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48:33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社区工作制度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为夯实社区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线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社工在负责分管线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责任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
一、区块
以楼栋党支部地域范围为基础,结合适当的人口数量,兼顾居民的生活习惯传统,将各个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块。
二、责任
每个区块落实1至2名社工,对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全面负责,按照街道对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好各线布置的任务,及时全面收集掌握各方面信息,为居民提供各方面服务。
三、走访
在完成分管线工作的同时,每周走访住户达5户以上,全年访遍责任区块内全体住户。
四、记录
走访要有书面记录,详细记录每户走访对象的具体情况,并有走访对象的签署意见。走访记录要长期保管积累,形成社区民情档案。
五、交流
各个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走访碰头会,沟通交流,互换信息,共同研究解决走访中发现的问题。
六、评议
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对每位社工的走访情况和走访记录进行评议,签署建议意见。
每周走访住户未达5户,或走访记录不完整、走访对象未签署意见的,认定该周走访未完成。
根据全年的走访记录和反馈意见等各方面情况,由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和街道驻社区干部对每位社工年度走访工作作出评价,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全年3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1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七、督查
社区办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对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各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落实。
弄虚作假达3次,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社区内全年平均每人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社工日常考勤制度
按照统筹工作需要与个人生活需要、考勤与工资奖金及年度考核挂钩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具体上下班时间与街道一致。
二、值班
公休日实行值班制度,每天至少安排1-2人以上值班,值班时间视作工作日,列入日常考勤。
三、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并经社区办批准,在公休日或法定节日加班的,加班时间视作工作日,列入日常考勤。
四、考勤
1、考勤由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
2、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含15分钟),每3次视作事假1天。
3、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每1次视作事假半天。
4、旷工按事假的两倍计算。
5、公差视作出勤,以上级通知或书记、主任指派为准。
五、请假
分为事假、病假、年休假、生育假,请假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病假、生育假需出具医院病假条。书记、主任请事假、病假1天以上报街道联系领导审批;其他人员请事假、病假3天以内,由社区书记、主任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社区办审批。年休假、生育假报社区办审批。
六、结果运用
日常考勤与奖金、年度考核挂钩。当月事假累计在3天以内,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5天以内(含5天),考勤奖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因病请假,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全年事假累计达30天,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旷工累计达15天,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七、督查
各社区每月初将社工上一月考勤情况上报社区办,社区办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发放考勤奖。社区办将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督查,如社区上报的情况经核查不符合实际,书记、主任当月的考勤奖按应发额减半发放。
三、社区特色工作制度
特色工作指在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党建等方面的创新,包括工作内容的创新、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或在原工作基础上的深化拓展。特色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一、项目申报
年初,由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拟订计划方案上报社区办,通过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后,列为特色工作项目。各个社区每年度要有1个以上特色工作项目。
二、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过程,必须要坚持节约经费原则和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责任人,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三、项目宣传
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宣传,注重对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或网络等媒体上,须要有2篇以上宣传报道。
四、经费补助
项目经费先由社区自行筹集使用,项目取得成效后,被区级部门以上发文推广,或区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或区级以上发文表彰,或街道认为确实取得实效的,在年终予以专项补助。
五、项目考核
特色工作列入街道对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街道制定的考核办法予以加分。
四、社工年度考核制度
按照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激励与鞭策相结合、广泛发扬民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分类
1、日常工作考核评价(40%)
根据网格化管理制度、分管线工作完成情况、考勤情况等日常工作表现,以及各方面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书记、主任由考核组评价(20%)和街道各线各办评价(20%)组成。副书记、副主任、一般社工由书记、主任评价(20%)和考核组评价(20%)组成。
2、居民评议(20%)
由考核组组织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对社工进行评议。
3、社工互评(10%)
由街道驻社区干部负责组织社区内社工开展互评。
4、街道领导评价(30%)
书记、主任由街道领导班子进行评价。副书记、副主任、一般社工由社区委(社区办)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
各类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按规定比例取加权平均数作为综合得分。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
根据六个社区全体社工的综合得分排名,依次取前3名正职和前6名副职、一般社工,确定为优秀等次。符合前述否决情形的,取消优秀等次资格,依次递补。
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确定为称职等次,60分以上75分以下,以及符合前述特定情形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
2、旷工达15天。
3、发生重大工作失误。
4、由于个人行为,对社区、街道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5、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其它情形。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年度奖金、交流、解聘、续聘挂钩。
(一)支付年度考核奖金
1、年度考核获称职等次,按规定系数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按规定系数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另按奖金基数的10%享受额外奖金。
3、考核获基本称职等次,按奖金基数的70%支付年度考核奖金。
4、年度考核获不称职等次者,不享受年度考核奖。
(二)交流
年度考核获基本称职等次者,社区办进行诫免谈话,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续聘时列为交流对象。
(三)解聘、续聘
1、聘用期内,每年度考核优秀或称职者,应当予以续聘。
2、聘用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提前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最后一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续聘后第一个年度考核仍然基本称职者,提前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期内,累计两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不予以续聘。
4、聘用期内,年度考核获不称职者,提前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最后一个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不予以续聘。
五、社工工资、保险、福利制度
按照总体水平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基本接近、激励与鞭策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职务工资、考勤奖三部分组成。
1、岗位工资
以社区工作年限(含原居委会工作年限)为依据,累计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晋升到相应档次。
5年以下5-10年10-20年20年以上
600元650元700元750元
2、职务工资
根据现任职务确定,职务变化,档次相应变化。
一般社工副职正职
500600700
3、考勤奖
当月全勤,考勤奖金按600元/月计发。当月事假累计在3天以内,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5天以内(含5天),考勤奖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5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因病请假,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
二、加班工资
确因工作需要,并经街道社区办批准,在公休日加班的,安排补休或以工作日平均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工作日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三、奖励性工资
获得社会工作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岗位工资分别增加50元、75元、100元。
四、带薪休假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生育假。
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法定节日福利
法定节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福利,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年度考核奖
1、根据街道对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奖金基数。
2、奖金系数依据职务确定:
一般副职正职
3、根据社工年度考核等次支付奖金
年度考核称职,按上述系数支付奖金。
年度考核优秀,按上述系数支付奖金,另按基数的10%支付额外奖金。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按基数的70%支付奖金。
年度考核不称职,不支付奖金。
八、节支奖
1、楼组自治会的定位。楼组自治会会在社区党总支和居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居委会的具体指导,发挥协商、议事、互助的作用,是具有四自功能的群众性组织。
2、楼组自治会的产生。楼组自治会成员为长期居住在本楼的居民,成员一般为35人,设楼长1人。楼委会由本楼的居民小组代表担任,或由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推荐,征询本楼居民意见产生。
3、楼组自治会的职责。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委托和居民的共同意愿,楼组会承担以下工作职责: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了解掌握本楼居民情况和社情民意,组织发动本楼居民参与社区民主管理,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有关建议;组织召开涉及本楼重大事项的居民议事会,代表本楼居民反映社情民意,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居民的生活环境;协商解决本楼内部矛盾,组织邻里之间的互助服务,维护社区稳定;组织召集本楼居民开展社区教育、文化、科普和体育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和文化活动,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家庭。
考核对象为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考核内容
1、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考核内容是: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回访、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组织本所人员开展法制宣传、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帮助社区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情况。
2、对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核内容是:与顾问社区的工作联系情况,帮助顾问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调解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帮助社区依法开展管理活动、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按下列顺序进行:首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一年来的工作写出自我总结,并填写考核表。其次,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所内人员开展民主评议。第三,由区司法局组成考核小组,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担任法律顾问的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以查看台帐资料、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2.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则等方面内容。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社区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的依据。
4.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原则
1.开拓创新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吸收并借鉴国内外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依法规范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在法定权限、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3.密切协作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方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4.公开监督原则。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有效开展。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所应当在矫正对象被决定执行社区矫正之日起建立矫正档案,一人一档。
第三条 矫正对象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管制、缓刑、单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判决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
假释人员的原判法律文书、假释裁定书、罪犯出监鉴定表;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判决(裁定)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具保书;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原判法律文书、出监鉴定表。
(二)社区矫正宣告书;
(三)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四)社区矫正责令书、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五)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活动情况月汇报(按时间顺序);
(六)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申请审批表;
(七)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
(八)矫正方案;
(九)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
(十)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
(十一)社区矫正对象考察表;
(十二)社区矫正对象奖惩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十三)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十四)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
(十五)解除管制通知书、假释考验期满证明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缓刑期满证明书;
(十六)其他应当归档的重要材料。
矫正对象死亡,死亡证明、法医鉴定等有关材料应当归档。
第四条 矫正对象档案由司法所专人管理。
第五条 矫正对象矫正地址变更时,档案应随矫正对象移交变更地的司法所。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收监执行的,档案应移交给侦查、监狱机关。档案移交双方均应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第六条 外调人员查阅档案,凭县级以上政府或政法机关外调介绍信,经县(市、区)司法局批准,在指定地点阅卷。
第七条 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应当遵守档案管理一般要求,具备保密、防遗失、防潮、防虫、防霉等基本保管条件。
第八条 矫正对象被解除社区矫正后,司法所应在1个月内将该矫正对象档案移交所在县司法局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社区矫正工作者守则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规范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守则:
一、负责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和转交的衔接工作。
二、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三、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
四、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教育活动。
五、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帮助。
六、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
七、组织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
八、组织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正工作,适时开展社会帮教活动。
九、依照规定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行政、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工作。
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工作个案。
十一、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的协调,最大限度地为社区矫正工作服务。
十二、恪尽职守,遇有特殊情况、问题或重大事宜,及时反映和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答和处理,不得推诿、懈怠。
十三、秉公执法,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
十四、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五、完成上级机关布置的相关工作。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
1、参与制定矫正对象矫正方案;
2、参与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
3、与矫正对象结成对子,帮助教育矫正对象;
4、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办社区矫正组织指派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联络和活动。
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帮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议,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协调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措施,拟定社区矫正重大问题解决方案,指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
1、建立齐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年初社区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各单位负责人参与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坚持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在辖区内现在是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一个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网络。
2、签订了各单位安全责任制。辖区各个单位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大了对辖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力度。
3、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利用街道发放的安全生产宣传单向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宣传安全常识,加强沟通形成社区与单位互动。本年度社区出版了12期安全工作专题简报,传达上级的指示,交流安全工作情况。
二、反工作
1、开展深入广泛宣传,在社区内进行法制宣传12次,悬挂横幅6条,张贴标语计100余张,出黑板报12期,发放宣传提纲40份,发放图片500余份,真正使创建“无社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宣传形式多样、建立反教育基地,针对辖区外来人员多,做到创建“无社区”活动不留死角。使整个社区形成人人远离,人人反对的良好氛围。辖区内的望城店幼儿园也在活动中不甘示弱,纷纷组织师生学习反《宣传提纲》。
三、司法、禁毒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作好行政服役、申诉、等合法解决纠纷方法的宣传工作,使群众能够了解、掌握和选择正确的诉求表达方式,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并且在社区成立了有包括社区民警在内8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居民信息员11人。
一、迎接市文广新局基层文化中心建设考核验收的相关工作
11月下旬,市文广新局将对全市基层文化中心进行考核验收。各街道要根据要求(具体通知已下发)迅速做好场地和档案准备(包括街道文化中心和各社区文化中心),以便顺利通过检查。同时,为顺利通过年终全市基层文化工作民意测评,区文新局将于近期对全区各个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暗访和抽查,重点抽查文化中心的标识、管理人员配备、功能室划分、年度工作计划、活动公示情况及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关于街道年度考核有关工作
为迎接全区年终工作考核,请各街道根据《文化工作考核办法》提前做好材料收集和档案整理工作,于11月30日前分别报区文新局各职能部门。
三、调研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和旧村改造社区文化中心规划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规划指导下步重点工程项目,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文件中“到年,各街道均建设1处以上集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将对各街道拟规划建设的综合文化中心和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社区文化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请各街道将街道综合文化中心规划情况以及正在实施旧村改造社区的文化中心规划建设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具置、建筑面积、投资额度、功能设计、规划情况或建设进度等)于11月30日前报区文化馆。
建设和谐社区首先要抓好平安建设,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确保社区平安稳定的前提条件。为此,今年将认真落实以平安社区建设为核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力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大环境。
(一)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强烈责任意识。
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和谐社区、平安社区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将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起维护社会稳定的强烈责任意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社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以居民联防、门店联防等防范模式为主的群防群治组织,充分调动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社区、社区警务室、驻地企事业单位、居民等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把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和谐平安社区提供有力保证。
(二)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牢筑治安防范有效屏障。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扩大社区居民联防和门店联防范围,把辖区内的居民都汇集在社区的综治网络之中,初步建立起以街道办为领导,以社区为核心,以社区警务室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强化治安防范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多方联动,警民携手,点线面结合,人物技配套的治安防控体系,使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步入科学化、社会化、规范化、群众化的轨道。切实提高社区社会治安整体防范水平,确保各类可防案件的发案率逐步下降,努力实现年内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事件、无吸贩毒新增人员、无新增两劳释放人员的目标。
(三)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 提高群防群治整体水平。
职工工作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休假制度
⑴各部门、社区年初应制定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不能一次安排的,可分期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而全年都不能安排休假的,原则上须于次年安排补休;如次年仍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由分管领导报请党工委研究给予一天50元的补贴。已列入休假计划,但因个人原因不休假的,视为放弃休假;
⑵本年度公休假已休满天数,超出部分冲抵次年公休假。
⑶如职工请事假,需先抵休公休假,公休假已休满,经领导研究后,再履行事假。
⑷如遇上级单位组织培训,是带有休假、旅游性质的培训,培训天数抵冲本年度公休假;如正常培训不冲公休假。
⑸如遇单位组织职工出差或参观学习,如占用正常工作日的1天抵2天公休假,如本年度公休假已休完,外出费用自理。如公休假未休完,剩余天数1天抵2天,不足部分自费。
二、病假管理制度
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分管领导批准,转办公室备案。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医保定点单位医院诊断书及请假条,由分管领导转呈主管领导审批,转办公室备案。
2、根据人通[]130号文规定: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需持医保定点医院相关证明)
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⑴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⑵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或扣工资总额10%。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
⑴工龄满三十年的,工资照发;
⑵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10%;
⑶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20%;
⑷工龄不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30%。
5、对长期病假超六个月的,由医保定点医院出具证明,经街道党工委研究按有关病假工资发放,并且不参与街道年终考评兑现,取消一切奖金、福利。
6、社区工作人员:月病假超一周的取消当月浮动工资。病假满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由个人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公积金,超三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并由个人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公积金。
7、病假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三、事假管理制度
1、机关、社区工作人员有事需请事假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办事处机关人员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社区工作人员经点上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扣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2、请事假半天不超过一天者,机关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批,社区工作人员由点上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者,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转办公室备案。
3、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十天或续不超过二十五天的,事假期间工资照发。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续事假超过二十五天,超过天数按本人工资70%计发,年终不参予考评,取消奖金、福利。无故旷工超过十天,单位将勒令其辞职。
5、社区工作人员:请事假超三天,取消当月浮动工资。
此规定自文件颁布之日起执行。
四、探亲假管理制度
根据国发[]36号规定:
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内回家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待遇,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的,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1、职工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八年一次探亲假的,假期为40天。
4、探亲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机关人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社区工作人员经点上领导同意后,由主管领导审批转办公室备案。假满后进行销假,对无故超假的,应按旷工处理。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五、产假管理制度
根据政发[24号文规定:
1、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至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
3、哺乳期间,婴儿0—1周岁,女职工每天可享受哺乳时间1个小时。
4、男职工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看护假3天,配偶晚育的,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天。
六、婚假管理制度
1、婚假三天,晚婚婚假15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七、丧假管理制度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丧假6天;配偶的父母死亡,经批准,可给予4天以内的丧假;其它近亲属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八、说明
1、以上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并登记,并及时报主管领导,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处理。
2、社区干部请销假制度,上报点上领导签字,由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劳资科备案。
作者简介:马治海(1978-),男,山东平原人,陕西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地方治理;
姚烁(1982-),男,陕西西安人,陕西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D6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11-0024-02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市场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使得各地区诸多传统的“内部”问题越来越“外部化”,各种跨区域公共问题大量出现。政治体制的分权化改革,使地方政府自主意识不断增强,既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处理本地事务的积极性,也造成地方政府在过多关注地方利益的同时,忽视了大量的跨区域公共事务。跨区域公共事务的特征决定了单个地方政府无法加以解决,必须寻求各地方政府合作治理的道路。[1]
一、公共事务的特性需要地方政府间合作
跨区域公共事务是指超越特定行政区划,为了满足特定区域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需要,体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让他们共同受益的那类事务。[2]比如,跨行政区划的环保问题、人口与资源问题、流域治理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地区稳定问题、流行病的防治问题、区域发展问题等。
跨区域公共事务超越了特定的行政区划,它所能满足的是特定区域,或者说几个地区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的需要。跨区域公共事务也具有一般公共事务的特征,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虽然政府应承担提供公共事务的责任,但在跨区域公共事务合作中,地方政府往往首先是地方利益的代表,追求本地区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区域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带来这样的问题: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单个地方政府都不愿意承担责任,都会有“搭便车”的行为取向。换言之,单个地方政府解决跨区域公共事务往往缺乏足够的动力。
将跨区域公共事务的治理希望寄托于中央政府,产生的问题是政府太大而无法解决小问题。一方面,中央政府考虑的是牵涉全国的事务。如果由中央政府来解决跨区域公共事务,即在全国人民之间分摊治理成本,这对那些并不受该区域公共问题所影响的人群来说是一种不公平。而且,各种跨区域公共事务都提交到中央层面,那么无疑是在中央政府本已繁重的工作日程上再添卷宗。另一方面,即便是中央政府认识到区域公共问题的重要性而决定来“亲自”治理,但“科层制”必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传递过程中的扭曲与失真,使中央政府很难拥有真实、全面、及时的跨区域公共事务的治理信息,因而只能是一种运动式的、间歇式的治理。[3]
由此来看,单一地方或由中央政府统一解决都是不可取的,要么是动力不足,要么会造成各地区不同的福利损失。美国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指出,“我不同意如下看法,即中央政府管理或私人产权是‘避免公用地灾难的惟一途径’”。他认为,“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面临公用地两难处境的人们,可以确定他们自己的体制安排,来改变他们所处的情况的结构”。[4]因此,促进地方政府间合作应该成为协调地方政府间利益矛盾、走出“公用地灾难”和“囚徒博弈困境”的必然选择。实际上,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和越来越多的跨区域公共问题的突显,各地区之间通过互利合作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只要能进行良好的信息沟通,建立双边或多边协商机制,降低交易费用,在一个相对规模较小的组织中,实现集体行动应该是可能的。[5]
二、地方政府合作治理跨区域公共事务的条件
在当代对跨区域公共事务的治理中,各辖区政府为了获得各种有形无形的资源以实现一定的目标,围绕制度、政策、公共物品和服务展开了许多恶性竞争,最终导致陷入地方主义的泥沼。各地方政府理性的微观选择导致了非理性的宏观恶果,这类似于“囚徒困境”。两个犯罪嫌疑人在互相不能沟通的情况下,最终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选择对双方最不利的坦白策略。但是,“囚徒困境”并不是不能化解的。如何避免“囚徒困境”中“非合作博弈”的发生?诺思认为大体有3个条件:第一,博弈的次数。博弈是重复进行的,而非偶发性的或一次性的。第二,博弈的主体。其应具有确定性,博弈参与者以少为佳。第三,博弈参与者应超越个人“经济人”理性来考虑相对于不合作的机会成本问题,克服短视和狭隘,做到“知己知彼”,努力发现存在于相互依赖关系中的利益均衡点。[6]此外,“囚徒困境”的产生是由于警方将二人置于信息相互隔绝的状态,如果二人能够实现良好的信息沟通,这种困境也可以避免。
通过对“囚徒困境”化解条件的分析,我们认为,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地方政府对跨区域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是可以实现的。首先,博弈的次数是动态重复的,地方政府合作治理跨区域公共事务是重复进行的,而非偶发性或一次性的。双方会考虑不合作决策所带来的高额代价和成本,任何“舍我其谁”、“损人利己”的做法都是不切实际的。其次,地缘位置上的确定性决定了博弈的主体是确定的,这也方便了各地方政府之间良好的交流与沟通,作到“知己知彼”。最后,各地方资源禀赋的差异,大量跨区域公共事务的出现,客观上迫使地方政府在更为宽广的视野下思考这一问题,这使得协商与合作成为各地方政府集体行动的内在逻辑。
三、合作治理跨区域公共事务的制度设计
(一)构建合作治理的动力激励机制
地方政府利益及其所代表地方利益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也是地方政府合作的核心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认为,公共决策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是集团或组成集团的个体间相互讨价还价、妥协与调和的过程。公共利益的最优化应该是“契约”的结果,而不是“选择”的结果。要想实现地方政府的合作治理,就要在利益共享的基础上设计一种动力激励机制,使各地方政府有充分的合作动力。
由于跨区域事务的特性以及地方政府理性“经济人”的角色,决定了建立这样一种激励机制并非易事。首先,需要各地方政府充分认识到跨区域事务合作解决对各自发展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其次,建立一种公共决策程序,使各地方利益偏好得以表达,没有一个公正决策程序的介入,地区将没有足够的激励说出自己对跨区域公共事务的真实评价,将会隐瞒自己的偏好,从而尽量减少成本。再次,必须根据“收益原则”和“能力原则”,就跨区域合作治理的资源投入比例和成果分配比例进行磋商,公平合理地划分各地方政府在跨区域公共事务合作治理中的义务与权利。设计经费分担和合作收益的相关规则,使各方在合作中的成本收益对等。最后,各方在平等、互利、协作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商议利益补偿问题,建立一种利益共享与利益补偿机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使得各地方政府能够取得合作收益,这样才能为跨区域合作提供充足动力,使合作达成并持续下去。
(二)构建合作治理的信息沟通机制
沟通是信息传递的载体。为了降低地方政府跨区域合作治理中的信息沟通不畅问题,应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沟通制度。首先,制定跨区域合作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这些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为地方政府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了“软平台”,从而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状态。其次,确保跨区域合作治理组织的权威性。地方政府不仅应设立专门的跨区域合作治理组织,而且要在人、财、物、制度等资源上给予支持,使其被其他地方政府重视,从而保证跨区域合作治理信息在地方政府间畅通交换。这提供了减少跨区域合作信息沟通不畅的“硬平台”。[7]最后,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一方面,建立跨区域合作治理信息通报制度;另一方面,构建专门的跨区域合作治理信息平台,比如电子政务,使大家共享相关信息,从而走出“信息孤岛”。
(三)构建合作治理的监督约束机制
为了防止合作中的机会主义,保障区域合作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区域合作的监督约束机制。这一机制主要包括:各方在合作中应遵守的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违规后应承担的责任。只有对合作中的非规范行为做出惩罚性的制度设计,对违反“游戏规则”的机会主义者予以充分的惩罚,才能使违规者望而生畏。
以上3种机制在保障我国地方政府合作治理跨区域公共事务长期有效运行过程中,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任何一种组织活动,如果缺乏足够的动力激励,那么这种活动无异于无源之水;如果只有利益驱使的逐利行为,而没有必要的监督约束和利益共享,即使进行再充分的信息沟通,这种合作也必然会陷入集体行动的博弈惨局。只有通过以上三种机制的构建,才能使各方在制度化信任的基础上长期合作,并取得合作收益。(责任编辑:方涵)
参考文献:
[1] 金太军、沈承诚.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困境的内在机理探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7,(03).
[2] 陈瑞莲、蔡立辉.珠江三角洲公共管理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60.
[3] 刘亚平、颜昌武.区域公共事务的治理逻辑:以清水江治理为例[J].中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04).
[4] [美]V・奥斯特罗姆等.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89.
1、积极了解、收集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和文化活动信息,把握社区文化活动特点、队伍现状等。
2、每月月底前填报信息反馈表,真实反映社区文化需求及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3、文化指导员应及时向社区传达区、市重大文化活动、赛事等信息,并根据社区需求给予必要的指导。
4、各级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对社区文化活动信息要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研究确定服务内容和工作措施。
文化指导员进社区活动考核制度:
文化指导员考核制度是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一项基础性治理工作,是激励文化指导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文化指导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
1、实行月度考勤制度,重点考核文化指导员《信息反馈表》的上报、参加会议活动和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等。
2、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工作业绩显著、工作表现突出的文化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能的文化指导员给予批评,直至取消文化指导员资格。
3、考核重点检查信息反馈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社区文化团队建设情况等内容。
4、实行文化指导员工作评议制度,由区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定期征求社区领导、居民对文化指导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个人,提出工作要求。
5、实行市、区(市)分级治理考核制度,考核工作以县市区文化部门为主体,按要求实施。市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及重点示范社区工作的开展。
文化指导员进社区活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镇江市社区文化工作的全面发展,将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推向新的层次,全面调动全体文化指导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有关工作制度:
1、接受文化指导员进社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社区文化指导工作的矛盾,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在社区的领导下,协助组织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每月到社区指导不少于0.5个工作日,要根据社区的需求,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做好文字记录备案。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各县市区参加的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交流推进会议。
4、积极创造条件协助社区组建社区文化活动团队,建立健全团队的治理制度和活动计划。
一、资料与方法
1.资料
选择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人员的200名,年龄在22—37岁之间,平均年龄(29±4.38),其中男性58人,女性142人,女人员中平均孕次(1.5±0.7),平均产次(0.85±0.69),其中初产妇37名,经产妇74名,未产妇为31名。在这些人群中文化程度分布如下:大专以上学历87名,高中及中专学历72名,初中及以下学历41名。
2.方法
通过向选取的特定人群发放自行设计的社区计生服务人员紧急避孕知识调查问卷,由计生技术人员对问卷中的项目做专门的讲解与指导,社区计生服务人员在技术人员的指引下完成问卷调差。调查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紧急避孕知识的知晓情况;对于紧急避孕知识的知晓程度;通常从哪些途径获知避孕方式;个人的避孕意愿及常用的避孕方法、原因及效果;对于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的满意程度及相关要求建议。此外,问卷调查中还包含一些避孕宣讲方式、时间等,每个题目都会有多个选项可供选择。
二、结果
通过对200名选定人群进行问卷调查后,共得到156份有效调查问卷,通过对这些问卷的整理分析后得出:社区计生服务人员紧急避孕知晓率为78.6%,及格率为9.4%。通过对所有有效调查问卷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后可以总结出以下信息:1)部分调查对象对于常规避孕方式了解较为欠缺;2)部分调查对象对于紧急避孕的方式及必要性认识不够,3)大部分调查对象在常规避孕方式及紧急避孕方式的获取途径上都是通过妇产科医护人员的宣讲,但对于选取最适宜的避孕方式及紧急避孕方式了解不多。
从调查结果来看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现象:1)对于避孕知识的了解,尤其是对于紧急避孕知识的知晓程度是随着学历的增高而增高的,一个普遍现象是高学历人群对于常规避孕知识了解的更多也更为透彻,而受教育程度低的调查对象则在很多常规知识的了解上都较为欠缺;2)部分调查对象对于避孕知识没有严谨认真的态度及认识,在重视程度上也不够,有的调查对象自身避孕意愿明显较低,或者采取效果并不好的避孕方法;3)从得出的数据分析来看,社区开展紧急避孕服务的重点是提高相关服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加强计生服务的宣传内容和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社区计生服务人员在紧急避孕知识的知晓程度上有所提升。
三、讨论
1.社区紧急避孕知识的普及情况
从这次的问卷调查来看,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文员对于紧急避孕知识的知晓率较高,但知晓程度普遍较低,很多人员对于相关知识只是了解个大概,对于具体的避孕原理、避孕方法和需要注意的各类事项了解的很少,从调查结果充分显示出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人员专业素养还不够,专业知识还有待加强。作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如果自身对于紧急避孕的相关知识了解程度都不够,那么当社区居民需要帮助及服务时很可能会出现帮不上忙的状况,这是社区计生服务人员应当深刻反思的问题,也应当以此为鉴,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素质。
2.育龄妇女对生殖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对社区计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生活品质在不断变好,很多社区育龄妇女对于女性生殖健康的需求都在日益增强。尤其是随着人们的思想意识不但提升,很多女性会从专业渠道了解到正确的避孕常识和紧急避孕知识,尤其是当她们需要帮助及服务时,如果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人员自身的专业水平不够,这不仅会大大降低社区居民对于服务人员的信任程度,也会很难满足社区育龄妇女对于生殖健康的需求。从很多社区居民中我们了解到,当他们遇到突发状况时他们是愿意向社区计生服务人员寻求帮助的,但如果服务人员自身的专业化程度不够,对于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较为欠缺,这不仅无法实质性的帮上忙,也会辜负社区居民的一份信任,由此可见,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是很有必要的。
3.提升相关人员知识水平,加强社区计生服务宣传力度
想要让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工作更好的完成,提升相关人员的知识水平是很有必要的。首先,在后期计生服务工作人员的招收上应当设立相关门槛,必须是受过专门的职业教育或者有过相关从业经历的人才能列入考虑范畴;此外,要加强对于社区计生服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可以定期组织相关的学习课程让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此外,由于每个小区的人口布局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在展开服务时也要结合小区的具体情况来实施专业化服务,让更多真正有需要的人群得到有效帮助。此外,加强社区计生服务宣传力度也是很有必要的,从很多社区的实际情况中我们了解到,社区居民对于避孕常识和紧急避孕知识的知晓程度参差不齐,但整体而言知晓程度还不够高,想要让社区居民有良好的避孕意识并且掌握正确的避孕方法,有效的教育宣讲是必不可少的,只有通过深化宣传力度才能让紧急避孕知识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从而让更多社区居民的生殖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结语
社区计生服务工作人员自身对于避孕知识的相关了解及知晓程度将直接决定他们的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然而,在近期展开的一次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紧急避孕知识知晓程度调查中却显示,很多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水平及专业能力都较为缺乏,对于很多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明显不够,这是一个急需改善的状况。在后期的实际工作中,必须切实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并且加强社区计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只有二者相结合,才能在实际的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中发挥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一、社区档案管理现状分析
在提升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拓展基层民主、维持社会稳定、建构社会和谐等方面,社区档案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社区档案管理仍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问题:
1.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档案管理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在社会档案管理工作中,一部分人档案管理意识淡薄,认为档案工作不是政府、党委的主要工作,就是一些抄抄写写、收集报送的细碎事务,对社区档案工作重视不够,认为不能给单位?Ю凑?绩,对于档案工作缺乏认识,无暇顾及,没有认识到社区档案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档工作很难重视和认真对待,没有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将这项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上,错误地认为社区档案是琐碎的工作记录,认为开展档案管理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工作检查,档案管理可有可无,没有将其纳入社会管理的范围中,纳入议事日程。
2.缺乏规范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绝大部分社区是以资料形式整理的,没有指定规范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导致有关方面形成的档案资料不能实行统一管理,整合在一起,也没有按照标准进行门类设置、期限划分、装盒编目编号等,并且有的社区档案还是传统的手工检索,档案随意存放、管理松散,不能很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加强社区档案管理的有效对策
社区档案管理工作是社区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发展,做好社区档案管理工作成了亟需解决的问题。
1.制定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正规化建设
为了促进社区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制度、统一监督指导,按照《档案法》和档案工作条例,健全切合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认真制定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依法建档,扎实推进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利用等各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将档案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成立以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使档案工作与社区各项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同时,为了实现资源共享,社区档案保管要最大限度地整合社区档案资源,明确档案的归属和流向,增强档案网络化服务和自助服务,加快社区档案的数字化建设。
2.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社区档案基础条件
为了切实把社区档案工作纳入本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要指定专人分管社区档案工作,将档案工作列入目标考评范围,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社区档案工作汇报。如:要自觉接受上级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提升档案管理业务能力。为了促使社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快社区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解决好用房、装具、设施等实际问题,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为档案管理提供人、财、物方面的保障。综合档案是承载档案的有效载体,因此对于新建社区来说,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启用,要按照实际情况建立综合档案室,并将其纳入整体建设规划之中,按照要求配置社区各种用房,加大政府的投入。
3.提高工作人员水平,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骨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