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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结构的决定理论
在产业经济理论中,一般将市场结构的决定因素概括为:规模经济、产品差异、进入壁垒、企业合并和市场集中度、政府政策等(杨沐,1989)。贝恩是产业组织理论的先驱者之一,1959年,他最早系统化地提出了进入壁垒的概念,并将进入壁垒的形式概括为三大类:绝对成本优势、产品差异优势、规模经济优势(Bain,1956)。斯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就是指在每一产量或部分产量中,必须由寻求进入的厂商承受而已有厂商不必承担的生产成本。即已有厂商相对于新进入厂商所拥有的优势(如在市场需求、成本条件等方面)就是进入壁垒的表现形式,且是已有厂商拥有长期垄断性收益的基础。所以,如果没有这种市场条件的不对称,已有厂商和新进入厂商所面临的需求和经营成本都相同,那么就也就不会存在行业的进入壁垒(Stigler,1968)。
德姆赛兹则将进入壁垒的存在与政府的行为、势力相联系。他认为,结果导致生产成本增加的政府对自由市场经济的任何限制都会产生进入壁垒,或换句话说,凡不是由市场自然产生的政府限制活动所造成的经营成本的额外增加,就表明存在进入壁垒(Demsets,1982)。德姆赛兹还提出“所有权进入壁垒”的概念。按照这一概念,只要产权存在,壁垒就存在,壁垒的撤除有可能损害原有厂商,而这一损害并不是天然正当的,德姆赛兹认为“所有权进入壁垒”不是保护原有厂商,就是保护新进入厂商,问题不在于是否应该有这种保护,而在于以总效率提高为标准,判断给予哪一方以什么样的保护。以泰勒尔《产业组织理论》教科书的出版为标志,产业组织理论在方法上引入了博弈论(Tirole,1988)。新产业组织理论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博弈论,尤其是非合作博弈在经济学中的应用。作为以相互独立但又相互依存的个体间竞争和冲突为基本分析对象的数学理论,博弈论为研究厂商的市场行为提供了良好的模型背景,特别对寡占行业尤为合适。近年来,博弈论模型已几乎触及到了市场研究的各个方面,如市场卡特尔和价格联盟、价格歧视、一体比、产品差异、不完全信息、技术创新竞争和市场出清机制等,并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二)FDI与市场结构相互关系
随着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FDI的发展,产业组织理论的应用研究领域更加广泛。以产业组织理论为指导,探索FDI和市场结构相互关系的研究逐渐增加,相关研究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FDI与市场集中。普遍的实证研究发现,国外直接投资进入与东道国的目标产业市场集中度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关系。在发展中国家这种迹象更为明显。从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比较看,在同样的FDI进入下,发达国家市场集中度要略弱于发展中国家(张纪康,1998)。
2.直接投资与进入壁垒。进入壁垒在产业组织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在FDI的进入壁垒方面研究还比较新。邓宁(J.Dunning)1975年首先将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进入效应分成了两个部分:直接投资进入对厂商数量、规模格局、进入壁垒的影响;进入之后导致的国际竞争对手的反应(包括在母国市场的反馈效应和东道国的前馈效应)。1993年,邓宁就直接投资与进入壁垒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归纳。
3.伴随FDI的市场结构跨国传导。凯夫斯认为,由于投资国与东道国通过投资而建立起来的双边相互依赖使投资国的寡头市场结构有向东道国传导的趋势(Caves,1974)。即高度集中市场中寡头间的相互依赖格局随着寡头们向相同行业对外直接投资而跨越了国界。
4.FDI进入后的东道国市场结构变迁。弗农按照其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提出了一个直接投资在东道国的产业市场结构动态转换模型(Vernon,1977)。即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后凭借各种优势建立起来的最初垄断地位,将随着跟随者的进入(包括其他国外厂商及较晚进入的当地厂商)而会转为寡头垄断或竞争;然后再随着当地厂商的工艺模仿、走向成熟而使东道国市场最后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5.直接投资进入的阶段特征及其对东道国市场结构的影响。东道国产业市场结构的变化,在有国外直接投资的情况下主要取决于外资进入的方式和东道国原有的产业市场结构。外资进入方式包括新建投资或兼并收购进入、初次进入或第二阶段进入。就初次进入而言,弗农认为,东道国原有厂商的市场份额将随着来自国外的进入发生而下降,但劳尔却有不尽相同的观点。劳尔认为,跨国公司的进入,不管是初次进入还是第二阶段进入,都将因其拥有的更大规模、资本密集程度更高的技术、工艺、更多样化的产品及在融资、技术、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使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市场占更高份额的可能性更大(Lall,1979)。
二、FDI对中国市场结构的影响
贝尔曼和邓宁等列举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四种目的:寻求自然资源、占领当地市场、寻求经营的高效率、竞争策略的考虑(Behrman,1972;Dunning,1993)。引进外资是中国开放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一国能否有效引进外资,除了取决于该国的政局稳定程度、资源丰裕程度、劳动力价格、市场规模等因素之外,东道国市场结构的影响不可低估。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垄断为特征的FDI进入必然对我国相关行业的市场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一)FDI对规模经济的影响
达到有效的规模经济所要求的水平会推动市场集中,政策决策者的目标是既要利用规模经济,又要保持市场的充分竞争。
在市场需求规模不变的情况下,随着FDI的进入,行业内在位企业数量增加,平均的企业规模就有下降的可能。
然而,市场开放除了带来外来的直接投资之外,也带来了更新的技术和更大的市场需求。更新的技术使生产可能性曲线有了外移的可能、更大的需求则从需求方面为扩大规模提供了条件。因此,FDI对国内规模经济的影响可能是积极的。
关于FDI对规模经济影响的典型案例是汽车产业。据有关资料,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国内汽车制造企业达200多家,平均生产规模为二百多辆/年,最小企业的仅为年产十多辆,规模经济效应根本无法体现。随着德国大众、美国通用等跨国公司的进入,中国的汽车制造业发生了本质性变化。经过一段时期的竞争,国内汽车制造业优胜劣汰,存活企业的生产规模普遍扩大。如美国通用在上海的投资10多亿美元生产别克轿车,年设计生产能力15万辆,基本接近了最小有效规模。
(二)FDI对市场集中度的影响
改革开放初期,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是新建投资。由于我国的经济结构完整、部门比较齐全,FDI进入之初一般都会使国内市场集中度降低,从而促进市场竞争。
同时,在我国有两种情况导致跨国公司在华新建投资提高了市场集中度:一是跨国公司的产量超过国内厂商所生产的数量,二是因为跨国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在国内是全新的产品。其中,后者更加普遍。以计算机产业为例,90年代初国内厂商还无力进行自主开发,结果国外产品迅速抢占了我国计算机市场,跨国公司大有垄断我国计算机市场的趋势。这种状况直到90年代中后期国内联想等厂商引进和自主开发之后才开始改观。另外,我国的汽车工业也是一个典型的幼稚行业,FDI所带来的产品一般都是国内空白的产品,如80年代德国大众进入我国汽车市场之时,基本上垄断了我国的中档轿车市场,90年代末,三资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约占整个行业的65%,创造的利润占整个汽车行业的80%以上(王洛林,2000)。
90年代中期以后,跨国公司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案例增加,而且跨国公司把目标主要集中在处于困境中的国有企业。在外资并购过程中,这些企业大量让渡股权,低价甚至无偿出让品牌、商业信誉、原材料、供货渠道、产品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大大降低了外商投资的进入门坎,在极短的时间内在同行业的国内其他企业面前树起了竞争巨人。如柯达进入中国市场时,对我国除乐凯之外的感光材料实行了全行业的兼并,从而很快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而且我国政府承诺在4年内不批准其他国外厂商在中国的投资。柯达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高,1998年达到了37.4%,超过了富士(25.6%),整个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也随之提高。
随着时间的推移,FDI对东道国市场集中度的影响还取决于一系列因素:跨国公司在当地的规模以及持续增长的能力、跨国公司的市场绩效以及对当地厂商长期的生存竞争能力的影响、是否有更多的FDI或贸易品的进入、东道国本地厂商对FDI的反应以及本地厂商的技术开发和模仿学习的能力、东道国市场其他竞争者的数量和规模。
由于中国市场的特殊重要性,往往是一家跨国公司来华投资之后,其他跨国公司也会采取跟进策略。因此,只要政府没有赋予跨国公司独占权,单一的跨国公司不可能长期控制我国的某一行业或产品的市场。如通讯行业,国际著名程控交换机厂商纷纷加盟中国市场的竞争,如AT&T、爱立信、北方电信、西门子、NEC、三星、阿尔卡特、诺基亚等国外厂商都在中国抢占滩头阵地,到1995年底这些企业的年生产能力占到了全国程控交换机生产能力的70%,市场占有率达到了90%以上。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上竞争的同时,民族企业奋力抗争,积极利用跨国公司之间残酷竞争所产生的技术外溢效应,在政策的扶持下,我国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在程控交换机行业,国内技术最早实现突破,发展最为成熟。大唐、华为、金鹏、中兴、巨龙等公司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开发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1998年以后,国内厂商不断从国外厂商手中攻城掠地,市场份额开始大幅提高,国外厂商垄断我国程控交换机市场的局面开始被突破。
在跨国公司刚刚开始进入,我国一个行业中只有一两家跨国投资企业时,的确存在跨国公司的市场集中度很高的问题。例如上海大众汽车公司,在较长时间内几乎是我国中档轿车的唯一生产企业,产品价格也处于相对高位,但是随着众多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它们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一汽捷达、二汽富康都与上海桑塔纳展开竞争,桑塔纳的市场占有率开始下降。
从彩电业看,在大屏幕彩电上国外品牌市场占有率曾经达到60%以上。但是,以长虹为首的国内彩电厂商不断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努力推出新产品、提高质量、完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夺回了市场。到1998年,我国彩电市场集中度CR4达到63.3%,国外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只有10.5%左右,而且前5位基本都由国产品牌占领。
(三)FDI对进入壁垒的影响
市场进入壁垒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自政府的政策性壁垒,另一方面是来自在位企业的经济性壁垒。
随着FDI大量增加,来自各方的力量会促使我国不断地降低对外商的政策性壁垒,减少对外商进入的限制,从而大大促进市场的竞争程度。另一方面,市场进入壁垒也会同时随着FDI增加而提高。
1.FDI进入提高与成本有关的进入壁垒
先期进入的跨国公司凭借其庞大的自有资本优势和多渠道的融资渠道在中国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提高了行业的平均必要资本规模,对于潜在的进入者要想达到在位厂商相同的成本,其资本必要规模至少要达到在位者的规模。这种大规模的投资对于国内厂商来说,如果没有其他渠道的支持几乎是不可能的,国内厂商要想进入高档轿车市场必须达到通用生产规模,否则会面临成本的竞争劣势。与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之前相比,这同样也提高了国外厂商进入我国高档轿车市场的进入壁垒,虽然相对于国内厂商来说,具有垄断优势和雄厚资金实力的跨国公司更易于跨越这些壁垒。
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生产以及高度垂直一体化程度,可能掌握了某些关键的资源,可以利用跨国公司的内部分工优势在供应资源上享有价格优势,FDI可以提高绝对成本壁垒。如我国计算机产业关键部件长期依赖进口,而在我国进行生产的跨国公司几乎都在全球市场上进行电子产品的垂直一体化生产,因而在我国生产计算机的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公司内部的分工取得廉价的中间产品,对于在国际市场采购关键中间产品的国内厂商来说必然在这些中间产品上存在成本劣势。
2.FDI提高了国内市场的产品差别化壁垒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跨国公司全产品系列化的投资在产品空间上构筑起了对潜在进入者的高进入壁垒。一是因为进入者进入时难以找到足够的产品空间,挤入已有的产品空间必须付出比在位厂商更高的成本;二是因为在位厂商的多样化产品可以进行风险成本的转移,在竞争对手进入之时可以采取灵活的竞争手段以阻止进入者的进入。比如汉高公司在华建立了11家企业生产金属化学品、民用粘合剂、家用洗涤品、化妆美容品和工业用油脂化学品,汉高的6大系列产品5个已来到中国。
(2)FDI进入我国市场之后实行多品牌的战略提高了产品差别化壁垒。以我国的洗发护发用品市场为例,自从美国宝洁公司在1988年进入我国市场之后,很长时期处于市场主导地位,占据了最大的市场份额。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宝洁公司利用多品牌的战略形成了产品差别化壁垒。“海飞丝”、“飘柔”、“潘婷”、“沙宣”等,这几大品牌占据了洗发护发用品一定的特性空间,品牌之间既有竞争又有自己的特色,并具有协同保护的功能。潜在进入者要想在这已有多种品牌占据的特性空间找到能获利的需求空间难度非常大,多品牌相互交织地对特性空间的占有使进入者的渗透成本很高。
(3)FDI因为消费者的偏好忠诚而提高了产品差别化壁垒,对于潜在进入者来说必然花费更多的广告推广费用才能把消费者从跨国公司吸引过来。如可口可乐进入我国之后的碳酸饮料市场。
3.FDI提高研发、广告上的进入壁垒
跨国公司研发的成果可以低成本地复制和在跨国公司内部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国外子公司中可以共享,因而在研发上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在全球一体化生产、网络化销售中分散研发的成本。同样,在广告上也具有这样的特点,对于某些标准化的产品,广告可以向子公司的产品延伸。因此,跨国公司不仅本来在研发实力上强于国内厂商,而且进入我国市场时可以利用研发和广告上的规模经济在我国市场上构筑进入壁垒,在相同条件下,潜在进入者要以更高的研发和广告支出才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三、结论
已有的研究表明,市场结构与国际直接投资之间具有双重影响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结构的构成要素(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度、交易成本等)是决定贸易流和外国直接投资的动力机制,另一方面,FDI的进入也对东道国市场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至于具体影响的程度,则有赖于进一步以数据来进行更深入的实证,限于篇幅本文未能作详细的研究。
现代产业组织理论十分注重其理论的政策含义的研究。宏观政策的制定,需要考虑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方面,促进国内市场结构合理化,从而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另一方面,由于国际直接投资企业与本土企业的竞争条件(规模、技术、成本、信息、资本获得性等)不同,导致的福利效果也不一样。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防止部分企业滥用垄断势力,必须设计一套适合WTO要求和中国国情的竞争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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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之间关系的诸多分析框架,对于两者之间的双向作用究竟是相互替代还是相互促进这一问题,一直未形成统一的观点。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芒德尔(RobertA.Mundell)提出了著名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芒德尔从传统的赫克歇尔—俄林理论的两国家、两要素和两产品的分析框架出发,假定:(1)X国是资本要素丰富的国家,Y国是劳动力要素丰富的国家;(2)在国际贸易中,两国以各自的比较优势生产相应的产品,X国将集中生产资本密集型产品a,Y国将集中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b;(3)X、Y两国具有相同的生产函数。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可以在两国间自由流动,X国将出口a产品,从Y国进口b产品;Y国则出口b产品,并从X国进口a产品。在实现了贸易平衡的状态下,X、Y两国的资本和劳动力的要素报酬率是相等的,因此不存在资本跨国流动的必要。然而,当两国之间存在着关税壁垒、产业壁垒等可阻止自由贸易的障碍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假定Y国现在对来自于X国的进口商品a征收高关税,这势必提高X国的a商品在Y国的价格,并刺激Y国a商品生产部门生产规模的扩大,伴随而来的必然是生产a商品所需的、原来在Y国就相对稀缺的资本要素的国内需求量的扩大,进而推动Y国的资本要素价格的上升,并提高Y国的资本要素报酬率。在Y国资本要素高利润回报的吸引下,X国的资本势必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等方式流入Y国,从而进一步扩大了Y国a商品的生产规模。整体上资本要素的流动并没有增加a商品的总产量,只不过是以Y国国内产量的增加,替代了X国出口量的减少。在Y国对a商品的需求保持不变的情况下,Y国从X国进口的a商品的数量势必下降,亦即国际资本流动的结果最终取代了国际贸易。由此,芒德尔得出的结论是,在存在国际贸易壁垒的情况下,如果直接投资厂商始终按特定方式实施跨国直接投资,那么这种跨国直接投资就能够在相对最佳的效率或最低的生产要素转换成本基础上,实现对商品贸易的完全替代。
首先对芒德尔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提出挑战的是日本一桥大学的小岛清(K.Koyimo)教授。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中期,小岛清发表了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方面的大量论著,他强调了国际分工原则的重要作用,认为国际分工既能解释国际贸易,也能解释国际直接投资,因此,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可以统一在国际分工原则的基础上。与芒德尔不同,小岛清把传统模型中劳动和资本要素用劳动和经营资源来替代,因此国际直接投资已不再是简单的资本流动,而是包括资本、技术、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本的总体转移。在此基础上,结合日本的经验,小岛清认为,投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应从本国处于比较劣势的边际产业开始依次进行,相应产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与东道国的技术差距越小,技术就越容易为东道国所吸收和普及,进而就可以把东道国潜在的比较优势挖掘出来;同时投资国可以集中精力创造和开发出新的技术和比较优势,从而使两国间的比较成本差距扩大,为更大规模的贸易创造条件。由此可见,国际直接投资并不是对国际贸易的简单替代,而是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促进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国际直接投资也可以创造和扩大对外贸易。
由于统计数据不全及统计方法的缺陷,芒德尔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及小岛清的互补模型,都是从传统理论的分析框架上衍生出来的,并没有经过实证的检验。20世纪80年代以来,贸易和直接投资的实证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研究结果表明,战后的资本流动,尤其是国际直接投资的迅速增加,并没有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实证资料显示,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双双快速发展。李普西和韦斯(LipseyandWeiss)依据美国20世纪70年代的统计数据,研究了美国跨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所设立的子公司的生产和出口行为。他们选取了一系列样本商品作为研究对象,发现这些子公司的相应产品的年产量,与美国同年向这些发展中国家出口的类似商品的出口总量呈显著正相关;进一步研究还发现,这种正相关广泛存在于美国近60%的产业部门中。也就是说,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同行业的国际贸易更多地显示的是正面的积极影响。胡弗鲍尔(Hufbauer)等人重点研究了美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情况,他们将美国1980、1985和1990年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与出口总量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在整个时间跨度中,出口总量与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一直保持着正相关关系。
然而,统计分析并不等于理论分析,要真正弄清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是替代还是促进作用,显然必须在理论上澄清“促进”与“替代”的含义。笔者认为,所谓国际贸易对国际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是指由于国际贸易的进行,带来本产品及相关产品、产业的国际直接投资增加,而原来的国际贸易并不减少;所谓国际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替代作用,是指原来进行国际贸易的产品引起国际直接投资的进行,而原产品的国际贸易不再进行,国际直接投资应该与原国际贸易额正相关。反之,国际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是指由于国际直接投资的进行,产生了新的国际贸易,而原国际直接投资并不减少;国际贸易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替代作用,是指进行的国际直接投资导致了该产品国际贸易的产生,而原国际直接投资不再进行。在廓清了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进一步剖析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为此,必须从微观分析入手,通过建立恰当的代数模型而加以验证。
二
探讨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双向作用机制,就逻辑而言,适合于进行微观分析。因为这两者本身是同一企业面对不同外在环境而进行的两种选择,两者统一的基础在于企业的理性决策。因此,决策分析构成了本文模型的中心环节。
(一)模型的建立
1.模型Ⅰ
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双向作用的微观分析,即是考察一个企业在扩大海外市场时,面对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两种选择,作何取舍的问题。设a、b两国组成一个生产—消费体系,a为本国,b为外国。为简化分析,进一步假设:(1)只有一种产品,且只在一国生产、在两国平均消费,无论在哪国生产,其生产总量Q不变;(2)Q的生产函数是劳动量L的一元线性函数,即:Q=AL,其中A为劳动效率,两国的劳动效率相同;(3)成本函数P为劳动力价格S乘以劳动量L,即:P=SL,若在b国生产,则增加对外直接投资净成本F。
对于模型Ⅰ,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Q在a国生产,出口至b国。此时,该产品的生产总量为:Q=AL;其价格为:P[,1]=S[,a]L;对外贸易量则为:X=0.5Q,由a国出口至b国;生产该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为:
C[,1]=P[,1]/Q=S[,a]/A(1)
第二,Q在b国生产,出现直接投资。此时,该产品的生产总量为:Q=AL;其价格为:P[,2]=S[,b]L+F;对外贸易量则为:X=0.5Q,由b国出口至a国;生产该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为:
C[,2]=P[,2]/Q=S[,b]/A+F/(AL)(2)
比较(1)式与(2)式,若C[,1]>C[,2],则出现直接投资。即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必须:S[,a]/A-[S[,b]/A+F/(AL)]>0;整理得:L(S[,a]-S[,b])-F>0。将L=Q/A=2X/A代入,则得出对外直接投资条件:
X(S[,a]-S[,b])A-F>0(3)
(3)式表明,贸易数量越大,工资差额越大,劳动效率越低,对外投资净成本越小,则越有可能出现国际直接投资。在后三个条件不变情况下,国际贸易额越大,越有可能出现国际直接投资。进一步地分析,假设直接投资条件满足,Q在b国生产,则国际直接投资额为:
P=S[,b]L+F=2XS[,b]/A+F(4)
(4)式中,国际贸易额X出现在直接投资额P表达式的分子上,这说明国际贸易与随后出现的国际直接投资成正比,而且前者是后者的形成原因。但在进行直接投资后,原来由a国到b国的出口消失,被a国对b国的直接投资所代替,这表明国际贸易对国际直接投资具有替代作用。此时,由于假设(1)的存在,发生b国对a国的出口0.5Q,但若放宽这一假设,这一贸易量不一定出现。
2.模型Ⅱ
假设:(1)某一最终产品G的生产需投入中间产品M、劳动力Lg、总部服务Ng和运输费用Tg;(2)中间产品M的生产需投入劳动力Lm、总部服务Nm和运输费用Tm;(3)共有a、b、c三国,企业总部设在a国;(4)最终产品的世界总需求为G,产品在三国均分。
在初始阶段t[,o]时,设M、G只在a国生产,此时仅有对外贸易,国际贸易量为:由a国至b国以及至c国的各1/3G。因没有直接投资,故不需总部服务,所以:Nga=Nma=0
在t[,1]时,设有直接投资,且a、b、c三国生产M的成本函数如(5)(6)(7)式所示:
Pma=Nma+SaLma+Tma(5)
Pmb=Nma+SbLmb+Tmb(6)
Pmc=Nma+ScLmc+Tmc(7)
不失一般性,设Pmb<Pma,Pmb<Pmc,则M在b国生产。另外,a、b、c三国生产G的成本函数分别如(8)(9)(10)式所示:
Pga=Nga+Pmb+SaLga+Tga(8)
Pgb=Nga+Pmb+SbLgb+Tgb(9)
Pgc=Nga+Pmb+ScLgc+Tgc(10)
不失一般性,设Pgc<Pga,Pgc<Pgb,则G在c国生产。这样,G的生产函数为:
Pgc=Nga+(Nma+NbLmb+Tmb)+ScLgc+Tgc(11)
此时国际贸易量分别有:Nma(由a国出口至b国);Nga(由a国出口至c国);Mb(由b国出口至c国);1/3G(由c国出口至a国);1/3G(由c国出口至b国)。与t[,0]时比较,创造的国际贸易ΔX有:
ΔX=Nma+Mb+Nga=Na+Mb(12)
即包括总部服务出口和中间产品出口。这表明国际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具有促进作用。
由直接投资所建立的子公司又会直接带动a国资本品、中间产品、服务的出口,带动相配套产业新的贸易与投资,实现生产的垂直一体化与水平一体化,把b、c两国的生产纳入国际生产与营销体系,改变b、c两国的生产结构,扩大b、c两国的对外贸易,并通过与b、c两国其他企业的非股权联系(如分包等)发挥溢出效应,提高b、c两国其他企业的对外贸易,提高a国与b、c两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模型验证设想
关于模型的进一步验证,可有下列方法:
1.根据模型Ⅰ,对其他方面相似的国家来说,具有较大出口额X的国家,应有较大国际直接投资接受额P。即应有:Ri∝Pi,i为其他方面相似的各国家。
2.根据模型Ⅰ,在其他方面相似的国家之间,生产成本取决于工资率S,而较小S的国家应有较大的国际直接投资接受额P。即Si负相关于Pi,i为其他方面相似的各国家。
3.根据模型Ⅰ,较小的直接投资净成本F,将导致较大的国际直接投资额P,而在各方面越相似的国家之间,具有越小的F。即越相似的国家之间,国际直接投资额越大。
4.根据模型Ⅰ,较小的劳动生产率A,将导致较大的国际直接投资额P。即在劳动生产率越小的产品上,越有可能出现国际直接投资。
5.企业研发费用R可看作总部服务出口N的指标,由于企业研发费用R与产品的复杂程度有关,亦可用作衡量中间产品量M的指标。根据模型Ⅱ,较大的总部服务与较大的中间产品应产生较大的贸易量X。应有:Ri∝Xi,i则为世界各时期。
以上推论,经初步定性验证,符合得较好。
三
从以上两个模型中可以看出,不能笼统地说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是促进还是替代关系。国际直接投资对原产品的国际贸易是替代关系,国际直接投资又对新的国际贸易(中间产品、总部服务等贸易)形成促进关系,这就是双方相互作用的动力机制。因此,正如许多实证研究所显示,两者双双表现为正相关的高增长;而且正是由于这种机制,贸易结构(包括进出口结构与进口、出口的内部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以上两个模型中的企业在现实中的对应者显然是跨国公司。这表明在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双向作用使得世界经济联系更趋紧密的过程中,跨国公司处于中心地位。跨国公司一体化的国际生产、营销网络,使之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中生产与贸易的核心。跨国公司垂直与水平一体化日益将全球生产与贸易推向新的高度,通过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两种方式,使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增强,推动着地区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可以预见的是,跨国公司理论将为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构造一个可行的微观进路。
(一)传统理论上的不相容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假设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规模报酬不变。国际贸易产生的直接原因在于各国生产同种商品的价格差异,而价格差异则是由成本差异造成的,成本的不同是因各国生产要素的价格不同所致,生产要素的价格则是由各国生产要素的丰裕程度决定的。正是由于各国生产要素丰裕程度的不同,决定了各国在生产不同产品时所具有的比较优势或价格优势。所以,一国将出口较密集地使用其丰裕的生产要素制造的商品,进口较密集地使用稀缺的生产要素制造的商品,国际贸易的格局也就由各国的资源优势所决定。由此可见,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分析框架中,没有给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留下任何生长的空间。
现代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产生和发展,恰好否定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假设——完全的自由竞争导致完全的市场结构。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认为,市场的不完全性,尤其是技术和知识市场的不完美,才是导致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市场的非完美性,跨国企业才有可能运用组织的效率,发挥它在获得资本、劳动、技术和知识等要素方面的有利条件,在世界市场上与当地企业竞争。跨国企业在市场、生产、规模经济以及诸多方面的垄断优势是确保跨国生产有利可图的必要条件,也是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的基础。可见,这一分析框架与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分析框架是完全不相容的。
(二)两种理论融合的尝试
较早地把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纳入同一分析框架的是美国学者弗农(R.Vernon1966)。他用“产品周期理论”来系统解释企业在出口、许可证形式和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选择,并将产品周期的不同阶段与企业生产的区位选择联系起来。弗农把产品的生命周期分成新产品期、产品成熟期和产品标准化期,他认为,在新产品期,企业选择在国内生产,对国外市场的需求主要采取出口贸易的形式;在产品成熟期,企业想保持最佳经济效益必须考虑对外直接投资;当产品进入标准化期后,价格竞争的结果是使产品的生产或装配业务逐渐转移到劳动力成本低的发展中国家,原来发明产品的国家则转为从国外进口该产品。
澳大利亚学者科登(W.Corden,1974)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放弃了瑞典学者赫克歇尔(E.F.Hecksher,1919)和俄林(B.Ohlin,1933)提出的要素禀赋理论(H-0理论)中的要素在两国之间不可流动的假定,同时引进了第三个要素——知识,并允许资本、劳动和知识三要素进行国际流动,这使得扩展后的国际贸易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国际直接投资现象。
英国跨国公司专家邓宁(J.H.Dunning,1976)提出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又称为国际生产综合理论),也是至今为止对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影响最大的理论之一。邓宁提出了用折衷主义方法来解释国际生产活动,该理论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表示:“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内部化优势=对外直接投资”。这就是说,如果三者都具备,国际直接投资是最佳的选择;如果具有所有权优势,同时取得内部化优势,则可以选择对外贸易;如果仅仅具有所有权优势,他国区位优势又不明显,那么许可证贸易是一种最佳的选择。
正是这些理论对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与企业发展之间紧密关系的描述,使得将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成为可能。
(三)两种理论融合的研究现状
日本学者小岛清(K.Kojima,1978)将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同时置于国际分工框架下进行研究的方法,为我们对两种理论进行融合的研究提供了很多启示。小岛清理论的基本思路是:从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理论出发,在H-0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内,先确定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再根据国际分工原则选择合适的投资产业。
以克鲁格曼(P.R.Krugman,1980)和赫尔普曼(A.Helpman,1983)为代表的“新贸易理论”提出的基本观点是:各国并不一定因为本国的资源禀赋而参与国际分工,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不完全是比较优势,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规模报酬递增驱动的。他们试图用要素禀赋差异来解释国际贸易的格局和跨国公司的产生:要素禀赋差异较大的国家间主要进行产业间贸易;要素禀赋相似的国家间主要进行产业内贸易;如果当要素禀赋差异太大且公平的市场交易无法使要素价格均等化时,国际直接投资则是最佳选择,这样就产生了跨国公司。
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波特(M.E.Porter,1985)提出了全新的“竞争优势理论”,该理论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这一微观角度来解释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现象。波特研究的逻辑线索是:国家竞争优势取决于产业竞争优势,而产业竞争优势又决定了企业竞争战略。他是站在产业(中观)层次,从下而上,即从企业(微观)层面向上扩展到国家(宏观)层面上。这是对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方法的一种拓展。
我国学者在两种理论融合的研究方面以往只停留在总结述评他人的研究成果上(王福军、吴先明,1999),最近有人提出在比较优势下融合两种理论的观点(黄河,2002),并对两者相互融合的趋势和统一的途径阐述了看法。但是,至今为止我国学者还没有就这两种理论如何融合进行深入的论述和研究,也没有出现新的理论分析框架。
二、构建新的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础
(一)现有理论研究成果的不足
1.理论研究的重心发生偏移。从李嘉图(D.Ricardo,1817)开始,古典经济学关于比较优势的产生问题开始偏离斯密(A.Smith,1776)以早期国际分工为理论出发点的内生决定论。斯密认为,比较优势产生于分工和专业化,是内生的;而李嘉图则认为比较优势是产生于资源配置过程,是外生的。另外,由于数学工具的局限,导致以马歇尔(A.Marshall,1920)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放弃了古典经济学的内核(分工和专业化),研究重点完全转向了资源配置问题。
2.假设条件与现实状况不符。例如,完全竞争市场、同质要素、信息对称、零交易费用等等,这些假设条件符合了经济学理论研究者的科学理想,可以用来构建清晰而精致的数学模型和推理严谨的分析框架,但是,用这些作为理论的前提是根本无法得出具有实际意义的研究成果。
3.理论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分离,个体、企业、行业、国家分别进行研究。例如,国际贸易理论是以国家作为基本分析单位;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以企业作为基本分析单位;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是以行业作为基本分析单位;杨小凯等人的新兴古典经济学是以个体作为基本分析单位。
4.行为主体决策的判断标准单一。例如,弗农是用产品周期的不同阶段来作为行为主体选择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判断标准;小岛清是把比较成本原则作为选择的判断标准;克鲁格曼是用各国的要素禀赋差异来作为选择的判断标准;波特是用竞争优势的原则来作为选择的判断标准。
(二)为何重拾国际分工思想
英国古典经济学创始人斯密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最大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注:[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5页。)200多年前的这一论述,至今仍为当代经济理论研究者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有关分工的研究,经济学研究的立足点在于分工的基础和职能的分工。“由于机器和蒸汽的作用,分工的规模已使大工业脱离了本国的基地,完全依赖于世界市场、国际交换和国际分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51页。)国际分工就是指生产的国际专业化,因此我们可以说,国际交换和国际分工带来了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随之而产生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分工和专业化理论的两个侧面,同时也是微观经济学在国际交换和国际分工领域中的延伸。随着国际市场交易成本的增加,企业之间借助国际市场实现的国际分工可能并不经济,这就需要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加以替代,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跨国公司。跨国公司的发展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当代国际分工的内容、性质和形式。
在当代国际分工的理论研究中,已形成三种研究对象不同的理论体系:一是研究由市场机制予以组织和协调的国际分工理论;另一是研究由跨国公司为载体予以组织和协调的企业内部国际分工的理论;第三种则是由杨小凯(X.Yang,1993)等人为代表的研究由个人的专业化、生产的迂回程度予以组织和协调的国际分工理论。杨小凯等人用非线性规则(超边际分析法)和其他非古典数学规划方法将分工和专业化等经济思想形式化,创立了以分工思想为基础的新兴古典经济学理论。这一理论重新将分工和专业化作为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其中许多命题的证明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启示性的典范并缩小了最优化范围。同时在此分析框架内,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融合在一起,不仅大大扩展了经济学理论的解释能力和范围,而且将许多原来相互独立的经济学分支用一个内在一致的核心(分工和专业化)统一起来。
新兴古典经济学理论是通过引入交易费用和交易效率的概念来解释企业的产生和国际贸易的产生。因为市场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劳动分工的形式,企业的出现是企业的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的交易费用的结果,所以交易费用的差别是企业出现的原因。同理,降低交易成本、改进交易效率也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沿用他们的思路,我们不难推出这样的结论:当国际贸易的交易费用高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生产费用时,人们将会选择国际直接投资,跨国企业会从国际分工中出现;当用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来组织分工比向东道国市场输出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国际贸易的形式来组织分工更有效率时,人们选择前者。
三、新的理论分析框架的解析
本文采用的理论分析框架与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类似,只是用“行为主体”(个人、企业、行业、国家)来代替原来的“个体”的概念。第一层是行为主体在作出国际贸易或国际直接投资决策前,从竞争优势的角度对当时所处的经济环境和自身条件进行分析;第二层次是用数学中的最优决策理论分析行为主体的利益最大化;第三层次是用均衡分析方法分析国际市场结构、国际企业制度和行为主体的自利行为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各种结果;第四层次则是与行为主体价值观有关联的所谓社会福利分析。
(一)从竞争优势的角度作出决策
我们把竞争优势定义为“组织结构优势”和“社会资源优势”的整合。所谓组织结构优势,即行为主体协调其组织活动的资源和能力的优势,包括人力结构和资本结构、技术和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对国际一般惯例熟悉程度等优势。所谓社会资源优势,即影响组织收益分配的社会资源和能力的优势,它包括市场、客户、社会网络融资能力、收集信息的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和增强竞争优势既是行为主体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动因,又是其目标,它涉及内生函数和外生函数所包含的诸多因素。所以,我们可以从行为主体具有的竞争优势的角度来解释其国际贸易、技术许可转让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决策(见表1)
表1竞争优势整合
组织结构优势社会资源优势
国际贸易必需具备无需具备
技术许可转让必需具备有无均可
国际直接投资必需具备必需具备
(二)从收益的角度作出决策
行为主体(国家、行业、企业、个人)需要作出决策的问题是:在当前自身所拥有的总额为I的投资能力中,是进行国际贸易还是国际直接投资?对于行为主体而言,目标之一就是使总预期利润最大化。用公式表示为:
附图
式(1)中,NPV[,F]为在东道国进行折现数额为I[,F]的直接投资所获得的折现预期利润(净现值),NPV[,T]是向东道国出口折现数额为I[,T]的贸易所得的折现预期利润(净现值),NPV[,D]是将剩余投资能力(I-I[,F]-I[,T])投资母国市场所得到的折现预期利润(净现值)。其等价形式是与净现值相等价的净现值流(每年等量的净收入)形式:
附图
式(2)中,r[,F]为从直接投资中获得的内部收益率,r[,T]为从国际贸易中获得的内部收益率,r[,D]为从母国市场中所获得的内部收益率。行为主体从目标函数出发作出决策:
1.如果r[,F]<r[,T]且r[,D]<r[,T],即当国际直接投资的收益率低于国际贸易的收益率,且国内市场的收益率低于国际贸易的收益率时,行为主体选择国际贸易;
2.如果r[,T]<r[,D]且r[,F]<r[,D],行为主体选择在国内生产和销售;
3.如果r[,T]<r[,F]且r[,D]<r[,F],行为主体选择国际直接投资;
4.如果r[,D]<r[,T]或r[,D]<r[,F],行为主体选择的决策公式可表示为:
附图
根据公式(4)即可从收益的角度做出相应的决策。
(三)从均衡分析的角度作出决策
附图
其中,β与消费偏好有关,k是最终产品的交易效率系数,t为中间产品的交易效率系数。
国家1和国家2的行为主体的决策问题在于,确定每一种产品的自给量、市场购买量、市场销售量以及如何组织生产这两种产品。以下讨论四种可能出现的结构形态(如图1所示),解出其角点均衡,然后从这些角点均衡中识别出完全均衡。
1.结构A由组态(XY)组成。在这个组态中,国家1和国家2的行为主体对无论是中间产品X还是最终产品
Y都采取自给自足的方式。设在组态(XY)中。(注:详细的推导过程可参考:WenliCheng,JeffreySachs,andXiaokaiYang(2000),AnInframarginalAnalysisoftheRicardianModel,ReviewofInternationalEconomics,8(2):PP.209-213.)此结构的角点均衡是:
附图
附图
图1国际市场结构和国际企业制度
附图
其中U[,1](D)和U[,2](D)是国家1和国家2的行业主体在结构D中的人均真实收入。
3.结构FY由组态(L[,X]/Y)和(Y/L[,X])组成。在组态(L[,X]/Y)中,国家1的行为主体卖出它的劳动力而成为国家2的行为主体在国家1中设立的跨国公司内生产中间产品的工人,并且从国家2中进口最终产品;而在组态(Y/L[,X])中,国家2的行为主体从国家1购买劳动力组建跨国公司以生产中间产品,然后把这些中间产品返回本国生产最终产品,最后把最终产品出口到国家1。换句话说,国家1的行为主体只从事国际贸易,而国家2的行为主体既从事企业内部贸易和国际贸易,又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结构FY的角点均衡分别为:
附图
上述两式中,v是结构FY用于生产中间产品的劳动的交易效率系数,U[,1](FY)和U[,2](FY)是国家1和国家2的行为主体在结构FY中的人均真实收入。
4.结构FX由组态(L[,Y]/Y)和(Y/L[,Y])组成。在组态(L[,Y]/Y)中,国家1的行为主体卖出他的劳动力成为国家2的行为主体在国家1中设立的跨国公司内生产最终产品的工人,并且从国家2的跨国公司中购买最终产品;而在组态(Y/L[,Y])中,国家2的行为主体生产中间产品,然后把中间产品出口到国家1,并且从国家1购买劳动力组建跨国公司以生产最终产品,最后把最终产品在国家1的市场上销售,同时又把最终产品返销回本国。换句话说,国家1的行为主体既没有从事国际贸易也没有进行国际直接投资,而国家2的行为主体既从事了企业内部贸易又进行了国际直接投资。此结构的角点均衡分别为:
附图
上述两式中,U[,1](FX)和U[,2](FX)是国家1和国家2的行为主体在结构FX中的人均真实收入,r是结构FX中用于生产最终产品的劳动的交易效率系数。
因为人均真实收入最大的角点均衡就是完全均衡,所以我们用微分的方法可以求得以上各式的最大值点,并得出以下推论:
1.若专业化经济程度以及产品和劳动的交易效率足够小,则结构A的角点均衡是完全均衡。此时,行为主体选择自给自足的方式。
2.若专业化经济程度以及产品的交易效率(k,t)足够高,则结构D的角点均衡是完全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1和国家2的行为主体都分别作出国际贸易的决策。
3.若专业化经济程度以及最终产品的交易效率k足够高,且用于生产中间产品的劳动的交易效率v与中间产品的交易效率t以及用于生产最终产品的劳动的交易效率r相比足够高,则结构FY的角点均衡是完全均衡。在此组织结构中,国家1作出只从事国际贸易的决策;国家2的行为主体选择既从事企业内部贸易和国际贸易,又进行国际直接投资。
4.若专业化经济程度足够高,且用于生产最终产品的劳动的交易效率r与产品的交易效率(k,t)以及用于生产中间产品的劳动的交易效率v相比足够高,则结构FX的角点均衡是完全均衡。在此组织结构中,国家1的行为主体选择既不从事国际贸易,又不进行国际直接投资;国家2的行为主体选择既从事企业内部贸易,又进行国际直接投资。
(四)从福利分析的角度作出决策
行为主体在进行国际贸易还是国际直接投资的决策时,通常要对母国和东道国的不同政策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判断的标准通常是一国的国民福利或社会福利。他们一般会选择干预成本最小或使国民福利最大的政策,称之为最优政策选择。例如:(1)自由贸易政策,即零干预或不干预政策。无论是从一国的国民福利还是从所有贸易参与国的国民福利的角度看,自由贸易政策都被认为是具有“帕累托效率”的政策。此时,行为主体作出国际贸易的决策。(2)高关税政策,这种政策阻碍和限制了商品(及生产要素)的国际流通,减少了人们通过自愿的国际贸易可能获得的好处。此时,行为主体选择国际直接投资,以此来规避高关税壁垒。
四、小结
以往的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是在不同的分析框架下,对国家与企业的贸易和投资活动进行解释,本文则将它们放在同一的理论分析框架下进行研究;以往理论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是分离的,对个体、企业、行业、国家分别进行研究,本文则将这些基本分析单位统一在“行为主体”的概念之下;以往理论研究中行为主体决策的判断标准单一,本文则以竞争优势的原则、收益最大化原则、市场结构均衡原则和社会福利最优原则来作为行为主体决策的共同判断标准。因此,本文的结论是,虽然世界的贸易和投资环境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参加WTO后会趋向于逐渐公正和平等,但对任何一个行为主体而言,究竟是选择国际贸易还是对外直接投资,其决策主要取决于它们对自身竞争优势的整合和提升、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市场结构均衡的评估以及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考虑。
上述分析方法和结论对我国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和参与国际竞争,对各管理层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应当是会有所启发。随着我国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和消费者对产品差异化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近10年来,世界主要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安排已经把我国纳入世界产业分工体系之中,这将大大促进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发展和在专业化基础上的大规模生产投资的扩大,这些都要求我国的对外贸易和投资政策作出及时准确的反应。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贸易—投资—生产—贸易一体化的方式将成为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主流。利用跨国公司来发展对外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参与国际分工和拓展贸易与投资规模,形成“贸易—投资”双向联动、互相促进的良好态势,将是经济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越来越普遍的战略选择;我们只有提前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和策略,才能实现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均衡、配套发展的良性循环,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之,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作为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的领域和范围会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理论研究的假定条件也会发生变化,两种理论的最后发展趋向势必是在统一的理论基础上融为一体。
【参考文献】
[1]杨小凯、张永生:《新兴古典经济学和超边际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2][日]小岛清著:《日本的海外直接投资》,文真堂,1985年。
[3]迈克尔·波特著,陈小悦译:《竞争战略》、《竞争优势》,华夏出版社,1997年。
[4]KiyoshiKojima(1996),Trade,InvestmentandPacificEconomicIntegration:SelectedEssaysof
KiyoshiKojima,Tokyo:BunshindoPublishingCompany.
[5]PaulR.Krugman(1990),RethinkingInternationalTrade,TheMITPress.
一、国际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传统区别
哪里有能带来足够的利润的投资机会,资本就有向哪里流动的趋势,当这样的机会出现在海外时,国际投资的发生就顺理成章。像国内投资分为直接和间接一样,国际直接投资也有这样的分法:把钱交给别人使用然后拿利息的间接投资,自己管理资本、自己控制项目运作以赚取利润的直接投资。
逐利的本性决定了资本扩张的必然。在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扩张的主要手段是“商品输出”,但作为掠夺资源输出商品之辅助的对外投资也是新兴资产阶级热衷的活动。它可以追溯到18世纪时期东印度公司、哈德逊湾公司等为进行掠夺性贸易而在殖民地进行的各种投资活动。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过剩资本”的大量出现使得国际投资(尤其是以借贷为主的间接投资活动)大张旗鼓地展开,并把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带到文明世界的每个角落。
二战后,这种产业资本的跨国流动得到了更迅猛的发展,并表现出与传统的资本流动迥然不同的特点。首先,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直接投资对国外企业控制权的要求。直接投资既全部或部分的拥有国外企业,又直接或间接的经营国外企业。而间接投资则很少涉及到这一问题。第二,从资本移动的形式上看,直接投资不只是单纯货币形态的资本转移,而是货币资本、技术设备、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等经验资源在国际间的一揽子转移。第三,直接投资具有实体性,它一般通过投资主体在国外创设独资、合资、合作等生产经营性企业得以实现;而间接投资则通过投资主体购买有价证券或发放贷款等方式进行,投资者按期收取股息、利息,或通过买卖有价证券赚取差价,其投资具有虚拟性。最后,由于直接投资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投资回报与投资项目的生命周期、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通常周期较长,风险较大;而间接投资则更具流动性,风险也相对要小。
传统的资本流动理论对这种日益流行的海外直接投资也越来越没有解释力。直接投资并不绝对的取决于东道国的利率水平,而且很多情况下东道国的利率并不高于母国利率。海默是最早注意到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之不同的西方学者,并开创性地提出了大型跨国企业之所以热衷于海外直接投资乃其拥有东道国企业无法比拟的垄断优势,通过对外直接投资,他们可以充分地利用这些垄断优势,实现利润最大化。英国学者伯克雷和凯森从内部化的角度解释了这种直接投资行为,他们认为,海外直接投资是跨国公司为克服海外市场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管制、信息缺失和不对称、垄断的市场结构等造成)而进行的内部化行为。邓宁的折衷理论是有关FDI理论的集大成者,他认为FDI的进行取决于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以及区位优势三方面因素。
二、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融合趋势
当理论界对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条分缕折地分而论之时,这二者的界限在实践中却并非同样地泾渭分明。在越来越多的场合它们相伴相随,有时甚至很难在它们之间划出界线。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资本市场的高度发达使大量对外投资行为既有直接投资的内涵,又有间接投资的手法和特点
在资本市场上,资产表现为以下四种基本形式:(1)现金资产:各种货币资产;(2)实体资产:表现为各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生产资料;(3)信贷资产:各种债权债务;(4)证券资产:表现为股票、债券、商业票据和各种投资收益凭证等证券。实体资产的国际流动是FDI的本质特征,而间接投资则侧重于其他金融资产的流动。然而在现代经济中,实体资本的转移必然大量的借助于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当柯达投资于中国的彩卷行业时,它不是简单地把生产线、管理人员、专利技术等搬入中国,而是通过股权投资、信贷安排、长期合同、现金流动等多种方式进行。随着资本市场的高速发展,在金融中介和各种金融工具的帮助下,这四种资产的相互转化变得越来越便利和快捷。从FDI的发起看,FDI中涉及间接投资因素的情况简要列举如下:
1.兼并收购(M&As)在FDI中的比例越来越高,方式也日趋复杂。较之新建方式的直接投资,并购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它可以让投资者在进入东道国市场的同时就消灭一个竞争者;而且,它可以让投资者获得公开市场上不易获取的被收购企业的商标、技术、管理经验、关系网、销售渠道等等;并购方式建设周期短,使投资者可以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迅速扩展产品线和营销渠道,从而有利于降低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并购方式还可以让投资者利用东道国货币贬值、股市大跌、东道国企业面临财务危机等情况廉价地获取资产从事海外经营。
托宾(JamesTobin)的Q理论为投资者对并购或创建方式的选择提供了理论解释和指导。假设R1,R2分别为收购和新建两种方式的投资收益率,C1,C2分别为两种投资所须资本的成本。Q1=R1/R2,Q2=R2/C2,如果Q1>Q2,且Q1>1,则跨国公司应选择收购方式进行投资,反之,如果Q2>Q1,且Q2>1,则跨国公司应选择新建方式进行投资。
在这里,对跨国公司而言,对外投资,不论是间接还是直接,都可以被抽象为一种数字的决策。而对东道国来说,这种投资又具有间接投资的某些特点。从经营管理的控制权来看,很多情况下跨国公司只是部分地拥有被收购企业的控制权,同时,为了充分利用被收购企业的当地优势,跨国公司对被收购企业的经营管理也并非面面俱到。从资源转移的角度看,资源首先是通过货币资本的形式支付给被收购企业的原股东的,而随着并购方式的日趋复杂,并购的支付方式可能是股票等有价证券。而其他技术、管理经验等经营资源的转移则视需要而定,有时这些资源并非由投资者转向被收购企业,而是相反。当被收购企业在东道国是上市公司时,投资者既可以通过被收购企业每年的赢利收回投资,也可以通过出售其股票的形式收回投资。
2.少数股权投资。这种投资虽采用股权形式,但并不要求对受资企业的控制权,同时也有别于单纯追求股票升值的间接投资。通常,它是企业间欲达成某种联盟而采取的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的迅猛发展,如今的商业竞争比任何时代都要激烈、复杂,即使是像500强这样的大企业也没有能力在各个方面保持领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很多企业积极地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寻求与同行乃至其他行业的优秀企业的合作,以求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通过对对方进行股权投资(有时这种投资是相互的),可以在加强这种联盟关系的同时保持各自经营管理上的独立性。
3.从FDI的资金来源看,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的资金来源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1)公司集团内部的资金。(2)母公司以外的母国资金,主要指母公司利用母国资本市场获得的资金。(3)东道国当地的资金,主要指跨国公司利用东道国当地资本市场获取的资金,或从东道国的合作伙伴处获取的股东资金。(4)国际资金,指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获得的资金。从第二和第四种资金来源看,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只是一线之隔。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行为是由其母国乃至第三国的无数投资者的间接投资行为所支撑的。
4.从FDI的回收来看,传统的直接投资是通过海外企业的赢利逐步收回,而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情况下,企业还可以利用各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转移风险、收回投资,从而使得FDI在回收上要利用间接投资的回收手段。
(二)一些投资机构的国际投资行为往往兼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特征
1.国际资本市场风险大、技术要求高,能在这样的舞台上提供大量资金的多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各种基金会等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个人投资者,它们的投资通常数额大,期限长,注重通过投资组合降低风险。传统上,机构投资被认为是间接投资,但由于其投资规模庞大,为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它们通常与被投资企业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常常作为战略投资者成为被投资企业的一员。这又使得它们的投资具有直接投资的特点。它们虽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时时监督着企业的运营状况,并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利润分配乃至一些关键人员的变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它们虽不会直接向企业提供技术、管理经验等经营资源,但却可以成为被投资企业获取这些国际经验的桥梁。
一、遭遇反倾销是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
我国当前对外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出口商品屡屡遭到国外反倾销调查。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发起首次反倾销调查算起,截至2002年底,我国已遭受反倾销诉讼511起,给中国出口造成的直接损失超过160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上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从目前看,对我国发起反倾销绝对数量最多的是美国和欧盟,占总数的2/5,但近几年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阿根廷、南非等,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增长明显,成为另一支需要重点防范的新生力量。可以通过下表清楚地看出中国在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中遭遇反倾销的基本状况:
项目(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合计 对华案件数目(起)(1) 20 43 33 28 41 43 53 17 278 国际案件数目(起)(2) 157 224 243 254 355 288 347 111 1979 占有比例(3)=(1) (2) 13% 19% 14% 11% 12% 15% 15% 15% 14% 中国出口额(亿美元)(4) 1488 1511 1828 1837 1949 2492 2661 3256 17022 世界出口额(百亿美元)(5) 5160 5390 5576 5492 5703 6431 6176 6424 46352 占有比例(6)=(4) (5) 2.9% 2.8% 3.3% 3.3% 3.4% 3.9% 4.3% 5.1% 3.7%
另据商务部的资料,中国目前约有4000多种商品遭受过反倾销的调查。越来越多的反倾销使得我国部分主要出口产品市场不断萎缩,相关产业效益下滑,企业停产,工人下岗失业,国外反倾销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毫不夸张地说,面对国外频繁实施的反倾销,中国已经无路可退,必须奋起应对。
二、利用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关联性规避反倾销壁垒
面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不断增长的势头,我国的出口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加强联合,多管齐下,采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完善反倾销应诉机制等措施进行积极的应对,同时还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试图通过加大对相关国家的直接投资,到相关国家内进行投资设厂等方式绕过反倾销壁垒,推进中国的对外贸易不断发展。为此,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研究了一些已经取得成功的个案及其分析。例如Goodman,Spar和Yoffie(199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倾销诉讼所达成的“有序市场安排”和“自动出口限制”协议促使日本和其他外国企业改变了向美国出口打字机、彩电、汽车、钢铁和半导体的方式,而直接到美国当地去生产。Barrell和Pain(1997)也发现,日本1981~1991年间对欧盟和美国的直接投资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日渐增多的反倾销诉讼的影响。1991年,韩国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揭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与贸易联系比较密切,如开拓市场和回避进口限制所占比重在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目前中国作为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正面临着20世纪日本和韩国在出口贸易上的相同遭遇,所以中国可以借鉴日本、韩国的成功经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当地生产、当地销售,从而绕开贸易保护壁垒,改变国际贸易关系中被动的局面。事实上,在不断面临国外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手段的压力下,我国一些企业也已经转而采取了对外直接投资的策略。例如我国彩电厂商到土耳其设立生产基地,不但带动了一定的零部件出口,而且为避开欧盟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成功进入欧洲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再如TCL公司并购德国施耐德公司,直接在德国境内设厂生产各种型号的彩电整机,利用原产地规则有效地绕过贸易壁垒,其效果更为显然。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9-0213-01
1 “替代关系”阶段
由于早期从事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多为市场导向型,并且其投资行为通常跟随在贸易行为之后发生,因而人们习惯上认为国际直接投资是对国际贸易的替代,企业之所以选择对外直接投资来代替出口贸易是为了寻求东道国当地更为理想的市场。对于这些市场导向型企业来说,它们往往是从国内生产和对外出口开始其国际化经营活动,然后逐渐过渡到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行为的转换是出于占领和扩大市场的需要。这又分为两种具体情形:追求低成本的市场导向型和绕开贸易壁垒的市场导向型。在前一种情况下,当企业已丧失对某项产品生产上的技术垄断优势,生产工艺已达到“标准化”程度时,继续在国内生产该产品并出口到国外市场就不如到国外投资设厂,就地生产并销售更能获利,因此企业会提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来代替先前的出口。尤其是当国外的目标市场上存在众多同类产品竞争者时,为了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这种决策转换更显得重要。这时到国外投资生产比出口产品到国外更有利于降低成本,维持市场份额,从而企业行为会从国际贸易转向国际直接投资。
2 “互补关系”阶段
关于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互补关系,可从日本对东南亚国际直接投资的实践中求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迅速恢复,国家实力雄厚,奠定了在资本、技术方面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但由于其国内劳动力成本较高,自然资源缺乏,所以劳动力、资源密集型的产业处于比较劣势地位。于是日本在定位于发展本国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大量向拥有廉价劳动力及自然资源的东南亚发展中国家输出资本,到东道国当地兴办相应产业如资源开发、纺织品、食品、标准化零部件生产等,产品不仅返销日本,还推向其他国家市场,大大促进了投资东道国与母国日本之间的贸易增长。
3 跨国公司全球战略控制下的“并重、 互动关系”
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增长已同跨国公司国际化生产的扩张密不可分,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从事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活动的主体,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着“无国界的生产活动”。作为国际社会中经济联系和交往活动的完全行为能力主体,跨国公司个体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并非完全一致,它实现个体利益的市场规则并不完全服从于国家实现整体利益的博弈规则。因此必须重视跨国公司个体的作用,采用微观分析方法。将它们从国家背景中独立出来研究。对跨国公司而言,贸易和投资决策之间关系的重点不在于实现相互替代或相互补充,而在于如何搭配协调使企业在全球迅速获得最佳资源配置,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于是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体现为在跨国公司全球战略控制下的“并重、互动”关系。
3.1 跨国公司成为世界贸易的主体和组织者
跨国公司与越来越多的世界进口和出口相关,例如,美国在1989年商品贸易近一半是通过美国跨国公司的外国子公司或外国跨国公司的在美子公司。同时,1/3以上的美国贸易表现为外国子公司与其母公司之间的公司内贸易,从而使跨国公司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的主体重要组织者。
3.2 扩大了国际贸易
伴随着外国资本大量进入我国,我国国内企业开展海外投资也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到境外投资办企业,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种方式。为了实现生产和经营的全球化战略,我国海外投资的步伐必将进一步加大,伴随着这一进程的加快,对海外直接投资进行法律保护的问题日益明显;确立海外投资的保护制度,应本着以全面、有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指导原则,通过制定专门的海外投资保险法规,完善合格投资的规定,完善合格投保人的规定,完善合格东道国的规定,完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等等一系列全方面的措施来实现对海外投资的有效保护。
一、确立海外直接投资法律保护制度的指导原则
(一)全面、有效原则。所谓“全面”是就保护措施的种类而言,并不只单单为直接的经济援助,而且包括提供各方面的服务,甚至是有助于争端解决方面的帮助;所谓“有效”是就实际效果而言,既可以针对海外直接投资领域,也可以针对国别甚至个案,原则就是采取的保护措施要适其所需,确实能发挥实效。
(二)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原则。海外投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资本输出国既具有积极作用又具有消极作用。就消极作用的方面来看,例如资金的过流出很可能导致国内资金紧张,外汇短缺的不好的后果,海外产品的返销将冲击本国的生产和销售,盲目的技术出口降低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内企业面临更大的商业压力和风险等等。
二、对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的法律渊源
根据跨国资本流动实践,海外投资活动主要受到国际法(包括BIT和多边投资协定及国际惯例)和国内法(包括东道国国内法、投资者母国国内法,有时还可能包括第三国国内法)的调整、保护和管理。用法律手段创造较好的投资环境,对海外投资既进行有效的鼓励和保护,又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管和引导,不仅可以推动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而且也能有效平衡并保障投资者、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的利益。本着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与海外投资有关的当事国首先必须履行国际法,保障BIT和多边投资协定在国内实施。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作为东道国时都会对外国投资进行规范。而根据国际法的惯例,属地管辖权往往优先于属人管辖权。因此,海外投资活动遵照法律效力优先顺序依次应为:国际法、东道国国内法、投资者母国国内法及第三国国内法与国际惯例。当然,第三国国内法一般为投资当事人协议选用;国际惯例则在没有法律依据时,在合同内容里被采用。
三、对海外直接投资应采取的域外保护措施
(一)利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海外投资保险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如果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以影响投资者的安全与利益和资本输出国利益的政治风险为保险对象,资本输出国对由东道国政府所引起的诸如征收或国有化、外汇禁兑和转移、战争和内乱等非投资者所能控制的、投资者不能靠自身的力量保护自己的风险进行承保,从而达到解决海外投资者的顾虑、鼓励其对外投资并保证其投资安全与利益的目的。由此可见,这种制度是对海外投资进行直接保护的措施。
(二)切实支持海外投资海外经营是财力和综合实力的竞争与较量,没有一定的企业规模和财力基础,缺少有力的资金后盾,必将制约海外投资的发展,降低海外投资的成功率。虽然海外投资活动能否成功是企业自身的事情,政府不能越俎代庖,但政府负有保护责任,应当成为企业的坚强后盾。政府可通过采取对海外直接投资的支持性政策,壮大企业实力,提高其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对海外投资实施适当监管对海外投资监管,顾名思义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对境外企业监督管理。对于投资母国来讲,其海外投资通常会对本国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双重影响。在一般情况下,海外投资作为一国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对该国经济的发展,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如前所述,海外投资也可以对该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同时海外投资对投资者也是获利与亏损二种结果并存。为了兴利除弊,投资母国都会对海外投资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甚至限制性的措施。我国对海外投资监管的作用,表面上是为了减少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境外企业财务管理和外汇制度等,但实质上是为了减少海外投资风险,保障海外投资积极、稳妥、健康地发展,这也是一种保护。这种保护侧重于防止问题的出现,即使出现了问题,也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以使出现的问题不妨碍海外投资的发展,因此可以将它视为一种预防性保护。
海外投资说到底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政府的监管以适度为基本要求。具体表现在对海外投资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外汇管制、禁止国外贿赂行为、规范海外企业财务管理等,通过监管,改变那种出去后无人管、经营成败无人究的状况,保证我国海外投资健康的发展。
(四)国家重视外交保护权的行使外交保护是国家对于本国国民在外国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的违反国际法的侵害时通过外交途径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国家对其受到他国违反国际法行为的侵害而又未能通过一般途径获得他国充分赔偿的国民,有权加以保护,这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规则。外交保护在国际投资中是以解决外国私人投资者同东道国之间投资争议的方法而存在的,它是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东道国不法侵害时,国家可代表其国民向它国提出国际请求,因而它是投资母国对本国投资者利益的事后维护,是一种事后保护性措施。
但是依据国际法原则,一国的国民在他国领域内,原则上应服从该所在国的管辖,其身体和财产也应由所在国给予一定保护。当受到不法或不当侵害时,也应依所在国国内法的规定,寻求司法或行政上的救济。只有依此而得不到救济时,本国政府为保护其国民利益,才能以所在国为对方,通过外交途径行使外交保护权,寻求适当救济。所以,作为解决投资争议手段的外交保护权,只能在一定条件下(即受害人持续具有保护国的实际国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的非法侵害、受害人用尽当地救济)才能行使,而且投资母国行使外交保护权时有将私人投资者同东道国之问投资争议上升为投资母国与东道国之间国际争端的危险,因此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投资母国方能使用外交保护权。
上述对海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险、提供资金援助和服务、对海外投资监管、适当运用外交保护权这四种措施,从不同角度化解了海外投资的风险,增强了海外投资者的竞争力,从而达到了对海外直接投资保护的目的。但海外经营说到底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有许多影响企业经营成败的因素,投资企业不可盲目依赖于政府可提供的保护性措施,而应恰当运用政府可能提供的这些措施。
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加快,海外投资无论在金额上还是地域分布上均呈现方兴未艾的趋势。各国都积极通过各方面的措施化解了海外投资的风险,增强了海外投资者的竞争力,从而以达到对海外投资的保护。我国作为正处于经济迅速发展中的国家,更应正确了解本国关于海外投资的现状和目前在海外投机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实际出现的问题,通过完善相关的制度试图做到对于海外投资更全面的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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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国际直接投资获得迅速发展是20世纪中后期全球经济最显著的现象之一。其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是否相同,可以籍由理论研究的比较反映出实践中存在的差异。
(一)传统国际直接投资动机的相关理论
国际直接投资的传统理论主要是从发达国家的视角出发进行研究,如垄断优势理论、内部化理论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等都阐述了在不确定性的国际环境中,降低营运成本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独特动机。其中,垄断优势理论以结构性市场的非完全性和企业的特定优势为前提,认为市场非完全性是企业获得垄断优势的根源,垄断优势是企业开展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内部化理论以Coase的产权理论为基础,将制度分析推广到国际范畴,认为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全性以及寻求交易费用的节约是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认为,决定企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基本因素有三方面,即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以及内部化优势,这就是著名的OLI范式;Knickerbocker的寡占反应论则从寡头之间的博弈行为来分析跨国公司之间的交叉直接投资行为;Caves提出汇率与对外直接投资相互关系论,认为对外直接投资短期巨大波动主要与汇率变化有关,强币国的资本化率要高于弱币国。因此,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强货币国家具有较高资本化优势的厂商将向弱货币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以上理论较多关注国际直接投资过程中的营运成本或交易成本,而忽视了跨国公司全球营运网络本身可能产生的利益与机会。Kogut提出了多国网络理论假设,着重分析了企业通过跨国经营网络所提供的营运弹性而产生的相对于东道国企业较多的优势;Buckley和Casson指出,弹性不仅是公司战略的一部分,而且是区位优势的主要因素。根据多国网络假设理论,国际化涉入效果的评估是通过衡量企业持有的具有价值的实质选择权的组合;Doukas&Travlos主张,这些选择权只能由跨国公司取得并运用,却不能被投资人取得并买卖。因此公司的价值应该增加以反映这些选择价值权的增加。由于这些实质选择权数目的增加,跨国公司的价值应该随着更高的国际化水平而增加。
从有关企业国际直接投资动机理论的发展来看,内部化理论和多国网络理论得到了国外诸多学者和文献的支持。
(二)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动机的相关理论
随着发展中国家国际竞争力的增强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兴起,研究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直接投资动机的成果也逐渐丰富和完善起来。
美国经济学家LouisR.Wells所提出的小规模技术理论,被学术界认为是研究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开创性成果。Wells认为,发达国家的技术在市场容量比较小的发展中国家无法取得规模优势,因此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与母国市场特征密切相关的低生产成本及低价策略;二是为小市场需要服务的小规模生产技术。因此,即使是技术、规模在全球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也可以通过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技术再生途径参与国际直接投资。此外该理论还指出种族纽带和保护出口市场也是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原因,民族文化的特点成为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的一个重要特征。
Wells的小规模技术理论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开展国际直接投资活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英国经济学家SanjayaLall进一步指出,尽管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技术特征表现为规模小、标准化和劳动密集型,但这种技术的形成却包含着企业内在的创新活动,所以本质上不同于从发达国家引进的源技术。因此,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在小规模生产条件、相似市场需求与相同收入水平国家中具有一定的特有优势,这些优势不仅可以带动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直接投资,甚至通过对成熟技术的创新还可以促进其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
二、关于企业国际直接投资运营阶段的理论研究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主要是伴随着战后跨国公司海外扩张的步伐发展起来的,随着企业国际直接投资方式的不断深入与多样化发展,诸多学者陆续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运营阶段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研究。
(一)传统国际直接投资运营阶段的相关理论
美国学者VernonRaymond创建的国际产品生命周期模型是该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理论之一。Vernon认为,当产品特性基本趋于稳定,生产成本趋于下降时,从国内生产、国内消费进一步扩展至国内生产、海外消费,最终发展到国外生产、国外消费是有利可图的。因此,企业生产地点的选择会随着产品生命周期的发展有所变化,尤其是后两个阶段中国际直接投资将取代国际贸易成为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必然结果,从而绕开贸易壁垒,充分利用东道国当地相对较低的生产成本。
Bartlett和Ghoshal提出了“产品创新——接近市场——通过竞争降低成本”三位一体的跨国投资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国际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这一模式修正了传统国际投资理论,验证了发达国家企业基于产品、技术、核心竞争力在国际间转移的特征,对生产运作本土化战略、产品差异与本土化改造及在东道国建立研发基地等从理论上进行了论证和归纳,探讨了通过全球生产、标准化和合理化降低成本的跨国投资模式。
日本一桥大学小岛清教授以日本中小企业的国际直接投资实践为研究对象,提出了边际产业扩张论。小岛清认为,国际直接投资应该从投资国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边际产业依次进行,从而有利于利用东道国相对廉价的劳动力继续原来的出口导向型生产,并进一步促进投资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小岛清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与雁行模式理论有密切的联系。后者说明了在一个由发展水平各不相同的国家组成的地区中,较先进的国家如何通过依次转移逐渐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从而推动本国和东道国的工业化。日本学者山田荣作在比较美国和日本企业全球化过程时,依据Vernon学说把美国的企业全球化过程具体划分为在发达的国外市场设立销售网点、在发达的国外市场设立生产网点、在发展中的国外市场设立销售网点以及在发展中的外国市场设立生产网点四个阶段。
(二)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运营阶段的相关理论
20世纪80年代以后,理论界有关国际直接投资运营阶段的研究逐渐涉及到发展中国家。约翰·邓宁提出和发展了“投资发展周期理论”,这被看作是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运用和延伸。邓宁认为,国际直接投资取决于经济发展阶段与OLI范式两个方面。具体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GDP水平的提高,一国的净对外直接投资(即直接投资输出减直接投资输入之差)具有周期性规律,其间将经历四至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人均GDP在400美元以下。处于这一阶段的国家只接受较少的国际直接投资,完全没有对外直接投资,净直接投资为0或负数。第二阶段,人均GDP在400-2000美元之间,对外直接投资量仍然是零或很少,净对外直接投资呈负数增长。第三阶段,人均GDP在2000-4750美元之间。在这一阶段,本国吸引的国际直接投资量仍然大于其对外直接投资,不过两者之间的差距缩小,净直接投资为0或负数。第四阶段,人均GDP在4750美元以上。此时国家OLI范式中的优势明显,其净对外直接投资必然呈正数增长,并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第五阶段的净对外直接投资额仍然大于零,但绝对值已经开始下降。与前四个阶段相比,第五个阶段受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程度大大减弱,而更多地取决于发达国家之间的交叉投资。邓宁指出,发展中国家从第二或第三阶段开始,可以从本身的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出发,进行国际直接投资。
Cantwell和Tolentino进一步从微观形态研究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活动,并提出技术累积——技术改变理论,从技术累积角度出发解释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直接投资行为,从而把对外投资动态化和阶段化。他们认为,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是一国生产、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发展中国家在技术创新方面具备特有的学习经验和组织能力优势,其技术累积效应的发挥与国际直接投资的累积增长相关联,即随着发展中国家技术能力的稳定提高和扩大,其国际直接投资流出不仅总量增长,而且速度加快、时间提前。同时,Cantwell和Tolentino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遵循下面的发展顺序:首先是在周边国家利用种族联系进行直接投资;随着海外投资经验的积累,种族因素重要性下降,逐步从周边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扩展直接投资;最后,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为获得更为复杂的技术,开始向发达国家投资。
小泽辉智的动态比较优势投资理论认为,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阶梯形的等级结构,发展中国家的跨国投资模式必须结合工业化战略,对经济发展、比较优势和国际直接投资三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为了激发国家现有和潜在的比较优势,并使其最大化,发展中国家应从纯吸引外资转变为向海外进行直接投资,这种转换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单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第二阶段是外资流入并向国际直接投资转型;第三阶段是从劳动力导向型、贸易支持型的海外投资向技术支持型的国际直接投资过渡;第四阶段是资本密集型的资金流入和资本导向型对外投资交叉发展阶段。该理论不仅强调发展中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以不同模式参与跨国投资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选择原则和实现步骤,进一步丰富了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直接投资运营阶段的相关理论。
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比较
综上所述,国外国际直接投资的相关理论一般会因母国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两种视角。以20世纪80年代为分界线,之前的理论更多的关注发达国家企业的国际直接投资,之后的视角则逐渐延伸并适用到发展中国家。
(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直接投资动机的比较
发达国家国际直接投资的相关理论在投资动机方面更为关注全球市场与比较优势,对此,国内学者赵景华认为,跨国公司依其动机不同可划分为市场开拓型、生产基地型、资源获取型、知识提取型、风险规避型和利润重心型六种不同类型。冯雁秋也把国际直接投资分为优势型FDI和学习型FDI两类。优势型FDI是以发挥相对竞争优势、转移边际产业、促进国内产业调整为目的进行的投资,主要针对发达国家的国际企业。学习型境外投资是以汲取国外先进的产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动国内产业的升级、创造新的比较优势为目的而进行的投资,主要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企业。
(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直接投资运营阶段的比较
从企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运营阶段来看,邓宁认为国际直接投资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与OLI范式两个方面。发达国家多处于第四或第五个阶段,国际直接投资增长迅速,发达国家之间的交叉投资较为普遍。发展中国家尽管从第二或第三个阶段进行基于OLI范式的国际直接投资,但其净直接投资仍为0或负数。对此,国内学者刘红忠、高敏雪和李颖俊、储小俊根据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历史统计数据,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进行了趋势分析和模型分析,验证了中国正处于对外投资发展周期的第二阶段而非按GDP对应的第三发展阶段,并指出中国企业目前应该大力发展国际直接投资。
此外,发达国家国际直接投资主要是基于产品、技术、核心竞争力在国际间转移的特征,通过全球生产、标准化和合理化降低成本进行跨国投资,并依次转移逐渐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从而推动本国和东道国的工业化。而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主要是基于特有的学习经验和组织能力优势,逐渐实现从劳动力导向型、贸易支持型的海外投资向技术支持型的国际直接投资过渡,因此其投资区位的发展顺序往往与发达国家呈相反的态势。
四、对中国企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启示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开展国际直接投资的时间较晚,深度和广度也相差甚远。但毋庸置疑的是,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际直接投资已成为中国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一)加快中国企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发展很快,已成为发展中国家中流量最大的国家之一,截至2006年底,中国5000多家境内投资主体共在全球172个国家(地区)设立境外直接投资企业近万家,国际直接投资累计净额(简称存量)906.3亿美元,其中非金融类750.2亿美元。
可见,单就总量而言中国国际直接投资净额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如果考虑到GDP因素,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也存在着显著差距。2006年,中国国际直接投资分别相当于全球流量、存量的2.72%和0.85%,位于全球国家(地区)排名的第13位,这与我国的经济大国地位并不相称。因此,进一步加快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仍是该领域的重点。
(二)识别并利用多国网络的营运弹性
根据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市场的不完全性能够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更多的系统化优势,因此对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以及内部化优势的关注能够显著降低企业国际直接投资过程中的营运成本或交易成本。
同时,中国企业必须重视跨国公司全球营运网络本身可能产生的利益与机会。这种营运弹性主要包括:通过不同国家间的资源转移、决定某些生产要素的输入来源以及利润分配的地点,而在不同的部门间或具有市场不完全性的国家间产生的套利能力。从2005年开始,中国对拉美地区的直接投资开始超过亚洲地区其他国家,跃居第一,占流量总额的52.6%,投资主要流向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传统避税地就能说明这一问题。另一方面,2006年我国企业90%的非金融类投资分布在拉丁美洲和亚洲,从区域分布看过于集中,不利于更为广泛的利用全球区位优势,也限制了通过多国网络营运弹性来获利的能力。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涵义
外商直接投资(FDI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也叫国际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它以控制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目的,是与国际间接投资相对应的一种国际投资基本形式。国家统计局定义:外商直接投资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一般外商直接投资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合作开发等方式存在。
二、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外商直接投资是造成货物与服务贸易账户、收益账户逆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管理可以有效地改善经常账户的情况,对我国国际收支的平衡有重要意义。
(1)外资来源单一。我国当前的投资来源比较单一。2009年我国外商投资总额603.25亿美元,其中亚洲地区的投资为357.2亿美元,占50%以上,北美地区为37.3亿美元,欧洲地区为56.4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投资来自香港、台湾、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日本、欧美等国对我国的投资虽然有所增加,但比重仍然很小(见表1)。
(2)优惠政策引发负面效应。首先,优惠政策使外资企业相对于国内企业来说有着诸多优势,使原本资本和技术实力就落后于外资企业的国内企业在政策方面又处于不利的地位,直接限制了国内企业的发展。其次,由于外资企业享有的税收政策不同与国内企业,出现了数额巨大的“假合资”,即内资为了享受外资的待遇,有的企业便设法将资金转移到国外,然后以“外资”的身份流回国内,套取各种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形成了许多“假外资”企业。(3)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不合理、地区分布不平衡。而我国的外资产业分布格局是第二产业比重偏高,占70%以上,其中多以制造业为主,第一产业仅仅占2%左右,第三产业占20%左右。在第三产业中,房地产占了吸收外资的首位,约占了第三业的2/3,而金融、保险、商业、外贸、信息服务业等行业外资流入的数量有限。从地区分布来看,目前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尤其集中于珠江三角洲及闽南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中西部地区起步较晚。
三、对于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建议
(1)提高外商直接投资质量。保持外国直接投资适度规模是提高质量的前提,对于实现我国国际收支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在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引发了有关引进外国直接投资适度规模讨论的热潮,提出了其适度规模的概念。适度外国直接投资规模具体是指在国家自我经济发展控制权的条件下,在一定时期内,能为经济发展所消化吸收,并能促进经济。(2)引导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取向。重点支持先进技术,大力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于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型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同时鼓励外商对我国农业的投资,加快农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进程,提高我国初级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有针对性地打击外国直接投资热钱流入行为。首先针对贸易项下存在着进口价格虚报、假借贸易名义融资等行为,在不限制其用汇条件下加强真实性审核,提高监管的效率。其次,严格限制资本项目的借汇,对外资企业外债实行审查备案制度,对其资本项目外汇实行有条件结汇。对资本项目不按规定渠道审批和结汇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最后,严格进行收支凭证的审核和实施法人负责制。要防止利用境内外母公司和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进行资金的投机炒作,严格进行收支凭证的审核和实施法人负责制。
参考文献
一、国际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是指一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单独或共同出资,在其他国家的境内创立新企业,或增加资本扩展原有企业,或收购现有企业,并且拥有有效管理控制权的投资行为。其分类如下:
(一)从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向是否一致看,可分为三种类型:
1.横向型投资:同样或相似的产品,一般运用于机械制造业、食品加工业。
2.垂直型投资:同一行业的不同程度的产品,多见汽车、电子行业;不同的行业有关联的产品,多见资源开采,加工行业。
3.混合型投资 :生产完全不同产品,目前只有少数巨型跨国公司采取这种方式。
(二)从投资者是否新投资创办企业的角度,可分为:
1.创办新企业:又称绿地投资,分两种方式,独资、合资。
2.控制外国企业股权两种形式,外国投资者通过一定程序,渠道,购买东道国企业的股票达到一定比例,从而通过控制的权利。
(三)从投资者对外投资的参与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独资企业三种形式。
二、国际直接投资的特点
国际直接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具有实体性、控制性、渗透性和跨国性的重要特点。具体表现在:
1.国际直接投资是长期资本流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它不同于短期资本流动,它要求投资主体必须在国外拥有企业实体,直接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2.国际直接投资表现为资本的国际转移和拥有经营权的资本国际流动两种形态,既有货币投资形式又有实物投资形式。
3.国际直接投资是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不同于间接投资,是通过参与、控制企业经营权获得利益。当代的国际直接投资有以下几个特点:规模日益扩大、由单向流动变为对向流动、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日趋活跃、区域内相互投资日趋扩大、国际直接投资部门结构的重大变化、跨国并购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形式等等。
三、国际直接投资的现状
2011年全球经济复苏脆弱,发达国家债务危机制约了增长,再加上欧元前景不明、金融市场动荡加剧,这些都影响到了2012年全球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动。具体表现在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出现的最大特点就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不仅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出的主角,也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主角。自外国直接投资产生伊始,发达国家和地区就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角。上世纪80年代,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是美国,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约占当时世界全部对外投资额的50%。而欧盟对外直接投资数量很小,日本企业的海外投资更是微不足道。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一局面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增强,日本的企业和公司加强了国际直接投资,积极向海外拓展。欧盟的对外直接投资也有了相当快的发展,欧盟的对外直接投资额已经赶上了美国。预计,现在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的日本也很快会赶上美国。但是现在的很多发达国家经济低迷,发展前景堪忧,这些都影响到了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
四、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
(一)全球的国际直接投资在复苏中缓慢增长
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对这种复苏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大。此外,对国际直接投资的中短期前景持谨慎态度原因:贸易保护主义、工业化国家增长减速、一些主要国家的金融不稳定、全球恐怖活动、石油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中国最具吸引力
在最有吸引力的投资区域选择方面,87%的跨国公司和85%的专家认为中国是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国,至少高出排名第二的美国30个百分点,其他排名依次为印度、俄罗斯和巴西。前五位国家中有四位是按照专家和跨国公司的反应综合做出的评价,印度尽管比中国低近30个百分点的回应率,但仍然排名靠前。
(三)现在的国际直接投资主要流向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和服务行业
二战后,随着发展中国家石油、矿产资源的国有化和民族经济的发展,外国垄断资本对采掘业投资的比重逐渐下降,对制造业部门投资的比重明显上升。而在占国际投资绝大部分的发达国家之间的直接投资中,虽然投向制造业的比重仍然较大,比如1988年底,美国对西欧的直接投资44.6%集中在制造业,西欧对美国的直接投资42.8%也集中在制造业。但随着各发达国家产业结构高级化,外国直接投资的重点行业从传统的制造业逐步转向高新技术产业,如计算机、新能源、精密机械和生物工程等。除此之外,还继续投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另外,第三产业中的一些行业,如金融、保险、不动产等也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热点。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在发达国家对外投资的部门结构中之所以占有较大比重,是与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密切关联的。在发达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一般在60%以上。对国外第三产业投资的增加,既是发达国家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结果和表现,又将推动东道国乃至整个世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
当今世界各国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吸引国际直接投资,其中多数国家都在采用新的不同的措施来吸引外资。这表明,全球和地区范围内对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竞争在加剧,而且未来还会进一步加剧。
(一)市场结构的决定理论
在产业经济理论中,一般将市场结构的决定因素概括为:规模经济、产品差异、进入壁垒、企业合并和市场集中度、政府政策等(杨沐,1989)。贝恩是产业组织理论的先驱者之一,1959年,他最早系统化地提出了进入壁垒的概念,并将进入壁垒的形式概括为三大类:绝对成本优势、产品差异优势、规模经济优势(Bain,1956)。斯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就是指在每一产量或部分产量中,必须由寻求进入的厂商承受而已有厂商不必承担的生产成本。即已有厂商相对于新进入厂商所拥有的优势(如在市场需求、成本条件等方面)就是进入壁垒的表现形式,且是已有厂商拥有长期垄断性收益的基础。所以,如果没有这种市场条件的不对称,已有厂商和新进入厂商所面临的需求和经营成本都相同,那么就也就不会存在行业的进入壁垒(Stigler,1968)。
德姆赛兹则将进入壁垒的存在与政府的行为、势力相联系。他认为,结果导致生产成本增加的政府对自由市场经济的任何限制都会产生进入壁垒,或换句话说,凡不是由市场自然产生的政府限制活动所造成的经营成本的额外增加,就表明存在进入壁垒(Demsets,1982)。德姆赛兹还提出“所有权进入壁垒”的概念。按照这一概念,只要产权存在,壁垒就存在,壁垒的撤除有可能损害原有厂商,而这一损害并不是天然正当的,德姆赛兹认为“所有权进入壁垒”不是保护原有厂商,就是保护新进入厂商,问题不在于是否应该有这种保护,而在于以总效率提高为标准,判断给予哪一方以什么样的保护。以泰勒尔《产业组织理论》教科书的出版为标志,产业组织理论在方法上引入了博弈论(Tirole,1988)。新产业组织理论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博弈论,尤其是非合作博弈在经济学中的应用。作为以相互独立但又相互依存的个体间竞争和冲突为基本分析对象的数学理论,博弈论为研究厂商的市场行为提供了良好的模型背景,特别对寡占行业尤为合适。近年来,博弈论模型已几乎触及到了市场研究的各个方面,如市场卡特尔和价格联盟、价格歧视、一体比、产品差异、不完全信息、技术创新竞争和市场出清机制等,并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二)FDI与市场结构相互关系
随着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FDI的发展,产业组织理论的应用研究领域更加广泛。以产业组织理论为指导,探索FDI和市场结构相互关系的研究逐渐增加,相关研究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FDI与市场集中。普遍的实证研究发现,国外直接投资进入与东道国的目标产业市场集中度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关系。在发展中国家这种迹象更为明显。从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比较看,在同样的FDI进入下,发达国家市场集中度要略弱于发展中国家(张纪康,1998)。
2.直接投资与进入壁垒。进入壁垒在产业组织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在FDI的进入壁垒方面研究还比较新。邓宁(J.Dunning)1975年首先将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进入效应分成了两个部分:直接投资进入对厂商数量、规模格局、进入壁垒的影响;进入之后导致的国际竞争对手的反应(包括在母国市场的反馈效应和东道国的前馈效应)。1993年,邓宁就直接投资与进入壁垒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归纳。
3.伴随FDI的市场结构跨国传导。凯夫斯认为,由于投资国与东道国通过投资而建立起来的双边相互依赖使投资国的寡头市场结构有向东道国传导的趋势(Caves,1974)。即高度集中市场中寡头间的相互依赖格局随着寡头们向相同行业对外直接投资而跨越了国界。
4.FDI进入后的东道国市场结构变迁。弗农按照其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提出了一个直接投资在东道国的产业市场结构动态转换模型(Vernon,1977)。即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后凭借各种优势建立起来的最初垄断地位,将随着跟随者的进入(包括其他国外厂商及较晚进入的当地厂商)而会转为寡头垄断或竞争;然后再随着当地厂商的工艺模仿、走向成熟而使东道国市场最后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5.直接投资进入的阶段特征及其对东道国市场结构的影响。东道国产业市场结构的变化,在有国外直接投资的情况下主要取决于外资进入的方式和东道国原有的产业市场结构。外资进入方式包括新建投资或兼并收购进入、初次进入或第二阶段进入。就初次进入而言,弗农认为,东道国原有厂商的市场份额将随着来自国外的进入发生而下降,但劳尔却有不尽相同的观点。劳尔认为,跨国公司的进入,不管是初次进入还是第二阶段进入,都将因其拥有的更大规模、资本密集程度更高的技术、工艺、更多样化的产品及在融资、技术、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使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市场占更高份额的可能性更大(Lall,1979)。
二、FDI对中国市场结构的影响
贝尔曼和邓宁等列举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四种目的:寻求自然资源、占领当地市场、寻求经营的高效率、竞争策略的考虑(Behrman,1972;Dunning,1993)。引进外资是中国开放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一国能否有效引进外资,除了取决于该国的政局稳定程度、资源丰裕程度、劳动力价格、市场规模等因素之外,东道国市场结构的影响不可低估。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垄断为特征的FDI进入必然对我国相关行业的市场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一)FDI对规模经济的影响
达到有效的规模经济所要求的水平会推动市场集中,政策决策者的目标是既要利用规模经济,又要保持市场的充分竞争。
在市场需求规模不变的情况下,随着FDI的进入,行业内在位企业数量增加,平均的企业规模就有下降的可能。
然而,市场开放除了带来外来的直接投资之外,也带来了更新的技术和更大的市场需求。更新的技术使生产可能性曲线有了外移的可能、更大的需求则从需求方面为扩大规模提供了条件。因此,FDI对国内规模经济的影响可能是积极的。
关于FDI对规模经济影响的典型案例是汽车产业。据有关资料,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国内汽车制造企业达200多家,平均生产规模为二百多辆/年,最小企业的仅为年产十多辆,规模经济效应根本无法体现。随着德国大众、美国通用等跨国公司的进入,中国的汽车制造业发生了本质性变化。经过一段时期的竞争,国内汽车制造业优胜劣汰,存活企业的生产规模普遍扩大。如美国通用在上海的投资10多亿美元生产别克轿车,年设计生产能力15万辆,基本接近了最小有效规模。
(二)FDI对市场集中度的影响
改革开放初期,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是新建投资。由于我国的经济结构完整、部门比较齐全,FDI进入之初一般都会使国内市场集中度降低,从而促进市场竞争。
同时,在我国有两种情况导致跨国公司在华新建投资提高了市场集中度:一是跨国公司的产量超过国内厂商所生产的数量,二是因为跨国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在国内是全新的产品。其中,后者更加普遍。以计算机产业为例,90年代初国内厂商还无力进行自主开发,结果国外产品迅速抢占了我国计算机市场,跨国公司大有垄断我国计算机市场的趋势。这种状况直到90年代中后期国内联想等厂商引进和自主开发之后才开始改观。另外,我国的汽车工业也是一个典型的幼稚行业,FDI所带来的产品一般都是国内空白的产品,如80年代德国大众进入我国汽车市场之时,基本上垄断了我国的中档轿车市场,90年代末,三资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约占整个行业的65%,创造的利润占整个汽车行业的80%以上(王洛林,2000)。
90年代中期以后,跨国公司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案例增加,而且跨国公司把目标主要集中在处于困境中的国有企业。在外资并购过程中,这些企业大量让渡股权,低价甚至无偿出让品牌、商业信誉、原材料、供货渠道、产品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大大降低了外商投资的进入门坎,在极短的时间内在同行业的国内其他企业面前树起了竞争巨人。如柯达进入中国市场时,对我国除乐凯之外的感光材料实行了全行业的兼并,从而很快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而且我国政府承诺在4年内不批准其他国外厂商在中国的投资。柯达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高,1998年达到了37.4%,超过了富士(25.6%),整个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也随之提高。
随着时间的推移,FDI对东道国市场集中度的影响还取决于一系列因素:跨国公司在当地的规模以及持续增长的能力、跨国公司的市场绩效以及对当地厂商长期的生存竞争能力的影响、是否有更多的FDI或贸易品的进入、东道国本地厂商对FDI的反应以及本地厂商的技术开发和模仿学习的能力、东道国市场其他竞争者的数量和规模。
由于中国市场的特殊重要性,往往是一家跨国公司来华投资之后,其他跨国公司也会采取跟进策略。因此,只要政府没有赋予跨国公司独占权,单一的跨国公司不可能长期控制我国的某一行业或产品的市场。如通讯行业,国际著名程控交换机厂商纷纷加盟中国市场的竞争,如AT&T、爱立信、北方电信、西门子、NEC、三星、阿尔卡特、诺基亚等国外厂商都在中国抢占滩头阵地,到1995年底这些企业的年生产能力占到了全国程控交换机生产能力的70%,市场占有率达到了90%以上。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上竞争的同时,民族企业奋力抗争,积极利用跨国公司之间残酷竞争所产生的技术外溢效应,在政策的扶持下,我国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在程控交换机行业,国内技术最早实现突破,发展最为成熟。大唐、华为、金鹏、中兴、巨龙等公司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开发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1998年以后,国内厂商不断从国外厂商手中攻城掠地,市场份额开始大幅提高,国外厂商垄断我国程控交换机市场的局面开始被突破。
在跨国公司刚刚开始进入,我国一个行业中只有一两家跨国投资企业时,的确存在跨国公司的市场集中度很高的问题。例如上海大众汽车公司,在较长时间内几乎是我国中档轿车的唯一生产企业,产品价格也处于相对高位,但是随着众多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它们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一汽捷达、二汽富康都与上海桑塔纳展开竞争,桑塔纳的市场占有率开始下降。
从彩电业看,在大屏幕彩电上国外品牌市场占有率曾经达到60%以上。但是,以长虹为首的国内彩电厂商不断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努力推出新产品、提高质量、完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夺回了市场。到1998年,我国彩电市场集中度CR4达到63.3%,国外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只有10.5%左右,而且前5位基本都由国产品牌占领。
(三)FDI对进入壁垒的影响
市场进入壁垒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自政府的政策性壁垒,另一方面是来自在位企业的经济性壁垒。
随着FDI大量增加,来自各方的力量会促使我国不断地降低对外商的政策性壁垒,减少对外商进入的限制,从而大大促进市场的竞争程度。另一方面,市场进入壁垒也会同时随着FDI增加而提高。
1.FDI进入提高与成本有关的进入壁垒
先期进入的跨国公司凭借其庞大的自有资本优势和多渠道的融资渠道在中国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提高了行业的平均必要资本规模,对于潜在的进入者要想达到在位厂商相同的成本,其资本必要规模至少要达到在位者的规模。这种大规模的投资对于国内厂商来说,如果没有其他渠道的支持几乎是不可能的,国内厂商要想进入高档轿车市场必须达到通用生产规模,否则会面临成本的竞争劣势。与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之前相比,这同样也提高了国外厂商进入我国高档轿车市场的进入壁垒,虽然相对于国内厂商来说,具有垄断优势和雄厚资金实力的跨国公司更易于跨越这些壁垒。
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生产以及高度垂直一体化程度,可能掌握了某些关键的资源,可以利用跨国公司的内部分工优势在供应资源上享有价格优势,FDI可以提高绝对成本壁垒。如我国计算机产业关键部件长期依赖进口,而在我国进行生产的跨国公司几乎都在全球市场上进行电子产品的垂直一体化生产,因而在我国生产计算机的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公司内部的分工取得廉价的中间产品,对于在国际市场采购关键中间产品的国内厂商来说必然在这些中间产品上存在成本劣势。
2.FDI提高了国内市场的产品差别化壁垒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跨国公司全产品系列化的投资在产品空间上构筑起了对潜在进入者的高进入壁垒。一是因为进入者进入时难以找到足够的产品空间,挤入已有的产品空间必须付出比在位厂商更高的成本;二是因为在位厂商的多样化产品可以进行风险成本的转移,在竞争对手进入之时可以采取灵活的竞争手段以阻止进入者的进入。比如汉高公司在华建立了11家企业生产金属化学品、民用粘合剂、家用洗涤品、化妆美容品和工业用油脂化学品,汉高的6大系列产品5个已来到中国。
(2)FDI进入我国市场之后实行多品牌的战略提高了产品差别化壁垒。以我国的洗发护发用品市场为例,自从美国宝洁公司在1988年进入我国市场之后,很长时期处于市场主导地位,占据了最大的市场份额。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宝洁公司利用多品牌的战略形成了产品差别化壁垒。“海飞丝”、“飘柔”、“潘婷”、“沙宣”等,这几大品牌占据了洗发护发用品一定的特性空间,品牌之间既有竞争又有自己的特色,并具有协同保护的功能。潜在进入者要想在这已有多种品牌占据的特性空间找到能获利的需求空间难度非常大,多品牌相互交织地对特性空间的占有使进入者的渗透成本很高。
(3)FDI因为消费者的偏好忠诚而提高了产品差别化壁垒,对于潜在进入者来说必然花费更多的广告推广费用才能把消费者从跨国公司吸引过来。如可口可乐进入我国之后的碳酸饮料市场。
3.FDI提高研发、广告上的进入壁垒
跨国公司研发的成果可以低成本地复制和在跨国公司内部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国外子公司中可以共享,因而在研发上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在全球一体化生产、网络化销售中分散研发的成本。同样,在广告上也具有这样的特点,对于某些标准化的产品,广告可以向子公司的产品延伸。因此,跨国公司不仅本来在研发实力上强于国内厂商,而且进入我国市场时可以利用研发和广告上的规模经济在我国市场上构筑进入壁垒,在相同条件下,潜在进入者要以更高的研发和广告支出才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三、结论
已有的研究表明,市场结构与国际直接投资之间具有双重影响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结构的构成要素(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度、交易成本等)是决定贸易流和外国直接投资的动力机制,另一方面,FDI的进入也对东道国市场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至于具体影响的程度,则有赖于进一步以数据来进行更深入的实证,限于篇幅本文未能作详细的研究。
现代产业组织理论十分注重其理论的政策含义的研究。宏观政策的制定,需要考虑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方面,促进国内市场结构合理化,从而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另一方面,由于国际直接投资企业与本土企业的竞争条件(规模、技术、成本、信息、资本获得性等)不同,导致的福利效果也不一样。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防止部分企业滥用垄断势力,必须设计一套适合WTO要求和中国国情的竞争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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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的贬值或低估有利于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而不利于对外直接投资
一个国家货币的贬值或低估降低了以外币的该国资产的价格、市场上原材料的价格以及名义工资,从而降低了外国投资者在该国的经营成本。来自强货币或币值被高估的国家的投资者能够以较少的资本在这个国家建厂、办公司或并购,以较少的投资做较大的生意。许多跨国公司把一部分生产放在弱货币或币值被低估的家进行,以此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然后将产品出口,在强货币或币值被高估的国家市场上以较高的价格销售,从而获取高额利润。所以一个国家的货币贬值或低估往往有助于该国吸引更多的外来直接投资。
八十和九十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吸引了大量国际直接投资,其中原因之一就是由于汇率的变动。某些亚洲及拉美发展中国家的货币在这一时期不断贬值,这使在这些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变得很有吸引力。1997年危机首先在泰国爆发,泰铢大幅贬值,在巨额短期外国资本逃离泰国的同时,流入该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却反而猛增。泰国货币的大幅贬值使外国投资者并购泰国的企业变得十分容易,因为对他们来说泰国的资产比危机前要便宜得多。
从表1所示,我们可以发现在1997和1998两年中泰铢大幅贬值,1996年一美元只能兑换25泰铢,亚洲金融风暴发生的这一年,一美元能兑换31泰铢,1998年一美元已能兑换41泰铢。我们也发现在泰铢大幅贬值的同时,泰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也直线上升,1996年为23亿美元, 1997年为39亿美元,1998年达到73亿美元。由此可见,泰铢贬值是引起外国直接投资大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然而货币的大幅贬值或低估不利于对外直接投资,因为别国的资产、原材料和人工会变得很贵。发展中国家的货币本来就弱,货币的国际购买力较低,因此,对外直接投资十分困难,若货币再大幅贬值就会给对外直接投资雪上加霜。这就是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非常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2.货币的升值有利于对外直接投资而不利于吸引外来直接投资
货币的大幅升值有利于对外直接投资,但不利于吸引外来直接投资,这一论点可从日本的情况中得到证实。从七十年代初开始一直到1995年,日元对美元不断升值。 1970年一美元可兑换360日元,但是到了1995年在外汇市场上一美元却只能兑换94日元。日元的升值极大地提高了日元的国际购买力,使日本投资者在国外能较容易地进行企业并购、开公司和建厂。在上的一段时期,由于日元价值低估,日本的曾长期从产品出口中获利。自从日元大幅升值后,日元的高估削弱了日本国内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日本企业就开始大举对外直接投资,将其一部份产品的生产转移到人工成本较低的国家,特别是一些货币处于弱势的亚洲发展中国家,从而使其能继续保持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计量数学模型的测试结果显示,在1977年到1997年时期日元兑美元汇率的变动与日本在国外直接投资的变化呈正相关(ρ=0,61),在1977年到1988年这段时期两个变量的相关度非常高(ρ=0,95)。由此可见日元升值是一个可用来解释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增加的因素。
日元的大幅升值促进了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却阻碍了外国在日的直接投资。由于日元的不断升值,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在日的直接投资却越来越缺乏吸引力,因为日本境内的资产、原材料和人工变得越来越昂贵,令外国投资者望而却步。因此在发达国家中,日本是吸纳外国直接投资最少的国家。笔者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金融统计》公布的数据进行了计算,在1980年至1997年期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为3478亿美元,外国在日本的直接投资只有121亿美元,两者之比为28.74:1.然而在这同一时期,美国对外直接投资7096亿美元,外来直接投资达到7633亿美元,两者之比为0.93:1.英国此比为1.52:1,法国为1.43:1.计算的结果显示,与其他工业发达国家的情况不同,在此期间流人日本的外国直接投资极少。
一个国家货币的大幅升值会减少在该国的外国直接投资,这不仅体现在日本的情况之中,而且也适合其他国家。根据塔卡拓喜·依托(Takatoshi ho)和比德·易萨德(Pe- ter Isard)1997年的结果,在APEC地区实际汇率升值 10%将造成相当于o,25%的GDP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减少。也就是说,如果某个APEC地区的国家的GDP为 10000亿美元,该国的货币升值10%会减少25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
二、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外来直接投资输入的影响
1.人民币的大幅贬值促使外来直接投资的大量增加
从八十年代初开始,进入我国的国际直接投资呈上升趋势,特别是1992、1993和1994这三年外来直接投资的流人更是增加迅速。此情况的出现首先应归于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也离不开我国改善投资环境的有效努力,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人民币的大幅贬值。
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笔者用计量经济数学模型就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变动与国际直接投资流人中国的增加这两个变量进行了相关性分析,测试的结果显示这两个变量呈正相关,从1983年到1994年期间这两个变量的相关度很高。以下为计算结果:
1983年至2000年:ρ=0.65
1983年至1994年:ρ=0.86
注:ρ为相关度
从测试的结果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人民币汇率的变动是一个可对外国直接投资大量进入进行解释的因素。
从八十年代初到1994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持续走低,1981年1美元兑1.7050元,1993年官方汇价为1美元兑5.7620元。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官方牌价与调剂价并轨,汇率变为1美元兑8.7元。人民币的大幅贬值对国际直接投资大量涌入我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994年我国实际使用外来直接投资达到338亿美元。从1995年开始,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小幅上调,1994年人民币大幅贬值的逐渐减弱,外来直接投资的增幅也开始下降。
9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的直接投资量的变动起伏或多或少都受到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其中以日本的情况最为明显。人民币对日元汇率的变动与日本在华直接投资的变动之间的相关性的结果显示,在1989年至1999年时期日元对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与日本在中国的直接投资量的变化呈正相关(ρ=0.80),在1989年至1995年时期该两个变量的相关度非常高(ρ=0.97)。
首先,我们注意到从1989年到1995年期间日元对人民币大幅升值。1989年一百日元只能兑换2.736元,然而到了1995年一百日元可以兑换8.9225元。在此期间伴随日元对人民币的升值,我们发现日本在中国的直接投资同样在快速地增长。1989年日本在中国的直接投资只有3亿5千6百万美元,但到了1995年却达到31亿1千万美元,六年中增加了7倍多,由此可见日元对人民币的升值对日本在中国的直接投资的影响是明显的。
2.人民币的升值影响了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
从近几年欧元区对华直接投资的变动可以说明人民币的升值会造成外国直接投资流人的减少。1991年1月1日欧元正式问世以后欧元对美元的汇价不断下跌,从1欧元兑1.18美元跌至1欧元兑0.84美元,欧元的大幅贬值使国际直接投资的两个输出大国德国和法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额急剧下降。由于人民币与美元挂钩,美元对欧元的大幅升值也带动了人民币对欧元的大幅升值。2000年、2001年和2002年欧元区的德国和法国的对华直接投资都比 1999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可是在这三年中,美国、日本和韩国的对华直接投资都比1999年有较多的增加,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即是人民币对欧元的大幅升值。
3.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吸引外来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