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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基本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秩序。
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建立工作机构,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1830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动员部署工作。
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20日)一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自觉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二是开展督查检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普查,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复查,摸清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基本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坚决依法取缔各类无证、非法从业单位,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关停并转。
层层组织验收。要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回头看”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30日)镇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检查验收标准。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纵深发展。
三、工作内容
取缔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凡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或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资格,依法予以关闭;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坚决依法取缔;凡是不符合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和销售网点,严格审批条件。应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发放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对生产经营设施、从业人员素质等经营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格。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秩序。对位于主城区或人口稠密地区的企业,积极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推动搬迁。集中整治小经营摊点、挂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无法保障的企业一律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关停并转。
整治运输环节。要加强对道路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申报制度。对不具备资质或在内河、内湖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进行剧毒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强化充装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生产经营装置和运输车辆维修环节整治,严格维修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严格资质、定点充装和定点维修制度。认真查验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严禁超量装载,液化气体充装站要有防超装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要采用万向节管道系统,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及仪表和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
提高管理水平。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基础工作。指导和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
严防剧毒化学品丢失。认真核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底数,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和运输剧毒化学品情况,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和被不法分子利用。要引导、支持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在加强值班、巡逻守护的同时,积极采用监控报警、与110联网报警等形式,不断提升其安全防范水平。
四、保障措施
凡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和公布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活动的黑名单。新申请资质的一律不予批准;已经取得资质的予以撤销。
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提升。要推动危险工艺的化工过程安全技术改造。年年底前必须采用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现有技术、工艺和装置,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和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对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设置安装远传和连续记录装置;位于人口稠密区、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要落实隐患整治措施,实施阻隔防爆改造;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2012年年底前,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提高从业准入标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相应素质要求作为安全许可条件,纳入审核范围。督促企业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从业人员100%接受专业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新建企业应与有关职业院校签订培训协议,变招工为招生,实现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
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从重处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违法违规行为、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执行经济政策。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三大”政策经济。建立专账,专项使用。足额缴存安全风险抵押金,全员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增强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准入门槛。
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审查,六)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按照安全发展规划的要求。不符合安全发展规划、使用淘汰技术和落后工艺的项目不予审批,严格限制小化工项目的审批。认真做好新建企业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及竣工验收方案备案工作。
五、职责分工
安监局:牵头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经营企业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剧毒化学品购买使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治安隐患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质监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企业的排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单位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六、工作要求
深刻汲取区“11.5”商业大厦重大火灾和市居民住宅楼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11月18日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转变消防工作方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筑社会单位“防火墙”,加快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县域经济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颜正福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城乡建委、教委、旅游局、文广新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市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委冉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年3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年12月5日。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2月6日至年3月20日。
(三)总结验收提高阶段:年3月21日至年3月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元旦、春节前后为重点时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加强公安消防机构与社会单位、新闻媒体间的协作配合,利用已建立的消防专版、专栏、专题节目搞好消防宣传;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从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大消防队站向社会开放力度,增加开放频率,延长开放时间,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吸引人民群众学习更多的消防知识;要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工种、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火场疏散和逃生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县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县电视台要每天定时播放典型火灾案例或消防公益广告,酉阳报要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每周刊播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有关新闻稿件。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各单位要针对我县冬季火灾规律和特点,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努力提高排查整治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最大程度地化解火灾风险。
一是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主要排查以下主要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0.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11.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2.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是重点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以下内容:
1.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施工用电线路管理是否规范,施工作业面的可燃物是否及时消除;
2.明火作业时,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关职业资格;是否进行内部动火审批;是否派专人在现场监护;
3.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4.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6.是否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
7.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其他民用建筑,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或B2级保温材料的建筑,应按规定的分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8.在建工程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
三是对“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公安、工商、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力量,组成综合整治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A703-2007),结合全市“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我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切实摸清我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底数,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和各项防范措施。
四是对火灾多发易发场所进行重点排查。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场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车站、人员密集棚户区、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作为排查的重点,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是对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在元旦、春节等各类节日,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庆典活动、群众集会和重要会议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提前参与,依法检查,严格审批,确保安全;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举办,确保万无一失。
六是对农村火灾形势进行排查。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要结合农村实际,针对农村柴草垛、城乡结合部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治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老、弱、病、残等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发展壮大消防志愿队伍,加强对消防力量的培训、管理,提高农村火灾预防能力。
(三)强力开展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执行“七个一律”的铁腕措施,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予以拆除。
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三禁止、四强化、六必须”措施。“三禁止”,即:一是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二是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三是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四强化”,即:一是强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二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落实;三是强化消防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四是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防火规定的执行。“六必须”,即: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将居民临时迁移出建筑物;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必须配置消防器材进行现场保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四)加强执勤备战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大消防器材和装备建设力度,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协调解决和修缮市政公共消火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和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等规律和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坚持“预防为主和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强化“六熟悉”和技战术训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大力开展实战演练,认真维护保养车辆器材,备足灭火物资,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装备上、训练上、预案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做到一旦发生火灾,反应快速,指挥科学,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危害。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酉阳”建设的高度,切实把冬季防火和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四大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一岗双责”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认真制订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开展拉网式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酉阳”建设和构筑“防火墙”工程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一、吸取教训,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全国来看:今年以来,我国消防工作形势总体平稳,火灾事故呈下降趋势。但是,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5日,的商业大厦发生火灾,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大学的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市静安区一幢高层建筑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40余人失踪,多人受伤;11月21日,市一居民区发生大火,造成十三四幢居民楼被烧毁,几十户居民受灾。
从我市的消防安全形势来看:近期也发生了数宗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10月5日,区镇一民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1月6日,区一栋出租屋发生火灾,5人死亡;而11月7日,我区也发生了一起火灾,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同志们,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尽管由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部门、各街道的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今年以来我区的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不容忽视的是,全国乃至全市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当前,亚运会正在举行,广东省第六届“”即将在我市召开。确保和“”的成功举办,是我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大。
因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深刻吸取上述事故,特别是“”特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正确研判当前我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推进全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不能为完成任务而检查,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反映真实情况的数据,不拘形式去发现隐患,以最严格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消除隐患,把安全责任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推进全区火灾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以创建“民安社区”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先以金砂街道为试点,试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住宅小区、住宅楼、企事业单位等为节点,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社区居委会等最基层。接着,又在金厦街道百合社区试点创建“民安社区”,对社区进行科学合理的网格划分,把综治维稳、城市管理、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综合纳入“格”中。近期,在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在全区铺开“民安社区”创建工作,把各项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都放到“格”里进行规范化管理。实践证明,这种比以往更加细致深入的管理模式成效显著,我们的监管更加到位了,环境更加干净了,道路更加通畅了,群众的满意度更高了,消防隐患也得到进一步的消除。
消防安全是创建“民安社区”的重要内容,区安委会、区消防委员会、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全面动员起来,积极贯彻《区创建民安社区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以创建“民安社区”为目标,把各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社区的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精细化和日常化优势,对社区的人员密集场所逐一开展排查整治,绝不遗留死角,确保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要全力开展火灾隐患“三项整治”专项行动。11月20日至明年1月20日,区委、区政府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三项整治”专项行动。即对“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废旧品收购点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这项工作部署得很及时,但能否取得预期的成效,关键还要看落实的程度。
这次的排查和整治也不能只是停留在汇报数字、走走形式。各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坚决杜绝“检查前突击一下,检查中紧张一阵,检查后迅速回复原样”的现象。要做到“三个必须到位”,即排查必须到位,整治必须到位,责任必须到位。
各级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检查的单位要全部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也要在此次专项行动上报的排查整治统计表上签名,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区“三项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开展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不彻底、瞒报漏报、整治不彻底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要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近期,建设、教育、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安监、旅游等部门要相应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在建工地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对消防安全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导致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要强化服务意识,帮助指导存在问题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治一个,验收一个,过关一个。对屡次查处仍不落实整改的单位,要通过各部门的联合执法,坚决关停查处。辖区工商所、派出所要高度重视,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各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全力以赴抓好消防工作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在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对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务必要层层落实工地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的责任,加大排查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要采用暗访与明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各种措施排查隐患,对查到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严格整改的,一律不得开工或者继续施工。
三、强化宣传,注重培训,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工作要出实效,宣传培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迅速掀起消防宣传的强大攻势,切实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一是继续强化“119”消防宣传态势。11月是“119”消防宣传月,各街道、各部门已经相应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培训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要继续保持这一宣传态势,特别要结合此次“三项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结合贯彻落实今天会议精神,迅速在人员集中区域和主要路段,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分发小册子等各种形式,以及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途径,多角度进行消防知识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意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一、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2014年底成立了以开发区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业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制定和完善了组长、副组长、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设置安全生产监管独立机构。14年12月份经市编委办审批成立了开发区安监局,并且按要求配齐了安监局5名工作人员,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成员3人,同时明确了工作职责。开发区在2016年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大检查。开发区安监局采取分组检查、联合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对开发区内企业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防暑降温工作大检查、劳动密集型和涉氨制冷型企业大检查、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企业219户次,查出隐患76条,下达整改指令书21份,复查意见书11份,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1份,联合市安监局对3户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42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3份。
二、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情况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11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试点县级之一。为全面做好试点工作,我市以**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为载体,将全市99户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纳入该平台,逐步建立企业日常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了生产经营单位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近两年来,我市利用物联网信息平台成功完成了对重点企业的自查自收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和重大隐患整改台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隐患,深入现场进行复核,对每月整改完毕的,加强跟踪督办,对于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做到“五落实”。同时我局还聘请安全技术专家等专业知识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及指导。对尚未纳入信息化平台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负责督促企业每月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面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导中排查自查自报体系情况和统计试点工作。
目前我市的执法终端配备正在进行当中。
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