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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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疆民族大学生的调查研究
(一)民族大学生的基本特点
1.对国家法生疏
民族学生上大学前大多没有接触过法律,他们接触到的是本民族的习惯法,他们的思维方式、处世态度都按照耳濡目染的习惯进行。加之汉语水平较差,要用第二语言精通法学理论势必难于登天。如果将法条规定对比他们的习惯法讲解,结合具体案例,引导他们讨论、比较,逐渐渗透法学理论,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在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相对失落感”
民族大学生在家乡是各个群体的佼佼者,从小就受到村民、老师的宠爱。然而,到了以汉族学生为主的大学校园,由于语言不通、基础教育落后造成的学习障碍,他们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平日的交流也局限在本民族学生之间。虽然学校组织的民汉互动拉近了民汉学生之间的距离,但用第二语言学习的困惑,造成的学业成绩差异使民族学生总处于被帮助的地位,角色变换使许多学生不适应。因此,增强其学习能力,恢复其自信心尤为重要。
3.渴望学习法律
民族法学学生性格直率、坦诚,通过和他们交谈,发现大部分同学选择法学专业是为了将来能够处理好当地纠纷,为民汉和谐社会的建立发展作贡献。他们对本华民族习惯法有一定研究,这为学习中华民族习惯与国家法的互动奠定了基础。
4.熟悉民族习惯
新疆民族大学生都是土生土长的,对民族习惯了如指掌。在以后的法律职业工作中,他们能更好地处理民族纠纷,做好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调适。如对结婚不登记习惯的处理及以后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被告、一夫多妻等案件的裁判、调解更有利。
(二)塔里木大学法学民族大学生的实证调查
1.汉语水平能力较差
虽然民族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年经过了一年的汉语学习,汉语水平有了很大的长进,但是由于他们在上大学之前基本没有接触过汉语,总体上看,凭他们的汉语水平,要想精通深奥的法学理论有些勉为其难。
2.法学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调查
正是由于汉语基础较差,学生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学就比用母语学习困难得多。况且目前的情况是汉语老师用汉语讲解汉语课本,语言转换造成的知识上的偏差,更增加了民族生理解的难度。这种情况下,学生喜欢案例、举例法的讲课方式就顺理成章了。法学理论对法律条文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法学教学中必不可少,对民族生讲法学理论时宜用案例、举例法引导。此外,对少数志愿考研、考博的学生,可要求他们多阅读法学理论的书籍,打好坚实的法学基础,因为这部分同学将来要参与民族研究、民族教育,为培养更多的优秀民族法学大学生服务。
3.对学生司考的调查
民族学生毕业后一般在民族地区工作,大部分学生学法学的目标是通过司法考试,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他们课外阅读的书籍也大部分与司法考试有关。
4.学生喜欢的课程
学生喜欢的课程集中在案例较多的刑法、合同法,应用较多的婚姻法、经济法上。学生不太愿意上难以理解、案例较少的行政法、国际法等课程。
三、对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学的建议
(一)对尖子生个别指导。对少数汉语基础好、志愿考研的同学进行个别辅导,努力培养一批精通法学理论的民族大学生,为以后的民族生教学培养师资力量。
(二)课堂教学重点向司法考试倾斜,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笔者认为对民族大学生来说,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比较实用。课堂教学以案例为主,用案例、举例等方法导入法学理论,学习法学理论的目标定位是更好地理解法条,将一些较难理解而司法考试不考的课程(如法律逻辑学)改为选修课。尽快为民族地区培养大量的法律人才,以解新疆法官、检察官、律师匮乏之急。
二、规范大学生日常行为
针对当前大学生日常生活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我们可以利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当前大学生形成一个良好的作息习惯,养成学习和生活的良好习惯,坚持早睡早起,坚持一日三餐,坚持劳逸结合,使得大学生能够把大部分的精力用在学习等有意义的事情上,不要过度熬夜疲劳,我们正常的学习生活都应该在白天利用好,不能黑白颠倒,有许多学生迷恋于网络游戏,白天本来是在学校课堂中应该认真听讲的时间,有的学生却没有把时间利用好,晚上熬夜玩游戏,白天困的只能睡觉,必须加强对自身的管理,这也是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大学生以人为本就是要加强对于自身的习惯管理和控制;如果自己不能管理好自己,就不能总是指望着别人来管理或是照顾了。自己可以和自己不同的时间段进行对比,不用看别人的进步和退步,通过和自身的对比,就知道自己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自己看自己能更好的了解自身的问题,就好比时常照镜子一样,发现问题并且能够及时解决自身的不足。此外,科学发展观中的协调精神还指导当前大学生处理好其和周围同学或者是老师的关系,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美满的生活学习氛围,要知道,我们生活在一个社会的大集体中,我们不能把自己孤立起来,我们在学校要有同学,在社会要有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也就是这个道理,很多时候,我们来完成一个任务,都不是自己的能力就能够做好的,任何时候都强调了一个团队精神,也就是要处理好人际关系,这个很重要,有一个好的性格,好的人品,好的生活习惯,才会有好多朋友喜欢和你接触。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在学校中能处理好人际关系,到社会中才能更加游刃有余的处理好同事和领导的关系。
三、加强大学生对于未来的规划和思考
针对当前大学生普遍的对于未来较为迷茫,缺乏科学合理的人生规划的现象,我们可以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大学生对于自身的未来发展进行合理的规划,尤其是面对着当前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形势,当前大学生更应该合理的规划好自身的未来发展道路,树立科学发展观,通过合理的分析当前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需要,然后再结合自身的理想和实际能力状况制定自身未来的发展前途,当然前提就是大学生要学会合理的分析自身的优势和劣势,积极弥补自身不足的地方,使自身获得全面的发展,然后再结合自身的职业理想选择自己想要从事的岗位或者工作,只有如此规划出来的未来职业道路才是科学合理的。当然大学生必须要意识到就业的严峻性,面对社会激烈的竞争形势,在校大学生必须要做好全面的准备,在学习中提高自身的知识层面,在实践中丰富自己的工作能力。能争取在校内入党,并且担任干部,来锻炼自身的能力。不要轻视这样的锻炼机会,凡是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毕业后到社会一样也是很出色的,能够很好的表达自身的观点,组织领导团队业绩都很出色,很受领导的赏识。说明在学校的锻炼是必不可少的。人都是在成长中学会思考,不断长大,不要害怕失败,而是应该坚定目标,合理规划,不断思想学习,人生的道理上就会越走越平坦。
语文学习完整的结构由3个部分组成:
(1)语文课堂教学;
(2)第二语文教学渠道;
(3)语文学习环境。
课堂教学是主体,第二语文教学渠道和语文学习环境是“两翼”。尤其是在后示性时代,学生在信息的获取上丝毫不滞后于教师,甚至多于教师,以往教师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削弱了。如果语文教学仍然秉承“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旧教育观念,只会与当今变化迅猛的信息时代格格不入。“大语文教育”要落到实处,就要冲破“三中心”的旧教育观念的牢笼,要以课堂为基地,并延伸至广阔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因此,“大语文教育”观具体化到操作层面,即为“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
2受大语文教育启发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的思考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标是唤起医学生敬畏生命的理念,塑造和完善学生的道德人格、医德素质和职业价值观、丰富的医学伦理知识、良好的医学伦理意识和较强的医学伦理思维能力。与传授知识相比,医学伦理学教育更注重信念的培养,而信念的培养是道德主体经由他律到自律、内化为主体生命一部分的过程,这就决定了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手段的开放性。这与重在培养学生情感、信念等的语文学科在教学目标上具有相似性。受“大语文教育”的启发,笔者试图从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出发,为医学伦理学教学提出建议。
2.1大教材观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既要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体系,又要研究在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医患关系问题、医疗卫生资源分配问题等,还包括医学科学所特有的道德问题,如人体试验、器官移植、克隆等。因此,内容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仅仅局限于教材是不够的,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求知欲,不能有效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医学伦理学研究内容的开放性决定了要以一切适合的素材作为教材,包括课本、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的相关热点、相关的影视作品及医学人文著作、临床案例等,其根本特点是课堂教学的目的不是把教材的学习当成唯一的学习任务,而是把能力的提升、知识的积累、素养的积淀作为教学的目的。例如,大多数教材对知情同意权的论述主要为知情同意权的概念及理论上如何应用,缺乏与现实应用对接的桥梁,也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介绍患者知情同意权这一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时,要应用一切有价值的素材,包括通过教材以了解其理论应用、相关的学术论文以了解学术前沿及动态、影视资料如《死亡工厂》以明白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医学临床领域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以使学生更直观生动地了解其临床应用。在介绍其他内容时,同样需要将一切与之相关且有价值的素材引入课堂,一方面使学生掌握相关内容的全方位的理论介绍;另一方面由于理论与实践往往有差距,进而通过多种素材的结合生动地呈现其在现实中的应用,以提升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效性。
2.2大课堂观大课堂观就是打破传统的有限课堂的时空观念,立足课堂并超越课堂进行学习。通过上述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目标的介绍可以看出,与医学专业课相比,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更多的是培养医学生理念、素质、价值观、情感等更为柔性的素质,这些素质的提升需要的不仅是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的传授,更需要的是循序渐进、润物无声般的人文氛围的熏陶。如果只是局限在一个学期固定的教学时数中,远远达不到教学目标。因此,在教学安排上,不能只以课堂为医学生唯一接受医学伦理素养培育的基地,而应当贯穿于医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笔者认为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1)医学生在基础学习阶段:以讲座形式进行启蒙教育,内容主要为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学生誓词、对生命的敬畏、对生与死意义的求索等思想教育,以端正学医的动机和学习目的;
(2)医学生进入临床学习阶段:开展理论教育及实践教育,即多种教学方法并用进行医学伦理学的医德、临床决策能力、生命高新技术应用出现的伦理问题等内容的教育,并进行专题讨论;
(3)医学生进入临床见实习阶段:加强实践教育,以床边教学、案例分析、调查讨论等形式,提升医学生的临床决策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理论、规范在学生动手亲身实践过程中内化为其生命过程的一部分。
2.3大教法观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大教法观是打破固定的教学模式,改变课堂的程式结构,倡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教师个性化教学。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内因(自我教育、内心陶冶)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外部约束)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外部教育和约束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自我教育才能产生教育意义。道德准则只有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身体验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医学伦理学教学要运用一切能提升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理论教学如CBL教学法、PBL教学法、叙事教学法、故事引入法、模拟讲座法、专题论辩法等,减少说教式的灌输,以增强学生对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兴趣,从而促使医学生在社会交往与实践中进行自我伦理教育;实践教学方面要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进大课堂,创设更多接触患者及医疗工作的机会,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开展各类专项调查。调查可以是座谈式、访问式、问卷式等,让学生深入到医疗实践中去,与医务人员、患者和社会人群直接打交道,根据调查目的搜集第一手资料,掌握实际情况。目前国家级、省级、校级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及科研的课题中。医学伦理学方面的选题可以共同讨论,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鼓励学生分组调研,将调研结果汇总整理并分析,写出调研报告,尽可能使每个学生都感受并了解到医疗领域的问题所在。我校思政部每学期组织1~2次实践教学活动,教学活动的基地选择一般会倾向于红色革命基地、基层医疗、基层教育等。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使学生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形象化。此外,还可以开展暑期“三下乡”活动、义务支医活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感触,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运用医学伦理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提升其社会实践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得以实现。
1.1大教材观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既要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体系,又要研究在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医患关系问题、医疗卫生资源分配问题等,还包括医学科学所特有的道德问题,如人体试验、器官移植、克隆等。因此,内容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仅仅局限于教材是不够的,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求知欲,不能有效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医学伦理学研究内容的开放性决定了要以一切适合的素材作为教材,包括课本、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的相关热点、相关的影视作品及医学人文著作、临床案例等,其根本特点是课堂教学的目的不是把教材的学习当成唯一的学习任务,而是把能力的提升、知识的积累、素养的积淀作为教学的目的。例如,大多数教材对知情同意权的论述主要为知情同意权的概念及理论上如何应用,缺乏与现实应用对接的桥梁,也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介绍患者知情同意权这一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时,要应用一切有价值的素材,包括通过教材以了解其理论应用、相关的学术论文以了解学术前沿及动态、影视资料如《死亡工厂》以明白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医学临床领域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以使学生更直观生动地了解其临床应用。在介绍其他内容时,同样需要将一切与之相关且有价值的素材引入课堂,一方面使学生掌握相关内容的全方位的理论介绍;另一方面由于理论与实践往往有差距,进而通过多种素材的结合生动地呈现其在现实中的应用,以提升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效性。
1.2大课堂观大课堂观就是打破传统的有限课堂的时空观念,立足课堂并超越课堂进行学习。通过上述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目标的介绍可以看出,与医学专业课相比,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更多的是培养医学生理念、素质、价值观、情感等更为柔性的素质,这些素质的提升需要的不仅是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的传授,更需要的是循序渐进、润物无声般的人文氛围的熏陶。如果只是局限在一个学期固定的教学时数中,远远达不到教学目标。因此,在教学安排上,不能只以课堂为医学生唯一接受医学伦理素养培育的基地,而应当贯穿于医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笔者认为可分三个阶段进行:(1)医学生在基础学习阶段:以讲座形式进行启蒙教育,内容主要为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学生誓词、对生命的敬畏、对生与死意义的求索等思想教育,以端正学医的动机和学习目的;(2)医学生进入临床学习阶段:开展理论教育及实践教育,即多种教学方法并用进行医学伦理学的医德、临床决策能力、生命高新技术应用出现的伦理问题等内容的教育,并进行专题讨论;(3)医学生进入临床见实习阶段:加强实践教育,以床边教学、案例分析、调查讨论等形式,提升医学生的临床决策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理论、规范在学生动手亲身实践过程中内化为其生命过程的一部分。
1.3大教法观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大教法观是打破固定的教学模式,改变课堂的程式结构,倡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教师个性化教学。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内因(自我教育、内心陶冶)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外部约束)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外部教育和约束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自我教育才能产生教育意义。道德准则只有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身体验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医学伦理学教学要运用一切能提升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理论教学如CBL教学法、PBL教学法、叙事教学法、故事引入法、模拟讲座法、专题论辩法等,减少说教式的灌输,以增强学生对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兴趣,从而促使医学生在社会交往与实践中进行自我伦理教育;实践教学方面要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进大课堂,创设更多接触患者及医疗工作的机会,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开展各类专项调查。调查可以是座谈式、访问式、问卷式等,让学生深入到医疗实践中去,与医务人员、患者和社会人群直接打交道,根据调查目的搜集第一手资料,掌握实际情况。目前国家级、省级、校级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及科研的课题中。医学伦理学方面的选题可以共同讨论,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鼓励学生分组调研,将调研结果汇总整理并分析,写出调研报告,尽可能使每个学生都感受并了解到医疗领域的问题所在。我校思政部每学期组织1~2次实践教学活动,教学活动的基地选择一般会倾向于红色革命基地、基层医疗、基层教育等。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使学生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形象化。此外,还可以开展暑期“三下乡”活动、义务支医活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感触,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运用医学伦理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提升其社会实践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得以实现。
虽然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这一概念的外延具体范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凡是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劳动法并受劳动法的保护。同时我国劳动法还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首先,关于劳动者的年龄,规定年满16周岁的公民即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从参与兼职的大学生年龄结构来看,除个别年龄较小的学生外,绝大部分学生能够满足这一标准,也就是说,兼职学生一般都具备成为劳动者的潜在可能性。其次,关于劳动者的劳动者能力,劳动法要求劳动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对比来看,在校大学生除个别残疾者外均具备满足上述要求的条件。第三,我国宪法第42条对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也做出了规定,任何一位中国公民只要具备成为劳动者的基本条件就依法享有劳动的权利,并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从这个角度上说,兼职大学生自然应该成为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
(二)兼职行为已经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雇佣单位之间按照一定的规则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称为劳动关系,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必须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参与劳动过程,按时完成用人单位赋予的的劳动任务。其二是指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及其他各种待遇,负责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等。在大学生兼职的实践中,也必须和其他劳动者一样,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劳动纪律,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一定数量的工作;同样的,同人单位也必须按照事先的约定为兼职学生支付相应的报酬,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大学生兼职过程中形成的这种雇佣和被雇佣关系与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并无二致。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指出,除了个别指出的关系外,其他类个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均应视为劳动关系并受劳动法的保护。据此兼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关系应视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反之,如果兼职大学生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未能纳入劳动法律规范的保护范畴,很明显的一个结果,就是兼职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因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将遭受极大的损害。
(三)兼职行为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性质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当时的劳动法律只界定了全日制的用工形式,而对非全日制的用形式工关注不够缺乏保护,因此,很长一个时期大学生兼职行为未能纳入劳动法保护的范畴。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地位己经得到确认,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形式得到了法律的认可。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二是用工报酬方式以小时计酬为主,三是周累计工作时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劳动合同法背景下从大学生兼职工作的特点以及维护兼职大学生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将大学生兼职活动尽快纳入非全日制用工的保护范畴。比较来看,在校大学生出于多种目的的考量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兼职活动,这和法律上作出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形式有着更多的共同之处,因此,无论是从现实的必要性还是从理论的可行性方面分析,都可以也必须将大学生兼职视为非全日制用工的一种特定形式。在实践层面来看,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因为工作时间不会太久一般很少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口头协议也为非全日制用工所允许的规定,也更适合兼职大学生的客观需要。在兼职实践中,很多学生在一天之中往往从事两份或更多的兼职项目,而非全日制用工规定也认可多重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合规性,允许劳动者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运用劳动法保护大学生兼职的途径
(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充分保障兼职学生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兼职活动被纳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后,其劳动过程自然要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如用工单位不得对兼职学生约定试用期,兼职学生的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此外,用人单位应为从事兼职活动的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和必须的劳动条件,并按规定交纳工伤保险。如果兼职学生在工作时因工受伤,这时即便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兼职学生缴纳工伤保险,只要事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标准,则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对兼职学生给于必须的赔偿。
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文化传承。我以为,缺乏书法的教育是不完善的教育,是缺乏中国特色的教育,是缺乏传统甚至割裂历史的教育。我们不能漠视中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传统教育、素质教育和艺术教育缺陷。大学教育关系到全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在抵制境外垃圾文化的侵蚀,弘扬民族文化方面高校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书法教育作为我国独特的教育门类,大学应将它变成学生传统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学教育是一种相对宽松的教育,需要多种协调方法,使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能步入健康的轨道。学习书法便是其一。事实证明,接受书法教育的学生能获得较强的协调和自控能力。书法教育是一门独特的艺术教育形式。除专业教学外,高校应将其列入通识文化教育或公共艺术教育的范畴。书法深深地植根于国学的沃土之中。提高书法水平需要学生有良好的传统文化基础,同时也有助于学习其他传统文化课程。书法课可与大学语文等必修课和古典文学鉴赏、诗词欣赏、艺术概论等选修课相互促进,使大学公共教学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二)学生成长所需
孔子曾言:“里仁为美”。可视为对中国传统审美观的高度概括。如果说西方艺术重视外在的造型,那么中国艺术,特别是书法则重视内在的蕴涵。年青一代对我国民族文化及传统艺术了解不多,而西方不良文化正力图使他们变成外表黄皮肤内心却西化的“香蕉人”。书法教育具有“立人”功能,能够培养一大批修身重德,热爱传统艺术,以继承和弘扬书法为己任的学生,有利于树立事业心和使命感。书法具有培养性情的良效,能促进学生生理和心理健康。书法如同练静气功,书写时要求入静、入定,排除杂念,符合养身规律。它可以调整心态,减缓压力,排遣胸臆,颐养性情,抒怀。书法是一门讲究悟性的艺术,对于训练学生的耐心、想象、准确和条理,是一项不可多得的心智活动。书法能使学生具备更多知识和技能。毛笔字具有形态多样、变化优美、富于艺术感染力的特色,其多种实用功能和艺术价值仍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书法在诸如广告、装饰、设计、传媒、教育等行业都有较好的用途,对于学生成才具有激励作用,而且也能为就业提供切实的帮助。书法作为选修课一般课时不多,课程开设并不妨碍主体课程。书法具有艺术表现和文化交流功能,学生通过书法活动能开阔眼界、扩大社会交往。
二、书法艺术全面引入大学教育的实施策略
(一)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引导
国家应在书法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方面有一定的举措。要明确规划,由国家教育部门出台引导性政策,提出纲领性、指导性意见。明确哪类院校需要开展书法教育,不失时机地在高校推广书法课程,充分发挥书法在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将书法等民族文化艺术教育纳入高等教育的法规之中。另一方面,解决学科定位造成的发展障碍问题。如,由于建国后推行的是西方的学科划分体系和教学模式,而西方并无书法这门学科,因此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书法长期被列名于美术学科之下,即美术学(书法),成为三级学科。张法认为:“书法为什么不成为二级学科,而只是美术学下的一个研究方向呢?原因大概是没有专门的书法学院,不必特殊照顾。”如此,实为教育规划上的一种短视和失误。
(二)高校组织自身建设
要实现高校书法教育的规模化与规范化,首先要营造书法教育的氛围,大力倡导用书法来修身养性、提升素质的活动,从多方面拓展书法的人文价值和实用价值。本身设有书法专业的高校具有教学优势,要将书法课程面向全校开设,调动专业教师的积极性。尚未开设的高校要积极筹划,制定科学的教学体系。通过开设书法课程,配备书法教师,改革评价机制。要结合办学特点,“因校制宜”。书法教育可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课程建设方面。“就教育行为言,书法是古典教育的最后一块领地。”需将书法与本校培养方向结合起来。如,可分别侧重传统型、实用型、艺术鉴赏型等不同方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要形成师资梯队,形成正规的培训机制。书法课由美术教师担任,易出现“画家书”现象,不利于书法教育。师资不足的高校要引进和培养专业教师。如,可从专业优秀毕业生中选用,或从专业团体引进与聘请。教材方面。高校书法教材不少,其中不乏出版较早、影响较大的。如,1985年启功主编的《书法概论》,经多次再版,发行10万余册。由于书法理论和教育理念的发展,教材需要有序更新。可跨校跨地区联合编著教材。教材编写与采用切忌“文人相轻”与门户思想,要积极探索教学规律,真正将教材规范化、科学化。
(三)示范与培训竞赛活动的开展
由于高校书法教育发展存在不平衡状况,要使更多高校高起点加入其中并逐渐形成书法教育传统,就需有示范性教育活动。开展书法教育卓有成效的学校具有示范作用。如,北京师范大学是我国高校书法教育的先驱,从20世纪早叶至今一直沿续。20世纪60年代后,北师大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书法讲座。1987年受教育部委托,北师大举办了第一届全国高校书法教师讲习班,培养了一批书法教师和创作骨干。此外,不少省份也有较早开展并取得成效的高校。同时,教育部门和研究团体可定期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竞赛。1981年,由中国书协、、全国学联等联合举办的“第一届全国大学生书法竞赛”,有来自全国各高校的近千名大学生书法爱好者参加了比赛,百余名获奖者中,不少人后来成为了当代书坛中坚力量及高校书法专业教师。现在,一些省份成立了高校书法教育研究会,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要通过这类组织积极推进工作,并对发展模式进行探索。
三、树立大学书法艺术教育的正确理念
(一)明确培养要求
大学书法不同于中小学写字。教育部门将写字作为中小学学生素质的培养途径,将规范、端正、清楚作为写字的三个基本要求是适宜的。但若大学阶段仍维持这种要求而不变更,艺术灵性难免受到压抑。写字和书法虽密不可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写字的目的是交流信息,重实用性,书法更多的是创作和欣赏,重艺术性;写字力求以最少时间和精力掌握技能,书法则重探索的过程和乐趣。可以说,写字为书法起到了由实用美向艺术美过渡的桥梁作用。大学书法教育不仅应重视技能教育,还应重视其美育功能。要从中小学存在的应展教育中摆脱出来,转向美育性质的素质教育。另一方面,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高等书法教育完成了从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系统的教育层次和结构,并逐步走上规范化、专业化和学术化的道路。但在推进高校书法素质教育方面,显得不足。素质教育不同于专业教育,需要进行专门探讨,在培养机制、目标方面更加明确、切实。
(二)提高书法水平
国家教委早已明确规定书法课为中小学的二级课程,应受到与体、音、美等课同等对待。中小学练毛笔字(一些地方作为地方课程),这是学生的起步阶段。若缺乏连续性,之前数年所学难免荒废。2010年6月,本人在学校三个不同专业的文科班调查发现,95%以上的学生中小学练过毛笔字,5%的还参加了特长班,但坚持下来的不多,几乎都前功尽弃。艺术兴趣的培养需要契机,若到了各方面走向成熟的大学阶段书法却尚未入门,那么学生今后就很难再与书法结缘,达到较高境界。书法教学中要革新教学手段。如传统教学中,写字技法演示有较大局限性,直观效果欠明显,不便于大课堂教学。运用多媒体技术则能解决诸多难题,如通过定格、放大、慢放、循环播放等形式突出重点,使学生观察细致入微。提升书法水平是长期的过程。大学书法教育一方面要训练学生技能,同时,要进行理论培养,通过开设名家讲座等方式提高鉴赏水平,准确把握“师碑”与“师帖”、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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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表2-1 污染物浓度测定值 表示第二部分第一张表
(7)结论:
2、交际英语教学法的原则及特点
语言是人类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必不可少的工具,语言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社会交际功能。所以,外语的教学应该在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学生交流能力的培养。教师应该努力寻找一种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社会交际能力。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是交际英语教学法的原则,交际英语教学法的核心是,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对学生因材施教,安排一些实际应用的教学活动来锻炼学生的实际交流能力。另外,要组织有趣实用的教学活动,通过老师和学生的参与来培养学生用英语进行交流的基本技能。交际英语教学法强调语言的真实性,所以教师应该尽量为学生创造出更加真实的语言环境,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对语言进行实际的运用。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多与学生进行互动,而不是单纯的讲授知识却不参与其中,因为在这个教学活动中,教师扮演的是一个引导者和组织者的角色。
3、交际教学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限制因素
3.1受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传统教育模式影响长期以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扮演的都是主体的角色,主要负责知识的传授;而作为学生来说,在教学活动中只是被动地接受各种知识,缺乏学习地主动性。交际教学法的教学模式,就是把课堂交际作为教学的重心,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交谈和讨论都是用英语来进行,这种情况下,老师变成了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而学生成为了主体。受固有教学模式的影响,在实行交际教学法时,会有很多障碍,很多学生开始时往往无法适应,所以很难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很难的。此外,学生的英语水平都不一样,学生之间要想用英语来进行交流也会出现很多障碍。长此以往,那些英语方面比较擅长的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而那些英语基础较弱的学生由于自卑或者是其他原因,往往就会不积极或者干脆就放弃课堂活动的参与,这种情况下,英语的教学课堂就变成了部分学生的课堂,就会导致学生之间英语水平的差异更大化。
3.2受教学大纲的限制在我国的各大高校中,都有各自不同的教学大纲,学生在进校报到之时,就被告知要按照学校固有的教学大纲来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而学校教师对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的设定,都是根据学校的教学大纲来进行的,不能够脱离了它。对高校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而言,学校在课程安排方面,缺少大学英语口语课程的设置,大多数只是设置了精度课和听力课。这就显得对英语的口语教学不够重视,这种课程的安排,明显不合理,无法达到对新时期大学生英语能力的培养。
3.3受课堂规模的限制交际教学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有效应用,还受到课程规模的影响。就目前来说,高校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大多都是学生人数多,教师资源少,还要受场地原因的影响。我国高校的英语课程普遍规模很大,每一次的课程往往是由一个或者是两个班组成。所以,教师要在一个几十甚至是上百人的课堂上把学生都合理有序的组织起来,难度可想而知,而要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在有限的时间内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这样规模偏大的课堂,不利于教师对教学活动的有效组织,加大了教师教学的难度,也减少了学生真正参与实际交流的机会,加大了交际教学法的实施难度,使得教学很难进行。
3.4受文化背景知识方面的限制交际教学法十分注重对学生实际交际能力的有效培养,而交际能力的培养包括了语法方面、语言社交运用方面、语言环境的分析等方面能力的培养。总之,交际教学法就是要使得学生明白,什么时候说什么,该怎么说,对谁说的问题。所以,交际能力又被分为语言上的交际能力以及文化视野下的交际能力,只有注重对这两者的培养,才能达到交际教学法的教学要求。某些学生的语言交流能力和流利程度都比较高,但是,在真正进行交流的过程中却往往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缺少目标语言文化背景知识引起的,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中就要注重对学生文化背景方面知识的传授,不能只重视交际能力的培养,而忽视了语言的文化背景方面的了解。
3.5受现行考试体系的限制现在的大学英语教学普遍运用考试的方式来对学生的成绩做评估,成绩往往被当做是衡量学生能力的主要手段。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就是被当做评估高校学生英语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所以,很多学生在进入大学校园之时,就会把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英语学习的目标。英语四六级考试,虽然也设置了英语口语考试,但是,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分数时,才有机会参加,对于大部分学生而言,这无疑是一个过高的门槛。
4、交际教学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目前很多高校的大学英语教材都以阅读材料为主,很少有口语课程的设置,而且学生人数通常较多,学生的英语水平也显得参差不齐,交际教学法的实现难度很大。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大学英语教学以书面阅读教学为主,忽视了对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必须克服这些困难与障碍,在教学中有效实施交际教学法。
4.1高校应该尽量克服客观因素,实施小班教学大部分高校的大学英语都是大班教学,课堂学生人数过多给教师运用交际英语教学法组织课堂活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很明显,一旦课堂学生人数过多,师生之间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就不可能达到有效的交流与互动。就连学生与学生之间也得不到足够的机会进行英语的交流,这种情况下,教师要做到对学生一对一的辅导与关注,是根本不能实现的。所以,大班教学来说,很难做到因材施教,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如果实行小班教学,教师就可以对课堂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可将学生分小组进行讨论并以小组合作的方式,来完成指定的学习项目。除此之外,教师与学生之间、同学之间就可以进行有效的互动,以这种形式参与课堂活动过程,无疑可以提供学生的交际能力。
4.2合理整合教材,并适当补充课外的内容由于课本编排的原因,有些单元的一些内容顺序比较混乱,所以教师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一定的调整,使其更加具有条理性,并适当补充一些书本上没有的课外材料,培养学生听说及交际能力。此外,教师要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有趣实用的课堂活动,增加学生的课堂参与度,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课堂中来,真正地成为课堂的主体。为了实现课堂教学的目标,教师可以适当地安排一些活动,如利用课本的听力材料,让学生进行模仿,并要求学生在听力材料的基础上自己总结一些有用的句型。此外,对一些阅读文章,也可以将其充分利用,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以及说或写的能力。
1) 法国的六法体系:民、刑、民诉、刑诉、商、宪(民商分立)
2) 1791年宪法是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
3) 1958年宪法是法国现行宪法
4) 参事院是法国最高行政法院
5) 1900德国民法典(民商合一)
7) 法国法的依据是法学阶梯,德国法的依据是学说汇纂
8) 潘德克顿学派强调罗马法是德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渊源。
2)1791年宪法是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
3)1958年宪法是法国现行宪法
4)参事院是法国最高行政法院
5)1900德国民法典(民商合一)
6)历史法学派萨维尼的三阶段论:1,习惯法阶段2,学术法阶段3,法典编纂阶段
7)法国法的依据是法学阶梯,德国法的依据是学说汇纂
8)潘德克顿学派强调罗马法是德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渊源。
二、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措施探究
1.以提升学生人文素质为核心,改革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内容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我国非常重视人文科学的发展。书法具有中国传统文化与生俱来的亲和性以及自身独特的艺术性。书法身兼文化与艺术的两重身份,不仅作为一种艺术存在,同时也作为一种文化、一种学问存在。在众多的文化现象中,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书法可以作为深入传统文化、传统艺术的切入口。书法艺术课程的传授中渗透了人文精神,在书写实践、展览等活动中渗透了思想内涵、道德情操、认识能力和文化修养的教育。非专业书法教育的对象均是来自不同专业的学生,因此,在设计书法教学时应考虑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与渗透。加强中国书法史、书法理论、大学语文、古代汉语、诗词欣赏等方面的教学,拓宽学生知识面。强调学科间的整合,培养综合型、复合型人才。以中国文化的人文关怀为出发点,提高学生对书法在中国文化中所处地位的认识,唤起学生对中国传统艺术的热爱。非专业书法教育必须以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养与综合素质为教学目标,为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的需要奠定基础。
2.治学与治艺相结合
书法艺术在中华文化的历史中不断传承、延续、发展。如今,将书法艺术推而广之,让更多的学生认识传统文化、走进传统文化,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使学生对中国文化的产生、发展脉络、艺术特征有所把握,激发他们对中国文化的继承和创新问题的思考。将治学与治艺相结合,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学术修养的同时,注重治学方法的传授;在提高学生书写水平的过程中,兼顾其治艺理念的确立和提升。在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中,教师应更注重审美方式与审美理念,使学生将对艺术的感知拓展到生活中,自觉地感知生活中的美。
3.改进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方式
教师在非专业书法教学中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创设特殊的艺术情境,分析经典作品,展开多元的评价,加强对学生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组织学生参加书法展览活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技能展开创作,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对学生创作能力和审美能力的培养。当前,各类艺术作品展出场合不断增多,传播媒介日新月异,应该着力实现书法艺术信息多元化。改变以往书法课堂教学,适当运用多媒体手段,使学生把握最前沿的书法艺术发展动态,对学生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引导学生欣赏书法纪录片,获得丰富的审美体验,尽可能多地给学生展示的机会,鼓励学生互评,使学生在实践中获得自信,体现自我价值,从而进一步激发他们内在的学习动力。
1、前言
教育一直是现代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在21世纪这个高竞争力的信息全球化社会,我国的教育事业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如何发展出最有效的教育方法来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教学效率,也是目前教育界关注的一大热点话题。本课题就高师教师在语文教学方面所采用的有效方法做了一个具体的讨论。希望能有利于高师的语文教学的发展与改进。
2、高师语文教学法简介
高师教育即高等师范院校的教育,在其中所有的中文专业里面,最具教育模范的当属语文教学法。这门课程专门是为了高等师范类院校培养优秀的语文老师而特别开设的一门专业课。这门课程很重要,因为它可以让高师院校在校学生进行由学生到合格的语文老师的转变。这些就对于学生除了大学校门,走向教育岗位非常重要;同时间接地提升教学的综合师资素质,造福于教育事业。
在语文教学中,从语文课程教学发展至今,各种教学方法层出不穷。当然这些方法的教学效果以及教学目标也不尽相同。因此这就需要高师教师通过不断的理论实践的筛选良方。再向学生灌输语文知识的时候,如何让学生最大程度的掌握老师表达的信息量十分关键,这也是课堂效率情况的一种体现。好的有效的方法更加利于对学生综合素质以及专业知识的培养;这也是决定是否达到教学目标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选择有效的高师语文教学法,才能更好地造福广大学子。
3、语文教学法的有效性判断
现在的大多数高师教育都是传统式教育模式,他们重视传授理论知识,不停地着重于外在的塑造但是对于加强实践以及诱使学生反思体验等素质型教育却大大的忽略了。因此在与教学效果的有效性上面往往是不太理想的。
那么何为有效性教学方法呢?就语文方面来说,目前我国对于这一点有两种比较精辟的解释。其一是指教师在遵循教育活动的客观规律下,使用较少的精力、物力和时间而达到了规定的教学目标,同时它也满足社会与个人的教学价值需求。其二,是将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促进定为基本也是根本目标,这也是唯一衡量教育有效性的标准。另外,创造提高良好教学环境以及激发鼓励学生自觉性和积极性等也是促成有效教学的关键内容。
当然教学的有效性不仅仅局限在方法的正确选择,当然好的方法也是成功的一般,但是最关键的便是方法的适合程度以及教师将方法的发挥程度。前者是指需要高师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年级段的学生群体采用不同的方法,选择一个是适合的方法很重要。后者指教师的个人素质以及教师的讲演能力以及和学生的互动交流水平也是至关重要的,它们决定着该教师是否可以将教学的有效性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因此进行有效性判断不仅需从方法本身,还需要从学生教师以及教学环境设施等等综合因素来考虑,并且进行可行性分析以及进行实际调查论证;这样以后才可以衡量一种方法的真实有效性水平。
4、高师语文教学的有效方法
随着基础教学的改革以及教育理论的发展,以前的灌输法以及填鸭法等已经不适应现代教育机构的要求了。这些不仅不能满足教学目标,并且教学效率也很低,学生的接受度也不高。因此发展出适合于现代教育的新的有效方法很重要。在语文教学方面,已经陆陆续续出现了很多种新的方法,比如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拟法、活动探讨法、辩论模式法、讲座法以及教材模拟编写法等等,这些方法大多都取得了可喜的效果;并且在发展过程中被不断的优化以适应不同的教学环境。
目前较有效地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自觉去学习的语文教学方法之一就是教授讲座法。这种方法可以通过讲座的形式来刺激以及吸纳一些真正对这门教学感兴趣的学生,然后讲座可以以讨论、带入、合作、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达到吸引学生主动思考等的能力,这样可以使教学更加具有吸引力同时可以是学生更易介绍和思考当然也更容易记忆吸纳知识了。
另外一种比较有效的语文教学法是案例教学法。这种方法历史悠久但是如果引用得当的话一直都非常有效。这是围绕教学目的,将真实场景加以典型化渲染,然后让学生来思索与讨论,通过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这个过程中的互动和总结,来达到学习知识提升分析等能力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使绝大多数的学生加入到互动之中,从而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学习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