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经验范文

时间:2023-03-13 1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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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经验

篇1

市局召开教育整顿试点单位工作推进会

9月18日上午,市局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单位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教育整顿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听取了七家试点单位及七个驻点指导组教育整顿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一要把握节奏。要精准把握试点单位的目标任务,确保按市局下发的时间表、路线图完成规定动作,取得教育整顿初步成效。市局整顿办要做好计划部署工作,加强驻点指导,强化统筹结合,分层分类提示,压实各级责任,实现全局各警种、各部门教育整顿步调一致、效果突出。二要打造特色。各试点单位要结合职能属性寻找“亮点”,建议经侦大队结合经济犯罪的特征集中开展学习《经济法》等法律法规,依托城区派出所优势,集中开展防电信诈骗、人口普查推广等公益活动,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打造出更多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四要强化宣传。各试点要调动好宣传力量,收集好宣传素材,营造好宣传氛围,及时上报各类教育整顿的成果。

教育整顿办全体成员、七家试点单位分管领导及驻点指导组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篇2

户口整顿要以稳定大局、服务于经济建设为指导思想。通过户口整顿,查清本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底数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有关户口政策解决一些应报未报、应销未销的户口问题,纠正户口登记中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登记项目差错,为人口普查提供翔实的户籍资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籍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

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和掌握各户籍管理区域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户口、注销户口等登记手续;对没有申报户口的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

在农村地区,要按照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的进程,健全户籍管理制度。对无户口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

在城镇地区,要尽快落实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户口管理的归属。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登记造册,掌握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一)户口整顿工作方法

户口整顿工作采取入户核对常住户口和清理登记暂住人口的办法进行。常住户口核对要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要清理、登记和掌握本调查小区内暂住人口的住宿地点、人数等情况,配合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普查登记。已建立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派出所,还要与计算机存储内容对照,努力做到调查小区内不遗漏一人一户,登记项目无差错。户口整顿的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复查验收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整顿工作方案,编写宣传提纲,组织好专门工作力量和划分调查小区等工作。

2、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户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认识,使参加户口整顿的工作人员明确户口整顿的目的、方法和步骤。二是宣传发动。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影视、报纸、书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除群众的思想疑虑,使广大群众理解、重视、支持和配合户口整顿工作。三是调查摸底。按照普查区图,落实工作责任制,摸清人户分离人口和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访查当地医院、接生员、计生员、查看妇女怀孕、生育登记簿,个别走访老住房、老居民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等,切实掌握各户出生和死亡人数。四是入户核对。充分发挥现有户籍资料和访查资料的作用,逐人逐项核对无误,填好《户口整顿调查登记表》。

3、复查验收。通过召开老邻居、老住户、老居民等“三老”座谈会,切实弄清入户核对尚未弄清的疑难问题。户口整顿的验收,采取抽样检查,逐级验收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好质量关。凡是走过场的要重新返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课。

(二)户口整顿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5月至7月底,在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中设立户口整顿工作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定于5月初进行户口整顿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和总结我县户口整顿的工作经验,培训我县户口整顿骨干。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在自治区试点工作结束后,要结合实际开展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培训基层户口整顿骨干,为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中旬,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在全面检查验收后,将调查小区的现有人口资料报送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填写《户口整顿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户口整顿工作任务。

四、政策和原则

为严密户口管理制度,确保户口整顿质量,防止漏报瞒报,在户口整顿中应严格遵循以下政策和原则:

(一)对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婴儿和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未落户的子女,要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准许他们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立政策,限制落户。对曾经瞒报、漏报人口出生情况的单位,只要在这次普查中如实登记,均不再追究;对继续瞒报的,一经查实,要依法加以处理。

(二)对无户口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暂时无法解决落户或恢复户口的无户口人员,不论其居住何处,现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均应造册登记,作为暂住人口管理,待人口普查登记结束后,再研究其落户问题。新晨

(三)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造册登记,掌握情况。对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要尽快落实户口管理归属,切实加强户口管理工作。

(四)对于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各种登记项目差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切实解决。属于死亡、迁出、参军、出国、逮捕等未注销户口的以及出生、迁入、复员、回国、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未登记户口的,均要核对清楚,该注销的注销,该登记的登记。

(五)关于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的门(楼)牌清理装订工作,由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实施。

五、组织和经费保证

篇3

刚才,田劳模就马园联村工作的经验做法向大家进行了详细地介绍,讲的很客观,也很具农村工作实际,对全县农村自治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意义,实现了我县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一项创新。马园联村通过扎实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得到联村群众的大力支持,为全县带了个好头。接下来,大家还要实地参观联村建设情况,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马园联村好的经验,借鉴好的做法,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好的基础。有关具体要求,接下的会议上县委领导同志将做进一步安排。下面,我们实地参观马园联村的建设。参观完毕后,要准时返回县委招待所贵宾四楼会议室继续开会。

……

继续开会。

刚才,我们实地参观了马园联村,听取了马园联村经验介绍。下面,请部分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发言。

首先由东古城镇党委做经验介绍,

乡(镇)党委做准备;

由 乡(镇)做表态发言, 乡(镇)做准备;

由 乡(镇)做表态发言, 乡(镇)做准备;

……

下面,请 宣读《 联村自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下面,请许书记做动员讲话;

……

最后,请宋书记讲重要意见。

今天这次会议开得非常成功,一些乡镇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宋文明书记站在全县的高度,对联村自治工作讲了重要意见,讲得很深、很透、很具体;许书记对联村自治及其他几项中心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对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下面,就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我再强调三点:

篇4

刚才,田劳模就马园联村工作的经验做法向大家进行了详细地介绍,讲的很客观,也很具农村工作实际,对全县农村自治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意义,实现了我县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一项创新。马园联村通过扎实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得到联村群众的大力支持,为全县带了个好头。接下来,大家还要实地参观联村建设情况,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马园联村好的经验,借鉴好的做法,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好的基础。有关具体要求,接下的会议上县委领导同志将做进一步安排。下面,我们实地参观马园联村的建设。参观完毕后,要准时返回县委招待所贵宾四楼会议室继续开会。

……

继续开会。

刚才,我们实地参观了马园联村,听取了马园联村经验介绍。下面,请部分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发言。

首先由东古城镇党委做经验介绍,乡(镇)党委做准备;

由乡(镇)做表态发言,乡(镇)做准备;

由乡(镇)做表态发言,乡(镇)做准备;

……

下面,请宣读《联村自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下面,请许书记做动员讲话;

……

最后,请宋书记讲重要意见。

今天这次会议开得非常成功,一些乡镇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宋文明书记站在全县的高度,对联村自治工作讲了重要意见,讲得很深、很透、很具体;许书记对联村自治及其他几项中心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对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下面,就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我再强调三点:

篇5

建立县级农业标准示范区2个;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农药超标率平均下降1-2个百分点;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率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县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85%以上(获证企业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县城的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争取全县至少要有1个以上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县城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达80%以上、乡镇定点屠宰率达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会两站”工作。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范围逐步覆盖全县,尤其是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争取条件开展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渔)药物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禁用限用农药和兽(渔)药物的规定,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1、严格监管食品质量安全。要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的普查建档工作,严格证后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对涉嫌生产假冒伪劣、掺杂掺假食品的获证企业,一经查实,要坚决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82号)要求,认真总结本辖区内*5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工作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桶装水为重点产品,以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无标生产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工作。尤其要针对食品小企业和小作坊,研究制订出具体监管意见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要专门针对无证照(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食品的违法现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无证无照或者证照不齐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推动食品标准建设。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的原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各地要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

2、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各地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3、继续推进我县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各地要继续深入做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扩面、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完善准入管理制度,提高准入管理水平。要按照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对已实施准入管理的市场、超市,要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继续加强监管。

4、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认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2、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各地要在*年9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集贸市场定型包装食品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在“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期间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

4、加强对集体食堂及宾馆、酒店的监管。各地要加大对集体食堂和宾馆、酒店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

5、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各地要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开展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以儿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六)结合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地区,学校周边餐饮档、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果冻、饼干及糕点为重点检查品种,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掺杂掺假及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经检验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薄弱环节的整治。

2、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在总结近几年我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豆制品的整治和规范。重点对县城市场销售及以酒楼、食堂为主要供应对象的加工单位进行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不合格豆制品行为,引导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豆制品的加工生产企业。对上市销售的加工生产企业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记录。引导餐饮业和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与合法规范豆制品加工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从源头上保证豆制品的质量安全。

(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继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乳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等品种的信息收集、分析工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要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3、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统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要认真借鉴上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试点工作。

篇6

一、加快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重大疾病防治。

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急诊科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以及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参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艾滋病的防治工作。

二、加强医院管理,提高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按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特色年”要求,在各级中医医院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认真落实《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加强中医本文转载于网医院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依据《××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及评价考核评分办法》和《××省中医医院中医特色考评办法》,加强对全市中医医院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价,命名表彰“××市示范中医院”,争创“××省示范中医院”。对忽视中医特色的中医院给予“黄牌警告”。

巩固“二甲”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成果,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对未上等级县(市)中医院,要加大督导力度,年内力争要有所医院达到“二甲”标准。

继续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市中医医疗市场的现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市场监管,重点对虚假医疗广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扩大诊疗科目、对外承包科室进行严厉查处,营造良好的中医医疗市场环境。

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性保健按摩、中医美容市场。

三、强力推进专科建设,努力形成学科优势。

进一步加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做好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加强中医优势病种研究,优化诊疗方案,探索单病种管理规范,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扶持发展势头好、中医特色浓的省级重点专科,打造中医品牌。

四、积极开展“农民健康保健工程”和中医药进社区工作。

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增强对口支援的实效。结合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中医药进社区、农村,万名医生志愿支援农村,多种形式开展便民、惠民活动,在县级以上中医院按的床位比例开设惠民病房,开展“流动医院”下乡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扎扎实实开展好“农民健康保健工程”。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推广新市区全国中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深入开展“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特色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的途径和方法,不断丰富中医药服务项目,强化中医药服务功能,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五、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整体推进农村中医药工作。

以建设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为载体,县抓中医院、乡抓中医科、村抓中西结合方法,积极推广实用技术。认真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指导意见》、《××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中医药工作指标要求,保证乡、村卫生组织中医药人员比例和中医药业务开展。结合落实《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功能,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做到人员、房屋、设备、管理四配套。使乡村医生能中会西、能西会中以及采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服务,用简、便、效、廉的方法为人民群众防病治病。

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制定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规划。各地要按照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列出计划,全力争创。年内在××、××等县开展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年底力争达标。××,××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争取早日通过国家验收。

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按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成立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启动“杏林工程”。大力培养中医药合格人才。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

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和“项目”,抓住“读经典、做临床、拜名师”三个关键环节,培养高级中医临床型人才。

深入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做好全国第三批和省级第二批师承的结业出师考核工作。

加强管理人才培养,通过举办中医院院长培训班等形式,建立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医院管理人才队伍,努力提高全市中医医院管理水平。

开展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重点学科,培养学科带头人。

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和乡村医生学历教育项目,努力提高农村中医药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技术水平。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工作。

七、注重继承创新,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中医药科研课题的在研项目管理,保证研究工作按计划实施。精心组织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专项和省科技计划课题的申报,继续开展科研培训,提高中医药队伍的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县级以上中医院要制定科研计划,年内力争市级以上科研立项项,科研成果不少于项。各单位要设立科研专项奖金,鼓励中医药人员开展中医药临床科研工作。

八、进一步做好中医药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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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医院管理,提高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按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特色年”要求,在各级中医医院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认真落实《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依据《**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及评价考核评分办法》和《**省中医医院中医特色考评办法》,加强对全市中医医院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价,命名表彰“**市示范中医院”,争创“**省示范中医院”。对忽视中医特色的中医院给予“黄牌警告”。

巩固“二甲”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成果,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对未上等级县(市)中医院,要加大督导力度,年内力争要有1-2所医院达到“二甲”标准。

继续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市中医医疗市场的现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市场监管,重点对虚假医疗广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扩大诊疗科目、对外承包科室进行严厉查处,营造良好的中医医疗市场环境。

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性保健按摩、中医美容市场。

三、强力推进专科建设,努力形成学科优势。

进一步加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做好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加强中医优势病种研究,优化诊疗方案,探索单病种管理规范,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扶持发展势头好、中医特色浓的省级重点专科,打造中医品牌。

四、积极开展“农民健康保健工程”和中医药进社区工作。

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增强对口支援的实效。结合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中医药进社区、农村,万名医生志愿支援农村,多种形式开展便民、惠民活动,在县级以上中医院按5%的床位比例开设惠民病房,开展“流动医院”下乡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扎扎实实开展好“农民健康保健工程”。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推广新市区全国中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深入开展“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特色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的途径和方法,不断丰富中医药服务项目,强化中医药服务功能,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五、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整体推进农村中医药工作。

以建设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为载体,县抓中医院、乡抓中医科、村抓中西结合方法,积极推广实用技术。认真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指导意见》、《**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中医药工作指标要求,保证乡、村卫生组织中医药人员比例和中医药业务开展。结合落实《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功能,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做到人员、房屋、设备、管理四配套。使80%乡村医生能中会西、能西会中以及采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服务,用简、便、效、廉的方法为人民群众防病治病。

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制定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规划。各地要按照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列出计划,全力争创。年内在**、**等县开展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年底力争达标。**,**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争取早日通过国家验收。

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按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成立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启动“杏林311工程”。大力培养中医药合格人才。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

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和“3515项目”,抓住“读经典、做临床、拜名师”三个关键环节,培养高级中医临床型人才。

深入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做好全国第三批和省级第二批师承的结业出师考核工作。

加强管理人才培养,通过举办中医院院长培训班等形式,建立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医院管理人才队伍,努力提高全市中医医院管理水平。

开展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重点学科,培养学科带头人。

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和乡村医生学历教育项目,努力提高农村中医药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技术水平。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工作。

七、注重继承创新,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中医药科研课题的在研项目管理,保证研究工作按计划实施。精心组织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专项和省科技计划课题的申报,继续开展科研培训,提高中医药队伍的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县级以上中医院要制定科研计划,年内力争市级以上科研立项30项,科研成果不少于10项。各单位要设立科研专项奖金,鼓励中医药人员开展中医药临床科研工作。

八、进一步做好中医药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篇8

一、此次检查内容为《实施计划》中提出的五项具体任务的完成情况。其中,第一、第五全面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及流动就业统计工作为对区、县检查的重点内容;关于建设三大区域劳动力信息网的情况不列入对区、县的检查范围。

二、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互)查两个阶段进行,以自查为主,抽(互)查为辅,自发文之日起至12月20日为自查阶段,96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劳动部将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抽调人员进行抽查。北京市作为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重要输入市将是被抽查的重点,请各区县劳动局做好准备,认真积极配合。

三、检查工作完成后,各区、县劳动局应将《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25日前报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

劳动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1996年4月22日 劳部发〔1996〕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自1994年实施以来,进展顺利并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基本制度、信息系统和服务网络,特别是在1995年和1996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从根本上解决流动盲目无序的问题,还需经过艰苦努力。继续实施“有序化工程”是“九五”期间劳动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将全面推进这项工作。为此,我部研究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以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初步形成跨地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以下简称“民工”)按需流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单位跨地区招用的新民工80%实现证卡合一,持证就业。

(二)新民工有组织地输出、输入的比例和老民工有组织地探亲、返岗的比例明显提高。

(三)初步建立与跨地区流动就业相关的服务制度和服务规范,持证就业的民工凭证享受服务。

(四)1997年春运期间盲目外出的新民工明显减少,基本消除因民工流量过于集中而造成的交通客流严重积压现象。

二、具体任务

(一)全面落实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

1.劳动力输出地普遍对新民工实行外出前凭输入地劳动部门认可的用工信息登记发卡的制度。劳动力输出地区劳动部门根据输入地区的管理要求制定简便易行的工作程序,建立监督机制,使大部分外出民工纳入管理;逐步提高劳动部门组织输出的比例。

2.全国各主要城市和重点劳动力输入地区严格实行新民工凭卡办证、持证就业的制度,同时继续与劳动力输出地配合,为1996年春节以前就业的老民工补发证卡,力争在1996年12月31日前使所辖单位使用的外省民工领到标准式样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做到证卡合一。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跨地区流动就业凭证服务制度,制定并公布凭证服务和跟踪服务项目,明确输入地和输出地各级劳动部门的服务职责。

4.争取制定统一的流动就业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全国统一标准未出台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本地区统一的收费标准,并对有关收费的程序和用途明确规定,严格管理。

(二)建设三大区域劳动力市场信息网

1.保证足量、准确的信息上网,并做到信息传输顺畅。北京、上海、天津市要做到劳动部门新批准跨地区招用民工的全部用工信息上网(已招到的注明);广东省今年联网的市要做到新招外地民工的全部用工信息上网(包括就地招收转换职业的外地民工,已招到的注明)。各省级站保证一定数量的跨地区求职人员群体和个体信息上网,最低数量由三大网中心协商各省级站确定;主要输出地要做到全部由劳动部门组织输往外地的人员情况以群体信息上网。建立用工和求职信息的修正制度和程序,保证网上信息的准确性。

2.各入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地、县级信息站和信息收集、传报制度。广东、上海、北京对本地各区、市级信息站建立跨地区用工信息传报制度。其他入网省年内至少建立5个地级站,其中至少2个站使用计算机联网,其他站以传真方式传报信息,并建立跨地区求职信息和劳动部门组织输出人员信息传报制度。各主要输出地区至少建立一个县级劳务基地,根据用工信息开展培训,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并做到基地劳动力资源信息上网。

3.劳动部就业司与信息中心联合建立三大网信息监测分析制度,由信息中心具体实施监测。从1996年7月1日起,对三大网网上信息每两周汇总分析一次,并随时对各省级站信息上网情况进行抽查。就业司和信息中心向各中心和省级站定期分析数据。

4.各入网劳动力输入省、直辖市与劳动力输出省、自治区相互配合,探索建立以信息引导为主要手段实施宏观调控民工流动总量的机制和制度。

(三)发展服务网络,开展流动就业各环节的服务

1.大力发展乡镇劳动服务机构。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乡镇劳动 服务机构的现状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和分类,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已建立的乡镇劳动服务(管理)站、所加强管理,落实职能,切实将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落实到基层。乡镇建站比例达到80%以上的地区,重点完善机构,强化职能,使乡镇就业服务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乡镇建站比例未达到50%的地区,重点在输出劳动力较多和乡镇企业较发达的地区发展机构,年内争取使建站比例提高5-10%,并通过建立中心站扩大服务的覆盖面。

2.整理跨地区劳务工作机构。各输出地对驻外地劳务工作机构进行一次整顿,明确职责,提出规范性要求;三大劳务协作区分别制定跨地区劳务工作机构管理制度;各主要输入、输出地共同总结推广跨地区劳务工作机构的典型经验,指导其开展跟踪服务,协助当地劳动部门搞好跨地区就业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开展对持证民工的服务。输入地与输出地劳动部门加强配合,以多种形式为已领到流动就业证卡的民工服务,广泛宣传服务内容,并协调有关部门为持证民工提供各种优惠和服务,争取让每个持证民工了解能够享受的服务项目,并凭证享受服务。

4.加强对民工的培训。各地劳动部门将提高民工素质作为实现劳动力有序流动的重要措施,列入计划,作出具体安排。输出地劳动部门发挥乡镇劳动服务机构的作用,在民工外出前加强有关知识教育,并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积极开展就业训练;输入地劳动部门指导企业对民工进行必要的教育,组织民工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各类培训。劳动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对持流动就业证的民工可给予优惠。

(四)做好1997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1.各主要输入、输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对1996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向地方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1997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

2.在坚持前两年各项有效措施的同时,1997年春运前集中力量做好民工返乡、返岗的组织工作。指导企业分期、分批安排民工休假;输入、输出地劳动部门共同对民工返乡、返岗进行登记、预测;加强与铁路、交通部门的信息沟通,扩大预订团体车、船票的比例,尽量使春运期间民工客流量保持均衡。

3.下大力气做好宣传工作,加大管理、监察力度,尽可能减少春节后一个月内新民工外出的人数。

(三)加强流动就业统计工作

1.将证卡发放与登记、统计工作相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充分利用登记资料,较准确地掌握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的情况。

2.按照劳动部《就业与失业统计报表制度》(劳部发〔1995〕436号)中“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情况统计表”的要求,落实责任,逐级做好统计工作,保证报表质量,按时将报表汇总后报劳动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劳动力输入、输出较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确定主要领导牵头,专人负责“有序化工程”的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凭证管理制度、乡镇劳动服务机构建设和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上述各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劳动部门,并列入工作考核指标。

(二)加强部门间协调。劳动部和地方各级劳动部门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关系,主动协调政策,开展合作,争取支持,共同研究制定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开发就业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工作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实施计划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作出各阶段工作的安排,并报劳动部备案。

(四)建立检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996年7月底和12月底前对所辖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写出阶段小结和总结报告。劳动部就业司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五)补贴工作经费。对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计划、总结、报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根据工作量和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少量工作经费补贴。

四、活动安排

鉴于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与“有序化工程”实施联系紧密,故将有关活动作出统一安排:

5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实施有序化工程工作计划。

6月3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乡镇劳动服务机构基本状况调查报告及典型材料(调查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省上报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和试点县、市经验材料(试点总结的要求另行通知)。

7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小结。

8月下旬,召开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试点地区促进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各地开展乡镇就业服务工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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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年

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区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强化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使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开拓性的发展。

一是指导方式得到了创新。全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张岐为主任,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有关领导为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在成立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同时,在全市率先向乡镇、街道派遣人民调解指导员,指派11名法官和1名司法干警到全区13个乡镇、街道以及西湖街道担任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以结对子的方式,为乡镇、街道调委会提供法律咨询,加强对疑难纠纷调解的指导;又如把有关法律、法规和调解工作的操作程序、调解协议范本、格式文书制作成软盘。拷贝至每个调委会,规范调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于此同时,我区还及时召开各种会议,总结部署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及时指导工作。五月份,全区召开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张岐作了重要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炬作了人民调解工作报告,区法院郑重圭院长就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讲了话。会上西溪街道、灵隐街道庆丰社区、三墩镇司法助理员交流了经验,还对在2006年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5名先进集体和2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十月份,结合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四十周年,我区又召开了纪念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四十周年暨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学习深化枫桥经验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宣传工作得到了强化。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矛盾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力。我区利用这一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案例编印成《人民调解工作资料汇编》,下发给各调解组织用作学习资料和办案依据;以问答的形式制作了人民调解知识宣传画报,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宣传栏里张贴;还将市局统一制作的人民调解制度送到各个社区,把调解员的姓名、照片、有关制度上墙公开。各乡镇街道也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文新街道德加、星洲等社区积极运用社区网站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宣传积极把矛盾纠纷引导到人民调解的轨道上来解决。如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刚成立,被伤害赔偿纠纷困扰了半年的两位当事人就主动上门要求进行调解,并在街道调委会支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化解了纠纷,促进了邻里和睦,也降低了成本。

三是组织建设得到了全面规范。今年二月初,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区选择三墩镇、西溪街道作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的试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开展试点工作。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试点中,在组织建设上,注重群众自治性,严格控制行政人员在调解委员会中的人数,要求调委会中懂法律的社区志愿者占大多数;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岗位责任、例会、考评、业务登记、档案统计等一系列的制度;在工作程序上,做到严格规范,对每一起纠纷的调处根据其性质特点,制定了受理、告知、调查、通知、调解、制作协议、送达、回访等一系列规定。到三月份,三墩镇、西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如期完成。我区及时推广两个试点的做法和经验。全区其他各乡镇、街道在认真学习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调委会建设步伐,5月28日灵隐街道调委会正式成立,至此我区十三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面完成,提前完成了任务。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我区一方面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如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的组建,一是通过选举形式产生街道调委会,由群众选举自己的组织;二是街道调委会的主任由社区法律志愿者担任,真正体现了街道调委会组织的自治性。这一做法已在全区逐步推广。在此同时,各类调解组织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调解方法,一是采用庭审式调解。我们要求乡镇、街道调委会和有条件的基层调委会专门设立调解庭(室),按照民事法庭的样式设有调解主持人、调解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座席,另设有旁听席,体现了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二是网上道德评议庭。利用社区网站设立“道德评议”论坛,通过典型事例的讨论,对身边不文明、不守法、不道德的行为进行评判和辩论,让群众去制约这种行为。三是模拟道德法庭。利用网络将法律不适宜调整的道德问题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在道德层面上进行辩论,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解。区局还根据农村撤并村、村改居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的现状,根据司法部75号令的规定,对全区各类调解组织进行了规范了整顿,统一实行了各类调解委员会由区局统一备案制度,大力开展了调解组织的规范和整顿工作,撤消了27个企事业单位中组织涣散、人员欠缺、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的挂牌调解委员会,规范和完善了41个基层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共有调解组织202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级调解组织98个,社区调解组织7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个,集贸市场调委会4个,各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干部922人,调解信息员3254人,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运转正常、功能互补、齐抓共管的调解组织网络。

四是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我区采取了统一计划、分级组织、集中考试、持证上岗的方式对全体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全面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组织好各级各类调解主任的培训,区局专门在人民调解经费中拨专款8万元用于培训。在6月15日至28日,分三期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调委会主任和司法所人员共275人集中进行了培训。参训的同志,系统学习了中办发(2006)23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以及人民调解格式文书的制作等内容。区委副书记张岐亲自为培训班动员、听取学员的经验交流、为调解主任颁发上岗证、作培训小结。参训的同志一致认为深受教育,不仅增长了业务知识,对提高实际调解工作技能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次培训班是历年来办得最好、收获最大的一次。全区各类调解组织的761名调解员也由乡镇街道进行了培训,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进行了考试,并对培训合格的922名调解员颁发了上岗证。通过培训,使全区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为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提供了队伍素质的保障。

五是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我区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已从公民之间的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并且逐步扩大到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纠纷的调解,特别是参与了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所引起的民间纠纷的调解以及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如台湾的龚先生,91年在杭州市区以他人的名义置房,现在办理“三证”时发生了纠纷。古荡街道调委会接受了龚先生的申请,经调查取证,多次协商,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涉台民间纠纷,就在短短的10日内得到了解决。又如留下镇石马村农嫁居妇女土地承包待遇问题,涉及到45人,她们多次集体上访,因政策原因,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5月份,区委张岐副书记亲自带9个部门的领导到留下镇调研时,我局提出用人民调解的形式解决这个问题,被人民法院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探索予以采纳。留下镇调委会介入后,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现大部分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今年6月30日文新街道发生一起火灾,使两家企业受损,该街道调委会受理了这次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索赔标的为90万元的纠纷调解后,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使纠纷得到成功调处,最终赔偿金额为25万元。

六是工作成效得到了充分体现。今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682起,调处成功674起,防止群体性闹事事件8起670人,防止非正常死亡3起3人,防止民转刑案件9起14人,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闹事和群体性上访,为我区政治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特别是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建立开始就发挥了重要作用,调处了一大批重大疑难纠纷,截止九月底,全区十三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地调处疑难复杂纠纷33起,其中损害赔偿纠纷24起,涉及赔偿金额180余万元,赔偿金额在五万至十万元的有4起,十万元以上的有7起,最大的一起赔偿金额达30.0910万元;生产经营造成的噪音扰民纠纷1起,涉及人员56人;群体性涉法纠纷1起,涉及人员45人;家庭、邻里纠纷6起,涉及人员41人;涉外纠纷1起。如:周浦乡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达到30余万元;蒋村乡发生了一起因几名孩子玩耍,造成一农户铁门倒塌,致使河南在该乡打工的一名四岁的儿子死亡,乡人民调委会主动介入进行调解,避免了一起群体性闹事事件;北山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了一起涉及四十余万元标的家庭纠纷,防止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区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在不断提高,被杭报誉为“民间法庭”办“民间大案”。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就成功调处了一件标的达10.5万元,历时半年之久的民事纠纷,杭报6月16日用了较大篇幅予以报道。区法院还审结了首例请求履行调解协议案件,认定西溪街道文天社区调委会达成的有关夫妻离婚后女方抚养费问题的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判令被告履行。

七是活动载体得到了有效的开拓。首先是扎实开展“四有五无”活动。我区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开展“四有五无”活动,即:有组织调解、有人员调解、有经费调解、有场所调解和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闹事、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上访、无推卸责任将矛盾纠纷上交。到目前为止全区有65%的调解组织达到“四有五无”标准,年终我局将对达标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其次是大力开展优秀案例评比活动。从五月份开始,我区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通过优秀案例评选,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全体人民调解员的素质,锻炼和培养出一支懂法律、精业务、会调解的骨干队伍。在优秀案例评选过程中,各类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密结合各地矛盾纠纷的实际,严格按照司法部75号令规定,积极开展对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工作,使一批目前,全区经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评选,已经有一批工作规范、程序到位、并具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案例已上报到区局。我区将通过进一步的评选后,精选部分有指导意义的优秀案例进行汇编,下发到全区各个调解组织,并将优秀案例作为今后人民调解员培训的教材。再次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活动。我局在今年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司法所、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文章,组织专门人员对调研文章进行评比。通过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比,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全面了解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和整改措施,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目前,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汇编工作正在进行。

二、强化职能,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1、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队

伍建设。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区局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区局根据省政府152号令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经过区局的积极工作,目前全区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正式建立,并都刻制了专门印章。二是全面做好司法所人员的换装工作,全区2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统一换发了2000式司法行政制式服装。三是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区局先后三次组织全体司法所人员,采用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司法所人员学习有关政治业务知识,学习法律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结合法律服务所、法律者年检注册工作,针对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顿和教育,为了全面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区局还建立了法律服务所季报制度,对法律工作者办案、收费、质量监督卡回收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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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年版权所有!

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区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强化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使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开拓性的发展。

一是指导方式得到了创新。全区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张岐为主任,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有关领导为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在成立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同时,在全市率先向乡镇、街道派遣人民调解指导员,指派11名法官和1名司法干警到全区13个乡镇、街道以及西湖街道担任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以结对子的方式,为乡镇、街道调委会提供法律咨询,加强对疑难纠纷调解的指导;又如把有关法律、法规和调解工作的操作程序、调解协议范本、格式文书制作成软盘。拷贝至每个调委会,规范调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于此同时,我区还及时召开各种会议,总结部署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及时指导工作。五月份,全区召开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张岐作了重要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炬作了人民调解工作报告,区法院郑重圭院长就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讲了话。会上西溪街道、灵隐街道庆丰社区、三墩镇司法助理员交流了经验,还对在2006年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5名先进集体和2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十月份,结合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四十周年,我区又召开了纪念同志为“枫桥经验”批示四十周年暨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学习深化枫桥经验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宣传工作得到了强化。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矛盾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力。我区利用这一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案例编印成《人民调解工作资料汇编》,下发给各调解组织用作学习资料和办案依据;以问答的形式制作了人民调解知识宣传画报,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宣传栏里张贴;还将市局统一制作的人民调解制度送到各个社区,把调解员的姓名、照片、有关制度上墙公开。各乡镇街道也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文新街道德加、星洲等社区积极运用社区网站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宣传积极把矛盾纠纷引导到人民调解的轨道上来解决。如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刚成立,被伤害赔偿纠纷困扰了半年的两位当事人就主动上门要求进行调解,并在街道调委会支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化解了纠纷,促进了邻里和睦,也降低了成本。

三是组织建设得到了全面规范。今年二月初,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区选择三墩镇、西溪街道作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的试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开展试点工作。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试点中,在组织建设上,注重群众自治性,严格控制行政人员在调解委员会中的人数,要求调委会中懂法律的社区志愿者占大多数;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岗位责任、例会、考评、业务登记、档案统计等一系列的制度;在工作程序上,做到严格规范,对每一起纠纷的调处根据其性质特点,制定了受理、告知、调查、通知、调解、制作协议、送达、回访等一系列规定。到三月份,三墩镇、西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如期完成。我区及时推广两个试点的做法和经验。全区其他各乡镇、街道在认真学习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调委会建设步伐,5月28日灵隐街道调委会正式成立,至此我区十三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面完成,提前完成了任务。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我区一方面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如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的组建,一是通过选举形式产生街道调委会,由群众选举自己的组织;二是街道调委会的主任由社区法律志愿者担任,真正体现了街道调委会组织的自治性。这一做法已在全区逐步推广。在此同时,各类调解组织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调解方法,一是采用庭审式调解。我们要求乡镇、街道调委会和有条件的基层调委会专门设立调解庭(室),按照民事法庭的样式设有调解主持人、调解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座席,另设有旁听席,体现了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二是网上道德评议庭。利用社区网站设立“道德评议”论坛,通过典型事例的讨论,对身边不文明、不守法、不道德的行为进行评判和辩论,让群众去制约这种行为。三是模拟道德法庭。利用网络将法律不适宜调整的道德问题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在道德层面上进行辩论,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解。区局还根据农村撤并村、村改居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的现状,根据司法部75号令的规定,对全区各类调解组织进行了规范了整顿,统一实行了各类调解委员会由区局统一备案制度,大力开展了调解组织的规范和整顿工作,撤消了27个企事业单位中组织涣散、人员欠缺、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的挂牌调解委员会,规范和完善了41个基层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共有调解组织202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级调解组织98个,社区调解组织7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个,集贸市场调委会4个,各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干部922人,调解信息员3254人,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运转正常、功能互补、齐抓共管的调解组织网络。

四是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我区采取了统一计划、分级组织、集中考试、持证上岗的方式对全体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全面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组织好各级各类调解主任的培训,区局专门在人民调解经费中拨专款8万元用于培训。在6月15日至28日,分三期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调委会主任和司法所人员共275人集中进行了培训。参训的同志,系统学习了中办发(2006)23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以及人民调解格式文书的制作等内容。区委副书记张岐亲自为培训班动员、听取学员的经验交流、为调解主任颁发上岗证、作培训小结。参训的同志一致认为深受教育,不仅增长了业务知识,对提高实际调解工作技能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次培训班是历年来办得最好、收获最大的一次。全区各类调解组织的761名调解员也由乡镇街道进行了培训,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进行了考试,并对培训合格的922名调解员颁发了上岗证。通过培训,使全区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为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提供了队伍素质的保障。

五是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我区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已从公民之间的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并且逐步扩大到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纠纷的调解,特别是参与了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所引起的民间纠纷的调解以及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如台湾的龚先生,91年在杭州市区以他人的名义置房,现在办理“三证”时发生了纠纷。古荡街道调委会接受了龚先生的申请,经调查取证,多次协商,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涉台民间纠纷,就在短短的10日内得到了解决。又如留下镇石马村农嫁居妇女土地承包待遇问题,涉及到45人,她们多次集体上访,因政策原因,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5月份,区委张岐副书记亲自带9个部门的领导到留下镇调研时,我局提出用人民调解的形式解决这个问题,被人民法院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探索予以采纳。留下镇调委会介入后,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现大部分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今年6月30日文新街道发生一起火灾,使两家企业受损,该街道调委会受理了这次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索赔标的为90万元的纠纷调解后,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使纠纷得到成功调处,最终赔偿金额为25万元。

六是工作成效得到了充分体现。今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682起,调处成功674起,防止群体性闹事事件8起670人,防止非正常死亡3起3人,防止民转刑案件9起14人,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闹事和群体性上访,为我区政治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特别是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建立开始就发挥了重要作用,调处了一大批重大疑难纠纷,截止九月底,全区十三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地调处疑难复杂纠纷33起,其中损害赔偿纠纷24起,涉及赔偿金额180余万元,赔偿金额在五万至十万元的有4起,十万元以上的有7起,最大的一起赔偿金额达30.0910万元;生产经营造成的噪音扰民纠纷1起,涉及人员56人;群体性涉法纠纷1起,涉及人员45人;家庭、邻里纠纷6起,涉及人员41人;涉外纠纷1起。如:周浦乡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三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达到30余万元;蒋村乡发生了一起因几名孩子玩耍,造成一农户铁门倒塌,致使河南在该乡打工的一名四岁的儿子死亡,乡人民调委会主动介入进行调解,避免了一起群体性闹事事件;北山街道调委会及时调处了一起涉及四十余万元标的家庭纠纷,防止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区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在不断提高,被杭报誉为“民间法庭”办“民间大案”。我区灵隐街道调委会就成功调处了一件标的达10.5万元,历时半年之久的民事纠纷,杭报6月16日用了较大篇幅予以报道。区法院还审结了首例请求履行调解协议案件,认定西溪街道文天社区调委会达成的有关夫妻离婚后女方抚养费问题的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判令被告履行。版权所有!

七是活动载体得到了有效的开拓。首先是扎实开展“四有五无”活动。我区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开展“四有五无”活动,即:有组织调解、有人员调解、有经费调解、有场所调解和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闹事、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上访、无推卸责任将矛盾纠纷上交。到目前为止全区有65%的调解组织达到“四有五无”标准,年终我局将对达标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其次是大力开展优秀案例评比活动。从五月份开始,我区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通过优秀案例评选,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全体人民调解员的素质,锻炼和培养出一支懂法律、精业务、会调解的骨干队伍。在优秀案例评选过程中,各类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密结合各地矛盾纠纷的实际,严格按照司法部75号令规定,积极开展对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工作,使一批目前,全区经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评选,已经有一批工作规范、程序到位、并具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案例已上报到区局。我区将通过进一步的评选后,精选部分有指导意义的优秀案例进行汇编,下发到全区各个调解组织,并将优秀案例作为今后人民调解员培训的教材。再次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活动。我局在今年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司法所、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文章,组织专门人员对调研文章进行评比。通过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比,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全面了解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和整改措施,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目前,优秀调研文章的评选、汇编工作正在进行。

二、强化职能,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1、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队

伍建设。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区局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区局根据省政府152号令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经过区局的积极工作,目前全区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正式建立,并都刻制了专门印章。二是全面做好司法所人员的换装工作,全区2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统一换发了2000式司法行政制式服装。三是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区局先后三次组织全体司法所人员,采用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司法所人员学习有关政治业务知识,学习法律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结合法律服务所、法律者年检注册工作,针对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顿和教育,为了全面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区局还建立了法律服务所季报制度,对法律工作者办案、收费、质量监督卡回收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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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主要情况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汇报,研究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确定下一步发展思路。3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业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李汝求与各县(区)及综合改革成员单位代表签订了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黄业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会后,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发展。

(二)综合改革工作跨越式发展。11月,经省人口计生委推荐,我市向国家人口计生委递交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申报书》,全面总结汇报我市自以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机制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功经验。12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宣传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予以了高度评价。今年1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国首批45个“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广东省只有和韶关两个地级市获此殊荣。标志着我市实现了从“全国人口计生综改试点市”到“全国人口计生综改示范市”的跨越。2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认为我市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以“奖、优、扶、补、免、加、保”为主要内容,覆盖育龄群众“婚、孕、产、育、老”全过程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等经验为全国提供了良好范例,值得向全国推广。今年4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市”的改革成果,立足总结经验,培育亮点,抓好典型,我们根据各县(区)、乡镇(街道)的工作基础和创新能力,选择了40个乡镇(街道)作为首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单位。各县(区)坚持“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动态管理,创新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责任,大胆创新,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今年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推进会,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惠城区小金口、江北、水口,惠阳区平潭、淡水和仲恺区惠环等6个乡镇(街道)及惠东县计生服务站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会议总结通报了全市示范点建设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今年11月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改革调研组到广东,听取了、韶关、广州、阳江、梅州5个地级市综合改革工作汇报,建议广东要以市“惠一生”利益导向体系为样本,在全省各地开展广泛调查研究、评估分析,从计划生育夫妇一生受惠的角度,完善全省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理念、理论和制度设计,使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三)经常性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地继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人口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有效落实。年初,省人口计生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基层例会制度落实情况列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各地把完善例会制度作为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和开展“两无”活动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7-8月,博罗县长宁镇、大亚湾澳头街道分别接受了省人口计生委飞行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二是“两无”活动取得新成绩。各地紧紧抓住孕前管理服务,大力加强“三查一服务”,狠抓节育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两无”活动成果,实现“两无”镇村的比例大幅增加。今年,全市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乡镇(街道)有45个,占全部乡镇(街道)总数的60.81%;实现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委有707个,占全部村(居)委的56.83%。三是后进转化步伐加快。市、县挂钩帮扶单位继续加大对三类镇(街道)的帮扶力度,三类镇(街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查漏补缺,后进转化步伐明显加快。据统计,自挂钩帮扶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挂钩帮扶单位共投入三类镇(街道)帮扶资金3590万元,新建、改建服务所16间、婚育学校16间,创新村级宣传服务阵地272个,基层人口控制能力、宣传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从最近第三次组织的验收情况看,全市16个三类乡镇(街道)都达到了升类标准。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今年,我市被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确保完成国家、省赋予的试点任务,全市各级人口计生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创新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切实做到“三有四同”,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公共管理服务均等化和权利义务平等化。一是确定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住润电装有限公司等56个试点镇(街道)、企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格局。创新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联系协作,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的问题,不断深化“一盘棋”工作格局。三是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根据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4—6月份,全市各县(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专项活动期间,全市共清查出租屋、商铺等86223间,查验流动人口计生证明13万多人,落实“四术”1840例,查环查孕7万多人次,信息通报4万多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73万元;采集跨省流动人口信息69万多条,省内流动人口信息27.9万多条。6月省人口计生委考核组抽查了我市惠东县多祝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

(五)“惠一生”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继续推动落实计生家庭从“出生--入学--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养老”全程奖励,进一步整合具有特色的“惠一生”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一朝计生、一生受惠”的和谐氛围。一是兑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十届1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方案》和《市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对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或发放一次性奖励。二是落实《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15个百分点,产前的检查费用和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列入居民医保门诊支付范围。同时,惠阳区建立符合政策生育的低保家庭孕妇围产期保健扶助制度,区财政一次性支付保健扶助金每人1000元。11月18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到我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惠阳区平潭镇拍摄了计划生育“惠一生”的奖励机制的专题片,准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我局也正在积极向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申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项目创新奖。

(六)增强文明执法能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以“五五普法”为抓手,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计生干部文明执法能力,着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一是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服务机制。按照“首问负责、及时办理”的原则,妥善办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保证件件有回音、有落实。一年来,没有发生因计划生育而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或。二是加强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开展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坚持人口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和“万人评计生”活动,努力营造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和谐氛围,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四是开展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各县(区)紧紧围绕“学习培训、宣传动员、贯彻执行、督查指导”四个阶段,扎实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七)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增强宣教效应。我们切实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坚持宣传首位意识,突出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新鲜经验的总结报道,及时把我市创新经验和工作亮点宣传出去。8月份以来,我市在省《人口快讯》头版连续发表了9篇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系列报道作品,全面、集中展现了我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成果,影响广泛,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举办的“纪念《

公开信》发表3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全市共送作品13篇,目前已在《中国人口报》、《人口快讯》发稿5篇。二是认真做好人口计生新闻报道工作,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扩大计划生育影响力。全年我市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作品共205篇,其中我局《实施“四大工程”护航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惠东县《为女孩撑起一片天》获评“广东省“十佳”优秀人口计生新闻作品奖”,两项宣教模式获评“广东省宣教模式创新项目奖”。三是大力推进宣传服务阵地建设。各县(区)把婚育文化宣传融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成果活动中,在交通要道、高速公路出口、名胜风景区及广场、公园等地树立大型婚育新风主题公益广告画。同时,结合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温馨化、个性化的婚育学校30多间。目前,全市共建立“婚育新风自助餐”宣传阵地1000多个,新家庭文化屋300多个,建立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牌200多块,新建、改建“三栏”1200多个,张挂喷图式永久性计生宣传标语口号共3000条(块),人口计生宣传实现全覆盖。二、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发展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六普”户口整顿对计划生育工作冲击较大。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中,出现了一些往年出生未登记入户的人口,其中一些属于政策外出生,虽然大部分已被基层计生部门掌握,并在历年计生报表中统计上报,但也依然存在少数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政策外出生往年漏报的情况。9月份“放开入户”对我市90年代首创的“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一贯有效做法带来了冲击。由于政策外生育对象不管是否落实节育措施,不管是否缴交社会抚养费,一样放开入户,造成已婚育龄妇女季度查环查孕率明显下降,避孕节育手术难以落实。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市都在坚持“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做法。

(二)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不平衡。目前全市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仍不平衡,全市40个示范点创建单位中,还有个别乡镇(街道)没有真正动起来,还处于初步阶段,离综合改革先进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仍需加大投入,全面推开。

(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我市被国家确立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试点市。由于受服务管理人力依然不足、经费投入不够、管理手段有限等因素影响,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面临的压力和难度都比较大。

(四)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依然突出。在群众生育意愿调查中,认为“生育一个最好”仅占22%;认为“生育两个最好”占70%;“能生三个最好”占8%,大多数为纯二女户。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设想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结合新时期人口发展形势和国家、省赋予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围绕一个目标,开展两项活动,推进六项工作”(简称“一二六”)工作思路,加大推进综合改革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体系,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围绕“一个目标”:全力巩固“综合改革示范市”、“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工作成果,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持续开展“两项活动”:

一是持续开展“两无”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纯二女户结扎为重点,推进“两无”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两无”镇村比例,持续增强人口控制能力。

二是持续开展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点创建活动,立足于“抓亮点,打品牌,出精品”,创新培育各县(区)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亮点,形成各类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改革示范点,全面巩固和提升综合改革“示范市”成果。

切实推进“六项工作”:

(一)继续贯彻落实省《条例》。加大宣传倡导力度,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营造浓厚的依法生育氛围。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执行力,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在户口整顿期间,超生入户且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的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二)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加快落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市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争取尽早把奖励金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把好事做好,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把人口计生工作与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整合提升龙门县“四民四权”工作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民主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议事规则等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会会员、村民代表在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推动作用,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要对落实例会制度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查漏补缺,做到“落实制度无遗漏,完善制度上水平”,加大对基层落实例会制度的督查力度,及时收集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动各地真正重视例会制度,以落实例会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切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强基提质”工程。结合目前全市5个县(区)100%获评“省优县”,80%的县(区)获评“国优县”的实际,围绕创建“国优市”的目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动全市服务机构标准化改造升级工作,创新推广服务网络的标准化、数字化建设,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便捷的特色,实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提质提速,努力把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成为群众享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的首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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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大力实施放心工程,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食品卫生事故,努力减少一般食品卫生事故,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县食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完善责任考核办法,使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深入实施放心工程,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1、以标准化生产为抓手,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性。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广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合理使用化肥、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

2、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可靠性。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大力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推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全面治理,提升食品行业整体水平。

3、加强流通环节监管,提高市场食品安全稳定性。继续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顿规范力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巩固生猪瘦肉精宰前检测制度,有效保障肉品安全。

4、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满意度。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切实开展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90%的A级食品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加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卫生监管,深入推行“厨师培训”、“家宴申报”、“现场管理”等制度。

(三)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1、监管责任网落实到位。

明晰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内容,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单项考核签订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制体系。

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完善区、村(居)等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形成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首责、消费者人人参与负责的责任机制。

2、农村现代流通网提质、扩面、增效。大力扶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达到98%以上,连锁便利店行政村覆盖率达80%;对农村“放心示范店”保持全覆盖并继续实行动态管理,着力扩大放心店示范效应,不断提高农村放心店的建设水平。

3、群众监督网有机整合。加大群众监督网整合力度,确保群众监督员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区食品安全监督站,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员工作制度,强化教育、培训与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提高群众监督网运行效能。完善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抓好联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企业互查机制,增加检查的密度和力度,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努力遏制旅游企业中出现重大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严厉打击牲畜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继续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郊结合部和校园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领域为重点环节,采取联合执法和部门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整治。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尤其是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瘦肉精等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

3、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进一步推动南北湖风景区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全面治理,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4、抓好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市场秩序,加大对制假售假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抓好餐饮消费环节整治。加强旅游点农家乐、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卫生监管,深化小餐饮业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农村小食店、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及旅游景区餐饮店等整治力度。

6、落实专项检查,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⑴做好假日旅游“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织进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黄金周前两周内,组织完成对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监督完善星级旅游饭店食品准入制度体系。

⑵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或节庆活动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管。根据职责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建立食品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的检查,落实责任,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五)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以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为龙头,全面推进南北湖风景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六)加强信用信息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1、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表彰一批诚实守信的企业。同时在具有本地特色的食品产业中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要督促和指导试点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台账制度,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在尽快实现各监管部门间基础监管数据库互联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公众信息网、内部数据库、电子办公系统三位一体,企业信用信息内循环、外循环独立运行的格局,实现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的资源共享。

2、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体现特色”的原则,加快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加大设备投入,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环节的检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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