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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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爱社会主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推进脱贫攻坚方面(一)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包村联户“五项责任”。年初积极联系帮扶单位与帮扶责任人与工作队和村两委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共同商议制定帮扶计划,开展抓党建促脱贫工作,结合党员服务日结对帮扶贫困户,组织党员、志愿者帮助其清理庭院垃圾,打扫门面卫生等解决其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协助帮扶单位跑办扶贫项目。为增加我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王其运经营收入,延长其商店的经营时间,为王其运跑办搭建12米*3米沿街凉棚手续,有效增加其商店经营收入。
三、统筹工作队、村两委各支力量,按照分工保质保量规范化操作执行昌吉州基层党建管理平台,通过一对一帮带等途径,已形成人人能展示,人人会操作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和健全了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
由于房管局刚刚组建,年初,我们在局三定到位后,高度重视工、团、妇工作,立即着手系统工会的筹建,坚持人本思想,及时建立健全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网络,充分发掘人的积极因素,大力营造蓬勃向上、团结拼搏、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最大限度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激发他们的艰苦创业精神,强化工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工会质量,为房管系统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以有限的资金为教职工谋取较大的经济利益。
二、积极强化学习机制,提高了全员素质
今年,工会积极协助局党组,从强化学习、廉洁自律、做好服务入手,本着“外树形象,内求质量”的宗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确立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理念。一是坚持定期政治学习。坚持每周的政治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组织职工集中收看了《公仆本色》、《生命之光》、《一心为民的好书记郑培民》《廉政时空—治本之策》等电教片,引导他们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二是开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勤业、敬业、创业”为主题的三业教育活动和“以全心服务、树全新形象”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树立了不进则退的竞争意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自我加压。三是参加各项培训。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和英语三百句培训,提高了服务本领和技能。并举办了办公自动化学习班,把干部带进课堂,向书本学习,增强本领,掌握政策,熟悉市场规则,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和运用市场经济知识指导工作的水平。四是加强法制学习。先后组织了全市房地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和行政执法讲座;组织职工学习《工会法》,了解工会相关知识,并参加《工会法》知识测试。与仪征日报社共同主办了“房管杯”房地产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心全意推进我市房管工作的发展意识、积极推进仪征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真心诚意为人民造福的服务意识、强化维护房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意识。
三、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把工会建成温暖的职工之家。
要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不仅要在工作上压担子,更要在生活上关心职工,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会办成真正的职工之家。今年,我们着重加强对特困职工生产、生活的了解,随时掌握他们的困难和思想动态,关键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月份,组织全局职工进行体检,使他们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凡系统内职工遇有婚丧产假,工会都组织人员前去慰问,把单位的关心送到每位职工的心坎上,真挚的关怀为广大职工解除了后顾之忧,使他们得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把单位事当作自己事,积极地以主人翁的精神投沿江大开发的热潮中,为仪征经济的腾飞作贡献。
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加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为了让职工的业余生活既丰富多彩,又高雅不俗,局工会组织开展了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积极参加市里的各种形式的活动。今年,我们支持上级工会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各类活动,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展现了房管职工的风采和智慧。在市妇联组织的“健康知识走进家庭竞赛”中,我局石慧芬同志一家过五关,斩六将,层层突出重围,经过三轮角逐,最终获得全市第二名,赛出了水平,赛出了风格,展现房管人不畏强手,敢于竞争,遇难而上的精神风貌。在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十六大知识竞赛中,我局代表队,团结协作,表现突出,最后在全市荣获第二名。在全市职工乒乓球比赛中,我局运动员,顽强拼搏,最终获得男子第六名,女子第四名的好成绩。二是突出节日主题活动。“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历来是妇女工作的重头戏。今年的“三八”妇女节,我局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四个一”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氛围。首先,召开了一次妇女大会。通过大会,大力宣传仪征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历史行性机遇,表扬先进,激励动员我局广大女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大干快上、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为仪征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以贡献求地位。其次,组织了一次八十分竞赛。通过竞赛,既培养了她们团结协作精神,融洽了气氛,实现了感情的交融,又达到了取长补短,相互激励,共同进步的目的,增强了妇女同志的凝聚力。再次,与市行政服务中心举行了一次联谊会。通过活动,缩短了兄弟单位之间距离,加深了感情。最后,组织了一次妇女干部外出调研。在“三八”妇女节期间,我们坚持落实“走出去”战略,组织了部分妇女干部外出进行调研,对口学习、考察,感受了现代城市日新月异的变化,进一步增强了她们的发展意识、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参训妇女干部普遍感到受益很深。同时,年初我们组织了系统内职工乒乓球比赛。在比赛中增进了友谊,促进了相互了解,摒弃了庸俗的人际关系,使房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解放思想是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我局以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认真查摆和梳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原因。
一、多种形式,确保解放思想讨论扎实有效
在讨论过程中,我局分两个层次进行解放思想讨论:局领导班子和基层单位班子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讨论;其他党员以支部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讨论会的形式开展讨论。为确保讨论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采取了四种形式:一是召开党委集体讨论会,水务党委班子紧紧围绕“做好民[!]生水利,促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这一实践载体开展思想讨论,切实把解放思想活动同水务重点工作相结合,不断以解放思想推动工作落实。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解放思想讨论会,对解放思想的深刻内涵进行了讨论,结合讨论成果,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二是召开党支部集体讨论会。各支部围绕讨论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不断解放思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促进工作。如:给排水公司党支部围绕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创新能力,确保城镇供水安全及筹建通河镇污水处理厂等方面工作达成共识。河道站党支部围绕“万里清理水道”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工程建设中完备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现代化工程质量检测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巡查和管理,严格制止侵占河道、堤防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讨论。三是开展“为水务事业发展谏言献策”活动。局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努力从科学发展上找突破,广泛发动群众,问计于民,解放思想,集思广益,向广大党员、干部发放征求建议、意见书30份,征求到的建议或意见10条。四是召开解放思想交流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部门的负责人就解放思想讨论活动的成果进行了相互交流,交流会上大家反思的过去,总结了教训,指出思想不解放是失去机遇,拉大差距的根本原因,同时又展望的未来,升华了认识,提出思想大解放是取得主动、加快发展的根本条件。我局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查找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体上看,这几年局党委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思想重视,态度坚定,行动积极,措施有力,效果比较明显。但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审视,用更高的标准来衡量,还有一定问题,经过对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认真梳理,查找出影响和制约水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突出主题,深化解放思想讨论基本内容
为抓实思想解放工作,注重讨论成果,紧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确立讨论主题,围绕主题,认真查找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推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思想不解放问题,进一步明确解放思想的方向。
(一)突出讨论主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立解放思想讨论的主题为“做好民生水利工作,促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讨论过程中,把这一主题作为解放思想讨论活动的主线,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讨论内容,并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解放思想讨论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党委确定的讨论主题深刻剖析思想观念、机制体制、行业管理、工作作风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思想束缚,破解发展难题,对水务事业的科学发展等关键问题上形成共识。
(二)深入查摆思想不解放的表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旧的机制体制不利于水务科学发展;历史遗留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尚待进一步解决。
产生以上问题,既有客观方面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就客观方面看,主要是水利投入不足,水利发展基础相对薄弱,解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水务问题的手段相对有限,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就主观方面看,一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虽然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提出了一些新的治水思路,推出了一些创新治水实践的举措,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传统水利思维定式根深蒂固,并没有上升到运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和调整水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在治水理念上,还存在满足于行业的平稳发展而开拓不够,满足于已有的经验而创新不够。二是统筹兼顾不够,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务发展上,未能统筹兼顾好和处置好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明确进一步解放思想的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
为使水务事业的发展更具有全面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为此,我们提出水利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总的治水思路。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防洪保安、节水增效为基础,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为前提,建设一批民生水利工程,为我县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
平提高以及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具体建设四大体系:构建科学的防洪抗旱体系;构建科学和水资源管理体系;构建科学的执法体系;构建科学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体系。
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习,更新观念谋发展
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以学习促观念转变和更新。要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深入领会,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内涵,紧密联系实际与实际工作融会贯通,真正做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发展、统领水利发展、推动水利发展。
(二)关注民生,围绕民生促发展
要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竭尽全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更加重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产、生活用水保障,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我们要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把解决民生水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在防汛抗旱、人畜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城镇后备水源建设、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建设一批民生水利工程。
三、理清思路,形成水务科学发展基本共识
通过思想大讨论,坚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取得了明显成效,思想受到教育,思想有了创新,工作得到促进,尤其是围绕推动水务走上科学发展轨道,事关水务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理清了思路,形成了共识。
(一)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从20__年开始,国家为了拉动内需,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项水利建设投入也在增加,为了加快我县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抓住这次国家大力投资水利工程的大好机遇,我局规划并实施了一批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二甲沟水库工程是我县第一座拟建的中型骨干控制性水源工程,总库容900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19万亩,总工程量48.4万立方米,工程总造价29500万元;2、浓河太阳沟提水灌区工程是我县拟新建万亩以上提水灌区,设计灌溉面积可达5.6万亩;3、病险水库工程,我县共有8座小型水库,现已列入病险水库建设计划内的有2座,1座已做完大坝安全鉴定,其余5座已做完病险水库大坝完全分析评价及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4、祥顺灌区渠道、岔林河灌区一号坝渠道改造工程列入全省渠道改造计划内,计划20__年7月未完成祥顺渠道初步设计并上报省水利厅;5、中小河流规划项目,我县的岔林河和小古洞河列入了近期中小河流规划;6、通河镇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目前已进入初步设计和实施阶段;7、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规划。本项目拟开展2个灌区的规划,即:岔林河灌区和依山灌区;8、正在开工建设和近期完工的项目。铧子山、二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岔林河三号坝灌区小通河组合闸工程;四马渡槽工程;西北河灌区漂河渡槽工程;通河镇给排水扩建工程;堤防工程。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