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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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一)全镇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全镇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的保卫责任制和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三)师生、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清理取缔一批不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摊点。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村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面了解掌握社会动态,摸清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和备案,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对重大不稳定问题和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攻坚,确保得到化解和有效缓解。
(二)开展对社会重点人员和高危人群的排查。各村两委及村民组要对本辖区内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涉人员、吸毒人员、缠访闹访人员、严重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高危人群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教育好、管控住。对排查出来的人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帮教管控人员和责任。
(三)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整冶。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对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内所有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成人用品店及小商小贩等影响教学秩序的场所、摊点依法清理取缔。
(四)全镇学校、幼儿园建立“一组三队”:即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园巡逻队、应急救援队、火灾扑救队。“三队”人员要统一配备防护器械,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由公安部门负责统一培训,教育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五)全镇学校、幼儿园配备安保人员:三所初中及中心小学每校配备4名安保人员,完全小学每校配备2名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工资由市统一发放;教学点安保人员由所在村治安巡防队员和学校老师兼任;民办学校及幼儿园要求配足安保人员,工资由开办单位负责。
(六)派出所要在三所初中、中心小学上、下学时段派警车和警务人员、巡防队员、交通协管员在学校门口做好执勤和交通治安秩序维持工作,达到“三有”:有警察、有警车、有警灯。其它完全小学由教师和村巡防队员负责迎送,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七)镇所有学校、幼儿园充分利用配备的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八)三所初中、中心小学、实验学校要配备具有行医资格的校医,做好学生医疗卫生和健康知识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经常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校长、园长为学校、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服务人员上岗时应持有个人健康证明,每年体检一次。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票)验收登记制度,建立台帐,相关原始凭证至少保存两年。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当年)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产品入库前进行验收,出库时应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注意保质期,并有记录。
(九)加强学校、幼儿园自有车辆和租用车辆管理。接送幼儿车辆应接受市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统一专用标识的管理,严查学生和幼儿接送车辆运行中超员、超速和病车上路等违章行为。在高招、中招等大型会考期间租车车辆时,要申请公安部门派警员警车开道护送,确保出行安全。
(十)加强消防管理。全镇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内部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并组织师生开展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的灭火自救、逃生等实战演练。消防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师生的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十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实行镇领导分包学校责任制和各村领导分包辖区各学校责任制。
(十二)民政所要对敬老院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在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
(十三)按照10:1的要求为敬老院配齐专职管理人员,并配备2名以上安保人员,在敬老院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十四)卫生院要认真搞好安全隐患摸底排查,按照要求配备3名安保人员。
(十五)卫生院要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备齐相关物资和设备,建立5人以上的医疗救援队伍。救援队伍人员名单要报市卫生局备案。
(十六)卫生院要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工作要求
各班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手足口病引发的危害,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尽快、尽早、及时、有效地处置疫情,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
二、向家长普及防控知识,并发放手足口病温馨提示卡和消毒防疫知识
三、开展卫生整治工作
1、大力开展全园卫生安全工作,认真治理环境卫生,不留死角。
2、做好卫生消毒工作,餐具采用高压蒸汽消毒,玩具、桌面、地面、门把手采用84消毒液擦拭,室内空气采取开窗通风与紫外线消毒相结合的方法,床上用品一律采用阳光暴晒。
3、做好幼儿入园的晨午检工作,同一模、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仔细观察每一个孩子的情绪与身体状况,并及时做好登记。
4、做好缺勤幼儿跟踪记录。
5、教育幼儿注意个人卫生。
6、控制集体活动,减少感染机会。
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生命是健康根本。为保障我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我园按照上级防控手足口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或蔓延,确保全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略)
三、工作措施
1、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加大管理力度,制定手足口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晨检、午检登记制度,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症状及时就诊,发现病人及早隔离、治疗,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教室等公共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对公共场所、玩具等坚持定期消毒,以确保健康人群的身体健康。
2、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广大师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防控水平,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知识水平。我园利用多种形式正面宣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者接触;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4、疫情期间暂停一切集体活动,家长接送幼儿在门口,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5、加大卫生监督检查。我园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格用具的清洗消毒。
四、疫情处置
1、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逐级上报相关信息。
1、利用板报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让家长了解手足口病的常识知识,做好家长宣传动员工作,建议家长不带幼儿到拥挤的公共场所,减少被感染的机会,尽量有效遏制手足口病的传播和蔓延。
2、 加强幼儿晨、午检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及时切断传染源。
3、加强卫生消毒工作:保持幼儿活动室、寝室等场所良好通风;加强幼儿玩具、口杯、毛巾、及物体表面等物品清洗消毒工作,幼儿被褥曝晒每日两次,餐具顿次消毒,口杯随用随消,幼儿用过的物品在每日离园后用紫外线灯消毒,同时用含氯制剂对幼儿接触的物品进行擦拭消毒,幼儿离园后用含氯制剂进行空气消毒,并做好记录
4、对幼儿食用的蔬菜和水果用盐水浸泡30分钟,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操作规程。
5、保教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并教育指导幼儿养成勤洗手、洗净手,勤洗澡、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卫生习惯。
6、 加强幼儿家长联系工作,对不出勤幼儿及时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并由本班保教人员和后勤人员进行家访,将不出勤原因详细在幼儿家长联系记录本上登记。
7、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不能瞒报、漏报,同时做好疑似幼儿的防控登记工作。
学前儿童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指南手足口病是全球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此病流行的报道,此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以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 A组16型和肠道病毒EV71型多见(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病人和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
主要症状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少数病例可出现脑膜炎、脑炎(以脑干脑炎最为凶险)、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衰竭等。
一、临床诊断可分为:
(一)疑似病例
1.在流行季节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
2.发热伴手、足、口腔、臀部皮疹,或无发热。
3.有上述类似病例接触史。
(二)确诊病例
1.普通病例
急性起病,发热,手、足、口和臀部皮疹伴或不伴发热。愈后良好,无后遗症。
2.重症病例
出现神经系统受累表现:精神差、嗜睡、易惊、谵妄;头痛、呕吐;肢体抖动、肌阵挛、眼球震颤、共济失调、眼球运动障碍。肌无力或瘫痪;脑膜刺激症、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3.危重病例可表现为频繁抽搐、昏迷、脑水肿、脑疝。
二、小儿危重患者的早期发现
具有以下特征的患者有可能在短期内发展为危重病例,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一)年龄小于3岁;
(二)持续高热不退;
(三)末梢循环不良;
(四)呼吸、心率明显增快;
(五)精神差、呕吐、抽搐、肢体抖动或无力;
(六)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
(七)高血糖;
(八)高血压或低血压。
三、幼儿园具体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卫生保健管理制度,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及职责
1.幼儿园应有一名园长负责传染病防治的人员、经费及各项措施的落实与协调,并负责有关硬件设施的建设。
2.保健医生或卫生保健教师负责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协助幼儿园领导并与班主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具体包括宣传教育、健康教育课、收集和保存健康信息、负责与卫生部门沟通。
3.班主任老师应积极配合园医做好健康教育与传染病防治工作,主要包括督促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协助开展健康调查,认真做好晨检,登记和报告缺课学生等。
4.所有老师都有义务发现和报告幼儿的异常情况。
(二)严格执行并落实卫生保健制度
1.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制度,加强晨检、午检及全日观察巡班制度。
规范晨检及午检内容,增加巡班次数。
一问:询问病史,问离园后的精神,食欲,睡眠,大小便情况以及最近有无接触史。
二摸:用手探摸幼儿额部是否发热。发现发热及时隔离。
三看:观看幼儿精神状况,面色,咽部,眼神及皮肤的情况。
四查:重点检查易感儿,做到早发现、早隔离。
2.加强执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因病缺勤的儿童,班级老师或保健人员一定要追踪到疾病诊断,以便及早切断传染源,尽早保护易感人群。
3.加强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发现患儿及时隔离。
(1)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6)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7)环境消毒要点:不需要大规模喷洒消毒。只需要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餐桌、婴儿床栏杆、楼梯把手等)、玩具、游乐设施、寝具及书本等做重点消毒。清洁完毕的物体可移至户外,接受阳光照射,通过紫外线杀灭病毒。
(8)对有接触史的儿童及其班级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减少班级交叉活动,不进行入托和转托手续办理。
(9)传染病流行期间嘱咐家长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及空气不流通的地方。
4.加强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严格饮食卫生管理及工作流程规范,严把食物购买、贮存、加工关。
5.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24小时内(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同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疫情变化时要续报。
6.停课制度
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定,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出现2例以上病例时,经风险评估,幼儿园停课10天。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通过幼儿园宣传栏、亲子活动、幼儿园网站、家长信息交流平台、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还可通过家长会或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健康教育内容包括: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每天散步、慢跑、做操、打球等,以增强体质;
2.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以及外出归来一定要按规定程序洗手,勤换、勤洗、勤晒衣服、被褥,决不随地吐痰、决不随地大小便等;
全面落实《2017年xx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面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医疗机构、敬(养)老院、文化经营场所、宗教寺庙全面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切实保障我区公共安全,预防火灾事故,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二、工作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医疗机构,文化经营场所,敬(养)老院,宗教寺庙
三、组织领导
社会事业局2017年度“禁放”工作在区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王军同志任组长,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实施本方案。
四、工作内容
1.逐级签订《xx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诺书》,区局与区属学校、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经营场所、宗教寺庙负责人签订《xx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诺书》。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教职工、医护人员签订禁放承诺书;文化经营场所、敬(养)老院、宗教寺庙等单位与工作人员、从业者签订禁放承诺书。
2.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在放假前向全体师生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加强对全市中小学生禁放宣传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向家长宣传禁放规定。举报违反《规定》和《通告》的行为。把“禁放”宣传教育做为“安全最后一课”和《寒假至家长的一封信》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对广大中小学生宣传教育。
3.各单位要将《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打印张贴到单位显眼位置。利用LED或宣传栏等宣传《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和《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宣传口号》。
五、工作要求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部署。
*年月日下午,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部署会,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主持,区安监局、教科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城监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当前我区学校教学楼、宿舍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决定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教科局、文体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和下面其他乡镇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治,要求各检查小组认真组织、全面细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年月中旬,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前次专项治理的成果,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再次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复查,重点检查“学生寄宿所”,特别是对校外寄宿学生住宿所的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检查,加强整治。
根据要求,联合小组对我区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家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清理整顿和登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学校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学生寄宿所”普遍存在没有三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意见书),没有配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从业人员基本没有持证培训上岗,用火用电随意,各种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部分学校甚至存在教学楼只设置一个疏散楼梯,幼儿园设在层及层以上情况。小学周围米米范围内设有一个加油站。针对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办公,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消防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我大队也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卫生部门还针对两个严重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寄宿场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取缔,停止营业。对三门坡小学附近的加油站,联合小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搬迁。通过这次检查整治,检查小组对各个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复查,力求长效。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按照限期整改时限,我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复查。从复查情况看,各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基本上已经整改完毕,三门坡加油站也已经按要求搬迁。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个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等火灾隐患未能按时整改。月中旬,对“学生寄宿所”检查的同时,我们再次联合教科局对未能按时整改的单位检查,根据目前学生上课等实际情况,经与教科局、整改单位联合研究决定,由教科局和我大队共同把关,要求各整改单位利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由消防大队负责复查,复查结果作为该单位办理年审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主要好的经验做法。
⒈积极配合,齐抓共管。这次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联合检查,由区政府组织,文体局、教科局带队,各职能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
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决不放过。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我大队及时将检查、复查情况抄送教科局。在整改期间,教科局有关人员主动上门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单位遇到比较难以整改实际问题,我大队主动与教科局、整改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⒊联合监督,共同把关。针对目前我区私立学校、幼儿园数量多、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经与教科局研究,决定今年私立学校、幼儿园办理年审必须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否则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坚决取缔。
五、存在不足。
⒈管理混乱。目前我区个别学校、幼儿园的主管单位是市教科局,未通过我区教科局审核及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已经开办,容易造成失控漏管的局面。
⒉一些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对消防安全不引起足够重视,消防安全责任不完全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民办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办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民办学校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五、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
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办学校请在4月底以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教委,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堵塞一切安全漏洞,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会议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学校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办《衡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工作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教育机构,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教育局层面
1.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工作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3.建立建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情况。
4.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排查整治情况。对达不到相关要求尤其是安全要求的公办幼儿园,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对办学条件不符合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立即责令停园整顿;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要协调当地政府立即予以取缔。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关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xx〕30号)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确保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6.暑期、汛期及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部位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7.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情况。
(一)学校层面
一是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今年汛期校舍各个部位和校园围墙及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扶梯扶手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通道和楼梯上是否存在障碍物;室内设施设备(如电风扇、灯具、吊顶天花板等)是否安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体育运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有无体育运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电梯、液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对于在建工程要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有效隔离,确保安全。
二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活动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住宿环境是否安全;床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员是否经过培训、对消防等各类应急处置方法是否掌握;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三是食品卫生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水水质标准;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按要求进行48小时留样;食堂卫生条件、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是否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四是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校舍防火、防烟设置情况以及校舍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成立专门机构,配合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相关工作机制;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管理措施;“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六是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教学实验室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认真检查学校周边特别是新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检查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违规、违法使用校车及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校车驾驶员定期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
八是“三防”设置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围墙是否安装防入侵系统;校园内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是否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保安或门卫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查是否按要求配备警用器材、悬挂相关职责;查门卫对临时人员、物品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查门卫和行政值班巡逻记录等相关的门卫及行政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是针对季节特点,对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衡教安〔20xx〕26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情况。
四、检查步骤
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至8月)
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
各单位、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夏季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思政体卫科。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
此次检查是落实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安排,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三)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等文件精神,以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促进办园质量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现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
加快发展、规范办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三、宣传时间
20xx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宣传活动的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5月25日至6月2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幼儿园教师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动员。
2、实施阶段:6月3日至6月21日为宣传实施阶段,根据宣传工作方案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向教师和广大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政策,同时抓好活动的落实。
3、总结阶段:6月22日至6月25日为活动总结阶段。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六、宣传活动方式
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村民问题等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政策,同时力争邀请媒体给予报道。
2、深入开展园内宣传。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全园教师集中学习,同时向广大幼儿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市里有关学前教育政策。尤其要组织教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集体交流等方式,深刻理解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以及幼儿园办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召开1次全园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主要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科学办园理念。
七、活动要求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园特点,紧扣主题,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充分体现特色,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应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悬挂标语、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宣传活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通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期取得社会对学前教育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4、活动实施后要及时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
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主题
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活动时间
6月12日至6月28日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太仓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等学前教育政策措施,宣传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学前教育管理制度。重点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江苏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幼儿园教育行业标准,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
(三)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各园要围绕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主题,广泛开展家园共育活动。向家长推荐教育部科学育儿网,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联合制作的系列谈话节目《回归快乐童年》将于5月26日至6月13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播出(每天18:30分,周一、三、五首播,二、四、六重播)。主要宣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让广大家长了解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学前教育的科学理念及学前教育内容和形式,帮助广大家长正确认识学前教育的规律,提高科学育儿能力,为广大幼儿营造健康积极的生活环境。
四、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实施步骤及活动形式
(一)发动阶段。
6月12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幼教中心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
6月12日至6月28日为宣传实施阶段。
⒈各幼儿园要利用网站、宣传栏、家校路路通等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幼儿家长问题等方式宣传国家和地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⒉多形式开展园内宣传。各幼儿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尤其要组织教师逐条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幼儿园教育行业标准,通过专业研修、教研活动、园本培训、基本功比赛等方式,帮助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专业水平,力求将专业规范融入保教工作,在保教工作中内化专业规范。
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马兆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13年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在2013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工作要求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高致病手足口病疫情对人的危害,大幅度降低发病率,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赵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包保镇村干部为成员的赵庄镇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赵庄镇中心卫生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志负责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同时建立村级、组级手足口病防治信息网络,各村村委会主任任村级信息网络组长,各组的组长任本组组级信息网络的组长,负责本村本组的手足口病防治的全面工作。
各村成立相应的组织,成立包括包组干部、村医、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6包保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
三、疫情控制
(一)自**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赵庄镇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或可疑病例进行报告。
(二)村卫生室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或可疑病例时,要立即转诊至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或可疑病例时,要立即转诊至县人民医院,同时填出转诊单,并注明包保责任人,并写清症状和体征,并注明为可疑病例。
(三)全镇局部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培训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和镇防保所要加强对辖区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临床医生诊断水平、操作流程和报告意识。
五、应急处置
镇政府、镇中心卫生院做好手足口病暴发疫情应急处置的准备,做到“物资、人员、技术、经费”四落实,一旦发生暴发疫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六、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5岁以下婴幼儿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感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避免接触患病儿童。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对5岁以下儿童不明原因发热和/或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等相关症状的,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镇各中小学、幼儿园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病情痊愈2周后才能返回学校或幼儿园;
5、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上级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上级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6、定期开卫生防病健康教育课,教育指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镇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的预防控制措施
1、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候诊及就诊区域应定时清洁消毒,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发现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或可疑病例时,尤其是5岁以下儿童不明原因发热患儿,应立即送定远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检查治疗,不得截留治疗,不得直接转往县外医疗机构。同时做好转诊车辆的消毒工作。
3、诊疗、护送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7、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县卫生局和定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七、公共宣传和健康教育
全镇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手足口病包保责任制的通知要求》,要大力开展人手足口病科普知识和应急处置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和全民健康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措施,并组织居民(村民)开展个人防护自救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全镇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自我防护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和非政府组织自觉配合和参与政府的应急工作,为人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二)
最近,我市发生了较大规模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疫情,该疫情已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切实做好我校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EV71感染引起的常规传染病之一,主要发生对象为5岁以下的婴幼儿,该病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炎等致命性并发症;传播方式主要是通过密切接触急性期病人的粪便、口腔分泌物、皮肤疱疹液中的病毒,经粪——口途径和呼吸道进入体内;临床表现主要是手、足、臀、口腔粘膜等部位斑疹和发热为特征,一般愈后良好。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中心校决定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夏明月任组长,瓮运华任副组长,各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校,电话),由瓮运华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小要高度重视,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校长任组长,教师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好防控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一旦发生肠道病毒EV71病毒感染疾病疫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防止二代病例的发生,全面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科学有效控制疫情。
四、工作措施
(一)卫生防病措施
学校要对学龄前儿童和学生进行手足口病和其他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儿童和学生及时主动报告发热等不适症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与自我保健能力。
(二)医疗防治措施
1、明确诊断标准及临床诊断。
在流行季节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临床诊断以发热、手、足、口、臀部出现斑疹、疱疹为主要表现,可伴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部分病例仅表现为手、足、臀部皮疹或疱疹性咽峡;重症病例可出现神经系统受累、呼吸及循环衰竭等表现。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
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对发现的病人及疑难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子、餐钦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
(三)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培训
1、提高学生防病知识水平。
各小学要以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家长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进行消毒,要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尽早就诊,并积极配合治疗。
五、加强督促检查
中心校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学校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校饮食、饮水与环境卫生、晨检制度、健康教育等卫生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而造成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校责任区划分
学校名称
责任人
备注
七、工作要求
1、要求各小学充分认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好落实。
2、各小学要保证防治疾病所需的一定经费,及一定的物质保障。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三)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针对当前手足口病高发的情况,我校高度重视,制订了鲁庄中心幼儿园手足口病的防控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领导小组。建立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由专人负责手足口病的监控报告工作。
二、加强宣传:
(一)宣传工作要点:
通过晨间谈话、午间活动等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广大的师幼开展有关手足口病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是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最根本目的与任务。对于肠道传染多发季节,加强有关不饮生水、不吃过期变质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等“防病从口入”的有关行为的强调至关重要,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我们还利用宣传栏、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每个幼儿家长各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的卫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让家长知道该病可防、可控、可治,了解和掌握相关预防知识,让家长和我们幼儿园共同筑起一道安全保垒!
(二)、宣传主要内容:
1、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2、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3、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戒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4、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5、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6、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7、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8、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三、做好环境整治、消毒工作:
1、做到“三清、三灭”:“三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厕所; “三灭”,即灭鼠、灭蚊、灭蝇。
2、活动室、午睡室保持良好的通风,无人环境下定期用紫外线灯消毒;教玩具每天消毒,在含氯250mg/L的消毒液中浸泡15分钟或在阳光下暴晒4小时以上;幼儿个人用品(茶杯、毛巾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一次;被褥、床垫每周暴晒一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及时翻动,并且个人专用;被套、枕套、枕巾每周洗一次)按要求定期做好消毒工作;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桌椅板凳台面、水龙头、便器扶手以及其它可能触及的物体表面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15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3、加强园内食堂、饮用水管理,减少手足口病经食品及饮用水传播途径。
四、加强幼儿晨检、午检及幼儿缺勤的追踪调查工作
1、每天进行晨检、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幼儿有手足口病等疑似症状或传染性疾病症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医院检查。
2、对缺勤的幼儿,老师要及时进行调查,摸清原因,并进行跟踪追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领导报告。
3、经医院诊断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4、因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幼儿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开具健康证明后方可入园进班复学。
五、信息报告
1、手足口病的报告责任
责任报告单位:鲁庄中心幼儿园
责任报告人:带班教师——联小负责人——园长
小厕所,大民生。厕所问题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改善,关系国民素质提升、社会文明进步。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厕所建设既是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也是“厕所革命”的重要任务。推进中小学校厕所革命是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本质要求。“十三五”以来,在“校安长效”“全面改薄”和公办幼儿园建设等项目支持下,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厕所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县所有学校不存在不卫生厕所,也不存在卫生不达标、安全隐患、蹲位数不足、隐私难保障等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广大师生对良好卫生环境的期待。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厕所建设,加大厕所使用管理维护力度,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文明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
(二)基本原则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厕所建设应统筹规划,坚持“安全、卫生、经济、适用、环保”的理念。实事求是,立足本校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合理选择适宜的厕所建设方案。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统筹厕所当前建设和长期管理维护,坚决克服短期行为。厕所建设要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厕所管理要体现既提升满意度又开文明之先。
(三)工作目标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形成健全的卫生厕所管理维护制度,引导广大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学生卫生健康文明素养,打造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校园环境,以更好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不卫生厕所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参照农村无害化厕所,城镇公共厕所建设相关标准,对本校厕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以校为单位上报不卫生厕所的数量、面积、模式以及涉及学校和学生人数,分析卫生厕所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情况。各校摸底情况请于4月25日前报送县教育局。
(二)严格执行厕所建设标准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标准、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落实《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中小学校“厕所革命”行动计划》(教发厅[2019]8号)有关建设要求,参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城镇公共厕所建设相关技术要求,并结合各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建设符合中小学生、幼儿生活和卫生健康教育需要的卫生厕所。加强学校卫生厕所人性化设计,提高女性厕位比例。突出质量安全、适用实用、环境整洁、方便舒适、干净卫生等实用功能。必须确保新建一所、合格一所,保障一所,绝不能搞形式主义,要严把工程施工关、质量关、技术关。
(三)加强厕所管理维护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注重卫生厕所的管理维护工作,制定落实厕所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学校厕所日常保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切实提高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每日适时清扫,保持厕所地面清洁,墙面无乱涂鸦及不雅文字,便器内无粪迹、尿垢、杂物等,及时清除贮粪池内的粪渣、污水。厕所内设置废纸篓,引导和教育学生勿向便池内扔手纸及其他杂物。加强厕所设备养护、维修,定期检查维护厕所安全卫生设施,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保证厕所卫生设施正常运行。定期科学开展消毒、消杀工作,加强通风换气,强化病媒防制,安装必要的防鼠和防蚊蝇设施,防止蚊蝇在厕内滋生。
(四)抓好粪污处理
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厕所建设的重点、难点是粪污处理。各校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加快解决好厕所粪污处理问题。同时加强与环保部门联系,对学校所在地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可将学校厕所粪污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没有污水设施,但市政环卫提供粪污清运服务的地区,可通过多种方式将学校厕所粪污纳入市政环卫部门统一上门清理运输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农村偏远地区小规模学校、幼儿园卫生厕所,可以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鼓励使用粪污资源化、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适用技术模式,或运用生物、物理手段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污水净化和利用问题。
(五)提升学生如厕行为文明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文明如厕的养成性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内容,深入开展学生卫生健康、文明如厕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卫生防疫防病意识,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小便入池、大便入坑、便纸入篓、便后洗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教育和引导学生爱护厕所设施设备,不乱扔乱丢、不乱涂乱画,正确使用冲水设施、洗手设施,节约用水;教育和引导学生注意保护隐私,注意安全。把厕所卫生教育同日常管理相结合,营造共治共享的文明如厕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对待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革命”。各校要将工作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报告,提请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强化组织和政策保障,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要把“厕所革命”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保障卫生厕所建设维护资金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多方筹措资金,切实保障卫生厕所建设和运行维护。与正在实施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项目形成整体合力,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统筹支持卫生厕所建设。民办学校(幼儿园)卫生厕所建设所需资金,由举办者负责保障足额投入。
(三)加强沟通配合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有效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涉及校园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成立潭山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商分局、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安监站、中心小学、三中、居委会、潭农公司负责人及各村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副主任吴恩求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工作协调、督促、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
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非营运的接送学生社会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校(园)车营运行为;
2.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以及校园电子监控设施、路灯等的配置;
3.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社会治安进行整治。
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11年11月18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摸排阶段(11月18日至20日)。
组织召开动员工作会议,对本次整治行动进行集中安排部署,迅速统一思想、明确意义,制定并下发专项工作方案。会后,全镇立即展开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摸底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1.摸排内容:①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②学生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③校(园)车及其驾驶人的情况;④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
2.摸排要求:①逐一登记接送学生关于车辆、车主及驾驶人、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②逐一登记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③11月20日前,将摸排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26日)。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全镇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做好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与校(园)车驾驶人签订承诺书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2.协调交警、公路、交通部门,在三中、中心小学及教学点出入的主干道上设立好道路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在必要的地段安装好减速装置。
3.督促接送中心小学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社会车辆和潭鑫幼儿园园车司机,自觉接受交警、交通部门的督查和整改。
4.对校园电子监控设施、校外路灯进行维护完善,对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进行认真整治。
5.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整改,其重点主要是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情况,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
6.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同时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7.对中小学校、各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要求每所学校于寒假前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27日至12月底)。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到2011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后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整改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工作要求
借东风,抓机遇,构建发展新格局
2010年之前,酒泉市的学前教育整体状况令人堪忧,学前教育资源十分匮乏。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少, “大班额”现象严重,农村及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差。在师资方面,城乡幼儿教师数量不足,在编教师仅占幼儿教师总数的13.56%,其余教师都是临时聘用。
师资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直接影响到全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成为全市教育发展的一大短板。
2011年,酒泉市政府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列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的重大民生工程,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同时,借国家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东风,着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把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解决城区幼儿“入园难”,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作为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举措,认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春蕾”行动,采取“新办幼儿园扩大覆盖,改办三年制延伸学制,实施幼儿园改造工程提升办园条件,加强师资培训提升保教质量,开展评估指导提升管理水平”五大措施,促进全市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在城市,政府支持街道社区、有条件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个人等通过多种形式兴办幼儿园,并投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了一批幼儿园。在农村,结合新农村建设,采取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跨村联合办园、一村一园等多种办园模式,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优先规划改建幼儿园。全市逐步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村级幼儿园为支撑的全覆盖、保基本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2013年,酒泉市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全市共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81个,工程总投资2.13亿元,新增肃州区二幼、金塔县幼儿园、玉门市三幼、瓜州县二幼和三幼、肃北县幼儿园、阿克塞县幼儿园等城市公办幼儿园9所,新增“公助民办”幼儿园17所,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23所。农村幼儿园的内部设施配套和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满足了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为保证适龄儿童多样化的选择,酒泉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2015年,对1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了162万元的财政奖补。
目前,全市共有民办幼儿园75所,在园幼儿达11000人,占全市幼儿总数的39%,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在不断加强幼儿园硬件建设的同时,酒泉市把解决幼儿教师短缺及待遇保障这一问题作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拓宽引进渠道,配齐补足教师。
自2011年以来,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全市利用省政府每年公开招考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的机会,共招考补充幼儿教师268 人。各县区通过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小学教师转岗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
目前,全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实现了每班“两教一保”的配备,农村及民办幼儿园实现了每班“一教一保”的配备。 同时,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职工执行国家统一的绩效工资制度,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通过财政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解决。政府有关部门还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稳定教师队伍。
抓培训,重监管,促进办园规范化
学前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一支素质强、水平高的幼儿教师队伍。为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酒泉市推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把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当中,依托“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园五级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并积极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推进教师学历层次提高和整体知识结构优化。
在实施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全员培训工程过程中,酒泉市将集中培训与园本培训相结合,即时培训与过程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相结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城乡结对、师傅带徒弟等多种形式,开展互评课、展示课、观摩课和教学能手评比活动,强化基本功达标和岗位练兵,提高幼儿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坚持送教下乡与送培到校相结合,组织城市幼儿园与农村薄弱园结对帮扶,促进城乡学前教育融合发展。
五年来,共培训专任教师1430人次,开展园长集中培训7次,培训园长438人次。目前,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82%,专业合格率达到85%,较2010年提高2%和24%。
为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市、县人民政府积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实行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靠实目标责任。
教育部门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管理。公安、消防、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卫生计生部门积极落实儿童保健、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每学期开学前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日常开展不定期抽查。
在实施联动监管的同时,酒泉市还建立了学前教育发展督导监测、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将学前教育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纳入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末进行严格考核。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重点从课程设置、幼儿一日活动、收费管理、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等十二个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幼儿园认真执行《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保教并重,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育、教育,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各县区都采取多种举措规范办园行为,金塔县就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等,从制度上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育典型,促发展,提升内涵保质量
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全市学前教育稳步向前发展的过程中,酒泉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通过幼儿园分类评估、等级认定,培育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关注弱势、全面推进”为策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酒泉市4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定期深入民办、农村幼儿园进行科学保教研讨、送教观摩活动,与农村教师互动交流。市、县有关部门也经常组织开展城乡幼儿教师教学才艺展演。幼儿教师读书养性强素质,学习赛课练内功,成为了酒泉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常态”。
典型引路,强园带弱园,缩小了城乡学前教育差距,促进了教育公平,提高了农村和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如今,在酒泉的许多农村地区,幼儿园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色彩绚丽的环境,美观大气的建筑,端庄文雅的教师,活泼可爱的孩子等,无不彰显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幼儿园已成为农村幼儿的天堂。
为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市上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甘肃省实验区工作方案”,制定了《酒泉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工作方案》,确定金塔县、阿克塞县为市级实验区,另外,还确定了7所市级实验园和31所县级实验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