*%以上。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初具成效。煤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省上确定的*户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中*户通过验收,达到了不同质级的标准化矿井标准。其中,*煤矿达到二级标准;*等*户煤矿达到三级标准。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看到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工作的长期性、事故的危害性,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措施,创新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要清醒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产煤区市县相比,任务更重,困难更多,压力更大。一是安全隐患较多。主要存在瓦斯煤尘、顶板、水患、煤与瓦斯突出等“五大”安全隐患,二是煤矿地质结构不稳定。一些煤炭赋存条件差,开采状况极不理想,随着矿井向深部延伸,自然开采条件将更趋恶劣,灾害程度将会进一步加剧,这些无疑在客观上为我市煤矿安全工作增加了更大的难度和压力。三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不够。据调查统计,全县发生的安全事故90%以上属于责任事故。四是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中、省、市对安全生产要求更加严格,对事故责任追究更加严厉。当前,电煤生产及调运紧张、企业产销旺季、客货运输繁忙、不稳定的天气等因素又给安全生产增添了新的压力。
(二)要清醒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的多变性和突发性,决定了我们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务必不断地检查、发现和治理隐患,不断地改造、更新和提升安全技术,不断地强化、规范安全管理。目前,个别煤矿企业、监管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认识不足,安全警惕性不够。一是存在一劳永逸思想。认为一次性投入建设和整治了就可以保永安,可以睡安稳觉了,在后期管理、维护和更新方面不再注重,不再关心,致使有的标准化建设出现了倒退现象。二是存在懈怠思想。有些煤矿在较长时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了麻痹思想,放松了警惕,日常监管也不够到位。三是存在厌战情绪。有些煤矿对经常性的排查整治感到厌烦、疲倦,时冷时热,心存侥幸,不能持续保持抓安全生产的热情。四是存在短期行为。个别煤矿企业、监管人员没有牢树安全生产意识,不作长远安全规划,见子打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三)要清醒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性。煤矿安全生产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异常敏感。安全事故牵涉面广、影响大、危害重,可以说是事故猛于虎,出不得,也出不起。一是企业出不起事。各位业主请你们算算帐,安全投入与事故损失比较谁多谁少,孰轻孰重?首先是经济损失大。按新规定直接赔偿死亡者每人不少于20万元,加上抢险施救和处罚等费用,动辄上百万元,至于造成的间接损失就更是无法估量。其次是法律责任重。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一旦发生事故,业主及相关人员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地方出不起事。一次事故,不仅耗费地方党委、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打乱地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对外开放形象,而且一批干部也将受到责任追究,可以说是“老板进圈,政府买单,干部掉帽”。三是工人出不起事。很多工人都是青壮年,上有老,下有小,是家庭的顶梁柱,一旦出事,无疑将给其家庭带来灾难。
二、狠抓整治和建设,确保持续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科技兴安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前不久,县政府办已下发文件,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从近期工作实际看,个别地方进展缓慢,效果不太理想。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必须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产煤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立即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对煤矿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盲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查找隐患;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二是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治。排查是前提,整治是手段,安全生产是目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企业要制定整治方案,做到资金、时限、人员和措施四到位,确保整治实效。凡存在安全隐患又没有整治或整治没到位的煤炭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长期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二)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几项专题工作。一是重点抓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县上确定的*户煤矿务必于2009年2月底前完成地面瓦斯固定抽放系统建设;二是2009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煤矿井下“三线建设”,即煤矿通讯系统、压风系统、防尘供水系统建设;三是防止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此项工作由煤管局、安监局负责。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2009年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巩固年,各煤矿企业务必加大投入,合理规划;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分类指导,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确保标准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凡标准化建设不能按期达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三、落实责任和措施,扎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临近,这是全国人民的大事、喜事。中、省、市相继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围绕“两个确保”目标,即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研究措施,实现“四个到位”。
(一)责任到位。各单位要赓即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布置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亲自督促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解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项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各煤炭企业,必须周密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二)措施到位。各单位围绕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要逐一分析,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同时,实行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制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每天要将安全情况报县安办。
1.1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
全省除六盘水、毕节2个地区(州、市)有独立的煤炭管理局外,其它6个地区(州、市)、县(区、市)、乡(镇)大多数均无专门的煤炭管理部门,地、县两级煤矿管理部门均由乡镇企业局兼管,多数只有煤炭管理科,没有安全监察科,全省产煤乡(镇)在机构改革中,大多数乡(镇)煤管站已撤销,由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站兼管。在三级煤炭管理部门人员中,大多数为聘请临时的管理人员,少数为事业编制人员,煤炭管理人员一般1~3人。
1.2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缺乏
地(州、市),县(区、市)、乡(镇)三级煤炭行政管理部门大多数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在聘请的管理人员中,虽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近年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仅有书本知识,没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因此,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是全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大隐患,也是管理严不起来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聘请的管理人员中,以前的工作均从煤矿管理费中开资(含事业编制人员),现今上级部门已不允许收取煤炭管理费。由于有的煤炭管理部门财政紧张,工资待遇低,工资发放不能按时到位,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安心、缺乏积极性,缺乏创新热情,不能主动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煤矿安全检查责任心不强,有的安全检查人员不懂,查不出问题。有的未尽心、未尽责,煤矿
安全检查工作存在死角。
1.3对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中无数
全省地、县、乡三级煤炭管理部门的领导大多数均不是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说他们也想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但没有人知道怎样才能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没有长期打算和远期目标,对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中无数。有的煤炭管理部门的领导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混乱,流于形式,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从上至下呈现层层衰减,逐级弱化趋势。
1.4领导调动频繁
1998年“关井压产”以来,全省地、县、乡三级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调动频繁,至今,大多数均全部更换。由于煤矿是地下作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工作环境差,煤矿井下作业点受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有害气体等灾害的危害,新领导又不是专业技术人员,难以胜任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工作布置上,管理、监督和责任制也只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会议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1.5煤矿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
有的煤炭管理部门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煤矿检查到位,有的只有检查,没有落实,有的未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跟踪落实档案。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找差距,抓整改。煤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着“侥幸的心理”等。
2对策及建议
2.1从人的因素上消灭安全隐患
从全省乡镇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来看,可以说都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和人为造成的。这就充分说明了决定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好坏因素是人。所以,要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首先要从人的安全因素上消灭安全隐患。根据全省各级(地、县、乡)煤炭管理部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较少和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实际,建议各级煤炭管理部门配备1名主管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的工程师,负责指挥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目前所有不是安全技术管理的人员全部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煤矿安全执法证书者方可从事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因此,只有消除人的安全隐患,才能消除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才能有效地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2建立健全煤炭管理机构
建议地、县级设立煤炭管理机构和煤炭监察机构,重点产煤乡(镇)设立煤炭管理站。根据本辖区内乡镇煤矿的实际,配备足够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从事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层层分解,处处落实和把关,变领导负责为全员负责,变领导关心为大家关心,真正的形成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地、县级煤矿管理部门和重点产煤乡(镇)配备一名主管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总工程师,负责指挥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才有保障。
2.3聘用合格的领导干部
作为煤炭安全生产管事部门的总工程师或主要分管领导是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指挥者,必须具备丰富的采矿工程专业理论和独立解决采矿工程专业技术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采矿工程专业相关科学技术专业基础知识的技能,有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能撰写有重要价值的技术报告或提出重要价值的建议和意见。熟悉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程、规范、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并应用到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中去。要从指导方针上、措施对策上有“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飞跃,要知道如何扭转该辖区内煤炭工业的投资环境和提高对外开放的整体水平;要知道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国内外商家的投资环境和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制政策环境 。要能够为今后该辖区内煤炭工业的发展和推广介绍引进国内外商家的煤矿建设项目、煤炭深加工利用项目、煤炭洁净技术(选煤、型煤、水煤浆、煤炭高效燃烧、煤电、煤炭气化、煤炭液化、煤炭脱硫等技术)项目,要能够为将来煤炭工业的发展指明方向。
2.4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全省除六盘水、毕节2个地区(州、市)有独立的煤炭管理局外,其它6个地区(州、市)、县(区、市)、乡(镇)大多数均无专门的煤炭管理部门,地、县两级煤矿管理部门均由乡镇企业局兼管,多数只有煤炭管理科,没有安全监察科,全省产煤乡(镇)在机构改革中,大多数乡(镇)煤管站已撤销,由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站兼管。在三级煤炭管理部门人员中,大多数为聘请临时的管理人员,少数为事业编制人员,煤炭管理人员一般1~3人。
1.2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缺乏
地(州、市),县(区、市)、乡(镇)三级煤炭行政管理部门大多数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在聘请的管理人员中,虽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近年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仅有书本知识,没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因此,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是全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大隐患,也是管理严不起来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聘请的管理人员中,以前的工作均从煤矿管理费中开资(含事业编制人员),现今上级部门已不允许收取煤炭管理费。由于有的煤炭管理部门财政紧张,工资待遇低,工资发放不能按时到位,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安心、缺乏积极性,缺乏创新热情,不能主动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煤矿安全检查责任心不强,有的安全检查人员不懂,查不出问题。有的未尽心、未尽责,煤矿
安全检查工作存在死角。
1.3对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中无数
全省地、县、乡三级煤炭管理部门的领导大多数均不是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说他们也想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但没有人知道怎样才能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没有长期打算和远期目标,对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中无数。有的煤炭管理部门的领导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混乱,流于形式,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从上至下呈现层层衰减,逐级弱化趋势。
1.4领导调动频繁
1998年“关井压产”以来,全省地、县、乡三级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调动频繁,至今,大多数均全部更换。由于煤矿是地下作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工作环境差,煤矿井下作业点受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有害气体等灾害的危害,新领导又不是专业技术人员,难以胜任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工作布置上,管理、监督和责任制也只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会议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1.5煤矿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
有的煤炭管理部门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煤矿检查到位,有的只有检查,没有落实,有的未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跟踪落实档案。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找差距,抓整改。煤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着“侥幸的心理”等。
2对策及建议
2.1从人的因素上消灭安全隐患
从全省乡镇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来看,可以说都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和人为造成的。这就充分说明了决定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好坏因素是人。所以,要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首先要从人的安全因素上消灭安全隐患。根据全省各级(地、县、乡)煤炭管理部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较少和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实际,建议各级煤炭管理部门配备1名主管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的工程师,负责指挥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目前所有不是安全技术管理的人员全部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煤矿安全执法证书者方可从事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因此,只有消除人的安全隐患,才能消除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才能有效地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2建立健全煤炭管理机构
建议地、县级设立煤炭管理机构和煤炭监察机构,重点产煤乡(镇)设立煤炭管理站。根据本辖区内乡镇煤矿的实际,配备足够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从事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层层分解,处处落实和把关,变领导负责为全员负责,变领导关心为大家关心,真正的形成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地、县级煤矿管理部门和重点产煤乡(镇)配备一名主管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总工程师,负责指挥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才有保障。
2.3聘用合格的领导干部
作为煤炭安全生产管事部门的总工
程师或主要分管领导是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指挥者,必须具备丰富的采矿工程专业理论和独立解决采矿工程专业技术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采矿工程专业相关科学技术专业基础知识的技能,有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能撰写有重要价值的技术报告或提出重要价值的建议和意见。熟悉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程、规范、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并应用到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中去。要从指导方针上、措施对策上有“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飞跃,要知道如何扭转该辖区内煤炭工业的投资环境和提高对外开放的整体水平;要知道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国内外商家的投资环境和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制政策环境。要能够为今后该辖区内煤炭工业的发展和推广介绍引进国内外商家的煤矿建设项目、煤炭深加工利用项目、煤炭洁净技术(选煤、型煤、水煤浆、煤炭高效燃烧、煤电、煤炭气化、煤炭液化、煤炭脱硫等技术)项目,要能够为将来煤炭工业的发展指明方向。
2.4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一是向煤矿派驻安全矿长。所谓安全矿长,就是受区委、区政府委派,直接到煤矿生产第一线,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组织管理和指挥的具体实施人。安全矿长由公开选聘产生。明确了安全矿长的权力、责任和待遇。安全矿长拥有煤矿生产指挥权;对煤矿安全负责;实行高薪保安,建立了安全矿长人才档案库和一整套安全矿长管理、考核、监督办法,要求安全矿长每月必须在岗25天以上,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个班次。并实行百分考核制,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在安全方面,矿长要服从和尊重安全矿长意见,矿长无权任免安全矿长。
二是向煤矿派驻技术副矿长。向全区煤矿派驻技术副矿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矿井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几年来,我们不仅解决了乡镇煤矿技术力量极度薄弱的问题,而且还对每座煤矿的地质构造和灾害成因进行了全面普查分析,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有效地预防了水、火、瓦斯等自然条件可能造成的事故。
三是向煤矿派驻机电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机电培训;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完好率;配合上级组织做好电气设备的检查工作;消灭机电事故等。技术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选派和管理模式大体上与安全矿长相似,只是对技术素质和机电专业知识要求更高,由区煤炭工业局统一管理。
四是向煤矿派驻安全特派员。从区直各单位抽调151名优秀年轻干部派到各煤矿担任特派员,每矿2名,24小时驻矿,严防死守。并设立了特派员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兼任。通过特派员这条线将全区各个煤矿与包矿部门及四大班子领导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责任共担、安全共抓、众志成城、协同作战保安全的局面。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抓了三项重点:一是加强井下现场安全管理,制订并落实“五职矿长“入井跟班及班前会制度,要求每班必须由一名矿长入井跟班,负责井下安全工作,入井前必须召开班前会,听取和掌握上一班井下安全情况,安排和布置下一班安全任务,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每天一题。二是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管理和巷道治理,坚决把不用的巷道及时密闭,彻底消灭独头掘进、盲巷、暗独眼井。三是根据气候、天气、气温变化对井下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防范。
二、完善六大体系,增加安全保障
一是积极完善领导管理体系。区委、区政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每周到矿检查2次以上,严格落实严防死守责任制,捆在一起抓安全。
二是积极完善安全指挥体系。我们委派安全矿长,作为区委、区政府的安全大使,赋予其安全监督权和生产指挥权,使乡镇煤矿所有权和安全监督权及经营管理权分离,把乡镇煤矿的经营活动纳入以安全为中心的指挥体系,从管理体制上确立了安全矿长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核心地位。
三是积极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区政府区长、主管副区长、煤炭局长、主管副局长、煤管站长、各煤矿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专项责任书;明确界定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税务、电力、人劳、工会等部门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分工,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十大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目标同向,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同时,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特派员都与其管理部门分别签订了任期目标责任书,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环环相扣、互联互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络。
四是积极完善制度体系。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特别是强化了“四项制度”(以风定产、以风定人、以产定药制度,瓦斯气体日报制度,安全检查日、安全例会制度,隐患台账、整改、检查制度)、五职矿长责任制(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生产矿长责任制)、矿长入井跟班制度、班前例会制度、两个追究制(事故隐患追究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五大灾害防治措施等,严把“三关”(复工验收关、供电关、火工品供应关)及“两抓两反”(抓现场管理反虚假、抓一通三防反三违)等。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一张严密的安全制度网。
半年来,煤炭局(总公司)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打牢了基础。
(一)煤炭产销态势良好,经济效益稳中有升。1-6月,县属煤炭企业共生产原煤89.6万吨,同比增加44.1万吨,增长96.9%。其中:烟煤产量12.7万吨,同比增加4.74万吨,增长59.5%。褐煤产量76.9万吨,同比增加39.4万吨,增长105%;焦炭18万吨,同比减少0.48万吨,下降2.6%;实现销售产值25267万元,同比增加4071万元,增长19.2%。全县煤炭行业累计上缴税金3744.2万元,同比增加928.3万元,增长33%。
(二)安全生产总体稳定,煤矿事故实现零突破。按照“弥办发47号”安排部署,我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1-6月共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矿长月会等安全生产例会20次,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工作文件9份,印发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资料3000余份,抓好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共组织新老工人培(复)训17期892人,组织矿长、副矿长、安全技术负责人培复训7期42人,组织特员培复训8期266人,组织局机关及煤矿技术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3期101人,抓好系统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煤矿节后复产验收、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雨季三防、安全生产年、井上下电器设备检测、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六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共组织检查督查煤矿279矿次,查出隐患1432条,并抓实督促整改工作,整改率达90%以上,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了全县煤矿安全事故为零的良好工作局面,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安全发展意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煤矿片区监管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互保联保体系。一是增强安全发展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和促进全县煤炭产业的发展,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二是落实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确保“以责保安”。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年初县政府与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乡镇政府,我局与各乡镇煤管所、各煤矿企业,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包片、干部职工包矿,以及乡(镇)领导包村、安监员驻矿负责制,逐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环环相扣,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标准和程序,坚决把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在扎实抓好春节期间煤矿安全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煤矿春节后复产验收》,明确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相关要求,坚持原则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现场检查合格一个,批准恢复生产一个。对达不到复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予验收通过,责令煤矿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限期整改;对停而不整或借整改为名进行生产的煤矿,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截止月日,全县35对煤矿14对恢复生产,20对复工,1对因煤矿事故停产整顿,有14对煤矿因《采矿许可证》过期正在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四)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我县制定印发了《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从7月―月的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一通三防”和水患治理为重点,要求煤矿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全面、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项目切实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排查要有记录,有台帐,整改完毕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检查签字验收并10天一个周期报县煤炭工业局备案,切实做到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率达100,排查出的隐患治理率达100,今年月―月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县共投入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资金2126.00万余元,共排查出煤矿安全隐患365条,已整改315条,其它隐患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中。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经县政府同意,开展了从月日至月日为期100天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专项整治行动正紧张有序地开展。今年月底全县共计查出隐患1644条,其中一般隐患1623条,重大隐患21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1561条,整改率达91.95,其中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五)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今年上半年我局煤矿九级培训中心采用“送学到矿”的方式,对煤矿工人进行全员培训,目前共培训一线工人2510余人次,并颁发了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月日,我局邀请市三级煤矿培训中心到我县开办为期九天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开设了安全检测、机电、打点把钩、绞车、乳化泵等十二种专业,共计培训了296名特种作业人员。截止月底送法人代表、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76人到省学习,送特员113名到市培训。通过培训,实行了全员持证上岗,从而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严把招聘程序关,派驻安监协管员工作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县煤矿的监管力度,我局面向全县招聘了35位驻矿安监协管员,在消防大队和一中分别进行了体能测试和笔试,在招聘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方针,严肃招聘纪律,严把招聘程序关,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对招聘的协管员进行为期20天(其中10天到煤矿进行实践学习)的岗前业务培训。目前,安监协管员已派驻到各煤矿企业履行其职责。
(七)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突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今年我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每个矿井必须配置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同时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专业队伍,确立专业技术人员在煤矿企业决策层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责,并在人、财、物上赋予其相应的权限。对没配备技术管理人员的煤矿春节复产一律不予验收,并限期配备,在限期内仍然没有配备技术负责人的煤矿实行重处重罚,确保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八)完成煤矿机电设备仪器检测、煤矿安全评价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必须对煤矿仪器机电设备检测和煤矿安全评价工作,月日至日对35家煤矿进行了机电和仪器的检测,月日至月日进行了煤矿安全评价,其中21家煤矿完成安全评价,其余的14家等待评价。月日开始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截止到月日全县35对完成了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鉴定结果待出。
(九)煤炭资源整合情况。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经过去年的努力,全县煤矿矿井数从原有的49对减少到35对,设计总生产规模209万吨ㄍ年,符合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我县资源整合控制指标。根据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51号精神,为了使我县的煤炭资源整合更完善、更可行、具体,我局聘请了明仁检测技术公司在参考原整合方案的基础上,以《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编制内容提纲》和《省煤炭资源整合》以及《县人民政府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彝政发〔〕32号)为依据,重新编制了《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上报省、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组,现已通过评审,批准实施。
(十)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打好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整顿关闭“三个攻坚战”。一是加大瓦斯治理力度。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县政府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历来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始终都把煤矿瓦斯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了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的瓦斯治理领导组、企业法人代表负总责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技术负责人负责瓦斯治理技术工作管理体系的瓦斯防治工作体系;二是下定决心,狠抓矿井顶板管理。落实了煤矿顶板管理专业队伍,建立健全了顶板管理员跟班和安全员巡查制度,加强对矿井的顶板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顶板安全隐患,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把顶板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顶板事故发生;三是打好整顿关闭攻坚战。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进行定期复查、巡回检查,特别落实了专人专盯措施,严防死灰复燃,坚决防止非法偷采行为的发生,确保关闭矿井落实到位。
(十一)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为全面落实月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意见,切实解决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薄弱、煤矿规模小、办矿水平低、安全装备差、抗灾能力弱、资源回采率低,生产技术落后的状况,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开展以“三推行”和“三条线”为主的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组织全县煤矿的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到我县九方援煤矿参观学习和交流其煤矿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和方法。目前全县35对煤矿正紧张有序地进行井下建设、井巷建设、巷道建设、采煤工艺改革、“三条线”建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更新、煤矿地面建设等。截止到9月底,有24家已经完成了“三条线”安装工作,其余煤矿正在按照编制的设计方案请有资质的安装单位逐步进行安装,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三条线”的建设工作。现有15家煤矿采用壁式工作面开采方式,其余煤矿也强力要求推行壁式开采方式,全力推行煤矿支护改革,力争到年底全县煤矿支护改革率达80以上。
(十二)认真搞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为认真抓好煤矿汛期工作,我局下发文件,各煤矿企业组建了防洪防汛队伍,制定防灾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洪防汛器材和设备,全面清理矿井范围内的地面排水沟、渠、涵洞、防洪洞、防洪堤,确保雨季洪流的顺利排泄。对矿井范围内存在的老窑水、池塘水、采空水等可能威胁矿井安全的水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放或疏堵,井口和工业广场要装设防雷电设施,确保了今年沿河江边矿井安全渡汛。
(十三)切实抓好煤矿采区设计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合理集中生产、优化生产系统、采用先进技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批准实施的《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煤矿采区设计领导小组,聘请了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我县煤矿的采区设计工作,目前,全县煤矿已与中介机构签定了采区设计合同,正紧张有序地开展采区设计工作,力争在年前全面完成全县煤矿采区设计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今年我县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发生了县煤矿“9.09”较大事故,死亡5人,受伤13人。这起较大事故的发生,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也充分说明我县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1、我县的煤矿基本都是由小煤窑演变过来的,存在先天不足,地质勘探工作滞后,生产系统极不合理,大部分煤矿的生产系统都是为了保留煤矿而仓促形成的,没有经过正规规划设计,生产条件差,煤炭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资源浪费大,部分煤矿仍处于找探矿阶段,严重制约了煤炭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严;二是煤矿企业未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未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九是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无视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九是煤矿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足,未严格按标准配齐配全装备,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3、煤矿投资构成情况复杂,股东之间办矿理念差异大,部分煤矿片面追求率益、盲目生产、造成严重的采掘失调,生产无以为继;部分煤矿股东相互扯皮,造成管理混乱,无法正常生产。如发路联营煤矿至今无法恢复生产。野牛塘煤矿、九谷湾煤矿、昌能煤矿经我局调解已完成股份重组,正着手恢复生产。
4、煤矿发展环境较差,且国家政策变化大,煤矿重复投资大,煤炭业主缺乏投资信心,涉及部门多,办理相关手续复杂,出现煤矿业主为一件事多头跑,重复跑,从而导致煤矿发展环境不利于煤矿发展。
5、部分煤矿资金不足,加上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生产时断时续,无法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6、监管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监管水平不高。县煤炭工业局现仅有监管人员7人(其中抽调加工基地1人),肩负着对30对煤矿每月的安全监管2次,协助煤矿办理相关证照、处理煤矿的矛盾纠纷、搞好煤矿的安全监管、对全县3000余名煤矿工人进行培训等任务,工作难度大,工作压力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