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履职报告范文

时间:2023-03-08 14: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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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长履职报告

篇1

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组织形式,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法官的审判积极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及本院制定的《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主审法官的选任,推行法官员额制,把具有较强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的法官选拨到主审法官这一重要的岗位上来,充分挖掘现有审判资源的潜力,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审判运行机制。 二、选任主审法官的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主审法官的任职条件 主审法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本院规章制度,严守审判纪律,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或者系本院审判员。 3、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活动,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规范、熟练地制作法律文书。 4、所承办案件无重大差错,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领导机构 主审法官选任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县人大、县纪委,县组织部、县政法委的参与、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五、主审法官的职数 按县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三大审判任务,主审法官分为刑事主审法官,民事主审法官,行政主审法官三类;全院设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非经考试任命,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担任主审法官的,每年承办案件数不得低于同类主审法官的平均办案数。 六、主审法官的选任程序 1、设立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由院长业宁州任组长,政治处主任周明全任副组长,副院长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组员,组成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 2、确定主审法官员额并公布。第一任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分为刑事主审法官和民事主审法官两类。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报名。除院领导外,凡本院审判员均须报名参加选任;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也可报名参加选任。 4、资格审查。由报名者填写报名表,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 5、业务及综合素质考试。主审法官考试分为业务素质考试、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庭审能力考试、公文写作能力考试、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共五场,总分100分。若报名参选人数达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违背《通海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选任主审法官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试办法,对考试内容和形式作适当调整。 ①业务素质考试。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理论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占总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②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收集一定数量的题目,内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娱乐、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由应试者抽签定题后,考虑5分钟,即席发表对问题的看法。考评组对应试者的思维敏捷性、社会生活经验、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作出综合评价,占总分的1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③庭审能力考试。选择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应试者开庭审理并公开当庭宣判。法庭审理结束,由考评组对应试者主持法庭审理的能力、庭审技能、感染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判,占总分的2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④公文写作能力考试。由应试者自定题目,写一个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或工作方案,占总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⑤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第一,选一个案情复杂、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二,选一个案情复杂,但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三,选一个案情简单、事实和适用法律都无争议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通过以上三个判决书的综合得分,作为评定应试者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的依据,占总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6、公布考试分数。 7、根据考试、考核、考察情况,公示拟任名单。 8、公布选任结果,办理任职手续。 9、由本院院长颁发任命书。 七、时间安排 为加快推进以员额制为方向的法官职业化进程,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定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组织实施,于2003年12月31日前结束选任工作,当选的主审法官于2004年1月1日履职。报名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审法官的履职期限 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的履职期限为三年,从2004年1 月1 日——2006年 12月31 日。履职期限内的主审法官拥有主审法官职权,履行主审法官职责,享受主审法官待遇,承担主审法官责任。 九、主审法官的职权 1、独立审判权。主审法官拥有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预的职权。在独任审理的案件中,主审法官对最终的裁判结果有决定权;在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主审法官有独立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在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保留个人意见的权利。 2、组织管理权。主审法官有权组织本审判单元的审判管理工作,有权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准备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权安排书记员的工作。 3、考核建议权。主审法官有权考核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并有权建议奖惩、晋升或处罚法官助理和书记员。 4、主持庭审权。独任审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审法官主持;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 5、签发文书权。非经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一律由承办的主审法官签发法律文书。 6、建议讨论权。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有权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或者依法报请分管院领导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十、主审法官的责任。 1、独任审理的案件,由主审法官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 2、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对于应由合议庭承担责任的,担任审判长的主审法官应承担主要责任,坚持正确意见的主审法官可免除责任。 3、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独任审理的主审法官或参加合议庭的主审法官有过错的,视情况确定责任。 4、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审判纪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由于主审法官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不严,指导不力,监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犯有重大过错,除由本人承担责任外,主审法官视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6、主审法官应按期完成分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拒绝工作或消极应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职责从严论处。 十一、主审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届满而免除的; 2、因主审法官自身过错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职务的; 3、因违法审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在审判工作中有重大过错,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因身体状况难以继续履行主审法官职责的; 7、因本人提出辞职,并被批准的; 8、因工作需要调离审判岗位的; 9、其他不宜担任主审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项所列情况,被免去主审法官职务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主审法官选任。 十二、主审法官的补缺 1、主审法官实行三年一届,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满,有主审法官中途辞职、免职或调离的情形发生时,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可以本届主审法官考试排名为序,依次替补;补缺的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承担主审法官责任,享受主审法官待遇。 3、补缺的主审法官任期为本届未满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补,而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指定的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承担主审法官责任,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 十三、主审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选任为主审法官的,在部门领导职务空缺时,作优先考察人选。 2、经济待遇:(1)主审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资职级待遇;(2)按《第一任主审法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主审法官,可享受每年1.5万元的岗位责任津贴。 十四、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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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在民告官案件中,部委当被告的居于最高层次。由于地域管辖的缘故,这类案件的70%都由北京一中院一审,受到社会高度关注。

来自北京一中院行政庭的数据显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该院新收一审民告官案件945件,其中部委当被告的912件,数量创历史新高。

一年间,34个国务院部委先后走上被告席,涉及证券及银行业监管、轨道交通建设用地审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等多个领域。2015年,该院有66件涉部委案件系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败诉,实体败诉率达33.5%。

国家部委居于行政管理系统的高点,他们被告上法庭,往往涉及某项行政执法规则或标准,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和标杆意义。那么,他们因何被告,又缘何败诉?

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败诉多

笔者梳理发现,此次通报的部委败诉的5件典型案例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3件,凸显了该领域矛盾纠纷高发。

在原告华先生诉国土资源部一案中,华先生要求公开某市对轨道交通建设用地进行预审的申请报告、初审意见及其他政府信息。国土资源部认为,申请报告、初审意见是工作中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于是作出告知书,不予公开这些信息。华先生不服,到法院。

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信息获取机关,对涉案信息具有公开义务。以内部管理信息等为由拒绝公开,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撤销告知书中涉及申请报告及初审意见的部分,责令被告对该部分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研究过300多个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他发现,在不少类似的案件中,一些行政机关、法院都认为公众应当向政府信息制作机关而不是获取机关申请信息公开。

“但我认为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余凌云表示,“虽然你不是信息制作机关,但你作出行政决定是基于信息制作机关提供给你的信息,也就是说你将这个信息作为你作出决定的基础,可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那么老百姓申请公开信息,不能说不是制作机关就不予公开。国土资源部败诉的这个案件有很重要的意义。”

拖延行政被确认违法

2013年8月,黑龙江省发改委作出批复,核准了一家煤矿的建设项目。原告姜先生主张,自己是相关矿产投资人,该项目核准批复侵犯了其采矿权,遂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国家能源局复议认为,姜先生与该项目核准批复没有利害关系,驳回了他的复议申请。姜先生不服,诉到北京一中院。

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参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主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以及经济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审查。就矿井新建项目而言,核准并不对采矿权的归属进行审查。姜先生与该项目核准批复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国家能源局驳回其行政复议申请并无不当。但是,被告早在2014年3月就收到了原告的复议申请,直到当年10月才作出复议决定,已超出60天的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判决确认被告作出的复议决定违法。

行政法学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告诉记者:“民告官案件中的利害关系问题非常复杂。本案探索利害关系的一般判断标准,具有超越个案的指导价值。同时,本案对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严重超越法定复议期限的行为判决确认违法,也符合新行政诉讼法加强对行政程序合法性监督力度的立法精神。”

在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立娜看来,打官司总有胜负,胜固有所喜,败也有所得。“我们对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和监督,不仅能够促进相关部委规范自身行政行为,也可以通过部委对下级的指导和行政复议的监督,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的规范。从这个角度讲,败诉未尝不是一件大有裨益的事情。”

违反程序审批被判败诉

2013年7月,水利部所属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召开技术评审会,对某煤业集团的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评审。随后,监测中心作出技术审查报告,表示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向水利部上报了评审意见。2013年8月,煤业集团向水利部申请批准该水土保持方案,水利部批复表示基本同意。原告孙先生认为该水土保持方案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遭驳回后,到法院。

篇3

根据__省纪委对2013年和2014年度省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问责追责情况通报和本人多年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践,我认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一是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以政府专题会议等形式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或虚假招投标发包工程项目,监管失控导致工程项目被违规转包分包、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某县人民医院新建医技大楼项目,按规定应经公开招投标程序,该县县长从照顾本县建筑企业出发,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为该项目量身定制了一套只有本县建筑企业才有资格参加投标的相关规定,该县某建筑公司如愿中标。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监理单位严重失职,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群众举报后,被省建设主管部门叫停,并责令拆除重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上述问题中,该县县长、建设局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监理站站长、人民医院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院长,因对某些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分别被纪委作出诫勉谈话的问责。

二是国土、环保、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未经集体研究或以政府专题会议的形式干预土地出让,未经招拍挂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定向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商住用地、擅自变更土地用途、违规调增土地容积率、少征或违规返还大额土地出让金等。如某市先签订供地投资协议再挂牌出让4宗652亩商住或商服用地,向房地产企业返还大额土地出让金;调增3宗房地产企业土地容积率,少收或欠收房地产企业大额土地出让金;对2宗商住用地低于评估价挂牌出让等,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上述问题中,该市原副市长马某对部分事项负有主管责任,因严重违纪已被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邓某、原副局长陈某、周某和原行政审批科科长殷某对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邓某已被和公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陈某、周某、殷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赵某和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前后两任原主任吴某、蔡某对上述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均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其他4名有关责任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不经集体研究,由个别领导直接签批出借或拨付大额财政资金给民营企业,造成资金本金和利息逾期不能收回。如某区经过区长、副区长、财政局长等多人分别批准,多次向民营企业出借财政资金,造成部分财政资金逾期多年后未收回、部分财政资金因借款企业关闭无法收回。上述问题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区长、副区长和财政局长分别受到省纪委诫勉谈话的问责。又如某县城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某私自授意财务科长,向某民营建筑公司出借财政性资金2000万元用于周转,周某在建筑公司出具的借据中签批“同意借款”。由于某建筑公司经营效益不佳,原定借期6个月的借款,三年后仍无法收回,在审计查出该问题后,城司立即进行整改,多次催款无效后,向法院,进入司法程序。上述问题中,董事长周某负有直接责任,该县纪委责令周某作出书面检查。

四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盲目引进企业或上马重大建设项目,多年不能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如某市招商引进一家企业,因立项前论证不充分,项目投产后发生严重亏损,4年多所收缴的利税仅占市政府向企业奖励资金的3.4%。该市常务副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移送处理,该市副市长和经济开发区主任因对该问题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分别受到作出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的问责。

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处理好严格执纪问责和与促进改革、创新、发展的关系,为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一般应分为三个步骤:

一是以审计结果报告为基本依据,核实违纪违规问题定性是否准确、责任界定是否清晰。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提交的经济责任问责建议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后,应对审计结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对问题的定性依据是否准确,对问题的定性是否有避重就轻或定性过重的现象;审核责任界定是否清晰,定性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是否有混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现象。因为责任界定是经济责任问责的基础,责任界定是否清晰是实施经济责任问责的关键。

二是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为重要参考,确定经济责任问责方式。实施经济责任问责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能否知错就改,是体现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之一。因此,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可以作为确定经济责任问责方式的基础。对审计整改比较到位的,可以从轻问责;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应从重从严问责。

三是根据经济责任问责程序实施问责。根据《__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关键应做好如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篇4

一、其主要表现状态

1.精神抑郁

抑郁症是以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特征的神经。是因感到无力应付外界压力而产生的消极情绪。处于该状态中的人,看到的一切仿佛都是灰暗的,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同时自我评价偏低,对生活缺乏信心,体验不到生活的快乐,并伴有食欲减退、失眠等。

2.情绪焦虑

焦虑是普遍存在的一种情绪,它是一种紧张、害怕、担忧、焦急混合交织的情绪体验,当面临威胁或预料到某种不良后果时,就会产生这种体验。被焦虑所困扰的人内心感到紧张、惶恐害怕、心烦意乱,注意力难以集中,思维迟钝,记忆力减弱,常伴有头痛、心律不齐、失眠、食欲不振及胃肠不适等身体反应。如当前许多地税干部倍受失眠的困扰主要就是焦虑情绪引起的。

3.激动发怒

情绪情感难以控制导致发怒是地税干部常见的又一种消极激情。有些人常因一句不中听的话或一件不顺心的事,就会激动得暴跳如雷,有时甚至会出口伤人,或拔拳相向。发泄之后,又往往会追悔莫及。发怒对人的身心健康有明显的不良影响,通常当人发怒时,会导致心率失常、心悸、失眠、高血压、胃溃疡等疾病,严重时可导致心脏停博甚至猝死。

4.自卑心理

自卑是自我情绪体验的一种形式,是个体由于某种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对自我认识的态度体验,表现为对自己的能力或品质评价过低,轻视自己或看不起自己,担心失去他人尊重的心理状态。如目前日本公务员自杀的现象异常严重,其主要原因就是自卑心理造成的。

二、地税干部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于地税队伍来说,心理健康出现问题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一是地税领导层的压力:压力来源主要来自于工作和事业。在工作压力中,工作责任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工作数量、质量,各种关系的协调;排在第三位的是个人特性和上级领导;第四职业生涯、角色冲突和社会环境、工作对家庭的影响,接下来是组织制度、人际关系和家庭对工作的影响;地税部门有别与其他公务员队伍,它虽是以条管为主,但还要接受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监督管理,需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税收任务年年超,工作要求、人员素质越来越高,对突发事件的提防和忧患,使得心里压力巨大;再者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领导层不得不把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工作和应酬上,特别是异地交流干部,无暇顾及家庭成员的感情,比如缺乏夫妻交流、忽视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导致家庭产生不和谐、甚至出现危机,从而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年终考核上级要你的政绩;迎来送往要你的财力;队伍维稳要你的魄力;年年创新要你的智力;亲朋办事要你能力;同僚竞争考验你的活力……不同级别的领导干部心理压力值也存在差异。

在浮躁追名逐利的当今,税务干部很难独善其身。一般的干部由于长期在工作一个部门,工作单调、乏味,个人发展的空间相对狭窄,很容易产生厌倦心态,再加上没有建立丰富个人精神世界,在工作压力、家庭压力、社会压力等多种因素之下会产生的一种消极逃避心理。总觉得生活毫无希望,人活着没有意思等,但又无法改变现状,所以就精神郁闷,难以排遣。就总体情况分析,主要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对心理健康认识不够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绝大多数人过分强调克制、忍耐,回避表达自己的需要和情感,认为心理问题完全是性格上的软弱、能力上的欠缺造成的,同时对维护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心理健康的知识知之甚少,对谈论心理问题往往是羞于启齿,有时甚至会故意掩饰自己的心理压力。同时,由于心理疾病又比较隐蔽,不如身体疾病那样易察觉,因此很容易被忽视。

2.社会压力不断增大

当前,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工作任务的增加,工作难度的加大,工作标准的提高,工作程序长期单一,社会生存压力不断加大,如:家属下岗、孩子读书、就业等,工作没有激情,疲于应付。经常会感觉到一种“无助感”、“厌烦感”,认为对自己命运的掌握失去了主宰能力,同时又不能从别人那里获得援助,当感到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处境时,就会产生焦虑;而遇到事业上的挫折、家庭中的不幸,尤其是自尊心受到打击时就更容易产生抑郁。

3.履职难度不断增强

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地税干部的需求量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几年来,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信息数据的高度集中,办税办公全部网上进行,而四十岁以后的人员接受新生事物缓慢,在加上行风整顿、行业考评、行风评议对地税干部的业务熟练程度、服务态度、操作水平等要求更高,普遍感觉到履职难度增大,如果同事和家人的不理解、不关心,甚至于打击挖苦,很容易造成心理障碍;新招进的干部对工作不熟悉,还处在学习、摸索、适应的阶段,而新的历史时期,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对其工作要求也随之不断提高,客观上增强了履职的难度,如果缺乏心理调适能力,也容易产生抑郁。

4.管理方式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在扩大民主、完善监督、推进能上能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尚未形成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完善管理方式,地税人事管理上受条管制约,个人发展平台较窄,很多有能力之人意志、干劲逐渐消磨;工作任务难以明确,个人业绩难以考核,其他和专业无关工作较多,使得有些干部往往疲于应付,经常感到力不从心,无形之中其心理负担增加了。这种不完善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也使一些心理脆弱的干部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心理问题。

5.自我调适手段欠缺

虽然有些干部已意识到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但是没有相关知识,自我调适能力不强,不善于自我调节、自我减压。往往是有了压力以后,在上级领导面前不敢说,同事面前不能说,面对亲人朋友又不愿说,更严重的是自我调适手段缺乏,致使心理压力不能得到及时的释放,日积月累,导致心理严重失调或身体健康出现问题。

6.自身工作能力不强

有些干部对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及一些常用的调适方法也是了解的,但是面对工作中岗位的变化,角色的转换,以及复杂问题和突发性问题,自身缺乏有效的应对思路,有时工作推不开,创新性、灵活性缺乏,所以在简单的心理调适不能解决问题时,依然感到较大的压力。这主要是因为自身工作能力的欠缺,胜任岗位难度较大。这种情况在年轻领导层、新任职领导中表现更为突出。

三、心理问题产生的后果浅析

去年三月的《2009中国人幸福指数调查报告》显示,在“职业与行业”的分类幸福感调查中,公务员的幸福感排名第一。不过,这个最幸福的人群中却流行起抑郁症。

“我得抑郁症数月,实在不堪忍受,难受至极,失去信心,特别是不能工作了……”2010年9月21日,留下遗书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在其卫生间自缢身亡,成为去年第9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此前的8月27日,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副坠楼身亡。两个自杀的原因都被归结为“抑郁症”。更令人震惊的是去年6月,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局长刘亚军撞火车身亡……公务员出身的徐培基,是中国公务员心理健康网的创办者。他2008年主导完成《公务员心理健康现状研究》的报告指出:34.66%的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抑郁倾向.其中重度占3.46%,中度占9.9%,轻度占21.3%。

专家指出:个人财富的多寡和心理的健康不成正比,至目前为止,短短几年,有九位亿万富豪相继自杀。健康尤其是心理的健康,是幸福人生的底线。不健康心理,对社会、对单位、对家庭及本人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身心的扭曲,心境的幻觉,影响是可怕的;轻者影响到家庭和单位,家庭不负责、不和谐,单位上不正常履行职责,滥于职守,工作效率低下,消极怠工;重者对社会无辜报复,制造的血腥案件,对社会影响极坏,破坏力极强,甚至于一时想不通,很容易走向极端;如果人们只沉浸于名利的追求,而忽视了快乐的心境和心理的呵护,付出了健康仍至生命的代价,那就太不值得了。

四、心理健康的修炼途径

(一)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

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才能使自己在人生道路的各个阶段正确处理各种矛盾,战胜各种困难,创造美好的人生。

1.树立正确的理想观、职业观

作为国家干部,要有自己的道德准则,价值观,爱岗敬业,对从事的职业有一种自豪感、神圣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全心全意投身工作,无私奉献。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清代著名政治家说“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有读书可变化气质。”俄国著名学者赫尔岑说过:“书是和人类一起成长起来的,一切震撼智慧的学说,一切打动心灵的热情都在书里结晶形成。”吸取其中精华,我们才能迅速成长,在伟大的历史面前,才能感觉到自我的渺小和幸福,感受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自然就会体会到人生的快乐。才能尽心工作,自己活得也充实,那些工作中的压力和烦恼也自然会烟消云散。

2.具有正确的金钱观。金钱具有两面性,生活中不能缺少钱,但如果把钱看得过重,就会为金钱所累,成为拜金主义的俘虏。要学会采取一种淡泊的态度,在生活上低要求,不贪不恋,如:的八本“读书以训詁为本,当官以不要钱为本,”我们也自然会消除那些心中的不平和无端的烦恼。

3.具有正确的名利观。作为国家干部,要正确对待个人的升迁去留和名誉待遇,“怀豁达光明之识,品恬淡冲融之趣”学会辨证地看待个人得失,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这样就会卸下思想包袱,身心清爽,心理调适力自然就会增强。

(二)培养良好的性格品质

健康良好的性格品质的培养,要服从人格健康发展的需要。

1.从方法上优化性格品质。品质的培养是为了实现性格品质优化,达到人格健全。要学会择优汰劣。择优即选择那些良好的性格品质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如:自信、开朗、勇敢、热情、勤奋、坚毅、诚恳、善良、正直等;汰劣即对自己性格品质上的缺点、弱点予以纠正,如:自卑、胆怯、冷漠、懒散、任性、急躁等。

2.从基础上优化性格品质。人的知识越广博,人的本身也越完善。学习知识,增长智慧的过程也是性格品质优化的过程。实际上,现实中不少人有性格缺陷就是源于知识贫乏。丰富的知识使人更加容易自信、坚强、理智、热情、谦恭。知识的积累与性格品质的完善是同步的。

3.从细节上优化性格品质。“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性格的优化就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关注细节开始。一个人的言行往往是其性格品质的外化,反过来一个人日常言行的积淀成为习惯就是性格品质。许多人所具有的坚强、细致等优良的品质都是长期注重细节修炼的结果,是一点一滴形成的。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是每一个人努力的起点。

(三)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

人的自我认识和评价水平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他的人格走向,及未来事业的前景。

1.确立健康的自我观。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地位、身份,以及社会、群体对自己的期望和要求,才能科学地对待自己的过去,恰当地确立自我发展的方向,实实在在地把握现在,在社会情境中找到自己恰当的位置,从而理解他人,尊重他人,和谐相处,被社会所接纳。可以通过经常性地评价自我,提高对自己以及自己周围的人或物的关系的认识;另外

听取他人对自己的评价也是一很好的办法,如找亲近的朋友直言自己的优缺点,对自己获得更为全面的认知。

2.肯定自我。如同世界上不存在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要珍视自己,爱自己才能爱别人,要自尊、自信才能被别人尊重。肯定自我就是对自己的本来面目持悦纳、积极的态度。对于自己的优缺点,要认识到“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接纳自己的不完美。同时善于吸收别人的长处,克服自己的缺点,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

3.有效地控制自我。有效地控制自我是健全自我认识与评价的根本途径。作为国家干部,要学会控制自我,要培养意志力。在努力实现自己远大理想过程中,要有足够的自制能力和意志,经受住挫折和打击,具备恒心和自制力,自觉主动地认清目标,为实现目标而努力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确立合适的理想自我。在充分了解自己的基础上量身制作自己合乎实际的发展目标,不苛求自己,明确自己的期望。

(四)加强心理调适的训练

加强心理调适方面的训练能不断提高你的心理调适能力。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修炼:

1.坚持学习,打牢基础。如学习心理健康的相关知识,

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意识。学习心理保健常识,以及简单的心理调适方法。学习人在认识、情感、意志、需要、兴趣等个性心理品质及其特征方面的知识。学习智力与非智力因素方面的知识等。

2.加强训练,培养能力。积极参加心理训练,提高各项心理素质。这种训练既可以借助外界,也可通过调适,自己训练。比如:进行模拟训练危险情境,设置各种可能遇到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训练,形成对危险情境的预期心理准备状态,就能够有效地战胜紧张和不安等不良情绪,提高心理适应和平衡性,增强信心和勇气,提高心理调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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