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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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专业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上述专业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1998〕50号)有关规定,对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然有效(需确认和转评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原未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职称档次的限制,根据其学历和工作资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越级申报评定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晋升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学历和资历
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关于印发<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4号)、《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见市卫生局职改办编印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合订本。申报中医药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年12月31日止。
(二)外语、计算机
外语(医古文)条件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3月参加了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从2004年起,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制:凡200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三)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四)论文
副高级2篇,正高级3篇,必须是国家统一书号或刊号的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五)执业资格
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注册。凡变更、交叉申报上述专业者,须取得拟申报专业的《执业证书》,方可申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不符合以上五条款其中之一的,均不得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七)破格推荐评审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规定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中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渝卫职办〔2007〕41号)执行。
(八)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按渝职改办〔〕40号执行(附件10)。
三、评审程序及评审内容
(一)评审程序
实行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法。材料审查—专业答辩—小组推荐—评委会表决。
(二)评审内容
1.查阅资料:学历及资历、外语及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及工作量、论文、科研成果、教学、年度考核、卫生支农。以上内容通过查阅资料获取,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
2.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学术动态、知识应用。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四、申报程序
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规定执行: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送相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破格申报者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一式3份。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卫生技术人员一式17份,中医药技术人员一式19份
4.破格申报者需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1份(附件4)
5.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报《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份(附件5)
6.任期届满考核和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单位提供)
7.担负有卫生支农服务任务的单位的申报者,需报送《重庆市卫生支农服务业绩考核鉴定表》1份(附件6)
8.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科研成果、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本人提供)
9.申报人任职资格材料1套(一律报送复印件,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原件,出具审查意见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职务的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任职批文及聘书
(3)有效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等考试合格证书。按渝职改办〔2005〕99号、〔2007〕53号,属免试范围者,应填报《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见附件7)。属年龄免试者,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属翻译文章免试者,需同时提交原文和译文;属公派出国留学免试者,需出具有关出国留学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区县卫生局或市级主管部门验审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5)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人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理专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10、《委托评审函》1份(附件8)。
11、申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9)
(二)材料要求
1.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清点申报材料,统一收集上报。11种材料中,除学术成果(含论文、科研成果、科研立项等)、执业资格、外语译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各单位要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学术成果真伪鉴定
(1)学术成果真伪鉴定,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免费)。
(2)鉴定内容:论文要求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要求复印获奖证书、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有关资料;科研立项要求复印立项申报书、立项批文、查新报告结论等资料。学术成果如系合作项目,须由该项目负责人(主编、主研、执笔)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鉴定办法:学术成果鉴定数量,报送材料时应由申报人明确拟鉴定的学术成果,并同时提交拟鉴定成果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经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鉴定并用印后,随其它申报材料送评委会。
4.执业资格鉴定:需出据原件和复印件,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鉴定,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原件审核后退回)。
5.申报材料中涉及各种表格,除特定表格外,其余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和区县卫生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材料字迹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
六、各单位在推荐申报工作中的职责
(一)材料审核: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
材料审核的内容及要求:查学历证明、任职资格及年限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资格证)、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继续医学教育记分卡、学术成果等原件是否与本人情况相符,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完毕,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公示:各单位在申报前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中有举报的,推荐单位要认真查实,凡举报属实,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属“主要业绩”弄虚作假的,需在推荐意见栏内予以更正说明。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的收集归档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清点,用牛皮纸标准档案袋按人分装,并在档案袋上张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9)。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7月10日-25日: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7月26日-8月10日:区县、厂矿(市卫生局审批的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
凡逾期或由申报人员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经过重庆市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渝北区松石路418号重庆市卫生局七楼719房间)
联系人:谢悦峰李永发谢春鹰联系电话:67706587 67706581 67706693
公交线路:
1.沙坪坝(土湾)—花园新村(205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
2.杨家坪(方向)—花园新村(148路中级车终点站下车)
3.石坪桥—冉家坝(118路车东和春天站下车,途经上清寺、海关)
二、结果与讨论
(一)结果。1.项目参与者职务、职称情况。项目参与者中承担临床或教学工作的专业教师131人,教学管理者174人;管理者中,在各单位教学管理部门从事专职教学管理的专职管理者73人;既承担教学或临床工作又兼职教学管理的兼职管理者101名。专职管理者中,53.4%为科员或教学秘书;兼职管理者中,处级以上领导最多(见表1)。参与项目的管理教师中,正高职称者最多;专职管理者中,中级职称者最多。项目负责人中管理者占79.4%,为27名;其中兼职管理者19名,专职管理者8名;处级以上干部18人,科级干部7人,教学秘书2人;有正高级职称者11人,副高级职称者14人,中级职称2人。2.课题参与者在教改项目中的任务及项目评审得分情况。一半以上专职管理者参与项目实施,71.3%的兼职管理者是项目负责人或参与项目的协调管理,而大多数专业教师参与项目的实施。专业教师的课题研究内容一般为某门课程的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教学管理者课题的研究内容涉及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建设、医学生早期科研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师资培训和考试考核评价、管理效果评价等各个方面;评审专家认为,专职教学管理者的研究覆盖面广,有一定的推广意义,采取的研究方法相对得当,研究队伍组建合理有效,总体评价较高。
(二)讨论。以上数据证明,教学管理者已经成为医学部教育教学研究不可忽视的力量,教学管理者能抓住医学教育改革的重点,有较高的研究能力,而兼职管理者在教学改革研究中承担着重要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1.专职管理者在医学教育教学研究中的作用分析。专职管理者一半以上为教秘或科员,大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研究中主要承担具体实施工作。首先,专职管理者一般毕业于医学院校、师范院校或综合大学,既掌握医学专业知识、知晓医学工作规律,又掌握了教育学或现代信息化技术等跨学科的复合型知识,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且有工作热情,有能力、有意愿承担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重任。但这些管理者刚参加工作不久,大多为科员或教秘,缺乏经验,在研究中只能在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从事具体的实施工作。其次,专职管理者一般来源于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服务对象主要是专业教师和学生;工作内容涉及学科专业建设、培养方案制定、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等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工作中,既要及时发现、收集、解决教学过程中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将上级主管领导的决策精神准确转达给教师和学生,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因此专职教学管理者是实际教学工作的组织者、执行者、推动者,能全面了解、掌握医学部的教育教学信息,有利于对医学教育教学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因此,专职管理者参与教改研究既能保证教育研究的质量,又能使管理者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跳出来,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适应医学教育发展的需要。2.兼职管理者在医学教育教学研究中的作用分析。兼职管理者为医学部教育研究的主要参与者,绝大部分人具有副高以上的职称,兼任各级教学部门的教秘、教学主任、副处长、处长,或者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党委书记,甚至是医学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副校长级)工作;在研究中他们承担主持、指导、组织和协调的工作,项目负责人中兼职管理者超过了一半。“学而优则仕”,在医学教育领域亦是如此。医学教育的兼职管理者一般是教学或医疗岗位上的佼佼者,他们首先是从事临床和/或教学工作的专业教师,随着教学经验、医疗经验的日益丰富,对医学教育的反思、感悟也日益深刻,对医学教育的投入就越多;反之,随着在医学教育中投入的增加,又进一步促进了他们教学、医疗能力的提高;专业与管理,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也正因兼职管理者的特殊身份,他们能直接发现医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了解最新医学教育需求,又能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准确把握医学教育教学发展的方向,为医学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但是,兼职管理者既承担着繁重的医疗和/或教学任务,又承担了繁杂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更有可能要承担科研任务,无暇学习了解教学研究所必需的的教育学、统计学知识;因此在实际研究中仅处于指导、组织、协调的地位,不能亲自参与实施,对研究全程的掌控不够,对研究质量有一定不良影响。
最新组织人事科工作总结范文1告别了_7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_7年我们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_7年人事科在各部门的关心帮忙和密切配合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认真贯彻了“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立足稳步发展、持续发展的思路,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找出差距、以利再战,现将_7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我们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了重点突破和具体落实:
一、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重点加强了人才的引进和梯队的建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扎实做好人才的引进和考察工作。
作为医疗行业,各个岗位要求具都有专业比较性强、技术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对此根据医院情景,__年共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0余人,其他辅助人员40余人,其中主任医师1人、博士后研究员1人、副主任医师7人、主治医师7人,临床医学大学毕业生10余人。
二、建章立制,规范员工行为
今年以来,根据医院文化建设需要,起草并印刷了部分医院员工手册,规范医院制度管理,涉及到32个小项,对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医疗护理管理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以此为突破口,重点要求以下三点:一是规范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奖惩和纪律约束,使医院员工明白做到办事有规定,不能破规矩——哪些能办,哪些不能办,应当怎样办;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应当怎样说;二是干任何事情、执行任务都要有工作程序,不能乱了规定,三是加强对新进员工的入院岗前院级教育,对应知应会等必修资料督促其强化学习。
三、加强医疗护理工作的评聘考试报名工作
为提升员工的职称水平,人力资源部门进取和临沂市人事局、临沂市卫生局局、罗庄区人事局、罗庄区卫生局等部门联系,组织医院贴合条件的员工报名参加评审和考试,__年共考取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0余人,护师5人、护士20余人,为03-__年的护理人员报名办理了护士初级资格证40余人,为临床医疗工作人员报名办理医师资格证等30余人次,护士及护师等执业资格考试20余人次。
为了配合职称评聘,督促做好各层次员工的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工作,为全院医护人员报名参加由临沂市人事局和卫生局组织的各类必修课的学习工作。
四、做好员工的转正定级、保险缴纳工作以及档案的人事协调、大中专毕业生和调动来院人员落户工作。
五、完成其他医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距离医院要求还存在必须差距,比如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还有很大差距、人才招聘和管理工作开展不好、思想上比较容易麻痹等。_7年我们要认真履行好人力资源办公室职责,开拓创新,把我们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并努力做到如下几点:
1、在人员招聘、新进人员生活保障、日常工作等各方面,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树立为临床服务、从员工工作、生活急需开始的理念;
2、进一步开源节流,降低各项人力资源办公费用;
3、努力改善员工文化舆论环境,让员工工作生活有一个比较舒适的环境和氛围;
4、完成其他医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新的一年已经到来,_8年人事部的工作任重道远,我将以更为饱满的精神、扎实的作风、规范的管理,知难而进,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最新组织人事科工作总结范文2回顾今年的工作,人事科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在全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本学期的工作任务,现将我科工作情景简要总结。
一、招聘工作
结合我院教改及师资队伍现状,经过网络渠道招聘信息;选择部分重点高校参加其学校招聘会或举办专场招聘会;有选择的参加了__人才市场招聘会。认真完善招聘流程,经过多种渠道收集简历,及时审阅、筛选简历,对贴合要求的简历尽快送用人部门再审核;及时组织试讲,尽量减少因时间过长导致的人才流失;建立较为完善的招聘工作记录,如各部门收取简历总数、同意试讲面试人数、合格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建立了较为详细的档案,以便查询和分析。
二、新进人员接收与档案管理工作
为完成学院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做好新进人员接收工作,本学期主要完成了学院引进人才信息上报;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改派、二次派遣、落户及外地在职人员的引进;全院劳工合同的新签、续订、招工表劳工合同的整理归档四个方面的工作。为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人事科在完善纸质档案的同时,进一步建立了教职工个人电子档案。同时,经过多次与学院网络中心沟通交流,人事管理软件开发工作基本结束,基本信息登陆完毕即可使用。
三、其他日常工作
坚持周一工作例会及每周工作总结、汇报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本事及理论、政策水平,明确了工作分工,增强了工作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收到很好的效果。组织了暑假管理干部培训班,收到较好效果。完成了行政部门科室设置及科长考察、任命工作。对个别违纪人员分别作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及解除合同等处理工作。此外,在新进教职工接收、调动、请销假与离职管理、科室间协调等方面,人事科各位教师也做了很多工作,基本按要求完成了工作。认真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教师培训工作
本学期师资科工作以教师培训工作为重点,逐渐探索贴合学院实际的教师培训工作。在骨干教师培训上,探索尝试,组织参加了骨干教师精品课程培训。教师反馈效果极好,相关总结已交学院。
五、教师考核工作、辅导员考核工作
为做好教师考核工作,本学期对现实行的教师考核办法执行情景进行了多方面征求意见提议,了解了教师的考核办法执行现状,教师考核办法,根据实际情景,进行了调整和修改,收到较好效果。同时对重新修订的辅导员考核制度的执行情景,进行了总结。对外聘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亦进行了综合评议。
最新组织人事科工作总结范文320__年人事科在医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学习,进取工作,同心协力,努力完成上级及院领导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事工作方面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医院进出人员的人事手续,及时做好进出人员个人信息资料的数据维护工作,做到了人事信息尽量准确无误,基本到达了医院人事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同时为医院领导随时掌握医院人员动态以及其他科室统计、查找相关人事资料供给了极大方便。
2、人事科负责管理全院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全院人事干部年报,卫生人力资源信息、党员年报等统计工作。
我科做到了人事档案及时整理、及时归档;圆满完成了年终上级及医院的各项年终统计工作;有关医院专业技术员的技术档案信息我科及时协调督促医务科、护理部及时归档,建立建全全院医护人员的技术档案。
3、依据人事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时调整全院岗位晋升人员的岗位工资、全院考核合格人员的薪级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全院劳资这块工作工作职责心重、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我科总是加班加点,均能保质保量地及时完成,保证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
依据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圆满完成全院离退休职工退休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及时做好全院职工(专业技术临时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工作;按上级要求准确、及时做好了全院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年度调整审核工作;根据相关人事政策,及时办理进出人员的人事录用进出手续、工资确认、工龄认定、工资转移及各项保险参保、停保等工作。
4、按照国家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及时办理到达退休年龄职工的退休手续。根据院领导敬老爱老的光荣传统,根据市卫生局《关于20__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粤老龄办[20__]21号)文件精神,我院为全院退休干部职工免费做一次健康检查,由我科组织实施,深受广大离退休职工的一致好评。
二、党务工作方面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提议,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切实贯彻执行计划、措施、总结或报告工作。
2、20__年组织全院党员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全院党员干部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洗礼,到达了教育的目的;
党费管理做到帐目清楚,缴费及时,根据党员收入变化及时调整党费数额,及时按局党委精神上缴党费。
3、进取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加强政治学习。
4、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平时注意收集入党申请书,培养入党进取分子,收集党员有关信息,做好思想汇报。
5、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年报工作。
人事科工作虽取得必须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
一是对已建立的规章制度落实不够。
二是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景还需加强进一步的学习。
三、20__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干部教育工作。
落实人员调配、调动、工资、任免等工作。
2、认真做好各种统报和年报工作。
3、及时报送各种人事信息材料,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和整理工作。
4、扎实做好退休老同志的工作。
5、高标准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分配的其他工作。
最新组织人事科工作总结范文4一、主要工作
(一)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日趋加强
8月中旬,人事科根据院领导班子的指示精神,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共调配、任免干部25人次(其中提拔使用了22名干部)。
(二)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人事信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我科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档案管理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信息管理要求,严格把好档案的调入和调出工作,做到接收规范,转递合格。今年以来共整理、规范个人档案300余份。
(三)引进人才有条不紊,岗前培训有声有色
根据医院现有的人员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三级医院卫生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接收高等院校毕业生,充实队伍力量。截止11月初新进工作人员63名,其中研究生学历8名,本科学历13名,副高职称2名,中级职称2名。
4月下旬和7月底,经过实践技能考核和面试等程序,招聘了医务人员62名(含研究生8名),并分别于6月初和9月底对这批临聘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四)完善人事制度建设,为医院发展保驾护航
修订完善《河源市中医院假期管理规定》及抚恤金发放;规范了新进人员流程、试用期考核表及职业与收入证明的开据。
(五)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按河源市编办《河源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机编[_2]号)要求,我科于5月至9月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景进行核查,首先将在编人员基本信息导入编制管理系统生成个人信息核查表,其次将个人信息核查表发给个人进行核查修改,之后将核查情景进行公示,最终将核查工作总结交市编办。
(六)做好职称晋升及申报工作
6月对21名人员进行职称晋升聘任;8月份完成了14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整理、装订、申报工作。
(七)落实患者满意度调查
严格按照行政查房的要求,对各临床科室、药剂科、检验科和体检中心等科室的患者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100份,十分满意率71.56%,基本满意率25.22%,不满意率3.22%。
(八)抓好其他人事服务性工作
1、11月份完成全院在岗职工和退休人员津贴增资。
2、4-10月份办理了7名到龄职工的退休手续及出编手续。
3、处理医患关系纠纷1宗,职工投诉1宗。
4、做好人才招聘方案前期准备。
5、对医院职工继续教育情景进行统计。
6、修改完善胸牌及请假条。
(九)综治维稳工作
每个季度上报维稳工作会议纪要,努力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全院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二)完善考勤管理办法和高职称人员聘用合同;
(三)继续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及检查工作。
最新组织人事科工作总结范文5一年来,在领导的正确领导、指挥下,我们努力拼搏、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全力以赴,出色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随着建章立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人事科也相应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在领导的关怀下,人事科顺利完成了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职称评定工作等,基建档案的整理工作已近尾声,等待验收。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人事制度改革是监测中心今年的一项重大举措,我根据中心部署,开始着手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筹备工作。人事科负责承办人事制度改革具体工作。为很好地完成这次人事制度改革,在___的带领下,我们开始着手草拟各部门考核制度、岗位说明书、各岗位任职资格、机构人员设置方案、奖金分配方案等,并对原有的部分规章制度作了修改。
从人事制度改革的程序操作上,我们遵照中心的要求,参照___的改革方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为使干部职工正确认识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人事科组织学习了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并对监测中心以及我的各项规章制度、奖金分配办法、百分制考核办法进行了详细地讲解。消除了干部职工对改革的抵触情绪,从思想上理解改革。为到达改革的目的,充分调动大家工作学习进取性,我们抓住改革的两个关键:一是实行全员聘用制,二是引入激励机制,制定合理的内部分配方案。
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是在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实行竞聘上岗的办法,人事科严格按照竞聘程序推进竞聘工作。为充分体现民主,我们对照应聘条件严格审查每名应聘人员。大家为每名参加竞聘人员打分,投出自我神圣的一票,使全体职工都参与到中层干部的选拔工作中来。我每名职工都与签订了为期两年的聘用合同。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准备工作,到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圆满结束,实行全员聘用制。
二、完善管理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加大执行力度。我大部分职工均已转正,这带来了一些新出现的问题。为与里的实际情景协调,我们参照中心、兄弟以及地方的政策、规定,及时制定出切合实际情景的规定、制度。
三、基础工作
人事科完成了职工工资正常晋级调整工资标准等项工作,新招调职工_人,人事科为他们办理了招录手续和调入手续,为他们工资定级,并上报中心得到批复。为今年实习期满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以及职称的评定工作。经过培训班的学习,对人事工作的一些具体问题有了深刻地了解,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学习班结束以后,人事科根据新的人事档案管理规范,统一整理了我职工个人档案。对工作中的一些登记制度等也相应作了更趋合理的调整。
为推动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江苏省制定了系列政策,以政策制定和落实为驱动力,提高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品质,更好地体现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应有价值。
一、招生政策
(一)招生计划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范管理促进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教职[2010]2号)强调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及专业办学条件联合编制和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行为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0号)明确提出,规范五年制高职招生行为。五年制高职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后由市招办或招生学校统一发放。各招收五年制高职学生的院校应在当年的9月25日前把录取的学生名册、考生成绩等相关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省农业职业技术院校实施的“主要面向农村,单独考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一并纳入各市中招平台统一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农业委员会依据本意见另行制订。
(三)招生录取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0号)指出,各市要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安排考试、统一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以省辖市为单位,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时间相对集中录取。
1.录取批次。科学确定招生录取批次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提前批次:五年制师范专业免费师范生计划。第一批次:四星级普通高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第二批次: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三星级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第三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具体录取批次由各市确定。
2.录取分数线。各市要统一划定五年制高职录取分数线,苏南地区的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中考总分的65%,苏中、苏北地区的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中考总分的60%。其中,医药卫生类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生源所在地中考总分的65%(护理专业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70%);高等师范学校的师范类专业面向苏南和苏中八市生源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70%,面向苏北五市生源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5%。省农业委员会组织的单独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总分的60%。对第一批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以进行补录,各市补录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9月15日前,补录不得降分(仅限涉农等特殊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面向苏北五市可降总分的5%补录)。
3.录取程序。各市招办应统一办理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手续,已被五年制高职录取提档的考生,不得再为其办理其他学校录取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名册经市招委审批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统一办理学籍入库手续。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4.录取数据上报。各市招办应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录取数据汇总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大数据中心平台进行数据库建设,实现全省录取数据共享。
二、教学政策
(一)人才培养方案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实行“2.5+0.5”的人才培养模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实行“4.5+0.5”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职业教育各专业大类教学指导方案。《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2]36号),明确了制定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人才培养方案基本内容、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等内容。其中,基本原则是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注重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衔接、强化校企融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的课时比例为4:6。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时间为9个学期。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每学期教学周18周,机动周2周。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时数约为5000。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门公共基础课程,五年制高职开设8~9个学期;五年制高职语数外总学时分别为360、320、320左右;体育按每周2课时安排。对文化基础有不同要求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语文、数学、外语课时作适当调整。任选课程占总学时比例应不少于10%。人才培养方案基本内容包括专业与专门化方向、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培养目标、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教学时间分配表、教学时间安排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专业教师任职资格、实训(实验)条件、编制说明。《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13]34号),公布了中等职业教育36个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44个专业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试行)。
(二)课程标准
2008年5月,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精神,深入推进全省职业教育文化课程改革,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以省职业教育文化课程教科研中心组为主体,成立省中职、五年制高职语文、数学、英语等6个课程标准研制组,聘请沈彬等48位同志为研制组成员。2009年12月,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语文、数学、英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09]48号)明确新公布的五年制高职课程标准自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要求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对五年制高职课程标准的学习,及时组织相应的师资培训和教研活樱提高教师把握和运用课程标准的能力,提高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水平。
三、专业政策
(一)专业目录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特点,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2008年,《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08]6号)首次公布《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共计19个大类、275个专业。明确《目录》是我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和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要求我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须按《目录》所列专业名称申报招生计划、制定培养方案、组织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品牌特色。2016年,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省教育厅对《目录》进行修订,印发了《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6年)》(苏教职[2016]7号)。明确原有的《目录》自即日起废止,现有在校生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要求各职业院校要依据新目录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
(二)专业设置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等文件要求,2011年,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3号),明确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设置原则、设置基本条件、设置申报程序、监督与管理等。强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施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的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各学校之间专业优势互补、各有特长。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核定学校专业数量。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年度增设专业一般不超过2个,各专业办学点一般不超过1个。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紧贴地方(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有稳定的人才需求,符合学校事业发展整体规划。二是有相对稳定的社会需求,年招生规模一般不低于40人(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除外)。三是有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专任专业教师均应获得本科以上学历,人数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获得与专业相关技师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不少于3人;具有本专业副高职称的骨干教师不少于2人;有一支数量适当、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四是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相关图书资料、实训基地等教学设备配套齐全,其中,理工农医类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应不低于200万元,其他类专业应不低于150万元。五是已举办与本专业相同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或相近的五年制高职专业。
专业设置申报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和指导学校进行专业设置调查与论证。每年3月15日前,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成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建设指导委员会,于每年4月初对各地专业设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业设置评审实行文本审核与网上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现场评审。对符合设置要求的专业,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三)专业建设
2008年3月,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职专业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苏教职[2008]12号),包括建设目标与思路、基础能力建设、课程改革与教学管理、质量与效益、特色与创新项目五大方面的指标。2009年、2010年,分别组织了对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办学点的五年制高职专业建设水平评估。《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五年制高职专业建设水平评估结果的通知》(苏教职[2009]52号),认定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等22所学校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等41个专业为“优秀”等级,认定259个专业为“合格”等级。《关于公布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办学点专业建设水平评估结果的通知》(苏教职[2010]43号)认定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等5所学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5个专业为“优秀”等级,认定江苏广播电视学校等23所学校“主持与播音”等82个专业为“合格”等级,认定江阴华姿中等专业学校“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2个专业为“不合格”等级。
2011年,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苏教职[2011]39号),提出到2015年,全省所有设置专业均达到合格水平,同时面向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创建300个中等职业教育、100个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创建150个中等职业教育、50个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通知要求,2011年,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建设标准,对本地区所有现在举办、并有一届毕业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进行检查视导。将达到合格标准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认定为中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对达到合格标准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推荐省教育厅认定其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专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按照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暂停该专业招生或不予安排招生计划。明确各地每年新增加的有一届毕业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均应进行相应的“合格专业”认定工作,并于每年的12月1日前,将本地合格专业认定情况报告报至省教育厅职教处。“十二五”期间,省教育厅依据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品牌专业建设标准,共认定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品牌专业374个、特色专业232个。
四、学生管理
(一)学籍管理
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苏教职[2002]1号),明确了五年制高职学生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课程的选修重修和补考缓考、课程的免修免听和免试、学业警告及转入下一年级、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停学与复学、退学、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和结业、附则等12章67条规定。《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学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职[2005]39号)就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学、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入中专或申请改发中专毕业证书等有关事项作了补充通知,进一步明_了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学(转入中专)的受理条件、办理程序、需提交的材料等。
(二)德育督导
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印发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试行)》(苏教职[2012]30号),要求牢固确立德育工作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首要地位,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新颁德育工作标准,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督导检查。从2013年开始,省教育厅每年组织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检查。2015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的通知》(苏教职[2015]25号),要求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新大纲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宗旨,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德育工作队伍,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薄弱环节,健全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保障机制。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修订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印发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2015年修订)》(苏教职[2016]1号),包括组织领导、德育制度、队伍建设、育人环境、内容途径、德育成效、特色创新七个方面的评价内容。自2016年起,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视导)执行新标准。
(三)创新创业
2006年起,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的江苏精神,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省科技厅、团省委、省知识产权局等7个部门每年联合举办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通过竞赛活动普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增强学生创造能力,形成一批创造成果,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大赛组织办公室设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2010年起改成每两年举办一届,目前共举办了七届创新大赛。
2006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业行动工程的意见》(苏教职[2006]20号),明确实施创业行动工程的目标任务,要求把握实施创业行动工程的关键环节:树立创业理念、开发创业课程、孵化创业项目、建设创业载体、开展创业实践,强调实施创业行动工程的组织保障。鼓励、扶持在校生创业,推进创业知识教育向创业实践转变。与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合作,引进美国国家创业指导基金会(NFTE)创业课程,每年举办NFTE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培养创业教育认证教师,组织学生通过创业课程学习获得结业证书,提高创业能力。全省职业学校普遍开设创业教育课程,积极推进创业教育实践,建设创业基地与创业园区,扶持一批学生开展创业。2015年,省教育厅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举办了首届江苏省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开设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创业教育教学能力竞赛、毕业生优秀创业成果评选等竞赛项目。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或已连续聘用三年以上、在报名学校领取工资的在聘教师;毕业生优秀创业成果评选参评者为中、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五年以内的学生。
五、技能教学
(一)技能教学基地
自2011年起,省教育厅启动建设四批省级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关于做好全省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1]45号)明确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的任务、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技能教学研究,开发技能教学课程资源,开展技能教学师资培训。研究国际国内行业、企业最新技术、最新标准、最新岗位设置要求,指导职业学校技能教学改革。承担全国、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各专业比赛内容、教学方法的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集训、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和部分职业学校校际联赛组织工作,推动我省职业学校技能教学水平的提升和技能大赛成绩的提高。
(二)技能大
自2007年起,我省每年组织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2017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江苏省中华职教社联合举办。本次大赛共设12个类别70个竞赛职业(工种)和项目。各竞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五年制高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或已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获得过省赛、国赛学生组一等奖的学生选手不得参加同组别、同项目2017年度竞赛。获2015年、2016年教师组一等奖的教师不得参加同一项目2017年度竞赛。团体赛每组可报1~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可报1名指导教师。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1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现代物流技能大赛增设职工组。本次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方案,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奖项设置:参赛选手奖、指导教师奖、团体优胜奖。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参加中职组、高职组比赛的五年制高职学生不享受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对获得部分赛项的教师组(含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部分赛项的教师组(含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省委授予“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予以优先评选“江苏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对获得教师组(含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的女选手,由省妇联授予“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对具有国家职业技术标准的职业工种,且获得教师组(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教练奖。根据省级比赛的结果,将选拔部分专业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六、实习就业
(一)顶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