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范文

时间:2023-03-10 14: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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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

篇1

建立健全应急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应急联动平台。建议采用“整体规划、分点建设”的原则,分步实施如下。1.建设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并预留与地市环境监控中心突发污染源自动监控应急管理系统的接口,接收应急自动监控任务,以及反馈监控结果。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设省级、市级污染源自动监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建设标准及接口标准。为市监控中心污染源自动监控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提供规范。3.全面铺开建设各地市级及下属区县监控中心的突发事件污染源自动监控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二、总体架构

1.平台建设依据与支撑是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化体系,要完善此体系的建设;同时环境信息化安全与运行保障体系是平台高效、安全运行的首要保障。2.依托现有的网络通信及硬件设施,同时支持基于有线与无线的网络传输;同时根据需要可开通卫星通讯网络。3.数据与共享交换层是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与环境应急专题库,同时建立共享与数据交换机制,形成初步数据中心应用。4.应用支撑层的支撑组件主要包括工作流、表单、消息服务、GIS平台等。5.综合应用层为应急业务应用的各个子系统,各系统之间进行有序的关联。6.统一认证层是站里统一建设的,为用户通过门户等集中式登录,并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应急管理系统集成在门户中,经过身份认证的用户不需二次登录,可直接进入应急管理系统中。7.用户接入层为业务用户通过各种信息化设备登录系统,进行应急业务操作。

三、功能设计

日常监管与应急监管响应系统是整个监控中心应急管理产品的核心功能,可实现监控方案与监控报告的辅助生成功能。具体功能如下所述。1.预警接报管理。系统接收来自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采用一定的报警与预警机制,对预警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对预警后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跟踪管理及分析。2.任务调度管理。监控中心指挥长可通过短信群发等方式下达任务信息。同时支持现场专业小组对监控任务的反馈功能。3.通讯录管理。支持通讯录的导入、导出功能,在下达监控任务信息时,可快速查找通讯录。4.值班排班管理。支持手动排班功能,记载值班情况,可支持节假日排班功能。5.指挥桌面。指挥桌面为指挥决策人员提供指挥调度过程中决策分析、资源调度、任务下达与跟踪处置等事发时救援处置的全过程可视化、集成化管理桌面。指挥调度桌面分为指挥导航栏,主视图区、任务调度与反馈区、处置流程显示区四大部分。

四、现场车载视频系统

现场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由车载摄像机、无线编码器、视频监控服务器、电视墙等组成。系统实现了车载摄像机进行现场情况实时输入,由WCDMA/EVDO/TD无线编码器与监控中心之间通过3G公共网络进行视频数据传送,进行实时的远程图像传送和移动监控的目的。监控中心可以任意调看一台或多台监控设备拍摄的现场实时图像。3G无线编码器可根据线路速率及监控需要来调整图像质量和传送速率。无线编码器加电启动后会自动拨号接入3G网络,保持24小时在线,也可以用户制定自己的在线方式,包括时间段定时休眠,短信休眠之类。远程客户直接访问视频服务器的二级域名即可实现视频浏览。如果通讯连接丢失,监控设备可以快速恢复连接并且再次发送图像。终端用户可利用大屏幕监视设备、通过3G来观看远程监控设备实时传回的现场图像,也可通过因特网来观看实时图像。车载视频监控系统需结合先进的3G网络实现25帧视频的动态数据传输,可以根据网络带宽的变化调节视频图像质量,达到最好的监控效果;无线编码器兼容WIFI视频传输,有线视频传输,前端存储等功能,满足用户更广的应用需求;无线编码器还具有无线路由功能,设备在无线工作时能够为客户提供上网和路由的相关功能。车载视频监控系统为用户解决了被监视场景不能固定在一个位置而无法清晰连贯传输视频的问题,配合强大的监控平台软件,对视频资源进行管理,并以3G网为媒介实现了功能强大、结构完整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篇2

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监控中心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用于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

第四条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按照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需要自动监控的重点污染源,制定工作计划。

第六条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核实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三)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监控管理;

(五)核定自动监控数据,并向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上级环境监察机构等联网报送;

(六)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的排污单位提出依法处罚的意见。

第七条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指导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和使用;

(二)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比对监测,提出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的意见。

第八条环境信息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指导自动监控系统的软件开发;

(二)指导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核实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技术规范;

(三)协助环境监察机构对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运行进行维护管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动监控系统的义务,并有权对闲置、拆除、破坏以及擅自改动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和数据等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

第十条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合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根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自动监控设备中的相关仪器应当选用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定的环境监测仪器检测机构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

(二)数据采集和传输符合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技术规范;

(三)自动监控设备应安装在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排污口;

(四)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应当合格;

(五)自动监控设备与监控中心能够稳定联网;

(六)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环境保护部门可以给予补助;监控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由环境保护部门编报预算申请经费。

第三章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十四条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动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自动监控设备的使用、运行、维护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三)定期进行比对监测;

(四)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

(五)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当及时检修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必要时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

自动监控系统由第三方运行和维护的,接受委托的第三方应当依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自动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监察机构批准同意。

环境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排污单位的报告之日起7日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的,视为同意。

第四章罚则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现有排污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项目未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或者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停止主体工程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

篇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管理越来越显得重要,现代化的环境监管手段和环境检测信息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就是结合了环境检测、远程监控以及污染报警处理等的一个综合管理系统。它采用GSM全球移动通讯技术、GPRS无线上网、GIS地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通信与数据处理技术,在现有GSM网的基础上开发出一套环境监控指挥系统和远程监控通讯管理系统。

污染源的处理现场监测仪表的数据(COD、流量、二氧化硫、温度压力等)由智能数据采集器采集处理,并通过GPRS模块以无线上网的方式,发回所辖环保局监控中心的接收服务器,环保局监控中心软件把接收到的数据,根据通信协议解析后,存储于中心数据库服务器,以实现监控中心对数据的同步监控、记录、处理等,并可根据对数据报警量的设置,实现对多路信号的自动监视,减少对人员的依赖,可做到无人值守。

监控中心可以通过系统软件发出控制信号给各个污染源现场的智能数据采集器,智能数据采集器将接收到的控制信号分别进行识别处理后,就可以将监控室的控制信号送到所设定的控制仪表和设备,从而完成各控制动作和仪表的运行状态等。

污染源自动自动监控系统从底层逐渐向上可分为污染源前端监测站点、传输网络、和环保局监控中心三个层次。环保局监控中心通过传输网络与现场监测站交换数据。

1.2 环保监控系统功能

1.2.1 实时监控

系统可以做到全天候24小时处于实时在线监控状态,污染源现场的数据每2min实时传送到所辖环保局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可以同时浏览多个污染源的实时自动监控数据,通过数字和曲线的方式看到多站点对单个指标,多站点对多指标。

历史数据由数采仪每天定时主动上报, 一般设置为每10分钟、每小时、每天上报一次,历史数据包括10分钟、小时、日数据。

1.2.2 数据存储功能

采用双备份技术,前端的智能数据采集器具有长达三个月数据存储能力,后端监控中心将历史数据保存在服务器数据库中,这样如果局端因为停电、放假等原因没能及时上传的数据,可以重新传上来,保证数据不会丢失,增强了数据的安全性。

1.2.3 报警功能

环保报警系统用于对企业排污、污染治理设备及监测、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当发生排污超标、治理设施停运等非正常事件时,智能数据采集器自动别识事件类型,实时向监控中心发送报警信息,使环境监理部门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对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制止。

1)报警事件

超标事件

流量异常事件

设备运行故障事件

掉电事件和其他报警事件

2)报警方式

A) 报警监视:利用内部局域网监视所有报警信息,并显示报警单位名称、报警事件、超标排放指标值等;报警数据以红色超亮显示。

B) 短信报警:系统可以将报警信息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相关管理人员的手机中。

1.2.4 数据报表和查询

本系统具有强大的信息处理功能,系统将得到的实时数据保存到数据库服务器,然后对数据进行各种处理。

1)分析统计打印报表。系统对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得到各种监控指标,包括PH值、COD/TOC值、流量和设备运行状态等的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这些报表可以取代手工报表,成为执法的参考和依据。

2)分析形成各种图表。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得到各种图-表,图表的类型包括柱形图、折线图、饼图、点图等,图表可以形象直观地反映整体和未来的趋势。

3)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系统提供查询、打印各种信息的功能。查询的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和工作情况,各被监视厂家的基本情况,各种排放数据指标情况,超标报警情况等。

1.2.5 信息的网络共享

系统采用B/S的方式,便于实现系统控制和信息共享,既可以在环保局内部局域之间方便实现信息共享,也可以通过环保专网在较大范围内实现共享。

1.2.6 权限管理

在进入本系统前必须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根据用户名的使用权限,程序生成相应的操作页面,对于权限低的用户将关闭一些功能,防止恶意的访问或误操作。为了定制更灵活的操作,我们允许系统管理员可以自定义登陆用户的操作权限,大大方便了系统的管理,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1.2.7 反控功能

自动监控软件平台系统通过通信网络,远程控制污染源现场端的数采仪,执行设备相关的操作如校时等;远程配置及管理设备属性,主要包括设备参数、通讯参数等设置;自动监控软件平台系统自动补采因通信线路或监控平台发生故障时的所有未上传的历史数据,也可以采用手工的方式进行补采。

1.2.8 故障自诊

故障自诊技术需要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实现百分之百的故障准确诊断是不可能的,但是提供一些辅助的故障决策和故障信息、设计必要的故障自排除功能对用户来说却是非常必要的。根据我们的经验,在本系统中设计了一些有意义的诊断和排查技术:

a) 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引起的干扰错误,进行软件校验算法,确保数据的准确录入。

b) 由于设备故障的原因导致数据不正常,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诊断出故障的仪器,有针对性的排除。

1.3 综合业务查询系统

在各种子系统都接入以后,在此基础之上,就可以构筑一个环保监控综合业务系统。整个综合业务系统,对所有接入系统的环保监控数据做统一统计、分析和处理,可以生成各类查询和报表,对全市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环境监控和治理的重点,为环保的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贵州省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应用体验

在贵州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和支持下,我省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从2008年3月开始实施,至2009年9月全面完成建设内容。截止2011年12月,我省已建成验收或按要求即将建成验收的国控企业废气自动监控设备234套(燃煤电厂132套、其他国控废气102套),国控废水自动监控设备538套(污水处理厂408套、其他国控废水130套),其他省控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共计70套。我省自动监控系统在建设及应用中有以下几点体验:

1.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环境监察机构

(一)下达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计划。

(二)负责辖区内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管。

(三)组织辖区内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施验收。

(四)根据自动监控反映的企业排污信息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对排污企业不按规定建立或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设施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环境监测机构

负责辖区内自动监控设备监测比对、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确认、数据分析整理及上报。

环境监控中心

(一)负责污染源监控中心数据平台运行日常管理维护,定期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报告。

(二)负责辖区内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评估。

(三)提供污染源监控数据查阅端口。

(四)负责对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端数据采集传输仪至监控中心数据平台的监管,监督网络通讯商保证数据传输系统网络畅通。

(五)组织开发、升级污染源监控中心管理平台软件。

2.严格把关,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自动监控设备中的相关仪器应当选用经国家环境保护部指定的环境监测仪器检测机构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

(二)数据采集和传输符合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技术规范;

(三)自动监控设备应安装在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排污口;

(四)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应当合格;

(五)自动监控设备与监控中心能够稳定联网;

(六)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使用、管理制度。

3.进一步完善了数据监控平台

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需求,以环保部下发的“三个核心软件”(基础数据库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国控重点企业公众监督和现场执法管理系统)为主框架,集成地理信息系统、12369公众执法监督系统等子系统。1、将贵州省1:5万全要素电子地图嵌入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地理信息查询,数据调用;2、接入市(州、地)部分企业的视频监控影像,实现了视频动态监控,云台控制方位和焦聚调整;3、进行两湖一库(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重点保护区及辖区重点企业三维精细建模。形象展示山川、河流、湖泊、道路、树木、草地等可视环境,在两湖保护区内选择9个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三维精细建模,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实现企业的建筑物、场地、道路等仿真,尤其对净化设施、排污口进行了高精度仿真,实现了三维缩放、飞行漫游、企业定位、数据查询等信息化综合使用功能。

篇4

中图分类号:X501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扩大了经济发展空间,但伴随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剧。目前,全国各地的监控中心及企业端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还没有全面的投入使用,由于在系统的应用和管理上仍存在很多问题,导致数据大多处于闲置状态。本文着重探讨如何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控制,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合法性,全面将数据应用于环境管理,切实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效用。

一、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控制及应用现状

1.1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及运行现状

在我国五年计划的实施期间,全国各地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监控中心的建设、企业端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及联网工作。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投入正式运行,收集了大量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部分地区采用第三方运营的方式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理,有资质的运营单位提供了相应的技术、人员的支持,有效保障了企业现场端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1.2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控制情况

近几年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为更好更规范的监控企业,全国各地区陆续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由责任环保部门每季度组织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污染源监控等部门对企业端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设备比对监测、制度建立与执行、现场端设备运行与管理核查等,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方可应用于环境执法及环保管理工作。

1.3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情况

由于缺少必要的政策、制度支持及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的管理不到位,目前,自动监控数据多应用于排污收费和对企业的日常辅助监管,很少真正应用于总量减排、环境统计、环评管理、污染防控等工作,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发挥情况还不尽如人意,无法切实地为环保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控制模式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2.1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控制模式存在问题

2.1.1 前期建设不规范,导致数据质量不良

①初期建设过程中不规范导致设备运行不稳定,难于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十一五”建设期间,全国各地市急于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部分设施在建设时没有达到国家的相关规范要求,比如企业排污口未进行排规范建设,采样点位、计量堰槽的设计、数据传输达不到要求等,建设过程的不规范易出现设备在运行不稳定、比对监测不合格、数据不全等情况。②部分设备存在缺陷,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大部分地区企业端使用的监控设施仅设计有普通采样系统、分析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没有真正意义的反控系统,对出现超标或异常数据无法进行进一步的判别与处理,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大多数设备的采样系统(主要是废水自动监控系统)均存在无法全面封闭与控制的缺陷,企业可利用其制作虚假数据;部分数据传输系统与分析系统之间采用模拟信号传输,输出量程的设置若不合理即影响到采集数据的准确性,环境监察部门也难于监管。

2.1.2 监控设施比对监测难以全面完成,影响数据有效性审核通过率

目前,国控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基本得到了保障,但由于非国控企业不在强制监督性比对监测范围内,也没有相应的补助资金,很难自觉申请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无法确保所有企业自动监控数据的合法性。同时,还有些企业属季节性生产的企业(比如淀粉、制糖行业),企业根据市场及原料情况开停机时间并不确定,监测部门难以按照监测计划开展比对监测。

2.1.3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校核机制尚不完善,数据的准确性仍有待提高

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可应用于环境执法和企业排污量的核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监控设备的特殊性或运行环境的改变,难免还是会出现一些异常数据和缺失数据时段,数据应按照国家的规范和要求进行剔除和补遗后才能真正应用。目前,大部分地区对数据校核并不重视,有些是没进行校核就直接应用,有些是通过手工进行部分校核,有些是通过软件全面进行校核,然而并没有配套建设校核过程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无法真正保障数据的准确。

2.2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控制模式存在问题对策探讨

2.2.1 落实企业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化整治工作

各地区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对建设完成的系统进行全面清查并提出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实施 ①对于未列入环保部产品认证名录、未通过适用性检测的设备,对设施生产企业已倒闭、设备损坏无零配件更换、长期瘫痪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对数据采集系统及分析系统无反控功能的设备实施淘汰更新;②增强环保部门对现场端设备的反控功能,增设超标、异常留样系统及数据日志管理系统,实现环保部门对数据的真实掌控与分析处理。

2.2.2 改变比对监测模式,采用多元化的质量控制方式

①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社会化监测的制度,非国控企业可选择社会上其他有相关资质的监测部门开展比对监测工作。效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行模式,想承接比对监测业务的监测单位按规定在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环保部门每年定期对其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单位可进入当地市场。同时,将监测补助直接下拨非国控企业,鼓励其完成有效性审核的相关工作。②环保部门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合作,企业可任意选择采用环保监测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仪器的检定,同样保障数据的有效性、合法性。

三、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校核机制, 提高数据准确性

建立数据校核过程的质量控制机制,一级校核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通过软件对数据进行剔除与补遗完成初步校核,二级校核人员通过企业生产设施、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数据,根据物料衡算的方式计算排污量,与补步校核后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三级校核人员根据分析结果及实际工作业务情况,对数据进行最终的校核确认。通过校核后的数据可全面应用排污收费、环境统计等相关的环保管理工作。

四、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应用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合法性得到有力保障后,应全面应用于环境管理。首先应配套相应的制度对数据的应用管理,通过制度要求统一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避免再出现一个企业多套数据的情况;其次应提升监控软件平台功能,集成融合其他环保业务数据,提升数据应用层次,实现智能化环保评估审批、环境容量核算评估等,切实为环境管理提供服务。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们对于环境的保护也越来越关注,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进行质量控制与应用分析旨在更好的服务于同行人员,希望共同为污染源自动监控出一份力,保护我们共有的家园,为人们提供更优质的生活环境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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