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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党政大局,广泛动员青年投身发展实践
一是进一步激发青年干事创业热情。树立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企业家等青年创业典型,发挥他们在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广大青年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效能提升献计献策,参与企业技术、管理、营销和服务创新,号召、引导、帮助全市青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功。二是深化“青”字号品牌建设。继续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少年维权岗”、“青年卫士”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青少年学习先进、奋发成才。组织“青”字号集体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广泛开展岗位建功、安全生产、信用建设、献爱心促和谐等示范行动,不断彰显“青”字号单位在社会建设中的影响力与责任感。三是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创建“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引导青年服务社会。不断挖掘志愿精神内涵,传播社会正能量,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节会服务、抢险救灾、生态环保、敬老助残、爱心助学等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四是积极服务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以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东江湖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契机,组织发动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为我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为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倾力奉献。围绕市委生态立市的理念,继续大力组织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带领青年义务植树,为再添新绿。
(三)立足于青年需求,竭诚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
1、全面实施清河行动计划。完成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黄山港5.1公里整治,启动洛塘河(大道-绵长港)整治前期工作。实施新一轮镇村河道整治,计划完成整治镇村河道230公里力争271公里,完成标准化河道整治20公里力争26公里,同时推进农村池塘整治工作。结合“三清两绿”行动计划,有序开展河道“绿道”建设,计划实施镇村河道绿化40公里力争48.5公里。完成调活水体技术方案和各镇重要区域水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同时结合城市规划区水域详规的编制工作,着手“小河变大河、死河变活河”的治理探索。
2、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鹃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引水河道建设,全面实施库区土方开挖,力争湖线基本成型。加大扩大南排工程对上沟通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尽力促成项目可研早获批,工程早推进。做好尖山围垦三期项目纳入钱塘江尖山河口段综合治理课题的跟踪工作。
3、扎实开展灌排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田水利设施灌排配套渠系建设,畅通水利设施“神经末梢”,计划改造泵房27座,更新机泵35台,衬砌渠道131公里,改建渡槽8座、水闸12座、排涝站点12座,新增机泵19台。继续推进圩区整治工程,重点实施周王庙镇星火、博儒、长春圩区,盐官镇郭店圩区,斜桥镇斜西圩区和许村曹家河等6个圩区,计划完成市下达圩区整治任务2.66万亩力争3.22万亩。
4、基本完成水利普查工作。紧跟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步伐,重点完成普查表填写和录入,做好上级普查机构对我市普查成果的审核意见的修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水利普查工作任务,确保普查工作的质量。
二、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
1、未雨绸缪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防汛大检查,突出抓好各类防汛安全隐患整改。深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防汛体系动态管理,巩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成果。认真修订完善市级“三防”预案,指导和督促各镇、街道、防指成员单位修编完善各类“三防”和应急度汛方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专项应急演练。实施防汛会商系统升级改造,启动防汛信息平台建设,配合市水利局做好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
2、不折不扣抓好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健全防汛物资储备体系。实施Ⅲ等水准高程复核、水雨情监测站基准校核,完善全市Ⅲ等高程网点数据。加强地方海塘养护管理,完成盐仓海塘后坡排水工程,启动丁坝加固工程建设。实施水文巡测站点建设,增加盐官潮位遥测站测井设施;认真做好水文资料整编、汛期水文预报测报、硖石站异地新建前期准备和全市19个水量水质同步监测断面的取样测流和送样等工作。实施上塘河流域翻水管理站业务用房工程,认真做好上塘河流域防洪排涝调度工作,确保上塘河流域的防洪安全;积极做好上塘河流域水资源的调配工作,实行经常性翻水换水,保障该地区工农业生产用水和水上交通的需要。
3、全力以赴开展灾害防御工作。抓好各类防汛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确保处于良好的待运行状态。汛期加强防汛值班,及时雨情、水情和台汛动态,当好“三防”工作参谋。结合“防灾减灾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大洪涝台旱灾害防治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以“不死人、少损失”为原则,全力应对洪涝台旱灾害的侵袭,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三、加强水行政执法管理,持续提高水资源承载功能
1、加大水行政执法管理力度。结合3.22水法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水法制意识。强化水资源论证制度,切实抓好取水许可管理;加强地表地下水资源保护,抓好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保留深井长效管理,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取水实时监测系统平台,加大对取水大户监控力度,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加强与取水户、银行等多方沟通和合作,扩大“银行电子扣费”覆盖面,提高水政“两费”征收率。开展水保专项执法行动,启动《市水土保持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水事违法案件,依法维护全市正常水事秩序和水利工程完好。
2、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常态化检查和百分制评分的考核机制,大力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做好招标诚信体系创建、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水利招标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时刻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安全防范工作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安全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考核制度,做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财产安全、人员安全。
3、积极探索推行河道管理新机制。结合“四位一体”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新机制和水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河道管理新型责任模式,做好“河长制”管理方案编制相关基础工作,全面落实河道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责任制。结合数字城管运行机制,加强市级河道工程设施巡查管理,及时做好市区城防河道工程设施维护和白漾翻水站运行管理工作。
四、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努力推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一)大力推进中医医院的标准化建设。
1.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重点建设好3所特色优势明显,管理规范的省级中医“名院”,并以此带动其它县(市、区)中医院的规范化发展。
2.开展中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省中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中医医院临床护理工作,强化基础护理,要求每所中医院至少创建1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以此提高中医医院整体护理质量。
3.推动中医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按照《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单病种诊疗规范》的要求,在各地原有的基础上,实施中医单病种拓展计划,要求各地遴选和推广应用10~15个疗效确切,技术规范,水平先进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单病种,强化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中医诊疗行为,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
(二)推进中医“三名”战略。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和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充分发挥专科专病特长,形成我市中医“名科”群体,要求各县(市、区)今年均开展中医重点专科评审工作,为全市下一轮重点专科评审打好基础;开展县(市、区)“名中医”评选和省、市名中医带徒工作,建立名中医管理制度,建立“名医馆”、名中医工作室,努力为名中医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服务环境;同时,开展“市传统医药民间祖传特色郎中”评选工作,发掘、保护、传承一批确有特色专长的民间传统医药技术。
(三)加强中医质控建设。继续推进“医疗质量服务年”活动,持续改进中医医疗护理质量,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内涵质量建设,主要抓好中医质控中心建设。今年,要新组建中医急诊质控中心,并进一步完善市级中医病历、护理、药事三个质控中心,制订《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专家,修订完善四个中医质控检查及评分标准,更好地体现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
(四)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院是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办院理念、队伍建设、诊疗活动、建筑风格等方面要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和内涵,各地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温岭市中医院作为我市第三批国家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单位,更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计划今年在温岭召开全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现场会。
二、继续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和“等级”评审工作,不断加强内涵质量建设
(一)积极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根据国家、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2011年,全市中医医院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2010年三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和《2010年二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评估细则》,切实指导各地开展活动,并适时组织专家对9个县(市、区)中医医院管理年进行检查评估工作,切实推进八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抓好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按照《省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0版)》的要求,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把等级评审工作作为医院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作为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医护质量,加强内涵建设,提升综合实力的重要工具。市局要求原有7家二级甲等中医院都能顺利通过复评,在此基础上,争取1~2家中医院能达到三级乙等中医院;新增1~2家二级乙等中医院。
三、认真抓好农村中医药“三进”工程,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中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细则(2010~2011年)的通知》精神,巩固我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成果,重点抓好玉环县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争取椒江区或黄岩区创建省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二)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社区卫生服务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设置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药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能够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条件的应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今年要开展“中医药进社区市级示范点”的创建活动,推动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三)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进家庭活动。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普及,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下半年,市卫生局将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周”活动,要求做到“五个一”:即了解一位中医古代名家,会说一句中医名言,熟悉一种养生保健中药,教会一个养生保健动作,推荐一种养生保健膳食。
(一)规范“三类人员”培训。要切实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取证培训。重点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化与矿山、海洋渔业与水上交通、建设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其中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确保达100%。
(二)突出车间主任、班组长培训。以企业自行培训为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全面推进全员培训工程,努力完成全年培训各类从业人员13万人的培训任务。特别要抓好车间主任、班组长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班组内部的“随机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分行业的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集中面授。
(三)加强镇街、村居安全管理(监察)员培训。在地级以上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市、镇街两级安监员执训和镇街分管领导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市安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乡镇安监员和村居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培训实效
(一)狠抓“机考”,完善安全培训机制。自去年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实行信息化考核(机考)试点以来,使得考核效率更高、刚性更强,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要继续坚持并完善“机考”制度,扩大“机考”面。坚持培训机构抓培训、安监部门抓考核,完善教考分离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做好考核和发证工作。
(二)严肃纪律,增强“取证”培训权威。对待“取证”安全培训,将严格执行培训纪律,严把考核、发证关。同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监管内容,严肃查处无证上岗行为。
(三)注重质量,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44号令和省安监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过渡各项工作,努力整改存在的不足,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培训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安全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高素质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建设好安全培训师资库。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大专院校、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专家的作用,使全市安全培训机构资源共享。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
(一)创新培训方式。要积极探索安全培训方式,实施分类培训、分级培训,尝试互动教学、安全培训进企业进车间。引导企业培养自有师资,抓好内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开辟网上课堂,实行远程教学,增强培训方式的灵活性。
(二)坚持以执法促培训。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要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企业“三项岗位”不持证上岗、职工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等行为。通过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惩处一批安全生产培训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增强警示效果。
(三)切实加大投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的人、财、物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确保“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员工普遍得到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四、多管齐下,进一步形成安全培训合力
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产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突出抓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区块、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市年内基本建成1至2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5个主导产业示范区、1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
1、突出抓重点项目建设。贯彻省市农业“两区”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以重点项目实施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提升、科技示范推广、基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实施内容,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确保建设进度和形象进度。以12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为重点,每个综合区确定5个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总投入额在3000万元以上,确保全市年度完成投入额不少于5亿元。综合区外的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要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同步确定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落实相应政策措施,确保有序推进。当年没有安排建设项目的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不列入年度省级园区验收的推荐名单。
2、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园区建设项目宣传推介,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认真做好园区项目的包装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属地政府的扶持政策措施,建立业主自筹为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扶持为辅的项目建设投入机制。市级现代园区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市辖三区的重点建设项目,没有列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园区不予支持。进一步细化扶持政策,研究落实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园区建设的主体培育、土地流转、招商引资、设施农业用地等突出问题。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机制。建立园区建设季报制度,强化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建设进度,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如期完成。逐步完善考核机制,继续将现代园区建设列入市对县(市、区)的重点项目考核内容,并积极争取增加考核权重。强化工作合力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园区办工作力量,各县(市、区)要抽调得力干部从事园区管理工作,积极争取部门配合和支持,注重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创新园区管理体制,积极借鉴工业园区做法,推广三门现代园区建设运行模式,进一步探索建立现代农业综合区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园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对至今没有实质性启动的各类园区予以淘汰,不再列入扶持对象。实行年度工作考评制度,开展县(市、区)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绩效评估,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加强示范典型培育和宣传。要注重培育一批可学、可推广的园区建设典型,组织园区建设主体进行观摩学习。要加强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扩大园区建设的影响。继续策划举办全市农业“两区”建设现场会,做好现场落实、典型筛选等各项准备工作,为农业“两区”建设营造更大的声势。
二、加大龙头培育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1、加强农业企业行业协会建设。做好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协会换届工作。计划安排3月份对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进行改选,同时举办一次农业龙头企业业务培训会议。
2、加大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力度,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加快转型升级,促使做大做强。各县(市、区)要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企业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排查,协同各职能部门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实行政策倾斜支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此基础上,确定30家左右农业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今年争取新增5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
3、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技改项目调查,确立一批重点技改项目进行跟踪联系,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技改项目的申报,重点是做好省级和国家级技改项目的申报工作,鼓励和推动农业企业加大研发和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市本级继续实施农产品加工业项目专项,并进一步严格申报条件,规范申报程序,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项目。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动外向型农业发展
1、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招商项目库,落实配套扶持政策,创新招商方式,变坐等招商为主动招商,加强项目推介,吸引各类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年内农业利用外资和工商资本不少于20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重大农业招商项目,策划举办专场农业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优化招商服务,对引资项目实行跟踪联系,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引得进、留得住、有效益”,实现多赢发展。
2、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继续组织优势农产品出口企业赴境外参展,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创造条件,策划举办特色农产品推介会,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国际市场影响力。
3、积极推动台湾农业创业园建设。抓住农业“两区”建设的政策机遇,积极帮助台创园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有更多的项目资金落户台创园。逐步建立与台创园管委会的联系制度,发挥业务部门的作用,加强农业项目实施的指导,促使引资项目及时落地,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增强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总结仙居台创园在土地流转、投融资、园区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建设经验,加强示范推广,推动全市农业与台湾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4、继续实施农业“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到市外、境外兴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农业产业化跨区域经营。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市外农业发展状况。加强与重点企业、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专业大户的联系,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做好在外农业合作组织建设,促进主体间的合作交流。切实加强区域间的政府层面和农业部门的合作和交流,着力改善我市企业在外经营和发展环境。
四、强化产销对接,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
1、组织参加重大农业展会。做好筹展参展各项工作,注重培育农博品牌,不断扩大我市优质农产品销售。
2、进一步深化产销对接。切实加强农产品产销形势分析,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调查,针对不同农产品的生产特点,完善价格和交易量采集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和批发市场农产品价格和供求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密切产销衔接,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企业加强与本地生产基地的联结,稳定和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及时化解大宗农产品滞销问题。
3、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新业态。推动农产品专业市场、冷藏保鲜、物流配送等一批新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能力。
五、挖掘农业功能内涵,积极推动休闲观光农业发展
1、策划举办农事节庆。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特色,加强市县联动,策划举办一批以特色农产品为主题的农事节庆活动,推动休闲观光农业产业有新发展。
2、加强休闲观光农业的宣传推介。继续推出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精品线路,加大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示范点的推介,打造一批闻名省内外的乡村旅游目的地。继续抓好休闲观光农业示范企业的培育,开展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企业、示范点评选活动,着力培育一批国家级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县、示范点。
3、组织参与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大赛,集中展示各类创意产品。积极引导创意农业设计、休闲产品开发,提升发展内涵。
六、夯实基础,健全产业工作体系
1、加强农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启动建设区公共卫生中心,争取年内开工。木渎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年底基本完工,2015年4月底投用。加快推进越溪、郭巷、光福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越溪卫生院6月底前投用,郭巷卫生院年底前投用,光福卫生院年底前基本完工。启动建设长桥蠡墅医院(名称待定)。
2.区域卫生信息化工程。加快推进区卫生信息中心建设,建立区域卫生数据中心。按照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等信息化建设标准,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成与市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年内实现健康档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
3.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对照国家建设标准,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按照时序进度配合做好区公共卫生中心工程建设。完善区精神卫生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区妇幼保健所确保通过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复核评估。
4.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44元。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全面规范实施10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特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重性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和服药后安全检测、社区健康自助小屋(数字化慢病管理)等项目。
5.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常态管理,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任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力争消除麻疹,建成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示范区。完成中国消除疟疾行动省级评估验收。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加快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疾病管理效率,试点开展高血压病人远程居家管理。
6.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加强母婴安全管理,严格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剖宫产审批制度。深化母婴阳光工程,将服务人群逐步扩大至常住人口。强化妇幼保健管理,推进数字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提升妇幼保健综合实力。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开展社区居民产后访视信息化管理示范点创建。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管力度。
7.提升卫生应急水平。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培训演练。启动区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按标准储备应急物资。做好日常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及时规范、科学有效实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8.深化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强化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丰富健康城市内涵,推进健康场所建设,新建市健康村10个。巩固创建卫生镇、村成果,新建国家卫生镇1个。实施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抓好流动人口、职工、农民、学生等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开展公民健康素养干预和监测,强化控烟工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9.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完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及时上报重点品种检测信息和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推进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天安行动”,围绕三个重点项目(农产品质量保障,食用油放心,卤菜厂、店诚信生产经营)和五个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五小”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养殖场病死畜禽规范化处置、桶装饮用水、区域特色食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0.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巩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达标示范”成果。深化卫生监督体制综合改革,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加快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强化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监督和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监督抽检。实现医疗机构、餐饮业、住宿业和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全覆盖。加强检查指导,促进旅游餐饮服务业全面提升。深化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1.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坚持政府举办为主和城乡联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合理调整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长桥(蠡墅)、越溪、郭巷街道等拆迁较多的区域要合理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通过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复核评估。城区(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山医院建成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建成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
12.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强化对口支援,逐步建立电子药房、会诊中心、检测中心、远程会诊、网上预约、双向转诊、移动终端等系统,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试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协调区域内医疗机构共建东山、金庭两个120急救站点。
13.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度,开展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模式的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5%以上,长桥、木渎、横泾中心等继续深化“保姆式服务”和“医疗服务进万家”。开设社区(城区、镇区)全科医生工作室,实行“定地点、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和定任务”服务,吸引更多的居民群众在社区首诊,服务对象在社区的满意度达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达85%以上。
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4.强化公立医院管理。加强医院基础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继续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核心制度、药事管理、医院感染等专项检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做好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防范预案,完善医院投诉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继续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提高参保率。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准入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合理用血管理,强化血液安全管理,保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15.全面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继续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全面改进医疗服务。提升等级医院建设水平,医院确保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木渎医院确立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目标。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滚动式管理。加强对外协作,积极开展与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不断改善就医环境,推行便民服务,优化就医流程,缩短患者就医时间。
16.加强中医药工作。认真贯彻省中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按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标准,配置中医药人员,设置中医科,开设中药房。木渎医院以建设三级中西结合医院为契机,争创中医服务品牌,甪直、东山继续加强中医特色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开展中医药服务。
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7.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上开展网上集中采购,并按合同要求集中统一付款。区级公立医院按规定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用药。
18.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综合考虑城镇化进程、服务人口、服务需求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量,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完成第二批(250人)卫技人员人事考录进编。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员,适当提高护理人员比例。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用人自。强化绩效考核,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提升基层人员工作效率。
19.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前期准备。成立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有序推进医药分开,推动医院健康发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定期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全面开展成本核算,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流程优化,提高经济运行总体水平。
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提升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区城乡居民(农村)医疗保险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650元,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相当。进一步提高补偿水平,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58%以上,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保持在75%左右。探索混合支付方式改革,科学调控和管理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8%左右,适当扩大基本医疗保障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全面实施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
七、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21.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为医药企业营造健康发展环境。抓好药品、医疗器械行业诚信体制建设,开展诚信等级评定,开展“文明示范药店”创建活动,规范医疗机构药房日常监管。切实加大对不守信企业的检查力度,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实施质量授权人制度,加大对高风险企业、高风险药品、国家及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品种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报备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制度。加快推动企业实施新版GMP,做好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标准,加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和跟踪检查。推动药品远程动态监控、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督促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械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抽验,重点抽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和举报投诉集中、违法广告多发品种,切实提高抽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3.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加大对食用油、卤菜等重点品种以及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单位等重点单位的治理力度。推广“五常法”管理模式,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餐饮服务环节科学化监管水平。全面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批次,依法做好抽检后续处置工作。切实做好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4.强化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进一步完善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责任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联合服务”工作机制,针对疑难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推广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制度,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加大重点产品抽查、突击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力度。开展对美容美发行业、保健食品专卖店等经营使用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试点,组织开展蜂胶、灵芝孢子粉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
25.加大药品稽查执法力度。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部门协作,构建执法协同体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达100%。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
八、完善政策保障
26.重视卫生科教工作。发挥科教兴卫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重点支持临床科技项目和青年科技项目。实施《区卫生人才和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4年~2015年)》,加快建设一批适应卫生服务需求、具有省内市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层实际,积极开展适合基层的科研活动。注重医疗护理创新,积极申报市级科技指导性项目。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用和优秀论文申报。
农村卫生以开展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一是强化农村卫生与医政工作的衔接,规范乡镇卫生院临床诊疗和执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抓好基层人员培训和提高。二是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纵向联系,积极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继续抓好承办工作。三是落实乡医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逐步解决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稳定乡医队伍。四是做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收尾工作,保证全部达标。五是巩固发展新农合作制度。2013年,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不低于120元,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建立健全各级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体系,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探索总额预付和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开展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试点工作。建立新农合基金内部稽核制度,严格监管,规范使用。
二、着力实施“公卫优先”工程,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新突破
一是扎实推进“6+9”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细化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加强考核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项目管理,规范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二是开展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专项治理,健全规范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保健等生育健康服务,确保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0万和6‰以下,落实三级预防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三是深入开展“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健全卫生应急与相关部门之间,以及与医政、疾控、卫生监督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决策指挥机制、监测预警机制、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储备等工作。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四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强化传染病监测和疫情管理,推进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五是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政策措施,重视抓好农民工传染病防治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和儿童免疫预防信息化建设,抓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实施,巩固消除麻疹成果。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七是巩固发展地方病、寄生虫病、麻风病防治成果。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消除碘缺乏病考评准备。八是积极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普及”的建设健康城市规划,2010年完成建设健康城市的健康社区、健康医院、健康学校等试点工作。九是加强爱国卫生长效机制管理,继续巩固与发展迎十一运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开展好第2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高全民卫生综合水平。十是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巩固全国灭鼠灭蝇灭蟑螂先进城市成果。不断加强全市消杀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整体化建设。发挥单位积极性、群众的主动性,做好除四害工作,继续巩固除害达标成果。尽快修订完善我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十一是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搞好农村爱国卫生专项治理。按照《十一五农村改厕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年内完成12000座国家农村改厕任务,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2个百分点。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加强平阴、商河77个村、24个饮用水监测点的管理,保证农民饮用水安全。
三、着力建立基本药物供保机制,实现医患权益和谐平衡新突破
一是切实做好83个社区卫生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和章丘市20个乡镇卫生院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试点工作。二是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继续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将配送机制逐步扩大到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保工作中。三是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四是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比率使用基本药物。五是探索基本药物供保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和落实相关政策,维护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并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保护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六是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总结和交流经验,确保顺利有序开展。
四、着力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新突破
开展“消毒供应中心建设年活动”,探索建立全市集中消毒供应中心。七是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制定护士长三年培训计划,推广整体护理、无陪护病房的经验做法,提高护理工作水平。八是规范医院投诉管理,创新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九是加强急救网络和能力建设,做好在我市举办的全国第三届急救知识与技能大赛筹备工作。十是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平安医院建设、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创建活动。十一是统筹做好全市80万中小学生查体工作。
五、着力改革卫生监督体制,实现卫生监督管理能力新突破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制定落实城乡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的保障政策。二是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重点抓好开展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的专项整治。三是积极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四是推进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和数据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涉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五是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扩大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六是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卫生监督。七是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严格稽查制度,防止出现有案不查、有法不依、以罚代刑的现象。八是进一步理顺体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管各项职能的衔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检验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制定,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安全。
六、着力中医药继承融入工作,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认真落实《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尤其要加强市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适应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二是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加大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力度,集中优势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实施好省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临床疗效。三是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建立和完善融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保健服务体系。四是强化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开展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中医医院特色评价工作,科学、客观地评价中医医院的特色优势,促进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强化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组织实施《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五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控、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中医药对保障人民健康的贡献率。六是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中医药科学普及和中医药文化建设。
七、着力健全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卫生人才培养新突破
一是继续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泉城卫生学者”培养期管理,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二是不断提升卫生科技创新水平。组织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市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三是巩固和推进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规范管理和创新团队建设,提高重点专业的科研整体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四是积极推动适宜卫生技术在基层的推广应用。五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有效预防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六是切实抓好全科医学培训、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和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的实施。在保证培训效果的前提下,探索创新培训形式,采取网络培训、函授培训、业余培训等多种形式。七是加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范管理。抓好培训基地的申报认定,探索考核工作和激励的新机制。八是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九是筹备召开全市卫生科技教育工作会议。
八、着力创新医药卫生信息化工作,实现卫生信息化建设新突破
一是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依托市卫生信息平台,加大投入,积极探索传染病报告、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疗服务、新农合、妇幼卫生、社区卫生、采供血等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实用共享的目标。二是加强社区卫生和乡村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推行电子病历。三是抓好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病历和医院信息公示。四是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疾病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五是注重发挥信息化在改善监管绩效中的作用,增强透明度,提高监管效率。
以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这一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全力开创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以巩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抓手,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提升亮点,以新形象、新标准、新举措服务群众健康和社会发展,打响健康新品牌。
(一)抓好重点考核项目。加快推进为民服务实事,从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高农合保障能力等重点工作入手,启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完善中心管站模式,推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对柞村、路旺、东宋、苗家4处镇街卫生院就医环境进行升级改造,完成30处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巩固完善“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服务模式,初步建立“医卡通”门诊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和大病保险工作,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狠抓科学发展考核指标落实,确保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及增长率、万人拥有床位数及增长率、新农合住院门诊补偿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绩效指数等考核指标继续位列各县市区前茅。
(二)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一是重新组建市医学会,完善医疗监督体系。成立内、外、妇、儿、检验、放射、超声、中医、护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质控专家组,依托医学会等社会团体,全面落实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和质控考核等工作。二是完善医疗质控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行医疗PDCA质控循环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手术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医疗文书及处方点评等制度。三是建立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定期组织专家对院前急救、院内感染控制、病历书写质量、单病种质量控制、医技设备检查、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供应室生物监测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杜绝责任事故,最大限度降低技术事故发生。四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资格准入和执业注册,严格审批管理。
(三)狠抓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实施“医疗技术提升年”活动,依托滨州医学院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快提升医务人员学历结构,推进重点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建设,营造全员参与科研氛围,打造学习型医疗卫生队伍。推进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完善中青年业务骨干培养机制,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启动“全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关键技术示范县”创建工作,参与国家课题研究项目,培养一批市、镇、村基本医疗卫生关键技术业务骨干。推进市中医医院“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中医特色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室创建活动,抓好中医确有专长、中医带徒工作,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启动新一轮乡村医生培训考核工作,加快中西医适宜技术推广,提高乡村医生技术水平。巩固完善“卫生强基工程”政策,严格与职称晋升、干部储备挂钩,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合理流动,带动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开展和业务发展。继续引进200多名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二是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年”活动,积极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院分级评审工作,市人民医院筹备三级乙等医院创建;市中医医院完成二级甲等医院评审,争取申报三级乙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完成二级综合医院创建申请,各镇街卫生院完成一级综合医院评审,不断完善各级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市级信息化建设平台,基本覆盖市直医院、镇街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体化管理农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疗服务、医保信息等数据统一标准化管理,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水平。三是实施“医患沟通建设年”活动,加强沟通能力与服务礼仪培训,认真纠正服务态度不够好、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用语不文明、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等现象,重大手术、麻醉、特殊检查和治疗、贵重药品使用、大额收费等不履行告知义务,各种知情同意书格式不规范、内容简单、语气生硬等问题,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实现医患之间良性沟通。通过全面落实三个“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理顺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完善日常督导考核机制,强化专业指导团队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健全三级工作网络,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质量。以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为突破口,深入基层,走村入户,确保群众免费健康体检、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项目落到实处。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融入全市应急指挥系统,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落实传染病综合性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以及手足口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流行性出血热、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控制力度,确保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稳步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完善流动人口免疫预防管理办法,巩固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不断规范医疗市场、公共场所监管等卫生监督执法,建立起更加理顺的卫生监督协管机制。积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圆满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适龄儿童龋病防治、基层健康指导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免费体检、已婚育龄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改水、改厕和水质监测等项目任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与城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成果。
(五)提升农合保障能力。继续调整完善报销补偿方案,重点提高大病慢病保障能力,有效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探索建立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管理机制,逐步将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等病情较重、病程较长、需长期用药的病种纳入特殊病种门诊管理,统筹内药品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50%以上。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给予二次补偿,形成多重保障机制。继续实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抓好新年度筹资工作,农民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9%以上。
(六)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完善社会评价机制,建立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将医疗服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让患者从入院到出院进行全程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与医务人员执业注册、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切实激发工作积极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抓好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拿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等问题,实行“逐级承诺”制度,层层签订《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做出承诺、层层兑现承诺的局面,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责任意识,解决好群众看病贵问题。完善药品总量监控公示制度,以抗菌药物、心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及营养治疗药物为重点,实行使用情况“双排序”,结果及时公示上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给予组织处理。积极开展以“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使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成为广大医务人员自觉行动。组织举办医德医风先进事迹报告会、诚信服务演讲比赛、文明服务礼仪比赛、新录用医务人员岗前宣誓等活动,培养医务人员大局观念。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在全系统培养树立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医德高尚、廉洁行医的模范典型,形成弘扬正气、抵制歪风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全面了解卫生系统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做出的不懈努力。
(七)统筹抓好其他工作。巩固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快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搭建公正、中立的沟通协商平台,妥善化解医疗纠纷,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及责任追究措施,最大限度结服积案陈案。完善医疗纠纷跟踪处理和案例每月通报制度,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完成市中医医院等7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单位”创建,进一步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厉行勤俭、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思想,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活动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监管领导机制,严肃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业务经济活动行为,提高卫生经济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2013年卫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和统筹发展大局观,解放思想,提标争先,鼓劲加压,负重奋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着力打造“精细化管理年”
1.积极推行新农合工作精细化管理。按照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以“完善政策、提高保障、合理控费、加强监管”为重点,全面加强新农合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要求所有县(市、区)均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推广三门、仙居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地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探索建立住院费用弹性总额预算管理和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机制,设立门诊统筹调制基金,提高预算超支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用、截留、挪用,加强财务检查和内审内控,严格遵守财政纪律,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加强新农合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控制医药费用合理增长,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三是完善市级新农合结算平台系统。加强县与市之间的沟通交流,简化异地结报程序,并力争与省级平台对接,提高即时刷卡结报率,方便参合农民报销。
2.积极推广“三病”精细化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全市慢性病社区管理再上新台阶。推广三门“三病”精细化管理试点的经验和做法,规范健康教育和社区随访管理,建立、完善与慢性病防治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为患者提供个性化诊疗服务和精细化防治管理,有效降低慢性病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
(二)着力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年”
1.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地要在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编制机制、考核体系和用人制度。一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协商,按照规定标准核定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认真推广玉环县基层卫生改革试点县的工作经验,积极创新考核机制,将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拨付挂钩。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性的收入分配机制,各地可将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5、4∶6、3∶7的比例进行偿试,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坚持绩效工资发放与个人考核相挂钩,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作为个人考核的主要内容,实施“按岗定酬、按绩取酬、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真正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竞争性用人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按照岗位设置及条件,打破人员身份,实施人员竞聘上岗,同工同酬。进一步完善院长(主任)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院长(主任)的主观能动性,推行院长(主任)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赋予院长(主任)一定的责、权、利和义务。
2.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各地要以基层医改为契机,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内部管理,坚持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并举,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管理。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门、急诊工作,坚持严格的值班制度,24小时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2012年争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占全市诊疗人次的45%以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提倡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主动引导城乡居民“小病进社区”。二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地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办公室,实行多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加强优秀责任医生团队建设。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评结果的激励作用,坚持考评结果与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挂钩,加强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推进“三扩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
巩固全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成果,指导、督促县(市、区)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政策,建立健全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稳定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确保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与此同时,根据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积极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向村卫生室延伸,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的村卫生室都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当好政府的参谋,积极主动开展调研、策划和征求意见,尽早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尤其是财政补偿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级医疗机构做实、做细、做规范,认真做好减轻广大群众医疗负担、方便百姓就医的这项民生工程。
(二)进一步扩大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覆盖面
按照市政府的三年规划,在做好“三病”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等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覆盖面。争取提前到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全覆盖。各县(市、区)要尽早制定实施方案,通过三大慢病精细化管理及基本药物免费配送,优化政策支持环境,落实必要的经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医生的作用,按照规范认真做好个性化评估和定期随访,要真正把基本药物送到每一个“三病”患者手里,使此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市所有城乡居民。
(三)进一步扩大规范化创建覆盖面
各地要积极开展国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省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努力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及初评,市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验收。2012年,争取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有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同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
各地要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步伐。按照省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村卫生室现状,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全面实施基本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争取在2012年底前全市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率达到50%以上。
三、努力促进基层卫生工作“三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1.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完善新农合筹资等相关政策,相对稳定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2012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60元以上,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是2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力争达到75%,按要求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70%和80%,适当稳定省市级(含省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普通门诊补偿比例达到35%左右。同时将达到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门诊补偿比例与乡镇卫生院同等。
2.全面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所有县(市、区)都要提高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乳腺癌、宫颈癌、艾滋病机会感染等8个病种的医疗保障水平。并在三分之一以上的统筹地区,增加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2012年计划安排椒江、三门、天台第一批实施。将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后续治疗、恶性肿瘤、儿童孤独症等5个病种纳入特殊门诊统筹补偿范围,补偿比例参照住院补偿标准。
(二)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深化落实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开展培训工作,做实做细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和项目成效。深入开展第四轮(2012-2013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按省厅要求以重点人群为主要体检对象,60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儿童每年开展一次体检,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人群每两年体检一次,各地要特别关注并动员从未参加过体检的农民要求参加健康体检。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覆盖面,2012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2.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综合改革。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加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二级医疗机构落实按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确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分配比例村卫生室原则上不低于40%。
3.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电子病历开发应用,覆盖率达到80%以上。继续做好城乡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全面落实即时结报、“一卡通”等便民惠民服务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效率监管,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医疗费用。
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市卫生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姚家店镇卫生院、陆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迁建工作。完成村卫生室全面建设计划。2014年将新建20个村卫生室。
5.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群的覆盖面。
二、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6.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紧急救援网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达到100%。
7.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继续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强基工程”,深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控任务。做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完成疫苗接种任务。加强慢性病防治与管理,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县、区)。
8.推进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落实“一法两纲”,实施妇幼保健“五免一补”健康工程、国家“降消”项目和传染病母婴阻断项目。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以上。
9.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卫生监督机构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卫生监督协管以乡镇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做好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以及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工作,中小学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业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等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率100%。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审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质量体系。
三、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10.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继续深入持久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荆楚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继续开展各项医院评审活动,开展医疗服务质量专项督查,有效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和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执法监督。在市级医疗机构试行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无偿献血“六进”模式,实现无偿献血率100%。
11.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强化医院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手术分级、药事、院感、血液质量管理。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病人投诉。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12.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实施“三名”、“三进”战略,全面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完善中医医院服务体系,开展“百镇千村”中医药示范单位、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中医药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三堂一室”(国医堂、名医堂、中医养生堂和知名中医工作室)活动。落实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
五、推进人才、科研和卫生信息化工作
13.实施人才强卫、推动科技兴卫。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卫生科技在卫生事业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科研活动能力和水平,争取更多的专科跻身市级重点专科行列,力争达到省级重点专科水平。
14.加快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区域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和全市村卫生室信息化、新农合管理“一卡通”建设。
六、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1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持续推动“健康”全民行动计划,整体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创建,全面完成省级灭蝇城市达标复查工作。
三、加快提升国际贸易中心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先进制造业的水平和能级。
五、大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城市运行安全度。
六、着力将办博经验转化为城市管理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七、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八、加快推进郊区新城规划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九、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十、加快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
十一、大力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取得新突破
十二、进一步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支持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壮大。
十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十四、加强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努力保持主副食品等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
十五、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实施旧区改造新机制和政策。
十六、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十七、加快实施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十八、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十九、高质量、高水平办好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协力推进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设。
2012年XXX市社区、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核心任务,突出重点和难点,着力抓好各项创卫指标的巩固和提高,实现全面达标,确保顺利通过创卫考核验收。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网络体系,爱卫组织机构实现全覆盖。资料台账整理规范、齐全,各项卫生制度完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爱卫专(兼)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加强工作责任心,要负责督促辖区内各公共单位,明确爱卫、创卫工作分管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人,使各级爱卫组织机构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认真落实“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社区居委会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关于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市“棋盘式、网格化”的管理模式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将辖区内的单位、小区、道路、重点区域等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
三、抓好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坚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是落实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是深化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力抓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检查,在进行日常卫生检查评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类卫生先进的评比活动。
1.各社区要在社区爱国卫生达标的基础上,认真按照《昆明市卫生社区检查评比标准》,稳步推进卫生社区建设。同时,要加强对新转型社区(翻牌社区)的工作指导和各类培训,使其尽早转变观念,尽早适应新的角色。
2.高标准抓好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各级爱卫部门要按照《昆明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检查评比标准》,指导社区和单位抓好创建工作。
3.开展无吸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广泛宣传普及吸烟有害健康、拒绝二手烟等健康知识,做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公共场所及社会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4.开展门内卫生达标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居民区的“门内达标”责任制,广泛组织动员驻区单位和居民住户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理杂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四、做好广泛深入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