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自评报告范文

时间:2023-03-10 14: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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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自评报告

篇1

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为依据,积极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中介服务的原则,立足企业自主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技术支撑服务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周密组织实施,重在抓好落实。

坚持管理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问题和难点。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2012年,全市工贸行业30%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2013年底前,全市工贸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其他企业全部达到通用安全生产标准。

2013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民用爆破、军工、旅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生产、燃气、供电、供水等领域全面开展。

(二)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和制度化,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基本形成,进而达到“零隐患”管理目标。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遏制,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各级政府安委会负责指导、督促、考核有关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二)各级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职责范围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综合督促、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2.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渡口、码头、车辆维修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负责结合实施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监控,推进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系统建设。

3.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以及燃气、供水、供热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负责结合实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推进建筑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系统建设。

4.各级经信部门、人防办负责指导、督促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流通、民爆、军工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负责协同推进相关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

5.各级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商贸系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6.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市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7.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及涉旅宾馆、饭店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8.各级司法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系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9.各级共青团组织、工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达标工作。

10.财政、发展改革、保监等部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组织落实,牵头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标准化建设制度、进度、难度

方面的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本企业标准化建设。中央、省在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履行责任,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关联企业和配套企业实现共同达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职责履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完善标准化建设考核机制,凡组织不力、协调不力,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监督检查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门班子,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度,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和日常执法检查之中,与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创建标准化进程,科学确定检查和指导频次,做到在检查中服务,在服务中督促,全力加快创建进程。

(四)严格考评考核。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内容之一,将考评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有关地区、部门和个人安全生产工作的表彰和奖励必备条件,同时对安全标准化工作任务没完成年初计划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第一阶段:学习准备宣传阶段(1-5月份)

企业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把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周密安排部署,依照相应考评办法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与评审机构签订协议,5月底将方案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必要时请咨询服务机构提前介入咨询,为企业创建标准化提供技术服务。安监部门要对所监管的企业加强指导,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创建培训,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协调解决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企业达标升级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第二阶段:企业自评阶段(6-7月份)

冶金工贸等企业都要成立自评小组,按照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开展自评,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自评达到标准化等级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将自评报告(一式三份)上报到市安监局。

(三)第三阶段:申请评审阶段(8-12月份)

篇2

“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这出剧的总导演,是负责此专项工作的珠江航务管理局。该局于2013年先后举办4期考评员、自评员培训班。并吸引了来自279家航运企业和25个社会中介组织及管理部门参加。超过200人参加并通过考试。考虑到水运的长远发展,该局还开展了考评机构认定工作。2013年,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实现了全部达标。

而达标工作的直接收益者,则是航行在珠江水系的船舶及其安全。2013年珠航局通过航运治安治理,在交通运输部公安局的协助下对西江干线及珠江三角洲等水域进行调研,并协调广东、广西两省综合治理、交通、海事等部门开展了珠三角地区水上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真正发挥了协调沟通的作用,为珠江水系的安全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但是标准化工作的启动和顺畅进行,却是一场马拉松式的长期拉锯战。随着近年来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频发,给人民的生命财产亮起了红灯。为避免这一局面继续恶化,国家自上而下,从政策、法规、工作部署等多方面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置安全生产工作于前所未有的高度。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早在2004年国务院就明确提出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但当时标准化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重点是安全质量环节,没有形成通过规范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使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也并未达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全面、系统的要求。2010年和 2011年国家又先后下发了通知,安全发展真正上升为国家战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持续改进、完善和提高,使企业的人、机、物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发展。交通运输部提出的水运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时间点定为了2013年,即要求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于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

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一方面可以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此项涵盖了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的标准化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同时,还为主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提供重要依据。企业被划分成了不同的等级,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的企业数量,也为加强全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支撑。

篇3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其他行业(领域)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整体达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同时,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被评为A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企业,要在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

(二)非煤矿山企业:全区现有持证且正常生产的矿山必须在年底前100%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五级),其他持证但未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如恢复生产,应在恢复生产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达标。

(三)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2年6月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2年底前达标。

(四)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有条件的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二、三级标准企业分别在年、2012年底前提前达标。

(五)烟花爆竹企业:2012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六)民爆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七)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全面启动达标活动。2012年底前,机械制造企业50%,建材、轻工、纺织、商贸企业4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同时,力争有一批一级标准化企业、二级标准化企业不低于30%。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林文福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红,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吴健斌兼任副主任,由区安监局抽调专人作为办公室成员。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职责分工如下:

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经济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民爆、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指导和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求突破”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动员部署、重点推进阶段(年10月-12月)

1、安排部署。10月下旬召开全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情况,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2、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和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要求及规范、标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重点推进。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在本地区、本行业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且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典型企业,按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二)巩固提高、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月-12月)

1、在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查找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以及各岗位、各工种作业行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后,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做好申报准备。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通过专项检查、召开现场会、座谈会、交叉检查等形式,推动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成标准化建设大格局。

3、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专家服务队伍,确保足够力量为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三)整体突破、强力推进阶段(2013年1月-12月)

采取各种宣传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扩大企业标准化建设覆盖面,完成国家、省企业全面达标任务。

六、考核评审

考核评审依据国家、省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考评标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进行。

(一)考评管理

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其评审、公告、授牌由省安监局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其评审、公告、授牌由市安监局实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按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分级实施。

(二)考评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执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试行)》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执行。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执行。轻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

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与国家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实现了充分对接,A、B级企业可分别与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对应。按照这一标准评为A、B级的企业,已具备分别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达标企业条件。

国家尚未制定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原则上按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评定。企业在评定标准修编前已评定为安全生产级别为A、B级的,应按新修编的评定标准补充完善后,分别对应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

(三)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小组,按照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自评,确定申报等级,形成自评报告。

2、申请评审。企业完成自评程序后,由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逐级签署意见(市属企业直接由市直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向经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评审机构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3、机构评审。评审机构收到企业书面申请和自评报告后,依据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报送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评审机构对企业进行考评时,要告知负责监管和认定的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对考评的过程进行监督。

4、审核公告。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受理单位,并说明理由。

5、发证授牌。经公告的企业,由有关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采用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的式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展开。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要根据本通知提出的工作目标及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于11月4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安办。

(三)多措并举,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督查、日常监管等时机,采取日常检查、座谈交流、上门服务等各种灵活措施,认真督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将适时督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四)规范考评,严格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标准化考评相关规定,落实企业标准化评级的考评、公告及授牌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要加强指导服务,不得为难和刁难企业,特别是要加强标准化考核、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严格标准、规范收费,防止走过场、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篇4

一、XXXX年XXX公司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1、XXXX年全年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人员未发生死亡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危险化学品爆炸起数为零,无重大火灾、设备、生产、环境污染事故。

3、XXXX年全年重伤事故为零。

4、XXXX年全年应计提安全生产费用3793529.08元,截止9月底已计提2758930.24元。

5、全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694起,全部整改。

6、全年员工报告小事故、小隐患、异常现象1422起,合计奖励39710元。

二、XXXX年XXX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黄毅、首席技术官马东柱、总经理助理孙兴奎均取得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负责人均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目前,XXX公司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人数共计41人。

2、XXX公司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并聘任为安全管理人员的员工共10人。

3、电工取证70名;焊工取证27名;电解工艺作业人员、聚合工艺作业人员、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人员取证共420名;制冷工取证39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取证1名;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取证211名;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取证2名;水处理人员取证9名;起重工取证35名;电梯司机取证1名;司炉作业人员取证44名。

(二)安全许可换证情况

1、XXX公司于XXXX年10月31日取得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晋)WH安许证字[XXXX]1181Y1,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0日。

2、XXXX年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3、XXXX年9月完成《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工作。

4、XXXX年10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工作。

5、XXXX年11月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工作。

(三)SHE体系运行

XXX公司将蓝星SHE管理体系与安全标准化相融合,建立了XXXSHE管理体系。SHE管理体系共分20个管理要素,涵盖了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SHE管理体系不仅从员工聘用环节开始,直至员工培训、生产过程、检维修过程、直至产品实现了全程管理;从领导承诺、职责直至员工健康、环保管理以保证员工、公司以及社会的健康发展;还从信息文本管理直至法律法规辨识、落实、事故管理、体系评估从而实现管理体系的不断持续改进。

(四)安全标准化自评

2013年5月3日,XXX公司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XXXX年5月23日公司下发“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的安排”(XXX司发【XXXX】12号),于XXXX年5月 20日 至XXXX年 5月 30日,对公司的安全标准进行了自评工作。自评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补充要求及评审标准》、《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等严格对标,对公司16个职能部门、11各生产车间进行自评。自评员按照各自的要素分工,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检查,通过查阅台账、作业票证、档案等资料,最终形成自评报告,自评得分为86.64分。自评组所查出的问题于6月10日前全部完成了整改。

山西XXXX科技有限公司调研组于XXXX年6月23日至6月28日分两次,对XXX公司生产装置及安全管理状况、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出具了安全标准化自评情况复核报告。

(五)检修工作安排及方案的落实

XXX公司组织制订《XXX公司XXXX年停车检修管理办法及总体方案》,并安排各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对《检修方案》进行学习。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着重对省局提出的8项整改意见和8项检查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下发《SHE关键行动督办表》,明确整改要求,将整改单位、完成时间、责任人等一一列出,整改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具体包括:

1、对XXXX年2月28日制定的停车检修方案进行了完善与补充,共涉及XXXX年停车检修管理办法、XXXX年XXX公司装置大检修整体计划及开停车方案、工程承包商管理办法、XXXX年公司装置大检修开、停车时间安排表及各车间检修及停开车方案等内容,方案经总经理、检修领导组组长黄毅批准实施。

2、检修前,以各车间为单位,对所有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了检修方案的培训学习,并进行了考试。

3、停车检修中涉及危险作业环节,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针对危险作业特别是承包商作业,进行了作业票的专项培训,尤其对涉及交叉作业的项目,着重强调了安全交底及风险分析。

4、对参加检修的11家承包商资质进行验证后,全部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了安全责任,并严格按照《XXXX年检修管理办法及总体方案》中“工程承包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5、维保中心针对每个重点检修项目都制定了专项检修方案,同时对检修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及掌握了作业中异常情况下的处置措施。

6、为保障检修过程的安全,各车间均进行了检修危险分析并制定了停车检修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培训。

7、检修中,在化工装置停车清洗、置换后,SHE管理部协同生产部、装备部、维保车间以及各生产车间对各车间所属的生产装置、设备按照《装置停车交出确认表》要求内容逐条核实,确保无误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检修现场进行作业。

8、化工检修期间公司严格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等作业票证的许可管理,严禁无票作业。各生产车间的领导、安全员负责本车间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各承包商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

9、各职能部门人员以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为安全工作指导思想,深入检修现场,开展作业现场的隐患排查及安全指导。

10、XXXX年6月30, SHE管理部、装备部、生产部、仪表车间、电气车间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车间现场装置、安全设施、自控连锁、系统排气置换等严格的检查,进行了检修装置的交出确认,于XXXX年7月2日顺利开车。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XXX公司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体系。

2、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运输管理建立了供货商资质审查制度及用户档案和销售台账。销售危险化学品时为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XXXX年公司年度工作会上,总经理与安全生产总监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总监与各生产车间、职能管理部门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工作目标列入公司绩效考核范围。

4、公司设有SHE委员会,负责SHE工作的监督、协调。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总监任副主任,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任委员会成员。每季度组织召开SHE委员会会议,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对公司及总公司的事故案例进行共享学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5、公司每天组织召开装置安全运行、隐患排查报告例会。会议由公司SHE管理部牵头组织,参加人员有公司领导、生产车间主任、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承包商负责人。会议内容包括:各生产车间、承包商汇报当天的关键设备、装置安全运行情况、主要安全工艺指标控制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人员安全行为检查等;职能管理部门汇报分管范围安全监管情况;协调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每天的会议纪要由SHE管理部进行整理,通过OA网发至各级管理人员。

6、公司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每天由1名公司领导带班,部门正处级领导任值班长,及两名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并填写XXX公司领导带班值班记录,对各主要生产车间工艺安全指标、人员到岗情况、厂规厂纪执行情况以及生产状况进行相关的检查。

7、为加强安全管理,从今年2月份起,蓝星总公司派驻8名安全督察员驻厂进行安全工作督导,24小时无缝隙监管公司安全工作。

(七)开展活动情况

1、XXX公司3月16日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销售环节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晋安监发电【XXXX】9号),重点对公司液碱、盐酸、外购甲苯、外购电石等采购、销售、仓储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各类用户档案和销售台账建立,一书一签,是否超装及运输资质的审核等开展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活动。

2、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刻汲取“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安监发电【XXXX】14号)、《阳高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安监字【XXXX】10号)精神,XXX公司积极行动,4月6日,公司下发通知,制定了《XXX公司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方案》,切实抓好第二季度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重点,开展XXX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共检查安全隐患182项,并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了XXX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极大的落实了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XXX公司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制订了《XXX公司安全月活动方案》,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不走过场。

(1)、安全月中,在全公司范围内通过广播、厂门口显示屏、班组安全活动OA平台等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宣传教育;SHE管理部组织所有进入检修现场的承包商开展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

(2)、公司与大同市、阳高县环保局、安监局、消防队等部门联合组织甲苯泄露应急演练(后改为企业组织进行甲苯泄露应急演练)。

(3)、今年的“安全月”正值公司检修期,“安全月”活动要与公司化工大检修紧密结合,扎实开展,不走过场,SHE管理部协同生产部、装备部、维保车间制定检修方案,并做SWR风险分析,确保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检修安全。

4、XXX公司按照省局要求,于XXXX年6—9月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活动,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明确职责,形成文件;二、制度上墙、责任到岗;三、监督考核,熟记在心。

5、XXXX年 8月4日,公司针对“8.2江苏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对公司可能产生粉尘爆炸危害的电石、煤尘、松香等的反应车间、供热车间、聚合车间组织进行了防粉尘爆炸的专项事故类比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问题6项,SHE管理部分别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于8月12日全部完成整改。

6、公司于XXXX年7月28日发出通知,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安监发电【XXXX】38号)相关要求。对前一阶段大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依据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情况并及时颁布和修订,开展“反三违”活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工作纪律和工艺纪律),在生产车间积极开展创建无违章班组活动。还对现场作业情况、工艺联锁与气体报警联锁控制管理、隐患排查管理情况、设备管理情况、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知责履责活动以及危险源管理等相关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

7、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XXXX】6号)和《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厅发综合【XXXX】38号)的要求,从XXXX年8月至12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XXX公司结合公司生产实际重点开展治理的非法违规行为,从安全、生产环节 ;危化品储存和运输;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方面,明确责任部门与工作重点,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

8、公司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实行副总工程师以上高管人员承包生产车间的工作方法,要求公司高管每月必须参加车间SHE工作例会,每周最少一次参加运行班组交接班会、风险分析评估会,每周最少一次进行员工安全行为观察,行动计划完成后要填写《个人行动计划实施报告表》公示,便于全体员工监督。

(八)应急管理

1、XXX公司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共编制综合预案1项,专项预案4项,应急处置方案19项,并在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2、XXXX年全年共组织一次公司级应急演练,10次车间级演练。

XXX公司在省、市、县安监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非常感谢各级领导和安监部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我们深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必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以敬畏生命、关爱员工的使命感,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管理,提高水平,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做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

篇5

首先,成立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组长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秀英担任,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副处长郑忠利、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德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于8月12日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三部门会签的“崇文区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一步研究了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具体分工和协调配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区长李文玉到会并在讲话中强调,第一要提高对这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当做头等大事,认真贯彻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搞好整顿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最大的政治,是实实在在的“三个代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安全,两手都不能软。第二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领导和职工都要提高。宣传工作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第三,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大局观念,主动工作,宁失于交叉,不失于疏漏。第四要讲实效,想实招,抓住薄弱环节、重点部位把工作做深、做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崇文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其次,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分行业召开动员会的安排,8月19、20日两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区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崇文区的客运、货运、汽车修理、汽车租赁、水运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秀英进行了崇文区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并结合崇文区企业的实际,把《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区交通支队的领导介绍了崇文区交通安全的形式,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交通局崇文管理处郑忠利副处长对这次专项整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作好自查工作,严格按标准填写自查测评表,查出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使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

根据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8月20日起进入自查自评阶段。在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交通运输企业基本上能做到认真自查,详细填写《自查测评表》,通过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评打分,企业自查测评平均得分在90分左右,较好地完成了自查测评工作。

至8月底共收回《自查测评表》210份,其中:

1、客运行业收回17份,占应收企业100%;

2、汽车修理行业收回78份,其中:一类企业5份、二类企业28份、三类企业45份,占应收企业100%;

3、汽车租赁1份、游船企业2份,占应收企业100%。

4、货运行业收回112份,其中:企业95份,个体户17份。

三、联合检查,落实整改。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崇文区在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局崇文管理处和崇文交通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域内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抽查。近期由副区长李文玉带队,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陪同下分批对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抽查。除联合检查以外,三部门还结合各自情况进行分别检查,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检查组对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自查测评表》内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工教育培训和工作现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查出的制度不够规范、应急预案不严谨、培训记录不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

为配合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3日至5日区交通支队和交通局崇文管理处组织驻区41个专业运输单位主管领导、车管干部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崇文管理处和交通支队领导就《安全生产法》实施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中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心理学在交通宣传管理中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区交通支队领导根据全市交通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作了题为《如何当好安全干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的报告,剖析了当前专业运输单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就如何当好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了深刻的阐述。通过培训,使参加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从中学到了许多业务管理知识,对今后进一步作好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帮助。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崇文区对此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及时动员,认真部署,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检查,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这次整治工作,促使崇文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专项整治综合分析报告

从企业自查测评和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看,崇文区大多数交通运输企业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能够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积极开展重要时期和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设专人监控,并有临时安全措施。三是及时组织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培训记录。四是能够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自查测评表中具体减分情况是:

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8%,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减分单位占48%,扣减分数占12%。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40%,扣减单位占11%;另外,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减分单位以及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比例较大,分别是35%和15%。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减分单位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和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47%;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29%。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65%;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51%;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36%;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5%。

3、汽车修理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减分单位占总户数的53%;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48%;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占37%;第2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占36%。

《自查测评表》中分行业各项目扣减分数情况是:

1、客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4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19%;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8%;第13项执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有关情况的16%;第6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情况占12%。

2、货运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25%;第10项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情况占12%;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1%;第7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情况占10%。

3、汽修行业分项目自查测评情况中,第12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扣减分数占此项总分数的30%;第5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占19%;第3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占15%;第11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占13%。

通过自查测评情况汇总,有些项目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总体减分情况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安全生产的投入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方面存在问题较大。

篇6

1、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成立专门管理机构。一是制定了《市城管局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设立了以办公室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监管人员。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不合格单位,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使各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2、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领导重视,严格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二是逐级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成了安全生产领导组,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责任分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科室、大队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三是持之以恒,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年中、年终各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评,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考核材料。四是做足“责任”二字文章。逐级签订生产年度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以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了部门和个人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值勤、机关办公室值班、防火防灾、防火安全管理、文明执法安全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城管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城市管理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要及时到场指挥,有关部门和同志要按预案密切配合,使各种问题和矛盾早发现、早处理、不激化、不上交。

5、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意见。积极参加市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市政府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填报统计报表、上报汇总材料和政务信息,按规定及时认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上报,没有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现象。按要求积极参加市政府安委会组织的各项检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日常化、制度化,每季度都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措施,狠抓落实,不走过场。

6、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城管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密切配合。一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持续优化人居和创业环境。二是及时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的安全生产举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禁止生产垃圾填埋区有扒车和明火现象出现,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四是认真保障我市大型活动顺利开展。特别是在市“两会”、“全国青年赛艇锦标赛”、“市首届龙舟赛”、茶博会、徽商大会和“撤地建市十周年”庆祝大会等重大活动的环境保障中,全力以赴,认真落实保障任务,为确保活动顺利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7、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城管安全执法为主题,期间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对城管执法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

8、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一是利用局职工大会、法制教育课、座谈会等渗透形式,做到安全教育每会都讲,安全生产警钟常鸣。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急救、消防等专题培训,使全体队员接受比较系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三是教育启发党员干部重视安全生产,带头文明执法,时刻注意保护群众安全。通过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9、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会《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仔细研究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照要求积极转变管理方式,针对渣土、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难点,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二、单独考核内容(自评得分:30分)

我局紧密结合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及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除。

1、按质按量完成市容景观提升工程。在完善梅山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的基础上,我局按照《城区人民路、皖西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负责牵头实施“两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从4月份开始,我局成立了市容景观提升工程领导组,确定专人负责,并对局领导班子进行分工,组成了4个工作组,全力以赴、全面协调推进工程实施工作。完成了皖西路、人民路夜间亮化和外立面更新招投标工作;完成了皖西路、人民路101幢建筑楼(群)亮化工作;完成了由我局牵头负责面上35个单位34幢建筑楼体亮化工作;完成了皖西路、人民路二、三类单位建筑立面更新60659平方米,门头招牌提档升级1114户,卷闸门更换1484樘,拆除违法建设1300平方米,空调机遮挡1627台,拆除户外广告22918平方米,取缔书报亭16个,新安装垃圾筒600个,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2、综合整治市容环境。为彻底改变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我局积极开展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一是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3月份开始,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市容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秩序、工商摊点、出店经营、户外广告五项集中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6000多人次,取缔一批影响交通或有碍市容的摊点1000多户,疏导一批有固定消费群体的摊点,在城区38处共设置了272户临时规范摊点,在二院、义乌市场、光彩大市场、市立医院设置临时性规范摊点群,在皋城东路建立了规范的“城市夜间大排档”和“城市夜间地摊”对长效管理的摊点群进行提档升级。二是加大对人行道、广场停车秩序整治处罚力度。按照就近便民原则,新增设置一批车辆停放点,投入27万元设置了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标志,同时,加大了对机动车占人行道乱停放的整治力度,目前,共对9600辆违章车开具了处罚单,3000多辆车主到局窗口接受了处罚。三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根据《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和《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按照“治乱、减量、规范、提档”的工作思路,清理户外广告市场,规划户外广告设置标准,合理高效利用户外广告空间资源,户外广告设置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轨道。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我们还对合六叶高速公路连接线的五年广告泊位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

篇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巩固原有达标成果、提升达标等级水平、扩大企业创建面、保证达标质量”的原则,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为依据,在全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目标

(一)实施范围。按照巩固、提升、扩面、保质的原则,在以下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等。

(二)目标任务。从现在起,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指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下同)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含往年已达标的)达到30%以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5%以上;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3.2013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4.年至2013年期间,全区每年新增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列入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计划。

5.2015年底前,全区所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等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4号),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规范为一、二、三级。原省级标准化达标和我区规范化企业创建将于今年底前完成扫尾工作,以后逐步引向全国统一的考评等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18号)中明确,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国家安监总局确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分别由省、市安监局确定。

(二)考评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贸企业(不含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国家暂无标准的,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并参照有关评定标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定。

(三)考评程序。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84号)精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基本程序如下: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机构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3.媒体公告。市、区安监局依据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一级企业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告,二、三级企业分别由省、市安监局或委托区安监局公告。

4.发证授牌。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对达到安全标准化企业颁发等级证书、牌匾,并负责标准化企业证书、牌匾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分级监督管理;各级证书、牌匾的格式统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监制。

5.证后管理。企业取得标准化证书后,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达标等级;区安监部门、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其他区级部门加强对达标企业进行日常检查或抽查,并对检查或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达标企业三年到期后,各级各部门要督促达标企业做好每3年一次的复审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为全面推动我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各镇乡(街道)、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以及区级牵头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本地、本系统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分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组织实施,区经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配合。

2.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贸易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3.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旅游局牵头组织开展,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4.房屋建筑工程企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5.水利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6.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7.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五、实施步骤

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年7月30日前)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订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级有关部门实施方案,请于7月30日前报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二)实施阶段(年8月至2015年10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领导,帮助指导辖区内(本行业)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导活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报送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信息管理、激励约束等工作制度,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成立达标组织,明确达标目标,开展动员培训。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逐项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评申请。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

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做好巩固总结提升工作,着力探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考核验收。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五年来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的需要;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竟争力的需要;是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着眼于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起步早、工作成绩长期领跑全市乃至全省的先发优势以及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对扎实的有利条件,继续发扬“求实、敢为、争先”的精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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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安全发展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区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过国家审核的41个开发区产业定位,确定化工产业的集中区域或园区,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要积极推广**化学工业区产业链一体化和循环经济经验,在化工集中区域和化工园区,要合理整合资源,集聚关联产品,优化园区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于20**年底前,完成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并将规划正式对外。从2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二)积极引导,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须向工业区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转产、搬迁、兼并、关闭,积极促进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市经济信息化委应会同财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快形成和出台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地区争取于20**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镇)区、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区内8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布局调整工作。

积极推广闸北、闵行等区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地区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二、加强源头管理,提高本质安全

(三)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启动现有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并作出2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书面承诺,通过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和装置的安全本质度。企业实施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改造完成后还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结论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从严审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合成氨、高纯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四)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运输许可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新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申请延期换证的企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同意颁发许可证或延期换证;达到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免于现场核查,经资料审查后直接办理延期换证手续;要把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等,纳入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内容。有关安全评价机构必须将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是否实现自动控制作为安全评价的一项内容,分析其工艺危险性及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完善技术措施,并出具评价结论。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运输通行证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各级财政、金融、保险、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号),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企业严格按照《**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企〔20**〕**号)和《关于本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金融办〔20**〕**号)等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强化技防措施,实施科技兴安

各级安全监管和环保部门要大力推广应用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气回收技术。20**年底前,完成对世博会场馆周边300米内、即使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安全距离仍不符合条件的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并完成外环线以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改造。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地方标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GPS监控平台建设和应用,确保20**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调试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监控信息接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路线、运行安全状况的动态监控。在试点基础上,20**年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电子营运证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运营车辆资质、技术状况、日常维护、规范营运等方面的监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各有关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

鼓励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要确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通过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每一阶段都应制定试验开题报告,组织技术条件论证,编写试验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技术鉴定,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估导则》(沪安监管危化〔20**〕85号)要求,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企业要及时将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以及定期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相关场所、设施要实施视频图像监控。

三、夯实监管基础,提高执法能力

(八)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和本市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有效机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申请或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同时提供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剧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评,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将自评报告提交相关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20**年底前,上述企业应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九)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普查登记,及时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确保在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健全全市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为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打好基础。

(十)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等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过程监控、跟踪整改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岗位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同时,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措施,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各区(县)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账,每季度按期将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市级监管部门备案。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应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十二)针对重点环节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合理确定市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进出专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标志和标识设置,并负责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沿线道路,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查验、执法,各级安全监管、交通管理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基础信息平台及车辆实时监控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专业人员资质情况以及车辆安全警示标志设施等情况进行查验;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收发货责任倒查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推广使用电子卡(标签)查验、登记,同时建立道口危险化学品超装卸载应急处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可控度。

各级安全监管、建设、质量技监、市政、消防、水务、房地、市容环卫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要求,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安全受控。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检查水平。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十四)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地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相关应急预案,规范和加强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处置。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受区、县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单位,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调查结束后,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复印件)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指导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中型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本市安全生产情况逐级报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十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十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十七)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安全生产专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严格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带储存设施的经营安全许可要聘请专家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要充分咨询专家意见;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十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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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

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深化我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督促企业明职责、守规矩、反违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推动各乡镇政府及部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一岗双责”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三、活动内容

根据*实际,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要是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化、指标化、明晰化,通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级别评定、推进标准化建设等载体,使企业岗位作业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生产环境优良化,以切实提高其本质安全水平。

1、规范企业责任考核。根据上级要求,将现行的责任书扩充为责任落实工作手册。手册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安全生产工作量化指标及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细化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量化指标,由企业对照自查,并将查纠情况记录在册;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记录表:企业将一定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册,作为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其中高危行业企业记录周期为一周,其他一般行业企业记录周期为一月。为确保企业按照量化指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责任落实的考核实行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的工作方式。根据行业特点,工作手册分为: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七种。

各乡镇和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第四款“职责分工”内容,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将工作手册发放到各相关企业,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填写工作手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实施企业级别评定。在总结前两年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县企业全面进行级别评定,根据不同级别实施分类管理。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量化考评,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县推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实行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的原则规定,结合近两年的实施实践,对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具操作性。级别评定标准可采用“千分制”,分“共性部分”和“行业特殊要求”两部分组成。“共性部分”为企业在主体合法、物质保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章立制、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十个方面”的责任内容,占70%分值,“行业特殊要求”为不同行业的特别责任内容,占30%分值。评定标准由市安委办和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制定。

根据对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定的情况,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落实到位,评定分值达到900分以上;B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基本落实到位,评定分值在700分以上900分以下;C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落实不到位,评定分值在700分以下;D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级别评定工作,原则上采取“企业自查自评,乡镇政府初审分类,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程序进行:

1、自查自评: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报乡镇政府;

2、初审分类:乡镇政府对企业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审查,纠正企业自查自评不实之处,提出定级意见,按不同行业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

3、复核确认: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乡镇政府上报的企业级别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行业界限不清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乡镇政府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报县政府安委办(行业界限不清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乡镇政府报送确认结果)。

县所属企业自查自评后,也可直接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级别评定工作要求覆盖辖区内所有企业,不能局限于规模企业。已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级别评定工作程序可适当简化,可对其标准化等级和考评分值进行复核后直接予以定级。

对企业按评定结果进行分类管理,A、B级企业以自我管理为主,监督管理为辅,抓巩固和提升;C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督促其期限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D级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限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依法提请关闭。

企业安全生产级别实行动态管理,在第一次分类的基础上,以后每年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新评定。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检查或对企业进行安全责任考核时,或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决定是否调整其级别,须调整的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和确认。

安全生产级别是企业诚信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将企业的安全级别评定情况分别向金融、发改、人力社保、科技、工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融资信用等级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伤保险费交纳、项目扶持以及劳模评选、评先树优等方面的依据。

3、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持续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工作,也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础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域,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式,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切实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宣传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舆论氛围,促进企业自觉依法守法,促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帮助大众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他们遵章守纪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培育,引导企业建立诚信机制、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通过开展一系列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创造各具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基层为主,以企业为主,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的原则,注重宣传教育活动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有声有色地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力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是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正确掌握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危险、危害因素,积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已经接受经过厂(矿)、车间(工段)、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真正做到安全教育不漏员。各乡镇可实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一表一卡”制度,即员工经培训后由企业填写《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个人记录表》存档,同时给被培训者发“三级安全教育卡”,作为员工接受“三级教育”的凭证。

参照上级的做法,各乡镇要推行“乡镇长上安全生产第一课”的做法:年初,召集辖区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授课,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倡导政府首长亲自授课,企业法定代表人首先接受教育。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培训,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100%。

4、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广泛开展“员工查身边隐患”活动,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公布一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三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化、消防、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5、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准则,推行安全标准化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扩大安全标准化实施覆盖面,2010年,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建筑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参与率要达到100%,达标50%;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轻工、电力等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规模以下企业安全规范化活动参与率不低于60%。各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推进措施,提高企业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6、加强监管监察执法。把是否全面认真落实《*县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作为全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的重心和方向。

坚持“以查助管,以查促管”,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检查。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认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重点加强对工贸企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行业以及其他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责任落实、建章立制、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坚持“以执法为抓手,以查处为手段”,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突出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存储、非法经营;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或逾期不改正;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不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谎报、瞒报事故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点打击。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不落实主体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严肃查处。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坚持“两集中,两到位”,优化审批服务,规范行政许可。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项目设计、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

坚持“挂牌警示,定期巡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继续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一点一牌,一点一巡,落实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和专人管理制度。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要求,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工作部署,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青政发〔20*〕73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县安监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粮食储存、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经贸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外资、外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类学校和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科技局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检查、督促各类科研院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公安局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国土资源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及非法矿山的巡查、取缔关闭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交通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水上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城市公交、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单位、水电企业、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砂石料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农业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农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林业企业和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单位等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体育中心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体育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国资办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直接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环保局协助相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涉及环境保护和辐射环境安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气象局协助相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涉及防雷防静电设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检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相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涉及食品药品、医疗机械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旅游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星级宾馆、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点)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供销社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供电局负责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交警大队协助交通部门指导、检查、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消防大队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密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本地工业商贸和无主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无需前置审批且法律、法规规定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取缔工作;

其他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顺利开展。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3月)。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活动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研究制定推进工作方案,通过举办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培训班等方式,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2、全面铺开阶段(4月至11月)。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级别评定工作,自查自评,初审分类,复核确认;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企业要于每月月底向所属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乡镇和部门汇总后上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3、评估提高阶段(12月)。各乡镇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周密部署。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企业主体的自觉参与,防范事故、避免损失应当成为企业求生存的首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动员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企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自我参与意识,克服监管人员的厌倦思想和应付情绪,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周密部署,明确活动目标和任务,落实活动责任和工作要求,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以明确责任为前置,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评定级别为手段,以治理隐患为重点,以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强化监管为动力,以加强执法为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活动目的意义和关键环节,结合当地和各自行业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设置有效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对象是所有行业领域,各乡镇各部门既要全面部署、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又要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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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资项目;后评价;项目管理;改进措施

1后评价范围及内容

所有投资项目一般在项目投产后1-2年开展项目自评价。后评价项目应重点选取对企业核心业务发展、整体布局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力提升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对今后发展有指导意义的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等较特殊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的项目。

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应包括:(1)项目概况: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2)项目决策及建设管理后评价,具体包括项目决策依据、过程和程序的评价,项目实施管理、工程质量、建设周期、工程造价、项目合同签约、履行情况等评价;(3)项目实施结果后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建成后市场与建设方案、工艺技术方案、总图运输、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方案、节能、安全、环保等与前期方案的对比评价。(4)项目经济及效益后评价:项目资金筹措、项目财务、财务风险控制以及经济效益评价等内容;(5)项目影响评价,主要评价项目经济影响、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内容(6)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2后评价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人员认识存在误区,对前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为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必须在认识新形势的前期下,借鉴以往类似项目成败经验,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控。但目前,油气田企业投资管理人员把大部分r间和精力突入到了项目建设阶段,制定了详细的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忽视了建设完工后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存在“重建轻管”、“头重脚轻”的问题,不能及时分析找出已建项目成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将来类似建设项目提供经验。

2.2后评价工作管理不够规范

制定并实施清晰规范的工作流程是提高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不少油气田企业已对此进行了初步探索,但总体上尚需进一步加强。目前这方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企业内部方面,工作流程与企业实际结合不够。特别是在工作分工及工作节点负责人等关键环节存在定位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等问题。这常导致实际工作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严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②咨询机构工作方面,没有对咨询机构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在具体项目后评价过程中,部分咨询机构迫于时间限制,不断压缩现场调研时间,对项目的了解和对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思考不够深入,项目后评价工作浮于表面。

2.3后评价报告深度不够

项目后评价很关键的作用是要认真总结已完工项目经验教训,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意见和建议,便于将来类似项目借鉴。对于项目基本情况的深入了解和分析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但在实际后评价工作中,受认知和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后评价工作出现了表面化的现象,只是做了大量的基础了解工作,但是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不够透彻,最终的提得建议深度和高度不够,不能很好的发挥项目后评价的作用和意义。

3改进措施

3.1完善后评价配套制度

结合行业特点和油气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后评价配套制度。制度中要明确“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这一要求,通过硬性规定,使建设项目管理人员认识到项目后评价带来的益处,从而使其自觉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通过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企业各部门人员的职责,严格基本工作程序,提高管理人员对项目后评价的重视程度,将项目后评价从概念性推向实用性,真正达到项目后评价能给企业带来效益的目的。制定详细的绩效考核办法,设立激励机制,奖惩分明,提高后评价参与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3.2加强后评价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后评价工作分企业自评价和委托后评价机构开展后评价两部分。对于企业自己开展的自评价项目,企业应安排专职人员开展,项目后评价人员水平对项目能否顺利开展以及运作是否成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业务需要,单位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项目后评价水平。其次,应扩大培训人员范围,项目后评价人员应包含经济、技术、法律等各个专业。

3.3提高项目后评价编制、审查质量

项目后评价一般是由第三方来完成,因此后评价机构的选择就变得尤为重要。通过招标等形式选择具有高素质人员的评价机构来开展工作,能从根本上保证后评价报告的编制质量。其次,加强对后评价机构的管理。后评价人员应增加现场调研时间,确保对项目了解的深度。最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专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后评价报告编制的质量和深度。对重大项目的后评价报告应组织专家分专业进行审查,并组织综合论证。

3.4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将所有项目后评价资料上传共享,使得无论是具体开展工作的项目管理部门,还是企业其他各个部门,都可以通过这个信息共享平台得到需要的项目后评价总结出来的数据资料或者管理经验。方便今后其他工程项目在遇到相似问题时,可以通过查询而快速得到相应的或类似问题的解决参考方案。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可以有效运用项目后评价的成果直接服务企业,达到增加企业效益的目的。

4结论

油气田投资项目后评价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已完工项目的决策、执行过程、效益、影响和可持续性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为将来建设项目提供有效借鉴,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首先应从思想上提高对项目后评价的重视程度,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做到信息共享,真正发挥后评价应有的作用,达到为企业增效、创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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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内控信息披露成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工具之一,是沟通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桥梁,其披露现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文献回顾

(一)内控信息披露现状

近年来,内控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质量均有较大提高,但其总体披露状况不容乐观。内控信息披露缺乏完整性,且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求。上市公司对内控信息披露的作用普遍认识不足,对内控信息的披露流于形式,自愿披露动力不足。陶红燕(2012)认为一些企业通常采取选择性披露的方式,对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内控信息避重就轻。秦雷、梁劲(2005)认为上市公司的内控信息披露缺乏可信度,且具有较强的随意性。朱琳琳(2010)认为公司倾向于披露对自身有利的内控信息,而对内控缺陷的信息披露并不完整。张立民(2003),杨雄胜(2007),方红星、孙(2007)在对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进行研究后,发现其内容多流于形式,且未随内控环境变化进行更新。

(二)内控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该方面研究主要集中于公司竞争力、公司规模、盈利能力、企业所有权性质、委托成本、权益资本成本、法律和外部监管机制以及规避市场惩罚对企业内控信息披露的影响。Doyle等(2005)通过抽样调查发现内控报告和公司盈余质量有关,内控是盈余质量的一个驱动因素。孙烨、林斌(2008),饶静(2009)认为上市年限、财务状况、企业所有权性质以及公司是否违规会影响企业内控信息披露。宋绍清、张瑶(2008),李少轩、张瑞丽(2009)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公司规模、股权结构、公司质量等因素对内控信息披露程度有显著影响。

二、内控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本文以2011年沪深两市主板上市公司披露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为研究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分析。2011年1 396家主板上市公司中874家披露了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占62.6%,说明大部分上市公司披露了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92家披露了内控审计报告,占20.9%,说明大部分上市公司并未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一)沪深两市主板信息披露

随着我国内控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实施内控体系的日益重视,以及上市公司积极地建立健全自身的内控体系,我国上市公司的内控信息披露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内控信息披露总体情况详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在内控信息披露水平逐年提高的背景下,沪市主板上市公司2011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水平相比2010年有显著提高,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水平也有小幅上升;深市主板上市公司2011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相比2010年有显著提高,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水平有小幅的下降。究其原因,一方面上交所、深交所对内控信息披露的规定不一致。上交所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深交所要求A股、H股上市公司和内控试点企业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另一方面沪深两市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自愿试点上市公司总数不同。而《中国上市公司2012年内控白皮书》研究表明,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与自愿试点上市公司的内控水平高于非试点上市公司,更倾向于披露内控信息。

(二)行业披露情况

为进一步分析内控信息披露的现状,本文还按行业对研究样本进行了分类统计。按照中国证监会2001年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标准,将企业在进行行业分类的基础上按内控信息披露项目分别进行统计,如表2所示。

从内控信息披露数量来看,制造业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内控审计报告的公司最多,但由于该行业公司数量基数较大,其披露比例分别为59.69%及19.66%,远低于金融保险业内控信息的披露水平。从内控信息披露比例来看,2011年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比例高达100%。此外,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比例也均达70%以上,其他行业中除综合行业外也均达到50%以上。除金融保险业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比例高于50%外,其他行业均在50%以下。综合两种报告的披露情况,披露比例排名前两位的分别为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仓储业。

其中金融保险业内控信息披露的比例最高,主要原因在于其受制于行业法规的约束以及信息披露指引的规范和技术指导。上交所2011年12月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金融类公司应在披露2011年年报的同时,披露公司内控的自我评价报告。对于交通运输、仓储业,虽然其披露内控信息的企业比例相对较高,但是该行业在沪深两市主板上市的共有68家企业,其中16家由“四大”进行财务报告审计,但该行业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54家企业中,只有14家由“四大”进行财务报告审计,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23家企业中,只有9家由“四大”进行财务报告审计,表明该行业是否由“四大”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对企业内控信息披露影响不大。但大量实证研究发现,由“四大”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企业更倾向于自愿披露内控信息,这一结论似乎并不适用于交通运输、仓储业。

三、相关建议

(一)健全内控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仅对上市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内容、格式等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未对内控信息披露内容、格式等作出具体强制规定,仅提出了内控信息披露的参考模板,因此企业内控信息披露格式、内容具有较大的主观性。不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内涵的理解及实务中的操作不一致,导致企业内控信息披露内容、模式和披露质量差异较大,不同企业间的内控信息缺乏可比性,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的理解和决策。因此,我国应健全企业内控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定内控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格式,以解决目前内控信息披露质量差异大、披露模式各异的问题,增强企业间内控信息的可比性,以便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对不同企业进行有效的评价。

(二)分行业监管上市公司

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存在明显的行业差异,鉴于各个行业具有不同的行业特点,监管机构应依据行业特点对内控信息披露进行分类监管。盈利水平较低的行业,可能具有自愿披露内控信息的动机但缺少经济基础,提高此类企业信息披露水平的关键在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如果一味地强制要求企业进行信息披露,企业将承担额外的信息披露成本,反而不利于其发展,也违背了监管部门制定政策的初衷。盈利水平较高的行业可能对内控信息披露不够重视,缺少自愿披露内控信息的动机,对于此类行业尤其是采矿业等涉及公众利益较多的行业,应强制要求其披露内控信息。

(三)强化内控审计

尽管2011年上市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水平已有显著提高,但我国目前内控审计报告整体披露水平仍较低。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动机主要来自于监管层的监管压力,其自愿披露内控信息的动机不足。目前只针对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及少数试点企业存在强制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要求。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也尚未发挥充分的外部治理作用。而企业内控评价大多由内部审计机构或董事会等企业内部组织进行,与由企业之外的第三方进行鉴证可信度较低。企业为达到自身的经济目的披露内控信息可能具有选择性,可能存在只披露有助于提高企业经济利益的内控信息,而隐藏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内控信息。因此,为了提高内控信息披露的可信度,需要强化内控审计的作用。X

(注:本文系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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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内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道路运输企业班车客运经营年度考核(以下简称“年度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年度考核,是指对企业班车客运经营一年内的经营资质、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行为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章考核分类和成绩

第五条年度考核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对已评定的企业班车客运资质等级进行年度考核(以下简称“资质考核”)。

(二)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进行年度考核(以下简称“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六条年度考核采用《*省道路运输企业班车客运年度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见附件一的《*省道路运输企业班车客运经营年度考核报告》),分五项进行,即经营资质、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及加分项目。

(一)资质考核依据考核表第一项,对企业当年度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客运设施、资产规模、经营效益、企业资历、人员素质、企业管理等指标进行年度考核。本项共分十五小项,均采用“合格”或“不合格”方式考核,全部小项合格,本项方为合格。

(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依据考核表第二至五项,对企业当年度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及有关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其中第二、三项各500分,第四项1000分,第五项100分。

第七条成绩分类

年度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标准为:

(一)合格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为合格

(1)资质考核合格;

(2)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

①第二、三项各得350分及以上;

②第四项得700分以上,并且一票否决的项目全部合格。

(二)优秀

按本办法规定的计算方法,以地级市为单位,各市将辖区内考核合格的所有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0%的比例选取排名靠前的确定为本市优秀档次的企业。

(三)不合格

除合格、优秀外,其余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四)无资质的企业,资质考核项视为合格

第八条年度考核是对企业实施行业年审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行业年审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企业与本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考核

设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先由企业本公司、子公司注册地和分公司经营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企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进行考核,然后由企业注册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计算方法对企业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企业年度考核成绩。

企业分公司不需进行资质考核,全部子公司资质考核均合格,企业的资质考核方为合格。企业有30%及以上子、分公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视为该企业年度考核不合格。

第三章考核组织

第十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年度考核机构,负责企业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机构可由下列人员组成,人数应是7人及以上的单数。

(一)道路运政管理部门中从事客、货运输管理、运政执法、车辆技术和安全管理等的人员;

(二)企业代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班车客运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中介机构人员;

(四)社会义务监督员;

(五)班车客运企业资质评定的专家库专家。

第四章考核权限

第十二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权限。

(一)一级企业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结果报省交通厅认定;

(二)二、三级企业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和认定,结果报省交通厅备案。

(三)四级及以下企业及无资质企业由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结果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对下级作出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重新作出考核决定。

第五章考核程序和资料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的考核内容和统计资料的期限以当年一至十二月为准,考核时间为次年的三至六月。

对出现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或发生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交通主管部门可对其进行临时考核。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要求进行年度考核自查,并向注册地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省道路运输企业班车客运年度考核报告》(以下简称“考核报告”)和自评书面总结;

(二)本公司、子公司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合格资料一览表;

(三)本公司、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各子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及其投资比例(所占股份)证明(由工商部门出具);

(五)经政府认可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核的企业资产和年度财务报告或经注册(经营)地财税部门审核认可的年度会计报表;

(六)企业经营线路(牌)明细表。

同时,企业要准备相关的原始资料台帐和档案,包括:各种管理机构和制度,人员档案,行车里程,安全事故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投诉处理记录,违章行为记录等,用作考核机构查核。

第十五条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汇总主管部门掌握的有关情况,递交齐全、有效的资料给考核机构评审。

第十六条考核机构通过采用评审企业自报材料、到企业实地查看和调阅有关资料及进行实地询问调查等方式,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于考核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连同有关材料报授权其考核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各地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三级及以上企业考核结果报省交通厅。

第十七条负责考核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将考核机构作出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审。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将考核资料形成最终考核报告存档保存三年;应将年度考核结果加盖专用章(见附件二),记录在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相应栏中。

第六章考核成绩与行业年审、资质等级的变更

第十九条年度考核成绩为优秀者,第二、三年可免考核。

第二十条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合格者,第三年可免考核。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成绩为不合格者,需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在整改期内,暂停参加线路招投标活动。整改期满,经考核机关检查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按原定经营资质等级经营。整改期满,仍不合格者,降低一个资质等级。属资质考核不合格的,将按实际情况降低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满一年,其经营资质条件已达到上一个经营资质等级标准、且年度考核达到以下成绩之一的,可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由相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重新评定企业资质等级。

(一)年度考核优秀的;

(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的。

第二十三条被降级的企业,从降级之日起两年内不能恢复原经营资质等级的,应全部按降级后的经营资质等级调整其经营线路。

第七章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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