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3-03-10 14: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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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论,突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共创低碳生活、培育新兴产业,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为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绿色发展服务。

(二)禁塑范围

风景区区域范围内(160.6平方公里)。

(三)工作目标

2021年7月1日起景区内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景区所有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3年1月起景区内各宾馆酒店、商店、工商经营点、食堂等(除景区内垃圾收集与运输以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连卷袋、保鲜袋等)。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景区内各宾馆、酒店等场所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2026年1月起景区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景区市场监管局。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强“禁塑”工作,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违法行为,引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禁塑令”,确保贯彻落实“禁塑令”工作取得实效。

1.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禁塑监管机制。强化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推动禁塑工作、责任科室履行禁塑职责的日常管理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禁塑令”的良好氛围。

2.继续在景区内的商超和商业连锁机构开展可降解塑料制品替换工作。重点在商超和商业连锁机构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实现可降解塑料制品替换率达到100%。

三、工作分工

(一)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1.负责统筹推进禁塑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召开禁塑工作会议或签发禁塑工作文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管委办、经发局、综合执法局、园林局、规土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景区禁塑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推进禁塑工作落实到位。

2.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景区管委会报告。

3.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考评和问责。

(二)管委办

1.负责督促汤泉职工食堂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2.负责督促管委会各单位自办食堂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三)政治处

负责督促景区内各门诊带头贯彻执行“禁塑令”。

(四)宣传部

1.积极做好禁塑新闻宣传工作。协调网络媒体广泛开展禁塑新闻宣传。重点宣传好景区禁塑工作的安排部署、重大意义、要求举措及各部门禁塑工作进展成效,营造良好的禁塑工作舆论氛围。

2.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禁塑工作中出现重大突发事件,积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应对。

3.根据“禁塑令”有关要求,依照景区禁塑工作领导组提供的曝光对象名单,协调新闻媒体对景区行政不作为、企业违规等行为给予曝光,通过舆论监督推动“禁塑”形成社会共识。

(五)园林局

按照规定职责,开展防治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污染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1.对相关企业不符合“禁塑令”规定的,不予进行环保审批。

2.对收缴和回收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进行填埋、焚烧等处理过程进行监管。

(六)综合执法局

加强景区内餐饮服务禁塑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服务从业人员宣传与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对塑料制品集中进行处理。

(七)市场监管局

1.负责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细化落实市场监督检查方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2.督促塑料制品经营者建立有关台账,按年度计划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销售或者提供的塑料制品进行抽检,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违反“禁塑令”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在餐饮企业和药店中倡导提供可降解餐具和塑料制品。

(八)经济发展局

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九)集团公司、股份公司

1.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动员、督促经营单位和职工食堂参与禁塑工作,主动与符合标准的生产企业开展产需衔接。

2.在经营场所开展“禁塑令”宣传活动,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禁塑宣传品,引导企业自律,扩大民众认知。

3.对不符合“禁塑令”规定的项目,不列为景区招商引资项目,不予洽谈对接。

四、相关责任

禁塑工作涉及产业、市场、民生等方方面面,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各驻山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并积极稳妥处理禁塑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一)禁止或逐步禁止销售、使用部分塑料制品

1.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园林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各驻山单位、汤口镇旅游服务公司

2.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景区内所有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驻山餐饮单位

3.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景区内各宾馆酒店、商店、工商经营点、食堂等(除景区内垃圾收集与运输以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监管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单位、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各驻山单位、汤口镇旅游服务公司

4.逐步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景区内各宾馆酒店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二)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监管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三)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和“生态美超市”建设,按要求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探索建立塑料废弃物积分兑换机制。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塑料废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监管单位:规划土地处,园林局

责任单位:股份公司

(四)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篇2

今年7月以来,我区连续遭遇“7.01”、“7.08”、“7.13”三次强降雨过程,这三次强降雨历时短、强度大,造成了多处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大面积农作物受灾,部分房屋倒塌,给灾民居住和生产生活带来诸多困难。

安居才能乐业,帮助解决灾民倒房重建,是事关社会稳定、灾区安定的大事。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施灾区倒房重建是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共同奔小康的重要措施;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之中以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密切新时期党群、干群关系,共同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充分认识实施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重建任务和救助对象

经过核查,这次洪灾造成了我区农村房屋倒塌103间,其中需政府帮建的有42间,共涉及到15户农村困难群众。南湾办事处要根据倒房户的经济状况,分类排队,登记造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需政府帮建的对象,重点是农村无自救能力的倒房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优先安排。

确定救助对象实行“本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上报、办事处审核、区民政救灾部门批准”的程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区、办事处都要建立规范完整的台帐,帮建对象确定后,由办事处组织填写《因灾倒房户建房档案》,及时向帮建对象发放《恢复重建补助证》,帮建对象凭此证领取救助资金或物资。

三、救助实施方针和原则

要贯彻“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坚持“重建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重建与改善灾区群众生活相统一、重建与当地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原则。从当地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适用住房为主。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把政府救助与政策优惠结合起来,增强救济实力;把定期恢复与远期减灾结合起来,提高抗灾标准;把集中建房与分散自建结合起来,加快建房步伐;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改善灾区居住环境。

四、建房规划、标准和施工

要做到倒房重建工作的“五统一”,即统一建房标准、统一设计图纸、统一采购建房材料、统一建房责任牌、统一“温暖工程”标识牌。

(一)建房规划。倒房重建工作要实行统一规划,按照“花钱少、恢复快、质量好、能防灾”的标准,科学选址。在规划选址时,低洼、平原和丘陵地区要避开洪水走向;山区要防范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处于低洼易涝处的倒房户,在重建时必须搬迁到地势较高处规划建设,以防再次被淹。严禁在河道、行洪道、排涝沟和低洼区等地方违章建房,严禁出现乱砍滥伐林木现象。对因灾倒损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住房,原则上不再分散建房,要结合敬老院建设,将倒房五保户的建房任务统一纳入敬老院建设之中,实行集中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率。

(二)建房标准。一般按每户1至3间房、每间按15平方米左右掌握。需政府帮建的分散自建户,原则上家中1口人倒房1间的帮建1间,家中2口人倒房2间以上的帮建2间,家中3口人且倒房3间或3间以上的帮建3间。参照省建设厅制订的《村镇住宅设计标准图册》,采用砖混结构或者砖木结构,水泥混合砂浆砌筑永久性房屋。

(三)建房施工。在区管委会领导下,办事处可统一组织施工。需要建筑单位施工的,要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要坚持速度快、质量高、费用低的原则,保值、保量、安全、按时完成建房任务,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要建立建房资料档案,将建房过程以文字、图片和录相等形式予以记载,在房屋明显位置统一设立“温暖工程”标识牌。

五、资金补助和建房进度安排

(一)资金补助。建房资金补助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加以解决。建房补助标准每间房应不低于2200元,其中省财政每间房补助1500元,市财政每间房补助100元、区财政每间房补助600元,办事处根据实际财力,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二)建房进度安排。必须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建立专账管理。资金分配要坚持集体研究,严格审批制度,严格发放手续。要根据倒房重建资金补助金额和工程进度,分期发放补助款。

建房进度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规划选址,9月5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打好基础,9月15日前完成,区财政下拨建房补助款的40%;第三阶段,房屋主体建成,10月10日前完成,区财政下拨建房补助款的30%;第四阶段,工程竣工验收,10月15日前完成,工程验收全部合格后,区财政下拨建房补助款剩余30%。建房资金原则上不直接发放到户,由办事处统一购买建筑材料,组织建房。对倒房户要逐户制作一式两份由补助对象签名、盖章的《恢复重建补助对象花名册》,一份由街道办事处留存,一份报区救灾部门备查。

六、组织领导

篇3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为载体,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和谐安居为目标,全面整治中心城区环境问题,为市党代会、“两会”以及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城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公园、旅游景点等。加强整治违章、临时建筑;清理乱摆卖、乱搭建、占道经营及各种不按规定设置的广告牌及乱张贴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维修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保证城市路灯亮灯率达100%以上,开启夜景灯光;规范建筑工地和市场秩序;进一步整治交通秩序;抓好各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卫生整治;搞好市区主要公共场所、公园、广场的鲜花摆放;组织全市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全市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1.市容卫生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

(1)城市管理:加强对全市违章占道经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严禁占道经营(包括乱摆乱卖等);加强对施工场地周边的管理,清理违章占道经营及堆放建材、木料、施工材料等违章行为,保证施工场地整洁有序;对各种违章小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清理各种既不按规定设置又不办理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加强对夜晚流动摊点的管理,确保市容整洁有序。元旦春节期间城管部门要妥善安置好单位人员值班,除正常管理至晚上10:30时外,还要重点加强晚上11时至次日凌晨2时的管理;加强对中心城区各主、次干道的监管,禁止违章占道和乱堆乱放。

(2)环境卫生:对市区卫生死角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除加强日常保洁外,节日期间对市区主要路段要集中安排人员进行重点保洁;清理市区各主要道路人行道的杂物、垃圾等,保持市区道路路面清洁,特别要做好各主干道的卫生保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和垃圾清运工作,按时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市区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无垃圾积压;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及时对垃圾转运站(点)进行消毒;城区政府负责做好城区小街小巷的保洁、清运工作;妥善安置好环卫保洁人员的岗位轮班,保证春节期间保洁人员全天在岗在位,不能出现卫生保洁空位现象;垃圾处理厂要及时处理全市收集、清运到厂的生活垃圾,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

2.市政园林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路灯管理所负责。对全市的主要道路进行一次检查,修补损坏的路面,修复道路交通标线,清洗交通隔离栏杆;负责对管护的路树、草坪等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和管护;加强对公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园内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和公共安全。维持广场、公园的美化、亮化、净化。安排好重点场所和路段的鲜花摆放;对全市路灯进行一次检修,保证全市路灯亮灯率在100%以上。加强路灯的监察管理,保持路灯线路处于良好状况,按时开启夜景灯光,保证在元旦春节夜晚统一亮灯。

3.市场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整顿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卫生,依法规范商场、市场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包括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夜市、建材市场等);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4.卫生整治组: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负责。搞好全市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全市性的爱国卫生活动。春节前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卫生大扫除。

5.环保整治组: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的管理,加大对恶、臭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组织整治污染严重的食品加工厂、养殖场、洗车场。加强对噪音、排污的监测监管。

6.交通管理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加强机动车辆管理,整治静态交通,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打击无牌照车辆;加强对公交车、出租汽车的管理;整治机动车维修店及占道修车现象等。加大整治车辆污染道路的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对带污染体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

7.旅游区域整治组:由市旅游局、红色旅游集团及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搞好中心城区旅游各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和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搞好会议会址和山的各种管理。

8.违章建筑清理组: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负责。清理乱搭乱建、拆除违章建(构)筑物。重点整治临时工棚、铁皮屋、工地围墙以及临街两侧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等。

(三)整治时间安排。

篇4

贯彻落实县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要求,通过全面排查疫情,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措施,切实做好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全力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经济开发区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成员和职责:

(二)九个社区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社区工作组职责:负责对分管小区所有居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行体温检测,重点了解两周内有无发热、乏力、干咳症状,是否到过武汉或接触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确保不漏掉一人;负责对返乡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重点排查;负责按要求按时限向办公室通报相关数据、信息;负责对分包小区进行环境整治和消毒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政办负责机关疫情排查防控工作。

(四)各局室按照原网格化管理分工负责区内企业疫情排查防控工作;本区片疫情排查和防控工作。

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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