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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高等学校自身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应建立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构架体系。财务会计体系主要满足高等学校自身管理的要求,对与绩效评价相关的重大项目应优先先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除了在财政性收入方面仍然采用收付实现制之外,在财政性支出、非财政性收支以及内部成本核算等方面均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体系主要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考虑到在国家预算管理体系中,高等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其财务收支和财务状况要全部纳入国家总预算,在总预算会计改革之前,仍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提供会计信息。
2、预算会计信息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调整反映
高等学校日常核算以财务会计体系为基础,以提供事业单位从事业务活动所需会计信息为主要目标,同时考虑预算会计体系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反映高等学校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预算会计体系以提供政府预算收支所需会计信息为主要目标,在财务会计体系的基础上,将以权责发生制反映的收支按照收付实现制
(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对策
1、促进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融合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后,基本建设支出不再单独设置类别,而是分散在各个功能分类中作为经济分类的一个项目体现。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要求,需要将基本建设财务纳入高等学校本级账务核算体系,在高等学校会计科目中加设“在建工程”等科目(无法在科目中反映的信息也可设置辅助账或备查账),将基本建设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并根据明细科目反映的数据编制高等学校报表和基本建设决算报表。
2、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
高等学校目前有很多支出,虽然受益期间超过一个自然年度,但按照《制度》的要求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一次性列支。以固定资产为例,高等学校购入固定资产以后,全额列支,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不计提折旧。这种做法,在固定资产处置之前以原值反映,无法反映其净值,导致高等学校固定资产虚增。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中,应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将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在以后期间计提折旧,不再设置固定基金项目。无形资产也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做法进行资本化处理,以后期间分期摊销。
3、非财政性资金收入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认
高等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和收取的学宿费等事业性收费,均属于财政性资金。为了便于财务会计体系与预算会计体系的衔接,可以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要求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而对于科研项目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性资金收入,其收益期可能超过一个自然年度,但资金可能一次性到位,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就会使得收入与支出不配比,从而不易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分析和综合评价。在高等学校的非财政性资金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也不便于计算应税所得。因此,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中,对于非财政性资金,应当根据合同规定或按照配比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认收入。
4、科学核算高等教育成本
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通过设立相应的成本核算科目或者设置相应的辅助账,根据不同高等学校的管理水平和管理需求,分别采用类别法、专业法、年级法或作业成本法等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准确地核算高等学校学生培养成本,为国家制定收费标准以及对高等学校业务活动进行绩效评价提供可靠依据。
5、取消修购基金
1引言
在信息技术与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今社会,高等学校所处的会计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而高校会计体制的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已不能满足社会与人们的需求。随着社会对会计的需求越来越高,对会计的需求与产出的矛盾越发的尖锐,本文就是对高等院校的会计制度进行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参考意见,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
2高等学校会计运行环境的历史性变化
2.1高等学校管理自主化。随着经济体制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以前是由政府控制高等院校,现阶段高等院校已经有很大的自,在课程设置、管理体系以及招生政策上高等院校都可以自主决定,这些业务活动其实都需要通过会计信息才可以得到综合反映。通过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才可以为高等院校提供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与决策方案,但是现阶段会计体系却不能为高等院校提供太多有价值的信息。2.2高等学校资金来源多元化。以往的高等学校没有经济责任,不需要考虑资金怎么使用才能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我国高等学校推行公费生与自费生制度,高等院校的经济的主要来源是学生的学杂费。在此背景下,当高等院校扩大办学规模的时候,甚至要向其他的社会机构举债,政府当然也会相应地为院校财政拨款,所以高等院校资金额使用不再仅仅是政府关注,还有很多的银行、个人或者社会机构等在密切关注,这就要求会计行业必须满足多元的信息需求。2.3高等学校扩张发展融资化。虽然高等院校有政府的拨款与学生缴纳的学杂费,但是依旧无法满足高等院校对资金的需求,高等院校在面对资金压力的情况下,只能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想要准确判断高等院校的资金状况与偿还能力,就必须要求会计为其提供院校的财务状况信息,但是现阶段高等学校会计无法提供给金融机构院校完整的财务状况信息。
3现阶段高等学校会计的矛盾
3.1无法提供高等学校履行财务受托责任信息。由于现阶段高等院校资金的来源多元化,受到资金提供者的密切关注,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资金提供者会关注高等院校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根据这些情况来对高等院校做出合理的举措,院校也有义务让资金提供者知晓资金的使用方向与情况,但现有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模式下还无法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应的信息。3.2无法提供高等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信息。高等院校是社会与国家都非常关注的领域,高等院校能否健康、稳定地发展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但对高等院校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就是院校的资金是否充足,是否可以保证院校一直可持续地发展,这里所说的资金指的并不是高校所有的资产,指的是高等院校的净资产,院校的净资产数据是否准确才是可以正确评价院校是否可以持续发展的基础。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不能准确提供高等院校净资产的信息。3.3无法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培养资源耗费水平信息。不同专业与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耗资也不同,这不仅是各个家庭关注的问题,也是政府关心的问题,更是高等院校管理者更应该关注的问题。只有在对资源消耗的信息准确评估的基础上,才能对高校进行有效的管理与决策,但是高等院校的会计制度却无法给出这些信息。
4化解高等学校会计矛盾的对策
4.1关于减值准备类账户的设置。资产减值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高等院校很多资产早已达到减值的标准,但是目前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却不考虑资产减值与损坏等方面的核算。如此情况下,高等院校的净资产肯定是不准确的,同时也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客观性与谨慎性的原则。所以,为了正确评价院校的净资产,在进行核算时必须要扣除应该减值或者损毁的部分,或者对将要减值的资产进行提前报备与分析。4.2关于权益类账户的设置。由于现阶段高等院校的资金来源多元化,受到政府、法人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关注,高等学校会计就需要向多方提供会计信息,所有的信息使用者自然都会对院校的财产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关注,因为这些都直接影响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高等院校的资金用途与方向更是利益相关者的关注重点,每位相关者都希望高校会发展地越来越好,这也代表着相关者的利益也会随之增长,所以为了保证相关者的利益,高等学校会计必须要完成所接受的委托任务。在我国高校的会计体制不够完善的今天,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设置“基金”总账科目,按用途、类别设置明细账,这样才可以保证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降低其风险。4.3关于收入(益)类账户的设置。高等学校应该按照收入类别设置账户,尽可能地维持收支平衡。因为过大地收支差距,会造成院校发展不稳,所以高等院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必须要清楚院校的收支情况,根据学校的收支状况来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为了确保学校出现突发状况的时候,依旧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撑,建议高等学校需要设置“结余”类账户,对每年的收入与成本做出精准的评估,为高校的长久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
5结语
综上所述,在越来越竞争激烈的社会,处理好高校的会计制度,解决好会计信息披露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关系,保证会计制度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高等院校才可以健康、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炳起.论高校会计制度改革[J].集团经济研究,2015(7).
[2]孙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与思考[J].决策与探索,2017(5).
[3]冼小芳.新会计准则对我国高校会计核算影响[J].会计之友,2006(11).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5-0143-02
一、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服务高等学校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学校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已经滞后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进程,难以满足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在运行中显露出不少问题,亟待改革。(1)不能客观反映资产和负债的情况;(2)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收支结余;(3)不能全面反映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以及核算方法的不完善,导致高校在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等方面的核算都存在不能真实反映会计信息及高校真实运营状况的问题。
二、新旧制度比较
总的来说,相对于旧制度新制度在以下六个方面有所不同:一是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二是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三是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要求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四是对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反映高等学校现实的收支情况;五是要求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既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也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六是规定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并相应重新设计表中项目构成(如取消了现行资产负债表中收入、支出项目),改进了报表格式,完善了报表体系。
(一)新旧制度会计核算基础的比较
旧制度规定,高校的会计核算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虽然高校教育资源的投入和学生的培养进度不可能是完全同步的,但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学校的资金来源也越来越具有多元化发展趋势,不仅有政府财政拨款与事业收入,也有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一定的经营收入,同时还存在借入资金和社会无偿捐赠等。因此,以收付实现制作为高校会计的核算基础形成很多弊端。
新制度使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也就是在旧制度中引用了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以学费收入为例,新制度要求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即在每一教学年度,根据教务部门提供的学生注册数以及报到人数,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将全部应收学费、住宿费等办理相应的入账手续。为了准确地核算学费的收入,将在收付实现制原则下设立的“应收及暂付款”科目改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一级科目。这样,一方面,可以提供更为准确的高校应收各项款项的数据信息,以便教务部门、学生部门及时催缴收回学费、住宿费,减少不必要的坏账损失;另一方面,可以全面如实地反映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数据资料,为学校提供全面、真实的会计信息,科学地反映财政事业资金的运动过程和工作业绩。
(二)新旧制度会计科目设置的比较
旧制度科目的设置不尽合理,只考虑到满足国家的信息需要,而未充分考虑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要,不利于高校会计核算的规范发展及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导致高校会计不能如实反映高校的资产状况。
1.资产类科目的比较。新旧制度中有些科目保持基本一致,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科目的设置,同时也增加了许多新的科目。(1)“在建工程”科目。旧制度基建项目在办理竣工决算前不在单位“大账”中核算,不符合政府收支分类和部门预算改革精神,也造成高等学校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利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旧制度没有设置“在建工程”科目,大量的在建工程和部分因为一系列原因没有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工程,就不能列入“固定资产”科目里来核算。新增了“在建工程”科目,高校在拨付每一笔工程款时就能够清楚地记录,在每年年终,可以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累计发生额或者期末余额确定其固定资产价值,不会影响到固定资产价值的结转问题。(2)“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由于旧制度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导致高校固定资产在出售、报废或发生毁损时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取得的价款或变价收入就直接计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这种处理方法不能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清理中的收支以及清理后的净损益。新制度中新增了“固定资产清理”这个科目,能够及时反映上述问题,同时,固定资产减少所形成的盈亏,计入“其他收入”或者“其他支出”。
2.负债类科目的比较。负债类科目主要是对“借入款项”科目的改革。1999年,我国高校开始了扩招工作。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各个高校学生的人数不断上升。与此同时,高校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来满足办学需求。由于政府的补助仅仅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的建设资金就只有通过银行贷款和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来解决。所以这部分借入的款项通常称为基本支出借款;而一些用于项目支出的借款则称为项目支出借款。两者之间的差别就是:基本支出借款的时间往往在一年以内,而项目支出借款的时间通常在一年以上。因此高校会计为金融机构提供反映基本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金融机构迫切希望了解高校的偿债能力和债务风险。而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下,在会计报表中很难反映,因为无论是基本支出还是项目支出的借款,都一并放入借入款项科目来进行核算的。新制度中将“借入款项” 科目作了进一步的划分,根据到期日的长短分为“长期借款”科目和“短期借款”科目。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更加有效的防范风险,而且也有利于高校本身合理安排支出及还款,还能够明确高校贷款的责任、审批程序和贷款资金的管理办法,有效调度高校内部的资金,减少不必要的财务风险。尽管与资产类科目相比较,负债类科目变化不是很大,但也新增了一些科目,如“应付职工薪酬”、“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新增加的这些会计科目适应了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3.收入和费用类科目的比较。(1)收入类科目的比较。高校的收入和支出也是一直备受外界关注的内容,无论是从国家、政府还是对高校本身而言,树立正确的效益观念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科学客观地通过核算来反映高校的收入和费用有利于高校的发展。从收入的来源看,高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研业务收入等。通过新旧制度的比较,能够很直观地发现,新增了“基建拨款”、“财政调剂收入”、“后勤收入”,取消了“经营收入”,同时也调整了一些科目的核算范围,如原来的“附属单位缴款”也纳入了“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范围,新制度中的“其他收入” 就不仅仅是单一的其他收入了,而是把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科目也纳入“其他收入”的核算范围。(2)费用类科目。在费用类科目中最大的变化在于增设了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在实际高校财务工作中,高校年终结算后,往往会存在有调整事项涉及结余的会计差错。根据现行的《高校会计制度(试行)》有关规定:年末结账后,如果发生了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者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凡是有国家规定的,就按规定进行调整,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来进行调整,并在当年的会计报表附注上进行一定的说明。使用该方法无形之中就影响了“结余分配”。新制度中就参照了企业会计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在发生调整事项以及会计差错时,就可以先通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来核算,然后将其转入“结余分配”。这样一来,不仅能够规范会计处理,又便于理解。
(三)新旧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处理方法和会计报表的比较
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对高校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只能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一定比例计提修购基金,不减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净资产不实 、教育成本核算数据不准确、固定资产有偿使用缺乏依据。
旧制度要求高校编制的基本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支出明细表。目前高校的会计报表体系,反映的侧重点在于已经发生了的经济活动,缺少对未来的财务情况以及收支事项的预测。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各个报表是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下进行核算的,实际的收支结余与报表显示的结余未必一致。
1.会计报表内容反映不够全面与完整。旧制度中,报表不但不反映预算情况,而且高校的财务状况往往被忽略,提供的会计信息过于简单,因此提供的一些信息只能作为财务数据的统计。
2.会计报表项目的设置不够科学严谨。在资产负债表中,由于借入的款项没有区分短期的还是长期的就一并列入其他负债,很容易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仅影响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理解,也会给高校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不利于高校财务工作的进行。
3.会计报表体系不够完整,对象比较单一。旧制度中的高校会计报表按照政府财政管理的要求进行编报,无法满足社会各界对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
新制度中财务报表增加了新的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和报表附注。新的财务报表体系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的信息:预算收支表可以提供高校的预算收支情况,直接为编制决算来服务;基建投资状况表可以直接反映高校与基建投资相关的财务信息。
参考文献: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等学校资金来源多元化发展,使得高校的办学体制、经费来源、会计核算等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旧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在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等方面的不足日益凸显,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的会计核算,满足社会对高校会计信息的需求,财政部对旧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2月30日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新旧制度的比较
(一)会计主体范围的变化
旧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依照执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新制度缩小了制度的适用范围,只对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即高等学校)适用。
(二)会计科目的变化
1.资产类科目
(1)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为了满足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新制度中增设与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等财政预算改革的相关科目,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2)对高校的投资类科目进行了重分类
旧制度中将高校投资分为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的信息,有助于他们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新制度将高校投资按持有期限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的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如:国债投资),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项目;长期投资持有期限长,变现能力弱(如:长期股权投资),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3)增设“在建工程”科目
旧制度中的基建账务与高校大账分开建账、分别核算,客观上造成高校内部形成两个核算主体:一个核算教育事业活动;一个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由于旧制度中未设置“在建工程”科目,因此只有当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之后才能反映到高校的资产负债表上,使得固定资产账面上的价值小于其实际价值,导致会计信息不全面,不利于高校的内部核算和财务管理。
2.负债类科目
(1)规范了职工薪酬的核算
新制度对工资核算进行了改革,将旧制度中的“应付工资”、“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来核算高校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并设“工资”、“地方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2)对高校的借款进行了重分类
新制度下将“借入款项”科目按偿还期限拆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并分别列入高校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项目和非流动负债项目,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的负债信息。
3.净资产类科目
(1)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
取消了旧制度中的“固定基金”和“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两个科目,增设“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高等学校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并设置了“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四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2)结转结余按照资金来源不同进行划分
旧制度中的财政补助的结转结余通过“事业结余”科目进行核算。新制度中将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资金和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资金分别进行结转结余。
(三)完善报表体系
新制度中对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进行调整,并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和附注的内容。
1.调整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旧制度中的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基础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与旧制度中的收入支出表项目有所重叠,降低了资产负债表的信息含量。
2.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通过净额和总额的方式纳入财务报表
新制度中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信息纳入到财务报表中,以全面地反映高校会计主体活动的全貌。
3.增加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为了加强财政部门和高校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新制度中新增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来反映高等学校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以更好地为预算管理提供服务。
4.增加财务报表附注
新制度在财务报告体系中增加了附注,对会计报表进行了补充和说明,完善报表体系,增加报表的可理解性,提供更完整的会计信息,进而帮助他们做出正确决策。
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突破
(一)进一步完善了会计主体,提高高校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