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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状况
(一)强化管理基础建设,加强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调整了安委会成员,由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并设立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所有部门均明确了兼职安全员,并制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职责得到落实。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状况
按照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制定了活动开展方案,明确各部门活动开展职责人,以多种交流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做到全员知晓,营造良好的活动开展氛围。邀请了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透过培训进一步普及了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有效地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用心作用;按照治隐患、防事故活动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就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状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集中开展了两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单位覆盖了公司所有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排查表》和《安全工工作自查状况表》,针对安全隐患类别逐一进行排查,梳理分析隐患可能存在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各部门均按期上报检查状况,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资料得到落实。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及落实,整改率:100%。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状况
围绕主题,充分利用会议、培训和办公系统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并且有七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取得了由市安监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上岗证,透过培训提高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操作技能,组织2次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加了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知识。针对新入职员工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岗前培训;在会议上进行了安全生产宣贯培训和工作布置。
(五)、积极做好运行控制工作。
1、做好人员持证上岗。
公司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钳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
2、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储气罐、安全阀、防雷接地等设备设施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运行。
3、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全年安全生产使用及投入合计 120万元。
(1)公司实行每周一次周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制度,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公司2020年共排查整改隐患127项。
(2)企业在行动上支持安全生产投入。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台账,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等方面,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4、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和“五个一”活动,对公司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和改进。
5、职业卫生健康工作
公司建立健全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公司对水泥行业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和高温等危险源进行了识别;对公司职业危害场所进行了检测,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建立了员工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
6、应急救援
公司建立健全了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制订并持续修订《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公司举行了“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增强了员工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了员工避险救助的实战能力。
二、2019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创建工作,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及安全生产职责书签订,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
(二)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为目标,抓住重点,突出工作现场安全事故预防、避险、应急处置和自助求救等安全常识培训。
(三)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职责及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驾乘人员进行相关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督促车辆驾驶人员做好《车辆管理记录本》的填写,加强公司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2、把好方向。思路决定出路,只有思路清才能方向明。一是在探索____发展过程中镇党委制定出____工作“三三战略”(即:用红提富镇、招商兴镇、和谐稳镇统一镇村干部思想;用领导制度、考核制度、稳定制度凝聚干群力量;用园区、林区、社区发展展示工作实绩)。“三三战略”的推出,为镇村发展指明了方向,使镇村干部工作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形成了自觉行动。这里边自己亲自起草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通知》,明确了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力,即大事审查权、人事分工权、财务监督权。二是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就村干部履职和作风方面,镇党委制定了“一会两评议”制度,即每年7月由镇党委组织召开村级干部民主生活会,通过自我总结、自我检查、大家帮教、查缺补短的方式,达到班子的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11月,镇党委分别组织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述职,汇报工作,说明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接受参会人员询问,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党委根据评议结果,把那些年富力强、有理想、有干劲的优秀两委委员确定为村级正职后备干部;对连续两年评议不称职的两委委员终止职务。
3、抓好落实。一是制定了详细的《党建目标责任书》,并
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二是下派“第一书记”。结合软弱涣散村整顿活动,我和镇长李继明担任全镇最差的来家庄、东姚村第一书记,结合村情,第一书记和包联部门制方案、定措施、找方法、立项目,完成了来家庄、东姚、坡南、秦庄四个村的整顿提升工作,特别是在这次换届中,四个村都健全了班子,选出了党委放心、群众拥护的领路人。三是落实齐抓共管机制,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工作合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相统一,两手抓,两手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重点对城乡低保、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以及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进行摸排整理。截止目前,我镇共办结案件2起,涉及3人,严重警告处分3人,警示训戒1人。四是针对全镇范围内26个支部106名外出流动党员和4名退居二线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补课”工作,镇党委决定用1个月时间对没有正常参加或没有按要求完成活动内容的外出务工返乡党员开展集中补课活动,确保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全覆盖。五是加强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培养。通过学习制度、工作制度、日常生活制度、五天工作法制度,对大学生村官“六个一”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锤炼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品质。
4、做好自身。工作上以镇带村,以大产业大项目大招商带
动全镇经济大发展;作风上以上率下,以正作风实作风硬作风带动全镇干部好作风,这是镇党委政府向全镇党员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一是自己带头坚持每周星期日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工作例会,班子成员回顾总结上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本周的主要工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机关领导同志坚持驻镇制度,坚持每天早会学习制度,坚持签到制度,坚持中心工作落实一天,业务工作推动一天,走访群众服务一天,上级部门联络一天,素质提高学习一天的“五天工作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和机关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为全镇党员干部做好示范。二是自己始终以一个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勤政务实,能够经常深入村组办实事,解难题。坚持用党性原则,用社会公德,用县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和作风。三是抓纪律转作风。严格要求机关领导干部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三条铁律”等。我镇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员和干部活动形式单一,活动经费不足。二是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与加快发展要求存在差距。党员党性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农村流动党员难以对口管理。
就我个人而言,一是存在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等问题,没有将加强理论学习上升到是提高一个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能力的必修课的高度来认识,加之平时忙于工作事务,认为掌握一些主要精神就行了,还有总认为自己在乡镇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存在吃“老本”现象。二是对经济工作精力投入较多,对农村党员管理投入较少。对新常态下的党员管理工作还缺乏思考。
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带头落实镇村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委抓、书记抓”的责任,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亲自抓、带好头,加强党建工作。在党委领导班子内部明确党建工作分工,党委书记负总责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落实村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镇党委定期召开镇村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书记抓党建,一级抓一级”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一、对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的认识
是省的省会城市,把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赋予的最新定位和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努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至年底,全市3岁及以上儿童入园率为108.88%,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9.7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1.26%,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为82.06%,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教育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教育以其底蕴深、理念新、规模大、质量高、辐射强的整体优势,始终保持着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在全省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排头兵作用。
我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认识到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感任重而道远,如何把“教育大市”建设成为“教育强市”?如何保持并实现“创强”效益的再提升?如何满足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教育需求转变?……这都是我经常关注、思考并加以重点推导的问题。我认为,一方面,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要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并发挥其辐射作用,就必须高度重视以提高人口素质和提供智力支撑为要务的教育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教育工作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协调、共发展、同提高,不断提高教育事业的贡献力;另一方面,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我们必须从制度上、机制上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着力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多元需求。为此,我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把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推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教育发展出实招、办实事、谋实效,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二、、年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的主要措施、成效和不足
(一)履行政府职责,推动科学发展,切实把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作为民生工程来抓。作为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我心系教育,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议事日程上,并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治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重视建立和完善教育监督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促进教育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2006、、年,全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为86.72亿元、101.89亿元、123.92亿元,分别占财政年度支出总额的20.02%、20.10%、21.04%;市本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分别为31.08亿元、32.89亿元、38.12亿元,分别占财政年度一般预算支出的21.0%、19.4%、19.6%,确保教育经费做到“两个提高”、“三个增长”。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立了在“十一五”期间建设成为“有特色、有聚合能力和辐射能力的现代化教育强市”的总目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出台后,进一步拓展思路,努力打造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城市,强化广佛教育的同城化效应,建立多元优势互补的开放格局,进一步增强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坚持协调发展。注重推进学前教育整体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社区教育深入发展,并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上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推动教育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四是坚持教育普惠性。我重视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困难地区、困难学校和困难群体倾斜。近年来,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共投入近50亿元用于加快农村教育“创强”,有效缩小了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我关注弱势群体,重视特殊教育,先后到新穗学校、市盲人学校、市聋人学校和民办学校进行调研,为学校破解发展难题;、年,的农村地区和城区先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五是坚持安全第一。切实维护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加强学校在交通、饮食卫生、消防、房舍、防洪、防震、防雷等方面的安全防范能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此外,我连续两年参加市教育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并提出工作思路;多次主持召开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专题会议,如创建省教育强市、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来穗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代课教师问题等等,着力解决学校在发展资金、用地、规划以及队伍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教育工作,确保教育决策科学、教育政策落实、教育监督有力。
(二)凝集合力,增创优势,全覆盖、高水平实现创建省教育强市目标。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创建教育强市作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我市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德政工程和为市民谋福祉的民心工程。年是我市教育“创强”的攻坚年,我多次主持会议和深入调研,强调要抓机遇、抓投入、抓进度、抓实效,同步实施“硬件”改造与“软件”提升,突破教育“创强”的瓶颈问题,确保教育经费优先安排、教育规划优先研究、教育难题优先解决。“创强”期间,全市通过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共撤并办学规模小、办学效益较低的中小学校602所,新增用地面积570.7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36.9万平方米,学校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师待遇稳步提升,办学效益显著提高。年12月,全市12个区、县级市全部创建成为省教育强区、县级市,市以优异成绩通过省教育强市的督导验收。年,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黄埔区等5区先后通过省教育强区复评。年5月,增城市小楼镇、正果镇顺利通过省教育强镇的督导验收,为教育“创强”画上完美句号,实现了强市、强区、强镇的全覆盖,促进了教育综合实力的整体提升。
(三)育人为本,质量为先,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上好学”是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成果的新需求。我重视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理念”。积极推动先进教育理念的研究和落实,形成了与新时期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发展观、质量观、人才观和管理观。如,荔湾区提出了“文化是学校办学的灵魂”的理念,以打造品牌学校、品牌学科、品牌教师的“三品”工程为突破口,营造了体现传统文化、西关文化、校本文化的素质教育大环境,推动了学校的特色挖掘和创新发展。二是抓“均衡”。在大力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的同时,积极推动区域内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越秀区作为全市唯一的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区,积极统筹资源,创新发展机制,构建了“学区管理模式”,通过共享学区教学资源、教师人才资源等,推动合作发展,使学校在不同起点上均取得新的发展和提高;荔湾区实施“教育组团”模式,以名校为龙头,组成6个资源整合、特色共享、教学互补、研究互动的学校群体,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我市把建设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作为当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务予以落实,南沙区、天河区、番禺区以高投入、高效率、高质量,倾力推动规范化学校建设,规范化学校所占比例分别为88.2%、84.85%、82.81%,全市规范化学校覆盖率为70.05%。近日,我市以实施“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为契机,大力推进对口帮扶,努力缩小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并着力加强解决“择校”问题的政策研究和机制建设。三是抓“示范”。通过创建示范性幼儿园,促进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类型幼儿园之间的园际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通过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促进了先进的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办学特色、教学和管理方式的传播和辐射,目前全市有示范性普通高中25所,连同已通过初期督导验收和正在创建的11所学校,其学位数占全市普通高中学位总数的47.75%。四是抓“特色”。市和南沙区共投入3亿元、高标准共建的“市外国语学校”,将致力打造成为主动适应建设国际大都市需要、凸显外语人才培养特色和优势的学校。总的来说,通过推动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教学体系、评价体系和招生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市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特别是省、市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的优质学位已占全市普通高中学位总数的89.12%,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的普通高考成绩一直稳居全省前列,年更攀20年来的新高峰,取得了上线率为86.88%、650分以上考生人数占全省25%的好成绩,这是教育改革发展、协调发展、优质发展的重要成果的展示。
(四)统筹规划,紧贴市场,推动职业教育新一轮的改革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产业素质、抓投资环境、抓发展后劲和竞争力,因此,我重视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两年来,我市以年召开的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一轮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实施省部署的“双转移”战略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为契机,结合中心城区产业“退二进三”战略,加快新一轮中职学校布局调整,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建设;紧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骨干专业建设,打造区域性职教品牌,为建设南方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夯实基础。从年开始,我市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各区、县级市集聚优势,推动职业教育集群式发展,增城、从化市新建成的职教园区已投入使用。两年来,我市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的招生比例保持在5.4:4.6,中职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特色谋发展,创新办学模式,加强校企合作,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水平,其毕业生的初次就业(含升学)率保持在96%以上。设立专项资金,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年,各镇、村化技术学校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达14万人;同年,我市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近2千所,共培训农民工20万人次。
(五)提升素质,保障待遇,以一流人才促进一流教育的发展。教师是让人敬慕的职业,教师是教育改革的探索者、教育方略的实施者、优质人才的培养者。我注重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注重教师引进、培养、管理、发展的机制建设,推动为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成长搭建平台,着力建设一支厚德崇教、敬业爱岗、业务精、素质高的师资队伍。目前,全市有省级基础教育名校长、名教师33人,省特级教师178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172人,省基础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102人,教师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近期,我重点抓好保障教师权益的两项工作:一是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市及各区、县级市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逐年提高。从年1月1日起,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在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的同时,推行绩效工资;同时,我市按照国家规定,抓紧制定方案,确保从2010年1月起在所有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切实解决市属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待遇问题,全面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各区、县级市也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58号”文的精神,相继制定了实施教师待遇“两相当”的工作方案并稳步推进此项工作,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二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自省下达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督办任务后,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督办工作,并自我增压、连夜开会、提速办理,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文件,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目前,我市已有1041名代课教师通过“代转公”考试转为公办教师,另有80名代课教师通过正常公开招聘考试转为公办教师。对于不符合入编条件的代课教师,实行多渠道妥善安置:一是通过专门培训,吸收为学校工勤人员;二是通过转岗培训,努力实现再就业;三是对于确实不能录用和安置的代课教师,实行辞退并给予经济补偿。至今年10月底,我市2246名代课教师的解决工作基本整体完成。下一步,我市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临聘教师的规范管理,确保其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六)集聚优势,刷亮品牌,“教育e时代”工程成效显著。教育信息化建设位居全国前列,这是提高教学水平和管理效益、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为此,我大力推动“教育e时代”工程。一是加强建设。至年底,全市中小学校的电脑生机比为8.49:1,师机比为1.03:1,多媒体教学平台进课室比例为86%。今年上半年,我市建成了全国基础教育规模最大的光纤城域网,光纤总长度近15000公里,覆盖了城乡各级各类学校,为城乡、校际之间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良好的网络环境,为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夯实了基础。二是强化应用。我市建立了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体系,并成为全国规模最大、应用最好、管理最规范的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市招生考试应用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招生考试全方位、网络化管理,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实行网上巡考,实时监控考场秩序和考风考纪情况,确保对考生的有效监督,同时,为确保考试安全,考场配备广播系统不间断电源,并加强防雷设施配备,年,该系统荣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年首次在考试过程中应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我市还建设了在全国领先的教师继续教育网、教师教学资源库、网络教研系统,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网络平台和丰富的数字化资源。三是促进服务。“教育e时代”工程的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建立了八一网络远程教育学院,成为全国首个面向部队官兵进行教育的八一网校;建立了“教育e时代”应用中心,成为公务员培训的“大学堂”,成为司法教育、妇女教育、职业人才培训、社区教育服务等的公共教育服务平台。“教育e时代”工程被信息产业部评为“全国首批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两年来,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教师工资待遇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教育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任期内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工作的思路、措施
(一)加强规划研究,从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教育新一轮的发展。要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的要求,努力把建设成为区域教育中心、教育改革示范区、职业教育基地和教育合作中心,引领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区域教育发展,并成为辐射东南亚的重要文化教育中心城市。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县级市,积极创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市)”,在更高的起点上谋求新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努力提高党建标准化工作水平。为了加强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县残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并部署相关工作。执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敢抓敢管,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提升县残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效。
(二)严明纪律,建章立制,不断加强廉政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了《县残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领导班子坚持不定期对残联党员干部职工遵守纪律情况、上班工作情况等检查督查,县残联在常规节点、特殊节点适时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等。二是深化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岚山读书”活动,组织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课教育。对干部作风问题、责任心问题、处理紧急情况、服务态度、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对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标准有了更深的认识。三是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廉政防控体系制度建设,建立完善《2019年度廉政风险防控事项》、《县残联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县残联财务管理办法》等,明确了责任,加强了监督,有效提高了机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三)围绕重点,勤廉有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注重残疾人专项资金的管理。为加强残疾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与县财政局联系,共同研究探讨残疾人工作资金使用及预算安排等事宜,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康复工程、康复托养中心工程、残疾人就业创业等专项资金用途,设置了补助范围及标准,规定了专项资金申报条款等。二是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残疾人康复及就业工作,2019年,县残联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具418具,为34名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为140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并提供培训,为7177人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发放资金610万元等。三是狠抓残疾人宣传工作。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期间,组织举办了“最美残疾人、最美助疾人”评选活动,积极将残疾人文化建设工作引入深入,社会各界对残联及残疾人的认识和认同度大幅攀升。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
2019年,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抓好残联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按照县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稳步开展。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人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能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部署和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本人对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落实主要领导“六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残疾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同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定期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纪律等情况。
(二)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和班子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家庭中时常提醒家属及子女遵守廉洁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班子成员与各股(站)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本人能够坚持与班子成员、各股(站)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提醒督促他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领导班子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及执行还不够有力。
四、下一步打算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根据决策有用观理论,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是企业财务报告的首要出发点,投资者通过财务报告,正确评价企业的现状并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从而作出投资决策;债权人通过财务报告,正确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从而作出信贷决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为经济管理和监管机关通过财务报告,正确评价经济运行,从而作出宏观经济决策。
现代企业制度强调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根据受托责任观理论,企业管理层是受委托人之托经营管理企业及其各项资产,负有受托责任。企业管理层对投资者负责,应当做到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对债权人负责,应当按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归还欠款;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应当遵纪守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维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广义而言,企业管理层应当履行的受托责任还包括扩大就业、安全生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为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企业管理层按照会计准则编报的年度财务报告,反映了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如果企业管理层未能履行受托责任,就有可能被辞退、罢免或遭受法律制裁。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是一种公共产品。通常情况下,国有企业属于国家投资建立并发展而来的,国家投资的来源是纳税人的税收。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企业价值,上市公司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涉及社会公众。各类企业通过有效执行会计准则编报年度财务报告,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从而吸引投资者通过分析财务报告进行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是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或市场经济的关键要素,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企业只有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才能不断吸引投资者,从而通过市场手段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结构调整;投资者只有不断对企业投资,才能促进企业做强做大乃至进入国际市场。如果企业的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公允,或者是虚假财务报告,就会误导投资者,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甚至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这就如同烟酒等假冒伪劣产品会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或导致死亡的道理一样。因此,高质量的财务报告才是社会真正需要的公共产品。
基于财务报告具有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双重目标以及公共产品的特征,在我国,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已上升为法律要求。《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这一法律要求不仅仅是一种会计手续,而是单位负责人向财务报告使用者等有关各方作出的法律承诺,即对本单位编报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此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编报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签字,也属于对财务报告使用者等有关各方作出的法律承诺,表明被审计的财务报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编报高质量财务报告,应当重点关注和把握的几大领域
(一)随着会计准则实施范围的不断扩大,做好首次执行会计准则的新旧衔接,构成了编报高质量财务报告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截至2009年年底,除我国所有上市公司2007年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外,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上市企业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从上市公司大幅度扩大到非上市企业。我们的目标是,力争2010年除小企业外,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准则,2011年扫尾。届时,将全面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规定,从而实现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会计标准和指标口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并完善资本市场。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从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开始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做好首次执行会计准则的新旧衔接工作。
三年来,实施会计准则的实践证明,企业首次执行会计准则应当做好新旧衔接,这是执行会计准则的起点和基础。结束旧账转入新账并进行账务处理只是新旧制度转换结果的表现形式,核心是核定企业资产价值、确认各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夯实基础。企业首次执行会计准则,要做好人员培训,确保会计人员团队掌握会计准则体系中的若干政策规定,以及新旧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要做好软件系统的改造,确保财务系统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转换;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附录要求,确定执行会计准则后的新旧会计科目余额对照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企业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应当重点关注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预计负债、所得税、企业合并等项目对期初数的影响,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如下所示:
(二)职业判断是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关键环节,要求会计及相关人员掌握会计准则规定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会计准则有原则导向和规则导向之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原则导向,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体现了原则为导向。美国会计准则属于规则导向,震惊世界的安然事件,涉及的会计问题反映出美国以规则为导向会计准则的不足,那些具有重大风险的特殊目的实体因此没有并入安然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结果是安然公司的重大风险被掩盖,从而构成安然公司崩塌的原因之一。美国从此开始反思,迈出了与国际准则趋同的步伐。
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通常要求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职业判断。比如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预计负债、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计量、权益易等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均涉及职业判断。而在规则导向下,企业的交易或事项通常可以直接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量化标准确认和计量会计要素的金额。
职业判断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一把“双刃剑”,恰当的判断所确认和计量的结果就是真实公允的;反之,就成为调节和操控利润的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重大的职业判断,还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决定。
如何做好会计职业判断呢?职业判断对会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注册会计师以及监管部门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专业方面,除具备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外,职业判断的基本要求是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主要是基本准则中会计要素的定义、内涵和确认、计量要求。比如,何为资产?在确认和计量资产价值时,应当判断是否属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预期能否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否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等;再如,何为负债?在确认和计量负债价值时,应当判断是否属于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是否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否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等。职业判断的最高层次是诚信,会计人员、企业管理层以及注册会计师等在根据会计准则和企业实际交易或事项进行职业判断过程中,应当坚持诚信为本,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确保会计信息的高质量。
近年来,企业合并会计已经成为会计准则执行中较为普遍的热点难点问题,其核心是涉及到大量的职业判断。比如,如何认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主要是看其是否完全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规则自愿达成,如果交易实质上属于符合市场交易规则自愿达成的,通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反之,如果交易不属于自愿达成的,就属于合并双方资产、负债的简单整合,一般应当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涉及到相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问题,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获得合理的公允价值金额。如果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产生巨额商誉的,要予以重点关注。合并成本的确定、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等方面要关注是否如实反映了交易的实质,商誉确认后是否及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了减值测试等。企业合并是否构成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财政部16号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正确职业判断。判断构成业务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一些较为复杂的企业合并,既涉及到上市公司,又涉及到非上市公司;既涉及到一般购买,又涉及到反向购买,其中的某些问题不是会计所能解决的,企业不得利用会计准则规定构造交易。
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职业判断结果进行审计时,涉及到再判断问题,需要恪守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会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判断。
监管部门在实施会计监管工作中,如发现企业和注册会计师利用职业判断操纵利润、虚构交易、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应当强化监管并加大处罚力度。
(三)A+H股上市公司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我国内地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已经实现等效,并建立了持续等效机制,因此,同时发行A股和H股公司的财务报告不应当存在差异。目前,存在的差异主要是执行问题,比如企业改制资产评估产生的差异,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没有关系,不能以此认定存在差异,相关企业应当加以消除,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中仍未消除的,应当制定相应措施逐步消除,并在附注中说明原因。再如,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提办法的差异,财政部和保监会高度重视。为了解决此项差异,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1号)。保险公司应当在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中消除这一差异。
(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2009年12月22日,财政部印发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要求保险公司自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实施。《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主要规范了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保险混合合同在满足条件时应当进行分拆;二是要求认定保险合同时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三是要求以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不再以保险监管部门有关保险监管规定为依据计量财务报告目的的保险合同准备金。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实施,对我国现行保险会计进行了重大改革,有助于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增强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增强保险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提升投资者对保险公司的价值评估和监管部门的风险监管水平;有助于适当分离会计规定与监管要求,维护保险会计的独立性;有助于提高我国保险会计地位,增强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各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实质,尤其是新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化比较大的方面,要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和学习理解工作;要做好有关业务流程再造、系统改造和制度修订的工作,将新规定涉及的保险合同认定、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所需的参数和数据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以董事会为最高负责机构,管理层、职能部门和经办岗位分级授权、权责分明、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内部控制,确保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科学性、严肃性和透明度,有效防范准备金计量的随意性和人为操纵;要强化与投资者、债权人和有关监管部门等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能够得到持续、平稳、有效的实施。
(五)正确理解和编制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实现了趋同,在IASB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后,我们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认为在我国财务报表中引入综合收益是可取的,而且随着我国会计准则持续三年的平稳有效实施,引入综合收益的时机已渐成熟。在财务报表中引入综合收益指标,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分析企业的全面收益情况。比如,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原先在利润表中没有反映,不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全面分析企业收益。2009年6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在我国正式引入综合收益概念。综合收益总额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同时,为了保持会计准则的基本稳定,我国没有单独增加综合收益表,而是在利润表中直接增加两个项目,分别是“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财政部16号文件对在附注中需详细披露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规定了统一的格式。
企业在编制2009年度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时,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和财政部16号文件的规定,正确界定其他综合收益的构成内容,并在附注中对其他综合收益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格式作出详细披露。
三、深入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促进年报质量不断提升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现实意义
伴随着我国企业较快的增速和迅猛发展,各种潜在风险也日益显现,尤其是在遭遇百年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类似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内部控制缺失或失效引发的巨额资产损失、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经营失败,甚至破产倒闭等案例时有发生。据了解,截至2008年10月底,央企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市值为1 250.0亿元,形成了114.0亿元的浮动净亏损。虽不能说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就完全能够杜绝类似案例的发生,但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万万不能的。企业只有建立和有效实施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夯实内部管理基础、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大中型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投资国际资本市场将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面对国际市场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复杂环境,我国企业要真正实现“走出去”战略,必须苦练内功、强化内部控制,构筑“安全网”和“防火墙”。从维护企业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财务报告目标实现的角度看,有必要加强内部控制,尤其与确保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总之,我国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重视和强化内部控制。
(二)深刻理解《基本规范》的丰富内涵
早在2006年,财政部就遵照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联合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等部门,着手研究制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对外正式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可以概括出“五个五”,即“五个部门联合”、“五个目标”、“五个原则”、“五个要素”、“五十条”。其中,“五个目标”是指“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这里,“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密切相关,表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对于合理保证年报质量是极为重要的。美国SOX404条款主要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设立的。“五个原则”是指内部控制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即“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原则。“五个要素”是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包括: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审计指引)。《基本规范》后,我们随即组织力量投入到配套指引的起草工作中。在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下,会计司和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这支专业团队,在对大半个中国的各类企业进行广泛深入调研后,集中办公,大兵团作战,连续奋战45天,数易其稿,终于完成了配套指引。在起草过程中,我们每每遇到难题或有争议之处,总不会忘记邀请企业总会计师、总经理、会计师事务所资深专家一同参与讨论,寻求解决方案。这大大地提升了配套指引的可操作性。
应用指引作为配套指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贯彻落实《基本规范》。它广泛地涵盖了企业治理、业务管理等方方面面,既涉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内部环境层面的问题,也涉及工程项目、全面预算、采购、销售等具体业务事项。为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应用指引专设了“财务报告”项目。评价指引是为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提供的指引和要求,包括评价内容和标准、评价程序和方法、评价报告的出具和披露等。审计指引是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执业准则。
(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执行《基本规范》的企业,可聘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各上市公司和相关企业应当统筹规划,缜密安排,根据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制度;应当将内控制度与企业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相衔接、相融合,确保内控制度执行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应当加大对企业信息系统的改造或新建投入,将内控制度要求嵌入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类业务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各上市公司和相关企业的总经理、总会计师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观念,主动关心、亲身参与、大力支持内控规范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自愿担当起本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确保内控规范在本单位的顺利实施。
四、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因整合而影响或降低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
2009年10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2009]56号)(下称国办56号文件)。在国办56号文件的指导下,大中小各类会计师事务所紧急行动、顺时应势、加快发展,优化整合与强强联合并进,行业发展步入良性阶段。从事H股审计为会计师事务所优化整合提供了助推力。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近两年的优化整合与以往合并相比,呈现出以下显著特点:一是自愿整合。事务所之间的整合是完全自愿的,都能够从战略高度和长远发展出发,求大同、存小异,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务求真正融合,没有一家是通过政府主导的“拉郎配”,这就为会计师事务所优化整合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强强联合。近期的整合更多体现为证券所与证券所或百强所之间的合并。经过整合,我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由2002年的105家减少至54家,证券所、百强所之间的强强联合极大地促进了事务所整体实力的提升。截至目前,除“四大”外,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年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有5家,达到3-5亿元的约有7家,这是会计师事务所贯彻国办56号文件的阶段性成果。按照目前的发展势头,优化整合还将继续。三是彻底合并。整合后被合并的事务所均交回了证券许可证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由财政部、证监会相关公告,不能再以原有资格执业,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是以往历次整合中没有过的。
整合是为了扶持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加快发展,但是,涉及整合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顺利过渡和有序承接,不得由于整合而影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质量。会计师事务所要做好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执业标准、人事、财务、业务和信息技术等方面实施一体化管理,充分利用整合后的人才资源;加快整合后的利益调整,控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风险,提升职业判断能力,坚持风险导向审计,确保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再上新台阶。
内部控制审计是顺利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制度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继续抓好内控规范的学习培训工作,将内控规范与审计理念、方法和程序密切结合起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密切协同起来;要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性,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要合理调配资源,优化业务结构,改善内部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全面提升内部控制审计和相关咨询服务的质量。
五、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财务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因此,加强对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尤其是年度财务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报告这一公共产品质量的重要举措。在财政部统一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并做好监督检查部署的基础上,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财政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刻领会财政部16号文件精神,以贯彻落实财政部16号文件为契机,继续强化队伍建设,扎扎实实,周密部署,履行职责,努力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结合公司纪委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按时落实纪委办公会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且进行部署,并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配合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做好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及时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各位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要求。四是强化考核。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
二、营造氛围,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支部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领会中心组学习资料汇编精神,坚定政治立场,讲纪律,守规矩,营造了廉洁从业、干净做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谈话教育。召开廉洁从业风险防控谈话,及时对存在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党员进行约谈、告诫,将不良思想和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的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组织开展自查、互查,重点对部门关键岗位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工作。
三、提高能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党支部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支部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形成崇尚知识,终身学习的好习惯。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了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会、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渠道听取意见建议。通过支部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并针对支委工作存在的不足,支部党员客观地提出了多项意见建议。
四、存在不足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力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总体上看,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是好的。但由于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标准等方面的原因,在办案质量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办案程序违法,收集、固定证据不及时、不全面,对案件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等,导致实践中一些刑事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严重影响了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是造成办案超法定期限的重要原因之一。为进一步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有效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执法为民的观念,充分认识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重要意义
办理刑事案件是公检法机关的法定职责,确保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既关系到准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也关系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乃至国家的形象,责任重大,绝不能掉以轻心。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执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好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维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公正形象,维护司法公正。
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案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分别履行侦查、检察、审判职责,每个阶段的工作都关系到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因此,要本着对刑事案件办案质量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的每一个环节,在案件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从严、从细、从实地办理每一起案件。
要把查明案件事实与遵守法定程序联系起来,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有关管辖的规定,避免因管辖混乱造成案件久拖不决;严格依照规定收集、审查、认定证据,避免出现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绝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案件存在的疑点、矛盾的证据以及辩护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等,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及时进行核实,保证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确实、充分。对应当办理换押手续的,办案机关必须及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换押手续;因法定事由需要延长、重新计算办案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第一审、第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要依法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于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评定,应当根据全案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不能单纯以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或者定罪率作为衡量办案质量的标准。
三、公安机关要依法全面、及时收集证据,确保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的程序,严把案件侦查关,全面、及时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重或者罪轻等涉及案件事实的所有证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同期录音、录像等有效措施固定证据。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对于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没有逮捕必要的,侦查终结后可以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批捕后的侦查工作和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要求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补充证据或有关材料;确实无法补充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于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明确,法律手续完备。对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应当继续进行侦查工作;待查清案件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后,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要积极推行侦查人员旁听案件制度,从所办案件的法庭审判中检验办案质量。
四、人民检察院要全面审查案件,确保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全面、正确掌握逮捕条件,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符合法定批捕条件的,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对调查取证和适用法律提出意见,公安机关应做好证据的全面收集、审查和固定工作,确保案件依法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和直接受理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查,严把案件起诉关。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补充侦查提纲,列明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和目的。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补充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帮助。
五、人民法院要严格依法办实,确保案件最终得到公正处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庭审判,除因法定事由延长审理期限的以外,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在庭审过程中,要对证据仔细核实,认真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查清案件事实,确保案件最终得到公正处理,严把案件审判关。
人民法院要根据已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准确适用法律,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依法作出认定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于经过查证,只有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要就该部分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和判决;对于查证以后,仍然证据不足,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无法再行收集充分的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除人民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以外,应当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强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重要因素。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培训的方式,逐步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经常性地组织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研讨、庭审观摩、办案质量评比等活动。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应当认真总结办案经验,共同提高办案水平。
七、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相互配合和制约
为切实保障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加强相互之间的配合,公检法机关之间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如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加强业务上的交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当及时沟通,互相支持。对不批捕、不起诉、判决无罪及二审、再审改判的案件,相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公检法机关之间既要各负其责,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把好刑事案件的质量关。
八、严格执行办案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1.确定评价对象。组成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及监事会、稽核部为成员的部门履职评价小组,将部门履职评价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每年选择3-4个部门作为评价对象,所选评价对象报董事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力争通过3-4年的努力,实现对职能部门的履职评价全覆盖。
2.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评价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被评价部门的相关职责、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年度工作目标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案。评价主体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二是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三是风险控制与合规经营情况;四是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3.实施工作评价。评价方式采取非现场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非现场评价主要是利用对被评价部门已有的各种内外部检查结果、监管报告,按照评价方案的要求进行评价。现场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为评价提供依据。
4.形成工作报告。现场评价结束后,评价小组对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梳理,从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客观地对被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包括评价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工作成绩和经验做法、存在的不足、整改意见、处理建议等内容。
二、取得的成效
1.部门履职意识得到强化。通过评价,对被评价部门履职情况及其效果予以验证,使其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促进其尽责履职;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增强部门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解决履职缺位、管理不到位现象;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预警,促进问题及时得到整改,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2.部门管理效能得到提高。将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职责不明晰、监督检查不到位与条线工作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同类同质问题屡查屡犯等现象相结合,促使被评价部门对照部门职责,深挖问题根结,找准整改目标,自加压力,自我整改。部门工作的主动意识不断提高,创新意识不断增强,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3.部门执行力得到提升。通过评价,被评价部门找准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效果、创新能力等方面都发生了新变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合规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部门的协调能力明显提升。
4.部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评价,被评价部门改进工作作风,从细节抓起,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窗口形象,在服务内涵、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为基层、为业务经营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和客户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近年来,我行在省联社和银监部门、人民银行的多项考核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几点启示
一是充分认识履职评价的重要性。充分认识部门履职评价的重要性,把强化部门履职评价作为提升部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将监督的触角由基层向管理层延伸,充分发挥履职评价的作用。通过评价最大限度地挖掘部门潜力,提升部门执行力。对评价工作给予支持,明确评价小组的职责和权限,增强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是注意履职评价方法。履职评价应对被评价部门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在评价过程中应加强与被评价部门的沟通,使其理解评价的目的和意义,积极配合评价活动的开展,自觉接受监督。评价活动应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敢于揭示问题,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县人大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xx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评议派出所等,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xx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评议派出所等,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一、充分认识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进行督促检查,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新形势下应对经济下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省市都将发改系统列入督促检查范围,充分体现了发改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分量,大家务必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
(一)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对发改部门能力的集中检验。四个全面是新时期我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布局。发改部门作为全市投资主管部门和经济综合部门,是服务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改善民生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和谐的重要维护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的工作既关乎经济发展,也关乎民生改善,还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们无论做哪项工作,都要看是否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了、把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了、把惠民举措落实到位了、把规范管理服务落实到位了、把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的要求落实到位了。开展好履职尽责活动,从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主体责任,是对发改委班子、发改委集体执政能力的检验和考验。
(二)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对发改部门工作的集中检验。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决战小康社会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事关全局、影响长远、意义重大。我们能否全面“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3700亿,增长20%;全年企业债券申报70亿元;全年铁路投资完成168亿元;全年能源投资完成50亿元;全年37个省市重点项目竣工”的战略目标;能否顶层设计当好参谋,提升服务决策水平;能否千方百计争取资金,发挥投资拉动作用;能否集中精力推进项目,夯实经济发展基础;能否加快铁路建设步伐,重塑交通枢纽地位;能否着力办好试点示范,抢抓重大发展机遇;能否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释放体制机制活力;能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对标这些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应尽职责,是对我们推进发改事业,实现清廉为官的一次全面的检验。
(三)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对发改部门形象的集中检验。我们发改委一直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履职尽责,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锻炼,提升了形象,在全省发改系统和市委、市政府有地位,在群众中有口碑,在社会上有影响。但随着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在严处、动辄则咎的大环境下,有些干部干事激情减弱了,“为官不为”现象成为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极少数人组织纪律自由散漫,不服从组织安排,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存在“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没错”的错误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事推诿扯皮,把时间和精力花在“打太极”和“踢皮球”上;工作不思进取,习惯于照葫芦画瓢,不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怕得罪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从表面上看,这些问题都是作风不正的表现,但从根子上讲,还是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尽管只存在于极少数人身上,但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进一步振奋精神,虚心接受督促检查,全面促进发改部门履职尽责。
总之,我们既要按照省市委的统一要求部署,严格遵循方法步骤,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动、高质量促动,既落实“规定动作”,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又结合实际,探索“自选动作”,以活动推动工作,确保活动开展有声势、有亮点,出成果、出经验。
二、牢牢把握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扎实开展
这次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我们务必要举全委之力,把开展履职尽责活动转化成部门优质服务水平提升的过程,转化成个人作风提升的过程,转化成提升知晓度、支持度、理解度的过程。
(一)要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做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带头人,自觉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大家树立标杆、作出表率,示范推动我委履职尽责活动。大家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履职尽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三抓一促”活动安排部署,建立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认真抓好确责、履责、追责、问责等四项工作,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要把自查整改落到实处。坚持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促、共同帮,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面督查的五项内容,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专班工作作风、收集和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发改系统权力运行特点和轨迹,针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立行立改的意识,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采取得力举措,对症下药,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广大群众所期所盼。
(三)要把自选动作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我们发改委有经验、有办法、有人才。去年我委五个活动一起抓,多面锣鼓一起打,在全市很有影响力。开展好履职尽责活动,活动专班按照“月月有活动、月月有亮点、月月有抓手”的思路,从四月到十二月,依次谋划了“七个三”活动,即学条例、学准则、学系列讲话“三学”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三不”活动;比学习、比工作、比廉洁“三比”活动;下农村、下社区、下企业“三下”活动;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三送”活动;亮成绩、亮激情、亮服务“三亮”活动;自己评、相互评、领导评“三评”活动。这些活动符合发改委实际,紧扣省市活动环节安排。希望活动专班策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年底既有纸质档案,又有影像资料。
(四)要把谦虚谨慎落到实处。履职尽责督查员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最能代表人民的心声,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是我们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为此,我们一定要虚心接受督查员的督促检查,主动配合搞好服务。要按照部署发动、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时间节点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点题监督、集中评议等工作,认真落实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活动专班的同志要主动向市督查组搞好汇报,把履职尽责工作落实到对督查组的服务和检验中去,落实到日常工作服务中去。
(五)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自觉增强督促检查意识,层层压实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政府部门形象的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狠刹为官不为之风,严惩为官不为之人,严治为官不为之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班子成员出了问题,要连带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其他同志除了问题,要连带追究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六)要把建章立制落到实处。开展活动既要重过程,更要重结果。开展活动只是形式,促进工作才是目的。坚持把领导班子、干部个人查摆的问题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做到立行立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用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针对活动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决策、调查研究、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发挥制度的教育、规范、约束作用,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三、奋力冲刺“双过半”,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奋力促进我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发改委要以此次督促检查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把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的担子扛在肩上,扛好“投资增速全省第一”的大旗,守住“投资总量全省第二”的阵地,坚决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要以更大力度稳增长。牢牢把握投资主战场和项目主抓手,严格落实投资目标考核制度,对各地完成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加强情况通报,加大对资金沉淀、项目协调推进不力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问责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突破3700亿,增长20%的目标任务。认真谋划策划项目,加大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争取外国贷款等资金争取力度。
(二)要以更大力度促改革。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出台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统筹推进财税、电力、价格、国企、金融、环保、社保等配套改革。统筹推进中央在襄部署开展的7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事项和改革试点。继续深化高新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和全市“三个一”改革。抓好“全省宏观经济大数据平台、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社会信用平台”等建设。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反腐、反失职、反渎职力度的加强,法律法规对工商干部履职的要求也越来越明晰。目前,就基层而言,履职风险来源主要是散见于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性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主要是从五个方面对工商业务干部的履职标准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如果对它们理解不深、重视不够,履职的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1、行政许可行为引起的履职风险。就注册登记条线而言,风险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对前置审批把关不严谨。表现在工作上就是需要前置审批文件的,没要;不需要的,乱要。这两种行为,一方面可能是业务不熟;另一方面,就是个别人员,存在靠山吃山和雁过拔毛的卡、要思想。二是对登记事项把关不严谨。对需要审查的事项轻易放过,更有甚者,帮助企业做假。例如,不认真审查有限公司的出资行为,甚至帮助、参与公司的虚假出资行为。三是对细节审查不严谨。虽然法律法规对工商部门的要求是形式审查,但是,如果是很明显就能看出存在问题的,工商部门的审查责任将无法回避。四是对许可审批的具体环节不清楚。不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目前,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吊销手续。
2、行政处罚行为引起的履职风险。从工商部门的实际情况看,一是因行政处罚程序不当带来的风险。如在行政处罚中不按程序进行送达,在做出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二是在处罚中的不廉行为带来的风险。一些执法人员经不住当事人的不择手段的利诱,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被拉下了水,不按规定进行处罚。三是随意增减处罚幅度带来的风险。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加大或减少处罚的幅度,结果是以罚代管,当事人继续从事非法经营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引起的履职风险。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只有《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规,赋予工商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实际上,一些执法人员为了办案方便而超范围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普遍存在。这种不按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一旦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必然会引发行政诉讼,一旦败诉就会有一个责任追究的问题。
4、行政确认行为引发的履职风险。工商部门的行政确认行为主要是对外或提供证明。近年来,工商部门在探索新的监管思路上有了很大突破,尤其在信用监管方面。对单位和个人来讲,我们监管信息,必须有根有据,必须有的权利,特别是在一些有关企业商业信誉的事项时,要慎之又慎。在企业档案查询方面,要严格按照档案查询的管理办法,认真审查查询人员的资格,不能将企业的商业隐私供无关人员查询。在对外出具证明时,只能就事论事,就材料而出具证明,不能超过职权,随意为企业的经营情况或产品作担保。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人员,更不能有向社会推荐企业产品的行为。
5、行政监督行为引发的履职风险。工商部门除市场准入和行政执法外,还承担着许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在许多高危行业、重热点行业监管上,责任不可小视。例如,在对危化品销售监管上,必须认真监管到位,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数量,在职责范围内,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切不能闭门造车,该检查的不检查,该签字的不签字,出了事故,后悔莫及。
二、基层工商干部履职风险的形成原因
研析上述风险的类型,我们不难发觉履职风险形成的两大重要原因:
(一)客观原因
一是法律法规分工的不完善。随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工商部门的职能领域得到了扩展,但同时也带来越来越大的执法风险。在这些法规中,有些条文对部门责任的规定并不明确,导致部分不应由工商部门承担的责任却往往由工商部门“买单”。由于工商部门监管的领域太广,承担的责任太重,且无证与无照存在前扣关联性,多数地方都会将责任划给工商部门,而其他许可审批部门却依然可以稳坐“钓鱼台”。二是某些政府部门的压力。某些政府部门为了招商引资,对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有的地方专门出台文件,限制甚至阻止工商部门对一些企业进行正当的执法检查。如果工商部门不遵守当地的“规矩”就要承受极大的压力,如果违心地执行“规矩”则又会承担渎职风险。三是执法软硬件条件的限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日用商品品种繁多,单是容易引起责任事故的食品就有上百种,要在现有的人力状况下实现对辖区流通领域内所有商品类别的监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装备方面,工商部门无产品检测机构,严重地制约了工商部门职能的发挥。
(二)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主要是六个方面:一是部分人员思想素质差。部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外界的利益诱惑也对一些意志薄弱的执法人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二是认识上不够重视。当前,多数工商干部没有树立起责任风险意识,认为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职务犯罪离自己都还很遥远;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虽然目前建立了各种责任制度,但真正能够落实的寥寥无几。由于责任追究制并未落实到人头上,导致部分工商干部责任心不强;四是工作程序不到位。基层工商部门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认为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只要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就是好猫;五是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一部分工商干部不加强业务学习,不及时更新知识,干什么工作都凭借老经验或是跟着感觉走。六是小团体利益作祟。某些单位负责人为了小团体和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必将导致责任的追究。
三、工商干部规避风险的思考及对策
有岗必有权、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险,法律法规既然赋予了每个工商干部监管市场秩序的权力,责任当然不可推托。当然,只要我们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职,再大的风险也是可以避免的。
就组织而言,可从四个方面帮助干部规避风险:
一是分清责任,建议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之间的权责。今年以来,泰州工商系统积极向泰州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出台了《泰州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晰了各个部门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方面的职责,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这就有利于从法律上保护基层一线从事监督的工商干部。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督查。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承办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实行“阳光政务”,尽可能避免暗箱操作。同时,要加大政务督查力度,抓好“三个结合”:督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他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对登记材料、案卷等及时进行随机抽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建立执法权力制约制度。实行案源发现录入报告制。办案单位要建立案件登记台帐,详细记载案件来源、发现时间、汇报时间、立案时间、调查人员、经办人等,便于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同时实行执法过程相互制约,即严格落实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操作的法律规定。推行重大案件集体会诊制。以合理把握处罚尺度,做到公正合理,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克服行政处罚中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实施强制措施规范管理制。对查封、扣押及罚没物资建立详细的清单,采取专人专管,指定场所保管,以避免出现违规使用等情况。
四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对本系统内的职务犯罪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使执法人员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对本系统执法人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倾向也不能轻易放过,要通过思想教育、劝戒引导等方式方法及时纠正干部的错误观念和思想。
就个人而言,可从四个方面,自觉规避履职风险:
一是树立掌权为民、执法为公的思想。我们工商干部的职权是组织上赋予的,组织赋予我们权力,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如果我们把它异化为个人捞取好处的权柄时,就违背了组织授权的初衷,与依法治国的原则背道而驰。作为基层工商干部,直接接触各类管理对象,受到的诱惑、面对的人情更多,更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时刻自我警省,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的学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