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4:51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区法律援助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5%以上。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行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受理、实时监控,完善办案、审批、查询、监督等功能,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争取在底全区所有法律援助工作站都可以进行网上审批办案。
8、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组织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投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广大法律援助人员“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职业精神,增强法律援助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9、深入开展职业化建设。认真贯彻厅党委《关于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及时总结秦皇岛市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动法律援助队伍职业化建设。
10、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3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11、抓好典型推广。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双先”、“双十佳”和“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表彰活动,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推介,打造鲜亮品牌,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1、认真做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大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和案件办理力度,全区办案数在去年办案数量的基础上稳步提升。
2、积极探索青少年、农民工法律援助新途径、新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开展上门服务、心连心服务,突出做好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
3、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4、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低保线的2倍,加强“12348”服务平台建设,确保“12348”专线优质、高效、便捷、畅通。
5、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优化案件指派方式;建立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机制,努力实现最佳法律援助效果。
6、完善法律援助督办指导和质量评查机制,推行点援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名录,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推进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窗口建设
7、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8、按照《省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和工作规范》和窗口建设序时进度的要求,争创“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力争年内法律援助接待窗口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9、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和社会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人员落实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咨询、接待、初审工作,建立相关信息档案,依靠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办理非诉讼案件调解及民事案件诉讼案件。
三、完善法律援助社会服务体系
10、加强法律援助办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办案质量。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旁听、一般案件庭前报告、办案质量测评等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评价体系,提高群众满意率。
11、加强工、青、妇、残等站点的指导管理。鼓励和引导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利用自身资源开展法律援助,以满足困难群众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12、调动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每名律师、公证员年内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每月上报援助案件承办情况,提交援助案件卷宗。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建立的法律援助案件专人分派、登记、管理、质量检查、奖惩等制度。
13、随着以民生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的社会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日益增长,群众对法律援助有着更高期盼。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做大做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结合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要求我区律师事务所全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从2012年10月1日起截止到目前,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咨询1000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3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74件,民事援助案件169件;免费写作法律文书58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73.2万元。
二、法律援助工作主要措施
(一)、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法律援助窗口进行改造,从硬件改造到软件更新,建成标准化的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提升法律援助形象。中心自5月份以来就对法律援助窗口进行改造,从法律援助指示牌到法律援助便民设施无不体现便民这一援助理念,中心增设了接待区的茶几和沙发,并增设了饮水机等设施,让困难群众有种温暖的感觉。
(二)狠抓服务质量
法律援助质量,是群众满意度的核心,规范制度管理。为保证法律援助质量,我中心狠抓法律援助日常管理工作,以案件全程监督为抓手,不断的把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今年重点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三)改变援助观念,让受援群众选择律师。
一直以来,援助律师给人的印象是“免费的未必是好的”,
为了改变受援群众的这一观念,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字案质量,我中心将全市三个律师事务所45名律师都加入到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队伍中来,并制作了援助志愿者名单,对有需要指定明确的律师承办的,中心都可以满足受援群众的要求,这样既可以提升法律援助形象,也可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四)、提高办案数量,增加办案补贴。
2012年,我中心的办案任务数为200件,今年我中心办案任务数增加到了221件,同时,根据2013年湖南省法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我市的办案补贴增加50%,即刑事援助案件的补贴增加到500元,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增加到800元。增加办案补贴调动了援助律师的积极性,也对办案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维权意识。
法律援助宣传是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也是广大弱势群体申请利用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二是建设一处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和县看守所参加,在县看守所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我们每年将组织二次这样的活动,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各学校将那些重点学生进行摸底和统计,县普法办统一组织到看守所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三是较好落实了全县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有主体法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和指导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由政法委牵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举报活动,由矿产局牵头的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由文广局牵头的侵权盗板及非法出版集中销毁活动,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据统计,上半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1次、摆放板52块、接收现场咨询830余人,法律六进活动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是认真开展了三大系统电子显示屏公益法制宣传动。我们及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对全县金融、通信、教育三大系统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工作协商和对接。据统计全县三大系统共有电子显示屏14个单位,有显示屏19块,其中教育系统有3个单位3块;通信系统有2个单位2块;金融系统有9个单位14块。这些部门都按照每月更换二次,实行滚动播出要求,进行了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并做好了活动记录。做得好的有共青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支行和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
五是开展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我们按照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把创建任务安排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有战斗力,能办事会做事,对创建活动有愿望的地方。经过调查和综合考虑,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县宝塔乡杨桥村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些活动正在按照创建标准有序开展。
六是继续办好《法治》电视品牌栏目。今年上半年已播放22期法治节目,在节目内容上做到紧贴法理,紧贴生活,紧贴基层,紧贴心声。在节目拍摄上做到文字与图片相一致、相互动。达到实景、生动、图文并茂。在节目播放上在黄金时间进行播出。《法治》电视节目现在已成为全县群众一档喜欢看的一档电视节目。
七是印制“六五”普法书二种。2014年我们已落实全市普法书箱征订任务500册。又自筹21800元资金,印制普法书籍二种共一万册,内容是县法律进校园读本,面对中小学生,另一本是县以案说法普法书,面对农村及社区。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结合维稳工作,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5个乡(镇、场),81个行政村、12个社区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全县共聘请了2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截止5月底,化解矛盾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群体性上访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为我县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成绩。
今年初,县局党组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项目来抓。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了司法所长为法律援助信息员;组建了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行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跟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村法援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制定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规定了法律援助任务数,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机制,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94件,接受法律咨询983余人次,接受群众来访1145人次。
(四)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及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今年,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狠抓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县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43件(起),其中:刑事辩护35件,民事案件29,办理非诉讼案件2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1起,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212件,民事类209件,经济类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另外,司法鉴定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1例。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起色。
截止6月底为止,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在90%以上,衔接100%。远程会见5人,会见率100%。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8人,已解除43人,目前在册人数55人,其中:管制12人,缓刑39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重点加快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成全县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的修建任务,配齐了办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着力加大了司法所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七)信息报道宣传工作有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