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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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自xx银行xx基层网点负责人xxx,今天,我能站在这里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我感到十分荣幸!感谢中行党委为我提供的种种机遇,也感谢同事朋友们一贯的帮助支持。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银行合规企业文化的建设”。希望能对大家有些帮助和启发!
作为一个人,我们都本能的渴望生活过的幸福美满,万事顺意。作为一名中行人,我们幸福的源泉就是如何在瞬息万变的经济大潮中去创造良好的效益,同时防范和规避风险。多为国家和企业做贡献。道路有两条:只有努力发展业务,才能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只有努力去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合规文化,才能更好的防范和规避风险。业务发展和合规文化,就像鱼水之情,鱼儿离不开水,没有鱼儿,水便也失去了应有的灵性和活力。因此业务发展离不开合规文化。他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所谓的合规文化,顾名思义,就是凡事合乎规则和常理。放在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它还有更深沉的内涵和外延。现在在我们银行业中有存在这样一些现象。表现为:一些地方仍存在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的做法,为完成短期的任务和经营目标,注重市场营销和拓展,忽视业务的合规管理,有的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短期目标和任务,忽视合规经营风险;一些单位有章不循,不执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现象突出,虽然大量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身上,其深层次原因是操作人员合规守法意识欠缺,反映出肤浅和缺失,没有渗透到日常管理和决策中。这需要我们中行人警惕!
如今,经济在飞速而迅猛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和风险。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不遵守商业游戏规则的行为,屡屡发生。曾几何时,那高悬于公堂之上的“合规文化”,在利令智昏的灰尘里,成为仅供观赏的卷轴。在我们银行界,有很大一批曾经忠实奉献的干部,没有经受住诱惑而不惜违纪违法,将自己钉上人生的耻辱柱,让自己和国家蒙羞蒙耻。还有其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多案例,都在令人扼腕的一次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时刻刻刻提醒着我们,必须建立合规文化,并矢志不渝的去遵守和实施。
有一句名言,叫做思想有多高,心就能走多远。一种好的思想文化,对于行动,意义之深不容置疑!作为我们每一名中行人,都应该看到,如果没有心境上的淡泊、宁静,就没有行动上的明志、致远。如果没有以合规文化为先导,稳健经营就没有立足点!也更没有内控管理可言。所以,建立合规文化,是我们规范操作行为之必然,是提升管理水平之必然。
目前,我们正在打造一个全新的中行,不讲合规,想到那干到那,靠拍脑袋决策是没有出路的。也是没有财路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合规也是效益,合规也是生产力,培育合规文化是保证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治本之策,是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完善中行全面风险管理,健全有效内控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中行实现战略转型、提高发展质量、持续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
为此,一要从我们领导层做起,从根本上消除无所谓、捆手脚、放不开等错误观念,法律和上级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事项,就要严格遵守,不能以“改革”的幌子踏“雷区”。对没有明文规定的,要充分利用,大胆的试,大胆地闯。同时要教育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制度意识,从正确的导向和良好的习惯抓起,培养合规文化意识,其中领导者的示范作用就是一种导向,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
二要重视合规文化的培训,要将合规文化建设,同职业化精神、行业特点、企业文化塑造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搞好规划,潜心研究,并付出实践。要加强学习,从服务礼仪、服务技巧等最基本的东西学起、做起,把创优服务与合规经营的关系理顺,形成规定动作、示范动作,把优质服务贯穿于中行的整个业务活动和领域,把合规文化建设贯彻于中行每个员工的整个职业生涯,把合规文化理念扎根于整个中行的管理与决策之中。
三要搞好风险关口前移,逐日排查,逐月分析,随时排除和堵塞各种隐患和漏洞,以防患于未然,练就驾驭各种风险的本领。
四要抓保障。要加大辅导和督查力度,加大问责力度,严禁我们的工作人员违规经营,加大处罚力度,增大违规成本,使合规者得益,违规者受损,以达到令行禁止,确保合规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合规文化是是我们中行企业文化的延伸,是需要我们全体中行员工认同和遵守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总和,是该企业行业化、个性化的具体体现。就我们中行系统来说,概括地讲就是十二个字,即“敬业、守纪、规范、务实、和谐、创新”。作为我们经营者和管理者,就是围绕这十二个字把它细化、量化、具体化、形象化,进而形成一种信念、一种理念、一种意识、一种精神、一种文化。因为合规文化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至关重要。一个没有经营思路的企业缺乏灵气,一个没有经营活力的企业缺乏人气,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企业缺乏底气。
1.网点负责人防范风险的责任意识不到位。
网点负责人作为营业机构的“当家人”,日常事务非常繁忙,对外要拓展业务,对内要协调管理,在时间、精力分配不过来时,难免会产生“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的思想,在现实工作中未能真正做到将业务发展与制度执行、风险防范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采取积极措施严控风险意识不够,对于上级行的检查被动应付的多,进行深层次剖析、主动查找问题的少,欠缺主观能动性,纠错改偏的力度以及防范风险的责任意识明显不足。
2.网点运营主管防范风险的管理意识不到位。
运营主管是风险防控的“主力军”,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传达、防控措施的落实起到最关键的作用,是所在网点操作风险点的实际把控人。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运营主管对柜员操作失范管理督导不力,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员工,对个别营销人员违规行为不能及时、严肃地制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具体操作时予以配合。对于各级检查中下达的监管底稿,对所发现的问题不能逐条排查,切实整改,对存在问题抱有侥幸心理,甚至一味地掩盖问题。
3.柜员防范风险的主体意识不到位。
柜面是防控各类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柜员是合规操作防控风险的责任主体。近年来随着营业网点自助机具的不断投放,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逐渐普及,传统的存、取、汇款业务不断减少,柜面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向客户营销众多产品上,再加上基层行对柜面销售功能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陆续开发了零售业务“日日清”、“终端精灵”等系统,不断加大柜面营销考核推动力度,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点柜员就是各类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员,部分柜员受利益驱动一味围着考核指标转,风险防范的主体意识有所削弱,满足于日常账实相符,对制度要求理解不深,对违规操作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存有侥幸心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甚至有些柜员为了做成某项业务,在资料的填写、收集上放松对客户的要求,在产品的宣传上与客户沟通不到位,极易形成风险点,引发客户投诉纠纷。
(二)风险防控能力不强。
1.运营主管风险管控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基层网点运营主管一方面忙于内部会计事务、日常运营工作,另一方面也是柜面营销的组织者,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分配到日常运营管理、风险防范方面明显不足。
2.柜员防范外部风险的能力与经验不足。
当前针对金融机构的各类诈骗案件大幅增加,手段不断翻新且科技含量很高,电信诈骗、电子银行诈骗、各类假存单、假票据、假证件、假印鉴混杂在海量的正常业务中,防范的难度明显加大。柜员在防控外部欺诈风险方面的经验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内部监管有时流于形式。
针对基层行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条线部门常常组织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自查和检查,但由于缺乏积极有效的激励制度,一味地查找问题,只有批评,没有表扬,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甚至引发抵触情绪。而网点员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也普遍关心是否扣考核分值,是否进行经济处罚,而不是认真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不能够充分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相同或相似的问题屡查屡犯,得不到有效整改。
二、加强基层网点运营管理工作主要措施
(一)促进网点负责人履职尽责。
建立有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网点负责人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好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全面了解各项风险防范制度的具体情况,知晓业务流程中的重要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扎扎实实地推动各项操作风险防范制度的落实。从日常小事做起,以身作则做好柜员钱箱检查工作,并在相关系统中做好登记,每季度会同运营主管按照“三化三铁”创建标准对本网点创建情况开展一次自查,提高自身控险能力,为员工做出表率。
(二)提升运营主管履职能力。
基层行及网点负责人应充分发挥运营主管的职能作用,为运营主管认真履职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全力支持运营主管的工作,对那些坚持原则、敢于管理、严把风险的运营主管,及时予以鼓励,当好他们的坚强后盾。运营主管应清楚自身的工作职责所在,正确处理好规范经营与业务发展的关系。面对千头万绪的日常工作,运营主管应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分清轻重缓急,将工作重点放在柜面风险防控和规范柜员操作上。
(三)提高柜员综合业务水平。
首先,熟悉自身岗位的职责要求,真正理解并切实掌握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和业务风险点,比如对公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每天收取的票据的真伪,所收取票据与进账单或者电汇单的收汇款人和金额是否一致,客户票据印章与预留印章是否相符等;个人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替客户代签单据、违规查询、泄露客户信息等。只有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才能正确地理解掌握这些风险点,并做到时时防范。其次,对于外部风险的防范,柜员同样不能掉以轻心,办理业务做到多观察多思考,特别对于年龄偏大、急于汇款又说不清汇款去向的客户,应及时给予提醒,有效防范诈骗风险。
(四)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和风险教育。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运营管理条线部门可以通过培训让主管与柜员真正掌握不同业务的风险点。有些基层员工有很强的风险防范意识,但是业务水平有限,对某些特殊业务不知道风险点在哪里,对不熟悉的业务不知道如何操作,这些都可能造成风险隐患。因此,必须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进行系统培训,逐步提升基层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业务技能,使他们在面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和众多的业务品种时能够有效甄别,从容应对。二是强化合规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学制度、守制度、用制度”活动,加强全员职业操守和职业纪律教育,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规范。对于近来频发的外部欺诈案件,应利用运营主管例会、网点晨会、夕会,将上级行下达的《运营风险案例汇编》中相关风险案例传达到每名主管、柜员,使“要我合规”变为“我要合规”,将合规理念渗透到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使合规操作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逐步得以固化。
农村信用社安全防范漏洞及解决对策
农村信用社安全防范漏洞及解决对策结合笔者在农村信用社保卫部门的工作经验,联系农村信用社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现状,通过调查访问了解到,农村信用社实施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中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农村信用社实施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1、思想观念存在差距。当前,部分农村信用社主任员工,对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甚至少数信用社领导和员工把安全防范工作片面地理解为安全防范工作就是保卫科(股)的事,与农村信用社网点关系不大,不属于农村信社网点职责范围的模糊认识,导致部分农村信用社网点安全防范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对辖内基层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还有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和员工重业务讲效益轻安全防范,对安全防范是例行公事,只要不出事,皆大欢喜,或者说起责任来,安全第一,忙起来则效益第一,置安全防范于可重可轻之间,疏于实际性的开展。基层网点本身各方面的工作和接洽也多而杂,加之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已参差不齐,安全防范工作常常受到其他工作和个人生活习惯的冲击,制约了基层网点安全防范工作的正常开展,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2、安全防范业务知识不精通。基层网点员工安全防范业务知识了解甚少,这是制约基层网点安全防范发展的瓶颈问题。安全防范工作既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又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不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就很难开展安全防范。基层网点员工平时从事业务技能操作。为广大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平时也难以有时间和机会接受安全防范方面的培训,对一些必需的安全防范知识只能单纯地通过文件和制度来纸上谈兵,各网点虽然配备了一名兼顾安全员,但由于人事调动频繁,岗位不固定,也难以有心去钻研,难以独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具体表现在:对安全防防范知识缺乏了解,了解的渠道也单一;理论少,实践演习(演练)更少;对安全防范设施的了解和操作不到位;对安全防范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3、宣传力度不足,监督力度不够。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大,部分法人单位对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再加上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和员工认为安全防范工作劳而无功,任务重而杂却无成绩可言,或认为责任重、专业性强而产生畏难情绪,不愿意担任兼职安全员来接手安全防范工作,从而导致基层网点安全防范工作达不到应有的力度。二、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1、转变思想,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农村信用社要把案防检查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县联社内控人员在例行检查时,除了对内勤和外勤岗检查外,同时还要进行安全防范检查,使基层网点的安全防范工作既能纳入有效地日常检查、季(年)考核和评优评先中来,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的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县联社保卫科对全辖内基层网点有在安全防范上履行着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但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仅靠保卫科几名保卫专干还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基层网点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居地都有派出所、镇政府;对居地人员、社会环境较熟悉;周边邻居、单位可以联防……站在安全防范第一线的基层网点就在充分利用优势,调动一切力量,发挥群防群治,因地制宜的作用,减少安全防范中的失控漏管,要充分发挥对基层一线情况熟、底数清的优势,结合当地实际,把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和安排,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同时相应开展和安全防范工作。2、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对基层网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的业务培训,是提高基层网点安全防范中的人防的基础,保卫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对基层网点员工的安全防范业务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人防”技能。在培训中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该学习必要的安全防范常识和法规;应该学习安全防范的三个预案操作程序。要将安全防范常识和操作程序上墙或成册进行宣传学习。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宣传工作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环节,基层网点要针对安全防范的经常性和集体性的特点,结合不同的安全防护期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案例和经验教训,结合工作和网点实际探讨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努力形成培训“一个安全员,带动全网点的点面效应”,县联社还可以组织创建安全文明网点等活动,增强上下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大对安全防范的检查、监督力度,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督促都不予以整改的网点,坚决依法依制进行处罚,并通过内刊、文件进行通报,促使其他类似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也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的改革不断深入,各项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案件防控机制也在不断的建立,目前案件防控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基层网点,这是由于基层网点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究竟如何才能落实商业银行基层网点案件防控长效机制,是我们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基层网点入手,对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进行探讨,力求能够不断完善商业银行基层网点工作,提高其安全性。
一、目前商业银行基层网点案件风险分析
(一)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近几年,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规章制度在不断的完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易发生一些案件,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基层网点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出现风险漏洞。如:乱用公章、没有清点清楚钱数、没有按时交接等。同时,在基层工作,容易出现人情高于规章制度的现象。再加上基层为了自身的业绩没有正确的处理发展业务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在基层由于人情突出,会出现对身边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进行忽视或者包庇,尤其是对于领导出现的工作失误更是不制止,有些甚至还会出现叫好的现象。在基层还会出现业绩高于规章制度的现象,有些为了实现本季度的业绩要求,降低对客户的考核标准。如:大额客户在进行开户等业务时,没有认真核实和登记身份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内部监控方面,监控只存在于流程上,检查不顺,查而不报,报而不整,责任缺乏明显的落实不到位现象。
(二)内部监管缺乏
在基层网点交易中,操作流程银行都对其进行了规定,但是由于内部监控,尤其是对基层网点的监控大多数监管不到位,监督检查多流于形式,没有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就使得一些问题不能够及时的反应到上一层,进而不能够及时的得到调整和处理。但是当以纸质形式按照规定的期限汇报到上级或者银行的审计部门时,一般会出现较大的披露,甚至影响到重要的工作环节。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内部监管的缺乏,造成问题的发展扩大,整改措施的不及时,效果不明显,也造成了对银行规章制度的破坏。使得银行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丧失。
(三)员工风险防控意识不足
近几年,我们从银行案件可以看出,案件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员工操作失误和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风险控制”的理念没有深入到每个员工的心中,造成业务不熟和风险意识不强主要在于岗前业务培训时主要是开展产品和营销的培训,没有对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进行培训或者培训不多。这就使得员工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形成风险意识和流程不熟等现象。再加上侥幸心理,认为业务失误不会造成事故或者造成的事故完全可以弥补等想法。就更加加重了在业务操作中不按规章制度办事,遇到问题不及时改正,最终导致了案件的发生。
(四)案件防控措施不能够满足当前要求
目前,银行实行的案件风险防控手段相对滞后,风险防控工作主要是采取人盯人的做法。这种做法在原来银行业务较少,服务群体较少的情况下,还可以开展。但是目前,银行业务种类不断增加,不仅仅只是局限于柜台交易,还开展了网上交易,同时服务对象也在不断增多,还采取原来的防控措施,不仅会增加银行的经营成本,还会出现手续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要采取一些高新技术手段来改善风险防控滞后的现象。
二、出现案件风险点的原因分析
(一)经营理念的偏差
近些年来,银行的经营模式逐渐发生变化,由原来依靠存款、贷款实现利润增长转变为经营理财产品,收取服务费来实现。这种转变使得某些基层的银行网点将业务重点放在开发客户、增长利润上,对银行的资金安全和风险防控漠不关心。就出现了犯罪分子利用风险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埋下极大的风险隐患。
(二)员工教育缺失
目前针对银行员工的培训主要是根据业务开展的,风险教育类培训并没有引起重视。同时,针对风险教育对象涉及不够全面。首先,处于基层机构的管理人员、主要操作人员等关键人员,在目前监管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完全依靠自我监督。其次,刚参加工作的员工,由于刚刚处于工作阶段,还不能够适应高效率的工作环境,容易产生挫败感,加强对这方面员工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
(三)案件防控认识不足
现阶段基层网点的负责人或者管理层并没有对案件防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他们仍然认为案件的发生不是由于管理或者操作失误所造成的,而是运气不好;他们还认为银行作为高风险行业,案件发生是正常的现象,不可能消失。
(四)内部监管制度贯彻不够
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强调的是制度的连贯性,因此,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使得员工在贯彻和执行中,易产生心态,进而忽视案件防控。同时,内部监管质量不高,机制不顺,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反应,调整力度得不到充分观察,责任追查不严。
三、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的建议
目前,商业银行基层网点营业主管在业务转型中作用的发挥仍存在诸多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
1.长期负责交易核算的定势思维形成了保守谨慎的工作作风,对承担营销组织职能有些无所适从。基层网点的营业主管绝大部分都是从一线会计柜员逐步成长起来的,在长期的工作习惯中形成了“骨中挑刺”的职业习惯,对外营销基本与己无关。在网点业务转型中,要使营业主管从业务合规的审核者转变为承担部分营销服务职能的组织者,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2.营业主管目前虽然定位为网点负责人之一,但主要工作职责以对公业务内部控制与管理为主,对处于同一网点的个金业务、小企业、个贷等其他业务关注不多,具体工作垂直业务条线沟通得多,不同业务板块之间主动协调的较少,责权利不匹配,导致网点业务条线各自为战,不能形成理想合力。
3.营业主管对网点服务流程优化有很大的发挥空间。一方面,网点排队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网点服务资源未能充分利用,存在网点服务资源的人为分割导致忙闲不均现象。再加上管辖行对营业主管在服务资源的调配中定位不清,责任不明,致使其在服务流程管理过程中动力不足,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4.部分营业主管在业务转型中容易产生认识误区,走向另一极端,把绝大部分精力用在营销方面,逐渐忽视了基础管理和风险防范,俨然把自己当做一名开拓市场的客户经理,在制度的执行中打着发展业务的借口,经常踩红线,打球,放松了执行银行铁的纪律,逐步蚕食银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令人担忧。
二、营业主管在综合网点业务转型中重新定位的建议
营业主管作为基层网点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网点人员的直接管理者,业务操作的直接参与者,营销服务的直接组织者,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关口,可以在基层网点业务转型中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殊作用。
1.营业主管应在倡导网点营销服务理念确立和职能转变中树立先锋示范的标杆。
营业主管在综合网点管理人员配置中实行同级副职配备,工作分工与网点负责人相互配合,各有侧重。网点负责人一般承担全局和重要客户维护职责,营业主管负责日常营业组织和风险管理。由于工作性质原因,营业主管工作时间几乎全部与普通柜员在一起,从事操作授权、业务审核、运营安排等具体事项,对网点客户资源、区位优势和员工特点有着比较全面准确的把握。一般情况下,营业主管对外在客户中有着较网点其他岗位更高的知名度,对内在一线员工中有着较大影响力,是传统意义上交易核算型网点的“牛鼻子”岗位。在网点业务转型中,营业主管除了做好交易核算组织管理外,被赋予营销职能就是要抓住“牛鼻子”带动网点整体职能的转变。营业主管要快速适应这种新变化,旗帜鲜明地带头树立“渠道为王”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营销,合理分配工作时间和侧重点,以身作则,从理念和行动上率先实现转型,积极组织柜面员工参加转型培训,做足营销技能储备,立足网点,辐射周边,以客户账户拓展为目标,以提高产品覆盖度为抓手,鼓励员工开口营销,多问一句、深挖一尺,大张旗鼓推转型,潜移默化促营销,营造网点浓厚的营销氛围,以实际行动担当对公业务转型的火车头,树立营销服务的模范标杆。
2.营业主管应在整合网点个金、对公、结算、产品等条线人员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综合网点中,对公和个人业务区域通常在一个物理区域内,大堂经理、业务顾问、柜员主管、产品经理等角色基本具备复用条件。在目前实际操作中,营业主管不仅承担对公业务交易安全管理、还承担部分个人业务风险防控职能,在一些业务规模不大的网点兼任产品经理,同时与管辖行公司、房金、产品管理等部门业务联系密切。由于营业主管工作岗位就身处一线,是各种业务、产品在网点这一生产平台上的组织者、管理者,是网点最能客观把握“统一、科学、合理、高效”原则的重要岗位。在整合网点个金、对公、结算、产品等各部门营销人员的工作中,营业主管可以根据网点发展周期和各个岗位的衔接配合、业务量大小、市场特点等因素,提出优化整合建议并适时进行灵活微调。对市场潜力大、营销任务重的网点,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岗位应当单独设置,业务品种复杂、内控压力大的网点,综合柜员、柜员主管需要足额配备,也可以根据业务发展和内控需要,在客户经理、产品经理、综合柜员、柜员主管中组建临时性任务团队,充分参与建立高效的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调动网点营销人员、柜面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满足各岗位综合性、多功能、集约化的发展要求。
3.营业主管应在完善网点综合服务功能,提高柜面服务水平中彰显独特优势。
(一)管理检查不到位,监控不严
一是网点、管理部门的管理检查不到位或检查流于形式,没有查出或纠正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检查的内容、方式方法、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对检查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三是网点无专职风险主管,由网点负责人或业务主管兼职造成的管理不严、制度执行不力、监控不严。
(二)业务推广与人员配置和业务素质的不协调
业务品种的推出与人员配置和部分柜员素质达不到要求,业务处理风险增大。一是网点过分强调业务的发展而忽视了业务人员的配备,容易造成操作人员一人多岗、串岗、混岗等违章现象,潜藏着风险隐患。二是前台人员变动频繁,对新业务培训不足,业务不熟练,造成的操作风险。
(三)新业务管理不到位,留存漏洞
新业务的推出,由于配套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的不配套,或者制度执行人、管理者对新业务掌握不透、管理不到位,留存漏洞存在的风险。综合客户服务系统上线后,由于操作系统的变化较大,也可能存在一些管理不到位衍生的风险点。如前台操作程序变化,库包、业务印章个数增多,单证管理分散,现场监管难度较大;网络运行故障影响前台营业,后台操作失误导致前台业务处理错误。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劳动强度大,思想教育不到位,道德滑坡
一些营业网点由于业务量大,表现出普遍的心理焦虑问题,潜藏着会计失误的风险隐患。在营销指标和各种“数字”下网点也没有什么时间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思想教育的工作往往停留在表面,没有真正深入下去,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得一些员工对内控管理掉以轻心,有章不依,有规不循,不加重视,放纵自行。
二、建立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体系
在充分认识会计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如何以新巴塞尔协议提供的操作风险有效管理和监管的架构以及国外银行的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金融体系的会计风险防范系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建立和完善会计管理体制
首先,应积极稳妥地推进银行内部治理结构,使会计风险管理获得强劲的原动力。其次,进一步强化会计集中管理,实现与总行的数据大集中。科学合理界定前后台业务办理范围,规范营业网点交易与后台核算分离模式。再次,不断完善会计风险防范机制。要从系统和发展的观点来审视制度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理性,使各项制度在责任上有明确划分,使各项规章相互配套,相互协调。最后,各商业银行还应积极严格推行基层领导轮换制、会计主管委派制、会计督导员、稽核员委派制度等办法,将风险管理人员与会计管理人员相对独立,从人员上保证全行集中统一的会计管理落到实处,进一步防范、化解“选手与裁判”引发的银行会计风险。
(二)建立科学的内控制度体系
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是内控目标得以实现的充分必要条件。首先,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约措施。制定涵盖全部会计业务和各个岗位的操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制,通过各环节设置相互制约的职能岗位,进行内部会计控制。其次,严密程序,强化管理。要按照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对所有岗位都要制订制约措施,避免管理失控、制度悬空。再次,明确责任,奖罚分明。要对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会计岗位责任制作出明确规定,把会计任务和工作职责具体分解到各个柜组和岗位,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
(三)建立会计流程监督体系
创新管理控制手段,应充分发挥高科技在会计管理方面的作用,在目前情况下,会计核算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应减少人为的控制操作,不断实现“人控”向“机控”的转变。首先,建立预警系统,对异常的资金活动,系统自动进行预警提示,复杂业务以及需要当时作出会计估计、判断的事项,应及时产生相应的报告信息。其次,建立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会计稽核模式。通过研究当前会计风险的特点、近期出现的共性问题确定专项稽核主题,制定稽核预案,明确各阶段稽核重心和稽核方法。再次、建立长效、系统、有序的监控机制。一是建立并严格执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测试制度。二是建立各项制度评估机制。三是建立、落实会计工作问责制度。四是要建立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及柜台员工风险防控能力评价制度。
(四)以人为本,构建会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在营业管理部组建后的第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我跟大家讲“改革是一场利益调整,网点撤并人员分流,对某些人来讲,改革是件痛苦的事情,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分行党委的决策方针,积极配合业务部门,一方面要抓好网点优化组合,保证业务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排富余人员,防止事故案件发生。”
我带领人员深入网点,向员工们讲扁平化改革的重要意义,讲分行党委关于撤并网点人员安置政策和意见,要求员工适应形势,支持改革,服从安排。
按照分行政策,我把那些业务素质较低、不适应柜面岗位的员工从网点分离出来,安排待岗培训,实际上等于宣布,有些人将面临着下岗选择。
这时,有的人坐不住了,跑到我的办公室吼叫:“我是建行正式员工,你让我下岗,没门!”
有的临时工也试探性地放风:“我们把人生最宝贵的时光献给了建行,这时候赶我们回家,那可要说道说道。”
有的干脆把老母亲也搬出来,在我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恳求“千万别让孩子下岗呀!”甚至有人写匿名信,半夜把恐吓电话打到我的家里……
在原则与威胁的考验面前,我跟“一班人”不但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耐心地对这些人说:“扁平化改革,就是要逐步建立一种优胜劣汰的用工机制,不论正式工还是临时工,不看‘身份’看能力,你们面前的机遇都是均等的,建行不养闲人和庸人,岗位只有靠自己争取。只要你能适应岗位要求,你就能在改革中寻得发展的空间。”为了体现岗位竞争的公平性,我们将网点岗位公开,在轮流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网点员工进行业务考试,实行岗位择优录用末位淘汰制,结果,一些不适应岗位标准的员工失去了岗位而自愿地与建行解除了劳动合同。
在扁平化改革第一阶段工作中,我们撤销网点24个,新建5个,迁址改造8个,将10个储蓄所升格为分理处,把真正懂业务会管理的骨干放在网点负责人的岗位上,特别是提拔使用了一些临时工骨干,对稳定思想、支持上进、鼓励竞争营造了良好氛围。
有的人想趁网点撤并之机做手脚,某网点负责人为客户出国留学开具虚假存款证明想从中捞点好处:某负责人违规允许原支行人员进入柜台内部;某负责人违反业务规定混岗操作……发现这些问题后,我秉公办事,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从网点负责人的岗位上撤换,并进行通报处理,树立了扁平化管理的威严和令行禁止的风气。
网点顺利接收,人员顺利分流,标志着全行扁平化改革工作初战告捷,人心未散,客户未减,工作没松,业务没丢,也没有发生任何风险事故,员工们浮躁的情绪开始平静,网点管理工作开始进入正常轨道。
分行扁平化改革为后来的人事与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随着机构扁平化改革不断深入,现由分行直管的网点已达到78个,占全行现有机构数量的70%,布局已由市区扩展到郊区,网点平均单产超过亿元,每年储蓄存款新增额占全行的50%以上。
扁平化改革一直在不断进行,目前,网点撤并、人员转岗分流,员工已经习以为常,岗位竞聘、双向选择也已成为一种制度,不再有人因为考核排后、竞聘落伍的事情而向组织和领导发难,员工们关心的问题是如何用自己的努力去适应改革,适应环境,实现自身价值,这对网点管理工作无疑是一种助推力。
有人问我,一个总经理管70多个网点500多人,能管好吗?有了5年多的管理经历,我很自信地说:“网点管理关键靠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制度融入文化建设中,可以唤起责任约束行为。”
大连市分行营业网点遍布市区和周边城镇,点多线长,5年多来,在网点日常管理方面,我注重全面落实规章制度,重点抓了《营业网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和《营业网点内部管理百分考核办法>这两项制度的执行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在直管营业网点建立起网点和员工考核评价体系,并逐步将制度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当中。
在部门,我们组建了一个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比较过硬的督导稽核队伍,把网点纳入内部经常性的管理视线。根据网点布局情况,我们将这些人分成4个组,每个组划片分管20多个网点,每个人确定了岗位工作职责,各组对网点业务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网点可以随时向分管人员提出业务咨询,需要时专管人员可随时到场。这样做可以全面掌握网点业务运营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降低业务差错率,有效控制内部风险,同时也减轻了网点对分行主管业务部门的工作影响。为了解决网点人员过去一直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正常现象,经过深入调研,结合网点实际,我们组织制定了《营业网点内部管理百分考核办法》,《办法》以业绩考核为主要内容,将网点管理工作分为基础管理、核算管理、服务管理和安全管理四项内容并进行量化考核,每个网点、每个员工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都记录在册,网点经营与效益挂钩,网点管理工作与该网点负责人业绩考核挂钩,网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在内部刊物《营业网点工作动态》上每10天通报一次,排名在后10位的网点,其负责人会被告诫谈话,在限期内不能扭转局面的,可以向分行建议进行罢免。为了进一步约束员工岗位工作行为,我们还在网点员工中实行违规操作积分制,对违规积分达到一定额度的人员,实施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和待岗培训等措施,员工岗位违规情况由本人签字认可后记录档案,作为年终员工考核的依据,达到一定分数的员工,不能评定称职,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列为不称职待岗培训,并影响晋职晋档。网点负责人岗位也由过去指派制改为竞聘制。由于把检查与考核结合,考核与业绩、工资挂钩,做到了公平公正,有据可查,有力促进了员工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的提高。
网点管理考核措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已经产生了预期效果,考核措施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挑战性,经过几年运作已经得到大多数员工的认知和认同,并已经形成了一种管理文化,自觉地驱动每个人的岗位行为,用员工自己的话来
形容就是“过去怕罚款,现在怕扣分,过去被人监督,现在自我约束”。员工行为规范得到落实,使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客户投诉现象逐年减少,窗口员工拾金不昧、堵截诈骗、助人为乐等文明服务的故事经常发生。
我当营业管理部总经理5年来,始终把网点当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天到基层去转一转成了工作习惯。
我的目标是带出一个学习型的团队,将每一个网点都建设成学习型网点。随着银行产品和业务功能的不断扩充,原本功能单一的网点成了多功能的银行,给网点员工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积极鼓励员工自学成才,以不断适应经常变化的岗位工作需要。目前网点员工大专以上学历的已占70%以上,持证上岗率达100%。参加岗位培训,多掌握些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已经成为员工职业生涯的第一需求。
我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政治工作者,愿意帮助员工们成长进步。大连市分行员工队伍中有近千名临时工,大都分布在营业网点。扁平化改革,使这些人特别关心自己的前途与发展。我坚定地告诉他们:“企业用工制度改革趋势将发展为合同制,临时工与正式工都是建行的主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改革的目的是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只要努力工作,人人都有竞争的机会。”这些人打消了顾虑,增强了信心,与其他员工一样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奋力拼搏竞争,有的被聘任为网点负责人职务,有的被发展为党员,许多人成为业务骨干。
为了将此项工作实实在在落到实处,我行党委多次研究,针对排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岗位轮换的办法和采取的措施,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25日以我行红头文件下发到各个营业网点,使全行员工明确了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和内容,也对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组织人员,调查摸底
我行共有干部职工120人,重要岗位及一线操作人员占到80%,为了搞清这些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年限,我行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部室主任共8人,深入到各个营业网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摸底调查,并填写岗位年限报表,在调查统计中全行共有30人在原岗位工作超过3年以上。通过调查摸底,支行党委掌握了基本情况,为开展岗位轮换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岗位轮换,落到实处
一是业务能力较高,既有基层业务经历,又有金融部工作经历,能够上下结合。
二是管理能力较好,我担任网点负责人12年,业务、员工、网点管理,都积累了良好的工作经验。
据调查,经过数月的筹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于2008年2月29日挂牌成立,所辖县(市)分支机构也陆续开业。同时,按照规模、业务发展情况不同,将原丹东邮政局所辖99个邮政储蓄网点划分为邮储银行自营网点和邮政网点两部分。其中邮储银行自营网点52个(分为一类支行和二类支行两种形式)将逐步完善为全功能邮储银行支行,办理全部银行业务。邮政网点47个,在金融监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束范围内,继续办理储蓄、汇兑等基础性金融业务。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已有11家支行开业,41家支行正在开业的审批中,另外47家为“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点”,在丹东市邮政局管辖下继续从事邮政储蓄业务。据了解,邮储银行市县分支机构分设后,在职能、业务和运行上呈现如下五个特点。
1.1 人员交叉。
根据“人随业务走、人随岗位走、人随网点走”的原则,邮储一类支行全体人员和二类支行行长划归到邮政储蓄银行。
二类支行除行长以外人员和网点工作人员仍留在邮政企业,邮储业务从业人员由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公司两部分人员组成。
1.2 业务交叉。
本次改革虽然规定,所有金融业务均划归邮储银行统一管理,但邮政企业仍然要接受邮储银行委托,由各网点经办储蓄、汇兑、中间业务等基础金融业务。
1.3 职责交叉。
根据规定,邮储银行经其邮政集团授权之后,采取“一个机构两个职能”的做法,对外称为邮政储蓄银行,但在邮政企业内部保留原邮政储汇部门的职能,负责对自营网点和邮政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统一指导与管理。
1.4 管理交叉。
根据职责分工规定,邮储银行有权对邮政网点统一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而邮政企业则根据自身需要从业务、财务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网点员工进行管理、培训与考核,并落实邮政金融业务的发展、管理和市场拓展建设等工作。
1.5 财务交叉。
分设方案规定,全部邮政金融业务收入列为邮储银行收入,其中邮政企业网点所形成的收入,要以适当形式由邮储银行支付给邮政企业。县(市)级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不设立专职的财务部门(市分行虽设有财务部门但至今仍未开帐),人员工资、网点装修改造等费用开支仍由邮政企业统一管理和支配。
2.管理权责不对称,内控管理风险突出引发六大风险管理隐患。
2.1 邮储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对邮政网点的业务管理力度小、手段弱。
根据规定,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对邮政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并对邮政网点人员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和资金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但由于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仅拥有一类支行人员和二级支行行长人事管理权,其他业务人员仍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权、责、利既不对等,也不明确,这种形式上的管理权不具有强制性,不仅不利于机构、人员和业务的统一协调管理,也给监管稽查带来难题,造成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无法步调一致,最终导致监管稽核意见难以跟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难以执行到位。在邮储银行分设过程中,丹东市有52个网点划归邮政储蓄银行(其中11个一类支行人员、业务、收入等全部归储蓄银行管理,41个二类支行仅行长和资产业务收入划归邮政储蓄银行)。47个作为银行网点,仍属于邮政局所有,其业务归储蓄银行管理,但是机构、营业人员、收入等归丹东邮政局,造成邮政储蓄银行对网点控制力偏弱问题,不利于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的防控。同时,由于是两家单位,检查与管理工作中如何配合、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及其整改措施的落实等问题,都让邮储银行高管层左右为难,势必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力度。[ ]
2.2 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难以防控。
虽然分设方案规定,邮储银行负责制定邮政从业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人员配备标准、培训要求和考核标准,负责对邮政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提出撤换建议,但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并不设立独立党委,而是归在同级邮政一个党委的领导下,且邮储银行市(县)分支行行长仅是市、县级邮政公司党委的一个成员,这就使邮储银行一定程度上难对邮政企业的管理与人事安排提出反对意见,从而使相关机构人员安排等管理职责的执行力大打折扣。因没有直接的人员任免权,没有直接的监督和约束手段,只能建议,同时也得考虑邮政公司领导的意向和面子问题,自然对机构人员和负责监督难以到位。
同时,因人员数量的限制,很多邮储网点的从业人员是从邮政汇兑、报刊发行等传统邮政业务中分流出来的,没有接受过金融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从未经过全面的金融业务培训,对金融法规和金融业务不熟悉,不但在执行金融法规上缺乏连续性,而且还要按邮政企业的需要统一调配和使用,银行对网点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掌控难度大,极易加大金融业务案件的风险隐患。
2.3 管事不管人,操作风险难防控。
由于邮储银行二类支行只有行长一人的人事关系划归邮储银行,其他人员和网点的人员均为邮政公司员工或劳务人员,管事不管人,管理体制颇显不顺。
况且邮政公司内部目前已经成立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网点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这样,不但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行长对其员工的管理不顺手,邮储银行对网点的业务管理也显不顺顺畅。两个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对邮政储蓄员工和网点来说相当于有两个婆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上的都管与都不管。同时,两个单位都有对邮政网点的管理权,虽说有一定的职责不同,但邮储银行不是直管单位,无论是管理力度,还是管理手段和管理效果都没有邮政公司的金融管理部强,且二者在经营理念、风险防范上会发生磨擦和冲突,既影响管理效果,也导致机构风险管控职责无法真正落实,员工操作风险难以防控。如邮政储蓄银行分设后,现金管理归储蓄银行负责,然而,金库的产权却属于邮政局,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仍然属于邮政局的职工,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均由邮政局控制,在工作中造成了现金管理与安全保卫的脱节,银行对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的控制力减弱,工作的主动权减小,对银行现金安全形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调查还发现,有些邮政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已经划分到邮储银行任职四个多月,不再担任邮政局方面的相关职务,但其个人印章等并没有收回或进行必要的清理,仍在邮政企业使用。不出现案件则没有什么,但若出现违规或案件,相关责任由谁来承担就不好区分。
2.4 财务收支不独立,邮储银行“分家不管家”。
目前,对于刚刚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来说,为了开展对公业务,大部分营业网点需要设施改造,同时还需开展银行业务宣传等工作,费用开支较大,但由于财务管理工作尚未独立,仍捆在原邮政局一同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被动不主动,“成家不管家”,极大限制了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工作开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成立四个月来,虽然已经开立了财务账户,但没有任何货币资金来源,职工开支、网点装修改造等日常费用支出仍由丹东邮政局负责核批,财务支出需经同级邮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能支付。这种财务管理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邮政储蓄银行初期发展需要,增加了基层邮储银行改造陈旧落后网点的难度,成为邮储银行成立后最为棘手的焦点问题之一。
2.5 混岗作业问题突出,三级授权达不到管理要求。
授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所属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关键业务岗位应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调查发现,目前邮储银行二类支行和邮政网点由于人员短缺因素的限制,混岗作业问题突出。如在一些基层的邮政网点,从业人员只有3-4人,支局长即是邮政业务负责人,也是邮储业务负责人,即要管理邮政业务,又要对邮储负责,因此很难达到银行业务三级授权的管理要求。且因业务量少,人员不足,部分基层网点根本无法对邮政和邮储业务人员进行合理划分,只能混岗作业,使授权管理制度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2.6 部分基层网点设施不配套,难以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根据规定,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市县级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继续依托原有的机构网点开展经营工作,不允许擅自购买房屋或进行工程建设。但在邮政业务向金融业务转型过程中,业务发展对网点设施的要求标准却在不断提高,因此很多旧的营业网点设施只能开办邮政储蓄业务,不能适应即将开展的对公业务,更不能满足邮政储蓄银行的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目前,这一现状尚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如丹东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接管的11家支行和正在审批开业的41家支行中,有的支行营业面积只有几十平方米,员工只有3-4人,且相关安全保障和配套设施也十分落后和陈旧,因此很难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和转型的工作需要。
3.做好邮储银行风险管控工作的几点建议。
如何有效防范邮储银行这个新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是当前各级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由于邮储银行分设后仍存在职责定位不清、风险管控措施不实等许多现实问题急待加以解决,因此建议从体制改革、人员培养、内控建设等方面入手,落实必要的管控措施,推进邮储银行改革工作,努力把邮储银行建设成功能齐全、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3.1 明确责任,合理分工,推动邮储银行改革工作平稳发展。
邮储银行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事关经济金融和稳健运行和平稳发展。首先,要在保持邮储银行和邮储业务机构相对独立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能和管理责任,完善业务关系,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现邮政与银行人、财、物分家到位,责权划分到位,机构和业务管理到位。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机构、人员、资金的风险管控职责和范围,稳步推进邮政储蓄专业分帐核算工作;恰当分配财权,让邮政储蓄银行能够及时根据需要尽快做好网点改造、固定资产的购建、业务宣传等工作。其次,尽快制定和出台邮储业务机构的监管制度,明确邮储银行对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并通过建立联系人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等交流联系机制,构筑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及时传递组建改革工作中的信息动态,反映组建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矛盾,落实解决措施,确保邮储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第三,要搞好邮政部门和储蓄银行之间的协调工作,推动邮储业务良性发展。如要明确金库管理、现金押运、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责任、义务、收益等细则,协商解决现金管理中的风险问题;坚持谁的机构谁负责的原则,仍然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的邮政网点,储蓄银行要与邮政部门签订业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做到责任清楚,查处追究到位等。
3.2 通过各种形式大量招纳和充实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银行发展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开发和使用。邮储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分设后,面临着员工业务技能和金融知识匮乏,能力相对低下等现实情况,因此着力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各基层银行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建设是迫在眉捷的。首先,要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养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人才,改善金融员工的知识结构组成。如建立固定的学习时间,集体学习新知识,选拔重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其次,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等方式增加专业人才,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第三,招聘其它专业银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者。这部分人员有丰富的工作阅历,能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工作角色,可为邮储银行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四,聘用金融机构精简下来的优秀人员。这部分人员基层经验丰富,年龄约四五十岁左右,可以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带动和培养邮储银行员工尽快熟悉和掌握银行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邮储银行员工的综合素质,及时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3.3 着力强化稽核监督工作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
当我们强调要将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控制时,风险预警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建议在邮储银行组建初期,首先要致力于稽核监督机构建设和稽查队伍建设,并以电子稽查系统为依托,以常规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以突击检查为辅助,加大业务检查、稽核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在常规检查中,要注重点面结合,检查内容和频次不得少于上级行的统一要求;在专项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制度建设和落实、资金管理业务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的检查,并进行跟踪,促进整改;在突击检查中,要结合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稽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检查和思想教育改变从业人员思想麻痹、风险意识淡薄的现状,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其次,要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制,培养从业员工良好的操守。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违规案件,都是由机构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甚至是不良行为造成的。因此,邮储银行在成立之初,一定要赋予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一定的管理权限,从组织上保证风险监管与控制的畅通与高效性。要确立最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价值准则,按照“一项业务一本手册、一个流程一项制度、一个岗位一套规定”的要求,完善各专业内控管理办法和规则,规范各项业务操作程序。要明确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鼓励的;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接受、不能容忍的,是机构所禁止的,促使银行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全员主动合规,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第三,要严格落实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从事后检查向过程监督延伸,努力从制度和操作源头遏制案件的发生。要按照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的要求,加强对柜员、基层支局、网点等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员工行为评价,严密监控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严厉打击各类职业犯罪;抓好支行专职检查员、分行专业管理部门、监督中心以及稽核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重点稽核,规范员工行为,努力把每一项业务过程、每一个业务操作环节、每一名员工的经营行为都置于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之下,将各种违规行为和案件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要建立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轮岗、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制度,严格规范客户经理和基层负责人日常操作程序。建立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通过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负责人在业务发展和管理行为上的偏差,让“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加强对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离任、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基层营业网点内部风险控制效果和营业网点负责人内部控制尽职能力,促进营业网点规范内部控制和依法合规经营,及时消除内部监守自盗、重大违规和外部欺诈隐患。
据调查,经过数月的筹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于2008年2月29日挂牌成立,所辖县(市)分支机构也陆续开业。同时,按照规模、业务发展情况不同,将原丹东邮政局所辖99个邮政储蓄网点划分为邮储银行自营网点和邮政网点两部分。其中邮储银行自营网点52个(分为一类支行和二类支行两种形式)将逐步完善为全功能邮储银行支行,办理全部银行业务。邮政网点47个,在金融监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束范围内,继续办理储蓄、汇兑等基础性金融业务。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已有11家支行开业,41家支行正在开业的审批中,另外47家为“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点”,在丹东市邮政局管辖下继续从事邮政储蓄业务。据了解,邮储银行市县分支机构分设后,在职能、业务和运行上呈现如下五个特点。
1.1人员交叉。
根据“人随业务走、人随岗位走、人随网点走”的原则,邮储一类支行全体人员和二类支行行长划归到邮政储蓄银行。
二类支行除行长以外人员和网点工作人员仍留在邮政企业,邮储业务从业人员由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公司两部分人员组成。
1.2业务交叉。
本次改革虽然规定,所有金融业务均划归邮储银行统一管理,但邮政企业仍然要接受邮储银行委托,由各网点经办储蓄、汇兑、中间业务等基础金融业务。
1.3职责交叉。
根据规定,邮储银行经其邮政集团授权之后,采取“一个机构两个职能”的做法,对外称为邮政储蓄银行,但在邮政企业内部保留原邮政储汇部门的职能,负责对自营网点和邮政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统一指导与管理。
1.4管理交叉。
根据职责分工规定,邮储银行有权对邮政网点统一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而邮政企业则根据自身需要从业务、财务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网点员工进行管理、培训与考核,并落实邮政金融业务的发展、管理和市场拓展建设等工作。
1.5财务交叉。
分设方案规定,全部邮政金融业务收入列为邮储银行收入,其中邮政企业网点所形成的收入,要以适当形式由邮储银行支付给邮政企业。县(市)级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不设立专职的财务部门(市分行虽设有财务部门但至今仍未开帐),人员工资、网点装修改造等费用开支仍由邮政企业统一管理和支配。
2.管理权责不对称,内控管理风险突出引发六大风险管理隐患。
2.1邮储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对邮政网点的业务管理力度小、手段弱。
根据规定,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对邮政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并对邮政网点人员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和资金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但由于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仅拥有一类支行人员和二级支行行长人事管理权,其他业务人员仍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权、责、利既不对等,也不明确,这种形式上的管理权不具有强制性,不仅不利于机构、人员和业务的统一协调管理,也给监管稽查带来难题,造成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无法步调一致,最终导致监管稽核意见难以跟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难以执行到位。在邮储银行分设过程中,丹东市有52个网点划归邮政储蓄银行(其中11个一类支行人员、业务、收入等全部归储蓄银行管理,41个二类支行仅行长和资产业务收入划归邮政储蓄银行)。47个作为银行网点,仍属于邮政局所有,其业务归储蓄银行管理,但是机构、营业人员、收入等归丹东邮政局,造成邮政储蓄银行对网点控制力偏弱问题,不利于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的防控。同时,由于是两家单位,检查与管理工作中如何配合、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及其整改措施的落实等问题,都让邮储银行高管层左右为难,势必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力度。[]
2.2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难以防控。
虽然分设方案规定,邮储银行负责制定邮政从业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人员配备标准、培训要求和考核标准,负责对邮政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提出撤换建议,但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并不设立独立党委,而是归在同级邮政一个党委的领导下,且邮储银行市(县)分支行行长仅是市、县级邮政公司党委的一个成员,这就使邮储银行一定程度上难对邮政企业的管理与人事安排提出反对意见,从而使相关机构人员安排等管理职责的执行力大打折扣。因没有直接的人员任免权,没有直接的监督和约束手段,只能建议,同时也得考虑邮政公司领导的意向和面子问题,自然对机构人员和负责监督难以到位。
同时,因人员数量的限制,很多邮储网点的从业人员是从邮政汇兑、报刊发行等传统邮政业务中分流出来的,没有接受过金融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从未经过全面的金融业务培训,对金融法规和金融业务不熟悉,不但在执行金融法规上缺乏连续性,而且还要按邮政企业的需要统一调配和使用,银行对网点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掌控难度大,极易加大金融业务案件的风险隐患。
2.3管事不管人,操作风险难防控。
由于邮储银行二类支行只有行长一人的人事关系划归邮储银行,其他人员和网点的人员均为邮政公司员工或劳务人员,管事不管人,管理体制颇显不顺。
况且邮政公司内部目前已经成立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网点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这样,不但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行长对其员工的管理不顺手,邮储银行对网点的业务管理也显不顺顺畅。两个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对邮政储蓄员工和网点来说相当于有两个婆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上的都管与都不管。同时,两个单位都有对邮政网点的管理权,虽说有一定的职责不同,但邮储银行不是直管单位,无论是管理力度,还是管理手段和管理效果都没有邮政公司的金融管理部强,且二者在经营理念、风险防范上会发生磨擦和冲突,既影响管理效果,也导致机构风险管控职责无法真正落实,员工操作风险难以防控。如邮政储蓄银行分设后,现金管理归储蓄银行负责,然而,金库的产权却属于邮政局,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仍然属于邮政局的职工,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均由邮政局控制,在工作中造成了现金管理与安全保卫的脱节,银行对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的控制力减弱,工作的主动权减小,对银行现金安全形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调查还发现,有些邮政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已经划分到邮储银行任职四个多月,不再担任邮政局方面的相关职务,但其个人印章等并没有收回或进行必要的清理,仍在邮政企业使用。不出现案件则没有什么,但若出现违规或案件,相关责任由谁来承担就不好区分。
2.4财务收支不独立,邮储银行“分家不管家”。
目前,对于刚刚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来说,为了开展对公业务,大部分营业网点需要设施改造,同时还需开展银行业务宣传等工作,费用开支较大,但由于财务管理工作尚未独立,仍捆在原邮政局一同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被动不主动,“成家不管家”,极大限制了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工作开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成立四个月来,虽然已经开立了财务账户,但没有任何货币资金来源,职工开支、网点装修改造等日常费用支出仍由丹东邮政局负责核批,财务支出需经同级邮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能支付。这种财务管理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邮政储蓄银行初期发展需要,增加了基层邮储银行改造陈旧落后网点的难度,成为邮储银行成立后最为棘手的焦点问题之一。
2.5混岗作业问题突出,三级授权达不到管理要求。
授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所属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关键业务岗位应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调查发现,目前邮储银行二类支行和邮政网点由于人员短缺因素的限制,混岗作业问题突出。如在一些基层的邮政网点,从业人员只有3-4人,支局长即是邮政业务负责人,也是邮储业务负责人,即要管理邮政业务,又要对邮储负责,因此很难达到银行业务三级授权的管理要求。且因业务量少,人员不足,部分基层网点根本无法对邮政和邮储业务人员进行合理划分,只能混岗作业,使授权管理制度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2.6部分基层网点设施不配套,难以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根据规定,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市县级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继续依托原有的机构网点开展经营工作,不允许擅自购买房屋或进行工程建设。但在邮政业务向金融业务转型过程中,业务发展对网点设施的要求标准却在不断提高,因此很多旧的营业网点设施只能开办邮政储蓄业务,不能适应即将开展的对公业务,更不能满足邮政储蓄银行的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目前,这一现状尚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如丹东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接管的11家支行和正在审批开业的41家支行中,有的支行营业面积只有几十平方米,员工只有3-4人,且相关安全保障和配套设施也十分落后和陈旧,因此很难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和转型的工作需要。
3.做好邮储银行风险管控工作的几点建议。
如何有效防范邮储银行这个新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是当前各级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由于邮储银行分设后仍存在职责定位不清、风险管控措施不实等许多现实问题急待加以解决,因此建议从体制改革、人员培养、内控建设等方面入手,落实必要的管控措施,推进邮储银行改革工作,努力把邮储银行建设成功能齐全、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3.1明确责任,合理分工,推动邮储银行改革工作平稳发展。
邮储银行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事关经济金融和稳健运行和平稳发展。首先,要在保持邮储银行和邮储业务机构相对独立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能和管理责任,完善业务关系,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现邮政与银行人、财、物分家到位,责权划分到位,机构和业务管理到位。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机构、人员、资金的风险管控职责和范围,稳步推进邮政储蓄专业分帐核算工作;恰当分配财权,让邮政储蓄银行能够及时根据需要尽快做好网点改造、固定资产的购建、业务宣传等工作。其次,尽快制定和出台邮储业务机构的监管制度,明确邮储银行对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并通过建立联系人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等交流联系机制,构筑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及时传递组建改革工作中的信息动态,反映组建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矛盾,落实解决措施,确保邮储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第三,要搞好邮政部门和储蓄银行之间的协调工作,推动邮储业务良性发展。如要明确金库管理、现金押运、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责任、义务、收益等细则,协商解决现金管理中的风险问题;坚持谁的机构谁负责的原则,仍然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的邮政网点,储蓄银行要与邮政部门签订业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做到责任清楚,查处追究到位等。
3.2通过各种形式大量招纳和充实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银行发展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开发和使用。邮储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分设后,面临着员工业务技能和金融知识匮乏,能力相对低下等现实情况,因此着力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各基层银行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建设是迫在眉捷的。首先,要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养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人才,改善金融员工的知识结构组成。如建立固定的学习时间,集体学习新知识,选拔重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其次,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等方式增加专业人才,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第三,招聘其它专业银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者。这部分人员有丰富的工作阅历,能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工作角色,可为邮储银行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四,聘用金融机构精简下来的优秀人员。这部分人员基层经验丰富,年龄约四五十岁左右,可以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带动和培养邮储银行员工尽快熟悉和掌握银行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邮储银行员工的综合素质,及时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3.3着力强化稽核监督工作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
当我们强调要将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控制时,风险预警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建议在邮储银行组建初期,首先要致力于稽核监督机构建设和稽查队伍建设,并以电子稽查系统为依托,以常规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以突击检查为辅助,加大业务检查、稽核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在常规检查中,要注重点面结合,检查内容和频次不得少于上级行的统一要求;在专项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制度建设和落实、资金管理业务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的检查,并进行跟踪,促进整改;在突击检查中,要结合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稽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检查和思想教育改变从业人员思想麻痹、风险意识淡薄的现状,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其次,要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制,培养从业员工良好的操守。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违规案件,都是由机构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甚至是不良行为造成的。因此,邮储银行在成立之初,一定要赋予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一定的管理权限,从组织上保证风险监管与控制的畅通与高效性。要确立最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价值准则,按照“一项业务一本手册、一个流程一项制度、一个岗位一套规定”的要求,完善各专业内控管理办法和规则,规范各项业务操作程序。要明确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鼓励的;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接受、不能容忍的,是机构所禁止的,促使银行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全员主动合规,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第三,要严格落实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从事后检查向过程监督延伸,努力从制度和操作源头遏制案件的发生。要按照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的要求,加强对柜员、基层支局、网点等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员工行为评价,严密监控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严厉打击各类职业犯罪;抓好支行专职检查员、分行专业管理部门、监督中心以及稽核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重点稽核,规范员工行为,努力把每一项业务过程、每一个业务操作环节、每一名员工的经营行为都置于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之下,将各种违规行为和案件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要建立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轮岗、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制度,严格规范客户经理和基层负责人日常操作程序。建立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通过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负责人在业务发展和管理行为上的偏差,让“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加强对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离任、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基层营业网点内部风险控制效果和营业网点负责人内部控制尽职能力,促进营业网点规范内部控制和依法合规经营,及时消除内部监守自盗、重大违规和外部欺诈隐患。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覆盖全面、管理清晰、运行规范、服务到位的“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网点,切实解决农村保险营业服务网点少、人员不足等问题,全面提高农村保险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大胆创新”的原则,主要建设“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三农”保险服务点和相关销售、服务队伍。今年,要确保在于河街道、望留街道设立“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有关街道(开发区、管理区)45%以上的行政村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点,争取3至5年内在所有行政村实现“三农”保险服务点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一)有关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高度重视“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在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成立“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窗口,为“三农”保险服务网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选聘服务网点负责人和村级保险联络员。同时,要积极为“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提供必要的帮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