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3-03-10 14: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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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推动减排。

今年市政府下达给区政府的减排任务是:沿滩区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并在年底前开工建设。为完成这一目标务,我局将按环保部门在减排工作中的定位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已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建设沿滩污水处理厂有关事项的请示》和《关于建设沿滩污水处理厂有关事项的汇报》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

(二)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工作。已规划仙市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基础设施建设以基本完成,软件材料正在上报中;规划仙市镇箭口村、华丰村、黄市镇凤凰村、联络镇海涛村、刘山乡利民村5个村创建市级生态村;仙市镇仙滩社区创建省级人居环境生态小区;箭口村创建市级农业生态小区;规划建设25个生态家园,正在上报软件资料之中。组织编制和实施《市沿滩生态区建设规划》,正在起草当中。

(三)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环境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在春节即“两会”期间,进一步强化了环境安全工作,专门安排了节假日值班,24小时开通“12369”环保热线电话,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加强了对污染源监督管理和污染防范,强化了对涉及危化品的企业现场巡查。

2、开展了对市卫生纸厂的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隐患的检查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认真开展了污染隐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企业储酸池、储污池是否存在泄漏、垮塌隐患;原材料、产品是否存在漏雨、进水的隐患,特别是沿河的企业是否存在因汛期涨洪水造成原材料、产品库房进水的可能及处理措施;检查了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认真开展了沿滩区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专项检查工作,对区内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5家工业企业和16家卫生院进行了检查,掌握了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和处理处置及管理情况。

4、完成了全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检查工作。检查了四川省新特水泥有限公司铯-137放射源的使用管理情况和10个医疗单位的射线装置的使用情况及感光材料废物处置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以文书的形式提出了整改意见。

5、认真开展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强化了巡查,较好的保障了中、高考的顺利开展。

6、强化了环境执法。5月7日,对威远奕宏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郑永华在沿滩区王井镇黄桷村8组违法倾倒气田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7、认真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4月10日,对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导组发现“四川省新特水泥有限公司烟尘超标排放”的问题,发出了《限期整改决定书》,坚持了每周2次的现场巡查,督促了企业的及时整改和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

8、上半年共接到污染纠纷和件14件,全部都做到了及时处理,处理率100%,无重大和群访。

9、6月18日在锦湖石化重庆有限公司(工厂)顺利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实战演练”计划。提高了企业的应急反映和我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协调能力。

(四)继续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加强对排污企业的量化管理。按照《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及变更申报登记表》,对企业继续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换发排污许可证,准确追踪掌握企业排污动态,加强排污总量控制。上半年完成了区内16家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对完成了资料报送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的废水、废气排放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共发出正式排污许可证15户、临时排污许可证1户。完成了60户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工作,并完成了其中有污染物排放或超标排放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和排污费核定工作。现共征收排污费13.5万元。

(五)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切实提高“三同时”执行率。继续把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作为调整优化全市产业结构,从源头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主要途径,坚持严格环保审批制度。推行优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均按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办理时间进行审批。上半年共审批项目28项,通过28项,还为拉动内需发展项目、灾后重建和民生工程项目开辟了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坚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检查,提高“三同时”执行率。

(六)扎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上半年监测站对对全区大气、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源、噪声等情况进行了列行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完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申报监测共19个单位。

1、今年在省补资金的支持下购买了30万元的监测仪器,新购置设备21台套。较好地提高了我区的环境监测能力。

2、按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承担了沿滩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的牵头衔接工作并承担了沿滩工业园区的环评监测任务。本次监测同富顺环境监测站、市环科所的同志一道。集中25天时间,完成了对工业集中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噪声和土壤的环评本底监测,共监测项目37个,获得原始数据550个,为编制工业集中区环评规划,提供了环境质量现状第一手数据资料。省环科院现以完成沿滩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的初稿和省环保局审批前的第二次公示。

3、城市空气质量实现了半自动监测,长年达二标,空气质量好;饮用水源和釜溪河流断面按要求进行了定期监测,因受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全区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均不达Ⅲ标,因受釜溪河上游来水污染釜溪河流断面地表水质长年达不到Ⅳ标;今年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沿滩区城区环境噪声及交通噪声有所降低。按时完成了市控和区控的重点污染源的监测;通过监测及时的反映出了我区环境质量状况。

(七)完成了全区污染源普查任务。5月7日,市污普办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建军为组长的专业人员,按照验收标准严格考核,我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并以91分的好成绩名列全市第一。

(八)牵头实施了环境治理民生工程。区环保局作为环境治理民生工程的牵头单位,在区民生领导组的领导下,及时召开了相关部门的协调会议,分解落实了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较好的推动了工程顺利开展。

(九)政务工作任务。

1、扎实开展了环保宣传教育。今年年初我局以送明信片的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六.五”世界环境日围绕今年“减少污染-行动起来”的中国主题,通过发资料、发短信、集中宣传、全面动员等形式多样集中宣传。共向社会各界发放宣传资料等200本;宣传画20套;向区、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村组干部、绿色社区、企事单位、学校等各行业人员发送明信片600百余张,手机短信4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全区宣传点共写标语共20幅,制作环保工作成果展板15张,发各种宣传资料近11000余份,设置环境污染投诉点1个,公布投诉电话:12369,接待咨询群众4000人次。

2、政务信息完成任务较好,至今已报送各类信息29条,市环保局专刊、《沿滩信息》、《政务信息》、《日报》、《今日晚报》等采纳信息共22条次。行政效能、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确保了依法行政。

3、今年6月,区人大教科文卫委专题调查了《环保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我区环保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八)加强“城考”基础工作。完成了2008年环境统计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城考”自查得分76.69分,比上年增加0.93分。

(九)积极上报争取环保项目

以项目实施年为契机,根据环保今年的投资重点,新编制包装对上争取项目5个。其中:环保能力建设项目1个即:沿滩区环保局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5月份编制上报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代补”项目资金项目4个即:黄市镇红旗村为重点的碾子滩水库饮用水源地治理项目、富全镇新房村为重点的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瓦市镇沱湾村为重点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永安镇柏祥村为重点的蛋鸡养殖污染治理与综合利用项目。

(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班子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提高。通过课题调研,形成了《如何实现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等3篇调研报告,为我区饮用水安全、主要污染物减排、如何确保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现实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意见;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广聚民智,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回顾总结领导班子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理清了下步工作思路,明晰了工作目标。班子成员带头互相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共识,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要点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环保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保护特别是农村的污染防治宣教面还不够宽。对农村饮用水源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的宣传开展不够,落实防控措施较差。

2、要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的“沿滩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年底前开工建设”的任务十分困难。

3、我区“城考”质量考核得分不高。主要原因是城市功能区地表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不达标以及无污水处理设施。

4、个别乡镇对环评工作重视不够,未批先建的新上项目,特别是在发展规模化养殖方面尤为突出,导致环保投诉时有发生,要责令搬迁或停产、停业十分困难,也不利于经济发展。

(二)下步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对《环保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扩大《环保法》宣教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纷围。

2、扎实推进污染减排,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做好统筹协调服务,为促进沿滩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推进管理减排发挥好职能作用。

3、进一步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主动搞好环评审批服务,控制好“两高一资”的新上项目,严把环评关,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积极协调沿滩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审批,力争在七月底前完成。:

4、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环境安全。强化环境监督检查,污染治理成果,加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全区环境安全。

5、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好《市沿滩生态区建设规划》,广泛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积极争取“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搞好环境综合整治。

篇2

一是分解落实市政府确定给我区“十二五”减排目标,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注意数据的保存、资料的收集、档案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打牢污染物减排基础。

二是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与管理减排,继续抓好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完成落后产能、高耗能企业淘汰任务;推进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为下一步区域发展腾出指标空间。推动重点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对已建成的门牙污水处理站、仲宫污水处理厂在严格监管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进行升级改造和管网配套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形成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能力。

三是拓展减排领域,加强农业减排,督促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试点项目,进一步推进南部山区小型污水处理站和垃圾收集转运工程。(以上工作由总量办会同监察大队、监测站、项目监督科、管理科、生态科具体落实。)

二、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继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对施工工地、物料堆场等扬尘易发场所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管理。(该项工作由管理科会同监察大队、110指挥中心具体落实。)

二是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合格标志管理,重点推进机动车停放地抽检、行驶车辆冒黑烟查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该项工作由汽车尾气管理科具体落实。)

三是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源监控,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检修故障报告制度,加强对各类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检查和监督性抽测,强化工业污染源烟粉尘排放企业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类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该项工作由监察大队具体落实。)

四是加大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强对工业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严格直排环境的企业排放标准,确保工业废水污染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确保河段面水质稳定达标。(该项工作由监察大队具体落实。)

五是在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方面,重点督促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力争协调解决好河及其支流河段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在河道截污整治方面,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重点河流截污整治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镇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完善和管理好辖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由项目监督科具体落实;河水质达标治理工作由监察大队会同监测站具体落实。)

六是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严把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关。加强涉源单位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环境监管,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和更换工作。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该项工作由管理科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具体落实。)

三、加强快速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全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一是在原有基础上完善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对全区重点风险源进行专项检查。完善环境应急体制机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监控有突出风险源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防范措施。

二是定期进行不同科目的应急演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根据假设不同类型的污染事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起到锻炼执法队伍,提高人员素质的目的。(该项工作由监察大队牵头,110指挥中心、监测站会同相关科室具体落实。)

四、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继续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充分发挥建设项目审批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的调控、促进、优化作用。严格控制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新增审批量。对全区重点项目和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产业继续做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将管理植于服务之中。对国家鼓励的项目、科技含量高的项目、轻污染能耗低的项目优先审批。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和竣工环保验收,加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以上工作由项目监督科同监测站、监察大队具体落实。)

五、加强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有序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

围绕《市生态市创建目标责任书》中分解给我区的36项任务目标,强化对责任部门的定期调度考核工作,发现拖延和停滞情况立即予以督办整改,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指导申报各级生态乡镇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建设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迎接上级部门抽查。督促加强辖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继续有效组织,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对全区禁烧监察工作进行协调督导,确保实现全面禁烧目标。(以上工作由生态科牵头,会同相关责任科室具体落实。)

六、严格环境执法

一是做好环境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19城市公共服务热线环保联动服务,配合新闻媒体环保联动工作,处理好《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的环境诉求案件,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该项工作由法规科会同监察大队、110指挥中心具体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四个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源在线监控值班制度,确保实现国控、省控企业排污达标率达到98%。继续加大排污费征收稽查力度,依托排污申报电子平台,依法、全面、足额征缴排污费。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加大后督察力度,对环境违法案件跟踪督办,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该项工作由监察大队、110指挥中心会同法规科、财务科具体落实。)

七、加大培训力度与资金投入,强化人员业务学习,确保环境监测水平有较大提升

开展好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及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继续履行好常规环境监测任务,强化对重点流域、地下水涵养区的监督性监测。结合我区环境监测工作的整体需要,对目前监测工作的“短板”进行分析,科学合理的制定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计划,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从硬件购置、软件升级、办公条件、人员待遇、业务培训、定期考核等方面提升监测能力水平,扩充现有监测项目,确保我局监测工作在年实现新跨越。(该项工作由监测站具体落实。)

八、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进环保政务信息影响力

一是配合我区环保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根据市局部署,进一步完善“绿色,绿色行动”宣讲团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组织开展好环保移动宣传服务站“五进”活动。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等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继续强化和丰富中小学环保进课堂的教育内容,进一步发挥环保义务监督员、大学生环保志愿者作用。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各种环境文化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宣教科具体落实。)

二是做好区环保局各项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要将我局工作动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继续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各个科室要将平日工作成绩进行提炼,形成高质量文字材料,增加上稿率,要让上级领导及时了解我区环保动态,密切关注、关心我们所开展的环保工作。(该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宣教科会同各相关科室具体落实。)

九、全力推进廉洁高效及学习型机关建设

一是巩固扩大“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集中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学先进、找差距、作表率、振奋精神谋发展的好风气。

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以惩防体系为重点的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机制。巩固扩大“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成果,悉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方面提高服务效率与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整理相关申报材料,今年开始启动创建“省级文明机关”工作,努力促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3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9-0201-01

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十三五”污染减排目标,国务院拟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结合环境统计工作以及参加环保部门普查工作实践体会,就提高由环保部门负责完成的普查部分工作质量、把握普查的工作难点、合理应用产排污系数手册提出探讨。

一、准确把握普查各项工作要点,保证工作完整性、一致性

(一)把握时间节点。《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结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第二次普查时间节点为2017年12月31日,在此以前新建已验收的企业,试生产试运行已造成事实排污累计30d及以上企业,2017年停产的企业,2017年12月31日以前投入运行、试运行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纳入普查。2017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的企业,试生产试运行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不足30d的不普查。

(二)普查对象相对完整。工业源的普查对象

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6)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各类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等。生活源普查对象为第三产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服务业,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业,洗浴服务业,摄影扩印服务业,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医院,有独立燃烧设施的单位(除第二产业中纳入工业源普查对象的外)和机动车;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设区城市的区、县城(县级市)、建制镇(不包括村庄和集镇)。

(三)普查对象内容完整性。按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业源的规模、排污特点和排污量,将工业源划分为重点源详查,反映行业状况。一般源简要调查,反映面上状况。

二、采取确实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保证机构人员稳定,经费到位,宣传有力。各级普查部门,根据职责范围监察、信息等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组成普查工作小组,制订普查工作的质量控制制度;普查员、指导员的选聘、管理制度;普查工作方案;数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普查期间机构人员稳定,是普查工作质量的保证之一。落实工作经费是普查能够顺利开展、完成的基础。做好普查宣传,让全社会积极主动关心、支持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直接面对普查对象,是普查工作的宣传员,是指导、协助、检查、审核普查表的一线具体工作人员,只有熟练掌握普查条例、普查方案、普查表填报的具体规定、质量控制,才能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从普查工作的具体实践来看,一个地区普查质量的好坏与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对普查表各项指标的理解程度及工作的责任心成正比。由于普查表量大,指标复杂,专业性强,牵涉面广,没有具备相对全面的专业知识,很难完整填报普查表。

三、普查表准确填报及质量的审核,是普查工作的关键

结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要求“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在执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技术规定”中的五级审核制度时,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审核和普查机构会审审核是普查质量保证的关键。实际审核中发现普查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普查表指标填写不完整,基础数据填报不准确,重复、漏填项目较多。二是有部分普查对象不负责任准,导致数据偏差。为保证普查表填报、数据审核、数据录入等重点环节的工作质量,要认真执行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机构会审制度,要明确各自审核的重点和责任。每一层次要对前一层次审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级普查机构对本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工作负总责。

四、普查工作的难点

(一)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不认真,采取敷衍的态度。目前,环境执法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使得排污企业对污染源普查存在“无所谓”思想,认为此项工作对企业没有好处,突出表现为不想报,即不能认清填报是公民的义务;不敢报,即对普查心存疑虑,唯恐普查数据成为日后排污收费的依据;无力报,少数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集约化水平低,生产方式粗放,难以提供普查基础数据,为了应付普查,往往敷衍了事,搪塞普查人员,对所填报的数据,没有认真核对,凭印象填报。

(二)普查对象平时生产工况不稳定,给普查工作带来了难度。一是调查对象,根据订单生产,生产时断时续;二是调查对象排污的不稳定性;三是调查对象内部管理的不规范,会计制度不严肃,采用“两本帐”或不建帐,造成填报数据的准确度不高。

(三)监测数据的不准确。一是监测能力不平衡,许多基层监测站仅开展常规监测项目,不能满足普查项目的需要,使一些重要指标,如生产负荷率,估算成分较多,准确性不高;二是采样代表性不强,部分环境监测人员不能正确根据企业的特点,确定采样时间和周期,造成采集样的代表性不强,随机误差较大;三是监测频次不合理,企业的生产类型多、特点不同,废水中污染物成分不同,对监测频次的要求也不同,而基层采样频次采取固定的计划时间间隔,不随企业的生产状况进行调整,因此采样频次不合理,计算结果可信度差;四是数据处理方法不合理,废水实测平均流量和污染物实测平均浓度是计算废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代表企业某产量下的情况,不一定能准确显示企业一个季度的状况,因此得出的平均数有时误差较大。

(四)普查人员素质不高,审核水平不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大多为临时人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不强,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短期培训不能从根本上提高普查人员素质。不能从物料衡算、类比推算、现场实测等方面科学审核排污数据。通过对普查表审核发现,部分普查人员没有从逻辑上真正理解普查表各项指标内容。在实际普查中,许多普查对象填报后,普查员未能审核出来类似错误。

(五)普查监督不力。从本人参加全国普查表质量核查以及与核查组成员交流情况分析,个别地方仍存在行政干预,地方政府认为普查会与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直接挂钩,暗示普查人员对数据人为改动;二是监督机构的乏力,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社会各界对瞒报、漏报等违法行为有监督和举报的义务,但在客观上,由于普查过程中公众不知晓普查填报的数据,无法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五、建议

篇4

1.1 积极开展种植业产品整治工作

1.1.1 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 我们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和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工作重点由县城转移到乡(镇)农药经销业户(点)上,严肃查处制售高毒禁用农药行为,坚决杜绝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实现可追溯管理。

1.1.2 加强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 农业标准化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为提高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标准化知识水平,我们以“科技之春”活动为载体,加强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和普及工作。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30场次,培训7万人,媒体宣传50次,发放宣传材料45万份。通过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协会负责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出了一支具备专业标准化知识,能够适应现代农业需要的农业标准化管理队伍。同时,以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等为重点,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增强了广大种植业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1.1.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省加大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力度,开展了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2009年我委共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3次,水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1次,涉及全省60县(市、区)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各地农业部门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在“3.15”“5.1”“10.1”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和农产品大量上市期间,加大对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力度,扩大检测范围,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1.2 狠抓“三品”整治工作

按照《吉林省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农产品专项整治深化实施方案》要求,“三品”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认证自查活动及认后监管工作,在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预警机制,从使用标识规范性、产品质量合格性、标准实施到位性、生产过程守法性等方面开展监管和整治活动。―是组织345家“三品”企业完成了自查自纠,合格率达100%;二是对45家“三品”企业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合格率达100%;三是对全省67个市场1800多个产品的规范用标情况实施检查,合格率达99%以上;四是开展督导检查,全省累计出动2668人次,检查“三品”生产企业898家,监查198个场所;五是开展宣传培训,共出动700多人次,监测及检查327个场所;发放“三品”整治宣传材料10.1万份,媒体宣传21次,指导培训32余场次,培训15630人次。抽取“三品”产品数量358个,抽检合格率100%;六是开展绿色食品市场监察工作。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对我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白城市等地区的15个大、中型超市进行市场流通中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市场购买产品361个,查处违规用标企业15家21个产品,其中送质检部门检测产品65个。对市场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七是开展食用农产品认证的督查工作。对全省的获证企业、获证产品、认证标识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尤其是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认证。重点查处获证企业、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认证机构未依法有效实施跟踪调查、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3 加大了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力度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省农委与工商局、质检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力争使全省投入品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685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3865个/次,整顿市场3867个/次,受理举报案件93起,查处案件786件,结案779件,涉及金额1108.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665.01万元。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农资市场得到了进一一步净化,农民选购农资产品的环境进一步优化,优质放心农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有利地维护了农业生产安全。

1.4 建立和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

1.4.1 快速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

一是“海南豇豆问题”在媒体报道后,我委主管领导做出“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了解我省市场是否有问题豇豆流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批示。连续下发了三个文件,对加强全省蔬菜监测、生产监管进行了全面应急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长春市农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紧急通知,并组成2个检查组,对长春市经营蔬菜的28家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和市蔬菜中心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对有销售豇豆的5家超市和市场现场抽取豇豆样品6个,并对其进行了14种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未发现水胺硫磷等剧毒农药残留。其它各市(州)农业部门也做出了相应的应急快速反应。总体上讲,我省在“海南豇豆问题”的应急方面做到了“领导有批示、部门有部署、基层有行动”,受到农业部的好评。二是针对“青岛毒韭菜事件”,我委立即采取快速应对措施,组织有关农产品质检机构对长春市市场流通的韭菜进行抽检排查,共计抽检33个样品,未发现禁限用高毒农药残留超标现象。

1.4.2 制定了国家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对方案

按照农业部对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亚残会农产品监管工作的整体部署,我委及时下发了《吉林省上海世博会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对上海世博会和亚动会期间吉林省可能出现的供沪、供穗农产品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1.4.3 建立了省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

为加强省际间工作的交流,及时沟通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情况,我省向全国各省(区、市)发出了建立省际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的函,对在各省(区、市)区域内发生涉及吉林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函请各有关省迅速告知,并承诺我省将对告知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做好质量追溯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发生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前我省已经与12个省(区、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

1.4.4 启动了重大灾害快速应对措施

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期间,我省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农委及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全委并指导受灾地区农业系统投入抗洪抢险和抗灾自救,特别是对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起草下发了“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本辖区农业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把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对本辖区农业环境特别是受灾区域农业环境的监督管理。严密监督农业用水情况,重点加强受灾区农业环境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不出现农业污染事故。加强农产品生产、贮藏指导,严防过水农产品污染、变质等质量安全隐患,严禁此类农产品上市流通。同时要求各地在农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对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实行及时、科学和有效处理。二是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起草下发了《关于报送我省洪涝灾害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吉农市字[2010]379号),制定了《吉林省2010年受灾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各受灾地区对农产品特别是过水地农产品及时监测,及时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要求开展农田灌溉水和农用水质、过水土壤中重金属及有机物、过水地蔬菜与水果农残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工作。

通过上述工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几年来的连续监测结果表明,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的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各类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均呈持续平稳态势,我省农产品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较好,农产品优质品率较高。能够保障优质安全放心消费。

2 采取的主要措施

2.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省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洽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工作小组机构及职责分工。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执法年活动顺利开展。在今年省食安委组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中,为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委相关处室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为成员,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全面部署,落实任务 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全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总体方案》、《2010年吉林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体方案》,并制定了《全省种植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省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三个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为进一步落实整治工作,2009年4月3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副省长王守臣到会并做重要讲话。大会传达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精神,总结了几年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部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管农业领导和农委(农业局)负责人,省直有关厅局领导500多人参加了会议。

2.3 强化督导,跟踪检查 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委先后派出种植业产品、“三品”和农业投入品三个督导检查组,围绕整治工作总体方案,以检查农资市场和杜绝违法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为重点,突出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监管与服务、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三个关键环节,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和查阅文档、问询等方式,对全省九市(州)27个县(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指导意见,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4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时机,广泛借助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刊等宣传形式,加强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每月对各地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根据各地上报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加强督导。同时,把各地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收集整理,在《吉林农业》上刊发专题报导,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指导。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开展专家现场咨询等活动,强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和执法年活动宣传舆论氛围。

2.5 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农产品质量监管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生产各环节,努力实现监管的“制度化、长效化”目标。一是不断完善和强化制度落实。先后修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十项”制度,努力实现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及终端产品、包装、储运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完成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调研论证。2007年开始我们着手组织制定《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先后两次进行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目前已形成送审搞报送省法制办。三是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作用。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从管理、推广、科研、院校、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企业、市场等单位选出千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开展“千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督查”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制度落实岗位化、任务目标人头化、工作措施具体化、管理制度规范化。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足。农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人员、设备以及执法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产品质各市周量安全工作有不同程度的投入,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与实际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测体系不键全,人员素质较低。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尚不健全,还不能开展正常监测工作。县、乡两级监管和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还不能够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整体素质急待提高。

4 下一步工作意见

4.1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继续抓好种植业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三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明察暗访,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严格加强洪涝地区过水地块蔬菜、水果监测;以认证农产品为重点,加强“三品”标识有效使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以我省农药使用为重点,加大对农药违法及不规范使用行为整治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综合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4.2 严格农业生产全程质量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依法做好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明确监管职责,实行责任追究;继续抓好世博会期间供沪农产品和亚运会期间供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现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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