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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与会计销售额之间的差异
增值税销售额和会计收入差异的表现形式为:增值税销售额和会计的差异是税务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差异的具体体现,在实际操作中千变万化。根据会计属性和持续经营假设,这些差异可归纳为“可回转性差异”和“不可回转性差异”两大类。
可回转性差异即时间性差异,是指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在确认收入的内容和金额上一致,但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会计规定确认收入的时间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如企业销售商品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收讫货款,但不能同时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收入的五个条件。税法规定要在发生期作销售,会计上却应在五个条件同时满足后才作收入处理。
不可回转性差异即永久性差异,是指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在确认收入的内容和项目上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一是会计准则规定不作收入,税法规定应作销售处理。如税法对企业销售货物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业务的计税规定等;二是会计规定应冲减收入,税法要求满足一定条件方可减少销售,否则不予冲减。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或销售退回,税法规定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或取得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单独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会计准则没有这一规定。
又如包装物押金税法规定在逾期一年以后应作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假设会计根据谨慎原则确定为逾期两年转作其他业务收入,逾期两年后仍未退还,此时表现的是可回转性差异。如逾期一年以后退回,因仍要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企业不可能转作收入,则表现为不可回转性差异。又如商业企业购进货物未支付货款的进项税金,属于可回转性差异,未支付货款时不得抵扣,支付货款后方可作进项抵扣。假设购进货物以后,因特殊原因无法支付货款,则变成为不可回转性差异。
1.2税收征管与会计核算管理不同步
新税制的实施,难以适应新会计准则体系规定的核算内容。尤其是目前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并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角色的互换,使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复杂化。新税制实施之初,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会计处理首次施行。相当一部分企业会计人员对期初存货处理、含税收入还原、视同销售行为的计税等会计处理方法不熟悉,企业税收会计核算一度出现比较混乱的局面。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负增值”及低申报问题的大量出现,税收政策又作了相应的改变,国税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更加慎重,适当缩小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迫使企业不断改变税收会计核算方式。一部分企业税收会计核算呈现无序状态。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后,原来税法规定的内容难以满足新的经济情况。
2差异成因分析
2.1收入的确认条件不同
(1)增值税收入的确认有五个条件: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确定为: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④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2.2处理依据的原则不同
新的增值税税制付诸实施后,会计对增值税进行的账务处理,与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有些相悖。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从明细科目的设置中可以看出,增值税会计处理,是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的。即增值税的交纳,是在产品销售的基础上,计算出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扣除已购入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后,再来核算本期应交纳的实际税额。由于当期购入的原材料并不一定全部被消耗在当期已销的产品成本中去,因此,企业每期所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真正的增值部分。尽管从长期来看,通过递延,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的总额,与其增值总额是一致的,但是,从具体的每个会计期间来看,两者并不一致,这正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差别。例如,由于企业每期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当期的真正增值部分。因此,人们就不能象过去那样,从损益表中的销售收入或毛利的会计信息的逻辑关系上,判断出企业是否合理计算了应纳流转税。特别应警惕一些外商独资企业,在掌握了会计信息很难逻辑反映增值税与企业实际增值的情况后,利用会计账务处理的这一缺陷,偷逃增值税。由于出口产品没有“增值额”,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不仅不交税,还可退税。税务部门仅仅从增值税的会计信息上,是很难区分出是由于人为压低售价造成的,还是由于当期购入原材料过多,而投入产出较少造成的。因为,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当期增值税的少交。这完全是我们所谓的增值税实际上并不按照企业增值部分计算所致。会计信息的模糊性,使得会计失去了应有的反映功能,也使会计信息失去了有用性。
总的来说,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的上述问题不但影响了增值税会计本身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整个会计信息的质量。究其原因,一是现行的增值税税制在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及税额确定等方面都还不是非常完善,很多规定与增值税理论并不相符,而且在很多具体项目的征收范围及税率上不稳定,并体现到增值税会计核算上,增加了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复杂性;二是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模式从实质上分析属于财税合一会计模式,表现为以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和扣税权利作为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依据,会计核算过分遵循税法的规定,而放弃其自身的原则。
3增值税会计改革思路
3.1应建立统一的税收会计核算规范和设立税务组织
现行增值税会计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的增值情况,如果我国现行税法能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按销售收入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当月已销产品所含的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来计算当期应交纳的增值税,不仅合理,而且也可使增值税的信息能够为税务部门的监督提供很大的帮助。因为,这样税务部门很容易从损益表的销售收入或毛利中,根据一定比例,很快推算出当期所交纳的增值税是否合理。根据这一方法来计算每期应交纳的增值税,也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与配比原则。建议在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应尽量保持税收会计核算方法的相对稳定。在此基础上,将各税种所涉及的税收会计核算方法,统一汇编成权威和规范的文本,作为会计教学与培训的必备教材或操作指导用书,并及时补充和完善。健全的组织形式是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必要条件。就我国现状来看,要设立企业税务会计,还必须建立注册税务会计师协会,定期组织税务会计资格考试,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具有一定水准的执业素质;并对税务会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完善税收规定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另外,还应制定约束企业税务会计行为的条例或规定,以减少企业税务会计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3.2建立财税分流、价税合一的新模式
(1)在财税分流的思路下,我们可以借鉴所得税会计核算体系,将增值税作为一项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加以披露和反映。在会计上只设“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递延进项税额”三个科目。“增值税”科目核算本期发生的增值税费用,其借方登记本期销项税额,贷方登记本期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借方余额即为本期的增值税费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递延进项税额”科目借方登记本期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登记按税法确认的本期进项税额,贷方余额表示待抵扣的进项税额。
(2)具体会计核算步骤。
①企业在购进货物时,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按价税合计数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在销售货物时,也一律按价税合计数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
②期末时对增值税费用进行核算。根据本期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根据本期销售收入中的销项税额,借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根据本期销售成本中的进项税额,借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增值税”科目。
③在确认进项、销项税额差异的基础上进行差异调整,计算出本期应交增值税。调整进项税额差异时,借记“递延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调整销项税额差异时(主要是视同销售、价外费用等),借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为本期增值税费用,反映了增值税的会计内涵;“递延进项税额”科目期末余额为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即为本期的应交增值税,体现了税收法规的要求。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分别反映应交未交增值税和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信息;在有关会计报表附注中还应披露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而计入固定资产或其他项目成本的进项税额、当期由于会计确认与税法确认的时间不同而暂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由于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口径不同而确认的销项税额等重要信息。
此外还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上述的“价税合一”模式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的,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首先不需要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其次,因为其无进项税抵扣权,上述处理中关于进项税额确认的账务处理都不会涉及;最后,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小规模纳税人多交的增值税税额,贷方余额为其欠缴的增值税税额。二是增值税税收法规日趋完善,也正面临税制改革之时,重塑增值税的会计模式,对于充分发挥增值税会计的作用,规范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非常必要的。可以借鉴英国的做法,制定增值税会计准则(目前,英国是唯一建立增值税会计准则的国家)。
财税分流的增值税会计模式可以更好地反映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又能通过差异调整按税法的要求计算缴纳税款,还可以还原会计要素在会计报表中的原来面目,应该成为中国增值税会计模式改革的方向。
3.3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步伐
目前,增值税会计在国外的记账原则多采用收付实现制,这从根本上解决了款项收付与税款缴纳脱节的矛盾。我国要解决这一矛盾,只有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步伐。为正确处理财务会计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与收付实现制确认的差异,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待转进项税额”和“待转销项税额”两个专栏,分别用于核算应付未付的进项税额和应收未收的销项税额。建议取消税收法规中关于“货到扣税法”的规定。所有企业的进项税额都要在实际付款后才能抵扣,销项税额也要在收到货款以后才须交税。这样,既可以防止纳税人利用没有实际交易的虚假发票申报抵扣,又可为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提供相关指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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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考虑到许多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税法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24%、15%三档,加上地方所得税税率3%,税率与内资企业所得税基本相同,只是在征税对象的选择方面有所区别。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以后,是选择比例税率还是选择超额累进税率,是选择一档比例税率还是选择几档比例税率,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笔者认为选择一档比例税率为佳,其理由有三:
一是比例税率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和中性原则,内外资企业可以在同等税收负担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
二是多档比例税率或超额累进税率虽然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等优点,但是纳税人往往在适用不同比例税率或适用不同级次所得税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临界点上做文章,尽可能地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税收负担。采用统一的比例税率会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减少税款的流失;
三是多年税收征管工作实践证明,多档比例税率在计算投资收益补税、抵免等方面难度较大,往往产生歧义,给实际征管工作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比例税率不宜定得太高,按照发展中国家企业所得税的平均水平和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水平,税率上限不宜超过25%,下限不宜低于20%。税率太高将弱化吸引外资的能力,税率定得太低会丧失国家既得利益。
二、减少税前优惠政策
目前,在我国不论是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都有许多优惠政策,如对内资企业中的校办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新办企业等分别享有不同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免二减三”、“五免五减”和再投资退税等优惠政策。应当承认,改革开放初期这些优惠政策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吸引了大量外资。但也应该看到,近些年来由于这些优惠政策的存在,出现许多新问题,如假校办、假福利、假新办、假外资企业相继出现,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给税收执法带来难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以后,取消这些或类似的优惠政策,将会彻底根除这些问题,更有利于公平竞争,也有利于税收征管。
三、进一步规范税前扣除项目
第一,取消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税前允许扣除的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法中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这项规定在两税合并后应作调整。从利率来看,国债高于国家同期银行的存款利率较多,购买国债已成为新的投资热点,某些地方已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对其免征企业所得税,相对银行存款较低的利息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显失公平。同时,国家财政性补贴也应尽量减少,如果企业有这方面的收入,也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提高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提高限额标准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这个标准有些偏低。两税合并以后,税前扣除计税工资标准应上调,从我国目前生活消费实际情况看,以1500元左右为宜。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已经取消包括实物分房在内等多项福利,低工资高福利的状况已发生了变化,提高工资、薪金收入是必要的,以改善人民生活水
Abstract:Thetectnicalflowprocess,equipmenttipeandsituactionofuseareintroduced.Andsomeequipmentsinthemudpoolareimprovedintechnology.
KeyWords:watertreatment;circulatingwater;technicalflowprocess;technologicalimprovement
1、概述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棒材厂成立投产于2001年1月,是年产60万吨直径为12~32㎜的螺纹钢及直径为18~32㎜的圆钢棒材生产线,该厂自动化程度高、产材产量高,所用的系列冷却水为循环的工业水,并做到全部内部循环、不外排。循环水分为浊水循环、净水循环两个系统,现总用水量2020m3/h,其中浊环水900m3/h,净环水1120m3/h.水处理主要负责冷却水的循环、水质处理、加压、降温等工作。
2、浊循环水、净循环水的工艺流程示意图
4、水处理系统概况
4.1浊环水系统
该系统供粗、中、精轧机组、控制水冷装置及冲氧化铁皮等用水。供水量900m3/h.其回水经氧化铁皮沟自流至旋流沉淀池,沉淀后一部分经4M泵加压至车间冲氧化铁皮;另一部分经1-3M泵加压至化学除油器进行除油和二次沉淀处理,除油、沉淀后,进入浊热水池,再用5D泵加压至冷却塔冷却,冷却后自流至浊冷水池,最后用3D、4D泵加压至用户循环使用。
化学除油沉淀器底部污泥用排污阀排出流至污泥池,经污泥泵加压抽至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脱水后泥饼由厂方综合利用。污泥量1300t/a.
4.2净环水系统
该循环系统主要供轧线直流电机、液压、加热炉冷却、进出炉辊道等所需的间接冷却水。经使用后的水只是水温略有升高,经冷却处理后即可使用。净环水量1120m3/h.净环水设施有循环水泵房、吸水井、冷却塔等。
为保证系统水质,系统中设有GSL-22000×7100125t/h自动清洗滤水器进行旁通过滤。
4.3给排水系统设施
4.3.1旋流沉淀池及浊水泵房
漩流池及浊水泵房合建。
浊水泵房内设两组水泵。一组为化学除油器供水泵组,即1、2、3M泵,型号为250LC-32立式长轴泵(Q=480m3/h,75Kw)共三台,两用一备;一组为冲氧化铁皮泵组,即4M泵,型号为200LC2-46立式长轴泵(Q=300m3/h,75Kw)共一台,不设备用泵。并旋流池上部设一抓斗吊钩两用桥式起重机,用于抓取其内的氧化铁皮。
4.3.2化学除油器及污泥脱水间
设有MHCYG-IV型化学除油器3台,设计处理水量Q=400m3/h,N=3Kw.
XMG50/800板框压滤机一台,其中过滤面积S=50㎡,N=5.5Kw.
MY3.2-4-AHA42×3加药装置两条。
4.3.3循环水泵房及水池
循环水泵房及水池呈南北布置,共有四个水池。一个净环水热水池,一个净环水冷水池,一个浊环水冷水池,一个浊环水热水池。泵房内东西布置设有五组共14台水泵。
第一组:净环水热水泵组(1D),将净环水热水池热水抽至净环水冷却塔冷却,再自流至净环水冷水池。泵型号250S-39(Q=485m3/h,N=75Kw)共三台,两用一备。
第二组:净环水供水泵组(2D),将净环水冷水池中的水抽至棒材厂各冷却设备用水点冷却设备后再用管道流至净环热水池。,泵型号250S-65A(Q=468m3/h,N=110KW)共三台,两用一备。
第三组:浊环水供水泵组(3D),将浊环水冷水池的水抽至棒材厂轧机冷却用,再经轧机冲渣沟流至旋流沉淀池。泵型号300S-58A(Q=720m3/h,N=155Kw)共两台,一用一备。
第四组:浊环水穿水冷却供水泵组(4D),将浊环水冷水池的水抽至棒材厂轧机穿水冷却用,再经轧机冲渣沟流至旋流沉淀池。泵型号200S-43×3(Q=288m3/h,N=155Kw)共三台,两用一备。
第五组:浊环水热水泵组(5D),将浊环水热水池热水抽至浊环水冷却塔冷却,再自流至浊环水冷水池。泵型号250S-39(Q=485m3/h,N=75Kw)共三台,两用一备。
泵房屋顶设有两组冷却塔,第一组为净环水冷却塔,型号为MBZ-1共两台,第二组为浊环水冷却塔,型号为MBNW-1共三台。
5、技术改进
从棒材厂投产以来,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水量、水压、水质、水温处理都符合要求,能顺利配合生产需要,满足生产要求。但原设计的污泥池沉积的污泥用污泥泵抽至板框压滤机进行污泥压滤脱水一直是个问题,不能正常进行。原因主要是原设计的抽污泥泵是潜水式的,污泥池没有搅拌设施,排污后污泥沉淀于池底。污泥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铁皮,密度大,沉底易结块,很快就将污泥泵头堵死,使得污泥泵不能工作。污泥池的污泥只能靠定期的人工挖掘,既浪费大量的成本,又对环境卫生造成污染,在人工清泥的过程中会影响日常排污工作的开展。
鉴于此,对污泥池进行了改造。将已坏的污泥泵拆除,并安装了一台自控自吸泵于地面作为抽污泥泵,其型号为80NFB-C1(Q=50,N=22Kw)
进水管径DN=80mm,出水管径DN=50mm,吸水管下伸至距污泥池底约0.8米,出水管接至板框压滤机。并在原污泥泵两侧1米处安装两台和污泥泵同样的自控自吸泵用于搅拌污泥,其出水管设计成螺旋式,下伸长至距池底部0.4米,并在螺旋式出水管表面均匀分布直径30mm小孔,以增加出水面积,从而形成螺旋式搅拌。
在操作规程中规定:排污后沉淀30分钟,用清水泵抽掉上部清水,然后开两台搅拌机搅拌30分钟,再开抽污泥泵抽污泥,同时搅拌机泵一直处于搅拌状态,防止污泥沉淀结块,至抽完为止为一操作循环周期。如此循环操作一天进行两次。解决了污泥去除问题。
按税法规定,这样处理的结果,不仅本单位提供的麻绳费、蓬布租金、铁路专用线过轨费以及车间人员装车费要全部随主产品缴纳增值税,而且所有代收的款项均应随同主产品缴纳增值税。
针对上述情况,本人的建议做法是:
(一)将本单位提供的麻绳费、蓬布租金、铁路专用线过轨费由子公司-物流公司负责,我公司只负责主产品的销售与货款收取。这样一来,我公司只缴纳主产品的增值税,物流公司的麻绳款缴纳增值税,蓬布租赁费、铁路过轨费缴纳营业税。
(二)车间人员装车费单独注册个装车队,领取装卸费发票,只需按3%的税率交纳营业税即可。
(三)取消代收款项,和客户签订合同时只包含主产品,其他费用可以代为办理,但必须由客户单独付款、单独取得发票。
居民用水、煤气、电的处理我公司远离市区,不仅要生产经营,还要兼管职工的生活。职工生活区的一切服务都由企业负责,再向职工收取费用。
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部门的应转出进项税额,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部门的应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我公司将非生产用用水、煤气、电均记入了管理费用,收取款项时直接冲减了管理费用。税务稽查时往往认为外购的水电气在计入管理费用时就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或提取销项税额处理,实际上计入管理费用的水电气不仅是职工用的,而且还有办公用的。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将职工生活区用的水电气一律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待按表收取水电气后再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并提取销项税额,水、煤气按13%的税率提取,电按17%税率提取,因收取的职工款项为含税收入,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算。
非生产经营单位管理
我公司有职工食堂、幼儿园、宾馆、物业管理,全部在一个帐套核算,这样就造成了原始发票混乱,如职工食堂、幼儿园采购的东西大都是二联单、白条,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扣除;另外象幼儿园、职工食堂免企业所得税的也都并入收入交纳了企业所得税。物业管理所需材料又领用企业仓库材料,进行税额转出较多。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作如下处理:
(一)职工食堂单独设帐套管理,和企业以往来账联系,职工食堂免税,相对来说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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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出现时间与财务会计大致相同,甚至早于财务会计,其在企业税收筹划、反映企业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监督企业正确处理分配关系、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各国对于税务会计有了较长时间的理论研究,税务会计模式不断发展完善,在全球范围内大致形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财税分离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财税统一模式及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型模式。同时,我国对于税务会计方面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成熟,且一般将税务会计视为财务会计的一部分,重视程度不高。建立适当的税务会计制度,不仅是会计学科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完善我国税制的迫切要求。本论文以我国当前的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为基础,从分析税务会计模式发展完善的必要性出发,运用分析对比的方法,与国内外发展较为成熟的税务会计模式进行比较,直观对比出发展背景、历程、成效差异等,以期找出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探索出符合我国税务会计发展的模式。
一、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建立的必要性
1.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合理把控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差异的必然要求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税制改革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从1994年税制改革开始,税收制度与企业财务制度之间的差异逐步扩大。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均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的一种会计核算管理活动,但税务会计因与税法有特定联系,相对于财务会计更加复杂。税务会计是在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的双重约束下,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种会计系统。二者的处理方法、计算目的、核算程序和结果等有很大差异性,这就要求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尤其是2006年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使得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日趋明显。因此,只有完善我国税务会计制度的建立,才能充分发挥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各自的职能,规范我国会计制度。2.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收制度并保证税收征管的重要措施首先,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有利于完善税收制度,它的建立有利于优化当前我国的税收制度结构,是对税制基层结构的补充。其次,设立税务会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的征收工作。企业配备既精通会计业务,又熟知税收法律相关规定的人员,不仅能保证国家税款及时、公平、足额征收,还能保证企业在合理、合法纳税的基础上充分使用税收优惠,为企业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再次,设立企业税务会计,建立完善的税务体系,明晰税企权责,让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从而大大提高税务工作的效率。3.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最大利益的必然选择税收筹划,即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税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对企业自身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来处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及理财等活动。税收筹划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扩大企业的利润,是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的必经之路。然而,企业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税务会计制度,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把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一项正式的工作来处理,才能充分利用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利益,才能不断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美、法、日三种税务会计模式比较分析
1.美国:财税分离的税务会计模式从法律制度看,美国采用的是海洋法系,即普通法系。其形成并且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法律体系并不是如中国的宪法般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主要依据经美国法院判例给予解释,成文法再进行补充。税法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其使用状况也不例外。各州分散独立的法律体制,国家没有系统地、完整地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统一规范。从经济体制看,美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只在宏观上施加一定的影响,并不直接干预经济,经济具有高度的自由和开放性,市场决定供求,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从会计规范的形式来看,美国由于其会计核算规范为民间管理方式,因此,会计核算规范均以公认的会计原则为核心,其立法对会计核算规范并无直接影响。美国强调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这种“投资者导向型会计模式”极大程度的保护了企业经济利益,使企业的财务会计能够自觉遵循会计原则,同时其完全不受税法的约束,所以会计核算、提供的相关信息相对客观、公允和真实。从企业组织形式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企业形式在美国非常丰富多样,以股份制企业为主。美国作为全球证券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企业资本的构成与法国、日本相比,自有资本占比高达55%,法国占比为36.8%,而日本只占19.8%。从融资渠道看,美国企业主要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通常依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企业未来的前景作为是否持股或持股多少的重要参考。由于美国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完全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企业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优先选择证券市场,而银行只是辅助渠道。由于美国财务会计过于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受税法约束,这种投资者导向型会计模式推动企业财务会计发展日臻完善,但需要统筹相关税务和计算、核算应缴税款时,就须根据美国复杂的税法同步进行复杂的纳税调整。即使涉税会计比较复杂,但美国这种税务会计模式能够较好地发挥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应有作用,因此还是能被诸多国家广泛采用。2.法国:财税统一的税务会计模式法国的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基本统一,采用的税务会计模式也是财税统一型的模式,政府和税法占据主导地位,会计服从税法。法国这种财税统一的会计模式明确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要与税法的要求一致,强调缴纳税款与股东的财务报表要一致,决不允许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会计相关事项。这种“政府税收导向型”的会计模式,会计职业团体的力量较弱,过分强调按税法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虽然可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征收,满足税务需要,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企业的实际状况,反映不够真实、公允,满足不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从法律制度看,法国采用大陆法系,适用于成文法,法律既系统完整,又清晰具体,逻辑缜密。法国政府通常在一定的时候借助法律使用行政等手段来干预经济活动,会计服从于税法,企业的财务会计往往受到公司法典、税法典和证券法典等诸多法典的影响,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由于税法优先会计规则,税务部门不仅可以确定企业纳税申报的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而且还可规定企业的实际财务会计和报告实务。从经济体制看,法国是市场经济体制,体现很强的计划性,政府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全方位立体地干预调控经济,在经济调控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政府认为企业对未来市场短期的预测应由市场来解决,而国家对整个市场中长期的预测则由国家计划解决。因此,政府干预经济既有宏观层面,也有微观层面,由此可见,计划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企业组织形式看,法国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企业组织形式。国有化占比较大,在国民经济生活中担负着重要作用。从融资渠道看,由于证券市场不够发达,投资者普遍乐于购买国债而不愿意购买或持有股票,企业所需资金通常来源于政府或银行。由于法国要求企业的会计准则要与税法的要求保持一致,因此,法国的税务会计模式有其明显特征,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互统一。3.日本:财税混合型的税务会计模式相较美、法两国,日本的税务会计模式既不像美国强调经济自由,会计要保持独立而采用的财税分离模式,也不像法国强调税法优先会计法则而采用的财税合一模式,日本采用的是一种协调特征下混合型的税务会计模式,中和二者特征,更灵活。从法律制度看,日本采用大陆法系,使用具体而详细的法律条文。日本在会计规范方面,除了企业会计准则,商法、税法和证券交易法都是重要依照。日本的商法适用于所有产业活动单位法人和个体工商户,是处理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民事法律的总规范,旨在全力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充分保障国家的税收。商法、证券交易法既是法律,同时也是会计规范具体的条文。会计准则虽然原则条例数量多且内容细致,但其实际上是对商法、税法以及证券交易法的补充。日本的证券交易法,用来规范股票发行和流通,税法对企业会计有直接影响,日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所列示的费用扣减以及收益递延等项目必须是税法允许的。从经济体制看,日本是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主导市场,同时不排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调节市场经济活动,以让市场自由有序、充满活力。但是日本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会采取计划调控、宏观调控、对企业施加影响等方式参与经济调控。从会计规范方式看,日本的会计准则与商法、税法和证券交易法三套法系互为补充,前者在会计处理方面规定较为系统,后者则更为详细具体,会计与税法相互协调。相比美国和法国,日本的会计准则没有形成完善的系统,也没有形成国家层面的总计划,所以日本的税务会计是一种宏观统筹欠缺,没有完整系统理论支撑的会计体系。从企业组织形式看,日本企业绝大多数是股份公司,中小企业众多,虽然大企业数量较少,但在经济活动中却占有主导性地位,大企业之间相互持股组建起企业集团,便于维护企业长期稳定。从融资渠道看,日本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企业集团和有影响力的商业银行,所以政府和投资人都对财务会计有所要求。前文说到的日本的商法、税法和证券交易法三套法律与企业会计关系密切,对会计具有直接影响。同时,日本的会计模式以企业为导向,重视为企业管理服务,会计准则的制定就是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进而实现纳税及时、公平,形成了日本会计与税法相互协调的税务会计模式。
三、我国税务会计模式探讨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调节方式上与法国、日本有一定的相似性,政府在一定时候会采取一定的手段干预经济,经济活动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国家不仅是资产的所有者,而且具有管理职能,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双重扮演身份使得我国的产权关系比西方国家更加复杂。同时,我国的资本市场一方面上市公司以国资背景为主导,另一方面民间投资活跃度和理性度不够,市场主体和渠道较为单一,发展不够成熟均衡。因此,我国税务会计模式探讨不能照抄照搬国外已有的成熟的模式。在这一点上,我国的经济体制处于日本和法国中间,正从法国的经济形式向日本的经济形式转变。从法律制度看,我国属于大陆法系,与法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一样适用于成文法。我国法律不仅体系完整,而且规定明确,具有绝对的权威,对会计模式也具有刚性的影响。因此,税法与会计关系密切。从会计规范方式看,经过长时间的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我国当前是以包括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的《会计法》为中心,规范着财务会计核算行为。从企业组织形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占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较多,能达到上市要求的大企业较少。从融资渠道看,我国银企关系十分紧密,但银行对企业的门槛要求较高,实力较强的大企业能轻易从银行获得贷款,另一方面很多资金周转不灵的小企业却很难通过正规渠道向银行贷款,只好向小型的信贷机构寻求贷款。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会计环境与法国、日本比较接近,尤其是在经济、法规等背景因素上,而与美国等具有高度自由的市场经济和高度发达的资本融资市场的西方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事实上,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也较倾向于日本的财税协调税务会计模式。根据会计发展的国际化潮流,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将逐渐由二者合一的模式发展为二者协调并存再到二者分离的税务会计模式,但就我国的发展现状来看,财税分离的税务会计模式究竟适不适合我国,还需进一步摸索探讨。从改革开放至今,近四十年时间,我国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还有许多需要不断完善的方面。在改革的进程中,政府不可避免的采用计划和宏观调控的手段干预经济是非常正确的选择。就我国当前国情而言,实行日本的财税协调的税务会计模式是较为合理的。综上所述,美国财税会计分离的模式应是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发展的远期目标。就目前而言,应该选择财税适度分离,明确财税不同的目标,制订相应措施保证财税目标的实现,积极完善我国税务会计的理论体系。美国已开了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先河,形成了完整的税务会计理论框架;法国仍然坚持传统处理,同时也在进行改进;日本也形成了具有明显特色的财税会计建设理论。总之,与美、法、日三国财税会计相比较,我国应借鉴吸收并建立适合于我国国情且有利于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理论体系。有朝一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高度发达、法治化程度明显提高、股份制企业日臻完善、民众法治观念大为改变时,财税完全独立的目标将指日可待。在这种会计模式下,税务会计将赋予以下三方面的职能:
(一)核算反映职能
税务会计的核算反映职能,即对企业的涉税活动进行核算和反映,是税务会计最基本的职能。税务会计依据财务会计信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实施条例以及会计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将会计信息调整为税务信息,从而全面核算企业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等相关内容,并以价值形式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会计纳税活动,为国家组织财税收入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资料和决策依据。与此同时,通过加强对税务会计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拓展税源、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二)监督管理职能
税务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即以价值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全面核算的纳税活动过程,同时也是税务会计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可以说税务会计监督管理职能寓于核算反映职能之中,即通过税务会计系列核算方法,可以有效地监督会计主体的纳税活动是否与国家税收法律条款相一致,进而监督会计主体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状况,以此达到税收宏观调控的目的。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其监督管理职能也因此具有强制性的特点。通过强制性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可以保证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正确计算并及时缴纳税款,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法的贯彻实施,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预测和决策职能
税务会计的预测和决策职能,即税务会计通过核算和反映纳税人纳税活动的全过程,对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进而帮助纳税人对其税务活动进行科学预测和决策。纳税人通过对税务会计信息进行分析,依据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主动规避较高的税负,进行合理税收筹划,从而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税务会计还应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的联系,了解政府的宏观导向,更好地促进整个企业的快速运转,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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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
中等职业学校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对财税专业的学生来说,不仅要掌握基本的财税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形成熟练运用本专业知识的基本技能,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要重视和加强实践性教学,强化对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本文试就中职财税专业加强实践性教学谈几点思考与探索。
一、中职学校财税专业的现状
第一:招生难,生源不减
第二:就业忧,找准定位。
第三:层次低,注重实用。
第四:生源差,精讲多练。
第五:师资强,能讲会训。
二、提高对实践性教学的认识,是加强实践性教学的前提
由于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许多学校领导和教师对实践性教学的认识不足,表现为在财税专业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动手操作,导致实践性教学流于形式。要适应社会发展对财税应用型人才的要求,我们要提高对实践性教学的认识,切实把实践性教学当作关系到人才培养的大事来抓。加强实践性教学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使实践性教学贯穿于整个教学体系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安排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和进度,明确模拟实验类教学的学时、要求和做法,监督、保证实践教学时间和必要的经费,不断扩大实践性教学领域,提高实践性教学的质量。
三、开拓创新实践性教学,是加强实践性教学的基础
财税专业课实践性、应用性、操作性很强,要提高实践性教学质量,教师应根据财税专业特点、学校的模拟实训条件及实习基地的实际情况,对实践性教学进行开拓创新,以提高实践性教学效果。就此我认为可进行如下的尝试。
(1)创建新的实践性教学计划体系
(2)抓住实践性教学的关键性环节。
(3)实践性教学活动与学生就业对应
(4)改进措施基本构想
1、整合课程:内容要真正从学科型转变为横向实用型。首先,财税专业课程要下决心删减一些难、繁、高层次岗位、实用价值不大的教学内容,补充岗位必需的技能操作规程内容。其次,在提高财税课程的技能训练的同时,必须开设一定量的与财税专业相关的扩展性课程,使学生不至于局限在一个点上,以扩展学生就业选择范围和毕业生的社会适应性。
2、改革方法手段
1)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及专业潜能,在教学方法上,逐步从以教学为主体的知识灌输型,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的素质能力培养型教育,大力提倡启发式、直观式、讨论式、案例式教学,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2)改善教学设备,丰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通过教室的多媒体系统,教师可以演示课件、介绍各学科基本原理;通过多媒体电算财税模拟实验室,学生可以亲自操作,增强动手能力等。
3)加大校内模拟实训力度。
第一阶段,进行数字大、小写强化训练。训练内容是:按照财务工作的要求,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对大、小写数字的标准化进行训练。
第二阶段,计算技术技能训练。通过计算技术的技术训练,使学生掌握珠算的基本算法及计算器使用、点钞的基本技能,达到所规定的等级标准。
第三阶段,微机基础操作技术训练。通过增加学生上机时间、举办操作竞赛、晋级考核等活动,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不断提高微机的操作技术和速度。
3、定期举行财税专业技能竞赛,提高学生掌握财税技能的兴趣,形成一个学习专业技能,掌握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的氛围。
。
三.提高专业教师的技能素质,是加强实践性教学的关键
“名师出高徒”,没有高素质的实践教师,就不可能培养出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的学生。要搞好实践性教学,必须有技能过硬的专业教师。财税专业教师应提高自身的实际业务操作水平,学校要经常开展以提高专业技能为内容的教研活动;强化教师继续教育,鼓励教师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多种渠道参与专业工作实践,并力争提高层次,聘请企业一线的行家能手,示范各种账表的填制技巧,系统介绍操作规范的内容,将实际操作的要求和技巧传授给教师,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素质。
四.建立完备的模拟室和巩固的校外实践基地,是加强实践性教学的保证
完备的财税模拟室和巩固的校外实践基地是学生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是进行实践性教学的主要场地,是搞好实践性教学的有力保证。每位学生都有动手操练的机会。建立固定的校外实践基地,是提高和检验实践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学校可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稳固的业务联系,为学校提供教育支持,提供实习场地和实习指导,通过学生的顶岗实习,丰富学生实践教学内容,增加学生实践机会。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不仅提高了财税业务水平,而且有助于了解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了解企业经济业务变化,从而能够更好地适应未来工作岗位的要求。
核心能力是指学生的主要能力,即是学生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强项,是其他专业很难达到或者无法具备的一种能力。专业能力是学生所应具备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应用实践能力。就财政学专业而言,理论研究能力主要是指学生在掌握基本财税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跟踪前沿,能初步具备一定的发现、分析和解决该领域所存在的问题的能力。应用实践能力主要是指学生在掌握财税相关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验、模拟等方式,具备在与财税相关的行业和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技能。借用核心能力和专业能力两个概念,我们认为专业核心能力是专业领域赖以生存的知识和技能的集合,是学生掌握的不易被模仿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应包括财务分析能力、财税数据统计能力、纳税申报能力、税收能力、税收筹划能力、理财规划能力等综合能力。金融类院校的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应凸显“金融+”的特色,所以专业核心能力还应包括银行业务处理能力。
二、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指标体系的构建
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专业能力指标体系主要应包括专业基础能力、专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拓展能力三个方面,具体指标体系的内容如下:专业基础能力是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该能力是通过学校学科基础课和学科选修课来实现的;专业核心能力是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是适应岗位需求的、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结合,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是通过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实验课的学习来实现的;专业拓展能力是学生综合能力的体现,除专业核心能力外,还应具备专业方面的素质能力、实践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该能力是通过创新创业实践课程、财经公文写作和社交礼仪等课程实现的。
三、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现状
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财政学专业已经向社会输送三届毕业生,从就业反馈来看,本专业就业主要面向金融行业、会计行业和财税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较高,但是提出的期望是专业能力培养需更加注重实训能力。综合毕业生和在校学生的状况,财政学专业能力的培养显现出以下问题:
(一)专业基础知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务会计等课程)学习效果较差,知识掌握不系统、不扎实。
而这些基础知识恰恰是后续课程的坚实基础,基础知识的不牢固直接导致了专业核心能力的不突出。
(二)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不够突出。
呈现出“几多几少”的状态,即课程门数多、课程时数少,课堂教学时数多、实践课时数少,教材中理论内容多、案例或仿真教学少。
(三)专业技能较低,实践教学软件匮乏。
目前,学校财政税方面的教学软件购置多年,过于陈旧,许多功能没有更新,尤其是“营改增”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增值税的税率和征税范围也较以前有很大变动,这些紧密和实际相关的实务操作在目前的条件下学生无法完成,导致所学知识技能与现实脱节。
(四)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任重道远。
虽然河北金融学院现有财政税务相关专业已经建立校外实践基地,但是实践基地的利用率较低,校内教师与实践基地的指导老师之间沟通较少,由于受校内课程和师资数量的约束挂职锻炼的机会渺茫。平时安排实践基地的专业实习由于受校内课程的安排所限只能在暑期完成,而暑期阶段实践基地的业务量较少,需要的实习学生数量有限,这与学生迫切需要实习的需求又有很大的矛盾。
四、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CTA)核心能力培养路径
(一)依托金融特色,构建专业核心能力与课程模块结构图。
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构建需体现“金融+”的特点,既需要体现学生掌控国家税收政策、制度以及分析政企税务发展战略和较强的实际操作的能力,又需要体现金融特色,面向金融类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主要为“五个面向”———面向金融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需要、面向社会中介机构与事业单位、面向财政税务管理部门、面向国家其他经济和行政管理部门、面向科研院校的需要。同时本着造就“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创新型复合人才”的专业发展理念,立足于培养“精财税、通金融、晓法律、懂财务”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级财税专业人才。本专业学生要求掌握以下五项核心技能:财税基础理论与方法应用技能、公共事务管理技能、企业涉税服务与税务风险控制技能、国际涉税管理及跨国税务处理技能、高水平涉税鉴证业务处理技能。具体能力要求及专业核心能力、工作岗位和对应的课程模块参见下图。
(二)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技术路径
1、突出金融特色,科学厘定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关系。立足于培养“精财税、通金融、晓法律、懂财务”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级财税专业人才。
2、以“四大能力要素”为核心,合理平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业能力培养与综合素质提升的关系。
3、构建适应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要求的理论课程体系。其核心课程群主要包括教育部规定的财政学专业核心课程税收学、税收管理、政府预算、税务稽查、税收筹划、国际税收、中国财政史,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CTA职业资格考试要求,整合现有教学资源,设置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税务实务(以上课程为税务师资格认证必考内容)等课程。选修课以拓宽专业知识领域为目标,设置时增加选修课门数和学分占比,使学生掌握税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合同法、审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开拓专业视野,为学生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4、构建适应税务师职业能力要求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应用性”的实践课程,重点培育学生职业基本技能;事务所与学校协同发展,践行“合作、包容、互鉴、共赢”的丝路精神,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毕业实习,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设置灵活的毕业论文形式,培养学生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能力;事务所与学校共同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优秀职业品质;积极开展以税务师职业核心价值观为主的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职业责任能力;依托现有优质教学资源,建立涉税综合实验中心。
(三)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制度路径(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
二、会计实践教育模式发展
(一)教学模式的内涵 国内外学者对教学模式内涵的理解众说纷纭。国外以乔伊斯和韦尔(2002)为代表,认为教学模式是构成课程、教材选择、提高教学活动的一种范型或计划。国内学者认为这种“范型”或“计划”只反映了教学模式的外在表现形式,并没有揭示其实质性内涵,忽略了教学模式深蕴其中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不利于教学模式的深入研究。我国学者主要从教学过程、教学结构和教学方法等范畴中去定义教学模式,认为教学模式就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教学过程的模式、教学结构的模式、教学方法或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笔者认为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学习理论指导下,在大量的教学经验基础上,为完成特定的教学目标和内容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系统、可操作的教学活动范式。这种范式包括指导思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策略等构成因素。科学地处理教师、教材、学生、教学法、教学条件、教学组织形式等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教学模式设计的要点所在。
(二)会计实践教学模式回顾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理论界就展开了对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但直到近年来才结合会计专业探讨实践教学模式。笔者通过中国知网以“会计实践教学模式”为关键词进行查询,共查到53篇与会计实践教学相关的文献,通过对这些文献的研究发现:2004年之前,会计实践教学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谈不上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严格来说,只是教学模式构成要素的片面探讨。如梁杰、张丽萍等(1995)重点阐述了会计实践教学内容要增设原始凭证、按制造成本法计算成本、追求内容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凭证、账表要按新税制要求进行调整。其他学者多是对会计实践形式或方式单一形态的罗列。张仕平(1995)指出实践教学可以实行多种实习方式并举;徐永斌(1999)提出了会计实践教学的八种形式:实务演示方式、单元练习方式、模拟实习方式、社会调查方式、案例教学方式、项目设计方式、课题研究方式和校外实习方式。2004年以后,对会计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不断深入,刘青(2006)提出了模块化会计实践训练体系,将实践内容分为基础训练模块、专业训练模块和综合训练模块,并结合教学内容、师资建设和“文件夹”式实践考评法来构建会计实践教学模式,思路清晰,但过于强调实践内容,不够全面。印荣(2007)采用“双重会计实习”法,重点将实践放在手工操作上,然后再将手工操作与电算化操作相结合来提高实践教学效果,该方法过于强调手工操作,与信息化社会的发展相悖。汪诗怀(2009)按照会计职业岗位(出纳、往来、存货、资产、职工薪酬、资金、财务成果、主管会计)划分8个模块来进行会计实务训练,是会计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陈兆芳(2010)构建了会计专业“三段双轨递进式”实践教学模式,“三段”,即按照项目课程的开设,实现从单项实训到岗位实训再到综合模拟实训的阶段性实训;“双轨”,即以一个典型的制造业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为实训资料,要求学生既能手工操作,又能运用计算机完成从填制凭证到编制报表等一整套账务处理操作;“递进式”,即校内实训与校外实习紧密结合,指导学生开展实习,撰写岗位实习报告。这种模式由简单到复杂,学生易于接受,通过双轨运行,可以强化技能,通过递进式,可使学生顺利完成由学校到企业的角色转换,真正胜任企业工作,但如何合理的分配课时,选取适合的教材,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待检验。
可以看出会计实践教学模式呈现出由点到面的不断完善过程,但围绕教学模式的内涵,构建相对稳定的、系统的、可操作的会计实践教学模式,还需在指导思想和教学目标的确定,师资、教材、教学法、教评等细节问题上进一步细化。
三、三维立体式会计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结合教学模式的内涵,会计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需包括以下构成要素:教学指导思想和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评价等,这些要素之间应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缺一不可。鉴于此,笔者构建了三维立体式的会计实践教学模式(图1),该模式以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手段和实践教学组织形式为支撑,以实践教学评价为保障,在实践教学思想的指导下,共同实现实践教学目标。
(一)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指导思想和教学目标 “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成为现代教学的一种全新模式,在该模式下,学生不再机械地接受知识,而是主动的汲取知识,进行自主学习、研究和探索,最后通过实践将知识内化为自身能力,教师则成为引导、指导、鼓励、陪练的角色。因此,会计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应表述为:一切实践活动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中心。在该思想的指导下,会计实践教学目标为:通过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以及实践教学评价机制的建立,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高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符合独立学院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多层次递进式的会计实践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最重要的是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总的设计原则是多层次、系统化、递进性以及四年不断线。会计专业实践教学学时比例超过了总学时的25%,包括课内实验或实训、集中专业实践、专业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等,实现了课程模块实训到综合实训循序渐进,做到了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体现了模块实训和综合实践相结合,课内实训和集中实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实习相结合,认知和专业实习相结合的特点。此外,在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设计教学大纲时,为每一项实践内容合理分配了学时,真正做到科学、合理和细致。主要安排如下(如图2):第一学年,基础会计课内模块实训;第二学年,第1学期财务会计和成本会计课内模块实训,第2学期手工做账综合实训;第三学年,第1学期财务管理、审计、税务会计、税法和会计信息系统课内模块实训,第2学期认识实习,要求学生结合所学知识对本专业进行社会调查,并独立撰写实习报告;第四学年,财务ERP综合实训、沙盘模拟综合实训、毕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
其中,模块实训阶段的教学资料由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根据实践学时的安排,结合企业实际进行编制,并根据准则、科研的最新动向不断进行调整,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可操作性。
综合实训阶段,手工做账按岗位进行分角色演练,同时为学生配备真实的企业案例、购买各种账、证、表及装订工具,真正做到高度仿真;财务ERP由本专业教师与财务软件公司共同开发,更多地考虑从ERP应用视角,以企业经营中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从课、岗相融的角度进行重构;沙盘模拟对抗赛由经常指导比赛的教师在沙盘实验室通过实物教具和计算机软件仿真企业整体经营状况,将学生分成若干组,每组设CEO、财务总监、市场总监、生产总监、销售总监等职位,通过若干会计年度模拟经营,让学生体验到企业的战略管理、计划、供、产、销、财务等核心环节。
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阶段,将两者紧密结合,安排学生在学校建立的七大实训基地或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进行为期8周的实习,在实习一周后确定论文选题方向,并带着问题完成后续实习,实习过程中撰写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并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强调案例研究或企业实务问题研究,针对性强,学生积极性高。
如此,做到实践内容环环相扣、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不仅符合学生知识能力逐步提升的特点,使学生易于接受,而且有效强化了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会计专业近80%的学生在毕业前取得会计、证券从业资格证;部分优秀学生在各类大赛中获奖。
(三)多元高效的会计实践教学方法 本专业青年教师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实践教学和教研活动,能够综合运用课堂练习、案例教学、角色演练、模拟教学、项目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采用粉笔、黑板、多媒体作为基本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网络来进行辅助教学,使专业理论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着力提升专业能力。如,在《财务管理》课程中融入实务情景和案例教学,将实务中的案例完整地呈现,并引导学生利用已习得的理论知识解释其中的现象,解决其中的问题。这样既巩固了学生的理论知识,又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方法的实现,离不开实践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教师,为了保证实践教学方法高效执行,学院在师资队伍的培养上加大投入,建设了一支多学科专家组成的教学团队,形成“教学团队交叉融合化”特色:(1)按专业方向,将校内现有师资分为财税一体化、战略管理会计、公司理财、内部控制与审计等学科组。以学科组为单位,积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合理配置教学与科研资源,明确每位教师的教研科研方向,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质量。(2)校内外专家交叉融合,在整合校内教学团队的基础上,引进行业的技术、管理及会计专家,为学生讲授实践课程,指导课外实习,开设专题讲座,打造校外、校内专家联合培养机制。(3)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双师型”教师。如与企业合作研发项目、开展财会咨询服务、到企业调研或挂职锻炼、为企业培训员工、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等方式,获取企业实践经历;鼓励教师参加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和会计师职称考试,取得会计相关资格、职称证书。
(四)先进现代化的会计实践教学手段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现代化教学手段在会计教学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教师紧跟时代潮流,充分利用学校良好的网络硬件环境和教学资源,建设了包括网络助学平台、网络交互平台和DIY自主研学平台三个二级平台的“网络实践教学与管理平台”,实现网络教学资源的整合,提高学生的自主研学和互动交流能力。网络实践教学与管理平台结构如图3所示。
(1)网络助学平台,主要提供模块实训资料、综合实训资料和论文文献资料,其中模块实训和综合实训资料均附有答案,便于学生自主分散练习,实训资料均由教学经验丰富,且具备企业实践经验的专家、骨干教师倾力打造,实训内容紧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会计准则的变迁,不断作出调整甚至变更。
(2)网络交互平台,主要提供教学资源共享与交流的渠道,如师生互动、学生互动和校企互动,实现教学资源、教学疑难问题的透明化,密切师生之间、教师与企业之间、学生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一定程度上避免师生与企业、与社会的脱节,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提供良好的平台。
(3)DIY自主研学平台,主要围绕提高学生的自主研学能力,提供的自主研学平台,包含问题征集与、自主设计管理、成果展示管理等功能。该平台对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动手能力、人际交流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无裨益。
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本专业还大力建设校内实验室,整合现有的软硬件资源,构建了“开放式工商管理大类实验实训网络平台”(如图4),并与“网络实践教学与管理平台”实现对接。
此外,本专业将已有的一批先进实用、与企业接轨的教学软件:ERP沙盘模拟教学系统、企业经营ERP和财务ERP软件、国际结算教学软件、财税一体化软件、人力资源管理教学软件等,运用到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环节,分别仿真模拟企业的商业实战场景、企业财务以及财税一体化操作、真实的国际资金流动环境业务流程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会计实务处理能力,促进校企无缝对接。
(五)分散实践和集中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 在教学组织形式上,按照开放式教育的需要,我校采用了先分散后集中,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实践教学形式,以课程实践带动综合实践。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会计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实践,激发学生的实践兴趣,使学生实现由低级被动学习向高级自主学习的过渡。
在课程模块实训阶段,主要采用分散实践的教学方式,先由任课教师通过课堂教学的形式边讲边练,以便及时指导学生;然后在课下通过网络布置单项实践训练,由学生通过“网络实践与管理教学平台”查阅资料,相互讨论,独立完成实践任务;最后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实践任务的评定。
在综合实训阶段,主要采用集中实践的教学方式,由教师将所有学生集中在计算中心、经管专用机房、手工模拟实验室、企业综合经营沙盘推演室、财税一体化实验室等专用实验室进行综合模拟实训,在实训过程中以采集的企业真实案例为实训题材,采用小组合作、分组演练、模拟工作流程等多种仿真形式,以学生为主体,合作完成实践任务,教师作为辅助角色,进行引导和指导。这种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对增强学生的执业能力、岗位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毕业实习和论文是学生综合实习的最后一个环节。在毕业实习阶段,对大部分学生采用集中实践的方式,将其安排到一些软件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实习基地进行实习,还有一部分学生分散安排到即将去就业的企事业单位、证券和银行等机构进行实习,实习场所具有固定加变动相结合的特点,很好地满足了日益扩大的会计专业培养规模的需要,通过实习使学生在基本真实的职业氛围中得到锻炼。毕业论文由学生分散独立完成,强调过程控制:成立论文领导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专业秘书、论文组长、辅导员、导师各司其责;采取网上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推动工作流程化;狠抓论文质量和格式规范,采取具体措施,开展文献检索、论文格式、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操作等培训讲座,抓好中期检查、论文互评及答辩环节,论文统一打印。整个环节不仅锻炼和提高了学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也培养了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
(六)动态综合的实践教学评价方法 实践效果的评价是实践教学模式的重要一环,其评价方法的优劣会对学生的实践行为产生导向作用。因此,为了合理评价会计实践教学效果,可分四个模块构建动态综合的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该指标体系的设计旨在考查实践教学过程是否激发了学生对会计学科的浓厚兴趣,是否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操作过程中,部分环节的得分采用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如模块实训中的网络大作业,综合实训过程中的实训汇报以及毕业实习环节的工作日志。除以上实训环节外,学生还可以通过考证、参加各种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比赛等形式来获取实践学分。实践表明,这种动态综合的评价方式大大促进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评定结果不仅真实反映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使学生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同时还较为有效地采集到学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信息,对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也起到一定作用。
四、结论
三维立体式会计实践教学模式,打破了时空局限性,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补充和提升,为我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宽广的舞台。这种模式不仅巩固了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培养了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创新思维,也促进了学生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学生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与岗位要求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近几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和税务机关征管力度的加大,高校面临的税务压力也越来越大。本文根据截至目前出台的各项教育税收政策,对高校应负担的各税种进行了较全面的梳理,并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办法,探讨高校如何积极合理缴纳各项税款。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渠道已由过去单一的财政拨款为主向多渠道筹集过渡。近几年来,尤其是2000年后,高校总收入水平呈逐年上升态势,但是财政资金占高校总收入水平比例却呈逐年下降趋势。目前,高校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财政无偿拨款(包括如“985工程”拨款)、科研横向和纵向收入、学费收入和自筹资金等几方面。
税收法规明确了高校作为纳税主体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的高校自身和后勤服务集团的经营所得,以及校内各部门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除了依法可以免税的部分外,都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类税收。一直以来“税收不进学校”的观念在高校财务人员的意识中根深蒂固,高校的财务人员未树立依法纳税意识,也缺少对税收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发生纳税义务后很少能够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近几年,随着税务机关加大征收力度,将高校作为税收检查的重点,高校依法及时纳税的压力逐渐增大。如2007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召集在京高校财务负责人,就高校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探讨。2008年年初,海淀区税务局又就所得税召开了会议,这充分显示了税务部门对高校的重视。这种情况下,如何对高校税负问题进行梳理,严格涉税业务的管理,就成为高校广大财务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面临的税负现状分析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7]75号)规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入,除财政拨款和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应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进修班、培训班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等学校包括教育部门所办的和国家教委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中国人民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军队院校。
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虽然目前绝大部分高校并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随着所得税法规执行力度的加大,如何合理缴纳所得税,已经成为高校财务部门面临的一大课题。
2.营业税
营业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实施非学历教育的学校则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200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做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
但是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在执行的过程中,对免税范围仍存有疑问,为此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于2006年1月12日《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对教育劳务的免税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1)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2)校办企业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税目中的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税目除外),经审核确认后,免征营业税。
(3)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对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取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4)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对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5)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6)高等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俗称“四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随着高校科研事业经费到款的逐年增长,很多高校并没有办理“四技”营业税的减免,故每年因为“四技”而缴纳的营业税已经成为高校的严重负担。
3.其他税种
其他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这些税种虽然种类繁多,但是在高校整体税负中比重很小。不过随着高校的进一步发展,这些税种也应该引起广大财务人员的重视。
二、高校可采取的对策
1.积极推动完善高校领域税收政策立法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专门的高等学校税收政策文件。在高等学校税收政策方面,多数是由部门规章加以规定的,如通过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规章加以规定,立法级次低。另外,面对教育体制改革给高等学校带来的新变化,税收政策的出台显得非常仓促,大多是以通知或补充通知的形式出现,某些税收政策已经跟高校的财务核算体制不匹配,造成缴纳税款的不可操作性。所以,积极推动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立法层次高、规范、协调、系统、具有可操作性的税收法律法规,争取相关部门在法规制定阶段充分考虑高校特点,可以为高校承担合理税赋争取主动权。
2.修订高校财务制度
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设置的会计科目根本不能满足高校进行税金核算的要求,如没有“企业所得税”科目。高校财务人员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需对账面利润进行较多的调整,如果财务人员在平时工作中对与涉税业务有关的收入支出不进行完整的记录,不熟悉税法,就很难正确计算应税所得额。所以迫切需要主管部门根据税法的要求,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分开核算应纳税所得和非应纳税所得,对于应纳税所得,正确核算收入和与之相匹配的支出,以计算和缴纳企业应负担的各项税负。
3.加强纳税宣贯,树立依法纳税意识
目前,因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同,各大高校各种税种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如北京地区,各高校《对北京市统一银钱收据》的使用就各不相同。建议成立地区高校财务负责人联谊制度,定期交流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统一口径。
对于“四技”涉及到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各高校主管财务和主管科技校长应加强沟通,重视“四技”减免。财务部门跟科技处(部)的要加强联系,共同做好“四技”的减免工作。如北京某高校,科技处负责“四技”合同在技术市场的登记工作,财务处负责税务局的备案工作。在没有进行营业税减免工作之前,每年需要缴纳600多万的营业税,登记备案后,每年只需要缴纳几十万元的营业税,效果非常明显。另外,加强对广大科研人员的纳税宣传力度,积极合理为学校避税。
4.提高财务队伍人员素质
目前,各高校财务人员普遍存在年龄结构偏大、学历较低、知识结构落后等困难。迫切需要打破人才壁垒,引进具有现代财务管理意识的年轻专业财务人员,提高财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广大财务人员要重视对税法的学习,做好纳税申报和减免税申报。利用税率差别、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高校的经营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必要时还要咨询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和税务专家,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
参考文献:
[1]财税字[1997]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国税发[1999]65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3]财税[2004]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4]国税发[2005]129号: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5]京地税营[2005]525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取消技术交易免征营业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6]财税[2006]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为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不断深化。在经济管理层面,降低企业职能审批门槛;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中小企业税负压力;提升金融市场活力等方面的政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就目前改革深度来看,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仍有待进一步深化,提升政府有关部门的财税管理水平。
一、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有关理论概述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指的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还有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如今,我们已经进入金融时代、金融社会,因此,金融无处不在,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金融学涉及的范畴、分支和內容非常地广泛,如货币、证券、保险、银行、衍生证券、资本市场、投资理财、各种基金、国际收支、风险管理、地产金融、贸易金融、财政管理、外汇管理等。
二、我国财税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我国财政金融发展现状
2016年,我国政府提出了供给侧改革,其目的促进供给作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引领新标准的重大创新,同时新标准的调整符合中国经济发展方向。建议加快结构性改革,重新进行生产要素分配方式,扩大有效供给发展方向,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就是财税金融政策(尤其是税收性金融政策)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地方。有两个主要的财税金融政策,一个是支出性金融政策,另一个是税收性金融政策。支出性金融政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需求方面,而税收性金融政策则影响短期和长期供给的需求。更深层的区别在于,支出性金融政策相当于把资源分配给政府官员,而税收性金融政策则赋予企业和居民决策权。一方面,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往往低于私营部门;另一方面,政府有太多的权力分配资源,很容易导致资源浪费。例如,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及时推出了“四万亿元”投资计划,在遏制危机蔓延和经济下行压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该计划主要由支出性金融政策组成,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交的问题,譬如出现了大量的产能过剩和腐败问题。由此可见,我国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一定程度有效改善我国财政目前的困境,推进了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二)我国财政金融发展问题分析
(1)财政税收金融优惠政策范围和对象狭窄,且不平衡
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鼓励创业对象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这种优惠政策实行范围较小,目前还只适用于特殊群体和一些特定的企业,例如残疾和失业群体、随军家属、微型和创业投资企业等等,这些创业的人仅仅是潜在创业群体的一部分,更多的普通创业者没有得到实惠,且其能够获得金融扶持的力度有待加大,如物流、服饰等在内的非科技类的创业企业,他们同样能够为社会就业提供助力,但是却不能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
(2)财税金融激励政策过于单一
企业在不同阶段,创新研发的风险及资金成本有别,当前的税收金融缺乏弹性和动态机制,没有根据不同的阶段特征,推出针对性的税收补贴及优惠,而是注重“成果导向”。
衰败期,成熟期、发展期和萌芽期是企业成长的四大过程,在不同的过程当中,都会出现不相同的问题和,各个时期企业的着重点也不同。在企业萌芽期间,会因为企业市场前景不明确,要承担较大的压力,所以,对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缺乏一定程度的掌握。由于融资困难带来的市场经济活动投入不足是我国初创期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难题。然而大部分地区对初创期企业风险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导向作用不明显,在保证资金来源、调动投资者和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上出现了调控的缺位。成长期的企业急迫提升市场份额、塑造品牌,而当前在企业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品牌宣传等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方面则缺少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切实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成熟期的企业虽然经过前期的积累,在生产技术、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等方面取得了相对竞争优势,但是成熟期的企业也必须时刻维持自身创新能力才能维持竞争优势,避免进入衰退期。此时成熟期的企业应维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时刻关注前沿技术以及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然而当前激励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更侧重于技术研发创新成果,对企业研发的过程不甚关注,难以激励成熟期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3)企业享受积极性不高
从现行支持市场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看,普遍存在一年一定,一年一调整现象,政策预期不稳定,导致企业信心不足。对于新的企业来说,可能由于自己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享受不应享受的部分,税务部门不仅要追缴其已经享受的税收优惠,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还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企业今后的贷款申请等。此外,尽管税收优惠政策优惠的优惠力度在逐步扩大,但由于多数政策设计与企业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直接挂钩,导致小微的企业获取的税收优惠有限,有些税种甚至只能受益几十元,尤其是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近年来因业务萎缩,未能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带来的实惠,导致申报积极性不高。
(4)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审批程序复杂,操作性差
简政放权方面持续改革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在财税金融征管中已采取减少前置审批审核环节和备案等多种措施,以降低创新创业主体获取财税金融优惠的成本。但从整体上来看,税费项目繁多,纳税申报频繁,审批程序复杂,政策可操作性差的局面依然存在。因为计算难度大、填表复杂,而致使中小企业放弃享受相关财税金融优惠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
另外,相关部门仍存在着职责不清,多头征管的格局,不仅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而且影响了整体经济运行效率。比如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将材料交给当地财税部门、科技部门、经济主管部门,三大部门协同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进行核查并形成统一意见,这毫无疑问会拖累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审批的进度,不利于企业尽早享受财税金融优惠待遇。
三、我国财税金融发展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高财税金融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对于财税金融政策的全过程而言,拟订、实施、反应和修改是环环相扣的,需要做好顶层设计,理顺工作机制,消除政策真空,使其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具体来说,现阶段,目前,我国部分地区财税金融政策比较纷杂,要想促进这一行业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要对这些政策進行整理,剔除不符实际和多余冗杂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不适应现阶段发展的政策进行调整。其次,应根据各种政策的作用特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每个部门应当创建相互通报机制,这样政府在出台财税金融政策的时候,能够充分了解各部门之间的意图,在相互合作下拟订出符合实际发展的措施和策略。
(二)加强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
其一,首要前提是理顺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如发改委、财政部等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与科技厅、农业部等专项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与关系,从根源层面上杜绝职能交叉、划分不清的现象。
其二,明确统一资金管理出口,强化并有序推进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资金、支出资金的权限。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的金融扶持资金现状,由资金“多头管”转变为资金“一个出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财税金融政策的效能和活力。
其三,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在日常狠抓管理的基础上,迪过狠抓执行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把用于支持市场发展的各项资金真正落在亟须的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群体,提高财政支持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推动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常态化的制度性安排,在资金分配的过程中建立与资金绩效评价联动的机制,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
(三)提高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的普惠性
一是要扩大财税金融优惠对象的范围。对个人创业方面的财税金融优惠对象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应提高激励市场发展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的受益面,推广到所有参与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创业者,同时扩大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对弱势群体的扶持程度,平衡创业主体间的财税金融待遇,提高的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的普惠性。
二是要加强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宣传。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对财税金融优惠政策了解不全面的问题,税务部门应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利用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如微信公众号、税务网站、微博、税务栏目、走进企业等,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财税金融负担,支持企业更好地发展。
1.2实践教学方法单一,考核方式落后目前的实践教学方法仍受传统教学的影响,以老师讲授为主,虽然名为实践课,但实际仅仅是实践地点在实验室,而老师讲授的内容多为理论内容,即使部分院校引进了实践软件,但大多也是理论课程配套的练习场所,从实际来看,学生对软件本身可以很容易地掌握,但对其中的关系却不是很了解。从考核的角度看,长期以来实验课成绩评定采用以参与实验教学活动,学生递交实验报告为基础的评价标准。即使有时设计了实验内容的考核,但仍旧以记忆性知识为主要考核内容。这就和理论课的考核结果一样,许多学生平时不上课,临近考试才“临时抱佛脚”地背背书、背背笔记,甚至不惜采用一些作弊手段,最后大部分学生都能顺利通过。
1.3实验教师缺乏专业实践经历,实验教学水平受到制约实验教学队伍是财政学实验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实施主体,目前制约实践教学质量的瓶颈之一是实践教学的师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业务素质上,都不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很多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课教师,从高校到高校,自己都没有业务实践背景,很难担当起指导实践课的重任。教师基本上都是高等教育完成后直接从事教育工作,很少参与实践部门的实践,从而缺乏专业实践活动经验和技能,这制约着应用型财政学的人才培养质量。
1.4校外实习流于形式,实习效果欠佳大多数人对于财政学专业,往往单纯地从字面上去理解,认为它是一个仅为政府财政部门培养人才的专业,因此,在进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时候,多年来,普遍存在着找点难的问题,社会实践部门大多认为财政学专业就应该去政府,企业里面没有合适的实习岗位,所学知识在企业用不上,因此,普遍不愿意接受学生实习,即使接受也是被动接受,学生亲自实践和动手的机会很少,以致实习效果不理想,校外实习流于形式。
2完善应用型大学财政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基本路径
2.1明确实践教学体系的教学目标,强调实践教学体系的完整性要重新定位实践教学总体目标,拓展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要求,从大一的认识实习到大四的专业实习和创新教育,由简单到复杂,逐步分层递进,学生的动手与应用能力得到了科学、持续、系统的培养与锻炼。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不仅掌握专业的基本业务流程、操作方法和组织管理模式,而且具备及时掌握和发展专业最新实用技术的能力和相关素质。通过课内外结合、校内外相结合,初步构建了相对完整、整体优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如图1所示。采取校内仿真训练、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实践教学模式,从校内第一课堂、第二课堂、校外课堂这三个方面来制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计划。校内第一课堂主要是通过在课程教学中增加实验教学内容,加大课程实训力度;集中安排综合模拟实验,提高专业技能;开展读书活动、撰写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来完成课内专业动手能力培养。校内第二课堂主要是通过开展课外各种与专业密切联系的活动,如每年由学生自己筹划组织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以财税为主题的大学生辩论赛、财税知识竞赛、模拟税收调整方案听证会等,来完成综合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校外课堂实践教育主要通过分散或集中的假期社会实践、校外专业实习基地见习和毕业综合实习、开展与专业相关的社会调查等环节,来完成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每个环节、每种方式都各具特点,从不同角度帮助学生理解掌握所学的财税理论知识,从而全面、系统、规范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
2.2大力推进实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考核办法多样化实验教学方法是影响实验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设计实验教学方法时,以培养学生能力为目标,实行弹性实验教学。对基本的原则及方法采用教师实验室授课和现场指导进行课堂讲授,随后利用软件公司提供的经修订过的数据,设计交易,指导学生进行处理,使学生能熟悉并掌握目前该领域最新的管理技术及方法。提供数据,让学生以不同的角色使用软件来模拟处理政府业务活动。为了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应增加开放时间,允许学生在课余时间自选实验内容,自行安排上机实验。通过网上预约和到实验室登记等方式进行实验,增强学生实验的自主性。建立网络辅助教学平台,向广大学生提供该课程的课件、教学网络资源、设计实验及答疑讨论区等内容。补充相关学科更新发展的新信息等等,增强学生的信息量,更好地巩固和消化在课内所学的理论知识,进一步地激发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财政学课程实验的考核方式应实现多样化,注重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考核的重心应向学生创新能力倾斜,以构建有利于全面素质提高的评价体系。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必须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学生参与实验教学活动的整体情况,采用分组形式进行的实验项目,应将单个学生的考核与小组的考核相结合,以促进学生团队精神的培养。课程实验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构成,平时成绩主要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来确定,如参与情况、个人能力、实际结果的优劣等综合评判。在对学生的实验过程、实验质量和实验结果作出及时、客观和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予恰当地评分。成绩的评判也从单一的由教师评判,转变为教师评判与学生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这种考核方式有效地促进学生重视实验教学,激发对实验教学的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综合实验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