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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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局的有关要求,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们对全区的各类人员参加各种医疗保险情况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调查,我们掌握相关业务的第一手资料的同时,也增加了全区医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
2.开展完善医保经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活动。
随着,医疗保险工作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医疗保险工作的要求与期望也愈加强烈。按市局的统一布属,我们与局领导先后四次到基层企业、街道走访调研,收集建设性的意见有二十六条,改进工作方法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建议十三条,为促进基层单位和上级决策部门的工作改进提供了条件。
3.开展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工作。
为了更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我们将今年市里下达的78320人工作任务全部进行分解,制定责任工作目标下达到民政,教育局和各个街道办事处。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为确定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打下了基础。
4.开展疑难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和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工作。
随着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事工作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积极宣传人事政策,从自身上转变服务观念。在原有的人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人性化管理服务,对新办和续约的人员,以书面形式提醒下次缴费时间、须归档的材料等有关注意事项,同时对欠费人员加大了催缴力度,缴费通知已全部通知到单位,自由职业者缴费通知已下达70%,并陆续到人才中心办理缴费手续,截至目前2013年收取人事费319740元,在人才中心存放档案人数7470人。
根据局系统安排,为进一步规范档案及养老保险缴纳的工作管理,我们从8月开始,对在人才中心缴纳个人保险的365人及缴纳保险的86家单位逐一通知,并限定期限来人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现已有270人前来办理保险转行手续,单位代缴保险业务都已全部转出,由单位自己从网上缴纳。
二、精心组织准备,加大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随着大中专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就业压力不断加大,今年7月至10月是大中专报到时间,为了方便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我们设立了毕业生就业咨询窗口,认真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向毕业生及其家长详细解释毕业生报到程序及他们提出的疑难问题,做到随来随办,实行延时服务,为毕业生报到提供“一条龙”服务。我们通过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的形式为500余人次答复问题。我们还积极做好毕业生人事工作,向毕业生详细解说人事的内容、作用及办理程序,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人事服务。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毕业生档案接收,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市局要求,2013年度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直接存放区级人才交流中心,2013年来我们共接收1500份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我们充分利用时间把毕业生的信息录入到电脑,以方便毕业生档案查询及转移等相关手续。
2013年按照要求对用人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接收的649名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我们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架起一座人才交流的桥梁,这一工作得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较高评价。
四、关心爱护,强化管理,做好三支一扶工作。
2013年我区“三支一扶”招募,从开始填报岗位到报名资格审查再到面试,我们“三支一扶”管理协调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对162名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笔试和面试,最终选取15名大学生到区两镇服务。
09、10年在岗“三支一扶”毕业生28名,主要安排在两镇党政办公室、宣传科、司法所等部门。在工作中,我们积极落实好三项制度,管理和服务好“三支一扶”毕业生。一是工作巡查制度。二是定期汇报制度。三是日常管理制度。
五、加强职能延伸,积极做好退休人员办理工作。
随着人事工作的不断发展,人员的退休办理工作日益增多,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由于人员人动频繁,档案与养老保险缴费不衔接的情况时时发生,需要多次与相关部门协调。今年为15名自由职业者办理退休手续。
六、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流动党员永葆先进性。
区流动人才党委现有党员35人。我们采取以下措施管理好流动党员:一是修改完善了《区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暂行办法》。二是进一步核实流动人才党员的常住地址或工作地址,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与流动人才党员保持联系沟通。三是认真做好流动人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使其增强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我们将在局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我们将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路子,为发展积累经验,逐步使人才工作走出一条完善、创新和发展的新路子。具体的工作打算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局系统要求,未到人才中心办理保险转行手续、单位及自由职业者欠费的,我们将再次进行通知,以完成费收缴任务。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人才宣传栏》等网络工具,加强人事工作的宣传。发放《人事工作宣传手册》,使企业和个人对人事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参与地积极性。
3、2013年度毕业生报到工作结束,我们将积极为毕业生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就业推荐等“一条龙”服务,认真负责地为大中专毕业生做好人事和组织关系接转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与“职称评审和转正定级”等人事工作相关联的“一站式”服务,充分体现人才的优势。
4、在人才市场建设上寻求新突破。认真抓好人才市场建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继续完善人事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流动人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人事服务水平,努力提升人才市场的形象。
一、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198”政策落实,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截止2020年4月21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保人口(0000)人,其中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同类型保险)的(0000)人,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100%,享受参保费用(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4000)人。
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按规定转诊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均达到要求(14、15年退出户;16年、17年脱贫户实行差异化兜底报销比例80%)。截止2020年4月2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累计住院(2358)人次,总医疗费用(1317.031888)万元,报销医疗费用(1222.58313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954.321636)万元、统筹基金二次支出(51.404219)万元、大病医疗基金支出(61.355391)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20.521553)万元、财政兜底基金支出(34.980334)万元、医疗兜底手工补差(0)万元),住院报销达到9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门诊特殊慢性病卡,按规定在县域内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通过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要求(14、15年退出户;16、17年脱贫户实行差异化兜底报销比例70%)。截止2020年4月21日,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患者(3603)人次,总医疗费用(115.237626)万元,报销医疗费用(104.86385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79.114957)万元、大病医疗基金支出(2.620862)万元、统筹基金二次支出(2.659704)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5.123115)万元、财政兜底基金支出(5.345218)万元、医疗兜底手工补差(0)万元)。
(二)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全区范围内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加快社会保险“一门式”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安装使用。安排经办人员到自治区医保局医保局参加业务培训,区医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从2019年6月14日起正式启用广西社会保险“一门式”经办管理信息系统。
我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兜底保障和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仅支付不高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10%,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仅支付不高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20%,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及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如在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直接结算的,由个人持相关票据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报,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医疗兜底保障费用,按“一站式”直接结算。
(三)全面实施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我区共辖11个乡镇、12个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根据区扶贫办提供国扶系统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4月7日,我区总贫困人口42288人,根据广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人口健康信息业务应电子平台)显示,截止4月21日我区常住符合签约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签约42236人,签约率99.88%。并按照公共卫生要求定期进行随访。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治。
(四)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卡办理进展情况。制定和印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发证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集中认定的通知、关于第二次开展贫困人口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卡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第四次开展贫困人口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卡办理工作的通知等四份文件,先后4次组织区人民医院及市精神病医院多名专家深入到各镇开展慢性病集中认定,对确诊的患者当场发放慢性病证并及时录入医保系统,确保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落到实处。根据各镇上报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4月21日全区疑似患门诊特殊慢性病5965人,符合办理条件5556人,已办卡5556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
1、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将区中医医院列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目前正在建设。
2、卫生院建设标准化建设情况。全区共有卫生院12所,目前业务用房面积达标12所,已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
3、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情况。全区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政府办村卫生室,共建设成178所,已全部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每个村卫生室都配备有一个具有乡村医生资格以上的村医。辖区村卫生室均实现医保结算。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不畅。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工作衔接不畅,目前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工作尚未开展。
(二)贫困人口慢性病情况改变,检查办证有延后。慢病属于进展性疾病,原来摸排检查不没达到29种慢性疾病办理标准的患者,病情改变达到办理标准未能及时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做到“应办尽办”。建立贫困人口慢性病办证情况长期排查机制,对于贫困人口疑似慢性病未办证人员,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卫生院、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及村医加强跟踪随访和健康管理,督促及时就医、确诊,及时申请办证;对于疑似精神障碍、癫痫患者,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到专科医院检查确诊。对于未达到发证标准或不属医保慢性病病种范围的,统一报送至区医保局,医保局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确保部门数据一致,各有关部门(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签约医生等)要统一口径,共同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医保部门继续加强与民政局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协调沟通联系,确保贫困人员按政策规定结算报销,重视机构改革后职能移交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全面做到“应签尽签”继续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家庭医疗的职责。真实做到“签约ᅳ人、履约一人”,做到应签尽签。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认识。
下午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和医疗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尤其是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老年人居家医疗保健和护理服务等个性化需求快速增长,成为各级政府必须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扩大供给,促进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协调发展。6月份,市政府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医养护”一体化工作。我委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从建立规范、加强培训、完善考核等方面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调研,完善政策。
今年年初,我委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多次组织各区卫生局和各有关部门专题研讨调研,草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医养护一体化工作,在市卫生局工作要点中将全科签约服务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全力推进。6月份,市政府出台8号文件后,我局再次与相关单位和各部门联系,出台《***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医保政策等,为规范开展***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促进我市分级诊疗和医养护服务体系的建立,推进合理有序就医做好政策铺垫。同时我委还认真研究出台护理相关规范,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此外,我委还积极与医保、物价等相关部门联系,如联合物价部门出台《关于调整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为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价格铺垫;与医保部门沟通,争取有利的医保政策,如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各类参保人员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均下降300元,城乡居民通过签约后转诊至指定上级医院诊治的费用由医保按社区报销比例直接结算。调整家庭病床政策等政策,为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医保铺垫。
2、加强培训,统一思想。
医养护一体化是一项创新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将其作为建立分级诊疗、引导有序就医和满足居民多元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缓解就医难题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委于8号文件出台后,分别召开分管局长、中心主任、全科医生等不同层面的4次会议和培训,就医养护一体化文件精神进行解读,统一思想,让医养护一体化的政策深入人心。
3、规范服务,加强考核。
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我委下发《全科签约服务规范》,规定全科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考核指标。为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建议根据8号文件和《全科签约服务规范》,今年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切割50%,作为医养护一体化全科签约的考核经费,按照考核合格的人数进行下拨。我委将请第三方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以电话随访的方式对签约服务的有效性、满意率进行抽查。目前已完成人员选择,下一步将进入抽查阶段。
4、完善软件,确保信息准确。
为确保全科签约服务的真实、有效,今年,我委在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上增加有效签约模块,并开通短信验证的方式,要求居民与全科医生面对面进行签约,提高签约服务的知晓率、有效性。截止2014年8月31日,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上统计的有效签约人数达29.46万人。
二、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配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试点,有力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进度如下:
1、9月中旬,召开医养护一体化现场推进会。
2、9-10月份,在江干区实施试点工作;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家庭病房配套医保政策。
3.10月底-11月初,召开专家论坛,组织相关专家评估研讨医养护工作。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4.11月,在6个主城区全面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组织媒体强化宣传报道,营造氛围。
5.12月份,全面完成项目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以及项目总结工作。
陈市长,同志们,医养护一体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居家医疗、护理、保健等个性化、多元化健康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看病烦的重要举措,我局将进一步贯彻执行文件精神,落实部门责任,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