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0 17: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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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消防工作成绩显著,但火灾隐患在各单位仍普遍存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力度不大,大部分小城镇没有编制消防规划,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建设滞后,与我市城市经济与建设的发展对消防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刻不容缓。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认真贯彻城镇消防规划“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
二、明确消防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管理模式
城镇和社区消防工作涉及建设、民政、公安、规划、消防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和配合,形成推进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的合力。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成效。规划部门要把消防规划作为城镇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组织好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建设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社区和城镇消防设施建设与社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对城镇和社区消防工作加强具体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工作职能,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警务区的重要工作,狠抓落实。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社区居委、驻社区单位要发挥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积极推动社区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组织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原安委办的基础上成立防火安全办公室,安委办加挂防火安全办公室的牌子,安排2名以上消防管理人员。各社区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安全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居委会、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驻区单位和居民代表等组成,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居民家庭的防火检查等工作。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为防火安全办公室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用具和办公经费。
四、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社区居委会主任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按规定建立健全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问题,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辖区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街道、社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要把消防工作纳入警务区工作同步开展。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分别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辖区内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制定《居民防火公约》。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健全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由社区单位、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五、加强消防工作制度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会议、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防火宣传、消防培训、火灾扑救组织、工作奖惩等工作制度。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有一定规模的防火宣传活动,每年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学习轮训。防火安全办公室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要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社区居委会对住宅楼及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每月要不少于一次,从而逐步现实消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六、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镇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贯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保障城镇消防规划建设与总体规划建设同步进行。一是抓紧编制城镇消防规划。要结合调整城镇总体规划的时机,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方面的情况,根据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内容,兼顾城区与农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同时要处理好消防安全布局与城镇功能分区、消防车通道与城镇道路、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等方面的关系,确保城镇消防规划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城镇消防规划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并报市级公安消防、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后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审批。三是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公安消防站,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或增补市政消火栓,按国家有关消防通信的要求搞好火灾报警网络建设,加强消防车道建设,规范住宅小区消防车道管理,拆除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装备。
七、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以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普及消防知识、防火常识为主线,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为目标,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市政府成立“五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农办、市经贸委、市综治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工会、市妇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支队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协调,制定实施计划,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消防“五进”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工作局面。要将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创建文明社区(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竞赛、“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推进宣传“五进”工作的落实。要把消防宣传专项经费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用于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高速路进城区交通主干道、繁华地区等场所设置不少于2个大型固定消防宣传牌。
各地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托乡(镇)防火办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地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要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牌。
(二)部门职责
公安部门要将“五进”工作纳入基层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范畴,监督检查居(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组织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科普部门要努力推动消防知识进入科普内容,并指导消防站争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活动。司法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推行有关消防重点工种人员实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对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开展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文化、广电等部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在“119”消防宣传日、《消防法》实施周年、重大活动、节日等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工商、市政管理部门要为利用城区道路和市政设施消防公益广告提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青少年和群众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财政部门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确保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落实。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主动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消防宣传“五进”指导工作,为“五进”工作提供宣传内容。各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突出“五进”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消防宣传资料,城厢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社区消防宣传资料为主,荔城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家庭消防宣传资料为主,涵江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企业消防宣传资料为主,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学校消防宣传资料为主,仙游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农村消防宣传资料为主。各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两个月按照宣传内容要求分别提供宣传内容。
(三)单位职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部61号令等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四)公民职责
全市社会群众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积极参与到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社会各界要重视、关心和支持消防宣传工作,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出资出力。
四、工作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一)消防宣传进社区
1.每个社区建立消防工作站,居委会主任任站长。人口少于5000人的社区设1—2名专(兼)职社区消防员,5000人以上的社区设2—3名专(兼)职社区消防员。
2.消防工作站设报警电话、专用消防档案柜、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消火栓扳手等消防器材。
3.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公共消防宣传栏或消防公益广告牌;每栋楼或每个单元设置1块消防提示牌,并定期更新内容。
4.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档案,制定社区居民防火公约。
5.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6.街道办事处每半年、居委会每季度组织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进行灭火与逃生演练;居委会每年组织居民参观一次当地消防站。
7.居委会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
8.建立社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档案,每周上门走访一次,为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居民设置消防应急呼救器并指定专人负责。
9.把消防安全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中,经常性地开展“走万家,送安全”和创建“消防安全文明小区”等活动。
10.社区居民受教育率应达到90%,并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家庭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家庭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消防宣传进学校
1.认真履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制定学生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
2.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编印学校消防安全读物,每学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少于4个课时,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3.城市中小学和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教室,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栏)不少于2块,悬挂消防宣传挂图不少于1套。
4.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1次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半年组织1次疏散演练。
5.大专院校建立“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并开展活动。
6.通过校园闭路电视、有线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在校园网或互联网主页上设置消防专栏。
7.每学期每班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星期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广播。
8.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参观驻地消防站活动,并请消防官兵讲授消防常识课;组织一次师生与消防官兵互动活动。
9.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安全文明校园”、“消防志愿者”、“三下乡”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0.学生受教育率应达到100%,并做到“两会两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险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
(三)消防宣传进企业
1.建立企业消防宣传组织机构,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和培训制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2.建立相对固定的员工消防宣传活动教育室,配备消防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消防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3.企业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不少于2块、消防宣传挂图不少于1套;重点部位设置永久性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4.设置消防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5.建立企业消防志愿者队伍并开展活动,每半年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6.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及时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率达100%,并持证上岗。
7.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企业职工定期收看火灾案例教育片,阅读消防安全知识报刊。
8.每年119消防日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9.企业必须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考试,干部、职工受教育率应达到90%以上,消防常识熟知率应达到70%以上,保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害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消防宣传进农村
1.村委会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村民委员会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在农民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内容,并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和宣传资料。
4.在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每个行政村设置2块以上固定消防宣传牌、刷写2条(套)以上墙体消防宣传标语(消防宣传画)。
5.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通过广播或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6.在村内集市设置明显的消防宣传标语。
7.村民委员会建立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档案,每周上门走访一次。
8.村民受教育率应达到60%以上,并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一般火灾的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五)消防宣传进家庭
1.建立家庭消防宣传工作制度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2.每年组织居(村)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观看一部消防教育影视片;居委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社区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居(村)民家庭成员掌握“三懂三会”(即懂家庭火灾危害性、懂家庭火灾预防基本知识、懂家庭常见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
3.每年冬春季等重点防火期向全体居(村)民家庭特别是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和空巢家庭免费发放家庭防火宣传资料。
4.夏冬季节和农村农忙时节向居(村)民宣传消防常识。
5.鼓励、引导家庭配备家用灭火器材和自救逃生器具,教育居(村)民爱护社区和乡村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
6.联合相关部门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的评选内容。
7.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定期组织城乡居民群众到附近的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参观体验。
五、工作要求
以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进一步落实基层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实现各级各部门单位及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一)消防宣传进机关
1.各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章制度,有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
2.党校、行政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至少有1名经过培训的专兼任教师,提高参训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水平。
3.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4.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安全内容,重点部位设有消防安全标志,定期利用单位广播、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5.机关事业干部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即: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二)消防宣传进学校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建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消防救援指战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2.中小学、幼儿园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和师生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设消防安全课程。
3.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开设一堂消防知识课、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灭火实操、阅读一本消防安全知识读本。
4.学校校园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消防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和模拟体验装置。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张贴消防安全须知和疏散示意图。学校校报、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定期刊播消防安全常识。
5.每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教学活动,培养消防授课教师。定期组织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主题征文比赛、消防漫画大赛、参观消防站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消防宣传进社区
1.社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内容。
2.推举产生“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经消防救援部门培训合格后,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督促《居民防火公约》落实等活动。
3.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
4.辖区医院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每年对医务人员和职工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防培训,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5.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人,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消防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和有行为能力的人员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四)消防宣传进企业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消防工作责任考评内容,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档案;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建立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每半年开展1次全员消防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3.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醒目,操作使用方法用文字或图例标明;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板、示意图或标识,开展“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
4.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等活动;企业文化包含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企业员工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5.交通企业利用各类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阅报栏、提示卡和交通工具内的广播、电子显示屏、报刊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在电影、电视开映(机)时播放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五)消防宣传进农村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内容;对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消防培训,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行政村成立志愿消防宣传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依托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有条件的建立消防安全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在主要道路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易发生山火、林火的地方,设置警示性标语。
3.村委会因地制宜制定并落实《村民防火公约》,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措施;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对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麦收、秋收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节,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古村落、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部位设立消防安全标志,提示村民和游客注意防火安全;村民集体活动场所设置宣传栏或警示牌;定期组织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
5.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邻里守望”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上门宣传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并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
(六)消防宣传进家庭
1.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乡规民约等创建内容;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建立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发放、宣讲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等活动。
2.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家庭消防安全常识,倡导安全用火、用电习惯,指导家庭查找、消除火灾隐患。
3.定期组织城乡居民开展家庭灭火、疏散逃生演练,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家庭成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4.教育家庭成员外出关闭电源和液化气、天然气总阀门,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防止飞火入户;教育儿童不玩火;协助、提示独居老人或生活能力有障碍的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5.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器材;有条件的地区帮助弱势群体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七)消防宣传进公共场所
1.在商场、宾馆饭店、景区、商业街、电影院、医院、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服务区,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
2.组织大型商场、宾馆、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3.商场、市场、电影院、车站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要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了两起影响较大的“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一家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据查,着火建筑物为六层,其中一层为材料间,二、三层为车间,四层以上为员工宿舍和食堂,一至六楼共用安全出口,并用铁栅栏封死窗户。10月23日,苏州吴江一羊毛衫整烫店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80万元,同样是生产、住宿场所共用安全出口。上述两起火灾事故均发生在“三合一”场所,反映出了这类场所经营者忽视消防安全、消防管理不到位、易燃可燃材料多、安全出口不畅等问题仍很严重。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把“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消防安全纳入监管重点,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拿出具体工作办法和措施,尽快动员部署到位。要广泛发动街道、村(居)、社区等多方力量,深入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火灾隐患,要依法严格督促整改,将住宿人员全部搬出;不能保证整个场所内不住人的,必须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整改,落实相关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住宿人员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对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无照经营、超员生产的,工商等部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法违章搭建的,国土、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绝不能遗患成灾。公安、工商、国土、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要组成“三合一”综合整治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分类开展整治、指导,督促、帮助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督促“三合一”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落实防火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整治结束前,县政府将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验收通过一个、投入使用一个,杜绝敷衍走过场和等现象发生。对整治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责令“补课”。同时,在整治的基础上,要研究和落实“三合一”长效管理措施,将有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技术要求贯彻到建筑设计、规划、工商管理和消防审核等环节,有效预防新的“三合一”场所产生。
二、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侍书记、赵县长多次就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都能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了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不断提高,全县火灾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个别乡镇、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仍然落实不到位,领导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重招商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一些重大火灾隐患不断滋生、不能及时整改消除。今年1-10月份全县发生火灾28起、直接经济损失17余万元。火灾事故的发生,既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年初,在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场已经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下发了《泗阳县200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将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建立了消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为检查各地消防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县政府将于12月下旬组织目标考核。此次考评将对量化的指标采取查阅统计报表、检查台帐资料、调阅案卷、随机抽查单位现场等方法进行,对不能量化的考评内容以实地检查、查阅有关工作资料等方法进行考评。在严格考核基础上,县政府将评选出今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以与县政府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主要依据,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