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5:40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税务稽查工作要点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制度,结合季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各项监督制度的检查力度。
二、全面贯彻惩防系统工作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抓好税务系统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责任制网络及任务分解,坚持定额核定、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票证领购等审批制度和税务处罚案件审理制度,坚持人、财、物管理制度,强化相关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相关考核工作。强化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认真开展“纪检日”活动。坚持特邀监察员座谈联系制度,了解社会各界对税风税纪的反映,及时整顿行业作风。严格按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实施考核奖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积极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积极在全局开展“读书思廉”、“读书修德,以德律己”活动,开展上廉政课、召开廉政本文来源: ***教育大会、观看廉政教育片、传唱廉政歌曲,积极推进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加大运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正面教育引导的力度,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运用正反典型教育,及时通报反面典型,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继续落实管理员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国税部门与纳税人的联动,使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服务,自觉置身于社会各界的监管中。
四、深入落实政府两个“四项制度”
进一步强化“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勇于改变原有的思维定式,牢固树立纳税服务的理念,将服务的精神渗透在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在优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强化管理中提供优质服务。实施“阳光税务”、“阳光执法”、“阳光操作”,强化监督落实,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五、切实加大“两权”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2012年继续在全局认真实施“两权”监督巡视检查。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检查全局系统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专用发票管理、减免税审批及出口退免税的管理情况,税收征管基础、征管质量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税务稽核检查、违章处罚及执行情况,票证管理及票款结报情况,税务税收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等;行政管理权方面,重点检查全局系统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及廉政教育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情况,遵守廉政规定、开展纪检日活动情况,以及经费、财务、基建、和资产管理情况。此外,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认真开展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做到警钟常鸣,为国税干部规范执法、依法治税构筑一道安全屏障。
(一)基本情况
我们市国家税务稽查系统现有干部人,其中市局稽查局,占全市稽查力量的%。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这%的人员负责全市%以上主要税源的稽查工作,而处于县级基层%的稽查人员只负责%左右次要税源的检查,人员与税源的管理结构,可以说极不匹配。总局、自治区局每年安排的专项检查,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市局稽查局在安排检查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顾此失彼,对县级的稽查工作监督、指导作用不能有效发挥。而县级稽查局人力资源较为富裕,但在有限税源和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对当地纳税人的检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般走了过场,查不深查不透,或者查出问题处理不动,难以真正起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作用。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我局下决心从内部管理挖潜着手,整合稽查人力资源,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稽查合力,从根据上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主要内容
所谓重大案件集中审理制度,即从各县抽调稽查骨干到市一级稽查局,然后对全市所有30万元以上的重大税务案件进行统一集中审理,确保全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据了解,国内很多地方都已经开始探索、事实这样的稽查方式,如山东聊城、山西太原等,其主要的工作方式主要是以地市级税务稽查局为中心,统一稽查力量、统一案件标准、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执法文书,在推广这种稽查方式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税务稽查的工作效率、案件准确性和执法力度等都得到很大的提高。
(三)主要做法
1、集中力量,统一部署检查。市场,主要从事等商品的经营销售,经营地点集中,规模大、品种全,注册登记户,有工业有商业,有一般纳税人、也有小规模;所得税有归国税管理的、也有归属地税;营业收入规模大小各异,综合税负不均。销售收入额大,2014年销售收入近元;税负低,增值税平均税负%;帐务处理和账簿设置极不规范。在全市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采取了“集中人力,统一部署”的检查方式。抽调全市稽查骨干力量名,成立了个检查组,对该市场筛选了户销售额大、税负偏低的纳税人进行集中检查,其中工业户,商业户,查补收入万元,查补税款占企业申报税款的%。
2、统一组织、异地进驻检查。在组织对预警企业检查中,我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异地交叉检查”办法,即本县稽查局不查本地企业,抽签确定检查单位。检查组进驻被查单位税务机关,在被查单位当地稽查局选案并走检查程序。我们在制订实施方案时,量化考核,规定查补收入按检查实施单位收入考核,充分调动检查人员的积极性。在专项检查中,检查组根据省局实施方案和检查提纲,逐项对照核算,有的放矢,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共检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亿元,按照省局的处理意见,查补税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滞补罚合计万元。
3、上下联动,异地调账检查。针对房地产企业存在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幅较小,核算不规范、虚假列支成本费用、实现收入不申报纳税等突出问题,我们开展了房地产专项整治。市局从各稽查局抽调名稽查业务骨干,采用市级大稽查模式,成立个房地产开发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组,每组负责户企业,对全市户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余个,查补收入万元,目前已入库万元,查补税款占企业申报税款的%。
二、创新亮点、取得的成效及价值体现
(一)创新理念,集中力量、壮大检查声势
现有稽查制度的执行力不足,实行、推广本项目,推行重大案件集中审理制度,改变过去各自为战的保守思想观念,统一开展检查行动,追求效率与效果。全体人员统一行动,规模上可以为行动造势;统一吃住,能够严肃纪律;统一汇报,确保检查进度;统一审理,可以把握处理尺度。这种检查方式对于行业单一,企业集中的专业市场非常奏效,通过集中行动,五指并一拳,加大了整治力度。
(二)创新机制,严格标准,提高检查质量
实行、推广本项目,推行重大案件集中审理制度,实行异地进驻检查,检查组主要由稽查人才库和骨干力量组成,在查前培训的基础上,能够查深查透。在量化考核的激励下,能调动检查的积极性,做到赏罚严明,把问题落到实处。
(三)创新方式,防止干扰,保证独立办案
实行、推广本项目,推行重大案件集中审理,一是稽查人员能够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摆脱外界干扰,沉着检查。二是为被查地税务机关减轻人力财力负担。除进行外调核查外,一般不需要其配合与协调。三是考核跟上,检查力度大,能把问题查深查透。
经过一年以来的努力,实践证明推行重大案件集中审理制度势在必行。我们共通过此制度查案起,其中涉及的案件起、涉及的案件起、涉及的案件起,追回各种税款万元。
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可以看出其对我局税收执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强化把关,切实发挥了监督制约的功能
对稽查移送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构从执法程序、证据收集、处理意见、引用依据一一认真审核。部分案件需要和稽查人员进一步沟通了解,听取稽查人员的阐述。对案件证据充分性和法律依据的实用性上发挥了积极的把关作用。对证据不足的要求稽查人员进一步补正,对法律依据的引用要求要准确,并且对上位法由明确规定的不应引用下位法。实行、推广本项目,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对少数检查错误的案件予以纠正,避免了税收执法错误。
(二)过罚相当,严格规范了税收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
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的主要内容,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使用一直是颇有争议的问题。比如税收处罚中,一个违法行为,依据违法轻重不同予以行政处罚的跨度很大,从0.5倍到5倍。可以想象,同一税务案件,不同的人因其对适用法律的认识不一,对案情轻重的判断不同,甚至是个人主观的好恶都可能导致处罚结果出现较大差异。以往的税务稽查中,对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由于缺乏一个比较可行的参照体系,更多依赖检查人员工作经验,因此从整体效果看税务行政处罚缺乏明晰的层次感。实行、推广本项目,通过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对一定数量案件的审理,以案例的形式为稽查部门在拟定税收处罚时提供大概的参照体系,尽可能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
(三)办案慎重,促进了稽查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由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市局领导、各业务部门领导,通过直接参与审理工作了解稽查执法水平,对稽查人员形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较好地转换为稽查人员谨慎处理每一个稽查程序、形成详实充分的稽查报告的动力,这种动力推动稽查人员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办案能力。从目前情况来看,稽查报告的质量稳步提高就是最好的证明。在广西,百色市是县份区域最多的一个地级市,全区有11个行政县,税务人员的编制根据县份大小而不同,税务稽查人员的配置也随之不同,大的县份配备10到15人,小的县份只能配备4到5人,只能勉强符合税务稽查的“四分离”原则,而在实际工作中,各个环节的人员均有重复,在大部分的县份稽查局,很多稽查员都是身兼数职,“四分离”成了形式上的口号,而且许多县份稽查员由于得不到全面、系统的知识更新培训机会,也没有外出学习的交流机会,更没有检查大企业、特殊企业的经验,致使部分案件审理出现查处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程序错误、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告知事项错误、文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实行、推广本项目,通过以老手带新手、以查案代培训等方式,能让我市的税务稽查系统在人力资源、人员业务、执法力度、工作效率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集中审理制度的建议
(一)严格考核,强化管理
首先、建立健全稽查人才培育机制。在重大案件集中审理过程中,为了合理统筹和运用好税务稽查人力资源,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充实稽查队伍,确保集中审理的顺利实施。采取稽查津帖、大案奖励、外出培训等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稽查队伍战斗力。其次、建立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相匹配的管理体制,尝试专业化稽查人才培养。确定不同等级的稽查人员具有检查不同类别纳税人的资质,使稽查人力资源优势与稽查对象所需要的稽查工作能力相适应,确保稽查质量,提高重大案件集中审理的专业化水准。
(二)管查联动,形成合力
为了重大案件集中审理的业务衔接,在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之间,从组织机构和运行制度上建立相对固定的协调机构,使双方沟通正常化、资源共享化和运作规范化,真正把稽查建议制和管理移送制落实到位,把稽查、征收、管理各部门联系在一起,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格局。明确各管理(分)局纳税评估结果定向传递制度,使稽查部门能及时发现线索,针对纳税评估中发现有重大偷逃税嫌疑的,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税务稽查。
(三)把握重点,增强效率
一、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推动依法行政
开展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清理,深入落实“营改增”试点、增值税转型、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政策;落实出口退税政策,重点做好“营改增”试点后出口退(免)税相关工作,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围绕“退低进高”强化税收调控,加大对亩均销售低、亩均税收低、落后产能等行业的税收管查强度;推进政府层面的跨省农产品购销协作监管平台搭建,解决传统皮毛产业进项抵扣问题,带动下游产业和市场发展,助推依法行政。
二、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提升依法行政的科学性
贯彻实施省局《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__国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方案,明晰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理清税源基础管理事项和风险管理事项,实施基础管理与风险管理两者分离。前者主要是努力重建管户基础信息库,强化基础信息复采与动态管理;后者要建立涵盖提醒、评估、稽查三个层次,个人、部门、全局、上级四个维度,风险的发起、识别、应对、消除、考核等五个要素组成一个闭环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梳理办税大厅业务与审批事项,实现依纳税人申请事项的审批、备案环节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办结。积极完善税源一体化管理,避免重复评估与检查。
三、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1、强化征管质量监控。完善征管质量考核月份通报制度,健全分层次的“目标考核比指标--重点工作强推进--评析问题抓落实 ”征管质量分析解读机制,进一步提高通报的针对性、指导性,使考核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及管理要求不断充实完善。
2、加强税务稽查力度。抓好省市确定的税收专项,重点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免)税等涉税违法案件,与公安经侦连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与地税稽查联合开展对占地10亩以上,亩均产值低于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检查工作,深入推进依法稽查,改进稽查方式方法,努力提升稽查电算化、信息化水平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强化典型案例分析,充分发稽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职能作用。
3、强化纳税评估。依照__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积极运用科学的纳税评估方法,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税源企业风险应对任务;做好我市印染行业、苗木种植业调查和纳税评估工作。
4、依法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按照 《__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操作规程》和《__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以及__市局的《__市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文件精神,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5、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照《__省国家税务局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暂行)》(浙国税法〔20__〕14号)及__市局的有关规定,实施“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审批”及“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审批”事项的行政许可。
6、积极推行说理性文书。加大行政处罚说理性文书的推广面,在重大税务案件推行说理性文书的基础上,对查补税款10万元以上稽查立案案件的处罚文书推行说理性文书。
7、做好税收政策效应的调研。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相关政策的调研,今年调研工作的重点是 “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效应分析的调研。
四、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严格税收执法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以全省依法行政考核试点为契机,根据总局《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和省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分依法行政监管主体和依法行政执法主体两个层面,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依法行政监管主体在组织保障、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民主决策、规范执法、政务公开、监督问责、争议化解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依法行政执法主体在优化纳税服务、组织收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落实优惠政策、加强税务稽查等项目内容作为考核的内容。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创新依法行政管理,规范税收执法,防控税收风险,着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 建立“集体审议、阳光问责”税收执法行为评审机制。全面启动“集体审议,阳光问责”执法行为评价模式,充分发挥各层面兼职法制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3.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与税收执法疑点核查工作。及时发现税收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改善内部管理,完善税 收执法管理的内部岗责体系。准确把握依法行政与柔性执法的关系,既要推行运用行政指导、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保障纳税人知情权,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又要强化税务稽查,依法打击发票虚开和骗取出口退税行为,规范农副产品行业管理,提高稽查对于税收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4、加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税务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税收执法信息系统、疑点库核查、税务执法检查等途径发现税务执法人员出现的过错行为实行阳光过错追究。
5、加强兼职法制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各层面兼职法制员的作用,完善行政执法行为的审议评价机制,定期实施“集体审议,阳光问责”的执法行为评价模式,促进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
五、精心组织,全面推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坚持在每月开展的领导干部读书会、局中心理论组学习和局务会议上穿插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组织人员参加市委市府及省局、__市局等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使法制学习能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2、加强干部学法用法考核。落实市局培训计划,将依法行政内容列入税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组织考核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应知应会的知识,及时组织应试人员参加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在税务干部中组织《小企业会计准则》业务测试,提升干部综合业务能力。
1、征管、稽查互动不够
目前,征管与稽查系列的互动基本上仅停留在稽查处理情况反馈、稽查执行配合和管理移送稽查的浅层次上,仅满足于税务处理,提出税收管理建议的不多,即使提出也难以落实。对如何直接利用征管、稽查工作中第一手资料来切实强化税源税基的控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工作还远远不够,大量有效资源未能充分利用,管查合一的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信息交流共享的层次不高。
2、征管、稽查信息的增值利用水平不高
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不注重相互间信息交换。虽然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建立了一系列的功能模块,但基本上是单打独斗,缺少横向的比对稽核和自动监控。如何使数据信息“活”起来,发挥其应有的“以查促管、以管促查”增值利用水平,还远远不够,使属地局对稽查部门查处的案件缺乏了解,稽查局也对属地局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缺乏了解,不易有效地进行合作,导致征管、稽查难以形成合力,老问题依然故我,新问题不断产生。
3、征管、稽查配合的具体操作规范尚未建立完善
一方面稽查部门提出管理建议的渠道虽然已经建立,但在部门配合、建议内容、文书格式、反馈方式和时限、传递程序、监控落实等方面缺少详细的规定,使得多数管理建议难有落实,挫伤了稽查人员的积极性,以查促管的作用难以发挥;另一方面征管中发现的重要稽查线索仍靠人为主观确认后传递,缺少客观评价控制,随意性很大,未按规定移送稽查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重点税源户。
4、税收政策执行的尺度和力度不统一
征管工作中由于税收政策执行的尺度和力度不统一,常常造成移送扯皮的问题。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同,造成是否达到移送稽查标准的认识不一。稽查部门侧重执法打击职能,稽查工作必须按稽查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难以达到管理部门只补不罚或少罚的期望值;征管部门侧重于税源蓄养及收入任务目标,加之考虑到日常管理型服务等方面因素,往往又怕移送,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可以通过纳税人自查自纠或纳税评估加以解决的,即使按规定达到移送标准的,也不愿移送,产生稽查与征管执法力度不统一的问题。
二、加强征管与稽查协作的对策
针对上述税收征管与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大力加强征管查各部门的协作力度,建立税务征管稽查工作新的格局。
1、应及时分析、总结征管和稽查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定期进行案例交流和管理工作研讨,共同分析征管、稽查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针对性的征管问题和征管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大要案嫌疑的偷骗税问题,并找出规律、科学总结,形成征管查工作要点,切实加强联合管理,堵塞税源流失漏洞,打击偷骗税违法犯罪行为,构建惩防并举的管查互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人力资源和专业资源的优势,拓展互动深度,实现稽查机制和管理机制的优势互补,取得互动机制上的深层次突破。
2、对征管、稽查信息进一步加以整合、加工,有效运用于日常税源管理和稽查工作中去,发挥管查信息的指导、预警、监控功能,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稽查打击的准确性。应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职责,规定对管查信息增值利用的责任追究,建立可操作的增值利用质量考核办法,并纳入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从机制上、制度上调动各级、各部门、各责任人员增值利用管查信息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保障管查信息及时得到充分运用,互动工作机制得到不断深化和完善,从而实现互动机制从静态信息向动态管理转变,实现税收征管查在效率、作风、技巧、水平等方面的全面提升,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构建“以管理服务型为主,稽查打击型为辅”、以人为本的和谐征管查新格局。
3、整合信息化管理模块,发挥计算机管理系统客观、实时、高效的优势,提高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目前,稽查与征管的具体操作未能真正完全融合纳入一个系统操作,交流共享平台尚未完整搭建,亟须加以完善和改进。应将征管、稽查信息的客观评价、判断、交换和监控功能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机器自动管理,减少非正常的人工干预,通过税收执法责任系统实时监控和自动考评,规范征管查税收执法行为,从而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达到征管查互动双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