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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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根据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目标层层分解的原则,签订2021年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死亡及重伤事故为零;
2)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3)员工教育培训率100%;
4)“三违”查处率100%;
二、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组织开展部门的各项安全活动及部门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会议精神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3、负责搞好安全标准化要求的工作。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安全知识,避免违章指挥。
5、负责本责任书的考核、奖惩工作。
乙方:
1、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本责任书规定目标的实现。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
4、认真进行岗位巡查、及时处理上报发现的安全问题。
5、严格遵守“三纪”,杜绝违反“三纪”的现象。
6、做好同岗位的安全监护、提醒工作。
三、考核奖惩
1、本责任书实行按月考核、年终总评根据考核、评比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或扣罚。
2、本责任书考核累计为100分,得分在90分以上者为先进,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享受公司发放的安全奖励,不合格者不享受公司发放的安全奖励,并取消评选先进个人资格。
3、本年度内乙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取消安全奖和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
4、对安全生产搞得好,预防事故有功的人员,由公司研究给予适当奖励。
5、本安全目标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1、按照国家、省、市、区、街道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考核目标,督促工业区所属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对工业区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督促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和整改复查;
3、对工业区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二、企业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保证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
3、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车间、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持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5、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上报工伤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要求;
8、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工伤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企业目标:
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本工业区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全年发生死亡及重伤事故不超过起;
2、全年发生轻伤及一般事故不超过起;
3、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大于5000元、1万元、2万元、5万元的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技术事故、设备及环保事故不超过起;
4、粉尘、毒物作业点监测合格率达到以上;
5、各类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各类员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员工,复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各岗位作业人员,临时工);
6、企业与下级各车间、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各级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7、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完成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以上(其中上级各种安全检查中暴露出并下达整改指令书的隐患其整改率达100%);
8、严格执行危险作业控制管理办法,危险作业审批、监控率100%。
四、奖惩与考核
奖惩与考核的实施按照本工业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责任书经工业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甘溪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甘溪乡人民政府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 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甘溪乡人民政府 乙方:
责任人(签章) : 责任人(签章):
安全目标责任书范本(二)
为全面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全县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责任单位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
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主要有:
(一)组织领导与法制建设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做到行动迅速,及时贯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乡(镇)的重要工作日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
3、加强安全生产xx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制定《安全生产xx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4、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5、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通知》、《意见》和《绥中县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中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各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监管和基础工作
1、按规定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各阶段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按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材料。
2、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
3、加强目标管理日常考核工作。每月按时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情况上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4、强化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全面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创新。
5、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国、全省、全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等材料。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三)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
1、配合上级监管部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海洋渔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辖区内企业自行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治理,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将隐患信息及整改情况汇报给上级监管部门。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抄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清单。
(四)应急救援与事故统计
1、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乡(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依法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评审合格后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2、督促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省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救援,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情况。
4、加强事故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五)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县安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保护生命、安全出行等群众性活动,协调主流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二、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1、坚决杜绝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
2、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年度考核说明
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评情况将作为县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惩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协助分管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参加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6、负责安全管理台帐的建立与完善。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9、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0、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a)人员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b)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c)职业危害事故(中毒、职业病)为零;
d)责任事故为零;
e)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开展反“三违”活动,三违查处率100%;
f)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整改及时率达100%;
g)实施安全标准化,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评审。
三、考核奖励
考核奖励标准参照公司制定的考核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