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17: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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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
第一,税务执法人员法治理念现状。
税务执法人员树立法治理念,要求税务执法人员谨遵法律原则和法律目标去把握税收法律事物,唯法至上,正确处理税务执法当中的各种法律关系。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62.7%的受访者对法律理念有了正确的认识,但仍有37.3%的受访者显示出了混淆或模糊不清晰的状况。分项调查中,如表1所示:
表1 广西国税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潜在认同度调查
法治理念内容 潜在认同数 潜在认同度
法律至上理念 110 96.5%
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理念 46 40.4%
司法独立理念 103 90.4%
法律普遍性理念 111 97.4%
程序正义理念 33 28.9%
由上表可知,受访者对于上述五项法治理念的内容中,对于法律至上理念、司法独立理念和法律普遍性理念均显示了高度的潜在认同感,潜在认同度均在90%以上。而对于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理念及程序正义理念则显示潜在认同度较低。
第二,税务执法人员税务执法能力知识现状。
税务执法人员的税务执法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我国税收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能否有效运作、国家经济体制发展的稳定和发展以及税法主体权利的维护。我们的调查活动针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知识,从以下几个内容展开调查:
对于行政法基本理论的法律知识内容,71.9%的受访者的掌握熟练,25.8%的受访者的认识则较为模糊,2.3%的受访者掌握较差。
对于税务行政处罚知识的掌握程度喜忧参半,受访者部分知识掌握得很熟练,而部分则不然:114名受访者中,只有不到半数(45.6%)对税务行政处罚体系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理解和掌握。
对于税务行政强制方面的法律知识,绝大多数受访者掌握知识的程度并不系统。大多数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114名受访者中,有102人知晓在行政强制当中税务执法人员应有的权力和职责,但仅有14人明确知晓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所拥有的权利。
对于税务行政复议方面的法律知识,仅有40.4%的受访者概念清晰且能正确理解,结果有些差强人意。例如:当被问及“某次税务稽查活动中,行政相对人乙打伤了稽查人员甲,公安机关认定以乙“妨碍公务”,对乙处200元罚款。甲认为处罚过轻,该如何做?”时,有76.4%的受访者选择了“甲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殊不知,在公安机关所做的对乙的处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他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权利。
对于税务行政许可方面的法律知识,114名受访者当中,有112名知晓税务行政许可的相关法律条文,但在一些税务行政许可实务当中出现的问题处理上,仅有13.2%能够给出正确且完满的处理方式。
第三,纳税执法人员对税法相关程序了解情况。
正如之前第一部分的调查结果所显示,我们的执法人员法制潜在认同度中并不太重视“程序的正义性”。本次调查中,共有8道问题涉及到了税法程序,受访者回答正确的概率分别是:78.1%、76.3%、81.6%、81.6%、21.9%、75.4%、5.3%及1.67%。有59.6%的受访者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应一律公开。”这部分受访者忽略了另外两个不能公开的情形,即“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由此可见,我们的执法者在一些具体的程序问题上,理论功底不够扎实,对于相关法律程序掌握得不够全面。
综上所述,此次调查暴露出目前广西地税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存在着法律知识掌握不系统,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二、调研样本中发现的问题分析
课题组在通过问卷调查,统计分析,梳理出问题后,进一步针对问题,召开小型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深入调研,探究问题原因,归纳如下:
第一,税务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更新迟滞。
30多年来,税收立法的不断完善,带来的是税收执法理念的重大转变:由“治民”转向“治权”、由单纯维护国家利益转向国家个人利益兼顾,由事实上的计划管理转向法定程序化的公开管理,由“人管人”转向“制度管人”,由权利本位转向社会责任本位等等。然而,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更新表现出了滞后现象。长久以来,他们保有着适应原先制度的执法思维方式和套路,主要表现为:认为“执法”即“”;认为“执法”即“执权”和“管人”;认为“执法”即单纯的职业;认为“执法”即“利己”和“实用”。在我们的调查中,调查对象所显示出来的“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理念”缺失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上述原因。
第二,日趋复杂的税收执法环境。
随着中国社会大发展时期的到来,税务执法人员所面临的税务执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且日趋复杂,诸如税务法律体系愈发庞杂,造成一些税务执法人员进行税务执法过程当中,面对执法冲突、执法依据等具体的法律问题,难以快速准确地找到解决办法;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使“地方政策”凌驾于税收法律之上,造成税务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等,使很多税务执法人员无所适从。
第三,税务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依法治税”还需要一支法制观念强、税收业务精的执法队伍。而当今税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极大影响了依法治税的形成。税务执法人员虽对税收基本知识掌握熟练,但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和系统的法律知识,时有曲解和肢解法律法规的现象,更无法融会贯通地运用法律理念去处理税收执法事物。对此,大多税收单位采用的是扩大人员编制的外延式方案来缓解税收人员执法能力低下问题,但治标不治本。内源性的问题还需内源性的改革来解决,提高现有税收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挖掘内部潜力才是正解。
第四,法制培训机制亟待完善。
在调查中,许多基层税务执法人员都迫切希望能够得到及时有用的法律知识培训,更新陈旧观念,掌握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时展。
三、建立和完善广西地税系统执法队伍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提高广西地税系统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税务本系统的法律培训管理考核机制。完备的培训管理考核机制应分为培训、管理以及考核三大块:
第一,建立健全法律培训机制,全面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素质。
首先,开展应用培训,关键在于讲求培训的实效性。在培训内容上,应依据岗位的需求,按需施教。在培训对象上,应按照文化基础、专业、特长等,将受训对象加以区分,以提高培训效率。在培训时长设计上,应根据培训对象的法律素质高低不同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培训。
其次,注重骨干法律人才培养,使其在整个执法队伍当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结合工作实际,重点选择部分有培养潜力的人才,送至政法类院校进修,切实提高其法律素养。学成后,可安排至税收执法部门的重要岗位,做好税收执法当中的法务工作,甚至是领导岗位。
第二,实施专业化执法资格能级管理,促进执法人员自我促进和提高。
将执法能力和水平依照分成若干个级别,以该标准作为执法人员业绩评定考核的综合指标之一。税务执法人员须通过业务考试和综合业绩考核等方式来获取级别。此种能及管理方式实为一种激励竞争机制,敦促税务执法人员通过努力工作和涉猎税收法律知识,达到理想的执法资格级别,从而晋升到较高的职位。相反,如若工作不认真努力,不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出现错误执法的人员,可能会被降低级别,进而可能带来的是降级减薪。这样,动力与压力并存,可最大程度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责任意识,在法律学习当中变被动为主动,形成一股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
第三,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敦促税务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通过制度的约束,严肃执法纪律,严格追究错误执法行为。从以下四方面监督税务人员执法状况,对存在执法错误的人员予以在经济、纪律、行政上的处理,必要时,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促使税务人员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素质:
一是合理设置岗位。合理设定执法岗位,采取“一权多岗”的设置,使一个权力达到“分权制约”的效果,实现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
二是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岗位体系。每一个岗位的工作标准和职责权限都应该根据案件数量、执法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标准化构建,科学设置岗位职责。
三是强调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责任追究措施,通过扣发岗位津贴、降低执法资格能级、取消执法资格以及纪律行政处分等方式,约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四是科学监控和整体把握。对每个岗位及个人的工作情况,税务领导干部应心中有数,及时掌握各执法岗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质量,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问题,最大限度消除执法隐患,避免因执法错误造成的重大损失。
首先,在学习方面,尽量考取一些资格认证,以备毕业后容易寻求工作。其次,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社团活动,以及校外兼职工作,欲积累一定经验,因此这就保证了商家利用学生会大搞校内宣传,并充分利用兼职的高质量廉价劳动力成为可能。
㈡通过以上调研结果可以看出,大学生的基本生活消费和心理整体上是现实的、合理的,但离散趋势明显,个体差异大。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⒈大学生消费有其不理性的一面
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经济独立性差,消费没有基础,经济的非独立性决定了大学生自主消费经验少,不能理性地对消费价值与成本进行衡量。大学生没有形成完整的,稳定的消费观念,自控能力不强,多数消费都是受媒体宣传诱导或是受身边同学影响而产生的随机消费,冲动消费。这也正是大学生消费示范效应的结果。拿手机产品来说,目前,有手机的大学生中,一部分有通信的需要,且家庭经济条件允许;另一部分有通信需要,但是家庭经济条件负担不起的情况下趋前消费;还有一部分是既无通信需要又无家庭经济条件负担的奢侈消费。而奢侈消费则是由大学生消费的示范效应,攀比心理导致的。
⒉大学生对品牌的忠诚度很高
大学生消费在一定程度上会相信自己的真实体验,如果使用某种品牌产品产生好的体验,就会坚持使用,从而逐步形成固定偏好,最终形成使用习惯,保持对此产品良好的忠诚度。比如洗发水,感性认识上的气味清香,质量好,效果明显,都会促使他们继续使用下去。
⒊大学生更侧重时尚性消费
学生思想活跃,对新事物有强烈的求知欲,喜欢追求新潮,并敢于创新,消费的趋附性强,娱乐消费占全部消费额的比重很大。对企业而言,中国移动做的较好,他们借助流行时尚代言人周杰伦为m-zone加油助威,同时利用学生追求物美价廉的心理,推出学生卡,从而赢得不菲的业绩。
㈢给商家的一些建议:
⒈为避免各大院校统一购书乱收费之嫌,国家XX年明文规定,不强制学生通过学校渠道来统一购书,因此,绝大多数学生通过班级集体在外书店订购,价格按8.5折。我认为这便为书商、网络书店提供了良机,如果在开学之际,书商能够去各大院校通过学生会主动联系采购,并且能够折价更低一些,势必会赢利不菲并能最终实现学生、商家互利互惠。同样,各大网络书店在这方面也尚需改进,其渠道不够透明,信息不够明确,这便严重阻碍销售。
据了解,AC尼尔森最近的报告显示,在很多快速消费品品类中,本土生产商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本土品牌频频出现在保健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的前5位品牌排行榜当中。洗发水当中的舒蕾、护肤品中的大宝和小护士以及洗衣剂当中的雕牌,在市场份额上也超过了国外品牌。
本土生产商咄咄逼人的势头也反映在广告市场上。根据尼尔森媒介研究的数据,2001年中国快速消费品行业整体广告投放达5270万人民币,而本土生产商的广告花费所占比例竟高达71%。而2001年的前10位广告主当中无一例外都是本土品牌。
多数品类增长迅速
该报告称,在中国27个食品(饮料)及非食品品类当中,有23个在2001年实现了销售额的增长,其中13个品类达到两位数的增长。酸奶(酸味奶)发展最快,销售额增长了39%。排名其后的有速溶咖啡(37%)和婴儿谷麦类食品(23%)。2001年出现负增长的品类有头发定型产品、电池、有汽饮料(运动饮料)以及鞋油。
最大的快速消费品品类出现在食品(饮料)行业。尽管出现了负增长,有汽饮料的销售额仍然居各品类之首。销售额最大的另外4个品类是洗发水、护肤品、方便面和洗衣剂。
零售市场结构演变
比起飘柔的“就是这么自信”,或是海飞丝“头屑去无踪,秀发更干净”来,霸王的卖点是其所谓的“中药世家”、“祖传秘方”等等,以防脱产品首开市场,并同时推出乌发快、屑立清、中药精华等一系列产品,呈现了一路高歌猛进的姿态,确实带动了一个产业的发展。
在如此顺利的局面下,不知各位有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呢?或是长远的隐患呢?我想说的是如果霸王还是以目前的宣传销售体系继续下去,那么很可能就是昙花一现,慢慢步入歧途,甚至产生崩盘的局面。下面我来谈谈对霸王的几点看法:
1、品牌吊唁偏颇,天然联想不愉悦
想想“霸王”是什么,西楚霸王项羽?还是街头霸王格斗?给人的感觉总是那种强硬不羁的风格,或是孤傲挺拔、骁勇善战的一面。殊不知洗发水给人温和,柔顺,舒心的感受,在这方面,霸王与洗发水品类的结合度实在不高,品牌策划实在不高明。看看飘柔,潘婷,伊卡璐这么美丽动听的名字,直接给人一种感官上的享受,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购买欲望,形成购买行为。
举个例子来说,俩美女聊天,某位甩了甩秀发很优雅地说道:“飘柔就是这么自信”,而另一位低声细语地嗫嚅道:“我用的霸王”,第一感觉是不是很唐突,有点格格不入吧,那么我想以后那位美女还能继续使用霸王嘛!说得不好听点,霸王做洗发水犹如女人长胡子那么难堪,霸王还是应该在品牌吊唁方面多向宝洁学习,真正占据消费者的心理。
2、品牌不是知名度
一般认为,但凡提高了产品知名度便是提高了品牌价值。事实上,知名度只是给人们一种感官上的短暂刺激,而品牌体系的培养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业,品牌是崇高的,神圣的,是占据消费者心理的。霸王在这方面有点混淆视听,铺天盖地地作广告宣传,认为只要做了广告,提高了知名度,那么品牌价值便会上升,却没有进行诸如消费者洞察,产品功效实质的开发与调研。难道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原有的方法来宣传所谓的“品牌”,却不考虑消费者的真实感受?这可是在葬送自己的前途啊!
3、价格偏高,消费层次不合理
霸王洗发水200ml规格的在一般超市的售价是55.8元,而大众品牌飘柔、潘婷、沙宣、伊卡璐、夏士莲、清扬等等同一规格下无一超过35元。如此的价格差距怎么产生的呢?难道是由于使用了其所说的山参、首乌、当归、田七、灵芝、黄金固发果、银杏、姜精油、墨旱莲、川芎、黑芝麻等中药名贵药材的原因,还是另有他因呢?
前段时间给我母亲买了一瓶霸王防脱洗发水,她直接告诉我这么贵的洗发水我不用,被赚去的钱全到广告里去了,真正效果能有多少?连老人家都知道这个道理了,何况我们呢?一个刚出道的品牌,请了国际巨星成龙在黄金时档播放将近1分钟的广告,这是何等代价?强势终端推广和营销团队培训费用就更不用说了,如今的卖场里,随处可见“霸王堆”、“霸王墙”等主题活动、热情专业的导购“霸王花”。如此种种的成本何来?还不是从消费者口袋里来嘛,那么可想而知,在如此大的宣传成本下,这个价格还能合理吗?它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呢?消费者不免会产生不快,也就间接地影响了其选择方向。
4、中药含量不具备竞争力,沟通半径过长
众所周知,洗发水的使用目的是使头发柔顺,飘扬,而作为以“中药世家”为品牌卖点的霸王在这方面确实不尽如人意。包括之前的采乐、章光101等,其实都只是昙花一现,因为需求并不是很高,况且效果也确实没有所传播的那么灵验。所谓中药含量并不能转化为消费者利益,况且着重突出中药成分更容易让消费者形成一种药物概念,而非普通洗发水之道,那么其本来想要达到的实质便发生了改变,也就没有原有的效果,所走的道路又是不同了。另外所有的宣传基调都以解释原因为主,消费者其实并不懂这么多专业知识,消费者更注重的是结果,而非过程,专业知识的铺洒只不过是华而不实的炫耀罢了。看看飘柔只字不提成分、功效,而以“就是这么自信”便打动了消费者就可见一斑了。
5、消费者感受效应甚微,无法有效占领消费者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