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范文

时间:2023-03-13 1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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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篇1

XX年7月底,公路处将《江苏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转发至各县区,对涉及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整治重点、目标、工作措施、时间阶段和人员组织提出了要求。并要求各市(区)认真制定安全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杜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安全整治工作

篇2

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为市交通局和市公路分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交通局,主任由陈玉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傅国明、方跃兴、黄碧福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办主任或农村公路站站长担任,并作为联络员。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各乡镇(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管辖本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隐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成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处的隐患彻底整治,明确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运行,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营运和超限运输行为,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运行状况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专项整治责任区域划分

市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县道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市公路分局:负责国省道、干线和专养乡道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市交警大队负责:国、省道重点干线人行横道线,道路示警灯的设置排查工作。

各乡镇(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乡道专用公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进行宣传发动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阶段(年11月1日至年11月11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各单位各部门依据专项整治责任区域划分,对本辖区内道路路段存在安全设施隐患地段进行统一排查,排查主要工作内容:

1.落实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清理,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治措施、时间和经费情况。

2.加强临河临崖,路侧险要、急弯等危险路段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一些防护设施不足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根据具体状况不断完善;对已有防撞墙等防护设施出现损坏及时进行修复。

3.加强道路沿线安全标治线的设置和修复,对于地质灾害容易发生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正在施工路段等重点部位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设置不到位的及现有标志标线存在缺失、损坏、污染的,按轻重缓急进行修复确保标志标线明显醒目。

4.对于各负责单位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逐一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设障碍物限宽限重。对五类危桥一律设障碍物严禁通行,并上报市交通局,力争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危桥改造计划,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5.对于已建成的公路、桥梁,未经验收的公路、桥梁严禁投入使用并登记备案,逐一排查,同时帮助业主单位办理验收手续,早日投入使用。

6.排查整改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在11月9日之前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安全隐患整治实施阶段(年11月12日至年12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备案,每一项隐患要有整治措施,整改意见、整改资金预算,并落实整改所需的资金,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对排查方案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跟踪落实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落实“问责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市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场、开发区)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工作认真,效果显著的成员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落实,隐瞒问题的单位将以通报批评。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正视存在问题,争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以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整治措施与要求

(一)确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干150天”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开发区)对有关道路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具体承办部门和人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篇3

一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按照《区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组织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的乡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交通安全、文化教育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指导组织实施工作。二是从政府相关站所以及村组干部中抽调精干充实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力量,共落实5名交通协管员,进一步加强政策、资金、物资等要素保障力度,充分调动各方有生力量为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提供全方位支持。三是明晰了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明确要求在周河中心校学和幼儿园上放学的时段,交管办工作人员要对学生上放学乘坐社会车辆和超载车辆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工作,采取分区域负责制,对不听劝阻的违规违法车辆,及时向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报告,并协助区运管所、交警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为加强工作推进力度,乡党委、政府还决定对交管办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治工作纳入交管员2015年终目标考核,从而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

二、明晰思路,强化宣传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整治办等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乡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和调查研究,并经充分论证后制定实施了《乡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驻乡各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召开各级动员会、协调会、户组会等会议以及在乡政府、新村聚居点、村级活动中心等处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把整治工作第一阶段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利用赶集日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乡党委、政府还要求全乡党员干部都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调动了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一是要求交通协管员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自各辖区内的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监管工作,对学生乘坐社会车辆上放学的信息以及非法营运车辆、非载人车辆的载人情况进行真排查登记,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组织交通协管员多次对辖区内周河、中心校大门外非法营运进行巡查,对违章车辆及驾驶员证照进行检查,联合辖区派出所清理整治非法客运及超限超载车辆。三是联系周河、中心校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并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和非载人车辆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篇4

一、整治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车辆超载超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使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大力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公路安保防护设施是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的重要设施,我乡把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按照《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3〕84号)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财政配套资金,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公路安保建设任务。

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现有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损毁的危险路段的排查。

(二)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我乡成立了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聘请3至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办公室、资金、装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在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员、信息员、劝导点,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发动乡、村干部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争取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全面启动公路路侧护栏、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公路路侧护栏建设,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平台、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建设。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固化治超站点职责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任务及公路路侧护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体现党委和政府的执政形象、社会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痛下决心、综合施策,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中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区农村道路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民及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力争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道路:区镇(开发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村道等。

重点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客运车辆、摩托车。

重点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公安分局: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和改善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和服务,严把机动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指导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警企交通安全工作室等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区交通局:配合市公路部门、区交警大队和各镇(开发区)完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加快道路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桥梁治理步伐,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配合市运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站、场和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区农林局:配合市有关部门严格拖拉机牌证核发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查处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市农业部门认真做好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的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利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在全区中小学校中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深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我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突出对交通流量大、通行秩序乱、交通事故多发道路的整治,加强区(县)、镇交界路段的管控,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不断形成严管态势。交警等部门要以开展外省籍拖拉机交通安全联合整治为抓手,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并落实长驻我区的外省籍机动车特别是工程车、拖拉机管理的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和空白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责任和资金,多策并举,切实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力桥梁治理工作,及早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的设置和完善工作。要落实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逐步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切实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努力改善安全行车条件。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湖政办发〔*〕70号)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组织对农村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客运车辆门检制度,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认真落实有关安全措施。要全面落实工程施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抓好本单位机动车管理,不雇用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从事货物运输。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车的源头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落实货车企业或车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引起的群死群伤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包括外省籍在内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一律强制报废。

(四)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争创“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村”为抓手,抓住农村集区、庙会活动等时机,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教育驾驶人自觉守法行车、安全行车,教育群众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出行。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设栏目,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压事故、保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采取源头管理与路面监控一起抓,宣传教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整治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促进全县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努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龙世奎任组长,县公安局政委向绪彦、县安监局局长邱坤昌、县交通局局长向文权任副组长,各乡镇常务副乡镇长及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长田大淦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政府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具体落实,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把“四方一责”各方责任落实到位:

1、基本杜绝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现象;

2、摩托车安全头盔配戴率农村地区达到90%以上、城区达到100%;

3、全县中、小学生普遍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乘坐货运机动车;

4、无证驾驶基本杜绝;

5、无牌无证、拼装车、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彻底消除;

6、全县乡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有力,路段挂牌责任制落实,乡村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

7、与学生、农民以及车主、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卡签订率达100%,新增车辆和驾驶人“四方一责”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8、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死亡三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四、工作重点

1、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

2、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3、无牌无证、报废车、拼装车、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4、无证驾驶;

5、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及措施

此次乡村道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县人民政府从安监、公安、交通、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办组,全程督办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县交警大队抽调大队领导、交警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的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20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4月20日至5月10日为宣传部署阶段。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辖区乡村道路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常务副乡镇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2、各乡镇要组建由派出所、综治办、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广电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落实车辆,落实经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派出所要认真履行管理辖区交通安全的职责,在专项整治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三类基础台帐(《机动车、驾驶人及“四方一责”登记台帐》、《无牌无证、报废、拼装机动车登记台帐》、《巡逻检查登记台帐》);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落实辖区路段挂牌责任制,并对危险道路进行排查、登记、整改,切实改善通行条件,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设立警示标志;广电服务中心要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学生、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综治办要组织各村干部、治安中心户长充分发挥交通协管的职责,以村为单位对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在整治中,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切实开展好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3、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必要性,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由县交警大队制作宣传展板,以乡镇为单位组织驾驶人和广大村民观看,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7月10日为专项整治阶段。

4、召开由驻村公务员、村干部及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大会,广泛进行宣传、培训。

5、分片召开车主、驾驶人大会,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签订“四方一责”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责任卡。

6、以村为单位,对全村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登记,与广大村民签订交通安全联名承诺书。

7、召开各学校校长会议,落实对全县所有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与在校学生签订交通安全联名承诺书,在每所学校张贴交通承诺书。

8、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登记,以文件形式明确公安员挂牌管理责任制,并落实管理职责;对危险道路拍照、建档,并及时投入资金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

9、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由村(居)委会组织治安中心户长逐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传单,在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正三轮摩托车的货厢两侧和后拦板分别喷涂“禁止违法载人,违者重处,群众举报有奖”宣传标语。

篇7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派出所、驻村工作队等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制定了《***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公路危险路段,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乡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全力维护社会交通安全稳定。

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召开**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

11月17日,我乡组织全乡干部、乡车队人员等召开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并作相关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安排部署。在此次会议中要求各村、相关车队人员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2、宣传引导道路交通整治工作。

成立宣传工作小组,在九个行政村进行集中宣传;乡派出所牵头,对九个行政村辖区内政策宣讲,确保宣讲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宣传次数10次;

3、集中治理道路交通整治工作。

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村进行车辆台账登记,实行机动车辆动态管理,各村与辖区内驾驶员签订驾驶安全责任书。截至目前,各村已累计完成机动车辆登记86辆、摩托车582辆,轿车37辆,对我乡范围内所有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抽调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行动小组,采取集中整治方式和一对一整治的方式,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在第一阶段宣传引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巩固活动成果。派出所对开展的整治活动进行抽查,加强路面现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4、按照本乡实际情况,目前整治工作中不存在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存在的货车载人、摩托车超员较为严重,一旦交通事故发生,将会出现群死群伤。因此要求村两委严格办酒席打招呼制,加强对节日节气的管控。

四、取得的成效

1、营造了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开展专项整治一个月后,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严管严治的氛围,改变了过去摩托车超员、货车载人的现象,严厉打击了违章违法行为。

2、提高了驾驶员驾驶安全意识。

通过4月17日召开全乡机动车辆驾驶员及车主专项会议,增强和提高了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安全意识,使全乡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章超员等违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确保了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3、加强了乡公路的管理。

加强我乡9个行政村公路。由于农村未开通客运公交,老百姓出行极为不便,致使摩托车超载、货车载人现象较为普遍,存在较大的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给我乡在农村交通监管带来较大困难和压力。在整治过程中,以村两委进行监管、派出所查处的办法进行,取得了明显成效,扭转了超载、人货混装的局面。

4、强化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管控。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强了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检查,以村两委进行监管排查、挂片领导督查、驻村干部巡查,做到分段落实责任。经排查整治,我乡农村道路安全未存在较大隐患,截至目前,未接到隐患上报。

五、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存在的问题

1、各村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2、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全面;

3、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

六、下部工作打算

1、继续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2、继续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好下一步道路运输工作;

篇8

【正文】

2020年以来,黄兴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引导下,在黄兴镇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下,以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目标,按照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黄兴镇各部门、单位围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与宣教并行,多措并举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2020年,我镇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特别是2019年12月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以来,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了由黄兴镇镇长为组长的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黄兴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黄镇道安发〔2019〕 11号),通过多次会议部署,分阶段提出了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了整治范围和工作措施,强化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提高了全镇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认识与紧迫性,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为打好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攻坚战,我镇制定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实行每周一简报,每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做到了有机构、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

二、加强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氛围

为有效开展各类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镇通过“七进”活动大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宣传工作。通过“戴帽工程进校园”将戴帽教育与戴帽督导齐头并进、“戴帽工程进企业”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开出“靶向药方”。通过安全宣教“大篷车”载歌载舞进农村、进企业,为辖区群众带来了接地气、聚人气的安全宣传文艺汇演活动,各村社区“五老”志愿者队通过跳舞、打快板等各种方式,在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这些工作都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也在全县尝试进行推广。此外,还加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宣传力度,利用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户外屏幕等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警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截至目前,2020年我镇通过多种渠道、各类宣传方式共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101场次,全镇共发放安全头盔3400余顶,印发“2019年我镇摩托车电动车亡人事故警示宣传三折页”6000份,印发粘贴戴帽提示4000余张,一盔一带宣传海报400份,悬挂横幅近百余条,设置橱窗、展板30余块,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平台报道25篇。

三、加强整治力度,强力推进工作进度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为确保我镇道路平安、畅通,营造严查严管高压氛围,自2019年12月份以来联合各相关部门单位在辖区内重点路段共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95次,黄兴交警中队、黄兴行政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更是进行不间断的路查路检,重点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工程车)、校车、渣土车、危化品货运车辆、面包车超员、驾车时使用手机、机动车占用右转道直行、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驾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行为过万起。

二是强化对“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整治。今年以来,我镇对辖区范围内16处农村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根据《黄兴镇关于加强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强制取缔中心城区6处(高塘坪集市、桑田集市、窑元集市、大杉元集市、凤凰庙集市、长轴社区集市)马路市场和外围3处(鹿芝岭集市、沿江集市、座寺岭集市)的马路市场,对规范的非中心城区4处(雷家组集市、甲田组集市、石家河集市、卢家围集市)在赶集时段安排人员值守,对集市周边进行临时交通管制,严禁乱停乱摆;对规范改扩建的3处(仙人集市、早禾集市、长英市场)按时间节点进行了规范建设。马路市场的整治充分发挥了各部门、村社区的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优势,确保了我镇“马路市场”整治的成效。

三是强化重点(危险、事故多发)道路整治。针对镇内19条约95.3公里主要干线公路,及25公里村级道路管护任务,我镇今年共修剪遮挡标识标牌树木杂草120余处,整理公路路肩、水沟和边坡40余处,每月对桥梁、涵洞、临水临崖等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30余处,安装护栏1900余米,并清理桥梁中间伸缩缝12处,砍伐桥梁涵洞周边延伸的树枝8处,对桥梁路面的沉积泥沙进行冲洗,对生长速度快的杂草进行施药防控。2020年11月,应急管理办根据各村社区及黄兴交警中队排查的隐患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政府提交了整改申请报告,确保尽快尽早将此批隐患进行整治。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把握关键环节,落实重点抓。针对我镇道路交通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重点车辆,我镇按照“政府主导、镇街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模式,采取日常班前会自主教育、监管部门定期警示教育与路面严罚的形式进行源头控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货运源头企业50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全镇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由黄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对辖区内问题拖拉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报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清单34台,其他在用拖拉机问题清单98台,注册登记拖拉机查无此人台账15台。截至目前,34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变型拖拉机已全部注销并签订不上路承诺书,其他在用问题拖拉机已注销39台,63台已签订不上路承诺书。各重点车辆的监管,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黄兴行政执法大队、黄兴交警中队等部门对辖区国际会展片区、集镇、海吉星周边摆摊设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通行能力的行为进行劝导、整治,截至目前,我镇累计劝导流动摊贩2600余次,规范摊位摊点850次,整治违规店外经营20余家,劝导、疏散摩的及车辆1400余台次;抽查各主干道通行渣土车258台;违停车辆抄牌2500余张,有效地提高了道路通行条件。

五是各村社区劝导站力量的充分发挥。自2018年9月以来,我镇“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真正发挥了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宣传教育以及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前哨作用。尤其是在日常工作中,在辖区集镇、上下学、红白喜事、重点路段治堵保畅,确保了车多不乱、有序通行的良好局面。我镇交通劝导员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好、工作成效高、责任意识强,在路面劝导中不怕艰辛,是一支随时能调动,能重用的队伍,为我镇交通环境综合治理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受到了上级的充分好评。

2020年,通过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我镇交通安全呈平稳趋势,全镇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四、不足之处

虽然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镇交通亡人事故仍频繁发生,截至12月21日,我镇共发生交通事故1620余起,亡人事故13起,死亡13人。

一是道路安全方面。我镇快速的城市化建设带来了大量车流人流,辖区路多面广,弯道多,陡坡、临崖临水路段较多,农村公路宽度仅有3~4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无法分离,交通方式混行现象严重。加之部份村道公路安全警示标志、隔离桩、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相当滞后,安全行车条件较低;路灯等交通设施不完善,导致事故多;另外,我镇海吉星市场群、会展片区、集镇等重点区域都没有大型停车场,乱停乱靠现象严重。

二是辖区在建工地多、时间紧、任务重,辖区工程车及过境工程车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

三是海吉星市场及黄兴镇发达的仓储物流行业、国际会展中心的各种展会,带来不可管控的各类车辆和各种层次的外来务工人员,不熟悉我镇交通现状,安全意识不足,也是宣传教育的盲区。

四是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没有达到整治效果,戴帽率没有提升。主要是电动车戴帽没有相关处罚规定,无法进行强制措施;受人员编制等影响,目前一线执法队伍不能对全镇范围进行网格化监管,执法存在盲区;部分村社区工作开展流于形式,不能持之以恒。

五是辖区主要干道存在大量流动经营摊贩,特别是国际会展会议片区、海吉星市场周边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目前我镇共整治、劝离近2400起,但是还未达到根除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

当前,我镇还存在一些屡禁不止、危害严重的“顽瘴痼疾”没有彻底根治,随时都有可能酿成现实危害。为在巩固整治成果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更好地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出行的美好期待,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达哲书记指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继续一年的要求。2021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以坚决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领域重大风险为主线,通过一年的具体整治,使全省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安全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守法意识显著增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具体目标是六个明显:一是责任落实明显改善,党政加强领导、部门联合共治、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形成;二是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顽瘴痼疾”得到根本治理;三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野蛮驾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危害交通安全的非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四是管控效果明显提升,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得到加强;五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的交通事故比上一年度减少;六是安全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成为常态。重点打好风险路段治理攻坚战、源头安全隐患清剿战、重点车辆管控阻击战、重点违法整治歼灭战这“四大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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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县城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安监、交通、城管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县公安局:切实抓好“三个重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拖拉机、电动或机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专用校车、两轮摩托车,特别是农村地区客运车辆、火三轮、两轮摩托等重点车辆;三是重点整治S214线、盐米路、小黄路、克挂路、湾黄路及事故多发的农村便道。

(二)县安监局: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深入全县各厂矿及生产性道路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迅速整治。

(三)县交通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乡公路的隐患治理工作,负责与市级路政部门协调214省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深入客运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出租公司,特别是农村客运出租公司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禁止车辆“带病”运行,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坚决杜绝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安全状况不合格车辆和农用车、拖拉机接送旅客。

(四)县城管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城区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示的行道树进行逐一排查、修剪、整理,加快年县城区新增标志、标线的施工进度,力争10月份以前完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务必要清醒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需要,其目的在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动员,克服麻痹思想,充分发挥其职能部门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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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进一步打牢,路面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道路文通事故进一步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全力整治我镇客运车辆违规运输,以及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校车及微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二)全力整治超载运输、人货混装,以及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路行驶、非法载客等行为。

(三)全力整治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以及拖拉机驾驶人无拖拉机驾驶证件、准驾不符和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驾驶拖拉机等行为。

(四)全力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涉牌涉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行为。

(五)全力治理路基路段、急弯陡坡、事故多发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在交通办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指导、协调、督导工作。

四、工作阶段

本次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的重点和措施,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到村屯大张旗鼓地宣传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至6月30日)4月份,各部门要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增多的问题,重点整治客运车辆非法或超员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微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载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报废车违法载客行为;

5月份,要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针对校车和运送儿童上学车辆,重点治理无资质驾驶、非法改装、超员、超速、带病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6月份,要重点开展农村公路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拖拉机驾驶人无拖拉机驾驶证件、准驾不符和未按规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驾驶拖拉机等行为。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至15日)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与自评,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提高,扎扎实实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再上新台阶,为成功举办“十二运”提供强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工作措施

(一)全力开展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对本镇境内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报废车特别是微型客车上路行驶情况、从事非法运营客车情况、非法运输学生车辆情况以及公路危险路段情况开展调查摸底。

(二)全力排查整治境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深入排查境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养护力度,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安全措施后,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报送相关部门。

(三)全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农机监理、派出所人员在我镇公路重点路段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及时发现、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防非法营运车辆、货车违法搭乘学生、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四)全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在境内公路主要节点、两侧明显部位以及村口等位置张贴挂图、悬挂标语,教育群众不坐超员车、不坐货运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校园专题宣教活动。教育学生儿童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超员车和无运营资质的车辆,发现这些车辆及时向学校举报。请学生家长签名并承诺不让孩子乘坐无安全保障和非法营运车辆。三是开展逐户进家庭宣教活动。印刷《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交通安全宣传品,发放到农民朋友手中,学习了解低速车、三轮汽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隐藏着哪些不安全的隐患,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非法营运车对人身安全的威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和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动员部署。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清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畏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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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蒙培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调指挥本县集中整治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及时通报丹寨“5·8”交通事故情况。各乡镇要认真组织村级以上干部学习州公安局《关于丹寨县发生一起翻车当场死亡六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中的四条措施、州人民政府5月9日召开的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紧急会议精神、副州长潘亮的重要讲话、省州领导对丹寨“5·8”交通事故的批示、以及开展机动车违法载人集中整治行动。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措施的落实和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摸排。5月19日至25日交警大队负责对国、省、县道交通安全隐患摸排,各乡镇派出所负责对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摸排。在安全隐患摸排活动中,要围绕汛期安全加强对事故危险点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治理、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易漫水、易坍塌、易山体滑坡的摸排,加大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摸排,以及监管部门落实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的摸排。对摸排中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报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三)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要结合州人民政府组织的开展一次大规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安全生产宣传月”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交警大队于5月20日前以丹寨“5·8”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再次组织辖区所有客运驾驶人、车主、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整顿活动。二是交警大队要在集中整治期间将今年以来我县发生在农村道路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情况,以及摸排出的普遍突出隐患,通过新闻媒体、行政教育部门、派出所、学校、义务宣传员、协管员和其他社会力量持续开展宣传,宣传要到运输企业、到有车单位、到学校、到社区、到村、到寨、到组、到户。三是要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五进”等宣传活动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始终,为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专项行动综合整治力度。整治期间由县政府办牵头,抽调公安、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公路、教育等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在乡镇政府、派出所的配合下开展专项综合整治。交警大队要按照州公安局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勤务,将警力向路面倾斜、向农村倾斜;要加强对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的业务指导和沟通,落实好“逢场必赶”工作制度,切实强化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违法载人等危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将治理酒后驾驶贯穿于专项活动始终,保持严管严治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长效机制。县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组要督促和帮助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好省人民政府第115号令和州人民政府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十大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防控网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常态化和制度化。工作组直到督促和帮助乡镇完成这次工作为止,才算工作任务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在集中整治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交警大队要深刻认识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预防交通事故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交警大队要做好民警思想发动,克服麻痹松懈和消极厌战情绪,了解和关心民警疾苦,落实好从优待警,解决好民警的后顾之忧,使民警积极主动参与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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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地区:去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人以上及今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去年同期10%以上的乡镇、街道、开发区:

重点企业:从事公路客货运的企业;建材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去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发生过3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专业运输企业。

重点整治道路:国省道,县乡道路,山区公路,事故多发的村道等。

重点整治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客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重点整治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站外组客,机动车超速行驶,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道路行车秩序。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辖区、领域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律和特点,重点加强对交通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发的农村道路的整治,严格城郊结合部路段的管控,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和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机动车超速行驶,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农村道路交通严管高压态势。公安交警、公路路政、运管稽征、农机等部门在重点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镇乡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和分阶段工作目标,把好源头,深入排摸,建档立册,专门落实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并落实长驻我区的外省籍机动车特别是工程车、拖拉机管理的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和空白点。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监管。

(二)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道路交通安全奠定良好基础。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确保整改到位。要突出抓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工作。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以及通行客运车辆的农村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投入,多管齐下,加快治理进度,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逐步设置完善标志标线等基本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切实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努力改善安全行车条件。

(三)强化源头管理,把牢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线。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抓好农村小客运车辆的安全整治,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一律报废。对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客运车辆门检制度,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营运大中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自卸车等工程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要单独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的管理,落实有关交通安全措施。要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不准进入运输市场。建立健全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使用制度,切实规范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行为。要全面落实各工程施工建设单位、矿山企业的安全责任,督促抓好本单位机动车管理,不雇佣无牌无证、拼装车辆从事货物运输。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车的源头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落实货车企业或车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引起的群死群伤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要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化“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提高针对性。要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到农村乡镇、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化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从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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