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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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要求:
1、规范死亡申报制度。死亡人员必须通过村居殡管员向县殡仪馆申报,殡仪馆登记备案后,方可安排殡仪车接尸。未经殡管员申报及县殡仪馆登记的,不得私自安排殡仪车接尸。
2、加强殡仪车管理。出殡队伍限定运载花圈车一辆、殡仪车一辆、送葬人员车若干辆,最多不得超过9辆。不得抬冰棺游街,办理丧事处所花圈摆放数量限制在50面以内,不得摆放在城区主次干道。
3、规范接尸地点。城关地区接尸点原则上为殡仪车辆能直接到达遗体停放场所门口的地方;如因交通不便,接尸车辆不能直接到运遗体停放场所门口的,以离该停放处最近的路口为接尸点。816南北路禁止出殡车队通行,城区内出殡车应取近路至104国道后直接开往殡仪馆。
4、规范丧事行为。出殡车辆严禁沿途燃放大捆鞭炮,严禁沿途摆祭,严禁在沿途村庄乱撒冥纸,严禁聘请高跷队、神像队等,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同时,在办理丧事过程中,禁止占道摆放花圈、停放遗体、搭设灵棚、设道场、燃烧纸屋和冥具及夜深燃放烟花和燃放大捆鞭炮等行为。提倡丧事不办酒席或少办酒席。
5、明确遗体停放时间。遗体停放住所时间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村居殡管员瞒报死亡日期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高度腐烂和传染病死亡的遗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消毒、火化。
6、严格骨灰流动管理制度。严禁领回骨灰二重葬及夫妻合葬。凤城镇辖区内死亡人员骨灰除可以存放在玉山骨灰楼外,还可以跨乡镇寄存到江南、敖江镇(浦下、长汀、青塘、小湾)公益性骨灰塔。佛教徒骨灰寄存,必须是皈依一年以上,且经县民宗局审批认定后(每年11月份之前由寺庙上报佛教协会、民宗局、民政局、乡镇政府),允许存放在经民宗局审批的五个寺庙海会塔(凤城后岩寺、浦口锦山寺、丹阳宝林寺、马鼻仙踪寺、琯头青芝寺)。
7、严禁旧墓翻新、扩建和新建坟墓。加大对104国道、玉泉山公园区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力度,不得出现新建坟墓,严禁翻新扩建坟墓,现有坟墓要实施深埋、绿化,彻底解决“青山挂白”问题。
工作措施
1、抓好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喇叭、宣传栏、标语、公告、上门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殡改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众人皆知。
2、抓好服务。发现辖区内有人过世,村居两委干部、殡管员要立即上门做思想工作,发放丧属须知宣传单,协助办理死亡人员证明书。
3、抓好信息报告。制定“三联单”制度,发现辖区内有人过世,各村居必须在12小时之内做好“三联单”报告至镇民政办、镇城管中队及包村居领导,共同抓好丧事。
4、抓好监督检查。辖区内有人过世,村居干部必须于出葬当日早晨到所属地进行监督检查,对丧属不遵守有关规定,劝阻无效,镇民政办接到村居报告后,立即通知镇城管中队介入,确保丧事按县殡葬管理规定进行。
奖罚措施
1、群众对殡改移风易俗知晓率应在100%,若发现未发丧属须知宣传单的,按每例处罚村居集体500元,处罚村居主干和殡管员每人50元。
2、各村居辖区内有人死亡的,所在村居必须在12小时内书面上报镇民政办,漏报、瞒报的村居主干、村居殡管员各处以100元的罚款,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居主干、殡管员各处以300元罚款,追究责任人责任。
3、各村居内出现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沿街摆放花圈、沿街祭祀燃放鞭炮、丧事活动中出现鼓乐队使用高音喇叭、在居民区建立道场,造成恶劣影响的,包村居领导、队长、村居主干、殡管员及镇城管中队队员各处以500元的罚款。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部署,以清明节祭扫工作为契机,积极参与牧农村综合环境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理念,进一步优化环境,丰富祭扫内涵,营造良好的祭扫环境氛围,确保文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预防措施,确保祭扫安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拧紧安全阀门,筑牢安全防线。牢固树立安全防范特别是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细化职责分工,做好祭扫接待、人流交通疏导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做好祭扫群众的宣传劝导工作,及时告知其在禁火区域切勿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针对祭扫高峰场所、关键区域、关键部位,要加大防范控制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做到发现及时,处置有力。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并做好祭扫观察点的信息报送工作。要协调配合消防、公安交管、林业等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建立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要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应急救助、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要紧密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积极作为,主动参与,为美丽乡村建设作出积极工作。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生态文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省两办《实施意见》、全国节地生态安葬暨2016年清明节视频会和市民政局《201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等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要加强清明祭扫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要培育推广广受群众认可和欢迎的生态节地葬法,大力倡导绿色殡葬,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接受。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在城市主要交通路口购置并设立祭祀炉,方便群众祭扫,保持街面环境整洁;要在牧农村重要集镇、交通要道通多采取多形式,切实抓好殡葬宣传,引导村民文明祭扫。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市、县民政局将派出工作组适时进行专项检查。
(三)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加大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x发〔2009〕x号)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4〕x号)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6〕x号)落实力度,结合本地实际,以本次清明节和东山湾公墓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契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前往公墓安葬逝者,并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已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殡葬权益。
(四)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各乡镇要积极利用单位网站,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深入宣传殡葬改革,宣传节地生态殡葬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绿色殡葬理念,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殡葬理念,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力争在清明节期间将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一3月24日)
1、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有关通知要求,安排部署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民电〔2017〕x号)和《xx市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x民电〔2017〕x号),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xx县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2、在县民政局网站,开辟清明节工作专栏,适时清明节工作信息和各地祭扫信息,介绍清明节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和殡葬宣传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3、建立值班员和观察点制度。设立市级观察点1个(党城湾镇)。县、乡两级设立值班员。在3月16日18时前,党城湾镇要将设立观察点情况和民政办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县民政局,以便汇总上报市民政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一4月4日)
1、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改革宣传、文明低碳祭扫、服务接待、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发生。
2、从3月25曰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情况。4月2日至4日,由值班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各观察点数据信息,于每曰14 时前经县民政局清明节办公室汇总后向省、市清明节工作办公室统一上报《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曰报表》(电子版)
4、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1曰至4曰期间,通过新闻媒体提醒公众文明祭扫、安全出行。
(三)总结阶段(4月5日一4月10日)
4月5日前将清明节期间开展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县民政局。
附件: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县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xx
传真:xx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五华、建设绿色五华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处殡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领导小组
组长:康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赵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才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汤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倪红昆黑林铺派出所所长
袁志坚海源派出所所长
成员:储毓华行政办公室主任
尹勇城建监察中队队长
李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冉意辉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张斌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马朔烽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范林华团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绍先海源社区居委会主任
段永文昭宗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惠黑林铺社区居委会主任
段彩娥眠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董玉林龙院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建办,办公室主任由马朔烽担任。三、宣传主题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导科学、文明的殡葬行为,营造治理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殡葬、和谐五华服务。四、宣传时间
2009年3月20-2009年4月15日。五、宣传地点
办事处在班庄村老坟地上山路口、黑筇路三碗水湖路口、黑筇路转玉案山公墓路口等处开展宣传;
团山、眠宗、海源三家社区在各社区护林防火宣传点开展宣传;
黑林铺、龙院、眠山三家社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宣传。六、宣传方式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接受群众咨询、出黑板报等形式。七、宣传内容
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
二进行骨灰进公墓,处理多样化的宣传;
三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行火葬;
四宣传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突出重点宣传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
五进行禁止毁坏山林、耕地,占用土地私建坟墓的宣传;
六进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建造坟墓及违法修建活人墓的宣传;
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八、工作要求
办事处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布标,并发动参加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的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殡葬宣传活动
;
团山、昭宗、海源三家社区要将清明期间的殡葬宣传活动与护林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上坟扫墓必经路口悬挂布标,发放宣传材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五华、建设绿色五华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处殡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康 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赵 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 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才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汤 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倪红昆(黑林铺派出所所长)
袁志坚(海源派出所所长)
成 员:储毓华(行政办公室主任)
尹 勇(城建监察中队队长)
李 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冉意辉(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张 斌(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马朔烽(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范林华(团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绍先(海源社区居委会主任)
段永文(昭宗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 惠(黑林铺社区居委会主任)
段彩娥(眠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董玉林(龙院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建办,办公室主任由马朔烽担任。
三、宣传主题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导科学、文明的殡葬行为,营造治理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殡葬、和谐五华服务。
四、宣传时间
20xx年3月20-20xx年4月15日。
五、宣传地点
办事处在班庄村老坟地上山路口、黑筇路三碗水湖路口、黑筇路转玉案山公墓路口等处开展宣传;
团山、眠宗、海源三家社区在各社区护林防火宣传点开展宣传;
黑林铺、龙院、眠山三家社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宣传。
六、宣传方式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接受群众咨询、出黑板报等形式。
七、宣传内容
(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
(二)进行骨灰进公墓,处理多样化的宣传;
(三)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行火葬;
(四)宣传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突出重点宣传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
(五)进行禁止毁坏山林、耕地,占用土地私建坟墓的宣传;
(六)进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建造坟墓及违法修建活人墓的宣传;
(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八、工作要求
办事处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布标,并发动参加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的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殡葬宣传活动
;
一、总体要求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典型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持久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自觉实行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自觉依法火化、节约治丧和集约安葬,为推动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殡葬政策。宣传国家、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全县殡葬改革的措施办法、主要目标和任务。
(二)宣传绿色殡葬。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宣传先进典型。宣传我县全面推行殡葬改革走过的历程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殡葬改革和殡葬行业中涌现的典型事例,挖掘群众身边涌现出来的移风易俗、参与并支持殡葬改革的新人新事。
(四)宣传文明祭祀。宣传创建文明祭奠新风尚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积极倡导“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
(一)媒体宣传
《思南报》、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思南手机报》等县属新闻媒体开设“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专栏(专题),运用消息、通讯、图片、特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殡葬、以及社会各界对殡葬改革的支持等。
1.政策性标语宣传。从6月起,《思南报》在报眼位置每月刊发不少于2次的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口号;县电视台策划制作殡葬改革公益宣传。
2.抓好政策解读。以专访等形式采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铜仁市殡葬管理办法》、《思南县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政策作解读式宣传。
3.做好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在殡葬改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等。
4.抓好舆论监督。将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的殡葬行为和对殡葬改革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地方或单位作为反面教材,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维护殡葬政策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5.抓好公益宣传。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要下载有关殡葬改革的公益宣传广告,在《思南报》不定期刊发和在《思南新闻》定时播出。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
(二)社会宣传
1.在交通干道、街道等人员密集地合适位置设置殡葬改革宣传标语。6月15日前,每个行政村制作悬挂有关殡葬改革宣传标语不少于1条,尽可能将标语制作悬挂到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民政局。
2.组织开展文艺活动。结合“六进村”、“三下乡”等文艺演出活动,编排以殡葬改革为主题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村入户演出宣传殡葬改革。
责任单位:县“六进村”办公室、县文旅局。
3.充分发挥文化墙的作用开展殡葬改革宣传。6月15日前,在全县所有省道沿线行政村和建设有乡村文化广场的村寨分别绘制不少于1幅与殡葬改革内容有关的文化宣传墙,以生动鲜活的内容宣传殡葬改革。原则上每个乡镇绘制文化墙不少于1幅。
责任单位:县“六进村”办、各乡镇。
4.在“宣传思想进万家”远程教育播放点播放殡葬改革公益宣传片。
责任单位:县远教办、各乡镇。
5.将殡葬改革相关政策作为乡村道德讲堂的内容进行宣讲;在行政村广播站对殡葬改革政策作宣传。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
(三)新媒体宣传
1.协调通讯部门发送内容与殡葬改革有关的政策性宣传语手机短信,每月发送不少于2条(次)。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思南手机报》和《奇幻石林·大美思南》官方微信手机客户端每周刊发不少于l条次的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语。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
3.切实做好网上舆论引导,主动设置有关殡葬改革的话题,引导网民积极参与讨论,组织正面跟帖回应。对出现的负面帖子要及时进行引导或删除。
4.县人民政府网在首页推出宣传专题,集纳相关报道,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做好推动殡葬改革的宣传。并持续刊发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语。
责任单位:县政务信息中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各种丧葬陋习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重殓厚葬之风盛行,奢侈浪费现象蔓延,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好职责,把殡葬改革宣传作为推进殡葬改革、为殡葬改革营造有利社会氛围的大事来抓。通过宣传,让广大领导干部、党员群众认识到殡葬改革是社会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因此,要加强领导、把握机遇、大力宣传,让殡葬改革的理念深入人心,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为推进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将殡葬改革宣传纳入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殡葬服务单位的测评环节,县委宣传部将宣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推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深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立经常性、常态化的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形成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攻势,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不断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知晓率,确保殡葬改革宣传取得预期效果。
4、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各乡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好殡葬改革宣传的经费,确保宣传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县属各新闻单位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6月25日前,县民政局、各新闻媒体要将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和文化墙(包含设置地点、标语或文化墙内容、实景图片)的设置情况书面报送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晏叶飞,电话:7224818,邮箱:
附件: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
殡葬改革政策性宣传标语
1.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2.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崇尚敬老养老美德。
3.推进绿色殡葬,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4.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5.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6.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7.更新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
8.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尚。
9.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强2021年教育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节假日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教育局王巍清副局长担任组长,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秦红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育安全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各基层单位落实《条例》中规定的各项措施要求,指导平安志愿者积极参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二、工作步骤
1、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门口大屏幕,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团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遵守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通过告家长书、钉钉平台等载体宣传并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让全体师生、家长知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并遵守实行。
2、“平安马甲”行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平安志愿者服务,按照《条例》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本单位及周边50米范围内的守护、巡查、劝阻工作。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9、110。
3、重点巡守时段
(外环线以内)
(1)2021年2月11日(除夕)19时至次日凌晨1时,次日6时至8时;
(2)2021年2月15日(年初四)19时至次日凌晨1时,次日6时至8时;
(3)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19时至次日凌晨1时。
(外环线以外)
(1)2021年2月11日(除夕)20时至次日凌晨1时;
(2)2021年2月15日(年初四)20时至次日凌晨1时;
(3)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20时至次日24时。
上述时间段内,局层面由局主要领导值守,各基层单位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值守,确保学校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区教育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坚持社区文化建设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着力抓阵地、抓队伍、抓活动,使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1、宣传文化建设成绩喜人。为切实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社区工作人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入户宣传中,在第六次人口入户普查中,都对“社区老年大学”加以宣传,让更多的居民加入进来学习文化、增加知识、沟通邻里感情。
2、“益民书屋”工程建设步伐加快。“益民书屋”工程在上级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在原有的社区图书室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所有书籍统一编号、登记、上架方便居民借阅。
3、社区文化阵地得到加强。年社区文化建设空前重视,加大了文化建设力度。还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传统载体,组织力量,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深入引导居民文明,积极主动引导居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改变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先后组织青少年废报纸环保服装秀活动、“童心爱环保—低碳从我做起”台湾志愿者环保讲座、学习脊柱保健操、清明节移风易俗祭先人、科学健身在我身边、精彩夏日我为创建文明城区增姿添彩、“争创文明显身手竞技场上显风流”乒乓球南新园社区辖区社会单位联谊赛等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近百余场次,有效地扩大先进文化的感染力,促进居民转变观念。成立了众多的居民业余文化队伍,常年开展各种文艺演出活动,积极参与地区、区、市里举办的文化活动。
(二)创新服务方式,群众文化开展有声有色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围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心指导和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群众文化队伍日益壮大。一是社区文化队伍飞速发展。近几年,社区中老年文艺演出队伍如雨后春笋,发展十分迅速,纷纷利用现有设施广泛开展文艺演出活动,活跃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对各活动点文化队伍的基本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并安排专业骨干现场辅导、组织演出、提供信息。目前,有各类文体队伍有13支。
(三)文体队伍水平不断提高。
1.节日文化活动迭起。元旦、红五月、春节期间,以和谐文化、文明创建为主线,举办了春节联欢会、红五月歌咏比赛、百姓书画走进首图大展厅——暨社区百家中国画坛作品展等一系列文体活动,营造了独特的春节文化氛围。依据居民的需求社区组建了艺术表演队,并为居民、警营、敬老院进行了表演和慰问演出。
2.文化活动连续不断。依托社区老年大学这个文化活动的平台,开展了“书画展”、“关怀老干部童叟齐乐”、“欢乐重阳”、“欢乐赛事”系列活动,实现了每天都有小型文体活动,每周都有中型文体活动,每月都有大型文体活动的发展目标。
3.文化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为居民、工地放映电影。预计至年底,我们将完成50场放映任务。
(四)唱响全民健身日、读书日,健身和文化同步发展
我社区积极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坚持以有影响、有规模、有声势、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为原则,注重大型活动和小型多样的活动相结合,组织一系列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促进了广大群众体育意识和健身意识的提高。一是组织传统、大型的群体活动。先后开展了多个方面的群众体育活动,如趣味游园活动、宝宝趣味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等。二是做好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工作,先在新建设小区安置了9套全民健身器材;在老小区更新6套全民健身器材。使群众体育活动辐射范围更广泛、开展更丰富多彩。
年内新建党员服务站,以此为载体发扬党员的前锋榜样效果。坚持党支部,居委会收集平台,应用免费博客公开公示两委会动态,寻求居民对社区的意见。
二、健全组织,增强内部治理
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运转机制,增强内部治理,做到机构健全,准则完善,分东西体,任务明确。
三、持续做好社区民政、残联、老龄、双拥工作
对社区的坚苦群体赐与力所能及的协助,对社区的弱势群体老年人做好政策福利的处理,一心一意做好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开展一帮一扶持活动,按期走访慰劳。认真学习体会拥军喜欢民与拥军喜欢民文件和精神,关怀军属,准时按期走访。
四、做好方案生育、妇联工作
以宣布道育为先导,让居民们清醒地认识具体增强我国人口方案生育的主要性和紧迫性.宣传科学、文明、提高的婚育观念,发明优越的人口情况,做好好处导向政策的落实工作;做好方案生育工作的计算,精确把握育龄妇女的底数,实时上报信息,对重点人实时入户察访孕检,送具上门。
五、依据居民的需要求社区的才能,开展丰厚多彩的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特征活动。
在社区内多发掘文艺主干,为社区文艺活动的开展做好预备工作,还多方面地丰厚社区居民的业余文明生活。发扬社区意愿者的榜样带头效果,在社区开展宣传工作,推进移风易俗,果断清除各类歪风邪气,为社区居民发明一个优越的生活情况。
六、共同办事处综合管治中心,做好社区综合管治工作
1.坚持健全社区各项综合管治工作准则,充分发扬居委会的本能机能效果,深化居民,为大家处理疑问问题。
2.应用条幅、板报进行普遍的法制宣布道育,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坚持"提高认识、教育为先、严厉打击、全员收戒、综合管治"的方针,扎实推进"无毒社区"工作顺利完成。
3.增强对外来人口的治理,切实做好活动人口的查询、注销治理服务工作,使活动人口的治理做到了规范有序。
4.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治各项办法,无赴区级及区级以上集体上访。
七、加大社区的情况卫生整治力度。
在社区内对分歧的人群进行分歧的教育,大力宣传社区内制止乱推乱放,维护情况大家有责,提高居民保护情况的认识,自觉维护社区情况。
八、劳动保证工作
1.深化居民,充分调查和把握社区内下岗赋闲人员的就业意向。
2.积极跑企业、找岗位,增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提高就业率,处理坚苦群体的生活。
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工作方案和新一批重大项目的汇报,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的工作。
做好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上下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保稳定保安全保廉政,稳物价稳房价稳民心,防事故防风险防突发事件,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经济调度运行,组织好节日期间的生产施工,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努力做到一季度高起步,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要精心安排群众生活,广泛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扎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认真落实帮扶困难群众的各项政策措施,下力量做好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工作。要有效保障市场供应,制定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积极组织货源,搞好农副产品储备,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要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广泛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治理整顿安全隐患,加强要害部门、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生产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要丰富文化娱乐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和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安排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力度,净化美化市容环境,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坚持带班值班,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要加强值班力量,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
要以身作则,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搞好移风易俗,过一个文明的春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街道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为使群众广泛参与和支持创建活动。
二、方法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各村、各单位要成立老龄工作协会,全面掌握老年人基本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任务。
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7月-12月)。按照本单位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年底,完成自查。
申报阶段(2015年1月前)。本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将在2015年1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创模迎检的信心和决心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老龄工作已日趋重要,特别是近年来,全乡人口的老龄化已日趋明显,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争创敬老模范乡既是我镇敬老爱老工作的一次测评,又是对敬老爱老工作的一次推动。
(二)、精心部署,妥善运筹,努力做好创模迎检工作
首先是健全组织机构,我乡建立健全了相关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此项工作人员、机构、经费的落实,即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计生、林业、学校、医院、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模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完善老龄协会,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实现老年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第二是加强《老年法》的宣传;各村各单位要把《老年法》的宣传学习纳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采取以会议、中心学习组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并以板报、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把《老年法》的基本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使老年人明确自己的权、责、利,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中小学校要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学校课程;医院、交通等部门要设立专门的老年人服务窗口,以进一步将此项工作引向深入。
(三)、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努力做好做实创模验收达标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会议精神,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按照省市文明办《关于做好全省第三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支持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参加结对帮扶活动的单位
省、市、县三级文明单位均应参加结对帮扶活动。
三、结对帮扶主要内容
1、组织教育培训。发挥文明单位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政策法律、科技文化、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广大农民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2、组织“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对照文明卫生村标准,建立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完善保洁设施,组织村民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硬化村内道路,整修坑塘沟渠,清除残垣断壁等,使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3、帮建乡村学校少年宫。积极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建设乡村少年宫并完善功能,真正使其成为农村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阵地、文体活动平台、社会实践基地。
4、提供文体服务。帮助帮扶村培训文艺骨干,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帮扶村送图书、送文艺演出、送文体器材。
5、进行关爱帮助。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体现人文关怀的志愿服务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
6、推进乡风文明。帮助帮扶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红白事理事会和禁赌禁毒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广泛开展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村、户创评活动,不断提高乡风文明程度。
四、结对帮扶时间及目标
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原则上以二年时间为限。省级文明单位帮扶的村,帮扶期满时,原则上要把结对帮扶村建成市级文明村。市级文明单位帮扶的村,帮扶期满时,原则上要把结对帮扶村建成县级文明村。
五、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文明单位结对帮扶重点是新型农村社区、交通干线沿线村。要科学规划帮扶对子和帮扶内容,细化分解帮扶任务,积极帮助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方面抓好工作落实。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在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做好帮扶工作。要根据帮扶工作任务,制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并与县文明办签订帮扶工作责任书。
2、搞好宣传,营造氛围。担负帮扶任务的文明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反馈结对帮扶工作最新动态。县文明办将根据工作进程及时总结宣传帮扶工作典型,扩大声势和影响,积极调动各级参与帮扶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结对帮扶工作稳步推进。
3、完善机制,严格措施。要加大对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把结对帮扶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县文明办要到帮扶村对年度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评分依据。对于积极做好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彰,对结对帮扶工作态度消极,未能按要求完成帮扶任务的文明单位,年度考核时要酌情扣减考评分;对不参与结对帮扶活动、不落实结对帮扶工作任务的文明单位,要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撤消其文明单位称号。各文明单位要及时向县文明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半年报送工作小结,年底报送全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